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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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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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20xx】55号)精神,我局对我市20xx年度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我市争取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主要有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低保补助、移民无房户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和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各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资金。去年收到xx市财政局粮食直补资金1020.5万元后,按照农户的原计税面积,按13.5元/亩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市共发放补贴面积75.5万亩,发放补贴资金1019.9万元,受益农户12.5万户,资金结余0.6万元。

2、农资综合补贴。20xx年,收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092.6万元后,按照80.6元/亩的补贴标准,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6089.2万元,资金结余3.4万元。

3、水稻良种补贴。全市分两个批次发放20xx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1310.2万元(20xx年4月,发放第一批资金485万元,20xx年3月发放第二批资金825.2万元)。其中,按照10元/亩的标准,发放早稻补贴资金482万元;按照15元/亩的标准,发放中稻补贴资金29.7万元,晚稻补贴资金798.5万元。

4、油菜良种补贴资金。20xx年7月,按照10元/亩的'标准,根据《沅江市20xx-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通过“一卡通”发放20xx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381.2万元。

5、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20xx年2月,根据《沅江市20xx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统计表》,按照100元/头的标准,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22.4万元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6、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20xx年,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总投资27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分别由琼湖养殖场、新农山庄养殖场、文明养殖场、又红养殖场、石竹养殖场、三眼塘养殖场、净下湖养殖场、正屈养殖场等八个养殖场进行。

7、农机具购置补贴。去年,我市共完成购机补贴计划142台,补贴金额120万元。其中,购置大中型拖拉机41台,2补贴65.1万元;旋耕机45台,补贴3.8万元;收割机55台,补贴50.3万元;插秧机1台,补贴0.8万元。

8、农村公路建设补贴。20xx年,我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99.3公里,通畅106个行政村,建设资金达4368.3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贴资金176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86.7万元,乡镇村自筹1816.65万元。

9、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我市20xx年争取国家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183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入部分1307.54万元,其它为配套物资527.54万元。自去年7月启动该项目以来,已在全市14个乡镇231个村推广沼气池5266个,受惠农户5266户。

10、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xx年,收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465.22万元,当年实际拨付2571.17万元,其中,拨付沅江市移民局专户1931.85万元,四季红移民后扶直补资金625.45万元,四季红项目资金13.87万元。

11、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去年,收到上级拨付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82万元后,拨付沅江市房产局269.28万元,通过“一卡通”补贴专户12.72万元。

12、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20xx年,我市参合人数485293人,中央补助资金1920.53万元,省级补助873.53万元,xx市补助291.08万元,本级配套291.18万元,全年共筹集资金3861.61万元(含个人缴费10元/人),支出3843万元,每月由合管办申报,财政审核后拨付资金。

13、农村低保补贴。去年,上级财政拨入620万元,全年支出596.21万元。

1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年,上级拨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77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万元。该项资金已全部于去年12月拨付到位。

15、其它补助。20xx年,上级拨付我市特困移民无房户补助资金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19万元,已全部发放。但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0.39万元因资金过少,下发后易引发纠纷,暂时未发放。

(备注:3、4、5、7项的资金全部是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已全部下发,未结余。)。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放,加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一些项目单位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1、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结合沅江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按照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规划一批具有竞争能力的项目进行申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牢固树立项目强市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

2、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吸引和调动信贷资金、金融资金及社会各方面资金增加对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的投入,创新资金整合方式,坚持以项目带动、以产业带动、以区域带动等方式实施支农资金整合。

3、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围绕预算分配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另一方面切实强化外部监管,当前特别是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5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4、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明确各投资主体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合理界定绩效目标与各投资主体的配比关系,把资金集中用于管理规范、效果明显地区和项目。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二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关于对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委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下面就我委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认真筹划。

首先,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会议,认清这次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白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其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发改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摸清底细、专心自查。

我委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以来的.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在自查过程中,主要是自查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问题;是否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从自查情况看,我委对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管理比较规范。20xx年安排我县以工代赈资金640万元,其中新农村直接统筹152万元,已拨付578万元。20xx年的以工代赈资金尚未下达到我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拨付,即开工前拨付项目资金30%、项目竣工前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90%,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完。拨付程序: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情况申请拨付,我委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审核,有关部门及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部门才能拨付项目资金。从这次自查情况,我委不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梳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四

大邑县卫生局:

我院根据大卫计20xx12号《大邑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立即成立了自查小组对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自查: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成员:钟昌启牟秀珍李院书杨海波。

2、领导及成员职责:

揭正富负责监督全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钟昌启负责医疗价格核对,负责辅助检查费用核对、病员结算,单据初审;

李院书负责统筹资金划拨、登记;

二、加强管理,具体落实。

3.制定和优化住院服务管理:

1)、制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内控制度,设置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3)、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确认;

4)、及时结算住院费用;

5)、严格执行药品、物价监督部门相关政策法规;

6)、分类规范存放住院病人病历、处方,做到有据可查;

三、政策宣传、制度保障。

1、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公示:

2、惩罚措施:

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制度的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年度考核和绩效分配挂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谋取个人私利,如给医院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责任后果自负。

四、存在问题及处理:

针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如下:

这些问题说明我院对医保工作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不强、专业水平不强。我们将加强对医疗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这些问题改正。

由于基本医疗工作是一项是党和政府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我们医保基金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并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经常沟通,使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五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xx(请自填)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xx〕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xx(请自填)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经过我镇对20xx(请自填)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20xx(请自填)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xx(请自填)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请自填)〕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重损房维修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维修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xx(请自填)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请自填)〕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重损坏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xx(请自填)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5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xx(请自填)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一是部分资金下发的文件未采用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存在一定的不规范;

二是救灾资金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资金时标准还不够准确具体。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xxxx。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六

20xx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重损房维修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维修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重损坏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5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七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乡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香政纠办3号《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及时对全乡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涉及三大项,我乡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截止8月7日,对各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能繁母猪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二、自查情况。

(一)、20xx年度和20xx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扶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上级没有按排洛吉乡,没得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

20xx年县扶贫办按排了“扶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4万元,其中劳动力培训转移1期2万元,野猪养殖培训1期2万元,以上两项由县科技局统一负责培训,我乡负责培训人员组织2期,项目资金直接由县科技局拨付核算。

(二)、20xx年度和20xx年度良种良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1、良种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乡良种补贴拨付到位资金为2.41万元;20xx年我乡良种补贴面积为中稻172亩、玉米4496亩,拨付到位资金为2.34万元。

2、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乡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为7177亩,拨付到位资金为8.16万元;20xx年我乡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为7177亩,拨付到位资金为24.06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发放情况:

20xx年我乡实有能繁母猪1124头,上级拨付资金3.84万元,每头实发50元。乡政府垫付1.77万元,合计发放5.62元。

20xx年我乡实有能繁母猪1254头,应发补贴12.54万元,上级拨付资金8.79万元,仍有3.75万元缺口资金,由乡财政垫支3.75元。

20xx年、20xx年度发放资金采取抽调乡纪委政府职工及兽医站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各村、各村民小组进行统计,并做好补贴制度的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并将统计数据到各村进行张榜公示,最后由工作组将现金直接将现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乡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3815人,占常住农业人口的86%以上,占全乡总人口的81.5%。全年共减免4828人次,共补偿资金132870.8元,其中:门诊4712人次,门诊补偿金额73600.8元;住院116人次,补偿59270元。

20xx年度全乡筹集合作医疗资金40020元。到12月底止,全乡参合农民累计住院总费用160568.4元,累计补偿金额96341元,全乡参合农民累计门诊总费用5427人次,累计补偿金额71967元。截止20xx年底共计补偿168308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三大项目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乡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乡政府对支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乡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使财政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将惠农资金进行划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乡多年以来,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已将上述三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入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向广大农民群众予以公开,乡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建议上级部门不仅要从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八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xx〕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督查的通知》(呼民政发【xx】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我局下发了文件,印发了表格,并在各苏木、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帐目、查手续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旗xx年冬季以来的救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救灾款的收入情况。

xx年冬季以来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款万元。其中:呼财社[xx]号拨。

xx年冬令款万元,呼财社[xx]2号拨xx年春荒款万元;市本级救灾xx年冬令和xx年春荒配套资金万元。

(二)救灾款的支付情况。

全市财政共计下拨救灾资金2200万元,具体情况:万元。市社会福利厂100万元用于加工救灾衣被。另,市财政直拨400万元(永和100万元、吉县30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部分用于7月份风雹、洪涝灾灾民生活救助。

我旗所辖7苏木、镇xx年冬季以来救灾资金全部及时下拨各苏木镇,用于灾民救助。在救灾款的使用上,我们以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工作为重点,采取发放现金、面粉、衣被等形式,使灾民得到及时救助,采取保障了灾民越冬所需。在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过程中: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始终坚持"户报、嘎查评、苏木审、旗定"和"以户计灾,以户救灾,民主公开"的原则。基层发放救灾款时,不论是发放现金还是实物,都将数额公开。

二是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被救助对象普遍使用了《灾民救助卡》。

三是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救灾款是用于安排灾民生活的专项款、救急款,是灾民的救命钱。为了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各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兑现落实到灾民手中,做到不拖、不欠、不截留、不挪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对灾民的受灾程度、受灾人数、自救能力等底数掌握还不够准确细致,因此在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保障方面,措施还不够十分有力。

二是救灾款物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款物时标准不够具体明确。即什么程度的灾害应该发放多少救灾款粮才能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没有相应的标准,盲目性、随意性较大。

三是个别苏木镇市灾民救助卡的发放、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是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将灾民救助与特困救助混淆,填写日期和发放人不具体,担心灾民无休止的持卡要求救助。

四是旗局救灾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兼职过多、业务生疏给救灾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建议市局定期对救灾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13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

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一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经过我镇对20xx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二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三

2009年9月3日。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2009】55号)精神,我局对我市2008年度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08年,我市争取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主要有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低保补助、移民无房户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和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各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资金。去年收到益阳市财政局粮食直补资金1020.5万元后,按照农户的原计税面积,按13.5元/亩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市共发放补贴面积75.5万亩,发放补贴资金1019.9万元,受益农户12.5万户,资金结余0.6万元。

2、农资综合补贴。2008年,收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092.6万元后,按照80.6元/亩的补贴标准,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6089.2万元,资金结余3.4万元。

3、水稻良种补贴。全市分两个批次发放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1310.2万元(2008年4月,发放第一批资金485万元,2009年3月发放第二批资金825.2万元)。其中,按照10元/亩的标准,发放早稻补贴资金482万元;按照15元/亩的标准,发放中稻补贴资金29.7万元,晚稻补贴资金798.5万元。

4、油菜良种补贴资金。2009年7月,按照10元/亩的标准,根据《沅江市2008-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通过“一卡通”发放2008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381.2万元。

5、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2009年2月,根据《沅江市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统计表》,按照100元/头的标准,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22.4万元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6、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2008年,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总投资27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分别由琼湖养殖场、新农山庄养殖场、文明养殖场、又红养殖场、石竹养殖场、三眼塘养殖场、净下湖养殖场、正屈养殖场等八个养殖场进行。

7、农机具购置补贴。去年,我市共完成购机补贴计划142台,补贴金额120万元。其中,购置大中型拖拉机41台,2补贴65.1万元;旋耕机45台,补贴3.8万元;收割机55台,补贴50.3万元;插秧机1台,补贴0.8万元。

8、农村公路建设补贴。2008年,我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99.3公里,通畅106个行政村,建设资金达4368.3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贴资金176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86.7万元,乡镇村自筹1816.65万元。

9、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我市2008年争取国家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183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入部分1307.54万元,其它为配套物资527.54万元。自去年7月启动该项目以来,已在全市14个乡镇231个村推广沼气池5266个,受惠农户5266户。

10、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08年,收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465.22万元,当年实际拨付2571.17万元,其中,拨付沅江市移民局专户1931.85万元,四季红移民后扶直补资金625.45万元,四季红项目资金13.87万元。

11、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去年,收到上级拨付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82万元后,拨付沅江市房产局269.28万元,通过“一卡通”补贴专户12.72万元。

12、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2008年,我市参合人数485293人,中央补助资金1920.53万元,省级补助873.53万元,益阳市补助291.08万元,本级配套291.18万元,全年共筹集资金3861.61万元(含个人缴费10元/人),支出3843万元,每月由合管办申报,财政审核后拨付资金。

13、农村低保补贴。去年,上级财政拨入620万元,全年支出596.21万元。

1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08年,上级拨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77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万元。该项资金已全部于去年12月拨付到位。

15、其它补助。2008年,上级拨付我市特困移民无房户补助资金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19万元,已全部发放。但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0.39万元因资金过少,下发后易引发纠纷,暂时未发放。

(备注:

3、4、5、7项的资金全部是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已全部下发,未结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放,加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一些项目单位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结合沅江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按照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规划一批具有竞争能力的项目进行申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牢固树立项目强市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

2、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吸引和调动信贷资金、金融资金及社会各方面资金增加对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的投入,创新资金整合方式,坚持以项目带动、以产业带动、以区域带动等方式实施支农资金整合。

3、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围绕预算分配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另一方面切实强化外部监管,当前特别是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5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4、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明确各投资主体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合理界定绩效目标与各投资主体的配比关系,把资金集中用于管理规范、效果明显地区和项目。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四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乡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村整村推进项目。

1.基本情况。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资金32.7万元,增收项目建设资金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

2.建设情况。

20xx年项目按程序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年底竣工并完成验收、报账、投入使用。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修建水泥硬化路0.82公里,已完成路面硬化、路肩填平补齐、路标设立、群众通行;扶持70户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70座,每棚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资金56万元;扶持5户贫困户改造旧日光温室5座,每棚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15户贫困户改造旧养殖暖棚15座,每棚补助0.4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扶持50户贫困户引进基础母牛50头,每头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贫困农户11户50人进行危房改造,人均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40万元;成立并运行互助协会,补助互助资金20万元,向农户发放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3.资金支付情况。

按照工程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已通过惠农账号发至农户;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由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拨款验收申请并出具工程税务发票,经乡村初验和区级验收,报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批后核拨工程款。共计完成报账及拨付资金18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32.7万元,增收项目(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引进基础母牛)建设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82.2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二)20xx年两后生雨露计划。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两后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45万元,其中第一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5人,补助资金2.25万元,高职28人,补助资金4.2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6万元;第二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3人,补助资金1.95万元,高职26人,补助资金3.9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全部出具资金补助申请审批及证明资料,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项目资金12.6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及时发至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整村推进项目内容调整,17.8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二是整村推进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项目批复计划与有出入,批复危旧房改造计划共11户50人,年底实际改造危旧房11户48人,剩余2人的1.6万元补助资金已退回区财政。

二、20xx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0xx年10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各10万元,扶持成立村扶贫互助协会。20xx年底4个村互助资金项目按程序开始报批、成立、运行,截至目前全部完成协会成立、报账拨款、吸纳会员、验收报账、资金借贷运行。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向农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发挥了相应扶贫效应。

三、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预脱贫农户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854人85.4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符合条件的农户。

四、20xx年实施的往年续建项目。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各30万元,截止20xx年2月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20xx年11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3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我乡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扶贫效益。

五、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扶贫互助资金。

1.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各10万元,20xx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

2.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村插花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50万元,于20xx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资金借贷率高、运行良好。

(二)精准扶贫“853”挂图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乡级和6个村“853”挂图资金1.8568万元,于20xx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报账拨款及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统一和规范了全乡“853”村级挂图,达到了验收标准。

(三)产业发展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项目71户71座补助资金56.8万元,于20xx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六、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精准扶贫市列补助资金2695人269.5万元,实际发2695人269.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乡建档立卡贫困户884户3540人,共审批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83户4415万元,其中贫困户自主贷款771户3855万元,大户带动贫困户贷款112户560万元;自愿放弃贷款的农户1户。农户自主贷款主要用于贷款人及贫困户家庭从事设施种植养殖等富民产业的培育,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大户带动贷款主要是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解决贫困户的资金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贷款年分红比例为6%,每户每年可获得分红3000元。我乡第一年的分红资金每户3000元,均已落实到位。第二年分红资金先按每户3000元,已落实到位,提标后的2%分红金目前正在协调落实当中。因建档立卡“回头看”剔除贫困户,专项贷款整改应收回11户55万元,实际收回2户10万元,剩余9户45万元正在办理转为商业贷款。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五

第一条本院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付、科研立项、社会捐赠、研发收入、产业回报等,经费使用接受管委会的监督和审计。所有费用实行预算申请和决算报告制。

本院资金分为公用经费和研发建设经费。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运转开支、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市场推广开支等;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立项项目资助和产业孵化。研究院各项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保障重点”的原则,编制经费收支预算,提交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执行,其中运行经费由研究院向管委会提出预算申请,批准后由研究院自行使用。

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采用“评审立项,专项资助,专款专用”的方式,各建设项目经管理委员会评审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预算,经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拨付经费。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经费由研究院提出预算提交管委会讨论审定;项目资助和产业孵化等建设经费由各项目组提出预算,提交研究院和管委会讨论审定。

第二条本院项目包括从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申请立项的各类项目,本院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以及本院支持的入驻项目。实行项目组组长负责制。

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按照批准立项部门的管理文件和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管理。

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管理。

本院入驻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本院与项目组签订合作协议,负责对项目组实施考核。鼓励入驻项目在成熟时进行产业孵化(研究院以参股形式注入资金)。

第二章入驻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三条。

本院采取公告发布制度和推荐制度招标项目。申报项目要以计算机、大数据及其信息学科领域研究为重点,优先支持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项目。每季度发布一次招标公告。

第四条项目申报人以大学教师(具备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为主,鼓励申报人联合外校优势力量进行申报,优先支持项目团队结合企业技术需求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

第五条本院组建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管委会审定后予以立项。立项后,研究院将根据评审情况给予经费和场地支持。

第六条。

入驻项目获准立项后,本院即与项目组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进行经费拨付,项目经费实行项目组专项核算管理。联合企业申报的项目由研究院作为主体同企业签订合同,研究院同项目组签订合作协议的经费,列入研究院账户。

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资助经费归并项目负责人所在项目组的研究院账户,实行项目单列核算管理,其经费使用按照项目委托任务书的相关条款进行管理。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作为项目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经费使用采用项目组总额包干制,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需经项目组负责人、研究院负责人共同审批签字,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的经费使用和报销需项目组负责人、财务审核共同签字方能批准。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及经费预算使用经费,项目经费中不得开支与项目建设或项目研发工作无关的支出。

第八条入驻项目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劳务费和市场推广费等。其中,劳务费仅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财政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直接经费使用不低于总款的80%。间接费用是指项目组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间接费用使用实行总额控制,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20%。项目组成员绩效支出,一般应于项目经过阶段性验收后支取。

第九条本院据实为项目组提供必备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本院将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委会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审计。

第四章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

第十条本院对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过程管理,依规进行检查和中期检查。

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的验收由立项部门和单位组织,本院协助。本院按照立项部门管理规定和签约单位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结论使用。

第十一条入驻项目实施周期进行到一半时,本院对入驻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人员考勤情况等进行中期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中止意见。

第十二条入驻项目中期检查实行报告制,本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合格者继续开展研究,拨付第二批资助经费;不合格者暂缓拨付,进行整改后再次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第十三条入驻项目研究完成后,本院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应提交验收报告、现场答辩、专利数量、市场前景分析、孵化公司数量、招引企业数量等材料。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通过者拨付最后一批资助经费。暂缓者将进行整改,再行评审。不通过者停止后续经费拨付。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院要求项目组长期驻扎研究院,鼓励在地方聘用人员,项目组聘用人员工资从项目研发经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本院将帮助积极争取各类人才政策支持。本院鼓励项目成果产业化并适当时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

第十六条本院将积极帮助项目组申报国家、省、市、区等各级课题和奖项。研究院对项目组获得的院外经费收取5%管理费。

第十七条大学教师获得的本院资助项目认定请参照《校地研究院管理办法》(校发【2015】27号)执行。

第十八条本院对以项目组为主孵化出的公司实施自然入股形式。

第十九条项目研发费用报销程序参照研究院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六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替发放,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20××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收入情况。20××-20××年,全县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3236.62万元。其中:20××年,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20xx.62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674.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收入349万元,利息收入5.12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30万元),20××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总额为1178万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收入1103万元,同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75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0××年共计支付就业专项资金2926.32万元。其中20××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868.6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62.0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2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1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79.0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5.91万元,补充小额货款担保基金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86.46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7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20××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支出1057.6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5.3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2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25.2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68.57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55万元,其他支出130.46万元)。

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两年来,在扩大就业方面,我们多措并举。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近两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人才招聘会”、“企业委托招聘”等形式,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10人,新增城镇就业7903人。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化四建”发展战略,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为依托,立足县内矿产、建材、化工、电子、种养植业以及服务行业等企业,重点做好了县内就近就地就业工作,通过现场招聘、培训输送等方式,千方百计促进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本地新增用工约3000余人,有效缓解了城乡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如,20××年春节前后,我们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以“四送”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抽调工作人员下到乡镇、社区,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上门服务活动。发布就业招聘信息,联合蓝伯化工、汉清生物、远大钒业等用工企业,举办返乡务工人员现场招聘会,实现就近就业160余人。同时,联合火马冲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储备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把就业岗位送到农民的家门口。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我们主动联合高校,结合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挑选了一批优秀毕业生,送人才上门,解决了县内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一才难求的困局。

(二)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得到有效保障。

两年来,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77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518人。在帮助就业困难对象方面,我们多措联施,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全国平安县”活动,通过再就业资金扶持、政府资助、乡村自筹等方式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在县城和有关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环境卫生和110协1警等公益性岗位700余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余人(其中,安排零就业家庭20户),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及自谋职业人员自主就业,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方式实现自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保补贴,补贴资金182.48万元。

(三)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

近两年,共投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382.46万元,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5168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一是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多种培训模式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以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主,联合乡镇培训点和其他民办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办教水平。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培训专业扩展到电车缝纫、汽车驾驶、电子电器、烘焙加工、医药营销等二十多个市场用工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有效对接用人单位的就业需求。培训学员,大部分被推荐输送到联业制衣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安华制衣有限公司、富士康集材鸿胜科技、广州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索华电子有限公司等省内外百余家企业就业。二是培训对接就业的转化率不断提升。坚持“以需定培”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培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培训方针,全面提升培训就业转化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如,20××年6月,我们应县人民医院要求,为其培训了医药商品购销员71名,实现100%就业。三是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收入水平不断增长。两年来,参训学员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360人,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数达到20xx人。通过培训,劳动者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不少参训者成长为用人单位的高专技术人才,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效益的同时,劳动者自己的收入也不断增长。如,农民工谢伯俊,参加焊工培训后,顺利进入县xx机械厂工作,由于操作技能突出,被企业多次外派参加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已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能人才,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农民工”。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

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本级财政先后投资近100余万元,在xx、xx等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立了高标准、规范化的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截止目前,全县30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站,21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443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劳务信息站。配备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为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投资10多万元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配置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目前,已建立了全县统一的就业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劳动力转移台账、各类培训人员台账等相关数据库,为全面扎实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

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我县研究出台了《xx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等文件,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永发生态养殖、畅哥鸡蛋、东辉家俱等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通过小贷扶持新增的个体工商户856户,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8224.8万元,拨付贴息资金600余万元,带动就业2500余人。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20××年至今,共投入创业培训资金75万元,举办创业培训班11期,培训学员1050人。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

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的三级审核制度、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特别为了发挥资金预算管理的作用,我们建立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年初与县政府分管领导、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探讨。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专项资金的预算。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我县先后制定了《xx县财政支付管理办法》、《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进一步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报告和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跟踪、反馈等管理规定。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具体将业务划分为申报、审核、财务、拨付、稽核监督管理等环节,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

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我们制定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信息监测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就业信息监测。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截止目前,我县已安置公益性岗位730余人,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支出压力非常大。鉴于再就业资金支出压力过大,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后公益性岗位将不再批量解决,只有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退休或自动离岗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缺一补一”的方式进行安排。同时,我们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审批程序也进行了革新,建立了入户调查报告制度和公示异议回访制度,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增长幅度。虽然如此,目前我县再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缺口较大。建议省财政对老工业县加大专项资金配套力度。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亟待完善,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

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省里的政策规定过于宽泛,没有一些硬性指标或条件加以限制,导致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县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2500余人,按文件规定大部分都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但如果执行的话,按目前标准核算,所需资金将会超过600万元,远远超出我县再就业资金的承载能力。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考虑政策的执行,又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压力,的确很难准确把握。二是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社保补贴政策执行的范围、程度也不一致,很可能会造成各县市同类人群之间相互攀比而引发心理失衡,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建议上级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进一步补充完善,以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对老工业县市在再就业资金预算拨付时给予适当倾斜,做到应补尽补,从而化解矛盾。

(三)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

一方面受培训机构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办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掌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加上受培训期间自负生活、住宿等开销的影响,造成参训人员难以安心长时间培训,致使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整改,努力化解各类问题和困难,更好的巩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

根据本县就业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和上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额度。同时,压缩就业资金开支范围和规模,严把各类补贴的审批关,杜绝违规资金支出,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二)充分发挥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审查制度。

进一步强化人社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财政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职能,经办服务机构的内部监督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设置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就业补贴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围绕精、准、优下功夫,改变短、简、快培训模式,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使培训工作在提升职业技能中发挥主导作用,以防培训工作步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低质、低效状态。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离家较远的参训学员适当给付食宿补助,减轻广大学员参培的经济负担,提高参训积极性。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八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按照上级卫生局要求,我中心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所有业务支出均由一把手审查签字报销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拒付。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合规支出。所有会计凭证、财务报表报送上级卫生局审计科审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一个项目的补助。中心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均合理合规。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财务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十九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中共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x纪发[20xx]53号)的通知要求,我乡认真对从20xx年6月以来由县下拨各项抗旱救灾资金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兰锋为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古纪发[20xx]53号文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二、抗旱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旱情发生后,xx乡财政所截止9月止,共收到县拨付抗旱经费19.5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场镇应急水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捐款32820元,共计227820元。除应急水源建设资金7.5万元,其余抗旱资金分别拨付各村,拨付x640元;拨付xx村、拨付xx村3.4万元;拨付xx村1.6万元;拨付xx村0.4万元;拨付xx村0.3万元;拨付xx村0.1万元;拨付xx村2130元;主要用于铺设饮水管道、架电、送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岩寨村37750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架设抽水电线、购买管道等;拨付敬老院2480元,专项用于抽水;拨付樱桃村2.8万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抽水等;拨付xx村12685元,专项用于找水源供应场镇、架设水管、新建水井;预付场镇应急水源工程款4万元等。

市审计局、县政协、县工商局分别向受灾较为严重的xx村、xx村、xx村捐款1万元、0.7万元、0.3万元。共计2万元,其中xx村1万元、xx村0.5万、xx村0.5万。主要用于购买水泵、水管和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使其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切实解决当前的旱情态势,我乡始终结合各村旱灾情况,按照先保民后保苗、先人饮后灌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将此资金拨付至旱情严重的村。并对拨付过程进行监督,要求所涉及的单位和村要在使用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张榜公布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篇二十

人事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于部、职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准确、齐全、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能够全面地记录一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关系、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表现及工资待遇等信息,是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如何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已成为人事档案工作者需要深刻思索的重要课题.

作者:张连芝作者单位:中共吉林市委党校刊名:黑龙江档案英文刊名:heilongjiangarchives年,卷(期):“”(5)分类号:g27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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