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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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汇总16篇)
时间:2023-12-15 09:32:08     小编:琉璃

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领会和欣赏作品的艺术魅力。写读后感时,要多次修改和润色,确保文章的语言准确、通顺,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和模糊表达。1.以下是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一

在这个暑假,老师给我们介绍了几本书,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就是这本《作文里的奇案》了。

故事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生埃尔万的老师给埃尔万班级的25个人布置了一项特别的作业:让大家在上午的9点到10点半之间的一个半小时当中,到这个小镇的各个地方观察,然后写下自己看到的东西。可是就在这个时间段中,这个只有三万人的和平的小镇中发生了一件离奇的谋杀案:一位公证员离奇的死在了自己车里!不过男孩埃尔万号召他的24个同学们在他们写的25篇作文里找到了关键的线索,从而破解了这一桩公证员谋杀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如果在生活中留心观察任何一件事,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

在20**年的2月26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爸爸送了我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峻尔是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答案,那就是:认真观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写好作文的秘密。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著,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很不错的.适合中小学生的读物,在陪孩子读这部小说时,他很专心且热情高涨,我们一起读得很轻松。

这是一部视角独特的推理侦探小说,事情起于一堂中学生法语课,法语老师布置采风作文,范围在一个小镇上,时间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内容是通过各自的观察写一篇文章。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往常平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警方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

孩子喜欢本书最大的原因是他热衷于侦探小说,()以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曾爱不释手,我喜欢本书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节紧凑,推理缜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学生,天性烂漫天真,充满了对社会的好奇,调皮又不失社会责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学生作文,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谈到读完小说的启发,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要进一步培养小孩的观察能力,有良好的观察力和观察习惯,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长;二是作文要思路开阔,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对生活的理解,要天马行空,发挥想像力,思想有多丰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会有多精彩,国内的学生作文指导,传统呆板,很难激发学生的想像力,这种走出课堂,走向生活,从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鉴意义。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有两个主角——埃尔万和卡桑德拉。在同学们写街头观察日记时,有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他俩竟从同学们的日记里找到了那个"凶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了那几本书时,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书,我看第一页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而且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二

”戴上墨镜,世界在你眼前就立即失去了光彩,个人的不幸往往是脆弱者观察生活的墨镜。”

在这本书中,那位有趣的法语老师达莱纳女士的想法——让班里的25位学生,散布在城镇的各个角落,观察街上的行人,展开想象,来写一篇作文。可谁都没有想到,这却与一个谋杀案有关,主人公矣尔万,展开行动,搜集到了全班同学的作文,做了一次奇异的“游历”。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外面天暗的仿佛吞噬了星空,外面有事狂风暴雨,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打个寒颤。我打开阳台门,好冷啊,手冻得跟冰似的,忽然,我看到放在阳台上的几株多肉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唯独梅花却傲然挺立。我把它们都抱回屋,盯着梅花出了神,脑子里思索着什么,于是我翻了翻资料:这种植物的春花温度点比普通的植物要低,所以在寒冷的季节开放。后来古人也用梅花这种精神来赞颂有着一样品德的人。

我恍然大悟,又把她重新送回"暴风雨之中”,看着他傲然挺立,我的心也不再害怕这暴风雨的夜晚了。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三

生命是一袭华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记住――在亦南,我们飒飒就是王道?爷爷每天都花好多钱买烟。

我气呼呼地撞进车铺,一个羸弱的青年人坐在xxx油垢xxx之中。“王澍,是真的吗!

什么“奇特”的病都出来了。”小花猫的主人来了,“小白,快把小燕子放下来。最后,我拼尽全力,终于赢得了第一位的宝座,并成功冲线;九寨沟四季景色都十分迷人。然后你就把猫抱在我家里来了,但是我妈不要,说:“以后搬回老家,难道你也要抱回家去呀。

我真希望我是一只会魔法的鸟!今天,哪怕中加班的大哥哥大姐姐们不给我们进,春天,也会张开双臂欢迎我们的。如果我是一只蜜蜂,我会在天空中飞翔,看着我们祖国是多么的美丽。

那时已经快四点了,我跑到钢琴旁边,用美妙的琴声表达愉悦而又兴奋的心情;而更重要的是寻找知识。还是试试能不能站起来吧。可是我没钱,如果我向爸爸借,肯定要答应他的条件(他的条件我肯定一时没法办到),我只好自己赚钱了;卑微的生命,也有它平凡中的坚定但那时,他真的会快乐吗。

我站到窗台上才发现。她的性格也像风一样,不会有中心;

阳光落在他的身上,这次,没有了那片温暖、舒服加开心。我心里高兴极了。山路崎岖不平,都是用石子搭起路来的,这条路非常窄,旁边绿树成荫,微风拂过,还丝丝有点惬意;呵,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她呢。晚上,爸爸妈妈回到家就对我说:“儿子,爸爸妈妈今天太高兴了,所以,今天晚上我们不在家吃饭,我们出去吃。

过了几天,我又去看,发现蚕豆的皮裂开了,我就知道泡的时间够长了,就要开始下种了。我们的作品,或许缺的就是那种味,我们都无法体会到味。

女孩们高兴极了,换上了花花绿绿的连衣裙,在树荫下唱起美妙的歌曲秋天,花园里的石榴树结满了一颗颗硕大饱满的果实;孩子十分愤怒,向小山骂起来,然而,小山仍旧毫不客气地回敬他。我们不但向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还接受了大自然对我们特别丰厚的馈赠。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四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写的推理小说。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往常平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警方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他们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让我认识到写作文要学会观察,注重细节。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勇敢的精神发扬起来。当你无助、彷徨时,坚持和勇敢是你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灯,照亮你前行的道路;当你失落、沮丧时,坚持和勇敢就会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温暖你呵护你,带给你力量和希望!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迎头赶上,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到达胜利的顶峰!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保持着这份坚持和勇敢。当遇到难题时,不要想着我不会做,而是应该多读读题目、多翻翻书本、多查查资料。山穷水复疑无路之后,必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独特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推理慎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而且作者在描写25篇学生作文时,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这么精彩的一本书,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五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了那几本书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六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认真观察,用心体会,找出事物表面之下隐藏的真相,多思考,多分析,这也是我们写作文的最好的秘密绝招。

还记得有一次考试的时候,试卷上的作文要求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我想了半天也落不了笔,眼看时间已经过去一小半了,我心里特别着急,可是越着急越想不出来怎么写。忽然,我想到从题目入手,题目是《照片里的故事》,我想到那个周末刚好和爸爸妈妈去拍了全家福,想到当时摄影师姐姐一直在让我们摆各种造型,俏皮的,有温馨的,特别有意思,比如有一个造型是当时要求爸爸妈妈背靠背坐在草地上,我站在他们俩中间从后面探出一个小脑袋,想到这些我又看了一遍作文要求,哇!太棒了,一下子我就豁然开朗了,不一会儿我就完成了一篇生动有趣的作文,老师也觉得这篇作文写得特别真实,还得了优星呢,我想这就是认真观察用心体会的好处吧。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七

这个将情、理、法的矛盾展现的淋漓尽致的案件就是法理学上著名的“洞穴奇案”,该案例是美国的法理学家富勒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法律虚构案,因其引发了数十年经久不衰的探讨而被誉为法理学史上永恒的“洞穴”,是西方法学院的必读文本。在《洞穴奇案》这本书中,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本案的罪与非罪作出了14种不同回答。目的不仅在于求得结论,更在于将各法理学派无比精妙却又相互对立的观点融入争论之中,在思辨中启迪智慧、碰撞思想,向读者展现出一场华山论剑般的抗辩盛宴。

就拿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来说,我们都知道紧急避险作为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它的客观特征就是,当一种合法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一种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从无罪的角度,作者认为在水尽粮绝的洞穴中,在被困20天之久的情况下,杀掉1人的替代选择就是5人全部饿死,这难道不是最强烈意义上的不得已吗?同时,人们总是希望有更多的人从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就如同英国的法学家边沁所言“所谓正义就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所以牺牲1人来挽救4人当然保护了较大的合法权益。

读到此处,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被告的行为足以援引紧急避险的抗辩而被宣告无罪。但是,作者对该问题的思考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从对立的角度寻求突破,进而犀利地指出减轻饥饿并非只有杀人一种选择,比如可以等待第一个饿死的人出现然后吃掉他。此外,把一命看得轻于四命无疑是功利主义,而功利主义正当性的前提是牺牲的利益和保留的利益都是可以计算和衡量的,然而,人的生命是可以计算的吗?如果您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什么样的对价能够让您交出自己的生命呢?事实上,在法律看来,每一个生命都具有绝对价值,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这是文明社会不言而喻的真理。

听完上述辩驳,原本坚定的无罪判断开始动摇,不禁感慨,作者竟然如此轻易地在三言两语之间就颠覆了我们的想法,我想这就是思辨的魅力。继续读下去,发现作者又从刑罚目的、法律解释、道德底线、受害人承诺、囚徒困境等角度,以自己头脑中的智慧展开针锋相对的辩论。跟随作者的思路走下去发现自己对罪与非罪的判断一次又一次被颠覆,于是惊叹于作者能够做到不断站在自己的对立面换位思考,在自我辩驳之中,完善观点,逐步接近无懈可击。

作为公诉人不正是需要这种思辨的素养吗?公诉业务的核心就是出席法庭指控犯罪,而庭审现场是社会公众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生动的舞台,是检察机关教育群众、(展示形象的窗口。成为一名公诉人之后,我不断问自己如何才能以最佳效果将正义用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做到“说得清、诉得准、辩得明、判得了”呢?本书的作者给了我答案,那就是要培养自己的思辨思维,换位到辩方的角度自我审视,在反复思考中理清观点、夯实依据、做足准备、强化指控。

这本闪烁着思辨光芒的好书,启发我认识到与公诉结缘就意味着要与思辨同行,唯有在思辨中不断求索,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好守护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八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多本有趣的书,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法国作家伊夫勒韦的《作文里的奇案》。

这件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本篇作品的男主角埃尔万g.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的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同学在早上9:00~10:30之间,散步的小镇的各个角落,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但是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故事的的通过男女主角埃尔万·g.和卡桑德拉·k.和几个好朋友的帮助抓住了案子的主要线索,然而事实的真相并不是那么的简单,在他们所有的证据都正确的情况下凶手竟然指向了他们两个的同学克莱亚·c.的舅舅和表姐,但是他们相信克莱亚的舅舅和表姐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更不具备杀人的条件,根据他们后期对同学们的作文归纳和总结,最后协助警察将真正的幕后凶手找到了。

通过故事的男主角埃尔万g.和女主角卡桑德拉·k.,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案: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不能见看表面现象,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才有可能还原事件的真相。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九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1998年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个假设:在公元4300年,发生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讲述了五名探险队员因为山体崩塌被困在了一个洞穴之中。因为与组织者失去了联系,组织者立刻请求救援,但因为探险队员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设备无法进入,救援的进度十分缓慢。探险队员仅仅带了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险队员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并从救援人员处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获救。但是当时探险队员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询医疗专家后得知,他们不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到营救队的到来。又过了八小时后,其中一名探险队员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员询问营救队员,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营救队长虽然不愿回答,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尔的队员提议抓阄决定吃谁,但在临抽签时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继续抽签,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签,而威特莫尔也未对此举表示反对。

最后在事发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头被营救队员凿开,映入营救队员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体无完肤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威特莫尔,他不幸被抽中,成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四人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而这本书就是在写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决意见。

这些法官所提出意见每一个都蕴含着十分浓厚的法理气息以及实证主义的理论。十四位大法官代表着十四种对于案件的情况以及不同法学思维的认知。其中富勒笔下的五名大法官,两名认为应当维持原判支持有罪判决,两名反对,一名法官选择弃权;萨伯笔下的九名大法官,四名支持有罪判决,四名支持无罪判决,而另一人请求回避。

每一种想法细读下来都可以说是一环扣一环,十分流畅且有理有据,他们的观点之间有些却是互相对立的,而这本书最有意思的也就是这种思维之间的相互碰撞,细细品读其中观点,可以很好的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拓展自己对其他事情的认识方面,可以说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十

“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决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判处绞刑。”这就是我所读的,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12年4月版《洞穴奇案》,书封上写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简要案情。

四名被告有罪或无罪的结论虽然简单,但细读书中虚构的十四位法官各自就罪与非罪阐述的理由,显示了法律本身的引人入胜。

首先总结四个争议的焦点。

一是一命换多命划算,还是生命具有绝对价值;

二是按照法律条文断案,还是探究法律的目的;

三是本案四名被告是否构成紧急避险;

四是五名探险者重回自然状态,达成新的契约,还是仍然属于纽卡斯国法律管辖。

接着逐一解析以上四个争议焦点。

第一点:我大学时初次接触这个故事,认为四名被告无罪,理由就是牺牲一个人的命救活四个人的命,这不是很划得来吗?直到看到生命的价值都是平等的,我们能够为一百人的生命而杀掉一个人吗?一百万人呢?什么时候杀人的“收益”会超过“损失”,以至于我们可以开始谈论“划算的交易”?有这样的一个点吗?在预防性杀人中永远都没有划算的交易,有的只是手上带着鲜血的幸存者。由此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绝境之下人心中的道德律令应该战胜求生的本能,宁愿自己饿死也绝不做杀死他人的事。这种观点当时对我的冲击甚大,显然前一种观点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盛行的功利主义,一切都可以计算和交易,以至于某些道德准则早就被我们抛到九霄云外,熟不知有些价值可以计算,但生命却不一样。正是这种对生命价值的漠视,导致撞伤不如撞死这种可怕的观点盛行,看懂这点也就能明白为什么堕胎在美国是一个重要的公共议题,而在我国堕胎自由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共识。

第二点:本案中纽卡斯国的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都必须被判处死刑。”有法官就认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来适用法律,反对法官按照个人理解的公平正义来解释法律。有法官则认为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定而不违反法律本身,刑法的目的是威慑,而这种极端情况下的威慑却没有意义。那有法官就提出,刑法的目的可不止一种,除了威慑还有报复和改造,假定我们必须根据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当法律有许多目的或这些目的有争议时,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牵涉到价值位阶发生冲突时,如何取舍的问题。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主导的价值观不一样,所做的选择就会不同。

第三点:关于四名被告的杀人行为是否构成违法阻却事由,本书用了“自我防卫”和“紧急避难”两个概念,我读完后发现以中国刑法的概念应该理解为“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之所以不认为是犯罪,就是因为行为人不具备犯罪故意。那么本案中四名被告是否具有杀人故意就成了争议的焦点。有罪一派认为,通过抽签这种有计划的方式选择一个受害人,就证明了四被告人的故意,但另一派则认为,在四被告人陷入绝境的情况下,被害人虽然不是侵犯者,但除了杀死一个人没有其他自救的办法,所以绝境构成了紧急避险的事由,在抽签这种公平公正的方式下,四名被告不具有杀人的故意。

第四点:我觉得这个观点最别出心裁。福斯特法官举出一句法谚,“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基于社会契约论的基本假设,他认为在本案的绝境之下,五名探险者已经脱离文明状态,重回自然状态。这时,他们五个形成自治的共同体,文明社会的法律对他们已经没有管辖权,该五人基于一致同意达成新的契约才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那按照福斯特的观点推演,既然案发时他们处于自然状态,获救后,纽卡斯国的法官也没有理由对他们做出审判,因为法官们是文明社会的法官,而案发时他们处于自然状态。但福斯特法官的契约论观点就没法解释被害人撤回同意后,四名被告杀害威特莫尔的正当性何在。倒是塔利法官从另一个角度的论证颇具说服力。他说五人平等地承担死亡是公平的,因为如果威特莫尔退出抽签,且假设他撤回同意得到尊重,那么剩下的每个人被抽中的概率就从原来的五分之一变成了四分之一,这样就会增加另一个人退出抽签的可能性,如果再退出一个人,剩下的人被抽中的概率又会上升变成三分之一,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抽签计划搁浅,等待五人的就是被饿死的结局。这就表明威特莫尔撤回同意不是他退出抽签的正当理由,如果公正要求平均分配风险,就需要他们对威特莫尔撤回同意置之不理,因为选择抽签而不是等待最弱的伙伴死亡是正当的。

法律文书缺乏说理性一直是我国司法工作人员受人诟病之处,这体现了我们法律思维能力的匮乏。上半年网上疯传的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的一份所谓翻版“许霆案”的最伟大判决书,确实不失为近年来我看到最具说理性的一份法律文书。既有各种理论的分析,又不失法官的温情。精读《洞穴奇案》,同样是享受不同法哲学思想交锋的一场精神之旅,如何充分有效说理,是需要长久思考和训练的技艺。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十一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理,对同一种现象,不同的人因为自身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三观、不同的思维模式或者其他各方面林林总总的的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观点看法。

面对不同的观点和看法,首先我们要有一种包容的心态去看待它,我们应该允许并且欢迎不同观点的存在,其理由在于:第一,通过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观点,对一个论题不断的填充丰富,才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充分地对论题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开拓出一条走向真理的道路。打个比方,一条小河很难顺顺利利汇入大海,因为可能在半道她就干涸了,但是无数条河流汇聚在一起,才有可能真正通往宽阔的大海;第二,我一直认为,人类最伟大的一项技能就是创造,从无到有,从有到新。而这种突破很大程度上是不同想法碰撞的结果。我以前经常会听到很多企业打广告说“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不评价企业本身,就这句话而言,吾深以为然;第三,每个人应该都是自由的,无论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别人都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观点的权利。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是对自由精神的认可。

其次,有选择的吸收借鉴不同的观点,为己所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发现很多东西,尤其是对事物的观点评价都没有办法单纯用对或者错来评价它,因为它本身其实没有对错之分,可能只是说这种观点在某种特定的设置条件下更加匹配适合的问题。我们可以对这些观点进行消化吸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与自己相同立场的观点可以不断丰富踏实自己的论据,不同立场的观点可以开拓新的思路,或者从对立面上为自己的想法寻找新的论据。当然,对于一些错的一目了然完全没有参考价值的观点,可以直接pass掉。

最后,通过不断思考梳理,整理出自己的个人观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筛选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一种下定结论。不能一味听取别人的意见,你自己总是有自己思考的方式。你自己思考以及总结的过程才是你真正的财富。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十二

有一天晚上,外面风雨交加,雷声滚动,天阴沉沉的,如同给大地披上了一层灰色的纱。外面安静得如同一根针掉地上也听得见,有一个小男孩儿家里却吵得热热闹闹的。

来到男孩的房间,温馨而又不失童趣。此刻小男孩儿安静的睡着。走近细听,书包里的文具正在展开激烈的讨论。

钢笔发言了,他双手叉腰,眉毛跳动着,生气地说:“你们瞧,我的伤口满身遍野的,让我每天疼痛难忍,都是主人一手造成的。他天天把我丢在地上,丝毫不懂得保护我,甚至把我跟其他的小伙伴放在一起,任我们碰撞,把我一身好看的衣服全部撕碎了,你们说我是不是奇丑无比?”

钢笔语音刚落,文具盒就抢着发言了,他指着自己瘦弱的身子,伤心地说:“主人天天把不干净的东西放在我肚子里,还用笔在我身上涂涂改改的,随意乱扔,肆意妄为,所以现在我全身上下都是五颜六色,破烂不堪。你们看我是不是更惨?”

书本和作业本也迫不及待地发言了:“你们看一看我和作业本弟弟全身上下都是折痕,里面的改正带和改正贴也是多得数不清,主人经常把我们的纸张给撕下来折飞机,我胖胖的身体现在慢慢地变得骨瘦如柴了,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可怜?”

书包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愤怒,从人群中站了出来,不安地说:“你们都没有我惨,每一次小主人都把我丢弃在了地上,不管地上干净与否,随意扔掷。你们瞧瞧,现在我身上早就有几个大窟窿,一旦有东西掉出来,主人就全部责怪我,对我拳打脚踢。”这时所有的有伙伴们都投出了同情的眼神。这时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互相依偎在一起。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如果我们的主人是隔壁的同桌,每一天都能把我们整理得好好的,那该有多好吖!”说完,大家一齐低下了头。

睡梦中的小主人听到了小伙伴们的倾诉,很惭愧。下定决心,从此以后改掉了这个毛病。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十三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啦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啦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啦二十五个小侦探。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啦那几本书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十四

如果说富勒教授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的假想公案是对1842年美国诉霍尔姆斯案(u.s..holmes)和1884年的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reginav.dudley&stephens)的探讨和延伸,使大家共同关注一些存在在分歧的法律哲学,那么萨伯的《洞穴奇案》围绕这虚构的案例进一步续写的九份法律意见无疑是延续着富勒的“游戏”。

《洞穴奇案》不乏虚拟的案例,生动地展现了法学理论之间的交锋和法哲学的时代特点。阅读这本书犹如在法哲学的历史长河中徜徉。

从这十四份法律意见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强调尊重法律条文的实证主义法学派,探究法律精神的自然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官宣誓适用法律而非道德的法律形式主义者;读后感。

关乎人类现实的的法律实用主义者。又可以看到富勒去世以后美国法学思潮,即如强调成本效益分析的法经济学。认为法律具有不确定性的批判法学以及强调民主重要性的司法消极主义等等。

我们可能很难在书中看到哪一种法哲学观点更具有说服力,因为法律推理本身具有弹性,真正应该看到是各种不同观点之间的激烈碰撞而展现出来的色彩缤纷的当代法学思潮。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十五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有两个主角——埃尔万和卡桑德拉。在同学们写街头观察日记时,有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他俩竟从同学们的日记里找到了那个“凶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了那几本书时,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书,我看第一页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而且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里的奇案读后感优选篇十六

《洞穴奇案》这本书对我们最大的冲击是,为什么要对一个虚拟的案件,从十四个法官的角度进行探讨。

即便是一个真实的案件,这么多分歧也是不可想象。在普通人眼里,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种朴素的法律、道德观念,只要判决结果达到了预期,公正就算是实现了。

自从有了互联网以来,越来越多的案件引发网民的讨论,他们讨论的是什么,是案件本身的正义么?显然不是,他们实则表达自己的正义观。

奇案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惊醒和思考正在于此。即便是专业的法官,他们具有常人所不及的专业知识,但并不能在一个案件中达到一致的认识。法律与其说是一个固定的条款,不如说是一个信仰,它是人们在这个时代观念下的文字契约。观念会时过境迁,文字契约固定不变,又如何能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呢。

每个案件是个体获取正义的方式,但他无所不往群体正义的实现,这就是审判。所以,无论从多少角度去分析一个案件都是不为过的,每一次分析都是深入获取法律条文的延展意义。在各种观念下,我们越来越达到了正义观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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