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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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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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一种对所读书籍内容的概括和思考。读后感的写作风格可以根据书籍的体裁和内容进行灵活选择,可以是客观冷静的评论,也可以是情感真挚的倾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一

看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的《伟大的母爱》,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息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此时此刻我多想高呼一声:人生真情莫过于母爱。

《伟大的母爱》一文中,内容真挚感人,语言通俗易懂。海伦那夫人——千百万人中的一员,却别写得伟大、善良。

天底下母爱是最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但海伦那夫人并不是玛丽·格兰特和罗伯尔·格兰特的亲母亲,并且非亲非故,她以博大的母爱去帮助他们姐弟,真是让人敬佩。

我不禁想起我们的老师的爱犹如母亲般的爱。也许是职业的缘故,他们对我们一向十分严格。因为我年少无知、轻浮、猖狂使我对这种母爱不屑一顾,还时常与他们作对。天天都抱怨上天的不公平:为什么不赐予我一个了解我、理解我的“母爱”——老师。

可是,随着时间的飞逝,我渐渐明白,发现我错了。还能再写什么呢?还需要再写什么吗?在别人的眼里,老师的这种“母爱”实在太平凡了、太普通了。可在我心中,老师的这种“母爱”永远是伟大了,温馨的。这种爱将是我勤奋学习的最大鞭策,将是我工作上进的动力和源泉。

老师的爱是我们头顶上的一片天,让我们茁壮成长!在前进的路上,让我们心中永远带着那份“母爱”!愿我们永远对得起那份“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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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二

马小跳的奶奶家在野生动物保护区,热爱动物的马小跳,在这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暑假。他帮帮猴子减肥,用“杀鸡给猴看”的妙计,吓退了捣乱的坏猴子;他发现村民在夜晚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便跑到专卖野生肉的野味餐厅,将关在那里的娃娃鱼全部放生了。他还在一座黑房间里发现一头黑熊,他机智的将着一情报转到"黑熊保护中心",这头被折磨了2017年的黑熊成功的被救了出来。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三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当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借了同学一本书看,名叫《意林》。

这本书专门为9-16岁的女孩量身定做。

内容上,这本书选取充满女生风情及纯美意境的短篇成长小说,轮潘演绎不同女孩的动人青春、花季故事,每个角落都显示人性美、人情美、图画美,读来美不胜收,一种淡淡馨香充溢的意境在心间流淌,余韵悠长。女孩成长蜕变过程中的每一个不确定,都能在这套书里找到温暖和启迪。快乐的时候看,伤心的时候看,寂寞的时候看,从文字里感受一种清澈又温暖的感动,汲取一种可以快乐坚强起来的力量。

在花样少女的如诗岁月里,愿这套丛书能够陪伴你一直成长,指引美丽心灵,帮你寻找最真、最好的自己!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五

长篇小说《草房子》描写的是主人公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我被其中非鲜明的人物形象,感人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着。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与桑桑所在时代的对比,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时的农村都是草房子,如今家家户户都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瓦房或楼房;那时就连自行车都是稀有物品,如今许多家庭都开上了小轿车;那时一年只有两季的衣服,如今穿衣已成为一种时尚。

虽然桑桑童年的生活很艰苦,但他仍有许多难忘的回忆。他把碗橱改成了鸽子窝,拿家里蚊帐做渔网捕鱼,等等。桑桑的童年过得很充实很快乐。如今我们的条件越来越好,但缺少了桑桑的那份童真,自由娱乐活动的时间很有限,我们都想拥有桑桑那份纯真和快乐。

《草房子》让我懂得了现在的美好。也让我明白了我们要靠努力实现和改善自己的美好。

故事结尾很唯美,结果出人意料,处处涌现感人的事迹,让这片土地充满了爱!

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不顾一切地跳进水里而身亡,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把这种精神传扬下去,让人间成为最美好的天堂!

这真是一本好书!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六

《围城》书名顾名思义,城被包围起来。被包围的城里有家庭,各种人口,有物品,有人精神的愿望。城,小而言之是一个城市,大而言之是社会。围城体现城内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但城绝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由于人精神的愿望在追求理想中,人在不同梦想的城市辗转。跨越种族国籍,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走入各自神往的城市。

有城墙房屋街道,有人群商场各种机构与场所之地谓城。但也有无形的城,功名利禄之地,亲情友爱之所,爱情婚恋之乡,谓之另一种城。精神上的城乡,灵魂上前进之地。

人们奔这个地方前去,学习,工作,交友,恋爱,以期在各个理想之城实现。有自己在城里安身立命,理想在城里扎根。能像将军攻城掠地,突破一处处城池,成为胜利之者。

但一番孙猴子上山学艺连蹦带跳,以为会了七十二变下来。一入人群之中,却是最难攻的是人心,不是学习,事业,而是人与人相处之难。在人心之城,所有美丽的梦想如高天的云彩,美而抓不住。天空有乌云,有闪电,有雷雨,使头顶的天空不是永远光明与宁静。云怎么变幻形状裹不住月亮,月亮圆了又缺。在香桂的枝头,飘然而落。情泛伤,人难做。仰望大海的豪情变得低在尘埃里。以低姿态在城市生存,帆降落似的靠岸,以跳动的眼前的彼岸生活。又似流水翻动不止。

人生存难,生活更难。为了种.种目标入城,挣扎一番,在精神物质的城里不堪,又想出城。冲出种.种欲望之城。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七

《草房子》这本文学作品是曹文轩叔叔19__年10月18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撰写的一部现代著名长篇小说。它是曹文轩在继《山羊不吃天堂草》之后沉绽多年,酝酿数载,倾心奉献的又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的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真切而优美的领悟,桑桑得鼠疮快死时,温幼菊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这本书里使我最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家住油麦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麦地经商,是油麦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的过着每一天。

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八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是一句十分精妙富有哲理的话,出自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虽然早就听说过这部经典之作,但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好好读一下。今年寒假,我终于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了这奇书,果然是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留给我的印象,首先就是其幽默风趣的语言。在看书时,我经常被书中的语言逗的发笑,比如书中描写鲍小姐比较暴露的打扮“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还有描写赵辛楣“他到四五岁时身体长大的像七八岁,佣人每次带他坐电车,总得为’五岁以下儿童免票’的事跟卖票人吵嘴。他身大而心不大,像个空心大萝卜”。作者在书中大量使用比喻句,生动巧妙让人惊叹:“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书中妙语无法一一列举,只能感叹不愧是名家经典。

除了语言,书中的人物也让人印象深刻。本书人物众多,但每个人都被赋予了鲜明的特点。先说方鸿渐,他是主人公,整本书就围绕着他在爱情、事业、婚姻几座围城中几进几出。方鸿渐此人,赵辛楣对他有一个很贴切的评价“不讨厌但毫无用处”,他是一矛盾的好人,既善良又迂执,既正直又软弱。在我看来,他既有悲剧的一面也有幸运的一面,他不能得到最爱的女人,事业上一无所有,家庭上矛盾重重。但同时他又有点小幸运,他虽然没什么学问,也没有什么本事,虽然他学历造假,但总有人帮他谋得一个职位,他虽然得不到喜爱的女人,但也不乏女人爱他(这个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赵辛楣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有能力,有主见。他爱了二十年的女人嫁给了别人,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幽默自嘲,甚至去参加婚礼,回过头来又与当初视为情敌的方鸿渐冰释前嫌,成为挚友,对鸿渐百般照顾,其豁达与义气可见一斑。再说说女子。女子中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唐晓芙,她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书中称她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又率性,作者在书中讽刺了很多女性,却舍不得讽刺唐晓芙,她纯真又美好,让人无法不喜欢。另一位孙柔嘉则让我大吃一惊。我本以为她就像她的名字“柔嘉”一样,温和柔顺,没想到她其实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子,她以柔克刚,步步为营,最终嫁给了方鸿渐,这虽然让人有些不舒服,但也是无奈之举,父母漠视她,方鸿渐是她所能找到的最好的伴侣,但两个人婚后并不幸福。故事的最终,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一架,企图冲出婚姻的“围城”,离家出走,发现无处可去后有复返,而孙已经离开了家,故事在钟声中结束,令人唏嘘不已又意犹未尽。

故事结束了,生活仍在继续,“围城”还在不断上演。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爱情如此,婚姻如此,人生愿望大都如此。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座围城,城中的色彩有明有暗,有成功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失意,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围城的存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明暗之间筑起坚不可破的高墙,将自己留在自怨自艾的灰暗之中。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九

读完《昆虫记》,我不得不佩服法布尔:科学、自然向来都是严谨、枯燥的,但法布尔竟将它们写的如散文一般,文笔优美,令我爱不释手,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难怪法布尔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侯选人啊!

读着《昆虫记》,我不禁疑惑:这还是我讨厌的,不断嚣张鸣叫、丑陋的昆虫吗?我感觉他笔下的昆虫并不是那么讨厌甚至还有几分可爱,昆虫们似乎都是他的宠物,语言之生动诙谐,让我身临其境。我必须要重新面对这些我原来厌恶的小生灵们,他们的生活也教给我们许多道理,他们也是人类之师:蚂蚁的辛勤劳作告诉了我们要团结一致;石蚕幼虫的小鞘告诉我们要善于利用身边的一切来保护自己。

法布尔出生于一个穷苦的家庭,本来连饭都吃不饱,父母都不喜欢昆虫,也反对他研究这些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布尔依旧乐此不疲的观察着他的小宝贝们。究竟是什么,让法布尔为这些小虫子奉献了他的一生一世,呕心沥血的观察、写作呢?我读完《昆虫记》和作者简介终于找到,是法布尔对昆虫的兴趣,使得他对昆虫十分痴迷,也正是兴趣,使得他成为一代昆虫学家。

我们也应该向法布尔一样,多多培养自己的兴趣,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兴趣是的老师,有了兴趣,我们才会乐此不疲地研究,对学习充满了动力,效率也会提高很多。也只有兴趣,才能使我们获得启发和激励,百折不回的顽强奋斗精神。你去喜欢它,你才会去做好它!从法布尔身上,我们发现:兴趣是的老师。

夏夜,蝉儿早就停止了歌唱,而蟋蟀却刚刚登上舞台。昏黄的灯光下,我拿着《昆虫记》,抚摸着那粗糙的封面,浅浅的光笼罩着我,带我进入那昆虫的世界。

才进入《昆虫记》,我便闻到了它散发的浓郁的文学气息。我先来到荒石园,便看见一位和蔼的老者,他鹤发童颜,目光敏锐而纯真,一副法国南部乡间的朴素打扮,他就是“昆虫界的荷马”——法布尔。他头戴宽边遮阳帽,脖系方巾,手里握着他的宝贝捕虫网,嘴角上还挂着舒心的微笑。

法布尔利用了自身的学识,运用生动的描写和拟人的修辞,建造出了一片生机勃勃的昆虫天地。更让我吃惊的是,别具匠心的法布尔还将人类社会的道德和认识体系搬到了这“世外桃源”里。他透过被赋予了人性的昆虫反观社会,让我重新认识了人类的思想道德和认知准则。

在这昆虫世界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便是“修女的披风”、“祈祷上帝之虫”——螳螂。在太阳炙烤的草地上,停着一只仪表堂堂的螳螂,它庄严地半立着,向天空举着前肢,就像人举着手臂一样,摆出一副祷告的姿势,善良幼稚的人们却认为这是它对上天的祷告,可谁知道这宁静祥和的外表下隐藏着什么样的杀机呢,螳螂虔诚的神情掩藏着残酷的习性,它那锋利的前肢如同一把大刀,随时准备屠杀。它揭示了人性中的虚伪,就如“你被别人卖了还帮他数钱”这句话,让人心寒却又真实。

在蝉和蚂蚁中,我最喜爱的是蝉,一位能工巧匠,一位乐善好施的挖井人,一位放飞自我的歌唱家,它与寓言截然不同的是,甘与受难者分享泉水的是蝉,而在抢夺时肆无忌惮、贪得无厌的则是蚂蚁,这让人出乎意料的结果正说明人们是非不分以及随从大流的本性,缺少了自我思考和坚持自己观点的勇气。

夜已深,我轻轻合上了书,离开了,只留下那淡淡的灯光和悠扬的虫鸣……。

最近看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本书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和多次实验,详细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方法,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兴趣盎然。

整本书写的昆虫让我觉得很有趣。这是由于作者的细心观察和详细描述。比如螳螂的大腿下面有两排非常尖的锯齿状的东西。在这两排锋利的锯齿后面,还有三颗大牙齿。“松毛虫在我的带领下,一边探查一边微微挖掘土壤,似乎在测量土壤的性质”等。要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仔细观察是不够的,还要仔细描述,让读者看懂。再比如“这个小管的外观有点像丝绸,白色中带点红色,小管顶端覆盖着层层鳞片,就像屋顶上的瓦片”等。这些详细的描述让整本书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太精彩了!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并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松毛虫会预测天气,小蜘蛛会用丝线到处飞。现在我什么都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高。比如,当红黄蜂为卵留下食物时,它使毛毛虫不能移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它可以免费保持食物新鲜。再比如你放弃腰,把卵给蜘蛛抓,你只抓小的,这样每只虫子就能一餐吃完,每一餐都能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要聪明!

作者写这些是因为他观察仔细,而我是一个生活的可怜观察者。所以老师让我写作文的时候,我总是想不到题材。然而,有一个例外。在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一群蚂蚁在移动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放在头上,搬回自己的窝里,然后以同样的方式回去,再搬一次。虽然这次我仔细观察了一下,但这是我感兴趣的事情。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光是仔细观察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而是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这样才能随处写字。看,小昆虫也包含大学题!

小小的昆虫根本不明白死是怎么回事,同样也不知道自杀是怎么回事。用人类的语言来说,就是即刻中断生命极端痛苦的一种表现。我读了昆虫记中白蝎自杀的一篇文章后,我才知道昆虫面对绝境时的选择。

这篇文章讲了法布尔为了弄清白蝎会不会自杀的事而自行实验了一番,最后发现白蝎等其它的小昆虫不会在绝境中放弃自己生命的道理。我也明白了提前结束生命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虽然那只昆虫并没有自杀,但它却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种很严肃的东西,不能一遇到拦路荆棘和烦恼琐事就把它摒弃。这正是昆虫给给予我们的它们全然不知的道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常常感觉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这似乎是我们比动物高一级的标志,但这一刻,我倒觉得我们变得非常渺小。

在有些人眼里,只有人类才知道生命的狂欢后会怎么去结束;只有人类才能预见自己的末日;只有人类对死才怀着崇拜之情,动物们无一能想到。但是,人虽然懂得这些,却从未真正意识到芸芸众生渴求生命的平等,当你看到被人圈养的动物时,它们的哀嚎可是对生命自由的渴望?它们的沉默可是对家园的思念?我想,这些或许都有,可是我们却常常忽略了它们,今天,我从昆虫身上看到了,它们有着比人类更强烈,更直接,更伟大的本能!

雨果曾经说过:“法布尔是昆虫世界的荷马。”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深深地被法布尔执着的精神所感动。

1832年12月22日,在法国南方阿韦龙省圣雷翁村的一户农民家中,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他,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小时候,他一直到郊外去观察昆虫的一举一动,可他的父母不同意他这么做,但他还是执着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到他56岁时,法布尔写完了这本《昆虫记》。书中介绍了无数昆虫的生存技能和生存状态,给我带来了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增添了许多乐趣,真不愧是“科学界的诗人。”

看着法布尔,我想到了中国的游泳冠军孙杨。

孙杨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游泳健将,为了参加这次的奥运会,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他都每天在游泳池里游2万米,锻炼自己的体力和耐力。就这样,他练啊练,终于在今年的暑假,参加了伦敦的奥运会,得了1500米自由泳和400米游泳的双项冠军,并且打破了世界纪录。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奥运会得了男子游泳的金牌。他的执着赢得了冠军,也创造了历史。

不仅他们执着,我也这么执着过。

有一次,我在汽车上对妈妈高兴地说:“妈妈,能不能让我去学游泳?”妈妈边开车边回答道:“不行,你人太小,力气不够。”我信心满满地说:“谁说不行,吴铭一、浦子沁他们都去了,为什么我不能去?我一定游得动的。”妈妈见我这么坚持,想了想说:“好,我答应你。”我的执着成功了,换来了游泳的机会。

“有志者事竟成。”我们对自己的梦想一定要执着,只有这样,才会有成功的希望。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

四大名著《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中,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妈妈在书店里帮我买回了《西游记》,让我爱不释手。

《西游记》中让我最记忆深刻的就是被称作“齐天大圣”的孙悟空了。孙悟空在每次遇到妖怪时,都能救出师傅、猪八戒和沙师弟等。这让我们非常佩服他。孙悟空的来历谁也不清楚,因为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在他大闹天宫时,让我们大开眼界。猪八戒也让我们记忆深刻,他非常胖,而且经常被孙悟空甩,而且非常的贪吃。但是他有时候也有点作用的。让大家很吃惊的是猪八戒的前世竟然是天蓬元帅。最让孙悟空苦恼的就是唐僧了,唐僧在遇到危险时非常的平静,在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时候,白骨精化成了一个老婆婆,来骗唐僧,孙悟空一眼就看出来了,把他给打死了。唐僧非常的生气,跟孙悟空大吵了一架。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沙和尚了,他让我们最清楚的就是他是管理行李的。每次他们在赶路的时候,我们就看着他扛着行李。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大闹天宫了。孙悟空在大闹天空的时候让读者都非常的佩服他,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呢。

《西游记》是一部很精彩的作品,同时他还在电视上出了电视剧。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一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神话小说。它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在这部书中,我最喜欢齐天大圣孙悟空。它本领高强,神通广大。一双火眼金睛,能识破一切妖魔鬼怪的伪装;一副金钢之躯,刀枪不入;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一根如意金箍棒,能大能小,能缩能伸,大闹天宫,打败无数天兵天将。

孙悟空虽然有着高强的本领,但对它的师傅唐僧却全心全意。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唐僧肉眼凡胎一再误会它草菅人命,跟它断绝师徒关系,孙悟空无奈挥泪拜别师傅,后来猪八戒来找它救师傅时,它不计前嫌义无反顾地出山,救师傅于危难之中。

《西游记》真不愧是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真的非常好看!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二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三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历经7年之久创作的不朽之作。我看到孙悟空嫉恶如仇,乐观,不畏艰险一路护送唐僧西天取经途中九九八十一难忠心耿耿,寸步不离;不论路途险恶,不屈不闹,敢于斗争;机智聪明,救出师徒。

还有猪八戒的憨厚无不令人神往。自信的精神使我敬佩,曾经为不可一世的天蓬元帅,只因贪恋嫦娥被贬下凡。错走轮回成猪性。但他仍然不失自信,依然一路抬头挺胸。高昂的走着。虽然好吃懒惰,一脸恶象。但当他的大师兄有难又拔刀而出。知错能改无不是我们现需要学习的精神。

沙和尚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贬入人间,在流沙河畔当妖怪,后被唐僧师徒收服、淳朴憨厚,忠心耿耿,从电视剧里他喊“大师兄”那种厚重的声音和真诚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不象孙悟空那么叛逆,也不象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贪恋女色,自他放弃妖怪的身份起,他就一心跟着唐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虽然个性不鲜明的他戏份不多,但他是《西游记》里不能缺少的人物。

唐僧十八岁出家皈依佛门,经常青灯夜读,对佛家经典研修不断,而且悟性极高,二十来岁便名冠中国佛教,倍受唐朝太宗皇帝厚爱。后来被如来佛祖暗中选中去西天取经,并赐宝物三件,即袈裟、九环锡杖、金箍咒。

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西游记》中的四个主角形象塑造十分鲜明。

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孙悟空。孙悟空是勇敢的化身,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的`本领让我每次无不叹为观止,他就像现代影视里的superman一样除魔为道,维护正义。他热爱自由,性行不羁,一直是西天取经队伍里的主力。

唐僧,执于善心善念,一心向佛,认为世间的所有物都是善良的,却多次因此被妖魔鬼怪捉去。他的善性太过于偏执,而不能明辨是非曲直,几次错怪孙悟空并将其赶走,这也是我讨厌唐僧的重要原因之所在。但因为他一直坚定着想要普渡众生的信念,才团结了取经队伍。

而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做什么总想着吃和偷懒,不能消除杂念一心取经,几次三番的怂恿取经队伍散伙,并多次在唐僧耳边吹风,说孙悟空的坏话。但也在一直尽力努力的保护唐僧西天取经。

沙和尚,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憨厚老实、任劳任怨的形象。队伍里的行李一直都是他在挑着,但他并没有丝毫抱怨。他十分平和安静,以至于很多时候让人都忽略了他的存在。他在队伍里能力最弱,到也在一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不给别人添麻烦。

总而言之,《西游记》中塑造的师徒四人的形象、性格特点大相径庭,但人物个性十分鲜明。其中不同性格的人相辅相成,组合了一只完美的取经队伍。

这对我们今后的写作,塑造人物形象也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西游记》是一部十分优秀、具有价值意义的神魔小说,无论看多少遍都无法厌倦。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着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齐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他的三个徒弟有:猪八戒。孙悟空和沙僧。和大家一样,我最喜爱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从险境中就,救出来。其次就是猪八戒了。他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最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爱,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就应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务必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发奋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能够克服的。因此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齐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因此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个暑假,我又翻开那本厚厚的《西游记》,进入了一个神话世界。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那一回。那一回讲的是:白骨精想要吃唐僧,趁孙悟空不在的时候变成一个少女给唐僧送饭。幸好孙悟空及时回来一棒打碎了白骨精的外壳,但是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老太太,孙悟空又打碎了白骨精的外壳。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爷爷,孙悟空打了一棒,白骨精正想飞走,被孙悟空追上去,一棒打死了。唐僧一生气,以为孙悟空打死了一家人,赶走了孙悟空。虽然孙悟空被误会,但是没找唐僧报仇。我发现孙悟空不仅很厉害,而且很善良。

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真经。一路不是轻言放弃,而是坚持到底,功德圆满,。而我做事虎头蛇尾,比如:又一次,妈妈给我报了一个奥数班,留了几道很难的题。回家后,我迅速做完了那些比较简单的作业,但是那些很难得作业我做不出来,心想:“我的老师平时对学生很好,随便找个理由就混过去了。”第二天,爸爸发现了我没有写完作业,非常生气。我想起了《西游记》唐僧师徒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都没有后退,难道这几道小小的奥数题就把我难住了?不行,我一定要做完。于是,我在爸爸的帮助下,写完了作业。从此以后,我真不管做什么事都以唐僧师徒做榜样,不在虎头蛇尾地做事了。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因为它既精彩,又让我受益匪浅,我喜欢《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华文化瑰宝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既没有《红楼梦》的人情世故,也没有《水浒传》和《三国演义》里那些英雄好汉的豪情壮志,所以让我读起来感觉十分惬意。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阅读它时获得不同的感受,有的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的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

而我喜欢的却是他们每个人身上的闪光点,孙悟空有“七十二变”的本领,但是他就算是有很大的本事,他始终对他的师傅一如既往的衷心,为他师父的安全而斩妖除魔,我们再回过头来想想如今生活在大城市的人们,有几个人像孙悟空这样的衷心,现在社会大部分的人都是见财忘义的人。

一路上又没有人家,所以沙和尚时常把仅有的口粮先给他的师傅,还有一点也在他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那就是“任劳任怨”,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师徒四人的行李都是由沙和尚背了一路,但并非听见他的半句怨言。

《西游记》这本书正因为有比其他书有更多的特点、特色才会收到广大读者的欢迎。

这是我再次读完了《西游记》,感觉真是百看不厌。就是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许多儿童的喜爱,小时侯,我都是看动画片,但现在不同了,我不仅会看书和读书,我学会看书时思考问题。

《西游记》这部经典文学名著,已经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家喻户晓了。书中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唐僧师徒取经途中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是明代作家吴承恩所作,它被列入了我国古代“四大名著”。故事从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到如来赐真经,写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降妖伏魔,扶善除恶,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再恰当不过了。

这本书让我看见了古灵精怪、足智多谋的孙悟空;感情真切但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心地善良、任劳任怨的沙僧;最后是一心向佛、善良待人的唐僧。

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机智勇敢,像猪八戒一样不缺善心,像沙和尚一样老实憨厚,像唐僧一样心地善良。

因此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就像取经一样,一路上布满荆棘,我们要像唐僧、孙悟空和沙和尚学习,一路披荆斩棘才能取得生活的真经。不能像猪八戒一样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马马虎虎,那样你只能一事无成。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四

最近,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五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u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六

《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令我收益匪浅。 我觉得安利柯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天真、活泼、好动,在他生活中有许多关怀他的好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可以顺利成长,也可以从中获取经验。 给我记忆最深的是二年级的学生罗贝蒂,他为了保护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朱利奥不被马车撞到,自己却来不及躲开,被马车把脚骨压碎了,今后只能靠拐杖行走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帮助别人的同学是有的,但像他这样了为保护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同学,我们就不一定有幸遇到了。看到这一个故事,令我想到了报纸上的一则报道: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太太倒在人行道上。20分钟里,竟没有一个路人上前搀扶。等到120急救车赶到时,老太太已经去世约20分钟了。同样是两个值得帮助的人,但是遇到的结果却完全不同,一个得到了别人舍命相救,一个去世了很久才被人发现。

这些行人跟舍身救人的罗贝蒂简直是差之千里。正是因为安利柯身边有这么多善良的伙伴,他才可以明白这个世界处处充满爱。这让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义,让我体会到什么是同学之间无法摧毁的友谊,什么是师生之间无微不至的关怀,什么是父母永无止境的爱!我相信如果有了这些品质,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的人,一定是世界上生活的最美好的人!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七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家庭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六年级暑假读后感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篇十八

《围城》小说问世之后,颇受欢迎,不到两年就出了三版。解放后,一度绝版30年,1980年再次重印,在青年中激起了强烈反响。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围城六年级优秀读后感,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利用闲暇时间终于把一直想看的《围城》读完了。或许是正好处于这一年龄段的缘故,读完后也有了些许感悟。

首先,那些受旧社会封建压迫的知识青年们是同现代人一样对生活充满激情与向往的,他们敢爱敢恨、敢作敢为。同时,他们也同现代人一般具有一些丑恶的东西,他们自私自利、冷漠。他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城中为自己的利益运筹帷幄……其次,正如书中的经典语句所述“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非是好奇心的驱使,但当进入城中,发现城中无尽的束缚、无穷的压力,便会马上转向下一座城。周而复始,人们永远在各个城中徘徊而且乐此不疲,又何求当时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从而人们只能悲伤得在城中度完一生,终究难以摆脱命运的束缚,也着实使人感伤。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己的城也当由自己来规划。我们既不能一心想着冲出围城,我行我素,也不能完全受制于命运的摆布。反而该用心经营自己的城,让城变得美丽、幸福和快乐,但当别人进入自己的城便不愿再出去。

《围城》绕着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回国后所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而展开的在此书中中方鸿渐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因为他玩世不恭的形象形成了他的"围城"许多人都说方鸿渐不思进取虽然他想要成功想成为一位名人但他内心的惰性又决定了他的一生坎坷。

方鸿渐想要光耀门楣于是就买了个但是买了之后他又觉有损道德他的那种那种优柔寡断以及他做事犹豫不决疑心过重的性格导致了他要被围城所困的悲惨结局。

方鸿渐留洋回国是多么的春风得意开始到了娶妻生子的时他的那股傲气已经是消磨殆尽了。从华丽走向了平淡从少年才俊走成了凡夫俗子边成了围城中的不幸者之一。然而他们走进的不仅仅是婚姻的围城更是人生的围城。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着许多像方鸿渐一样的人而且大多数都是知识分子他们总是在幻想着一些不切实际发事情即使知道现实与梦想总是有差距的。一部好的小说是可以给予读者启迪令人有所感悟的而《围城》就是其中的一部它像是一面镜子让读着看清了人性的丑与恶善与美。从而懂得思考和反省。《围城》给告诉了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待人生的。围在城中的人想跑出来而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围城》书名顾名思义,城被包围起来。被包围的城里有家庭,各种人口,有物品,有人精神的愿望。城,小而言之是一个城市,大而言之是社会。围城体现城内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但城绝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由于人精神的愿望在追求理想中,人在不同梦想的城市辗转。跨越种族国籍,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走入各自神往的城市。

有城墙房屋街道,有人群商场各种机构与场所之地谓城。但也有无形的城,功名利禄之地,亲情友爱之所,爱情婚恋之乡,谓之另一种城。精神上的城乡,灵魂上前进之地。

人们奔这个地方前去,学习,工作,交友,恋爱,以期在各个理想之城实现。有自己在城里安身立命,理想在城里扎根。能像将军攻城掠地,突破一处处城池,成为胜利之者。

但一番孙猴子上山学艺连蹦带跳,以为会了七十二变下来。一入人群之中,却是最难攻的是人心,不是学习,事业,而是人与人相处之难。在人心之城,所有美丽的梦想如高天的云彩,美而抓不住。天空有乌云,有闪电,有雷雨,使头顶的天空不是永远光明与宁静。云怎么变幻形状裹不住月亮,月亮圆了又缺。在香桂的枝头,飘然而落。情泛伤,人难做。仰望大海的豪情变得低在尘埃里。以低姿态在城市生存,帆降落似的靠岸,以跳动的眼前的彼岸生活。又似流水翻动不止。

人生存难,生活更难。为了种.种目标入城,挣扎一番,在精神物质的城里不堪,又想出城。冲出种.种欲望之城。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家庭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当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书是很久以前读的,笔记是很久以前写的,读后感却是很久以后的现在写的,也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感觉还是有的。

最先出场的是鲍小姐。鲍小姐性格泼辣,生活放荡,视财如命,爱她丑陋平凡,毫无亮点的未婚夫,迂执但我去未免不替他可怜,只知道用金钱养她的男人,若长得英俊潇洒还可以牵住她的心几分钟,否则,头上还不知道被这样的女人叩几顶绿帽子,也难怪她会如此放荡。

与此同时,苏文纨也出场了,这个人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刚开始,我还在为他心疼,觉着他是庸俗中的一只清秀,可慢慢的被他的一些小细节吸引,他为什么表面上夸赞小孩,背后用手帕擦小孩碰过的手?不久,她便原形毕露,原来她是外表高雅,内心俗不可耐的人。从总体来看,他喜欢上主人公方鸿渐,但却毁掉她的人生,破坏它与唐小姐之间的感情,不给孙小姐好脸色。而且总喜欢看喜欢她的人争来争去。哎!他可真是个坏姑娘,读书笔记上是这么写的。

她最嫁给一个有钱的胖子,苏文纨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却不想鲍小姐泼辣,日后的生活,怕是无聊得很。

这里是看了一半写的评语,她的婚后生活可一点不无聊,脑子里的生意经念的可出奇的好,在上海的“贵姓”(尽管不合适,也暂且这么叫吧,毕竟有很多共同点呢)圈中,卖各种小东西赚钱。如果没有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她还会这么庸俗吗,还会很得令人咬牙切齿吗?时代造英雄,环境影响人的一生。

方鸿渐,懒散,追名利,懦弱,胆小,还有一点良知,但却完全不懂世态炎凉的人,方鸿渐是悲剧的时代产物,却也是“极品之极品”坏到不能再坏了。也许在此环境中,方鸿渐只能如此吧!身为主人公,他的生活却是最悲催的,能混他这样的主人公怕是不多吧,在我读过的书中,也只有阿q可以和他媲美了。方鸿渐出国留学的的学费是他的岳父给出的,但他的博士文凭却是他买的。他没有在国外努力勤奋的学习,而是荒废学业,四处游玩,回国后丑态百出。只能在岳父的银行中干一点事情。之后,遇到唐小姐。

唐小姐,天真但不失聪慧,心中喜欢方鸿渐,却因为苏小姐的搅和,失了面子,将他赶走,两人皆失姻缘,真不知方鸿渐为何会喜欢他。

这段话也是读书笔记中的一段,看来说还要看完,人也要慢慢懂。唐小姐可真是一股清流在浑浊的流水,难怪方鸿渐会喜欢她。看来我也要改一下我没看到最后便下结论的坏毛病,在这里为你平反了,唐小姐。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掏出上海那座围城,又落进大学那座城,却始终没有逃出爱情那座城。

由于苏小姐的一系列行动,方鸿渐被逼走了,他逃往内陆,去一所新开的大学做教授。这一路他结识了孙小姐,还和“死对头”(至少赵辛楣是那么认为)赵辛楣成了挚友,先来说孙小姐吧,看读书笔记:

他用尽心机和方鸿渐在一起。恐吓,威胁,逼迫,充分利用她的一切。真叫人意想不到她如此柔弱的外表下,竟隐藏着如此独立的心。

赵辛楣,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爱慕苏小姐,不能自拔,但还是没有追到苏小姐与方鸿渐离开上海去内地教书。

赵辛楣这个人有趣的很,在其中我以为最好,任何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他。

当我们手捧书籍阅读的时候,其实这也是学习与进步的过程,毕竟在探索知识的文学海洋之中,往往都需要我们参与其中才能得以成长。以下是有过,那时只是随便地翻翻,并没有认真地体会其中的含义。我最终仔细地读了一遍,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的。在描述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像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__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地发生着。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经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证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人要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让自我的生活多几分舒适,少几分带着牵挂的苦楚;多几分欢乐,少几分带着瑕疵的不如意。珍惜此刻,就是要避免让自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再有遗憾;脚踏实地抓住今日,充实今日,完善今日,在今日这张纯洁的白纸上画下美丽的历史画卷。从某种意义上说,珍惜了今日,就等于延伸了自我的生命长度,升华了生命的意义。拥有知足,就拥有幸福。

有时候,什么值得珍惜,什么应当放弃,自我也会有困惑、迷茫之感。那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答案,等待时间来检验吧。重要的是,学会珍惜此刻所拥有的,生活会更加完美,笑容会更加灿烂!再也不要在所谓的“围城”中进进出出了。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是一句十分精妙富有哲理的话,出自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虽然早就听说过这部经典之作,但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好好读一下。今年寒假,我终于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了这奇书,果然是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留给我的印象,首先就是其幽默风趣的语言。在看书时,我经常被书中的语言逗的发笑,比如书中描写鲍小姐比较暴露的打扮“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还有描写赵辛楣“他到四五岁时身体长大的像七八岁,佣人每次带他坐电车,总得为’五岁以下儿童免票’的事跟卖票人吵嘴。他身大而心不大,像个空心大萝卜”。作者在书中大量使用比喻句,生动巧妙让人惊叹:“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书中妙语无法一一列举,只能感叹不愧是名家经典。

除了语言,书中的人物也让人印象深刻。本书人物众多,但每个人都被赋予了鲜明的特点。先说方鸿渐,他是主人公,整本书就围绕着他在爱情、事业、婚姻几座围城中几进几出。方鸿渐此人,赵辛楣对他有一个很贴切的评价“不讨厌但毫无用处”,他是一矛盾的好人,既善良又迂执,既正直又软弱。在我看来,他既有悲剧的一面也有幸运的一面,他不能得到最爱的女人,事业上一无所有,家庭上矛盾重重。但同时他又有点小幸运,他虽然没什么学问,也没有什么本事,虽然他学历造假,但总有人帮他谋得一个职位,他虽然得不到喜爱的女人,但也不乏女人爱他(这个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赵辛楣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有能力,有主见。他爱了二十年的女人嫁给了别人,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幽默自嘲,甚至去参加婚礼,回过头来又与当初视为情敌的方鸿渐冰释前嫌,成为挚友,对鸿渐百般照顾,其豁达与义气可见一斑。再说说女子。女子中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唐晓芙,她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书中称她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又率性,作者在书中讽刺了很多女性,却舍不得讽刺唐晓芙,她纯真又美好,让人无法不喜欢。另一位孙柔嘉则让我大吃一惊。我本以为她就像她的名字“柔嘉”一样,温和柔顺,没想到她其实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子,她以柔克刚,步步为营,最终嫁给了方鸿渐,这虽然让人有些不舒服,但也是无奈之举,父母漠视她,方鸿渐是她所能找到的最好的伴侣,但两个人婚后并不幸福。故事的最终,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一架,企图冲出婚姻的“围城”,离家出走,发现无处可去后有复返,而孙已经离开了家,故事在钟声中结束,令人唏嘘不已又意犹未尽。

故事结束了,生活仍在继续,“围城”还在不断上演。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爱情如此,婚姻如此,人生愿望大都如此。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座围城,城中的色彩有明有暗,有成功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失意,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围城的存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明暗之间筑起坚不可破的高墙,将自己留在自怨自艾的灰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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