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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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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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一

规范教育收费是减轻群众负担,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学校的收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十分强,涉及到千家万户,群众十分关注的工作。在收费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项目公开,专款专用,亮照收费。

杂费为每生每学年1-2年级:130元;3-6年级:180元。课本费为每生每学年一年级:56元;二年级:59元;三年级:84元;四年级:103元;五年级:102元;六年级:102元。作业本费1-2年级:每生每学年12元;3-6年级:每生每学年17元。没有乱收费、超收费现象。且能够及时填写中小学收费明白纸,让家长做到心明眼亮,让家长来监督学校收费。

我校严格护照上级文件精神除了定学生用书外,其它的钱都用在了学生烤火、教师培训、购买办公用品和教学用品、学校水电费和邮电费、学校维修等。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二

区收费检查领导小组:

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根据深南教〔20xx〕64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育才二小王升平校长亲自牵头,各部门协助,于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11日对育才二小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自查,自查分为五部分,先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一费制”的检查。

xx年9月12日。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三

为了巩固治理教育“三乱”工作成果,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根据镇赉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学校开展春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年级组长任组员的专项督导领导小组,从落实开学条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规范办学行为以及教师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中层以上人员于3月1日上午到校,及时召开了新学期校委会,教师于3月5日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县教育局20xx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统筹安排了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就本学期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要求教师做好开学初各项业务工作。学生2月28日上午到校报到,清点人数,收缴各类寒假作业,分发学生书籍簿本,并正式上课。学校不存在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学生。

3月8日上午,我校开学专项督导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所有建筑物及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对年前冻坏的水管、水龙头等及时进行了维修,确保学生安全到校,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做好各类登记,经考察无疑后再准许进入。学校传达室各类安保器材完备,监控到位,且运行正常。本学期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学生上下学校门口有教师和保安联合值班、有安全标志,无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均由其监护人接送或自行上学。

1、春季开学以来收费情况。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已向学生家长下发了收费通知单,并且已经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2、教辅材料代购情况。学校在白城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内无偿代购,并实行一科一辅,不存在乱定教辅材料或推荐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3、违规补课情况。通过明察暗访,教师不存在节假日、休息日违规补课行为,不存在违规上早、晚自习行为。

4、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情况。为杜绝此类现象,学校组织了教师开展不组织、不参与有偿办班补课的公开陈诺,建立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责任包保体系,并且将校长的联系电话作为监督举报电话在学校门口进行了公示。

教师配备齐全,除音体美外均配备专职教师,音体美学科由熟悉业务的教师兼职。由学校支部和工会组织,3月16日召开了师德师风建设专项会议,并对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学校开展春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教师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在今后的学校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强化职责,细化目标,加大监控力度,力争使学校的`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四

南川中心学校:

按照中心学校要求,我校于20xx年10月15日对20xx至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开学初,我校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免去一至六年级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

2、按照“一费制”要求,代收了学前班学杂费每人100元(其中:杂费47.5元,取暖费30元,代收课本费22.5元),且收费票据开写工整规范,代收的学前班学杂费已上缴财政局审核。

3、严格执行自愿投保原则,由财险公司人员在学校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单据当场交由学生家长保管。

4、除此之外,学校无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各班主任、课任教师也无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现象。

5、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大宗支出必须经过教师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项事务都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过自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存在,代收费也符合规定。现将开学收费工作总结予以呈报,敬请指正。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五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xx〕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xx〕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xx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xx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xx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xx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xx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xx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xx〕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xx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xx〕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xx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xx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六

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的收费行为。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xx年以来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把关、监督的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和操作方式,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伙食费收取后及时足额缴存县食堂专户,每周按时领取备用金,按时到局食堂科报账。作业本费和学生装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收取。我校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三、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

四、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无违反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禁止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推销或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五、我校没有举办收费补习班,并严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禁止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的行为。

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学生择校及入学年龄的规定。我校不存在收取择校费现象,无不及龄孩子提前接受义务教育的乱收费现象。

七、加强教师管理,开展师德师风宣誓、廉洁从教教育活动,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xx小学。

20xx年12月。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七

区收费检查领导小组:

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根据深南教〔20xx〕64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育才二小王升平校长亲自牵头,各部门协助,于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11日对育才二小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自查,自查分为五部分,先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一费制”的检查。

20xx年9月12日。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八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是20xx年9月1日成立的新校,现在校学生1283人(包括幼儿园人数)。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和春季开学收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组织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我校接到教育局〔20xx〕12号文件后,校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任课老师,使大家认识到:此次春季开学收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这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1、领导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我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部分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收取学生其它任何费用。

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6、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7、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8、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9、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0、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

11、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威县教育局要求,我中学成立了“教育收费规范”领导小组,小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逐条分析,深刻领会,结合我校现状,仔细对照,统一认识,由校长严格把关,财务人员认真检查核对收费项目标准,无发现违规收费现象。

我校一如既往始终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接受社会的监督,至今无群众举报,无教育收费的违规违纪问题,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1.中学“教育收费”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通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由校长总负责,财务人员专职收费,落实责任制,严格把好关,做到政令畅通、思想统一,确保收费规范。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宣传收费规范的重要意义,使师生进一步了解教育收费的有关知识及要求、标准和范围。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3.学校各项收费都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即先报批,再收费),按规定向区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并经审批同意后,才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组织收费。

用品。做到期初按统一标准收费,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明细,费用去向明确,学生家长都比较满意。

5.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我校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专用公示栏,将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家长、学生公示,以便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维护学生和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我校将更加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严肃收费纪律,防止和杜绝乱收费现象,维护“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良好形象。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十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一

按照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xx楼镇小学。

20xx年10月。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二

20xx年秋季,我校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发电[20xx]12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xx)2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收费政策,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促进学校工作上档次,上台阶。现把收费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秋季,我校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教育部门实施的收费政策,对全体学生实行免费(含外省户籍学生)。作业本费按(阳价【20xx】132号)的精神统一代收。

1、开学收费前,我校由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收费文件,政策、标准。

2、我校收费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统一实行亮证(教育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群众交费交得清楚明白,款项管理合理合法。

3、我校认真落实省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和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有关规定。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没有对在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交纳与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4、我校无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

5、我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取补课等。

6、基层政府或部门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向学校“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

7、我校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能按时足额反拨,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教育收费收入,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我校没有将免杂费补助资金用于发放临时代课教师工资、教职工政策性津贴补助和福利,没有用于开展奖教奖学活动支出等情况。

9、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学生补助金及时公布及发放工作。

10、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较严密,在收费期间,上级主管领导、我镇中心校领导和镇中心会计都多次组织人员检查、督促。因此,我校对收费政策、标准掌握得较好。收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这项工作只能做好,不能出错。我校着力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有礼、笑脸相迎有问必答,让家长喜欢而来,满意而归。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党的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缴费清楚明白。

以上是我校20xx年秋季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恳请上级领导同志指导我校工作,谢谢。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三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6.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制度、运作流程、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廉洁。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四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武政教纪字(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航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陈鹏(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何耀峰张军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违规办班情况。

4、学校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也没有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

7、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8、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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