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造林合同(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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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造林合同(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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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起草合同之前,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文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遇到合同纠纷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共同造林合同篇一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万安县窑头镇城江村六小组,组长刘祥奎。

乙方:泰和县澄江镇康华锋。

二、承包事项。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项。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共同造林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情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小新街乡林业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监督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经甲乙双方20_年2月18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线:东至东山梁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转让权、所有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设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挠。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地径达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m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行绿化造林(树种不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须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54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内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监证方:

共同造林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第一条:甲方愿意将自己现有的责任荒山承包给乙方投资造林,承包年限为拾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地点:,上抵,下抵,左抵,右抵,面积为亩。

第二条:山权山界有争议,由甲方自己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甲方在山权山界界问题上处理不当,有损乙方经济利益,由甲方完全负责赔偿乙方。

第三条:根据本合同,山权归属,林权归所有,在本合同期内乙有权转让、出租或抵押林业产权,并且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合同期满终止此合同,乙方把林木准砍完毕,第二代人工林由甲方植造。

第四条:乙方必须在伍年内植造成林,栽种期不得放火烧山,钻山植种,但原林地现有林木的取舍权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干涉,凡乙方保留下来的林木同样按照本合同的分成比例。

第五条:山林发生意外火灾时,甲方有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调查起火原因。

第六条:林木出现人、畜破坏,甲方有义务帮助乙调查处理。

第七条:成林的分成比例:甲方,乙方,二人各享有成林纯利的50%。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互相遵守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则按另一方损失的十倍罚款来理赔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特立此据。

共同造林合同篇四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______。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

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造林合同篇五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亩四至:东:西:南: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59年4月1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共同造林合同篇六

发包方:厦门齐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章烽身份证号码:3602223(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根据xxx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角美保障旅预备役军官训练中心。

工程地点:龙海市角美镇。

第二条: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所有混凝土现浇构件,主要有:混凝土基础,框架结构柱、梁墙、板、楼梯、屋面架构和斜层面梁板;二次结构中构造柱、过梁、圈梁;窗台零星构件、栏板、线条、反口)模板制安、拆除及模板钢管支撑架搭设、拆除(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后浇带二次搭设、拆除;施工过程中业主要求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的木模分项。

2、乙方工作内容,其中内架搭设、拆、清理内容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范和现场执行市验收规范,如果搭设不符合要求,罚款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材料损失。

3、每层拆除完全后的楼地面清理,每道工序完成后材料清理,分类堆放整齐。

第三条: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小型机具方式,主要有以下内容。

1、材料:包含模板(要求规格915mm__1830mm__18mm)、钢管、扣件、顶托、木方(规格不小于45mm__90mm)、(70mm__70mm)等满足合同范围施工进度要求的主要周转材料及对拉螺杆、步步紧、脱模剂、等所有辅助材料。(具体按甲方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属于甲方)。

2、机具:乙方自备,木模施工所必备的小型机械(具)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外,还包含数量足够的能满足于用电规范要求的未级配电箱、电缆、照明灯具等(甲方负责提供至二级配电箱)。

3、人工:以上模板工程相关材料进场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计划。场内转运(要负责堆码,配合吊车或拖车)、维护、配料、制作、安装、验收、拆除、伸出混凝土柱、墙、梁外的螺杆的截断处理(防水不包含在内);现场清理退场完毕;所有的工作内容包进度、包质量、包工期、应配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4、乙方负责施工必须的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水鞋、手套、面罩等全部劳保费,工具费。

5、严格控制工人锯木板,木方,如经发现,木板罚500元/张,木方罚100元/根。

第四条:工程价格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算规则:

按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模板分项工程量按图纸所表明的混凝土构件与木模板接触面计算,综合单价层高在()以内含()的包含内架搭设单价为27元/m2;其中包含订模用的铁钉。如若施工过程中,需点工计量则按照技工200元/个,小工150元/个计价,并在当期的进度款时一并付清。

2、进度款申报与拨付:

地下室以上每6层混凝土浇完后15日内拨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5%进度款,做到16层后梁板浇完10天左右,付下面12层所审完工程量的90%;封顶:木模全部拆除后15日内付至92%;外架落地后15日内付至97%;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付清。

3、乙方每天需向甲方申报多少工人上班,交由施工员相关签字,记录留底。

4、风险因素:

该价格为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承包范围价格,该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施工项目难度、施工现场和实际情况;政策性调整、市场人工工资浮动风险的因素;赶工、夜间施工、季节性影响、气候因素影响;乙方向劳务公司上交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现场住宿无法满足时的民房租用;工人进、出场费用、保险等费用;双方均不得以任何要求增加或减少单价。除非甲方有特殊通知,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任何项目施工。

5、工人工资发放:

乙方每月30日前如实把本月工人工资表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甲方施工人员检查核对后,作为甲方拨付和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款的依据。若因乙方虚报、乱包工人工资表,所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劳务公司负责监管乙方工人工资发放。并对劳资问题负连带责任。

6、其他:

甲方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每月必须保证把工资发放工人手中,否则由于劳资纠纷造成工人围堵甲方项目部等过激行为,每出现一次罚款20__0元;若因上诉原因导致甲方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每出现一次罚款乙方50000元,并于工程款扣回。

第五条:质量规定。

1、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标准,施工方案及设计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验评标准的合格工程,严格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及安排。每个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根据甲方的交底及分项施工方案,进行工序木模工程的下料与施工,与其他工种的小修补及配合的产品保护。

3、按上述要求及验评标准评定未能合格的,一切返工的工料费用及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

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技术安全交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近,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2、乙方不得招收年龄55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老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乙方所有工人进驻现场必须提供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彩色相片交由甲方统一办理所需证(如暂住证、工作卡等),且必须为所属工人购买劳动保险、配合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若需甲方代为购买配备的,其费用按甲方采购价格,乙方负担。

3、乙方材料进场时,应按照现场管理人员指定的地方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每完成一道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把剩余材料按规定场地、分类堆放整齐。

4、乙方工人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现场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应配合现场的管理,自行保管和维护所属材料,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工完场清,共同构件和谐的工作环境,共同维护本工程范围的良好秩序。

6、乙方进场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严禁一切非作业人员(特别是小孩、老人)进入施工现场逗留、玩耍或住宿。

7、乙方应注意成品保护并爱护甲方的其他单位财产,凡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物品损坏的,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恶意破坏的,则给予原价加倍进行处罚。

8、严禁私拉乱接水、电、通信资源,严禁班组以任何形式分割工地临时设施。

9、乙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对各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施工范围周边,建筑四口防护和防止高空坠落等检查工作。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具及临时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

10、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如出现赌博、盗窃、打架等严重违法现象,甲方将及时制止并按每次20__元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时,报派出所处理,由此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严禁高空向下抛物,严禁在楼层、阳台等周边没有安全可靠的围护、围挡的措施下进行泥水作业。

12、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伤残等安全事故,医疗等费用(有效票据)在壹万元以内的,由班组承担:费用超过壹万元的,超出壹万元的部分按保险理赔后不足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项目和班组按8比2承担。非施工时间及施工作业区以外发生的以外事故,甲方仅提供人道主义帮助,不承担任何费用。

13.乙方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关启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若发现一次,甲方向乙方罚款20__元,再犯则按加倍处理。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甲方尽工地现场条件之可能向乙方提供宿舍,建立工人食堂(膳食为有偿提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宿舍的统一安排和管理。若甲方提供的生活区住宿房间数量无法满足乙方工人居住,乙方应就近自行租用民房,且不得因此而影响工作,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15、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对宿舍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严禁乙方工人在生活区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如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及煤气罐(瓶)等。否则,甲方有权将其没收,并罚款500元/人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第七条:工期规定。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和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时间投入足够的材料、机具、人员,确保工程进度。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按1500元/天进行处罚但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工期可酌情顺延。

(1)、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大雨、暴风、雪等。

(2)、在施工中连续停电四小时以上,影响实际作业的。

(3)、临时变更图纸(处在进度计划的关键工序上)。

(4)、非乙方承包的其他工作,工序及材料影响的。

第八条:相关约束及罚款细则。

1、模板及支撑架经甲方,监理或业主验收不合格,造成混泥土无法按计划时间浇筑的,延迟时间超过在两小时内的,每次处罚200元;超过4小时的,每次处罚500元;超过8小时在24小时以内的,每次处罚1000元;超过24小时的,每次处罚20__元。

2、因模板原因造成的漏浆、胀模(在2cm以上)、爆模的,除责令乙方那个修复整改外,没出罚款200元/处/次,并承担板料损失。

3、如工程存在“两超一大”(荷载超重、支撑架超高、跨度超大、具体按当地规定)模板的,乙方应积极配合技术方案论证,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积极配合现场验收、如因模板支撑系统未按施工方案执行达不到验收合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所属人员家属,若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工地现场,如私自带老人,小孩进入工地现场,每次给予2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5、应教育工人遵守生活区相关管理规定,经项目或业主、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卫生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给予500元罚款。

6、甲方现场组织并通知乙方召开的相关会议,乙方现场负责人无辜或未经会议召集人准假而缺席的,每次给予300元罚款。

7、乙方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得对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进行辱骂或动手打人,如有发生着,甲方视情况一次对乙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人民币罚款,同时有权责令乙方辞退相关人员,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8、乙方违反以上罚款导致的罚款,甲方将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一并扣除。

第九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与义务。

向乙方明确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

尽现场可能的条件向乙方工人提供宿舍生活用水用电等设立食堂。

根据乙方施工需要提供必要的材料进场中转及加工场地。

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

配合乙方办理各种入场证件制作上岗证等。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提供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具。

如因业主设计变更导致乙方增加工作量的,在3个小时内,由乙方负责,工作量超出3小时(按半天),甲方应据实进行签证,增加工程量纳入当期进度款并结算支付。

2、乙方责任与义务。

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应标规范标准规程施工翻案及甲方要进行施工,配备足够的施工机具及人员,以满足进度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按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持证上岗。

乙方须何方用工,用工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场时提供工人花名册和必要的工人暂住证计生证特种作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确保工人合法权益,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代扣代发。

服从业主监理设计本项目部制度及规定,确保本企业本项目部规章制度规定的有效执行。配合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进行班前各项安全技术交底,进场三级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等工作。

每次浇筑混泥土乙方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护模,否则每人次罚款200元。

如产生胀模爆模现象,须经过业主,监理及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按方案凿打或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那个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章守规,按章操作。施工中有权拒绝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现象或相关人员,有权并应及时向甲方进行反应投诉。

配合甲方放主轴线,并自行进行主轴线以外的定点放样并接受甲方的技术复核。

楼层梁板后浇带模板及支撑搭设必须满足后浇带施工要求,带浇带砼浇捣后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才能拆除。

凡属于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班组突击完成,按所花费用的倍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回,所延误的工期按1000元/天进行累计处罚。

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并保证每天24小时不关闭通讯电话,外出2小时以上,须向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请假并征得同意,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其它。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凡乙方在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有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经甲方协调督促仍不能达到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应于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3天内无条件执行退场。退场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未果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共同造林合同篇七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地利用县丰富的林业资源和乙方的技术、管理和劳动力优势,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甲方决定将位于的人工整地造林任务交给乙方负责实施。

此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如下协议:

一、造林面积、地点、树种和时间。

1、造林面积:约1:1万的地形图勾绘计算的造林面积为准。

2、具体地点:。

3、造林树种:优良速生桉树。

4、造林时间期限: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二、造林技术要求。

双方认可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及《甲方造林技术规程》,并同意按此附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及管理。

三、管理投资和造林资金支付办法。

1、双方接受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2、甲方不承认任何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开支。

3、每一道工序完成先由乙方自行验收,并经甲方验收或抽样检查合格后才由甲方签字确认工程完成,按照验收结果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个单项工程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该单项工程款的80%,每个单项工程余下的20%,待到定植、补植工程完成后,甲方结清上个工程的余款10%,工程的10%待到整个造林承包任务完成,并经全面验收合格后才能统一结清。

四、施工监理及验收。

1、甲乙双方将依据造林施工方案、附件《甲方造林技术规程》、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和本合同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施工监理及验收。

2、乙方在对每一道工序自行验收后,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各项工序抽样验收,合同后同甲方出具工程验收单,乙方凭验收单结算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造林项目所需的各种报批手续。

2、将没有山权林权纠纷的可直接用于整地造林的林地发包给乙方。

3、采购造林所需的苗木、肥料等由甲方负责运到造林所在地通车的山头。

4、所租用的土地,在造林工作过程中若遇到人为的干扰和阻挠,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解决。如因纠纷村民干扰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继续施工造成乙方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实施本造林项目过程中,有义务对从事造林施工人员进行造林技术培训和指导。

6、按附件造林施工方案、附件《造林技术规程》、《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及本合同第三款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工程款给乙方。

7、按合同规定及时到造林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制定施工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落实施工所需人员、组织实施造林。甲方发包造林工程后,最迟不超过15天即要进场施工。

2、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按时完成合同造林任务,并通过验收。有特殊情况的及时电话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制定新的实施方案。

3、乙方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要遵守当地政府的各种规章制度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与当地群众搞好团结。不能在林区内进行违法活动。发生治安问题,要及时报告甲方及当地政府处理。

4、有权支配使用甲方已核定范围的费用,实行费用包干,超支不补。

5、乙方必须与所聘用的承包者和雇请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负责支付他们的一切费用。

6、为甲方管理人员到造林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技术指导提供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7、施工过程中自学接受甲方的施工监督。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在工地里面必须做到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9、乙方承包本造林工程,造林成活率必须在95%以上,低于95%要自行补植。补植后成活还低于80%,甲方按80%价格支付,低于70%,按70%价格支付。低于50%,返工重种,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乙方中途违约或不能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给乙方,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负责的造林不达到附件规定的成活率、保存率、土地利用率,首先按相应比例在投资中扣减,其次再计算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付给甲方。

2、造林过程中因乙方不能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要求,或有意将某些问题隐瞒甲方,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按条款执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全部经济责任。

3、因甲方的责任而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改造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因双方共同过失,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龙卷风、战争、火灾、地震、山体滑坡、毁灭性病虫害、土地纠纷及恶坏人畜破坏活动等,致使承包造林人员所营造的林木不达标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有《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

共同造林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加快我国造林绿化步伐,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决定20__年继续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工作。

一、工程概况。

树种布局服从甲方技术设计。结算时以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

二、造林、绿化技术要求。

1.整地规格。

以四方形配置栽植穴,株行距22米,理论密度167/亩。

2.苗木规格。

株高米,直径厘米以上。

3.栽植。

栽植时,先回填细土在栽植穴内并达1/3,以栽植点为中心,定植苗木。定植时要做到大苗木土不散,小苗根系舒展,苗木扶正,覆土,压实。覆土时先放表土和湿润土,施放保水剂,分层压实后,按小苗每株1升、大苗每株2升浇足定根水,最后覆土并略高于地面。

4.抚育管护。

造林成活后,抚育管护3年。造林当年抚育和施肥1次,次年和第三年春、秋各抚育和施肥1次。抚育以除草扶苗施肥培土为主,抚育规格为8080厘米,挖土深度15厘米,结合抚育进行追肥。

三、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其中:

1.造林阶段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抚育管护以及施肥阶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施工及验收程序。

(一)苗木及肥料要求:

1.苗木要求。

(1)根系发达,不能出现发黑现象、不开裂。

(2)生长健壮,树叶新鲜,不能出现枯蔫现象。

(3)植物无机械损伤。

(4)无病虫害,检疫手续齐备。

(5)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及其他质量要求。

2.肥料要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厂家、品牌、型号购买肥料。

(二)施工工序要求。

1.组织编制造林作业设计: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__)、《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__)等,组织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审批程序由重庆市林业局确定,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要变更的,须按原审程序办理。

2.乙方在甲方设计的界面施工,并严格按照设计的植树造林工序进行施工。

3.种植所用的全部苗木,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经甲代表签名确认,方可种植。

4.所使用的肥料,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经甲代表签名确认,方可种植。

5.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后,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名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补贴标准与金额。

1.人工造林:乔木林和木本油料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水果、木本药材林、竹林等其他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

2.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

六、资金拨付方式。

1.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造林成活率验收申请,县林业主管部门按造林作业设计、合同、检查验收技术规定等组织检查,付款以实际验收的合格面积的苗木珠数结算为准(注:大苗单亩栽植数量超过设计数量的以设计数量为结算株数)。

2.合格标准为生长茂盛、树干通直无损伤、无病虫害并能达到行业规范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造林合格标准为苗木规格95%达到设计标准,造林成活率95%。

3.经验收合格后,实行分年度拨付工程款,第一年达到规定要求的,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3年后,由重庆市林业局同市财政局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__)和经批复的造林作业设计等,开展造林保存状况检查,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合格的,市财政局拨付余下的50%造林补贴资金。

4.乙方凭借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工程款(税金及附加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造林工程内的林地界及林地权属事宜。

2.如乙方提供的苗木、肥料或施工工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3.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的工程款项部分,按日万分之二计付给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4.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乙方不按工序要求施工或施工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乙方应立即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十日内组织好工人、自备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合同约定内容进场施工。

2.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应及时报告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验收。

3.乙方应该根据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各施工环节,严格要求施工质量,确保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对成活率达不到95%的造林地,应适时补植,补植的苗木、肥料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遇特殊情况,种植种树确实须要调整,必须先书面报告甲方并经甲方书面核准同意,结算时调整相应的苗木款。

5.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包括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及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条件等),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要求施工,施工期间安全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要密切注意防火安全,严禁造林地炼山。

7.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采取补植、返工等必要的补救措施。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8.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逾期完成的,应支付按合同总价款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9.乙方自行负担参加工程招投标相关费用。

10.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施工总期限内造林绿化管护责任,防止人畜破坏。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双方确认为甲方管理人员,签收有关书面材料;确认为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收有关书面材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共同造林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造林质量,甲方将植被恢复植苗造林工程承包给乙方造林,由甲方进行监督验收、付款,具体协商如下:

一、承包面积及地点。

承包造林总面积亩,其中鱼鳞坑整地植苗造林亩,

地点为: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协调造林时需要的住处。

2、应提供造林所需的作业设计及施工图纸给乙方。

3、按本合同足额付给乙方造林费用。

4、应解决造林地内突发事件及意外事故(如有人阻挡。

或人为毁坏已造林地)。

5、认真检查乙方调用的苗木质量及造林质量。(二)乙方。

1、依照作业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造林任务。

2、乙方要调用二级壮苗。

3、栽植成活率达到85%以上。

4、如遇自然灾害双方协商处理。

三、时间要求。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日后启动工程,年月日完成造林任务,甲方在年月日至日进行验收。

四、造林费用及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甲方规定区域内所有造林地任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付给乙方每亩元造林费,共亩,合计人民币。

造林费用分二期付清:

1、乙方工人进入甲方工地后,造林所需费用由。

乙方垫支。

2、栽植完成后,经甲方实地检查验收苗木合格,

整地标准、栽植密度达到设计要求后,一次性付乙造林费用的80%计之。

3、在年月日前验收成活率后,成活率达到85%以上,甲方给乙方结算造林费用,。

五、标准要求。

整地标准如下: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鱼鳞坑整地,(规格为:长径60cm,短径40cm,活土层30cm,埂宽、高各为15cm,),可边整地边栽植;乙方调用苗木达到一、二级壮苗,栽植树种为侧柏,栽植密度为110株/亩(3m×4m)为准。

六、合同变更。

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书中所订条款,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事项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付清剩余造林费用计人民币。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共同造林合同篇十

山权所有者:乡村(以下简称甲方)承包荒山造林者:(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需要,乙方向甲方承包荒山用于造林,经双方协商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一、承包荒山造林地名:四抵界线:东抵、西至、南抵、北达,总面积亩。

二、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三、承包年限:年起到年止,共计年为承包期,合同期满后,山权由甲方收回使用。乙方若要继续使用,须另行签订合同。

四、根据“森林法”规定,乙方所造的林木,其所有权归乙方,并有继承、转让,砍伐和销售权。

五、林木收益分成:林木成林后,按活立木蓄积分成,即甲方成,乙方成。林木进行主伐时一次结清。造林、育林和护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由乙方实施,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全部负责。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造林公司、区林业站、乡政府、鉴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造林合同篇十一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__村六小组,组长__

乙方:__ __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造林合同篇十二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不断改造荒山,植树造林,改善生态和居住环境,发展相关旅游服务业,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物概况:

承包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办法:

1、承包金:承包金为每年元人民币(大写),共计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2、交付时间: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交齐当年度承包金。

3、付款方式: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交付,由村委会收取。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维护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的村民不得妨碍乙方正常的经营,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协调解决。

2、乙方有责任维护山规秩序及防火工作,如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法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协助做好村民的村规民约工作,除甲乙双方统一组织村民放山拾草外甲方村民不得随意进入乙方的经营区并做到遵守山规秩序。

3、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村民在遵守乙方山规秩序的情况下可以进入乙方承包区采集山野菜,但乙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后或所栽植的各类水果及干杂果己挂果,甲方村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进入承包区,如甲方村民进入承包区内违反了乙方承包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乙方在承包期间所有经营活动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经营期内的一切税、费。

5、乙方经营期内的劳务用工及工程建设,甲方村民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安排和承包的权力。

6、乙方在经营期间,要依法经营,办理各项手续费用自付。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承包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六、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七、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鉴证、备案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共同造林合同篇十三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亩四至:东:西:南: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xx年4月1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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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造林合同篇十四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造林合同篇十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荒山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经济林等。

第二条荒山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林业图纸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四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已包含土地上所有经济作物补偿)。

第六条原荒山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30天,荒山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荒山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甲方保证荒山共有的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1、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收取除国家规定外的任何。

2、甲方应保障乙方20kw的用电负荷,保障通信畅通。

3、甲方保证有足够的生产及生活用地下水,打井费用由。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林木砍伐手续、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乙方可将荒山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甲方负责理顺乙方承包地周边关系,避免周边群众无故闹事,保障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荒山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荒山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承包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赔偿乙方损失。在承包地上需要保留的祖坟,不计入承包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荒山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的承包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荒山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荒山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荒山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承包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荒山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造林合同篇十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公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承包合同。

具体位置林木棵树。

本承包树木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乙方必须加强林地的管护,并切实落实林地林木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后,必须在当年或次年进行更新造林。

1、承包树木的所有权属全部乙方。

2、甲方有权按承包合同约定检查、监督乙方对树木林地的管护,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植树造林,造林苗木要选用优良品种,并保证苗木质量,苗木高度达到3.5米以上,地径达到2.5公分以上,栽植后要统一涂白1.2米,并用红油漆标记,达到整齐一致。

4、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加强管护,保证所承包林木完整无缺,发现缺失,应及时补栽。并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对树木进行修枝、涂白、病虫害防治等,并保证在麦收或秋收季节不能焚烧秸秆和烧死烧伤树木。

1、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造林合同篇十七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绿化水平,甲方将辖区一定范围内的杨树栽植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责任,特订立如下合同:

1、栽植范围为甲方境内302省道南北两侧和灵双路北段东西两侧的土地。株行距为4米,3米。

2、杨树苗高度不得低于35米.成活率需达到85%以上,如因人为破坏,烧麦杆等原因造成的成活率降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需在20___年3月31日前栽植完毕,如因群众妨碍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予以排除。栽植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点株数。

1、栽植价格为10元每株。

2、付款方式:前期苗木及栽植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垫付,甲方须在20___年县林业部门秋季验收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承包款。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规定,要向甲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_日___月

共同造林合同篇十八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加快我国造林绿化步伐,推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决定________年继续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工作。

一、工程概况。

树种布局服从甲方技术设计。结算时以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

二、造林、绿化技术要求。

整地规格。

以四方形配置栽植穴,株行距22米,理论密度167亩。

苗木规格。

株高米,直径厘米以上。

栽植。

栽植时,先回填细土在栽植穴内并达13,以栽植点为中心,定植苗木。定植时要做到大苗木土不散,小苗根系舒展,苗木扶正,覆土,压实。覆土时先放表土和湿润土,施放保水剂,分层压实后,按小苗每株1升、大苗每株2升浇足定根水,最后覆土并略高于地面。

抚育管护。

造林成活后,抚育管护________年。造林当年抚育和施肥1次,次年和第________年春、秋各抚育和施肥1次。抚育以除草扶苗施肥培土为主,抚育规格为8080厘米,挖土深度15厘米,结合抚育进行追肥。

三、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

造林阶段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施工及验收程序。

(一)苗木及肥料要求:

苗木要求。

(1)根系发达,不能出现发黑现象、不开裂。

(2)生长健壮,树叶新鲜,不能出现枯蔫现象。

(3)植物无机械损伤。

(4)无病虫害,检疫手续齐备。

(5)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及其他质量要求。

肥料要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厂家、品牌、型号购买肥料。

(二)施工工序要求。

组织编制造林作业设计: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1577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1607-)等,组织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审批程序由____市林业局确定,作业设计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要变更的,须按原审程序办理。

乙方在甲方设计的界面施工,并严格按照设计的植树造林工序进行施工。

种植所用的全部苗木,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经甲代表签名确认,方可种植。

所使用的肥料,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经甲代表签名确认,方可种植。

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后,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名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补贴标准与金额。

人工造林:乔__和木本油料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水果、木本药材林、竹林等其他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

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

六、资金拨付方式。

造林主体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后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造林成活率验收申请,县林业主管部门按造林作业设计、合同、检查验收技术规定等组织检查,付款以实际验收的合格面积的苗木珠数结算为准(注:大苗单亩栽植数量超过设计数量的以设计数量为结算株数)。

合格标准为生长茂盛、树干通直无损伤、无病虫害并能达到行业规范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造林合格标准为苗木规格95%达到设计标准,造林成活率95%。

经验收合格后,实行分年度拨付工程款,第________年达到规定要求的,拨付造林补贴资金的50%。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________年后,由____市林业局同市财政局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15776-)和经批复的造林作业设计等,开展造林保存状况检查,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合格的,市财政局拨付余下的50%造林补贴资金。

乙方凭借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工程款(税金及附加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造林工程内的林地界及林地权属事宜。

如乙方提供的苗木、肥料或施工工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的工程款项部分,按日万分之二计付给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乙方不按工序要求施工或施工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立即做好施工准备工作,____日内组织好工人、自备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合同约定内容进场施工。

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应及时报告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验收。

乙方应该根据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各施工环节,严格要求施工质量,确保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对成活率达不到95%的造林地,应适时补植,补植的苗木、肥料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遇特殊情况,种植种树确实须要调整,必须先书面报告甲方并经甲方书面核准同意,结算时调整相应的苗木款。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包括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及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条件等),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要求施工,施工期间安全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要密切注意防火安全,严禁造林地炼山。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采取补植、返工等必要的补救措施。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逾期完成的,应支付按合同总价款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乙方自行负担参加工程招投标相关费用。

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施工总期限内造林绿化管护责任,防止人畜破坏。

九、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双方确认为甲方管理人员,签收有关书面材料;确认为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收有关书面材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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