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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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优质14篇)
时间:2023-12-14 15:59:07     小编:温柔雨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感受、思考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思想和意义。读后感对于提高阅读能力和思维能力非常重要,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和反思自己的生活和思想。撰写读后感需要先明确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一

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大革命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这篇,就为大家呈现到这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希望大家暑假过的开心。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二

如果说,午后的清风能够抚慰这人世的躁动,山间的甘泉能够滋润这眼下的干涸,那么我就愿意去相信万物存在的意义,相信生而为人的乐趣与价值。十月的工大,向日葵开的正旺,并不见秋风萧瑟,黄叶满地的怆然。我像个无人认领的小孩,彳亍在这热闹的人群里,带着一丝恐惧与新奇。新的环境,我的好奇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会胜过不安,茫然无措感依旧强烈的萦绕心头。于是,在余华的《活着》里我试着去摸索个体独立的价值,探索人如蝼蚁的浩瀚星河,去感受“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伟大意义。

整整四代人,只有福贵一直活到了最后,乐观的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不是哀伤,而是淡然。就如书中所说的,“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的看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的事之后,福贵或许早已明白,人能到这世上走一遭就足够了。他一路颤颤巍巍的走来,在夕阳下的田间和一头老牛做了伴,我想也该是他最后的归宿吧。

合上这本书,心中久久不能平静。22岁青年的身体里,沸腾着鲜活躁热的血液,让我如何坐视不理?我要为有庆鸣不公,为凤霞鸣不公,为苦根鸣不公,为什么命运如此咄咄逼人,不留一丁点温存。乡间的巷子里,有庆从小护着聋哑的姐姐,势单力薄却还是与欺负姐姐的“小恶霸”拼的头破血流。为了照顾公社里的小羊,他日夜守着,悉心照料,生怕父亲卖了小羊。

所幸上天给了他长跑的天赋,让他在学校得到老师和同学肯定。可是,就偏偏要在医院被抽血致死,要用自己的命换来县长儿子的命,还被冷漠的医生丢在黑暗冰冷的小房子。看到这里,滚烫的泪打湿在黑夜台灯下的一角,悄悄抹去,可还是泪流不止。再说凤霞,懂事的她几乎扛着家庭一半的重担,在看到有一个真正疼她的人出现时,我以为她要苦尽甘来了。

可是,就偏偏丈夫在工地意外事故,生孩子大出血没人发现,失血过多而死。苦难并没有就此住手,在看到苦根欢喜地吃豆子,我就暗暗告诉自己,不要再有厄运来了,结果还是没能如我所愿。这一幕幕,都是在他们的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之后的重创,一个玩笑接着一个进行。的确,是愤怒,可死了的人就是死了,活着的人,还要选择怎么去活,无论有多么不愿面对。想到此,内心似乎多了一分平静,这平静似乎是源于福贵,源于那些活着的人想方设法的活,心生敬畏。

我记得有人说过,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时,我们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所以,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和铭记那些让我们感到温暖的岁月,就比如家珍对福贵的忠贞不渝,不离不弃;部队里与老全,春生的出生入死;_子二喜与凤霞的郎情妾意……这本书里的温情,可能也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正是有这些黑暗里的点点光芒,才让苦难不那么难以忍受,才让意志不那么容易摧残,才让生命具有了存在的意义。即使人生满是苦难,满目疮痍;即使人生的最后,孤独一人,无人相伴,努力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三

“在这个大院儿里,人像什么?像猫,像狗,像耗子,就是不像人!”颂莲低沉冰冷的声音向观众倾诉了她对所谓“老规矩”的痛恨与无可奈何。

在整部影片中,老爷这个形象,就是“陈家规矩”的代言人,而站在“规矩”背后的,是更加庞大、根深蒂固的封建礼教。

影片由始至终都没有让观众一睹老爷的“尊容”,或者用景深镜头模糊老爷的形象,或者用画外音的方式,来表现老爷出场。导演这样安排,并非为了丑化老爷这个形象,也并非因为他是个无关紧要的配角,相反的,老爷的形象在影片中十分重要:整个故事的发生与悲惨的结局都是由他一手造成的。

老爷一次次的出场,虽然都是侧面的,但都有不同的、更深刻的表达效果。

第一次,新婚之夜,老爷说:等以后,你就知道这捶脚的好处了,你就离不开它了。老爷缓慢的语调,使本来就压抑的气氛更加凝重,话里也隐藏着老爷以统治者身份自居的那种冷漠与高傲,暗示着颂莲的婚姻必然是不幸的,也揭示了她在这个大院里被统治的地位。为后来故事的展开,营造了悲哀压抑的氛围。

在颂莲假怀孕被揭穿后,画面是四院的门前,老爷大骂颂莲的声音和家具被打碎的声音,从厚厚的墙那边传出来,彻底揭开了老爷伪善的面孔,也更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凶残、没有人性的本质。

让老爷“缺席”,暗示了在那时的社会中,封建礼教在无形之中统治者人们,让他们失去自由,甚至,失去做人的权利。这要比看得见、摸得着的统治与迫害更加罪恶,更加根深蒂固,更让人不寒而栗。

作为统治着这个“大家庭”的人,老爷看似享受这一切,实质是在替封建礼教行凶。他把自己的家、家人甚至自己都毫不怜惜的奉献出来,充当封建礼教的祭品,到头来,不过是扮演了一个小丑,是一个十足的悲剧人物。

在命运面前没有一个人是自由的,这是那个世界里,的悲哀。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四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五

人和鱼鹰,同样是生命,人类凭什么厌恶鱼鹰?况且鱼鹰还为人类服务啊!

在文中那些渔夫称他们的鱼鹰叫做“那东西”。这句话实在叫人伤心!在渔夫的眼里,它们只是工具,没有生命,没有情感,它们就像是一群死物。

人们常说自己是聪明的,聪明地利用大自然为自己服务。可是,他们没有想到他们也在“聪明”地毁坏大自然啊!这鱼鹰就是个例子。人类也真是残忍而又可笑的!

鱼鹰的寿命有二十年,二十年的功夫,一只鱼鹰拼命为它那所谓的“主人”服务,然而它们并不知道二十年后等待它们的将会是什么。最终等待它们的将会是活埋的命运。

二十年啊!就算是一块石头也可以被捂热了!然而人们却用一颗冰冷的心,一种残忍的方式去结束鱼鹰的生命!

如果鱼鹰会说话,大自然会说话人类恐怕早已被骂得狗血喷头了!

可惜,它永远无法张开嘴来,这也是它们的命啊!

二十年后鱼鹰再也没法捕鱼了,渔夫们啊,你们为什么要将它们活埋?为什么不是感激它们为你们干活,为你们带来金钱?而是迫不及待地将它们活埋了呢?其实说到底这样的悲剧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类贪婪的本性。他们只是一心想从大自然手中不断索取,并没有想着要回报些什么。人类是贪婪的啊!

觉醒吧,人类收回你们的贪心,否则苦命的鱼鹰将会在天堂看着人类走向灭亡!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六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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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七

作者余华为大陆先锋派小说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1960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因父母都为医生,所以他从事过五年牙医。后弃医从文,正因为他有过医生的经历,所以他的作品也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俄残酷本质从虚假人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而《活着》正是他众多代表作品中的经典之一。

本书以独特的写作特点,以第一人称的独特视角向读者展现了本书主人公福贵平凡而又坎坷的一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被抓了壮丁。后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子女,女儿不幸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一次次被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每一个读过此书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也许大家的回答都是不一的,但作者却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其意义,那么唯一可以作为意义的只有活着本身。正如书中所写:人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作者将一个个希望展现给读者却又一次次无情的将其打破。这就是本书的一个特点,其实人生也正是如此。上帝就像一个精明的生意人,给你一份快乐就搭配几倍于快乐的苦难。所谓的幸福与生命存在的价值也在快乐与苦难不断交替中有所体现。

一个生命的消逝如同一颗流星的陨落,那么自然,自然的让我们害怕,但生老病死如同四季的变更,没有人能够改变,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好好的活着,即使有多大的苦难,我们依然有存活下去的信念和勇气。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八

余秋雨曾说过:“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暑假里放松了平日的紧张,闲暇之时,坐下来捧着余华的《活着》,感受那个时代的跌宕起伏。

《活着》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从另一方面,《活着》也是关于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的作品,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在感慨的同时,我也对历史和人生都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在作者笔下,书中的主人公徐福贵善于表现小人物的内心,尤其是让人记忆深刻的一句话:“千好万好,活着就好”。另外,还有他跟春生说的一句话:“我们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活着不容易,要好好活啊!”,这可能就是他能在生活的压力和丧失亲人的悲痛中能活下来的精神力量吧。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不去品尝生活的苦就不会懂得幸福的真谛。从古至今,有谁没有遭遇过挫折,又有谁没有过不幸的时刻呢?但不论如何,坚强的人都会努力克服艰难而坚持活下去。有些人在曲折的生活道路上显得脆弱。但人只要有毅力和决心,就会发现活着就是幸福。余华的作品《活着》应该就是要演绎这种坚忍的“活着”。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九

“每一段友谊,每一种经历,似乎都在推动我们接近那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们质疑着,思考着,成熟着。上帝轻轻地推着我们前进一小步,这笃定的一小步又给了我们迈出下一步的勇气。他就是这样带领我们一步一步地前进,不徐不急,不紧不慢。”罗布的生命诠释了真正重要的不是我们的生活如何,而是我们如何生活。这本《黑暗中的舞者》是罗布的母亲罗伯塔?班迪在罗布离开人世之后写成的一本回忆录,把罗布成长的每一个过程都详细地记录下来。一路走来,风雨兼程,快乐与悲伤共存,同享生命中每一个感动的瞬间,上帝对每个人并不可能完全的公平,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化解人生路途上的每一个坎坷与挑战。上帝把罗布带到这个家庭,是为了让罗伯塔明白爱与希望同在,领悟感恩的意义。当我们遇到罗布这样的情况时,我们会像戴维还是像罗伯塔呢?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是罗伯塔的感恩与拥有的幸福。罗布虽然离开了人世,但他不到30岁的生命却这个庭的每一个成员的心中永远的存在。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十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十一

“小士,看着你的花衬衫飘远,我在想,一年后,三年后,五年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由于你善良,开朗又自在,你应该会更帅吧?于是,我似乎看到多年以后,你站在一扇蓝色大门前。下午三点的阳光,你仍有几颗青春痘,你笑着,我跑向你,问你好不好,你点点头。三年五年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大人呢?是体育老师,还是我妈?虽然我闭着眼睛也看不见自己,但是我却可以看见你!”

g离开了呆了6个月的班级。我是今天才发现的,已经三天了。三天前,下午放学,和朋友去书店打发时间,临旁的凉皮铺上,看到她坐着,穿着正适合这闷热的黄昏。她笑着,对面一位清瘦皮肤白皙的男生,同样腼腆地笑着——也许她离开,是在追寻某一种青春特有的东西。那天,我特意寻找了《飞鸟集》第82首:“使生若夏花之绚彩,死若秋叶之静美。”

“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

我想认识你,张士豪对孟克柔说。张士豪只是那个打打篮球,在深夜无人时练习游泳,渴望赢一场比赛的未谙世事的少年,当青春之门开启,孟克柔迎面走来。

“如果,你17岁,你想的只是能不能上大学,不再是处男,尿尿可以一直线的话,你该是多么幸福的小朋友。”

孟克柔渴望的幸福是拥有单纯的思想,是女生喜欢男生的天经地义。

年华似水,不经意地,自己开始留意某些人,衷情某些文字,流连某些画面;感动开始不期而遇,思想变得越来越复杂且不着边际,自己开始莫名地苦恼和伤感。回不去了,我的记忆开始模糊,但,不会忘记的,是单纯的幼稚的思想,即使回不来,但曾经拥有。

“如果有一天,或者一年后,或者三年,如果你开始喜欢男生,你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

光阴荏苒,高二已是临近末尾。三年级教室黑黢黢没有光影。离开的已经离开,留下的还将继续。烤面包黄的午后,会突然听到“夏天都快过完了,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做,好像只是跑来跑去。”而我,却迎将第二个盛夏。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十二

《蝴蝶梦》是江江推给我的,此前一直放在kindle里,等到想起来去看的时候已经是两年后了。前几年对于悬疑类的小说过于痴迷,特别是追东野圭吾的小说有点过分了,导致我看它的时候没觉得有多悬疑,只觉得在哪里看过这种类型的书。

这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直到我去百度了作者达芙妮・杜・穆里埃的生平以后才恍然大悟。这是一位“深受19世纪哥特式小说以及史蒂芬森和勃朗特姐妹小说创作手法的影响”的英国悬念浪漫作家,并且因为长期在康沃尔郡居住,善于写当地的风景,自创了“康沃尔小说”体系。

没想到啊没想到,时隔6年我再次遇见勃朗特姐妹,还能被拉回大学时为了把毕业论文写完疯狂读好几遍书的梦魇――我毕业论文选的是对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中的主人公进行分析,至于是希斯克里夫还是凯瑟琳,我早已忘的一干二净,只记得那段时间脑海里对于灰暗的场景始终是挥之不去。

从此,对于英国文学,我向来敬而远之,因为实在是太“致郁”了。

小说开场描写了曼德利庄园的美丽景色,大篇幅的环境描写是英国文学的惯用写法,与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它一开始就把结局先摆出来了。此后的部分,利用主人公第一视角的回忆,加上一些遐想的描写,辅以一些植物及颜色的描写来渲染神秘气氛,黑暗中带点浪漫,阴郁中带点优雅,这是典型的哥特式写法。这部小说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对书中没有出现但是全篇都在写她的人物――丽贝卡――这个人物的好坏难辨处理的极其巧妙。

由于这种写法我实在是太过于熟悉,反而让我不再拘泥于去了解作者的手法甚至这本书的思想内容,而是让我带着好奇和疑问去体会哥特式文学的特点。

我对于哥特式文学涉猎不多,但恰好都读到了其中的几个经典,比如说前面提到过的《呼啸山庄》,还有留学时因为万圣节而读的《德古拉伯爵》。《蝴蝶梦》和前者实在是太过于相像,以至于我觉得当年如果把毕业论文的题目换成对哥特文学流派的探讨也许更有意义。可惜没有如果,即便我写了也许不够深入。关于后者嘛,没啥感受,一部女版的“英雄救美”。

哥特文学作为英国文学其中的一个文学流派,十分注重探讨宿命论,用恐怖、厄运、家族式诅咒、超自然现象等等元素充斥整篇小说,对男性角色的描写以“黑色形象”为主,对女性角色的描写则以浪漫感性为主,不难理解为什么它始终被排斥在主流文学之外。但任何一个文学流派的出现都不是一个偶然,它是社会发展趋势的一个映射,就像如果不是因为科技的发展,科幻小说也不会因此爆火。哥特文学的产生同样因为时代的变化――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是“日不落帝国”的黄金时代。

工业革命带来的鼎盛时期,使得英国在这样快速运转的社会中产生了一些矛盾――阶级分层导致的贫富差距因此拉开。富人开始追求一些新异的事物,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哥特式建筑开始出现在大众的眼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哥特文学也应运而生,这意味人们对于恐怖、神秘故事的猎奇心态开始占上风。

文学是讨论“人”的学术研究,无论是文艺复兴时期,还是今天,每一本小说中的情节都是对当时社会时事的反射,出现的人物都是对“人性”的讨论。哥特文学也不例外,只不过往往伴随着颓废的感情或者掺杂一些诅咒的形式出现。我依稀记得在看《呼啸山庄》的时候,艾米莉勃朗特简直是希斯克里夫的亲妈,赋予这个人物复仇的化身,报复这个,报复那个,看的人三观崩塌。在《蝴蝶梦》中女管家丹弗斯夫人的阴沉和偏执,反而还不如希斯克里夫那么让人有冲击感。尽管这两个人物最终都死了,可脑海里的那种灰暗场景和抑郁的感受真是让人难以出来。

哥特文学中对于人物的处理,使我感觉到他们对于人性的讨论有点浅显:女主角一定是懦弱敏感的,男主角一定是英勇善战的,反派一定是阴沉黑暗的,对于社会背景带来的影响很少涉及,这种对于人物“人性”的讨论显然是不够深入,只能说给人带来了阅读上的快感。只是这个阅读的感觉带给我的确实是一点都不怎么好,所以那个时候我读完《呼啸山庄》以后立刻去读了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果然我的三观被扭回正常了。

搁置两年的《蝴蝶梦》看完了,简单写了点关于对哥特文学的思考,先画个逗号吧,也许未来有一天我会把《呼啸山庄》和《蝴蝶梦》重新剖析一遍,不过得找个欢乐的书放在旁边。不然看书明明是这么美好的治愈,被整“致郁”的话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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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十三

“我觉得,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迟早会面临考验,我们大家都有各自特定的恶魔灾星,备受压迫和折磨,到头来总得奋起与之搏斗。”——这是《rebecca蝴蝶梦》开头就写到的。这本书其实对我有很强的吸力,但我总在不自觉地逃避。上次看它应该起码是二十来岁时了,现在之所以翻它出来看,是因为一下子找不到想看的书了。

其实根据这本书改编的那部电影是演得非常好的,因此这样的定型我并不反感。劳伦斯·奥利佛真是非常好的演员,而琼·芳登从头到尾都很漂亮,我在看书时常常去找书中所说的那么不漂亮不时髦的地方,但总也找不见。这是电影和书两者间唯一有落差的地方。书好像为电影写的,而电影为书而拍的。

看到一半我才注意到,男主人公要比女主人公大二十来岁。可是并没有觉得这样的差异,只是这样的夫妻是那么貌合神离,而女主人公时时流露出来的非常正常的那些想法,例如当他的女人,当他的母亲一样去照顾和安抚他,例如慈爱地去抚弄他的头发这样的细节,这些地方是非常真实的,但实际上却是遥不可及的。

我很喜欢这样。不论是你抚弄他的头发,还是你象猫一般蜷伏在他的怀里,都是一回事。你时时刻刻展现出来的就是你的本性-,你时而似母时而如女,只是因为对方,因为对方,你成了一只多变的蝴蝶,你会变幻着你的衣着,让生命多姿多彩。我现在终于明白这些状态是多么正常,一应的欲|望都是如此理所当然,其实每个人都是。

而在当时,我却因为我自然地流露而不安。实际上不是我的异常,而是你的已变。

我在信里写了真实的话,说我是如何的想你,和如何的快乐。可是我无法当面告诉你。我领会过你的猜忌和你的不在意,甚至你的偏移,或者其他。

在这次看蝴蝶梦的过程中,我常常恨不得替女主人公来说来表达。看着他捧着她的脸说:你真的快乐么?如果你快乐那就好了。——看到这样的时候,我心急如焚,你怎么不明白她呢?你怎么娶了她,却竟然不知道你就是她的世界,你的一颦一笑牵动她所有的神经,因为你的眉头微微皱起,对她来说不啻于世界末日。

我现在唯有对书中的情节感叹感伤。在真实生活中,我戴了面具,对你对你对你。我的眼睛暴露了我的一切,而我的表情掩盖了一切。如果你看不到我,那么你就永远无法得知我。这个状态是我自己将之放入的,因为你变了。

于是我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来埋你。

可是,看到这些,难道你就会明白么?我不报任何的希望,我不期望,有一天,当我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孤独地抱紧自己的双臂,而你终于站在我的面前,而你的眼睛饱含着对我的思念,毫不隐讳。我不期望。

当然在信里,或者在心里,我会说我渴望极了,渴望极了。

我快要看到那个悲惨的化妆舞会了。我深刻清晰地记得,电影中,女主人公仪态万方地走下阔大的扶梯,而楼下的姐姐一声惊呼,那位骇然的丈夫悲痛欲绝地高喊:去!去!去脱掉这件衣服!!!

当你无地自容地逃回房间,那个-阴-森的报复者、那个无法挽回过往时光的绝望者得意地告诉你真相——你明白了么?你的一生就是在掘坑,一生。

我告诉你,我想你,你相信么?我告诉你,我快乐,你相信么?你相信在我奔流不止的眼泪下面,你的音容笑貌、你的气息味道都是我每时每刻铭刻在心的东西么?你不相信。或者说,你已经不在乎。

你告诉我这是悲哀,那么我说,这是宿命。宿命就是,我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来埋你。

来,我们说点轻松的。很久以前,我看三毛的书,死了荷西,她努力地活着。她去周游世界寻找。她找到一个湖,恍若隔梦般地她走进了那个印第安人的村子,她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似乎是重温数百年前的生,她称之为“前世”。这是三毛的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段。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她所说的所描写的就是我梦里的如出一辙,我相信我的前世在这个世界的一隅,有一天,我会找到。

那也是宿命。

这就是我的意思,你看明白了吧?

蝴蝶梦。

高二年级活着读后感篇十四

蝴蝶梦》是英国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作品,《蝴蝶梦》是她的成名作,原名《吕蓓卡》,也曾经被用来拍过电影。在这本书中达夫妮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该书的倒叙部分比较多,而吕蓓卡也只是在倒叙中提到,从未出现过,但她在书中的影响却很大,一直生活在我的脑子中,并控制着我在曼陀丽的生活。吕蓓卡虽死,但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着曼陀丽庄园直至它最后被烧毁。小说中的我则是与现实中的吕蓓卡完全不同的人。虽然喜怒哀乐俱在,实际上却处处起着烘托的作用。作者这种以实有陪衬虚无的手法实在高明,颇富新意。本书一开头几叶的景色描写,首先就让读者对曼陀丽山庄有了一种恐惧感。里面运用了较多的拟人手法,让人觉得整个气氛有点诡异,所有的事物好似都有着生命反倒人变得特渺小。作者有通过梦境的形式描写了现在的曼陀丽山庄。让读者在后文中看到以前美丽的山庄时很自然的想到那之前诡异的景象,也会让人心生感慨。作者之所以要以梦见来描写现在的曼陀丽,也让里面的那些诡异变得不那么夸张,读者更能够接受一点。也表现了我有多么不愿意再踏进曼陀丽。在后面的事实中,我和迈克西姆的生活是那么平凡而又百无聊赖。书中一开头就提到了我和迈克西姆仍幸福的活着,而且是生活在小旅馆里,并不是美丽的曼陀丽,回让人产生急切想知道原因的冲动。对现在生活的描写毕竟是少数的,最多的是过去。对于我们的相识相知相许也并没有大篇幅的描述。可以说从与迈克西姆相识吕蓓卡就已经出现了:那个让迈克西姆痛苦的悬崖。后文再次提到这个悬崖时,读者也可以理解迈克西姆当时的痛苦和失态。后来迈克西姆就带我来到了美丽的曼陀丽,我成为了曼陀丽的女主人。坐车第一次亲眼见识曼陀丽,一进门便是比小径宽不了多少的路,也表明着曼陀丽不同寻常的一切。接下来的景物也总是各哦我带来不是很舒服的感觉,也预示着后文的发展,因为这是吕蓓卡设计的曼陀丽。特别是那一堵血红色的墙的石南花丛,更让我大吃一惊。到了宅子处,迎接他们的便是一大堆的仆人。当时我的样子穿着紧身衣,汗湿的手里抓着一副齐臂长手套,瘦小柔弱,窘态毕露,站在门槛上。足以表明我和曼陀丽有多么格格不入,当然作为人,我当时的自卑心里可想而知,也为后文我总是觉得我比不过吕蓓卡埋下伏笔。接下来便是吕蓓卡的忠仆丹弗斯太太,在曼陀丽有权的人,带给我极大的自卑感。她总是有意无意地用吕蓓卡来比较我。让我总是无法有自信用曼陀丽女主人的身份去正视她。从内线电话的交谈到刻意的讲述吕蓓卡到最让人无法忍受的化装舞会的服装。无处不说明丹弗斯太太对我的排斥和敌意。到最后,她了解了吕蓓卡的死悄悄离开曼陀丽。其实丹弗斯太太也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为吕蓓卡而活。千方百计不让我在曼陀丽活的快活。她的忠诚让人佩服,在她心中,吕蓓卡简直就是神。无论吕蓓卡做什么,犯了什么错,她总认为是对的。但同样在书中,丹弗斯太太的管理能力是不容质疑的,她总是周到地让人那么放心。化装舞会便是她能力的完美体现。作为仆人,她也总是被人统治,但她在曼陀丽的一定权利也让她的一生散发光彩。丹弗斯太太总是给人阴森恐怖的形象。无论我做什么,总好像在她的监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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