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双方的充分协商和达成一致。在起草合同时,需要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和歧义。如果您需要合同的范文,以下是几个可以参考的合同样本。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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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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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大明山保护区20xx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以经费包干的方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本次森林资源调规划设计调查的外业调查工作,为维护双方的权益,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调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1、调查范围:保护区实验区21、22、23、24林班;缓冲区21、22、23、24林班;核心区8、12、13、17、18、19、20、21、22、23、24、28、29、30、31林班。调查面积共约4206.2公顷。
2、调查内容:林地权属、林木权属、林地种类、林地面积、林种、树种、林龄、林木蓄积量、郁闭度、林木生长类型以及与森林资源有关的立地条件因子等因素。
3、质量要求:根据自治区林业局20xx年10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的要求,小班调查因子的允许误差范围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规定的b级标准。
二、调查方法:
1、根据自治区林业局20xx年10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
2、地类调查。
采用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提供的计算机室内处理的卫星遥感数据的地类界线,经配准等项处理后,打印1比1万的工作图为基础,到实地核实地类,补充调绘小班界线;面积用gis电脑软件求算。
3、蓄积量调查。
林木蓄积量调查采用小班常规角规调查法。
4、总体蓄积量抽样控制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法。
5、质量检查。
由质量检查组负责,对调查的小班实行随机抽样,检查量为完成调查工作量(小班和样地数)的3-5%。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编制调查工作方案,作为整个调查工作的依据。
2、组建外业质量检查组4个,每工组技术人员2人,负责完成外业质量检查。
3、负责卫星影像图的整理,并室内区划小班,制作外业调查的地类影像图。
4、协助自治区级质量检查组做好质量检查和外业材料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按调查方法要求,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外业调查工作。
2、协助质量检查组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3、负责提供合格的外业调查成果材料。
乙方于20xx年8月1日开始外业调查,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五、承包经费。
1、甲方以每公顷9元的承包费发包给乙方,即承包费为4206.2公顷×9元/公顷=37855.8元。
2、经费支付方式。
(1)、第一次支付:10000元整,支付时间:合同书生效后三天内。
(2)、第二次支付:20xx0元整,支付时间:在乙方完成外业工作60%以后三天。
(3)、第三次支付:在甲方接收合格的外业调查资料后三天内一次结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调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的项目经费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成果完成时间推迟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约定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它。
1、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后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完成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三
承租方:身份证号:,经中介方介绍,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简介。
房屋地址号楼室,房屋结构,面积平方米,间数间,留用设施(附签署设施清单),房屋产权性质,租赁许可证编号,治安准租证编号。
二、约定事项。
1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或通过中介方再统一办理续租手续。
2、租金,每月租金为元,付款方式,出租方、承租方向中介方支付服务费元,其中出租方支付元,承租方支付元。
3、租住人员,共人,其中男人,女人,16周岁以下儿童人,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留宿他人及搭客居住,一旦发现,由出租方或中介方告知公安部门查处。
4、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有承租方自理。即:水费起吨,电费起度,煤气费起度,电话费月起,有线收视费-月起,物业管理费月起,支付形式在其他的约定事项中体现。
5、租用期间,出租方交房前应确保房屋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对出租房屋设施进行验收,出租方的一切设施在签署设施清单并经承租方查核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元押金。
6、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墙壁、地坪、内部装潢等用途设施,如需改变,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的,承租方和中介方不承担责任。
7、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或委托中介方将房屋收回并扣留其房屋组经余款的全额作为违约金处理。
8、租用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补偿一个月房租金。
9、承租方租用期间,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一个月前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
拒交,吵过15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退房,还并可扣留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三、各方责任。
1、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苏州及昆山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的,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应积极接受、服务公安、工商、建委、卫生、计划生育、物价、地税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承租方应遵守社会公德,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遵守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四、关于委托管理。
在租用期间,出租方如委托中介方代为负责日常管理的,双方应签定委托管理协议书;出租方应向中介方支付一定的委托管理费;中介方应落实专职人员和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委托管理责任和治安管理责任。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1、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承租双方、中介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单位或个人(盖章)单位或个人:地址: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手机(bp):手机(bp):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四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五
供方:编号:局-需方: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通过管理办公室年月日所发的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供方)为本项目采购的报价,甲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签订日期:
3、本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补充资料。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报价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五、验收标准及方法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六、付款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将材料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七、违约责任由供需双方约定:供方需要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没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桂林仲裁机构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两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六
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_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___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四)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需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3.代理行为符合代理合同各项约定。
(六)乙方代理的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情况和代理客户详细信息。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
(五)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传材料;。
(六)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七)为乙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传材料;。
(四)享有甲方为其提供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
(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委托事项。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四)协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
(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
(十)保险合同订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后,及时转告甲方。
第十三条保证。
乙方请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续签保险代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保险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
3.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欺骗甲方;。
5.使用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
6.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
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8.遗失重要保险单证造成甲方重大损失;。
9.为甲方以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10.违反本合同约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项义务。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乙方丧失劳动能力;。
4.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保险监管部门吊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甲方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代理期间有关的单证材料、代理客户资料、乙方和保证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交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活动。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代理手续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应支付代理手续费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解付保险费,除如数上交保险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应交付保险费金额____%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本条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须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违约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者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须按照损失金额支付赔金。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报甲方所属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七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八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二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二节责任免除。
第八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第九条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三)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四)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五)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八)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
第十六条规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第十一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
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
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六)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第十二条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____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折旧金额可根据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参考折旧系数表确定。
第四节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十六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对未协商确定的,保险人可以重新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因。
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
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
第三方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进行赔偿时,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
第三方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未赔偿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
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先行赔付的,保险人向。
第三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机动车损失赔款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全部损失。
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
(二)部分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
(三)施救费。
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
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核定损失、参与诉讼、进行抗辩、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和资料、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本保险事故,导致全部损失,或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后,本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机动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第三章机动车。
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
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涉及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以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第二节责任免除。
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第二十五条下列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
第三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
第三者与被保险人或其它致害人恶意串通的行为;。
(四)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五)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六)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
(八)律师费,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仲裁费;。
(十)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
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十。
一)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第三节责任限额。
第二十八条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在主车和挂车责任限额之和内承担赔偿责任。
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分摊赔款。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为“数码节电器”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数码节电器”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积极做好“数码节电器”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数码节电器”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乙方严禁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易趣网)标价销售本产品,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数码节电器”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数码节电器”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数码节电器”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次性提货500台或500台以上数量,运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代理权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十一条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必须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十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_大连_____公司________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费用。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环境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正常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存放清洁工具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8、乙方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年服务费用的10%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解除。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卫生保洁标准》、《处罚标准》及其他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十一
家庭住址。
编码_。
乙方:__________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编码_。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天,每天工作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11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月。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_____。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_____日期时,乙方应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十二
根据《^v^劳动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二、工资待遇乙方的工资:每月为人民币:______元。
三、1、甲方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正确履行本合同并遵守了甲方规章制度,无违约行为的,工资依合同约定发放。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纪律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乙方严重违反甲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损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_____。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劳动的;。
3、乙方有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15日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扣除乙方一月工资。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十三
甲方:身份证:电话号码:乙方:身份证:电话号码: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自愿将通川中路92号门市出租给乙方,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出租时间:20xx年11月23日至20xx年11月22日止。
二、出租费用年租金143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元整)。分两次付清,前半年交75000元整,后半年提前一个月交第二次68000元。如不交清就在头半年的第五个月终止合同将不退后一个月的钱。
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合法经营,自理税收、水、电费等。
四、租房期间,若乙方转租门市,需经甲方同意,门市的空调、灯、收银台等设施,乙方可以带走,但不能影响门市主体结构。
五、本门市租期为一年一年签,第二年租金随市就行,甲方不能随意涨价。
六、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只能向邬华续租门市,不能向其他人续租门市,否则后果自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以收款收据为准。
甲方:乙方: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十四
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受聘岗位: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止,聘期壹年。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正式聘用期年工资为:16000元,请假时间不扣工资。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签署合同后,乙方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诊所工作期间,对诊所的技术工作具有指导的义务。
3、乙方因事需要请假,甲方应予以批准,并不扣除乙方工资。因乙方不在诊所的情况下,甲方聘请的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医疗和民事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甲方提出聘用申请,
(2)乙方同意。
(3)乙方将医师资格证书、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于甲方。
(4)甲方和乙方签署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业保险合同样本篇十五
根据《^v^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详见相关职务说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深圳,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每月薪资待遇详见《定薪通知单》,具体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约定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可适当调整。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帐号上。
2、因乙方提供银行账号有误,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资乙方无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公司实行个人薪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薪资不仅属个人隐私而且也属于公司的保密资料,禁止员工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属于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性文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条件。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将通过甲方oa系统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或通过文件方式下发乙方所在部门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2)隐瞒了重要的且应当告知的个人信息(如:隐瞒病史或受过刑事处罚等)的;?
(3)不能按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4)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5)拒绝接受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的;?
(6)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的;?
(7)试用期间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的;?
(8)试用期评估未达标的;。
(10)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1)谎报个人身份或档案资料的;。
(2)转借工作卡给公司外人员使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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