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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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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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意义和作者的用意。读后感要注意避免赘述故事情节和内容,而要关注对书中意义和价值的思考和表达。下面是一些实用的写读后感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一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伤仲永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完《伤仲永》这篇文章后,的确让我感到有些“伤”。仲永天生聪明、有才智,年纪小小就能作诗,但最后却得到“泯然众人”的结果。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地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成为国家的栋梁。方仲永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天才方仲永为什么不能取得重大的成就呢?我觉得这是方仲永父亲的错,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他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仲永的父亲贪图财富,在仲永年小的时候,每天带着他四处拜访,寻求利益,而不让他去学习,耽误了他学习的机会,白白荒废了一个天才的一生。这也告诉我们,作为父母的应该给子女最好的教育,而不应该着重与眼前的利益。

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老师和家长对我们的学习又是那么重视,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勤奋学习。青少年时期是学习最好的时机,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千万不能“老大徒伤悲”。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如果不是这样,“唐宋八大家”可能就变为了“唐宋九大家”。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二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三

最近读了王安石的名篇《伤仲永》。这篇文章讲了一个故事:江西金溪县有个叫方仲永的小孩,聪颖过人,5岁时就能写出好诗。方仲永的父亲就天天带着他去别人家炫耀,但是却没有注意让方仲永进一步接受学习教育,结果方仲永的诗才日渐枯竭,十二三岁时写的诗已不像以前那么好,又过了七年他就“泯然众人矣”,才能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这件事情,揭示了天资与勤奋的关系。

天资和勤奋是一个人获得成就的重要条件。

鲁迅曾说过:“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例的”,爱迪生就是一个适例。爱迪生上小学的时候,考试成绩经常是班上的倒数第一,他的老师说他是个不聪明的孩子。但是,他将勤补拙,兴趣广泛,努力工作。他的一生是在不断创造和发明中度过的。爱迪生每发明一件东西,都经历了艰苦的过程。就拿发明电灯来说,他差不多花费了2年的时间,每天工作几十个小时,试了1600多种材料,最终才制造出能够亮很久的电灯泡。正是因为勤奋工作,使得他一生共有约一千项创造发明,成为世界著名的发明大王,成为后人尊敬、学习的榜样,他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有人称赞他是天才,并询问这位“发明大王”成功的秘诀时,他答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仲永天资聪慧但没经过后天的努力,沦为普通人。通过这件事让我想到,天才的决定因素是勤奋,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才能成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如莫扎特应该熟悉吧,这位音乐神童五岁识五线谱,六岁便能做出令人赞叹不已的音乐。他对音乐有天赋,但也从没停止过学习,只因为他的不懈努力,才使他的音乐天赋永存。

天才在于勤奋,有天赋如果不勤奋将会像仲永一样不再是天才。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四

看完一本书,写下

读后感

,意味着你有所收获,当你觉得读书有收获的时候,你会从心里觉得读书很值。下面带来伤仲永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今天,我坐在桌前一遍又一遍地背着《伤仲永》这篇古文。背着,背着,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虽然作者王安石写得有些夸张,但写出了方仲永之所以由神童变为常人,关键的一点,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他父亲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跟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

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挥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超人的才华,当然跟他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通过这两个故事的对比,说明人的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然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却也有被钱财或虚荣心迷了心窍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一鸣惊人”,一味地给孩子加作业,加压力,以致孩子整天头昏眼花,不仅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起了副作用,以后孩子一看到作业题,一提到学习,就有一种莫名的烦躁与恐惧。我在这里告诫“神童”的家长们,不要忽略了孩子的爱好,也不要一味地为让孩子们“成名”而把他们“捆”在急功近利的巢穴之中。让孩子们从枯燥、被动的学习中走出,从束缚的生活中走出来,去领略大自然,领略人生奋斗之乐趣吧!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五

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征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采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金陵即今南京市,六朝古都所在。从公元222年东吴在此建都起,先后有东晋、宋、齐、梁、陈在此建都。到赵宋时,这里依然是市廛栉比,灯火万家,呈现出一派繁荣气象。在地理上,金陵素称虎踞龙蹯,雄伟多姿。大江西来折而向东奔流入海。山地、丘陵、江湖、河泊纵横交错。秦淮河如一条玉带横贯市内,玄武湖、莫愁湖恰似两颗明珠镶嵌在市区的左右。王安石正是面对这样一片大好河山,想到江山依旧、人事变迁,怀古而思今,写下了这篇“清空中有意趣”的政治抒情词。

词的上阕主要是写景,作者在一派肃爽的晚秋天气中登高临远,看到了金陵最有特征的风景:千里长江明净得如同一匹素白的绸缎,两岸苍翠的群峰好似争相聚在一起;江中的船帆在夕阳里来来去去,岸上酒家斜矗的旗招迎着西风在飘扬。极目远眺,那水天一色处的各种舟楫在淡云中时隐时现;一群白鹭在银河般的洲渚腾空而起。如此壮丽的风光真是“画图难足”啊!词的下阕,作者的笔锋一转,切入怀古的题旨。用“念往昔”三字拉开了时空的反差,指出六朝的统治者竞相过着奢侈荒淫的生活,以致像陈后主那样,敌军已兵临城下,他还拥着一群嫔妃在寻欢作乐(这里“门外楼头”是化用杜牧的《台城曲》:“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的语意)。最后六朝君主就像走马灯似地一个接一个地国破家亡,悲恨相继不断。对此作者发出了深深的感叹:千古以来人们登高凭吊,不过都是空发兴亡感慨,六朝旧事随着东逝的江水是一去不复返了,剩下的只有几缕寒烟和一片绿色的'衰草。最后作者借用杜牧《泊秦淮》中的“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诗意,指出六朝亡国的教训已被人们忘记了。这结尾的三句借古讽今,寓意深刻。

王安石是在神宗熙宗宁初出任江宁知府的(府治即今南京市),两年后即入中枢为相。这首词当作于任知府期间。作为一个伟大的改革家、思想家,他站得高看得远。这首词通过对六朝历史教训的认识,表达了他对北宋社会现实的不满,透露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同时,这首词在艺术上也有成就,它体现了作者“一洗五代旧习”的文学主张。北宋当时的词坛虽然已有晏殊、柳永这样一批有名词人,但都没有突破“词为艳科”的藩篱,词风柔弱无力。王安石这首词全篇意境开阔,把壮丽的景色和历史内容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自成一格。《历代诗余》引《古今词话》说:“金陵怀古,诸公寄调《桂枝香》者三十余家,惟王介甫为绝唱。”王安石一生虽然写词很少,但这首词却是可以千古传唱的。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六

今天,老师带着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篇文章,读过之后,我很受教育。《伤仲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非常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却不让他学习,而是整天带着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没有好好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勤奋学习,不断进取,一代“神童”方仲永最终一事无成,沦落为了一个普通的人!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二者之间,后者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天资聪明,而不学习,更不能因为觉得自己笨,而自暴自弃。要知道:“天才”可以变成“蠢材”,“蠢材”也可以变成“天才”,而这“进”“退”的关键就在于后天是否勤奋学习。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这样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可见勤奋对于成就“天才”是多么重要!放眼中外,凡是事业上取得卓越成就的人,莫不是因为他们能够刻苦学习,积累起了宝贵的知识财富。范仲淹、欧阳修,勤学以广才,终于事业有成,政绩卓著;车胤囊萤、孙康映雪、匡衡凿壁,都因勤学而受人敬仰,成为千古美谈;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正是长期不懈的努力,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这正好印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宝剑锋冲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相反,如果像开头所讲的方仲永一样,没有趁着大好时光努力学习,没有用后天的努力作为天才的培植肥料,那么再茁壮的天才之花也终将枯萎。

因此,不管是有天赋的人,还是一般的普通人,都要不断学习,不断努力。只在这样,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获得事业的成功!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七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八

王安石写的《伤仲永》这篇文章,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伤仲永。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九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这一课,我深深为仲永这个人才感到惋惜。

仲永天资聪明,甚至能在没学过习的情况下做诗,但他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他的父亲只为了眼前一点小利而耽误了仲永整个前程,这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写道,仲永因为不学习而无法成功,那我们平常人没有仲永那么高的天资再不好好学习不就更没希望了么?!

所以它给我的启示是:不能为小利而误大事;如果不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成功!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像仲永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能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就比普通人还不如了。”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

杨绳武是一个基督徒,他小的时候曾经立志要做传教士的。

基督教对他的影响贯穿了他的一生,这一点在《评传》上落墨不多,可以说是《评传》的一个弱点。

世界上的人,不分性别、年龄、种族、民族、信仰、学历、职务,都是平等的。

过去我们被教育说,某些人因为信仰了某个主义而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个体或群体。这样的说法无疑是错误的。

我们不会因为杨绳武先生信仰基督教而影响我们对杨先生的评价。孙中山先生也是基督徒,蒋介石先生也是基督徒。

对一个人的评价还是要看他一生做了什么。

杨绳武先生的贡献在于他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我觉得杨先生当年将同仁学校在直隶省教育厅立案,是从一个教育家的立场做出的决定。

假如杨先生只是办了一所教会学校,那他不过是上帝的一位信徒;但是他把教会学校办成了一所面向社会大众的学校,那他就不仅仅是上帝的信徒,而且是华夏的一代宗师了。

杨先生的做法,采用“非正式的宗教教育”,于信仰自由及办学原则都很符合(陶行知语),实际上是想超越人们对于宗教的认识,就教育论教育,而不是想离经叛道。

这是杨先生的伟大之处。

顺便讲一个胡本德先生的小故事。

当年胡本德在保定地区传教的时候,一位农民对他说:“我是信佛的,怎么可能再信上帝呢?”胡本德说:“你说的佛和我说的上帝可能就是一个人呀。”那位农民大喜:“那就好,我信佛,你信上帝,咱们可以携手上天堂啊。”

信仰就是信仰。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一

教学目标:

1、顺畅朗读课文,理解文章内容,能复述课文。

2、理清文章脉络,了解人物的经历变化。

3、积累掌握一些文言词汇。

4、感悟文章内涵,体会作者写作意图,探究仲永悲剧原因。

5、了解学习在人生中的重要性,并发表自己一定的看法。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生:他们的才能、天赋慢慢会消失,只能沦为平凡人,甚至可能会更糟。

【注:学生的回答皆为教师预设的回答情境。】。

师:为什么?

生:【自由作答】。

生: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天才,一个人的成功都必须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来取得。

师:今天我们学习王安石的《伤仲永》,看看王安石笔下的仲永是怎样从一个天才变为平常人的。

二、作者简介。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临川先生,晚年封荆国公,世称临川先生,又称荆公,著有《临川先生文集》,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ppt展示】。

三、整体感知。

师:请同学们自由朗诵全文两次,要求如下【ppt展示】:一读全文,梳理字词,注意停顿;二读全文,结合注释,尝试复述。现在开始朗读。

生朗读,教师巡堂。

师:下面请一位同学将本文内容复述一遍。

生复述。

师:这位同学复述得如何?请同学稍加点评。

1-2位学生点评。

师:通过几位同学的帮助,我们更了解了本文的内容;在这个故事中,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课文中各有什么依据?请同学们两人合作,加以思考讨论。

生:第一阶段是方仲永小时候写诗的卓越天赋。

师:从何得知?

生:“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师:你能将它用现代汉语翻译出来吗?

生: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生:我做补充,“自是指物作诗立就”,说从此之后指着一个物体让他作诗马上就能完成。生:通过“即”“立”可以看出他写诗的速度快,极有天赋。

生:第二阶段是方仲永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师:从何得知?

生:“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让他作诗,已经不能与之前所听说的水平相当了。师:作者此时的内心没有通过文字表述出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揣摩到,是怎样的感受?生:作者内心是失望的,因为他“闻之也久”,听说方仲永有此天赋也很久了,想必是很想见见本人,一睹风采的,想不到水平大不如前。

师:那么,方仲永他最后又经历了一个怎样的阶段?

生:方仲永十九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了。通过“泯然众人矣”可知。

师:如何理解“泯然众人矣”?

生:原有的才能完全消失了,如同常人了。

师:如果老师将舅舅的话删去一个字,成为“泯然众人”,意思完全不受影响,是否可以?生:不可以,“矣”去掉使情感发生的变化,不能更好地表现出舅舅对方仲永这一变化的失望与哀伤。

师:一个字,其实可以蕴含丰富的情感。请一位同学来读一读这句话。

生读。【可配以适当的`动作,比如摇头。】。

师小结:十二三岁时他已不能“称前时之闻”,二十岁之际已“泯然众人矣”,作者的情感态度在标题中已全部流露出来了,“伤仲永”的“伤”,不仅仅是一种深深的失望,更是从内心透露出的哀伤与叹息。

四、思考探究。

生:方仲永的父亲“不使学”,即他父亲不让方仲永接受学习。

师:为什么“不使学”?

生:因为“父利其然也”,他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

师:哪一句话具体表现了他父亲的行为?

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说他每天带着仲永在乡人之中四处拜访。

师:由此可见,仲永的父亲是一位怎样的人?

生:只贪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目光,缺乏远见的愚昧的人。

【此中可辅加朗读】。

师:有无补充?

生:第三段说他“受于人者不至也”,也就是说他没有接受后天的学习。

生:还有方仲永个人的问题。他十二三岁了,但是却没有提出过要学习;到了二十岁,更是一个成人了,有意识有能力了却依旧没有主动去学习。

生:社会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的人因为仲永有天赋,才“稍稍宾客其父”,有人“以钱币乞之”,是带着很功利性的目的的。再加上仲永一家“世隶耕”,算是淳朴之民,被乡人这一熏染就更加目光短浅了。

师小结:通过同学们的分析,我们渐渐明白,仲永的悲剧既是他父亲导致的,也是他自己造成的,同时这个社会风气也助长了悲剧的产生。

五、理解感悟。

师:故事到此是结束了,然而许多思考却远未结束,方仲永的悲剧让我想到了许多,请以“由仲永的悲剧想到……”为开头,稍作思考,即席发表你的感想。

生自由发言。

师:吕蒙的飞跃性长进我们昨天刚领略,而神童方仲永的悲剧,无形中与他形成了一种对比,对比中更是一种讽刺也是反思。开卷有益,是对天底下所有人的一个忠告,不管你天资是高还是低;开卷有益,也不能仅仅只是个忠告,更需付诸行动。让我们诚挚地朗诵出爱因斯坦的这句名言【ppt展示】: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让我们谨记这么一句谚语【板书】:活到老,学到老!

今天这节课我们先上到这里,下节课我们将继续走进文本深入学习,细细探究文中的字词句。

五、作业布置。

1、熟读全文,识记注释。

2、以“当仲永遇上吕蒙”为题,适当发挥想象,写一篇文章。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二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三

朝代:宋代。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四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文言字词】。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五

读完这本传记会感觉到自我和圣人无限的差距,非常有幸能拥有梁启超这样明事理,探本源的学者,在一片谣言中为我们重新讲述一个“圣人,伟人"的故事。

本来想写很多,后来还是觉得不太配得上过多评价王荆公,从以前对他一个诗人的印象,转移成了圣人伟人,无论做人做事做官,荆公都深明大义,有着自己的气节。

唯一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新法最终没有完全成功,否着荆公和神宗这对君臣关系,也会像秦孝公商鞅,齐桓公管仲,唐太宗魏征…一样名垂千史。而荆公的.谥号也不会只是“文”,能真正被那个时代的人认可的“文正”。

说到这个难以不抨击司马光“文正”的谥号,治国无才能,拱手送出辛辛苦苦打下来的西夏,毫无逻辑全盘否定王安石新法,司马光就是保守派的究极形态,死后还能获得“文正”的谥号,简直难以理解。

最后用一段话表达整个的读后感,非常契合此刻的心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六

何谓天才?我认为,天才分两种,一是付出极大的努力的人,二是智力超凡鹤立鸡群的人,主要为是第一种。王安石所写的《伤仲永》,明确的告诉我们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故事是讲仲永五岁就能指物便立刻作一首诗,父亲便带着他四处拜访,错过学习的机会。到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作的诗跟以前一样,毫无进展。等到十九二十岁时,他完全跟普通人一样。

由此可见,后天的教育是多么重要啊!爱因斯坦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谁说他是神童?他大学考了两次在能通过,很普通。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比别人笨,他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所以,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研究,最终成为伟大科学家。大家应该看过日本漫画《火影》吧?李洛克是我印象最深人物。他曾说过:“就算我不会使用忍术或幻术,我也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忍者。”他靠得是很平凡的体术!他每天训练自己到达到最高极限,他坚信自己是努力型的天才!小李每天都用天用汗水灌溉着木叶的莲华。我相信,没有天赋的人,后天也能补救!所以后天学习是很重要的。

在当今信息发达的社会,我们要把握好现有的良好条件,努力学习,为社会做奉,要戒骄戒躁。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努力,才能跟得上社会的步伐,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果实。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七

这个星期里,我在学校读了一篇文章叫《伤仲永》。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件事: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5岁时,就会做出颇有文采的诗,成名后,父亲为了贪图名利,就让方仲永放弃学习,带着他到处拜访,题诗,最后因为他不再努力学习,最终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他没有受过教育,却如此聪明,对别人来说太不公平了。有些人也许日夜读书,勤奋刻苦,却还不及方仲永当时的一半。

读了这篇文章,我既替一个有着极好的天赋的人没有成才感到惋惜,有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任何一个人有着辉煌成就的人,他们无一不是通过刻苦学才取得成绩的,可方仲永有这么一个与众不同的优点而不去努力学习,最后不比普通人强到拿儿。

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写出了告诫我们努力学习的句子:“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又有多少名人为我们做出榜样;大发明家爱迪生,小时候在学校,被老师称为小笨蛋,最后退学。可他没有放弃学习,最终成了大发明家。一个人不一定小时候学习好,就可以成名人,也不一定小时学习不好,就成为为普通人。只有你在不断努力的刻苦学习,才有可能达到辉煌的顶点。

方仲永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要向那些有成就的伟人学习,学习他们那种刻苦的精神。我们就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利用时间,奋发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王安石伤仲永读后感篇十八

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伤仲永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伤仲永读后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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