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作品进行解读和分析的方式,通过表达我们的观点和感受,我们可以深入理解书中的情节和人物形象。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通过深入阅读和理解书籍,全面把握作品的主题和思想。其次,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分享自己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和感受。此外,读后感可以包含对书籍中人物形象、情节发展、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评价和思考。不仅要进行客观的分析,还可以融入自己的主观感受,展示个人独特的思维和见解。最后,在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加入一些细节和引用,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和吸引力。通过这样的写作方式,我们可以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阅读是一种奇妙的体验,它让我们虚实之间穿越,感悟人生的真谛。通过阅读,我们不仅可以获得知识和智慧,更能感受到作品中的情感和思想的力量。每一本好书都是一位智者的倾情奉献,每一篇读后感都是读者内心的流露和感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阅读,发掘更多的精神财富,感悟生活的真谛,用文字记录并分享自己的读后感,让阅读的快乐延续下去。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一
提到阿q,人们自然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无名无姓、先前比别人阔多了、头上长着癞疮疤、一不小心就被人“儿子打老子”的阿q形象,可怜可悲,又可笑可叹。他高举的精神胜利法的旗帜也随着自身的不朽穿越了时空。
之所以再想到阿q,是因为近日给学生上课,讲到《阿q正传(节选)》,无意中有了些许感触,遂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阿q的精神依旧存在着普遍的现实意义。
在《阿q正传》的第三章里头,说到阿q的出名完全是拜未庄的赵太爷打的嘴巴所赐,才有幸声名远播,得意了好几年。请问赵太爷何许人也?未庄的地主权贵,未庄的土皇帝,换个说法就是赵太爷是未庄的名人,一言一行,自然就成为未庄看客们关注的焦点。
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出了名就是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大众知晓了。今天赵太爷打人了,人们趋之若骛,谈论纷纷,那被打的人就自然成为关注的对象。阿q被关注,出名也就顺理成章了。好像有的人被别人臭骂了一通,不仅没声名败坏,反而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难怪人们常说到的,脸皮厚的人容易出名。他们就像一群跳蚤,在充斥着媒体的空间里上窜下跳,来打通一条通往名人的康庄大道。
但与阿q不同的是,阿q不是跳蚤,他不会主动去骚扰赵太爷,而他们作为跳蚤,就希望在名人身上咬上一口,这样名人一疼,一巴掌拍去,人们就知道了名人在拍打他这只跳蚤,于是就出名了,和阿q殊途同归。想来在鲁迅的时代早就有人做过,否则就只能是鲁迅的先见之明,他在小说中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便是他们的心理,他们走向理想的途径,从事着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业,乘机发动毫无意义的论争,只是为了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可惜真正有涵养有学识者,比他们更懂更了解阿q,缄口不谈,一笑了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而不是无理取闹的指责和抨击,甚至包括有损人格的中伤。
余秋雨无疑是这几年最忙碌的人之一。从他的《借我一生》起,到他的《文化苦旅》,都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烦恼和困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风雨后,他依然坚定不移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依然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余秋雨最为大家所认识的,莫过于他的散文,无论是《山居笔记》还是《文化苦旅》,都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散文的瑰宝和奇葩,有的学者称其为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大散文。但无论是瑰宝和奇葩,都难免存在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文如其人之说,人无完人,何况文章乎?即便是人家有过什么过错,难道就可以老揪住人家的辫子不放么?若是这样,巴金的《随想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郭沫若的诗歌也没有价值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
对学术的评论要用学术的观点。潜伏的跳蚤们在有学者指出了不同看法后,或自己发现了什么他人的隐私,就纷纷的活跃起来,用心良苦,口诛笔伐,文坛似乎好不热闹,欣欣向荣,百家争鸣。其实他们并不能击中问题的要害,嚷嚷一通,见没有回应,有的像阿q一样心满意足的得胜,继续努力,有的就偃旗息鼓,遛之大吉,有的变本加厉,造谣来侮辱诽谤他人。只要有人回应,那就大大的中计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需要的是对中国的文学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的批评,需要的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相互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文人相轻的职责和鄙视或哗众取宠。余秋雨在“秋雨时分”的栏目里曾将到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缺乏酒神精神,他以自己为例,说有人批评他的散文就是缺乏酒神精神,真是一针见血,他非常的赞同。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说非要得到被批评者认同的批评才有意义有价值,我只是想说,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该先屏弃时代的浮华,静下心来潜读和思考,少一些追名逐利,多一些心平气和,少一些妒忌,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剑拔弩张,多一些心灵沟通,这样,对中国的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才是有利的。个人主义的名和利,都终将为他人嗤之以鼻。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二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三
一根轻盈的羽毛在天空中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蓝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美国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美国电影《阿甘正传》就在这样优美的旋律中开始了。我是听爸爸说的,这是美国百部经典名片之一,特别是学生应该看看。片子放在家里好几天了我才看。开始,我也没觉得怎么好看,不就是准备讲了一个智商为75的智障者的生活吗?接着我被阿甘的木讷所逗乐了,哈哈大笑。
然而看着看着,我就看出味道来了,这样一个生活中的傻瓜,他却比一般所谓的聪明人、嘲笑过他的人活得更滋润、更成功: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
他还和美国总统握手,也收获了爱情、家庭,还有一个健康的儿子,他完美地跑到了他的人生终点,成了亿万富翁;而那些聪明人、嘲笑过他的人,也许早已长眠地下。虽然这是一部外国电影,但是,电影所表达阿甘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的品格,这种美好的人性,是我们从小要追求的光芒。
阿甘的经历告诉我们,追求美好的未来,要靠自己的努力,像阿那样不停地奔跑,不停地向前。记得我读小学的时候,一个同学说,他过几年一定要做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我那时还很羡慕他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后来看到的却是他经常放学后就偷偷到游戏室玩,作业还抄别的同学,有时候上学还迟到。几年后,他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成了一个差生,屡次考试不及格。
不久前,我碰到那个小学同学,他说,这些题目太难做了,不像游戏有趣,反正考试也不是最后一名。我很为他可惜,在我的印象中,他本身是很聪明的.一个同学。现在我明白了,他缺乏的就是阿甘那样的不断奔跑的精神。
当我回想同学这个插曲时,我由衷地说:“阿甘,好样的!”因为我也缺乏像阿甘那样的高尚品格,他不仅自己获得了成功,还帮助在越南战场上失去双腿的丹上尉,正让他从绝望走向了新生活。我却没有想到帮助自己的同学考个好成绩,只有人与人之间互相关爱,一起成功,才会使人生变得更加美好。我突然想起,会主题歌《我和你》唱的“我和你,心连心”,和《阿甘正传》一样,也唱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四
今天,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他笔下所描述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的堕落的中国人民的典型。
《阿q正传》主要写了一个叫阿q的流浪农民,他身受剥削和压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阿q没有家,只能住在土谷祠里,每天只能给人家做短工。
我有时候很可怜阿q,因为他总是受人欺凌,而有时又很讨厌他,因为他很不争气。对阿q满足于现状,鲁迅先生在文中的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他对阿q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每次被人打了之后,就幻想是“老子被儿子打了”,斗不过假洋鬼子时他就把气全都撒在了小尼姑身上,或挑衅比他更弱小的小d;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即人们所说的“阿q精神”。
说到“精神胜利法”,其实我也不该去嘲笑阿q,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例如有一次在学校,我跟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因为打篮球争地盘而吵了几句,就开始打了起来,打得不可开交,你一拳,我一脚,可凶了!突然,那个人使劲推了我一把,我的脚没站稳,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大哭了起来。随后,那个人便溜之大吉了。我一边擦眼泪一边心里想:“哼!太可恶了!不就是年级比我高,力气比我大吗,还比我矮大半截呢!说不定年龄还比我小,弟弟打哥哥,不成体统!”现在想来,也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篇《阿q正传》就是鲁迅先生为解剖中国人的国民精神而做出的努力,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环境下一些中国人的病态。可悲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病根依然未除。
(二)。
《阿q正传》看完了,阿q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也或多或少进入了我的脑中。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既高傲却又卑贱。被别人打时,自我安慰想:“是儿子打老子。”阿q的自我精神疗法可谓世间第一。同时,他却又瞧不起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王胡、小d。
阿q是悲哀的。阿q并不懒惰,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阿q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
有人说阿q有反抗精神,因为城里人闹革命的时候,阿q也十分自觉的去参加。有人觉得自己像阿q,拿阿q的行为去对号入座。也有人说阿q是个封建思想的集合体,应该被时代所抛弃。这就是当时人们的`想法,鲁迅先生的文章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他写的阿q是成功的,他也是成功的。我们已经远离了鲁迅的那个年代,阿q精神的“代入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了别人的欺辱,口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早将那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完肤了。一位政府内的干部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心中也一定是敢怒不敢言,心中想:“总有一天,你“下”了,老子“上”了,栽到我手里------”心中如是想着,便多了一分慰籍。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在现今盛行——某某学生,看到老师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老师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不平等!一些成天泡在迪吧、网吧的瘾君子,以颓废为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如隐于其中!”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在少年人中------。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五
其实阿q没有死,不用等十八年后一条好汉,隔天就冒出一个来。天下的好汉多得是,是死不完的。
其实阿q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人们知其不道,而偏让鲁迅一不小心就道了出来。人们才顿悟,哦,原来我们中间有一群这么弱智的人啊?咦?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其实阿q就是我们自己,当局者迷,骑牛找牛。
你敢说你没有跟邻居邋遢的同伴撒尿斗远?你敢说你没有掀了女同学的裙还跟同伴吹嘘几天?你敢说你没有遇见仇家大胖子的时候乖乖地由他鱼肉?总之,你也是很阿q的,当局者迷,骑牛找牛,罢了。
很多人看了《阿》之后都无动于衷,还偷偷的笑隔壁的弱智,咦,真像他。
我告诉你,其实隔壁的弱智同样在笑你弱智。
其实这也是鲁迅的阴谋,你看文章的同时你也正扮演着男主角一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哦!原来我们都是阿q!都是一群盲目自大,奴性十足,争强好胜,忍辱屈从的阿q。而且看完了《阿》之后与自己对比完之后还大安旨意,说,哈哈!好彩!不是我。
我们拥有中华传统美德,谦让,诚信,勤劳,淳朴,互助,友爱,团结,我们不是阿q。
哈哈!
其实这是错的,这些恰恰都是我们民族最应该追求的品性。
我们应该挺起来,挺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我们已经软了很久了,那些追求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远了。就好像足球,只有追到球你才能射出去,像我们这么软是追不到球的,更不能射出去!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六
影片一开头,是一片羽毛随风飘落在阿甘的脚上这也正照应了结尾的一片羽毛随风飘荡,其实这也正象征了阿甘的“随风飘荡”的一生他总是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也正因此,在他的一生中发生了很多难以预科的奇迹。
阿甘一开始的遭遇是令人伤心的,双腿残疾,他不得不带脚支架,智商只有75正常学校不愿意收他,可是他有一个爱他的妈妈,他的妈妈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明白他和正常人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入读正常小学,想尽一切办法给他一个正常美好的童年。妈妈对阿甘的教导,使阿甘并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使阿甘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也是阿甘一生的财富,因为此,阿甘才会拥有一个美妙的人生。也许这就是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的时候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当遇到困难时,不要抱怨上帝对你的不公,你所要做的是大胆微笑面对它,并战胜它。
在阿甘服军役的那段时间,阿甘的表现令长官非常满意,对长官问题的回答,他受到了长官的夸赞,他拆枪组装枪,他总是第一名,他总是认真地出色地完成每一次任务。对长官的回答,他并不是会说话而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任务能快速出色地完成是由于他的专注,他专注于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他做到了心如止水,就像阿甘打乒乓球,在打球时他想到的只是球,而没有其他杂念,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就像我们学习如果都能做到学习时像阿甘那般专注,心如止水,那清华北大也就真的不是梦了。
在片子中最具有贯穿性的莫过于阿甘的奔跑了,小时候的奔跑,使他摆脱了脚支架,中学时,他跑进了橄榄城球队,再后来他“跑"到了大学毕业,他跑到了军队,他跑成了战争英雄,他跑进了全美乒乓球队,他受到了总统的接见,他成了全国名人,他后来又跑成了亿万富翁,他跑遍了全美国。不得不说,他跑出了太多的奇迹。阿甘在智商上或许有些低但是在精神上他一点也不傻,在这方面他是“最聪明的人”,他懂得如何坚守自我,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始终做着那片纯洁,平淡而美丽的羽毛。也许我们这些的“聪明人”。脑袋里装得目标太多,所以忘了执着,我们总是过度地追求好的生活,有目标固然是好,可有时也要思考一下,你是否是异想天开,只想却不去做,那你又如何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就像丹中尉,他本以为战死沙场留下荣誉会是他的归宿,可是阿甘救了他.并和他一起合作成为了亿万富翁,他找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归宿。就像阿甘他大概一辈子也没想到他会收获这么多吧,而这一切都源于他的善良,他的信念,他的意志,他的信守承诺,他对自我的坚守。而我们正应像阿甘一样,大胆前行,坚守自我,我相信我们终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七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八
以前上学的时候,只读过一部分,而且还是从中间节选的,读的时候模棱,读完更怅惘的不行,心头空落落的,也没地方看去,直到今天算是完整读了一遍。
我记得以前读节选的时候,便很同情阿q,这次更甚,几乎要感同身受了,但这并不表明我跟阿q一样,而是这个人物刻画的太出神了,本来是被批判者,结果读到最后,还不禁开始同情了。我不想说这是鲁迅的高明,要不然又回到课后问答题上了。
我想说的.是,可能鲁迅本来也是要批判阿q的,结果写着写着情不自禁的流露出了同情,最后又传染给了读者,可能这也是他自己没想到的。我一直觉得一个好作家,对于弱者的同情是天然要比多数人敏感的,对于人类命运的关怀也是自然流露的,那“横眉冷对”,也许正是怒其不争的一种心理宣泄,一种意气阑珊后的激愤吧。
阿q被枪毙后,没有一个人不产生快意的,要说他真的伤害谁了,还真就没有。鲁迅最后那段,分明是在借阿q的死来暗示大众的麻木不仁,他们大多数本来都是阿q式的人,现在却把杀人当戏看,也许也算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了:看,我至少比阿q强!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九
假期,在网上重温了几部老电影。最喜欢的还是《阿甘正传》。那个据说智商只有70的傻小子,却赢得了一代又一代观众的心。后来与好友聊及这部电影时,知她也是阿甘的fans,这部电影竟看了不下十遍!
朋友说最喜欢阿甘的坚持。百折不饶、坚持到底,最后走向成功,是每个人心中的理想人生!这部经典作品,激励了无数奋勇向上的心。我更喜欢的,是他的“傻”。因为“傻”,他无法接受、理解人的变幻莫测、七情六欲,单一、木讷的大脑反而使他少了许多无谓的“情绪垃圾”,过得单纯而快乐!因为“傻”,他想跑就跑,想做就做,别人的嘲笑、讽刺就只能对他免疫。因为“傻”,为了朋友全力以赴倾囊而出而不懂存一己私心,貌似傻的离谱,却掳获了所有人的'心。本是致命缺陷的“傻”,却让他拥有了富足美满的人生!
妈妈曾在我出嫁前不无忧虑地念叨我:你这个书呆子,完全不懂人情世故,被别人骗了怕是还会帮人家数钱的!可怎么得了啊?在婚姻遭遇危机的时候,知心好友点拨未果,直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也曾迷惘过:我错了吗?我不对吗?还好我是个书呆子,关键时刻,那些凝聚人类文明精粹的良言警语,如网指明灯,照亮了我的眼睛,我的心,我的路。
我知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带着一个美丽的梦想而来的。实现它,是你唯一的使命。丢了这个梦,在花花红尘中乱了眼,迷失了自己,就掐断了生命的旅程,走向不归路!我庆幸我的“傻”,这是我的生命里网的“幸运符”啊!
因为“傻”,不懂得逢迎交际,却拥有了一室宁静,看书写字,不亦乐乎?
因为“傻”,不会针锋相对、咄咄逼人,却温暖了春花一片,岂不乐哉?
因为“傻”,不羡权贵,不追名利,心无旁婺,自在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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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十
作为一个失去土地的流浪雇农,阿q是受压迫的群体,走上革命道路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阿q参加革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私利。其支配思想实际上还是传统思想。他对革命的理解是错误的。这也是鲁迅在《阿q正传》中对辛亥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鲁迅提出经历了革命之后阿q的精神胜利法并未改变,这场革命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县官老爷还在职,看客还是原来的那群看客。鲁迅意识到民主革命需要真正的思想启蒙。
一场没有作用的革命,导致了阿q的'死亡。而阿q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死。他还是一个没有觉醒的麻木的雇主,一个被人看低鄙视。地位低下者,一个取悦于人的小丑,一个牺牲品,一个悲哀。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十一
阿q,鲁迅笔下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物,鲁迅通过对阿q的一生故事的描写,表达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愚昧,让人唏嘘,在这里请欣赏下面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
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
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
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
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
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
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
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
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
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
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
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
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
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
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
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
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
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十二
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多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十三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
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
但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来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
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
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
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
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
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
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
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
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
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
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
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欺凌,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
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
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
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
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
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
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
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
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
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
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
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
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
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来自:作文大全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
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己“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己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快乐的生活去了……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面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己,这就是阿q精神所提倡的。
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
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己,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
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
每当与别人一起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十四
我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十五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阴”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爱星期五),心爱的tv,俺来喽!
阿Q正传读后感字篇十六
翻开书本,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题记。
近来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文笔。文章至今有近九十年的历史了,但翻开书来,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首先是浑身上下散发着遗老气味的赵太爷。他仗着自己是未庄的秀才,平日里飞扬跋扈,但一听说革命,便摇身一变,成了革命党——反封建的代表人物。然后是假洋鬼子,学了东洋文,赶了时髦,剪掉了辫子,最后却得了个里通外国的罪名。革命风暴一到,他便顶着那天真的头发猖狂起来。寺庙里那个小尼姑,明明六根已净,一心向佛,却被阿q认为“凡是女人都要勾引男人”“凡是尼姑都要勾引和尚”,说她假正经。这样看来,阿q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为此,我从他身上总结了不少的东西。
一、阿q的精神。
这可是阿q最值得称道之处,再难堪的事情在他身上都可以坦然接受,一笑而过。被人打了,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安慰自己:一说自己是一个能自轻贱的人,二可以说打的是自己,被打的却是另一个自己,总之可以用无数个理由来掩饰自己的难堪。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是个事事想得开、万事不用愁的人。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说,正是他的想得开才体现出一直以来他的逆来顺受,他的怯懦。他代表着一个阶级,是当时众多农民的缩影。
为何当时的农民麻木不仁,终日受地主阶级压迫,却不知醒悟,也不知反抗呢?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可以让自己的心胸再宽阔一些。无论身上的枷锁有多么沉重,都可以换个角度去想,或被动地去和地主妥协。脑袋里一点也没有反抗的意识和呐喊的渴望,只会互相嘲笑,甚至因同胞受辱而大笑。本应同仇敌忾,到头来却互相取笑,愚蠢,空虚,无聊。于是,书中便有了阿q调戏小尼姑这一幕。
二、阿q的革命。
阿q到底支不支持革命呢?他原本对革命是深恶痛绝的,但后来看见举人老爷和秀才慌张起来,便幸灾乐祸,对革命神往起来。为什么呢?因为看见那些老爷们天生有钱有势,在村里作威作福,他心里不平衡,想革命之后,也能拥有这一切。于是,阿q便做起了革命后的美梦:可以把当日侮辱自己的人杀掉,可以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可以娶好几个女人……他的革命动机和目的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完全不同,他是完全出于自己的需要考虑的。所以说阿q不是真正要革命,他远没有那份推翻封建制度的迫切心情。所以鲁迅说:“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我的阿q命还能如此。”
三、阿q的结局。
一个阿q代表了一个阶层,《阿q正传》是世界的,人们永远不会忘记阿q那副忧愁的面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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