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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一
委托人___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号牌号码___,行驶证档案号___,准驾车型。今全权委托(身份证___)前来处理,由本人驾驶的被交通技术监控及其他设备记录的号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有该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记录确认及法律文书送达,由被委托人签名和签收;违法行为按规定应当承担的罚款责任,本人保证依法缴纳,或者由被委托人代为缴纳;未如期缴纳罚款或者不缴纳罚款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___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
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二
本人授权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办理车牌号为_________的机动车违法处罚业务。受托人签署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上述事项提供的手续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有效。
特此委托。
客户(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三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兹委托。
___。
办理(号牌号码或者车辆识别代码)为______的机动车的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四
第一条 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煤矿铁路运输任务不断增长,这就对煤矿铁路运输管理和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行车事故的处理,特制订《煤矿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第二条 确保行车安全,必须加强领导。做到:
4.对长期坚持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有功人员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条 发生行车事故,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要本着“三不放过”的精神,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防止同类事故继续发生。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予以严肃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给以必要的经济、法律制裁。事故性质、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逐级追究领导责任。对已发生的事故,应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严肃处理。对事故拖延处理,推脱责任,姑息纵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营矿区铁路(包括露天矿铁路)行车系统。凡在行车工作中,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或因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按照本规则处理。
凡属交通肇事,矿外事故,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则修改和解释权属于煤炭工业部,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报部。
第二章 行车事故分类
第五条 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程度、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对行车的影响时间及事故性质,煤矿铁路行车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六条 凡所发生的行车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三人或死亡、重伤合计五人及其以上者;
2.其他直接经济损失价值20万元及其以上者;
3.机车大破一台及以上;
4.客车大破二辆及以上;
5.货车货车报废3辆或者大破6辆及以上(大破2辆折合报废1辆);
6.主要车站或主要正线行车中断二十四小时及其以上者。
第七条 凡所发生的行车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大事故。
1.有人员死亡或重伤2人及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价值10万元及其以上,不足20万元者;
3.机车中破一台及以上;
4.客车大破1辆或者中破2辆及以上;
5.货车大破2辆或者中破4辆及以上;
7.动车、重型轨道车保费1台及其以上;
8.报废钢轨200米(单股)及其以上或者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第八条 凡所发生的行车事故,造成下列后果(包括虽未造成损害后果、但性质严重的)之一者,均为险性事故。
1.重伤一人或者轻伤二人及以上者;
2.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五万元及其以上,不足10万元者;
4.列车冲突;
5.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6.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7.在未准备妥当的进路上接发列车;
8.列车中机车、车辆制动梁或者下拉杆脱落;
9.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10.列车进入异线;
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
13.列车中机车、动车、重型轨道车、车辆断轴;
14.列车脱轨(移动线、半固定线除外);
15.列车在区间冲撞施工机械、轻型车辆或小车 。
第九条 凡所发生的行车事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价值2千元及其以上,不足五万元者;
2.调车脱轨(移动线、半固定线除外);
3.列车分离;
4.挤岔子;
5.调车作业中发生冲撞,造成损失者;
6.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或防护信号;
7.调车作业越过禁止调车的信号机;
8.闯防护信号或者闯车档;
9.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0.漏发、错发、漏传、错传命令耽误列车;
11.列车中自翻车中途自翻;
12.自翻车扣斗;
13.动轮擦伤过限;
14.电机车刮受电弓;
15.烧漏机车易熔塞;
16.机车、车辆燃轴;
17.架线折断;
18.乘务员漏乘;
19. 有人员1人发生轻伤;
20.关闭哲角塞门发出列车;
21.机车水锤;
22.列车在运行中刮坏技术设备或货物坠落;
23.未及时关闭道口栏杆;
24.其它经矿(部、处)有关部门认定构成的行车事故。
第三章 行车事故的通报
第十条 发生行车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应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等及时报告矿(部、处)(矿、部、处,系指露天矿、运输部、运输处,下同)行车调度员和有关站、段长。
第十一条 矿(部、处)行车调度员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均应做好行车事故概况记录。凡特级、一级、险性事故须立即报告矿(部、处)长、有关副矿(部、处)长和局调度,如需要救援列车(包括轨道吊车)或救援队时,应立即以调度命令指示出动,赶赴现场。同时通报矿(部、处)保卫部门和有关业务科室。
第十三条 矿行车调度员应将每件行车事故及时填写“行车事故概况表”,同时抄送矿(部、处)安监部门。发生特级、大事故时,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应将详细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上级主管业务部门。
第四章 行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 重大、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当事人必须积极抢救受伤人员,负责保护现场,等候处理。
2.当矿(部、处)接到重大、大事故通报后,须立即组成以矿(部、处)长或主管副矿(部、处)长任主任委员,安监、公安、业务主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积极抢救伤员,采取措施,恢复行车,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勘察现场,绘制现场示意图、拍照并做好调查记录。
(3)对事故有关人员分别调查,由本人详细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或口头叙述,责成专人代笔记录并经本人签字)。
3.矿务局接到重大、大事故通报后,须立即组成以局长或主管副局长任主任委员、安监、公安、业务主管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委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4.发生重大、大事故的.基层单位(指段、站,下同)应于事故发生后3 日内向矿(部、处)提出重大、大事故报告。
矿(部、处)应于接到基层单位的重大、大事故报告后,由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分析原因、判明责任、制定防止措施,提出处理建议,于接到基层单位报告后的5日内将事故处理报告报矿务局和煤炭工业铁路运输主管部门。
矿务局接到矿(部、处)调查处理报告后,于七日内由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决定,将调查处理报告报送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工业铁路运输主管部门。
省煤炭局接到矿务局的重大事故报告后,于五日内审查批复,并报煤炭部核备。
第十六条 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险性事故发生后,由矿(部、处)长或主管副矿(部、处)长组织有关基层单位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业务科,共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责任者。如发生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或中断行车情况时,须组成由主管副矿(部、处)长任主任委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比照第十五条1、2款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险性事故、一般事故的基层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向矿提出事故报告。然后由主管矿(部、处)长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制定防止措施,做出处理决定,于七日内公布处理结果并报矿务局备案。
第十八条 属于破坏性事故,由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处理。
第五章 行车事故的统计、分析、总结报告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备有行车事故登记簿,详细记载每件行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和有关人员、处理日期、奖惩情况及今后防止措施等,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应及时将发生的行车事故情况及行车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监察部门。为便于煤炭系统内部统计,处(部、矿)在上报事故等级时,将行车事故分为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两部分。
1.人身伤亡事故,按实际发生的统计。
2.非伤亡事故,分为特级事故、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相当于行车事故分类的重大事故、大使谷、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3.一次事故中,同时具有人身伤亡和非伤亡事故性质,按事故级别高的上报;如等级相同,按人身伤亡事故上报。
各单位行车事故的统计数字和责任部门,均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记载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 各级业务部门,对本系统的行车事故,按月、季末应进行分析总结,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报告,并抄送同级安全监察部门。
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车辆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市政府93号令),现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因营运车辆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如下: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因营运车辆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市政府93号令)的规定,组成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公安交巡警部门接到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南长区、北塘区和崇安区发生的事故,通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20日内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认定书等有关信息报送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公安交巡警部门的事故通报后,按下列权限负责调查处理:
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由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调查处理;南长区、北塘区和崇安区发生的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调查处理。
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调查处理。
4、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调查处理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车辆单位不在同一个市(县)、区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车辆单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支持,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必要时也可以派人参加。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五
事故前吉林热电厂运行方式,1—11号机、1、2、4—15号炉运行,3号炉备用。其中,1—9号炉和1—7号机为母管制,10、11、14、15号炉分别对应8、9、10、11号机为单元制。全厂蒸发量3970吨,发电量837mw。
2007年1月10日,按定期工作规定电气运行与检修人员配合进行厂用6kv和0。38kv系统工、备电源联动试验(电气主接线一次系统见附图1)。上午9时40分,进行到0。38kv除尘2段母线工、备电源联动试验时,发现2号除尘变高压侧开关跳闸后低压侧开关不联跳。10时30分运行人员将2号除尘变停电,0。38kv除尘2段母线倒由备用电源运行(6kv和0。38kv系统见附图2),由检修人员检查2号除尘变低压侧开关不联跳的原因,试验暂停。11时50分,2号除尘变低压侧开关不联动缺陷处理结束,决定下午继续进行试验。
12时38分,值长电话通知11号机副单元长,主盘电缆中间头测温装置报警:“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380伏低压电缆)温度高59℃,地点在除尘2段配电室下”(此电缆中间头为1987年火电原始安装,电缆型号为vlv22—3×185+1×95,4根并联,可载流266×4=1064a。1997年增设电缆中间头测温装置)。当时0。38kv除尘2段母线负荷电流988a。副单元长通知电气检修人员后去现场进行检查。
12时50分将2号除尘变压器投入运行,除尘2段备用电源开关(低压)断开。之后10号机电气值班员去现场检查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中间头。当打开电缆沟井盖时,有大量烟雾,无法进入沟内,立即通知有关人员。13时00分,值长再次告知11号机单控室值班员:“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380伏低压,此时本电缆已与除尘2段断开无电流)温度高79℃”。11号机单控室值班员电话告知10号机单控室值班员,13时28分,2号除尘变压器跳闸,速断和高压侧接地保护动作,13时55分,将除尘1、2段母线工、备电源停电。
14时25分,14号炉1、2号引风机跳闸,14号炉灭火保护动作。汇报省调,10号发电机组解列停机,6kv14a、b段母线停电,8号、9号循环水泵失电。
14时25分,6kv15a段母线工作电源开关跳闸,速断、接地保护动作,备用电源开关联动后跳闸,分支过流保护动作,6kv15a段母线失压。同时10号循环水泵跳闸、15号炉1、2排粉机、1号送风机跳闸,15号炉灭火保护动作。由于8—11号循环水泵跳闸,循环水中断,汇报省调,11号发电机解列停机。
13时40分,按照“紧急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有关部门人员陆续到达现场,迅速调集人员、物资。13时46分消防队赶到现场,与在场的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分析确定灭火方案。13时55分,除尘1、2段母线工备电源停电。为防止火势蔓延影响其它机组运行,决定对除尘2段电缆沟进行隔离,分别对相连通的5个电缆竖井进行封堵,同时组织人员分段检查灭火。15时30分,电缆沟火势得到控制,16时20分,余火被彻底扑灭。
经过抢修,11号机于2007年1月12日22时28分并网,10号机于16日00时00分并网。
事后调阅2号除尘变、3号厂用备用变等电气设备运行参数历史曲线,分析造成电缆着火的直接原因是:除尘2段低压备用电源有4棵电缆,其中一棵有中间接头,由于温度升高,造成中间接头本身绝缘损坏起火,引燃附近电缆。
a、0。38kv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中间接头发生放电短路,按目前3号厂用备用变继电保护配置,没有达到动作条件跳开3号厂用备用变高压侧开关,是导致中间接头绝缘损坏着火的`主要原因之一。
b、运行值班员当得知除尘2段备用电源电缆中间头温度高报警后,处理不果断。虽然切换至工作电源运行,但是对电缆发热点充电可能进一步引起电缆损坏的后果估计不足,而没有及时断开3号厂用备用变高压侧开关,是导致备用分支电缆放电损坏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c、从安全管理上分析,没有严格按照29项反措要求增加对电缆沟防火设施的投入,电缆沟防火门不规范,过火电缆沟内没有灭火设施以及起火报警装置;着火时不能有效地隔离火源,是引起火势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d、班组检查工作不实、不细,过于依赖电缆中间头测温装置。
(1)消防管理方面,对电缆着火重点反措执行以及监督检查不实、不细,消防设施不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职责不清,培训、演练工作不到位。
(2)设备管理方面有漏洞,没有认真吸取系统内电缆着火的事故教训,防火防爆专项检查不实,电缆沟防火措施整改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做到有布置、有检查的安全工作闭环管理。
(3)安全管理方面,落实29项反措和安全性评价不够认真细致,检查不力。对危险点的预防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危险点缺少必要的控制措施,安全管理上存在盲区和死角,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具体专业指导。
(4)设备重点部位预防性工作缺乏必要的方法,手段单一,过分依赖电缆测温报警装置。定期巡视检查不认真,设备责任制没能真正落实,存在漏洞。对电缆设备重视不够,电缆专责人员配备薄弱,疏于管理。
5、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1)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按照29项反措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电缆的敷设层次,适当分段并设置层间耐火隔板和阻燃槽盒,涂刷防火涂料。
(2)抓普查,加强电缆的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对电缆沟及夹层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符合29项反措要求的限期整改。
(3)进一步完善电缆沟分段防火隔离措施,更换防火能力不强的防火门。
(4)进一步升级完善现有电缆中间头测温装置,使其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完善有关规程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5)有计划地增加电缆沟自动报警灭火装置。
(6)对全厂0。38kv电缆进行普查,逐步取消0。38kv回路的电缆中间头。
(7)加强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维护工作,重新核定厂用变保护配置方案。完善送、吸风机跳闸低速联高速功能。
(8)进一步修订细化防火方面的紧急事故应急预案,使其更有可操作性,添加电缆沟走向分布图,同时标出电缆走向分布,通过培训、演练,达到准确掌握。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六
谈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们首先联想到的就是一份由公安机关^v^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这几种。但事实上,由于交通事故的突发性、个案的特殊性等情况,会造成一部分交通事故发生后,连第一时间赶赴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警察都无法取得事故相关证据,进而认定事故责任,在该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出具一份叫作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由此引发了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等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那么何为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其函义就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证明事故的任何一方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进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那么是否交警作出事故无法认定的事故证明书就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具体可以区分为以下情况: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
《^v^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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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虽说,从事故的实际发生情况来说,确实可能发生一方责任小于另一方的情况,但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留下相应的证据足以证明这一点,导致交警以及当事人双方都无法对事故举证,并还原出事故现场,从而证明一方存在过错,因此,从法律程序角度出发,以公平责任分配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是较为合理的模式。
三、至于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很多人在实践操作中有一个误区,即交通事故都是在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或者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但是不少人通常忽视了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对于“车辆”的定义,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交通事故的发生只要满足道路、车辆、当事人一方存在过错并造成了损害后果的构成要件,即可以构成交通事故。基于以上这一点,如发生在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并且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首先,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另一方存在过错的,就可以减轻己方的责任,如果能进一步举证对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己方可以不承担责任。至于双方都无法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那么同样的,也应当按照公平责任,分担赔偿责任。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七
市^v^:
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八
本公司车辆年检委托书现委托身份证号为______的男办理本公司车牌为苏___的机动车年检及年审事宜。受托人就上述事项签署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提供的程序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人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15天内有效。
委托人: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九
兹授权联系电话:___,办理车牌号为___车辆违章处理业务,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权限未全权委托。
福州榕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十
敬爱的交警同志:
怀着深深的自责与内疚,向您递交我的这份由检讨。此次我的车辆超速行驶,严重地违法了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于道路安全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危险,给过往车辆产生了不利影响。我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向因我错误造成影响的司机表示抱歉。
敬爱的交警同志,经过此次深刻检讨,以及听取您对我的教育,我十分深切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我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并且如果可以,在今后我恢复驾驶资格之后,我将决不超速行驶。
敬爱的交警同志,我真的知错了,我坚决会改正错误。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十一
地点:公司办公楼后。
事故概况:
20**年6月30日下午5时左右,办公楼线路安装人员在调整旋转云梯时,发生云梯倾倒,导致事故发生。事故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一、施工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办公楼自从公司改制以来,未对整个线路进行更新,近几年来连续发生烧电机、烧电脑、烧空调、停电等事件。经公司相关领导研究决定,对公司办公楼线路进行整修、改造、升级。办公室于20**年5月中旬让资产部机电工程师z制定线路整改方案,后经办公室与资产部负责人共同协商决定,由资产部z和三分公司机修组z五人完成此项工程。工程安装施工由d负责,需要人员时由办公室协调抽调。
二、事故经过及施救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年6月30日下午3时,施工人员从一分公司仓库调运电缆线62米。4时左右开始安装施工,由于作业人员少,d决定由z两人在云梯上负责托拽电缆线放入线槽内,a负责扶云梯,他在地面上负责输送电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云梯上作业人员托拽电缆线困难,云梯下的旋转轮子在后边,往前推不动云梯,z决定调整一下云梯,便推动云梯进行调头。由于的'路面不平,一个人又推不动,其他作业人员打算放弃,但a仍然坚持用力推云梯旋转掉头,在他推云梯转动时突然云梯发生倾倒,导致云梯和作业人员一起跌倒在地上。作业人员z在跌落中与云梯和地面发生碰撞,致使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二)施救情况。
发生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a,立即压住c眼角眉上碰破的伤口,d并立即打电话联系公司救护车。安全部人员立即叫上救护车,和现场人员用担架将c择抬到车上,送往东崖底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在医院经f副总经理、g总工程师、h副总经理决定,将c送往县中医院做个脑ct检查,进一步查看有无其它伤情。
(三)受伤人员情况。
1、姓名:c;工种:资产部科员;伤害程度:右眉上方碰伤、腿部胳膊部分轻微碰伤;现已出院。
2、姓名:l;工种:三分公司机修组修理工;伤害程度:左手腕处扭伤;未住院。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施工作业人员c违章操作,在云梯上有作业人员时移动调整云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d作为施工作业的负责人,明知在作业人员少的情况下高空架线存在安全问题,为完成安装任务仍安排作业,导致作业过程中云梯的监护、移动存在不安全因素,是事故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a在移动、调整云梯时没有慎重考虑云梯上的人员是否安全,盲目进行调整云梯方向。云梯上的c、魏晋在作业时没有系安全带,负责人没有强制督促他们系安全带。说明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是事故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
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为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四、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公司制定的《三违处罚细则》等有关规定,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对事故相关责任人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作业人员a违章操作移动调整云梯方向导致发生事故,建议对其罚款300元。
2、d是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罚款200元。
五、防范措施。
为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现场了解分析,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1、强化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特别对临时性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预防事故能力,杜绝违章作业。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认真检查作业过程中的设备、设施存在的危险因素,严格现场安全监督;在安全的条件下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杜绝盲目安排作业、违章指挥作业。
3、加强督促检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确保劳保用品使用到位。
20**年7月5日。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十二
市信访局:
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十三
当代大学生恋爱观调查报告为了了解当代大学生恋爱观,我在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范围内开展了当代大学生恋爱观调查。对会计学院的100名同学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98份,回收率为98%。
当代大学生对恋爱目的不明,且对自己找什么样的人恋爱没有规划调查结果表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学生,对为什么要谈恋爱,不明原因的占了大多数,占到总调查人数的67%,大部分学生对自己为什么要谈恋爱不能给出合适恰当的理由。而在剩余的33%学生中,即使自己知道自己恋爱理由的学生,给出的理由也难以令人满意。除了想摆脱孤独与寂寞等这样的托词,还有部分学生还给出了之所以要恋爱是因为怕同学笑话,为了充面子等这样的解释。对恋爱对象有无确定标准时,76%的同学选择了顺其自然,而对于是否要将自己大学期间的这份爱情延续到天长地久更是很少有人考虑。由此可见,当代大学生对自己的恋爱抱着随遇而安的心里,只是内心的渴望与追寻使然,对于自己为什么要找恋爱对象,找什么样的恋爱对象并没有什么想法与要求,只是觉得自己大了,应该找一个人来谈一场恋爱,不问它的期限有多长,更何谈将来的婚姻与家庭。
男女大学生要求在恋爱中地位平等调查结果表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学生,在恋爱中男女消费应大致相当一项上支持率高达63.2%,只有27%的学生认为男方应该付出的更多。从这一项上看,当代大学生的观点和思想正在逐步转变,女性变得更加独立好强,在生活中处处要求平等,即使在消费上也希望摆脱男方的束缚,自力更生。在男女双方吵架时选择女方应先认错的比例与男方应先认错的比例几乎各占到50%。现代的大学生几乎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都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皇帝,习惯了来自别人更多的呵护与关爱,因此导致了很多当代大学生不能忍别人之气,不具备化干戈为玉帛的精神。而对待如果感觉到对方变心是否会分手的问题时,95.4%的同学几乎所有同学都表示不可以忍受,无论对方多么优秀,无论自己有多么喜欢对方,都必须分手:由此可见,在当代大学生的爱情面前,任何人都是不享有特权的,人人平等。
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大学生恋爱及婚姻问题的法律法规条文恋爱观的形成离不开当今社会的影响,社会及政府应该为当代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并帮助,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国家和政府可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条文,更有利于当代大学生的恋爱与婚姻,积极促进当代大学生正确恋爱观的形成,让他们在爱情和婚姻面前不再盲目追寻,也不再畏缩不前。
学校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恋爱心理的健康教育某种程度上讲,恋爱观是人生观的反映,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恋爱观,只有加强教育和管理,才能帮助大学生正确看待爱情,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并引导他们正确处理爱情与学业的关系,将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接班人。学校是学生的第二个家,是培养人的社会组织,承载着非凡的社会使命。学生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学校的教育与引导,学校应不遗余力的做好各项工作。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知识和技能,更要教会学生如何生活,如何走向社会。当代大学生的恋爱观关乎于中国当代家庭的走向,关乎到全民的幸福指数,是整个社会的大问题,因此培养在校大学生健康向上的恋爱心理是当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
从大学生自身做起,正确看待爱情并处理好爱情与学习的关系当代大学生要从自身做起,端正恋爱动机,树立正确的恋爱观。随着西方思想的涌入,中西方文化的融合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变得前所未有的开放与活跃,因此也导致了他们中的部分人由于好奇与不考虑后果而做出了遗憾终生的错事。因此当代大学生要把持住自己,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按章办事,依法做人,需要做到的不仅仅是不违背法律法规条文的要求,更应该不违背道德和伦理底线的要求。而当代大学生还应该懂得是:爱不仅仅是拥有,是得到,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对自身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爱情是建立在共同基础上的心灵沟通,因此当代大学生恋爱观应该是理想、道德、义务、事业和性爱的有机结合。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十四
20__年8月4日3时58分,在104国道永嘉县瓯北高速出口附近发生一起牌照为赣c----_的大货车与牌照为浙k----_的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货车驾驶室内3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规定对事故直接责任进行调查,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xxx《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温州市xxx《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发〔20__〕68号)的规定,温州市于8月13日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安监局纪检组长赵新华任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运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的永嘉县“8•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1.莫--,男,1980年3月24日出生,布依族,住--_,身份证号:--_,驾驶证档案编号:--_,准驾:b2,驾驶证状态:正常,初次领证日期:2010年8月10日,核发机关: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事故中驾驶赣c----_重型厢式货车。
2.王--,男,1974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_,身份证号:--_,驾驶证档案编号:--_,准驾:c1、d,驾驶证状态:违法未处理,初次领证日期:2009年12月8日,核发机关: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事故中驾驶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并于事故中当场死亡。
3.朱--,男,1951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_,,系事故中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室内乘坐人员,并于事故中当场死亡。
4.柳--,女,1980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_,,系事故中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室内乘坐人员,并于事故中当场死亡。
(二)车辆基本情况。
赣c----_重型厢式货车,车主:--汽运有限公司,核定载人数:3人,核定载质量:4950kg,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12月,交强险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保险单号:--,有效期:20__年5月26日0时至20__年5月25日24时。
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车主:王--,地址:--,核定载人数:2人,核定载质量:990kg,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1月,交强险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宁支公司,保险单号:--,有效期:20__年8月15日0时至20__年8月14日24时。
(三)--汽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汽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__年3月21日,位于--,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9日);二手车交易;货物运输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104国道1883km+770m永嘉县东瓯街道和一村地方,104国道呈东西走向,柏油路面,双向四车道,道路设中心划有双白线,双白线之间宽米,双白线的西侧划有中心单黄线,中心无隔离,机动车道宽米(每条车道宽米),道路两侧均有路肩,北侧路肩宽为米,南侧路肩宽为米,道路南侧为河道,北侧为民房。该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二、事故发生基本情况。
20__年8月3日20时许,莫--驾驶赣c----_号重型厢式货车载货自浙江省永康县开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方向。8月4日凌晨3时55分,途经104国道1883km+770m(永嘉县东瓯街道和一村地方),由于疲劳致注意力不集中,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由王日兴驾驶的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上驾驶员王--和乘坐人员朱--、柳--三人当场死亡且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1.莫--驾驶超载(核载:4950kg,实载:21485kg)且制动技术不符合标准的肇事车辆,途经事故路段,由于疲劳致注意力不集中,将车驶入对向车道内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驾驶的浙k----_号轻型厢式货车虽然制动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技术要求,但与事故无因果关系。而该车内实际载人数超过核定载人数(核载2人,实载3人),加重了事故的后果。
(二)间接原因。
--汽运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和驾驶员签订过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未对驾驶员进行公司内部备案,未对聘用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和从业经历进行过任何了解,未对驾驶员进行过任何形式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为,这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驾驶人莫--因超载,且疲劳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跨越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以致造成事故,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建议交警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二)驾驶人王--超载驾驶,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鉴于其已经死亡,免于追究事故责任。
(三)--汽运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和驾驶员签订过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未对驾驶员进行公司内部备案,未对聘用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和从业经历进行过任何了解,未对驾驶员进行过任何形式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建议当地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予以处理。
(四)本起事故发生于凌晨4时左右,且道路安全设施符合要求。经调查认为,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切实采取监管措施,尽到监管责任。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永嘉县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实际道路交通状况对部分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加大行车上路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检查密度、频次,切实确保行车安全。
(二)永嘉县公安交警部门应加强执勤空挡管理力度,严查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车辆超载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三)--汽运有限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加强对挂靠车辆、挂靠司机的安全监管。高度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用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技能水平。
公司车辆事故报告篇十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龙街乡政府20xx年3月26日关于加强全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为目标,龙街乡中心学校根据《龙街乡中心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排查各校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做实。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以“关注交通安全,关心孩子健康成长”为目标,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安全班报评比等活动;同时结合“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专项整治活动,将安全教育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使此项工作推向高潮。如“珍爱生命,注意交通安全”的主题升旗仪式;“遵1守交通安全,珍爱宝贵生命”的安全报告等等。并做到活动有方案,工作有记实。同时,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课程。让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在课本中实现。学校能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门前及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治理,在上下学这个特殊时段保证有一名值周领导、一名值周教师、两名值周生进行每日值班。
各学校与学生、家长签定责任状,并对乘车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并提醒司机不超载、不超速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中心学校成立了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中心学校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亲自抓交通安全,时刻防事故,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把交通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纳入工作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使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通过采取自查、互查等方式,对各学校教职工的`车辆、教职工持有驾驶证情况进行统计和登记,深入查找本单位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搞好剖析。有重点的组织驾驶人员认真查摆在行车当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组织一次行车安全知识和驾驶车技术培训考2核。不合格的绝不允许驾车。
1、我校无学校领导违反规定驾车、不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等问题。
2、无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驾车、超载驾车、疲劳驾车、闯红灯、开“霸王车”等问题。
3、无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不按规定交费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等问题。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自检自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驾驶员安全和法制意识,使全体教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各项制度,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龙街乡中心学校。
20xx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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