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我们的目标和愿望。在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资源和时间的可行性。10.以下是一些计划执行中常见的挑战和应对策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一
二、治安管理。
3、做好区域的治安保卫任务,做到预防为主,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队伍建设及培训。
3、树立保安部员工的整体形象,特别是对顾客服务、礼节礼貌方面要做到主动,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文明,维护企业形象,但对违法犯罪分子绝不手软!
四、日常工作。
3、增强保安部员工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发扬传、帮、带作用,做到取长补短。
五、内务卫生。
1、个人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良好的个人形象。
2、杜绝三长出现(头发、胡须、指甲过长)。
3、衣物必须勤洗勤换,员工必须勤洗澡,身上不能带异味。
4、上岗前不吃带异味的东西。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二
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区城乡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专项指挥部根据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本着城乡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顾抓整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同时对今年以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截止20xx年6月1日,共出动890余人次,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了56次大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140余个,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检查发现问题684余个,共责成施工企业清理施工现场垃圾1257吨;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379吨;更换、架设施工现场安全网35850平方米;治理施工现场污染80处;治理抛洒建筑垃圾车辆40次,并对问题突出的35个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全区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有了明显改观。
2、强化措施,对全区各在建工地的施工现场环境、农民工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噪声和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实现了“现场围挡美观规范、材料堆放整齐有序、运输车辆清洁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垃圾渣土清运及时、污水排放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周边卫生状况良好、工地整治氛围浓厚”的目标要求。
3、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责令各参建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重点抓好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倒塌事故的防范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加强日常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监管,把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纳入日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各类大检查时,把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内容融入其中,整治、管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连动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全区各级管理部门和广大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施工企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要求,本着城乡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明显改善,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和一个“不平衡”:
一是认识不到位。仍有少数建设(开发)单位、施工企业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认识不足,对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重视程度不高,只顾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投入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能及时足额地拨付和使用,尤其是建筑工地生活设施建设标准比较低、配套比较差。
三是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力量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施工单位自身努力不够,建设单位配合不够,监理单位责任不够,管理部门监管也不够,合力效应未能真正凸显出来。
四是配套设施不到位。生活区临时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程度较低,卫生防护落实不够,环境条件较差,管理措施未细化,带泥上路、噪音扰民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五是发展不平衡。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乡镇建筑工地与中心城区主要街道重点路段上的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差距较大。
上述情况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我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治理工作的效果,问题不容忽视,思想不容懈怠,需要我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标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扎实推进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全区建城区新开工工程90%以上实现标准化管理;
20xx年12月底前,全区建城区新开工工程100%以上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及卫生标准》及《xx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建筑工地作业人员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入手,采取措施,加大投入,配齐相关设备设施,切实维护和保障作业人员的基本权益,实行人性化管理,切实关爱广大务工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建筑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落实责任主体,多方齐抓共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明确各方的主体责任,即: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规定,对所承担项目直接负责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监理单位承担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理责任。同时,要求各方主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努力营造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要求各参建单位和管理部门要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切实抓好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在施工现场的贯彻落实。
(四)加大监管力度,抓好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强化管理,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全区所有新开工的建设项目都要按标化工地标准进行控制。城区所有工地必须落实专人清扫保洁,配备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覆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带泥上路、噪音扰民等行为,对未达到要求的建设项目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停工进行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做好每周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各项目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实现全区建筑施工现场“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的目标。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三
在市建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市建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协作,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政治和专业技术学习,提高全员整体素质。
我们积极响应建委号召,按照建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党员同志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写好。
心得体会。
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查摆整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促进我院进一步发展。同时还定期组织生产人员参加各种技术培训四月份组织勘察技术人员参加了省建设厅组织的勘察人员上岗培训学习;为进一步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注重学术交流参加了××省勘察三社团学术交流、××省土木建筑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小户型设计研讨会。我们的生产人员在工作业余时间抓紧学习今年有五位工程师报考了省厅组织的注册师考试。
2、主要生产任务完成良好。
市场开放给各行各业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但我们仍然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在逆境中求生存,积极投身到市场竞争环境中,勇于拼搏。年初到目前为止,共完成土建工程设计项目50余项,总建筑面积12万平米,设计收费近70万元,完成勘察工程项目40项,钻探总进尺14000米,完成产值70余万,累计全院完成勘察设计总产值140余万元。
3、开拓市场,真心实意为业主服务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坚持做。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四
为了完善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v^消防法》、^v^第61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火灾现场指挥。
组长:xxx。
顾问: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成员。
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组长:具体负责指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物资、救护等协调全院消防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伤员救治、抢救、转移等工作;负责向县公安消防大队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负责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协调各科室抽调人员组织灭火、抢救。
1、灭火行动组:由医院保安、义务消防队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院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行政总值班、各重点要害部位负责人组成,院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发生火灾的科室负责人、护理部人员组成,科室主任(护士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医疗救护组:由医务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骨干人员组成,业务院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紧急救护、护送转移伤员。
5、现场警戒组:由医院保安工作人员组成,保安队长任组长,负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出不进,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现场。
6、后勤保障组:后勤科人员组成,后勤科主任任组长,负责所需物资供应,道路通畅、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7、办公室职责:负责上传下达,通知科室参加灭火,转移设备,到一线参加灭火,指引群众疏散等工作。
8、机动组:其余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具体指挥,负责各组增援行动。
1.报警: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卫生局报告。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1.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建立防火安全情况登记表,内容应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电线、电路、门窗等情况。
2.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情况,如发现问题,应仔细观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并汇报分管领导。同时应在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3.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报告院总值班及院长、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4.接到报告后,本单位在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首先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消防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现场通知办。医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转送安全处进行救治。
5.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院领导及事发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源,指挥工作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大队到达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员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封锁道路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大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负责火灾现场警戒人员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
火灾扑灭后,由医院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1.保护火灾现场;
2.查明火灾原因;
3.调查火灾损失。
1.当班人员人为引起火灾,当班人员负全责。当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或者发现火灾但未及时报告、未立即扑救,当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2.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当事人责任。
3.因平时未认真维修保养,导致消防用水、用电、灭火器材不完好,影响灭火行动,当事人负主要责任,院分管领导、院长负领导责任。
4.紧急状态时,未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院长、院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5.医院及科室负责人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上传下达,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县卫生局。
3.发生事故医院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本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4.事后组织重建、医院工作秩序等,由院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负责实施。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五
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当好家理好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细致、及时地为公司及相关部门提供翔实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随着财务管理职能的日益显现,财务管理应参与到企业管理的逐个环节,为总体规划制定提供依据,为落实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为准确考核工作提供结果。
1、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强化资金使用的计划性、预算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尽可能地规避资金风险。
2、努力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在费用控制方面,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财作风,将各项费用压到最低限度,倡导人人提高节约的意识。
3、加大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签字齐全、印章保管等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内控与内审结合,每月进行自查、自检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证、帐实、帐表、帐帐相符,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
有条件时,首先实现电算化与手工记账同时进行,逐步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计账的财务管理模式,解决会计手工核算中的计账不规范和大量重复劳动极易产生的错记、漏计、错算等错误。大量的信息可以准确、及时的记录、汇总、分析、传送,从而使得这些信息快速地转变为能够预测前景的数据,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科学和程序控制,可以避免各种人为的虚假行为,避免在实际工作中违法违规,使其更加正规化、科学化,现代化。
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进行帐务处理。全面深入的学习财务知识,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学好聚财、生财、用财之道,积极实施财务人才工程,进一步完善财会人员知识结构,及早成为一专多能、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进取意识的复合型财会人才,强化财务管理的整体素质。
反映真实的情况,并注意及时联系,主动沟通,密切彼此的关系,力争得到更大的支持。
及时、全面、完整地提供客户需要的各种数据与资料,采取各种措施花样繁多的包装好、宣传好xxx,夯实招商基础。对已接触过的客商,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及时传递信息,把握进度,环环相扣,抓准机会,有所突破。
一切以工作为重,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请销假等各项制度。爱岗敬业、提高效率、热情服务,对无法按期完成的工作,要主动加班加点,任务难不扯皮,任务累不推诿,甘于奉献,尽职尽责。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在市、区建委的领导和关怀下,我站始终坚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不断加大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管理力度,使得我区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20xx年,我站新监督工程项目40项,面积91万m2,竣工工程34项,面积71万m2,工程监督覆盖率100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共处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25起,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在市建委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检工程合格率100%。
一、深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为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我站不断在管理模式上进行探索和完善,清理并规范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明确了质监站各岗位职责及建设工程有关监督程序。
制定了站长、副站长、监督科、综合科等岗位职责,让大家真正做到各司其责,各尽其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各工程实行监督科项目负责制。推行了关于安全生产等级核定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等级核定实行施工企业申报,站统一安排交叉打分的方式。通过各职责和程序的完善,将质量安全责任真正落到了实处。
2、完善内部监督。
为加强内部监督,我们推出了政务督办制度、站务巡查制度、安全核验与竣工验收内部监督制度。对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各监督科、检测中心、西部分站...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七
2、完成队伍资质就位,开展风险评级和资审备案。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总公司施工队伍的资质重新就位的工作力度,经过对申报资质就位资料进行认真细致地初审、复审和最后的批准申请、确认签字后,总公司年度施工会议上公布了各施工队伍及其负责人的重新任免,较好地完成了队伍清理和重新就位的工作。
(三)以内部管理为中心,理顺关系,稳健管理
1、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各种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企业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开展多种类型的员工培训。其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员工素质类培训等,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目的,有效提高员工技能,塑造多才干、复合型的员工。公司还应加强企业培训工作的策划性和针对性,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管理、法律、科技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3、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组织召开多种多样、注重实效的管理会议总公司根据业务管理工作需要。
4、以人为本,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人事部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库管理办法,搜集人才资源信息,为项目部用人提供人才资源信息储备。
5、各个部门应该加强工作交流,以便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发挥作用。
6、财务部门人员应加大财税信息沟通工作力度,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作用。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八
1、财务科负责分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会计管理、各项目部及实体的成本管理、兑现审计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编制并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
3、负责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各种资料。
4、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配合项目部工程价款回收工作。
5、负责分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规定计提折旧费。
6、组织各项目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搞好会计核算、项目核算和成本分析,降低工程成本,降低费用支出,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经济档案。
7、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电算化管理。
8、负责“卓越绩效体系”的财务科各种资料的准备及复验工作。
9、负责工程投标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信贷额度等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工作联查财务各种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
11、负责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编制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报表。
12、负责核对清理债权帐务及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帐目。
13、执行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对会计软件的运行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财产安全。
14、对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机制是否正常进行监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财务审计、承包及兑现审计。
二、对项目部的资金有偿使用管理:
分公司与项目部及经营实体,相互占用资金的确定额是:项目部及经营实体上交的资金与应交分公司的管理费和分公司代支付银行的各种保函的资金部分相抵的差额为基数,按同期一年借款月利息0。66%计算。项目部欠分公司的管理费的计息方法:按月完成量计算的上交分公司管理费累计总额的80%为基数,乘以0。66%利率。每月计息一次,划转项目部并同时项目部记入财务费用。计息时间是从收取管理费的月份的第三个月末开始计息划帐。
2、分公司为项目部办理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工程预付款保函等工程保函所交银行的保函现金部分从办完保函月份的第二个月初开始计息,每月以0。66%的利率计息。由分公司划帐项目部,项目部记入财务费用。
3、分公司与项目部的往来帐目中,如果分公司的往来帐余额(扣除项目部利润亏损额)欠项目部的,同样以每月以0。66%的利率计息。由分公司倒划给项目部。
三、支付各种款项的措施: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杜绝工程成本的各项潜亏因素的存在,保证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支付各种款项时,帐面有欠款的可以支付,否则坚决不予支付。如果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可以预付,但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限定数额。要求严肃执行,若有违反行为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在付款的同时严格审查收款签字人是否与财务帐面、合同签字人一致,否则坚决拒付,实属情况特殊,但必须办理本人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附在付款凭证后面。委托证明书如果双方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有双方企业单位盖章后有效,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同时按手印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有效。事后避免经济纠纷。
四、“备用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财经制度规定、集团公司的严格要求、结合我分公司的路、桥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单位相关人员,因公暂借“备用金”的管理办法:暂借“备用金”的人员范围:分公司经理、书记及付经理,项目经理及付经理,机关各科室正、付职,公用小车司机,机关材料处及项目材料采购员,详细人员名单经分公司经理确认后再定。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九
财务科负责分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会计管理、各项目部及实体的成本管理、兑现审计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编制并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
3、负责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各种资料。
4、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配合项目部工程价款回收工作。
5、负责分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规定计提折旧费。
6、组织各项目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搞好会计核算、项目核算和成本分析,降低工程成本,降低费用支出,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经济档案。
7、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电算化管理。
8、负责“卓越绩效体系”的财务科各种资料的准备及复验工作。
9、负责工程投标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信贷额度等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工作联查财务各种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
11、负责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编制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报表。
12、负责核对清理债权帐务及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帐目。
13、执行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对会计软件的运行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财产安全。
14、对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机制是否正常进行监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财务审计、承包及兑现审计。
二、对项目部的资金有偿使用管理:
分公司与项目部及经营实体,相互占用资金的确定额是:项目部及经营实体上交的资金与应交分公司的管理费和分公司代支付银行的各种保函的资金部分相抵的差额为基数,按同期一年贷款月利息0.66%计算。项目部欠分公司的管理费的计息方法:按月完成量计算的上交分公司管理费累计总额的80%为基数,乘以0.66%利率。每月计息一次,划转项目部并同时项目部记入财务费用。计息时间是从收取管理费的月份的第三个月末开始计息划帐。
2、分公司为项目部办理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工程预付款保函等工程保函所交银行的保函现金部分从办完保函月份的第二个月初开始计息,每月以0.66%的利率计息。由分公司划帐项目部,项目部记入财务费用。
3、分公司与项目部的往来帐目中,如果分公司的往来帐余额(扣除项目部利润亏损额)欠项目部的,同样以每月以0.66%的利率计息。由分公司倒划给项目部。
三、支付各种款项的措施: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杜绝工程成本的各项潜亏因素的存在,保证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支付各种款项时,帐面有欠款的可以支付,否则坚决不予支付。如果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可以预付,但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限定数额。要求严肃执行,若有违反行为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在付款的同时严格审查收款签字人是否与财务帐面、合同签字人一致,否则坚决拒付,实属情况特殊,但必须办理本人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附在付款凭证后面。委托证明书如果双方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有双方企业单位盖章后有效,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同时按手印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有效。事后避免经济纠纷。
四、“备用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财经制度规定、集团公司的严格要求、结合我分公司的路、桥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单位相关人员,因公暂借“备用金”的管理办法:暂借“备用金”的人员范围:分公司经理、书记及付经理,项目经理及付经理,机关各科室正、付职,公用小车司机,机关材料处及项目材料采购员,详细人员名单经分公司经理确认后再定。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
以“遵守法律规章,维护绿色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健康。管理科学规范,实现持续改进”的管理方针为指导思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实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下为本年度安全生产规划: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杜绝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爆炸等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5、杜绝发生重大(含)以上交通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零”;
6、杜绝重大传染病、职业病的发生,死亡事故为“零”;
7、杜绝有影响的群体上访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为“零”。
8、轻伤事故率不超过3‰;
9、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为100%;
10、三级安全教育率为100%;
要求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依据本部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本部门、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到岗位。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报主管副总审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报工程部审核,由苏副总经理审批。
1、推动各项目部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据,结合各自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2、为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将与开复工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各项目部与劳务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检查各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日常管理要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为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人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公司将依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公司高管层的安全领导能力,培养各职能部门和各项目部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能力。对劳务分包方的劳务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利用农民工夜校对劳务人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公司将按《安全检查制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平时则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各项专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如季节性安全检查、雨季施工安全检查、防雷电、防火、防中暑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签发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效果。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解决、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三标体系的正常运行。对职业安全健康有关法津、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收集,并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程序准备实施应急演习,确保在施工中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工作。各项目部严格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体系运行良好。
根据各个项目的不同特点,各项目应建立本项目的危险源清单,同时“重点问题重点管理,重点问题专人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月”(6月份)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着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教育,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各个工作岗位操作规程、遵章作业教育,以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将“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20xx年各项目根据自身特点在安全工作方面要有侧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工作重点如下: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3、项目经理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加强检查,施工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
4、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5、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6、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着重对脚手架、基坑、模板、“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督促项目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7、施工现场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制度,加强用火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8、加强对工地食堂管理,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登记制,确保施工人员不食扁豆、黄花、发芽土豆等易中毒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9、夏季施工做好防汛、防雷、防暑工作,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
10、根据本项目部承建工程特点,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工程部备案。
11、“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
20xx年公司和各在建项目都必须时刻将“生产必须安全”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建筑经济视角下建筑产品及建筑生产论文。
建筑技术及建筑能耗论文。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103号,以下简称《意见》),继续深入推进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三年内全省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现制定以下方案。
以合法在建、新开工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
(一)20xx年,年内新开工的建筑、交通等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将省内6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二)20xx年,建筑、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并逐步将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省内80%以上在建项目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三)20xx年建筑、交通、铁路、水利等企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一)摸清全省底数。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工会、安监部门,20xx年二季度前对全省施工企业数、合法在建项目数、所有在建项目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对我省原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在建项目和用工情况进行相关费用测算。
(二)制定实施意见及工作安排。省人社厅联合省住建厅、省安监局、总工会,20xx年二季度前,在我省20xx年制定的《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基础上,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际,制定适应本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意见,统一全省建筑业参保办法,明确参保方式、缴费费率、费用来源、实名制管理、参保企业施工许可证发放程序等内容,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提供政策依据;制定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方案。
(三)提供便捷服务。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办理建筑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保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设立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和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四)开展工伤预防。各级人社部门要联合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各项政策及建筑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为近期工伤保险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划分责任,集中精兵强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和总工会四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人社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跟踪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督办考核
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推进情况,对市、州进行调度督办。
从20xx年10月份起(连续三年),各地人社部门牵头,联合当地住建、安监、工会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许可证发放执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计划执行、参保扩面计划完成、基金收支平衡、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等,评估工作成效,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由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汇总后,按要求报人社部社保中心和工伤保险司。
20xx、20xx、20xx三年年底对各地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情况全省通报。
(三)落实部门职责
1、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将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之一,主动做好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与施工许可证发放的衔接工作,对参加工伤保险施工企业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2、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督促建筑企业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按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和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市、州、贵安新区人社局从20xx年7月份开始,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43号)的附件2的要求填报,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填报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市级经办机构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人社部社保中心。
3、各级人社、住建、安监、工会四部门联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情况、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等内容。
(四)广泛培训宣传
1、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意见》和本省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工作。
2、各级人社部门结合每年开展的《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活动,印制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册,在全省各建筑施工工地发放。同时,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栏目,宣传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责任意识,提高职工自觉维护自身权益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实施省级统筹后,已使用全省统一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针对建筑业特点,开展网上申报,探索与住建部门或建筑施工企业用工联网,不断完善和提升信息系统功能;暂未使用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系统,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全方位管理,为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六)加强交流总结
省、市每年召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对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增强信心,加快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度。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二
到2017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能力。
(二)实施范围。
1.自2017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2.自2017年3月15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新建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4.2017年,在上述实施范围内的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
——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需经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不低于50%。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20%。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附后。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建设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符合上述要求。
(一)确保土地供应。各区政府要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每年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中设置提示性用语,提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面积和实施标准。国土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将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规划文件或选址意见书作为附件。(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二)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在立项阶段对项目单位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规划设计文件审查。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落实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对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项目。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查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和深化规划审批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查,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市规划国土委)。
(四)做好施工和验收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论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登记,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进行竣工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落实2个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规则,制定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培育3家以上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
(一)完善标准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装配式建筑评价两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形成标准草案。上半年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形成一批适合本市装配式发展需求的企业标准和施工工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质监局)。
(二)提升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设计专篇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咨询,政府**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重点支持装配化建造技术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推广应用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广bim技术应用,开展试点示范,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政府**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率先采用bim技术进行勘察、设计、生产、施工和运行管理。(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发挥智库作用。建立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参与本市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政策制定,开展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一)合理布局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研究制定预制构件企业发展政策,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生产产能,形成120万立方米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钢结构建筑研发、生产示范基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整合钢构件、内外墙板、楼板、一体化装修材料等上下游部品部件生产,培育钢结构生产企业,形成25万吨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提升产品配套能力。积极鼓励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和装配式施工专用机具。推进钢筋套筒、灌浆料、密封材料等材料的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推进装配式装修产品开发和生产。(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轻钢结构在低层建筑和农民住宅中的应用。推广钢结构立体车库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二)推广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装配式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积极推广整体厨卫、同层排水、轻质隔墙板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加快智能产品和智慧家居的应用。支持其它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推广绿色建材。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叠合楼板、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鼓励在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中使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建立技术目录。发布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目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示范工程。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评价,示范工程应技术先进、品质优良、环境友好、健康宜居,对非政府**的示范工程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推动示范区建设。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区,示范区在发展目标、支持政策、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基地,编制培训教材,制定装配式建筑岗位标准和要求,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10次以上专业技术讲座和交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制定针对装配式建筑的分段验收方案,对全装修成品交房项目实施主体与装修分界验收。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对主要承重构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进行驻厂监造。研究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企业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二)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启动涵盖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大数据平台工作,实现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部品部件质量、施工连接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加强对各级建设行政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质量监督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组织开展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等工程建设活动,在工程竣工阶段,组织对装配式建筑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进行符合性核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开展设计,对涉及预制率或装配率变更的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洽商,应提请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或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施工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加强对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监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一)面积计算和面积奖励。上半年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计算建筑面积方法和面积奖励办法的制定。(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财政奖励。制定财政奖励政策。(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信贷支持。研究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的措施。(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产业支持政策。完成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五)评优评奖。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等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房屋预售。上半年制定针对装配式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管理的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信息通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统计管理。各区、各部门应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政策制定、项目落实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等工作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发布本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年度考核。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列入重点考核督查项目,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三
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xx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xx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xx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拟于xx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关于建筑研究的论文。
关于土木建筑论文。
关于建筑市场秩序综治通告。
建筑经济视角下建筑产品及建筑生产论文。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四
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区城乡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专项指挥部根据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本着城乡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顾抓整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同时对今年以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截止20xx年6月1日,共出动890余人次,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了56次大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140余个,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检查发现问题684余个,共责成施工企业清理施工现场垃圾1257吨;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379吨;更换、架设施工现场安全网35850平方米;治理施工现场污染80处;治理抛洒建筑垃圾车辆40次,并对问题突出的35个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全区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有了明显改观。
2、强化措施,对全区各在建工地的施工现场环境、农民工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噪声和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实现了“现场围挡美观规范、材料堆放整齐有序、运输车辆清洁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垃圾渣土清运及时、污水排放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周边卫生状况良好、工地整治氛围浓厚”的目标要求。
3、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责令各参建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重点抓好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倒塌事故的防范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加强日常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监管,把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检查纳入日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各类大检查时,把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内容融入其中,整治、管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连动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全区各级管理部门和广大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施工企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要求,本着城乡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明显改善,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和一个“不平衡”:
一是认识不到位。仍有少数建设(开发)单位、施工企业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认识不足,对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重视程度不高,只顾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投入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能及时足额地拨付和使用,尤其是建筑工地生活设施建设标准比较低、配套比较差。
三是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力量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施工单位自身努力不够,建设单位配合不够,监理单位责任不够,管理部门监管也不够,合力效应未能真正凸显出来。
四是配套设施不到位。生活区临时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程度较低,卫生防护落实不够,环境条件较差,管理措施未细化,带泥上路、噪音扰民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五是发展不平衡。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乡镇建筑工地与中心城区主要街道重点路段上的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差距较大。
上述情况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我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治理工作的效果,问题不容忽视,思想不容懈怠,需要我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标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扎实推进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全区建城区新开工工程90%以上实现标准化管理;
20xx年12月底前,全区建城区新开工工程100%以上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及卫生标准》及《xx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建筑工地作业人员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入手,采取措施,加大投入,配齐相关设备设施,切实维护和保障作业人员的基本权益,实行人性化管理,切实关爱广大务工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建筑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落实责任主体,多方齐抓共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明确各方的主体责任,即: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责任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规定,对所承担项目直接负责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监理单位承担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理责任。同时,要求各方主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努力营造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要求各参建单位和管理部门要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切实抓好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在施工现场的贯彻落实。
(四)加大监管力度,抓好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强化管理,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全区所有新开工的建设项目都要按标化工地标准进行控制。城区所有工地必须落实专人清扫保洁,配备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覆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带泥上路、噪音扰民等行为,对未达到要求的建设项目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停工进行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做好每周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各项目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实现全区建筑施工现场“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的目标。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五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发〔20xx〕264号)要求,现将我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印发《福州市商务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xx〕67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本辖区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超市等企业开展集中治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职责范围内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结合重大活动节点,以局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分片不间断的对27个高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商场、超市,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挂构件时明火作业。期间,现场整改清理高层商场、超市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隐患3处,限期整改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2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损坏1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117次、435人次,对27个单位311个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3处,已全面整改到位。局属各商场、市场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投入,先后筹集240多万元消防改造资金,用于商场、市场的防排烟风机改造、防火门闭门器的更换、“双自动”系统的测试维保、消防保压水增压维修以及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修缮、消防器材及消防标示的维保、更新、添置等,确保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高层商场、超市经营者的消防素质和意识。结合“消防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和演练。一是各市(县)商务局积极参加各地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场向来往群众免费发放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宣传单、宣传品等,解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知识方面问题,悬挂宣传标语33条、展示安全图片624张,播放安全常识131篇次,印发宣传材料1327份。二是组织永辉、沃尔玛等10家重点商贸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举办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重点商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三是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商场、超市,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业主单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目前,受检业主单位均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六
到20xx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能力。
(二)实施范围。
1.自20xx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2.自20xx年3月15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新建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4.20xx年,在上述实施范围内的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
——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需经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不低于50%。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20%。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附后。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建设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符合上述要求。
(一)确保土地供应。各区政府要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每年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中设置提示性用语,提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面积和实施标准。国土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将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规划文件或选址意见书作为附件。(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二)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在立项阶段对项目单位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规划设计文件审查。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落实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对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项目。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查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和深化规划审批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查,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市规划国土委)。
(四)做好施工和验收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论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登记,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进行竣工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落实2个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规则,制定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培育3家以上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
(一)完善标准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装配式建筑评价两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形成标准草案。上半年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形成一批适合本市装配式发展需求的企业标准和施工工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质监局)。
(二)提升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设计专篇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咨询,政府**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重点支持装配化建造技术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推广应用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广bim技术应用,开展试点示范,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政府**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率先采用bim技术进行勘察、设计、生产、施工和运行管理。(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发挥智库作用。建立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参与本市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政策制定,开展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一)合理布局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研究制定预制构件企业发展政策,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生产产能,形成120万立方米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钢结构建筑研发、生产示范基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整合钢构件、内外墙板、楼板、一体化装修材料等上下游部品部件生产,培育钢结构生产企业,形成25万吨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提升产品配套能力。积极鼓励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和装配式施工专用机具。推进钢筋套筒、灌浆料、密封材料等材料的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推进装配式装修产品开发和生产。(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轻钢结构在低层建筑和农民住宅中的应用。推广钢结构立体车库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二)推广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装配式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积极推广整体厨卫、同层排水、轻质隔墙板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加快智能产品和智慧家居的应用。支持其它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推广绿色建材。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叠合楼板、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鼓励在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中使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建立技术目录。发布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目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示范工程。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评价,示范工程应技术先进、品质优良、环境友好、健康宜居,对非政府**的示范工程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推动示范区建设。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区,示范区在发展目标、支持政策、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基地,编制培训教材,制定装配式建筑岗位标准和要求,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10次以上专业技术讲座和交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制定针对装配式建筑的分段验收方案,对全装修成品交房项目实施主体与装修分界验收。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对主要承重构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进行驻厂监造。研究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企业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二)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启动涵盖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大数据平台工作,实现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部品部件质量、施工连接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加强对各级建设行政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质量监督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组织开展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等工程建设活动,在工程竣工阶段,组织对装配式建筑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进行符合性核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开展设计,对涉及预制率或装配率变更的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洽商,应提请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或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施工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加强对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监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一)面积计算和面积奖励。上半年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计算建筑面积方法和面积奖励办法的制定。(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财政奖励。制定财政奖励政策。(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信贷支持。研究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的措施。(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产业支持政策。完成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五)评优评奖。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等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房屋预售。上半年制定针对装配式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管理的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信息通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统计管理。各区、各部门应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政策制定、项目落实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等工作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发布本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年度考核。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列入重点考核督查项目,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七
根据市义安办〔20xx〕21号文件“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高层建筑消防整治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要求,现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结如下:
为继续做好高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5月21日党工委书记徐镜跃、常务副主任陈勇,在金城社区召集安监所、消防支队、各社区主任对辖区内高层建筑根据市应急局里通报隐患进行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将消防隐患任务分别落实到各业务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推动职责范围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民用建筑、工业企业高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结合本次重点整治内容,对辖区内15幢高层工业建筑,6幢厂房宿舍,7处住宅小区,共计84幢住宅楼,各社区进行逐一对项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工业厂房、住宅小区,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挂构件时明火作业。现阶段,工业企业高层已全部完成消控系统瘫痪整改,民用建筑金城一期共28栋,已完成整改18栋(工程量的65%),6月20日完工;金城二期26栋,已招选好施工单位,下周二进场施工,7月10日前完工,消防登高面不符合要求金城小区已完成整治33幢整改,无物业单位1栋天钲铭座已完成整改;街道将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整治提升工作,时时跟踪整治进度,进一步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履职监督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等长效机制。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提高建筑工程防火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保障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是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所实施的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安装监督检查和消防验收。
具体监督审核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三条凡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施工安装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所有者以及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填写相应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兴建。
第五条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
由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有关单位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该专篇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说明和工程项目中涉及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内容的图纸资料。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图纸。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消防设计管理工作,检查消防设计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当把消防设计纳人工程设计审查范围,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工程设计不应当签发;设计单位应当组织工程设计人员学习、掌握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定期进行考核。
第七条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
第八条凡含有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五项至第九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送达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组织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第十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后,建筑物的所有名或者管理者应当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维修保养必须选用已经取得省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许可的单位。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和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积极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
建筑消防设施、防火材料等必须选用经国家产品质量认证、国家核发生产许可证或者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审核实行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及其所辖区(市、县)两级和地区(州、盟)及其所辖县(市、旗)两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分工审核法规。具体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省、自治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有关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的规章法规,管理、检查本辖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工作,参加、指导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消防监督审核。跨省、跨地区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工作,由公安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四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建筑防火设计、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分专业实行分工审核和技术总复核法规。城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内部应当将消防设计审核管理权和消防验收管理权分离。在实施消防验收时,应当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灭火战训和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二)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三)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四)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五)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六)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
(七)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八)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十)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
(十一)建筑灭火器配置;。
(十二)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
(十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列为消防设计审核的重点;。
(二)高层民用建筑;。
(三)发电厂(站),广播、电视中心,邮政、通讯枢纽等重要工程。
(五)地下工程;。
(六)科研基地、学校、幼儿园、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等;。
(七)其他重要工程。
第十七条消防设计审核应当遵循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
对由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有关单位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当依据我国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核。
对于我国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消防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新问题,应当由省一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设计、施工、科研等部门的专家论证,提出意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
第十八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当在十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二十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即为同意。
第十九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建筑施工中应当根据本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二条要求,对消防设计的实施进行抽样性检查。
第二十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应当在十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第二十一条省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承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维修保养等服务企业、机构实行消防专业资格定期审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合格后,核发许可证;不合格的,不发或者撤销许可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应当建立档案,并按年限、工程的性质和重要性分类保管。
第二十三条承担消防设计审核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专业知识,按照公安部有关消防监督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取得岗位资格,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人员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指定某个企业承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保养,或者指定使用某个企业的消防产品。选择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保养企业或者选用消防产品,一律由建设单位根据有关公告确定。
第二十五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人员必须无偿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禁开办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维修保养等服务企业、机构;严禁在上述企业、机构兼职;严禁向企业收取各种名目的咨询费、管理费等;严禁向企业强行摊派各种费用或者无偿占有企业的钱物。
第二十六条对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建筑工程设计,不得评为优秀设计。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不合格的不得评为优秀工程。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或者限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已经完工的,责令停止使用:
(一)未按规定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送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即开工兴建的;。
(二)施工中擅自改动消防设计,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三)建筑消防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接收使用的。
第二十九条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检测、维修保养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主管人员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或者限期不改的,责令停工,已完工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已经取得设计、安装调试、检测和维修保养许可证的单位,由省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撤销其许可证:
(二)建筑装修施工中擅自移动消防设备,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
(三)未取得许可证和年度复验,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承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的;。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维修保养弄虚作假,质量低劣的。
(五)选用未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消防产品,经纠正不改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情节、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
第三十二条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并调离消防监督岗位:
(一)故意不履行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职责的不作为行为;。
(二)对应当办理审批、验收,故意拖延不办,超过审批、验收期限的;。
(三)向建设单位指定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保养企业的;。
(四)向建设或者施工安装单位指定使用某个企业的消防产品的;。
(五)擅自收取各种名目的咨询费、管理费等的;。
(六)强行摊派各种费用,无偿占有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七)索要、接受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八)参与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维修保养或者开办从事上述业务的企业、机构的。
第三十三条以前有关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消防工作计划篇十九
公司办理层要联合和带领全部员工,以“增创优势,增产增收,稳当办理,稳步成长”为主题工作目标,全部员工发扬开辟、务实、立异、奉献的企业精神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工作风格,使总公司交易、策划、效益稳步上升,美满地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保存了公司连续、巩固的成长态势。
(1)营销办理方面:公司连续保存当前办理架构巩固,并连续向标准化办理与数字化办理转化,连续进步企业本身技巧办理程度。
(2)公司财务状况方面:资金富裕,财务健康,能富裕阐扬伶俐运转效用。
(3)人力资本投入:年度公司践诺多项工作的办理改革,强化构造效用见效颇大,员工工作自动性较高,人员能自动互助出产需求;对付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应当构造好转正以后的培训工作。
年度目标筹划(暂定)年度目标筹划(暂定)。
1、加强策划办理,接办项目要高于往年,美满的结束了承接工程项目公约产值任务;
3、经过议定开辟、缝补、调整、优化等伎俩整合现有渠道资本,构成巩固的优良客户收集。建立公道的绩效薪酬办理系统、科学的日报办理轨制、履行经理奖金责任制。
4、力求打造一支专业性强、市场反响急剧、履行力高、责任心强的高效销售团队。
1、建立员工企业意识,培养员工对付企业精良成长的责任心和竞争意识。
2、建立各部分的和谐及横纵向关联,结束向销售终端的高雅化运作。
1、以交易为龙头,稳拓交易,稳增效益,稳步促成在总公司带领的带领下,交易成长部人员顶着竞争猛烈的压力,迎着招投标工作难度加大的坚苦,连续加大交易工作力度,自动出击,自动雷同客户,及时把握市场变化的脉搏,注意分析、积聚和总结经验,自动参加果然招标及业主自行构造招标的聘请投标项目,使公司篡夺到更多的中标工程交易。
1、严抓质量安定和文明施工,毫不松弛地抓好项目施工办理工作。
2、结束步队天资就位,展开风险评级和资审备案。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总公司施工步队的天资从头就位的工作力度,经过议定对报告天资就位资料进行当真细致地初审、复审和最终的承诺申请、确认签字后,总公司年度施工集会上公告了各施工步队及其当真人的从头任免,较好地完成了步队料理和从头就位的工作。
1、进一步美满公司内部各种规章轨制。以轨制管人,按轨制办事,使企业办理进一步走向典范化。
2、根据公司成长必要,展开多种类别的员工培训。此中包括岗亭技巧培训,员工本质类培训等,以加强进修,进步本质为目标,有效进步员工技巧,塑造多才华、复合型的员工。公司还应加强企业培训工作的筹谋性和针对性,构造员工进行交易、办理、法律、科技等多方面知识的进修和培训。
3、为加强办理、遁藏风险,构造召开五花八门、珍视实效的办理集会总公司根据交易办理工作必要。
4、以工钱本,增强人力资本办理行政人事部进一步健康人力资本库办理方法,汇集人才资本信息,为项目部用人供给人才资本信息储蓄。
5、各个部分应当加强工作交换,以便在工作中各司其职阐扬效用。
6、财务部分人员应加大财税信息雷同工作力度,及时把握国度税收政策,富裕阐扬了部分的本能机能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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