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书中人物形象、情节发展以及主题思想的思考和评价。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慎重选择语言和表达方式,既要简洁明了,又要富有表现力。以下是一些网络上流传的读后感,它们或许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考和启发。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一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完美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向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取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期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期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取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厌恶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厌恶《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二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完美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厌恶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厌恶《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三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四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五
年轻时,我行为不端,爱糟蹋钱,是个十足的“败家子”。我不仅把自己分到的那部分遗产挥霍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哥哥菲利普的应得遗产,导致他们一家人生活十分拮据。于是,我被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送上了从勒阿弗尔到纽约的商船,独自到美洲谋生。
初到美洲,我吃了不少苦头,在餐馆里刷过盘子,在伐木场扛过木头,在大海边做过纤夫……后来,我瞅准时机,租下了一所大店铺,专做“淘金者”的生意,赚了不少钱。我第一时间想到了哥哥,想到了我曾经犯下的错,于是就写信过去,希望能补偿他的损失。我想,看到这封信后,他对我的怨恨应该会少一些吧。
又过了两年,我的生意越做越大,而且我基本定下了回法国的日期。那天晚上,就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一群“西部牛仔”突然闯进了我的家。这群土匪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在屋子里又抢又砸,值钱的东西很快被洗劫一空。他们临走时把我西装上衣口袋里的金怀表也夺了去,还威胁我不准报警,否则要了我的命。
我知道警察拿他们也没有什么办法,而且警察对像我这样的“外来客”也不会太在意,我只能自认倒霉。这样一来,回国的愿望就落空了,我也没有钱来进行“赎罪”了,但我又不能跟哥哥说实话,怕他对我失望。于是,我就用颤抖的手给他去了第二封信:“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勒阿弗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写到这里,我的眼泪滴到了信笺上,我连忙用袖子把信笺擦干。这时,我感觉后背又火辣辣地疼起来。
后来,我就到一艘法国的轮船上干起了卖牡蛎的营生。虽然我时时刻刻都在思念着哥哥一家,思念着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但我却不能去见他们,不能再次成为他们的累赘。
“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一个悦耳的童声响起。
“两法郎五十生丁。”我微微抬头,向上斜瞟了一眼。这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小男孩呀!恍惚间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小男孩给了我十个铜子的小费,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同情。
“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我感觉到有股热泪就要流出来了。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六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七
最近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只能用网络来解决学习的问题。不用去学校,节约了路上的时间,于是看书的时间变多了。也不知哪天我偶然阅读到了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三位中的一位,其他两位分别是俄国的契诃夫和美国的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完了小说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叫于勒的人挥霍了大量的钱财被家人送到了美洲。后来他说他在那里已经做上了生意,两年之后他又写信告诉家人他已经很富有了。这可把哥哥和嫂子以及侄儿侄女高兴坏了。过了一段时间,于勒的哥哥一家人要去泽西岛旅游,在游轮上买牡蛎的时候,于勒的哥哥发现那个卖牡蛎的落魄的人就是于勒,但是他们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们就是于勒这个无赖的亲属,没有与于勒相认。全家人都很气愤,非常憎恨那个没出息的于勒。
小说中于勒这个人一直都在画大饼,他画大饼是为了什么?虚荣心!他为了让哥哥一家人都觉得:“这个于勒有本领,心眼好,占了钱还知道还,不错。”仅仅是为了这几句表扬话,但他不知道自从哥嫂知道了他变成了富翁以后都非常激动,都非常盼望这个好心的于勒能早一点回来。但他如果真的回去了,哥哥嫂子看着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他都会想起于勒之前在信中说的“发财”。什么是“发财”?一个面黄肌瘦身无分文的人凭什么能发财?简直是太荒谬了。
于勒之所以会写那两封信其实还不仅仅是因为虚荣心,我觉得他打心底里是希望真的能够还钱给哥哥一家人,让生活拮据的他们过上好日子。他比较珍惜亲情,他想见到自己的亲哥哥,所以他选择了离他们家乡不远的地方做事情。但他在船上怕哥哥失望,所以也没有与哥哥相认,这样也反应出于勒善良的一面。
文中的菲利普(也就是我)其实并没有因得知叔叔变成了一个卖牡蛎的店员而过度气愤,反而挺同情他的,还给了他半法郎的小费。虽然他的爸爸妈妈都很势利,但是他们生了一个很能理解别人的善良儿子,我也觉得特别庆幸。这是这篇短篇小说里比较温暖的一点。
我觉得小说里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有这些我们难以理解的举止。只有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这些人物的生活背景和生活环境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八
你知道《莫泊桑短片小说精选》吗?这本书里最有名的就是《羊脂球》这个故事,但我并不喜欢,我还是更喜欢《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讲的是“我”的叔叔于勒曾是家中的祸患,“我”父亲迫不得已让他去美洲打工,后来叔叔于勒回信说:他挣了大钱,想到美洲旅行,发了财就回去。“我们”全家人都满心喜悦,盼望着于勒叔叔回来。后来“我”的姐姐结婚后,“我们”一家决定去泽西岛旅行,在船上,“我”看见了一个落魄的,有老又脏的的卖蛤蜊的人很像于勒,打听后才确定是他,“我”的妈妈见了,便丢下了于勒叔叔,带着“我们”离开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我”的家人都只是只认金钱,不认亲情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的家人知道叔叔于勒挣了大钱之后,就满心欢喜地盼望着叔叔于勒回来,但是看见落魄了的、有老有脏的于勒时,“我”的家人无情的抛弃了他,并不再见他。我感到达夫朗夫妇把金钱看得比亲情远要重要,亲情在达夫朗夫妇眼中一文不值,我想,这种人如果有一天也落魄的话,也一定没有什么亲戚去帮助他们的。
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就是亲情,亲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了的,我想在很多人的眼里,他们都会认为没有了亲情,即使有了很多的金钱也没什么用。一个连亲情都不懂的人,更别想在社会立足的。
这个故事揭露的就是社会上一些人肮脏的本性,确切的说,应该说是金钱的本质,我们决不能为了金钱而放弃宝贵的亲情。所以说,亲情无价。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九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十
《我的叔叔于勒》是我读书年代学过的一部短片小说。它的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我认为这部小说很有意义,是值得我们去读的一篇作品。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他们的生活过得其实并不怎么好,生活中都非常节约。菲利普有一个弟弟叫于勒,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于勒有钱了之后就变成了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
在船上他们耻于和于勒相认,尽管他和于勒是亲兄弟。当“我”给了十个铜子给于勒的时候,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那十个铜子给这个人,这个流氓”。我想如果于勒是一个有钱人他们一定会去主动迎合他的。
这篇小说,我真的觉得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他们竟然可以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们心中嫌贫爱富,他们的品质及其低下。从这一系列的事情中,我看到了人性的丑陋。金钱是好东西,如果用钱去衡量感情,那么人心就没有温度了。我们身边就都是行尸走肉了。
在现代社会中人心的确变得很冷漠,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面对那就可以战胜任何困难,世界一定会变得美好。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十一
开始读《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时,是在一张试卷上,那是只选一半的文章,读来读去,有点不了解在说什么,之后看到完整的文章后,噢!了解啦。
读后了解于勒是一个败家子,是全家的恐怖,以往是个花花公子,把家里的钱用光了,还占用“我”父亲的那一半。之后学信来说自我发财了,要到别国旅游。可能很久不会写信来了,于是于勒变成了全家人的期望,再之后全家人要去旅游,在一艘船上看到于勒,衣服褴褛,那是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之后,父母都不敢认他,又怕他连累我们。
我悟到了,在当时的社会里无论是亲人还是陌生人之间都会有层隔膜。于勒以往是个令人唾弃的人、可之后又成了全家的期望。父母就为他的归来有上千种计划,很期望他回来很想他。可是,他们并不明白,于勒已经破产了是个穷光蛋了。
如果他们明白的话,就不会在想你回来了,事实果然如此。当他们明白于勒是个穷水手时,都没有去认他。还在身后咒骂,连"我"给十个铜子的钱给乞丐都不应当给他。谁都喜欢往上爬,能跟有势力的人在一齐。菲利浦夫妇在那里很明显的表现了菲利浦夫妇他们是怎样的一种人:追求钱财,不喜欢别人拖累他们的人。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古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十二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十三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祂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祂寄予厚望,甚至每茖星期天都去海滩尙等候于勒的回來:但当发现于勒没侑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祂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茖铜子,也要遭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茖铜子给這茖人,给這茖流氓!”
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來与见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這样的人依然侑所存在——“目中惟侑金钱”。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房屋,但买不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健康;钱可以买书籍,但买不智慧……”由此可见,拥侑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尙,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尙,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十四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读书笔记)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篇十五
约瑟夫小时候有一位叫于勒的叔叔,挥霍了家里的钱,于勒的兄弟——约瑟夫的父母很生气,让他到南美洲去做生意。几年以后,叔叔寄回两封信给家中,说他赚到了钱,要寄一些给家中作为补偿。这让约瑟夫的父母很感动,对叔叔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在我看来,让他们改变态度的不是于勒叔叔本人,而是叔叔寄回的那笔钱!但是,从那以后,叔叔失去了任何消息。
不久以后,约瑟夫的二姐要出嫁了,为了庆祝,一家人坐船游玩。在船上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老汉吸引了父亲,当父亲询问船长后发现:老汉就是叔叔于勒!但是,父亲没有和叔叔相认,而是躲开了他。
难道父亲不相信这是叔叔于勒吗?不是。父亲是想他的兄弟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一定会连累他,让他花掉更多的钱!读到这里让我心想:当时的法国人真是只认钱,不认人啊!
父亲不想让于勒叔叔认出他,便让约瑟夫去付钱。约瑟夫走到叔叔面前问:“我们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他可真想叫他一声:叔叔!付钱之后,约瑟夫还特地多给了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于勒叔叔。
虽然整个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当时法国金钱社会的丑态,但是,小主人公约瑟夫始终扮演着一个善良的角色。在他小小的内心世界里,金钱无法超越与叔叔的亲情!我想,在我们拥有的各种情感当中,亲情让我们不管身处何时,身在何处,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它让我们充满力量,战胜困难,感受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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