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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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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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常包括条款、条件、责任和赔偿等内容,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编写合同时需要合理界定各方的责任、风险以及违约后的补救措施。合同的解释和执行要遵循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4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此工程于11月15日—20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30%。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70%以上,付款30%。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90%,付款20%。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17%。

第五次付款尾款3%质保金一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它。

第13条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房屋坐落、面积、质量: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坐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

房屋质量:合格。

2、租赁用途:乙方居住使用。

3、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金:

其他费用:包括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为:。

支付方式及期限:

5、房屋维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规定划分权责;。

6、房屋配套设施及维修权责:

7、在租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经另一方书面提出后15天内一方未予纠正的;。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机器、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因房屋质量问题、隐蔽工程致乙方不能正常地安全地依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

在租期内,该房屋经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房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乙方及其当地的分支机构因解散、被撤消、经营亏损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时,得提前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无须支付任何违约或赔偿金。

8、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谋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在租期内,乙方因故不再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可以提前同,除本合同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在租期内,出现条款约定的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不得克扣乙方剩余租金,不得克扣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提前搬家造成的损失。.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内交纳下一季度租金的,甲方有权利在约定交纳租金的次日将房屋转租,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9、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其他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日照市菏泽路小孙家村排号。

2.出租房屋无质量问题,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饭店经营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元)。

2.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用于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的各种费税及其他损失赔偿和罚款等。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异议,甲方退还押金全部或剩余部分。押金不计利息不抵租金。如押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税费时,由乙方另行支付。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半年租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下半年租金于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或收到条。

4.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同时合同解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如产生的水、电、气、取暖、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费,商业经营及其他一切行业管理等税费项目,由乙方自行按时申报登记独立承担缴纳)。

2.租赁期满乙方须足额结清各种自行承担的费用,否则,乙方承担滞纳罚赔责任。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乙方可对甲方的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或增设他物,但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要保证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战争)对房屋造成损失,与甲方无关,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装修部分在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准随意破坏或拆除,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乙方承租期间,任何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如乙方转租,此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他人的,要征得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同意转租,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甲方与转租人另行签订合同,租金另算。

2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调换使用、对外担保,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和损害公共利益及租期未满乙方擅自终止租赁,甲方不退还未到期租金。

3.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如果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合法,无任何经济纠纷。

第八条、合同解除。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战争),造成房屋无法修复,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2.市政规划、村镇统一规划、旧城改造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租赁房屋拆迁,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在接到拆迁期限通知后,乙方必须在拆迁期限前无条件、无偿自行将所租赁房屋内的设施搬走,乙方逾期不迁出,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视为弃物,由甲方处理。

3.租赁房屋发生的拆迁补偿(包括胡同的装修赔偿)等相关事宜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四

第二十七条市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加强对工程签证资料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检查和监督。

市住建局、财政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其行业管理规定加强对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审查,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应积极给予法律咨询协助。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不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无故拖欠工程价款的,由市住建局责令改正,报请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的原因,引发建设资金浪费、招投标违规行为或工程经济纠纷,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要求服务单位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应实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第二十九条合同双方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

由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对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有争议的,经协商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v^令427号)规定作出处理、处罚: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虚列投资完成额;

(四)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v^政府采购法》《^v^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全合同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开工日期:

6、竣工日期:

按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总造价为____万元(人民币)。

1、甲方责任。

甲方须委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核实确认工程量,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由乙方自检合同后通过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重新交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

乙方委派驻工地代表及相关技术人员。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特定的期限处理,费用自负。

乙方在施工完毕后负责及时向电管部门办理验收,报批,备案等所有用电手续,及时接火通电,并承担相关费用,做到交钥匙工程。

施工工期____小时。

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39000元,余下1000元留作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

1、乙方设置专职安全员。

2、安全施工。乙方要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程规程》,按《大修、基建、更改工程组织、技术、安全三大措施》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作业,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因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不得违约,乙方延期开工或者延期竣工后,按延期每日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工程保修期为____年,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及更换,保修金1000元,自工程交付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六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报价浮动率(l)。

1.招标工程: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2.非招标工程:报价浮动率l=(1-报价/审核预算价)×100%。

中标价、报价、招标控制价及预算价均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

护措施费。

(二)严重不平衡报价。

严重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总价确定的前提下,为了从工程变更中获取超额利润,有意识地调整某些清单项目的报价,使之超出报价合理区间[招标控制价或预算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1-15%),招标控制价或预算综合单价×(1+15%)],且在投标时没有提供合理的综合单价分析及充分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从而使建设单位造成不合理支出。

(三)算术性差错。

算术性差错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出现计算误差,包括清单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不等于合价;计费程序中计算基数有误;计费程序中基数乘以费率出现计算错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合价累计再加上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得总价与报价总价不相等;规费和税金没有按规定费率计算等。

(四)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项。

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项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文件、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包含在合同及招标范围之内,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表述清晰的项目并能准确计算工程量,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与其项目特征相符的清单项目,并且其工作内容又不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若该清单项目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其中: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计价时点,按招标控制价的计价时点执行)计算的工程价款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则视为工程量清单项目重大漏项。有效合同价款指扣除预留金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项是以单个清单项目计算,如果合同中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相同应合并计算。

(五)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

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清单项目,在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没有相应的项目内容或表述不清晰,工程价款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且该清单项目实际没有施工的,则视为该清单项目为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工程量清单虚列是以单个清单项目计算,如果合同中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相同应合并计算。

(六)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

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已明确包含在合同及招标范围之内,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表述清晰的项目,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与其项目特征相应的项目,但工程量清单所列示的该项目工程量与按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相比少计,并且因该量差乘以合同文件中的清单合理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除外)所引起工程价款变化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视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存在重大漏量。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是以单个清单项目计算,如果合同中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相同应合并计算。

(七)工程量清单虚增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虚增工程量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清单项目,该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按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计算的工程量相比多计,并且因该量差乘以合同文件中的清单合理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除外)所引起工程价款变化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视为工程量清单虚增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虚增工程量是以单个清单项目计算,如果合同中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相同应合并计算。

(八)基准日期

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属于应急抢险工程的,以承包单位开工日为基准日期。

第三十二条镇(街道、园区)应参照本办法结合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价款管理办法,并报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局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19日。原《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办法》(东财〔2016〕40号)同时废止。

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合同(含已中标未签合同)的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适用本办法。

我市过去出台的有关工程价款管理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七

承租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八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于合同内的同一单项工程由相同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应按一个单项变更工程计价,严禁拆分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程序。合同内设计变更工程是合同承包范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是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工程签证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索赔等事件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协议的约定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补充协议行为,包括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索赔等形式。

(一)建设单位应制订办理工程签证的内控程序,并将其作为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按照相互控制原则,建设单位对工程签证的管理,应设置三个或以上岗位进行控制,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做到执行、审核与审批相分离,确保办理工程签证业务的不相容岗位之间形成相互监督。

(三)工程签证资料管理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严格按基建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有专人管理工程签证等资料档案。签证资料的审核人与保管人应由不同人员担任,签证资料应安全保管。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签证问责制度,实行责任追究,防止工程管理人员弄虚作假,高估冒算。

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如下规定进行审批:

(一)单项工程变更投资金额估算在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论证审批后实施。

(二)单项工程变更投资金额估算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建。

设单位初审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三)对于交通建设项目,按规定属于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范围的工程变更,应同时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变更时,应事先实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变更方案。涉及规范、标准重大改变以及建设规模调整的工程变更,需按规定程序报建设项目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合同和招标文件中约定风险合理分担的条款,对于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配置及核心工艺流程的改变才可以给予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承包单位自身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存在缺陷而引起的修正、调整和完善,应不予办理变更增加工程手续。

第十六条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的签证资料才能成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承包单位提交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必须附有工程签证资料。工程签证资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合同协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包含在招标范围之内而实际上没有施工或实际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项目,应办理签证,调减工程价款。

(二)工程签证应以合同协议为依据,与建设工程项目不相关的内容或不属于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建设单位不得办理工程签证。在合同协议、其他签证或定额含量中已包含的内容不得重复签证;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内进行验收签证,不得凭口述或回忆补办签证。

(三)对局部拆除重建类工程变更项目,工程签证应记载拆。

除前工程所完成的阶段情况和当时的状况,并附有拆除前的图纸、照片;若合同约定拆除的材料、设备及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中可回收利用的残值是给承包单位处理的,工程签证应扣减相应的残值并给予说明;若合同约定残值由建设单位自行回收的,其可回收的残值估价扣除拆除费用后超过1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实现残值回收规范化和最大化。

(四)由于地质勘察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设计失误、遗漏、粗糙,引起工程变更需要进行工程签证的,工程变更签证单必须经勘察、设计单位确认。经核实属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履行合同职责的,建设单位应追究其责任。

(五)除了由承包单位代购的材料设备和代付的款项外,建设单位原则上只在签证工程签证报告中签认工程数量,而不直接签认单价和金额。若为了便于管理和控制,可暂定签证事项的单价或总价,工程竣工结算时再调整。

(六)工程签证报告应附工程变更签证单、图纸及说明等相关依据。签证内容应包括变更产生的背景、原因、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品牌、工序、尺寸、计量单位、计算公式、增减工程量、暂定金额等。隐蔽工程、拆除工程必须附有含尺寸标识的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坚决杜绝内容不明、没有详图和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有增加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工程签证。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在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

(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取暖。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支付有关费用。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凡必须涉及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处管理部门批准。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竺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高,敲、凿、钻等主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程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家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

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交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不改造图。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也可先行入住。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上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0%。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10%。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完成为办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果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金额1%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合同为准。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有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

根据《^v^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及使用面积。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北京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___);所有权属___方(____)。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一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施工图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

1.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1。

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

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1。

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附则1。

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1。

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

5.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1。

5.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任单位: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________年。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三

甲方(屋主):

乙方(施工方):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市区路号小区内号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项目及价格。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

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三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0。55-0。6米,混砖结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mm的南南铝材,厚度0。5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两扇。

单价为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三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二、具体要求。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四)乙方:带贴砖施工用的水泥、砂子、工具施工,在完工时清理干净施工场所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三、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四、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费用95%。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10%押金,90个工作日内无任何问题,将余额支付乙方。

六、其它问题: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宁都县固村镇。

3、承包方式:。

1、发包方:

(1)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畅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2、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水、电、道路接入施工现场;。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__年__月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5、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使得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材料供应。

1、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数量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2、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施工中承包人应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施工期间应对工地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七、合同价款与结算:总合同价款约150万元。本工程结算:

(3)本工程不要求承包方提供建筑业发票。

八、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完成主体工程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5%;承包人完成内、外墙等初装修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5%;余已完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无息付清。

九、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5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工期顺延。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十、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2、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8)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及业主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动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2、承包人逾期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所需费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担。此外,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已完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

3、因承包人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将按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赔偿责任。

5、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转包,若发现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退场,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宁都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__月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售楼部。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执二份,承包方执二份,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五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标准。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年_____月_____日年_____月____。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内,所建筑的厂房发包给乙方。承包范围:_______市_______厂房地面工程施工,包括窗台以下内外抹灰及厂房散水。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乙方对安全及文明施工实行全面承担,包工包料,乙方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价款甲方按乙方所做工程量施工量标准合计总价款_______万元与乙方结算工程款,乙方承包单价一次包定。如有个别因素发生最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

甲方开工前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的工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开工后有不具备材料其他工种所造成的停工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款2%每天作乙方赔偿。

乙方在开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

要求执行,而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和油料、机油等消耗品均由乙方提供。上述机械费、油料费用均已包括承包单价之内,甲方附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工程款支付(两次性支付)。

7.1第一次付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给人工费_______万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以收据为凭)。

7.2若甲方到期未给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_______万元。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七

乙方:

经友好协商并同意,甲乙双方就约定的通信工程进行合作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项目。

为确保中国xx公司20-________年室内分布系统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建设,共同合作完成通信工程施工。

二工作内容及付款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中国xx公司20-________年室内分布系统工程项目。甲方共提供三种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必须确定其中一种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一:单极化室分天线22元台,工程验收通过后付款80%;xxx安装每个站点。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二:单极化室分天线28元台,工程验收通过后付款30%;xxx安装每个站点。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第一台260元,自。

第二台起每台120元,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

注:实际施工中如有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工程量,由双方协商定夺;背靠背付款方式即,建设方给甲方付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同等比例。

三剩余款项付款方式。

1、工费剩余部分待建设方审计付款后,甲方按照同比例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

2、乙方在工程结算时,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扣除3.5%的税金)。

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若乙方工程施工人员在工程期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或工程规范、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行承揽工作量并自行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乙方人员在工程中应完全按照施工标准和合同规定内容施工。

2、配合甲方按照施工计划要求组织人员。

3、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工具及车辆。

4、负责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的往返交通。

5、在此合同的有效期内,认真做好工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必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及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出现任何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非甲方原因所致的有关工程事故、纠纷,责任应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间接和直接责任。

6、乙方有责任保管好各种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7、若有抢修工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8、由于乙方工程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特别是影响今后中标工作的开展,视情节严重甲方给予处罚。

六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对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甲方提供的材料费赔偿和工程款折扣,折扣额度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折扣。

对于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整改时,达到终验要求时,终止本协议,有甲方另行安排。出现此情况时,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物料管理。

1、所需辅材由乙方提供;

2、工程完工后所剩主材、设备,暂由乙方保管,不得擅自倒卖。

八工程资料。

乙方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上报资料,甲方整理后上报建设方。

xx知识产权和保密。

第三方泄露、出售、出租、转让、许可使用或共享。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质保期及责任。

工程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应根据建设方要求进行调整并做出快速反应。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保证场地,场容整洁有序。凡违反有关规章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2、乙方应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发放上岗证,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无上岗证人员和妇女儿童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

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有特殊要求的工种必须根据规定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具备劳动、公安、计生等有关部分所要求的各种证件。如乙方人员证件不齐全,被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罚款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班组安全责任书》,如乙方在现场有违章行为则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有关条例执行。

5、乙方需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

十二合同的转让。

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十三合同的起止。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十六付款方式及收款账户。

乙方所选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

账号。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篇十八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将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济宁市高新区。

3、工程内容:万丽富德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的材料采购、管沟开挖、管井砌筑、管道铺设、拉管等(详见工程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签章确认的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中的施工内容,其中:。

1.1施工图纸内容中的设备材料(含井盖、管道等)采购、管沟管井土方开挖施工、砖砌排水井施工、管道铺设安装、管沟管井土方回填及压实施工、安装井盖等均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

1.2本工程不包括室内管道与室外管网检查井相接连及查找,楼内出户污水井的铸铁、pvc、pe排水管施工不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但该铸铁、pvc、pe排水管会同步施工,乙方应配合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为20个日历天。

3、工期顺延:如遇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大工程量,或遇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影响,经甲方签证确认,予以顺延。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乙方对承建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

1、乙方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万元整,含税)。

2、本合同总包干价已包括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包装、采保、安装、土方开挖机回填、管道铺设、管井施工、管盖安装、安全及技术措施费用、施工保险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其他费用均不再计取。

3、本工程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施工图纸范围内漏算及错算报价甲方均不予增加费用。

4、乙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总包干价的6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施工完毕满足验收条件后,甲方在五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总包干价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验收合格及办理工程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总结算款的95%;剩余总结算款的5%留作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的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本工程约定保修期为一年。

4、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应在三日内提供税务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在下次工程款支付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设计图3套。

2、派出工程负责人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并办理工程签证。

3、根据合同约定和要求,及时办理签证、付款、验收和结算。

4、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相关配合单位的关系。

5、施工中发现不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和及时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二)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施工,并按照设计图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竣工验收前,负责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成品保护,按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作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中应保护好项目现场的室外施工成品。

4、本工程现场安装及管理人员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及时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八、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2、本工程由甲方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无。本工程所用雨污排水管道均采用“东宏”牌。

3、本工程所有检查井采用m5水泥砂浆砌环保水泥砖,小区主车道(包括消防车道)均采用(外径)800x30厚b250铸铁井盖,不过车位置的管井井盖(如绿化带内)均采用(外径)800x20厚铸铁井盖。

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报甲方查验并确认符合设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后方能用于本工程施工。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不合格产品严禁在本工程使用。

九、工程变更及签证。

1、甲方同意的工程变更按变更设计图施工及签证。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必须由甲方签字方为有效。工程现场发生的签证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预算报价》(见附件)中约定的单价及相应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签证。合同外的签证计时人工工日单价按每工日130元计取。

2、若遇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甲方仅对工期实施签证,乙方的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自行组织验收,并做好自查整改,并向甲方申请办理竣工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天内组织竣工验收。本工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如有整改,正式竣工验收为复验合格之日。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为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及返还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执行。

十二、违约和争议。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竣工。

2、如有材料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在指定的时间内无偿更换并安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欠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4、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其它。

1、本合同附件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报价》、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保修金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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