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律顾问合同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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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律顾问合同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4 05:03:25     小编:薇儿

合同是商业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有利于促进经济的繁荣。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分享一些常见的合同范文,供大家在起草合同时参考借鉴。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二

20_区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v^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围绕加快交通发展目标,坚持管理、教育、监督“三管”齐下抓执法队伍建设,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为_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撑。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法制科,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工作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执法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公开执法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执法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评价,促进执法工作的改进提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使交通行政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近年来,我局为落实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出台了《_区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_区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试行)》、《_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_区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行为决定备案审查制度》、《_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试行)》、《_区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_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说明裁量理由制度》、《_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_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_区交通运输局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_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_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等12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我局历来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始终把档案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目前,_区交通运输局档案室为省一级档案室,区公路局档案室为省二级档案室,局属各科室配备兼职管理员,档案室配备专职管理员,除工程类合同外,其余行政合同按年度进行归档。为加强档案管理,我局出台了《档案室库房管理制度》、《档案接收、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室专(兼)职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保密制度》、《档案室借阅制度》、《档案资料利用制度》。2020年,我局出台了《_区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合同签订程序合法,100万以上标的的合同均按区政府要求报区^v^备案,对^v^提出的备案审查意见及时落实整改。今年我局无合同败诉赔偿损失情况发生。

我局规范性文件出台,一直以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内容合法,程序到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同时根据区政府^v^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强化教育培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我局紧紧抓住法制建设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在政策宣传、上门服务、上路执法等行动中对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执法行为、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护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根据我局执法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挤出时间安排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执法培训,并积极参加区^v^组织的相关会议。年初我局有执法人员18人,2020年7人参加了省行政执法证考核,目前执法人员执证率达到96%。同时我局按规定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变更、换证、年审、注销、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三是开展针对性培训。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邀请市路政大队、市交通质监站、区安监局等单位人员为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大大提高了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利用“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我局路政大队在“路政宣传月”期间走进高速服务区、乡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队员身披绶带定点设摊、送电影下乡、新闻媒体报道等宣传手段,共发放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450余份,倡议书500余份,发放“道乱占”调查问卷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0余辆次,出动宣传人员90多人次,路政宣传月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人员到纳爱斯广场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三是多次组织人员到温馨园小区进行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通过深入小区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拉进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四是利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在岩泉街道岩泉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由于长期坚持,取得良好效果。五是积极参与区普法办组织在滨水公园和白云山森林公园的普法夜市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建设普法宣传阵地,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我局重视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按区^v^要求及时报送法制统计报表及其他材料,上报的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数量和质量均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五、加强行政执法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为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切实维护路产路权,整治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区公路局长期开展“打非治违”和抛洒滴漏整治行动,并结合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对辖区公路路域环境进行长效治理,严厉查处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的违法车辆,有效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整洁。2020年,整治穿镇公路“七乱”现象【乱停车、乱堆物、乱摆摊、乱开挖、乱建筑、乱竖牌、乱开车】,累计拆除公路边各类违章建筑、乱搭建等6380余平方米,清理公路沿线乱堆物9240立方米,清理乱竖牌(非公路标牌)40块,开展抛洒滴漏专项整治11次,查处车辆14辆,共处理行政赔补偿21件,补偿款4990元。

为整治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区质监站科学组织日常安全监督抽查及各类安全生产春节节前、节后复工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全覆盖,全年共对受监工程进行了65次安全监督抽查,印发《安全监督抽查意见通知书》43份,已反馈39份,反馈率100%。对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全年共作简易流程行政处罚案件10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起,共处罚金28308元,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居全省县级质监站前例。

2、开展文明执法。在审批工作上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管理特点,围绕“简化”和“创新”上下功夫,对审批项目实行“流程再造”,审批环节由6个环节调整为4个环节(初审-复核-审核-审批),并根据“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要求,所有审批事项统一设在区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受理。

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我局在运安法制科挂牌成立调解中心,出台了《_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落实分管领导和调解人员,依法对交通行政执法领域进行行政调解,今年,交通系统未发生越级上访行为,上级交办信访事项按时报告率达到100%。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无领导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撤销职务处分,也无因职务犯罪被立案查处案件情况发生,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与依法治交的要求相比还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扎实工作,提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模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以个人创一流业绩、单位创一流品牌、行业创一流环境,为建设一个依法治交、文明和谐交通而不懈奋斗。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战略布署,结合我局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以“规”治局,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提升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一、明确重点,狠抓学习。

(一)领导坚持学法。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v^^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将宪法宣传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我局确保每季度领导班子学习一次新宪法及本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定期开展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工作,并把领导干部学法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二)加强全员培训。邀请局领导以“法治思维,做学法懂法守法模范”为题,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同时还邀请了区委党校的老师来为我局全体职工讲解宪法相关知识。组织参加区^v^、省建设厅组织的建设法规知识考试工作,赠送学习参考资料300余份。

二、面向社会,广泛宣传。

三、政务公开,依法治理。

(一)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设窗口作为服务单位,是直接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是全区人民群众的“热点、焦点、敏感点”,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局在普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创特色、上水平,力求有新思路、大动作,工作要敢于突破常规和经验的束缚,寻找新的思路与办法,理清工作思路,施行依法行政“六公开”:一是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职责范围和权限;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政策依据;三是公开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四是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五是公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职责;六是公开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内容,设立举报箱。

(二)建立信访制度,及时解决问题。为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建设局信访问题的特点完善了《建设局信访工作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来访接待热情宽厚,在坚持政策、法律的前提条件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机制。

这一年来,通过有效推进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推进建设管理机制,全体干部职工及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的法制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总体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个别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四

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v^^v^系列重要讲话和^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战略布局,按照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行政监督,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党委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_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要求,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意见的通知》为具体指导,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注重把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作为履行部门职责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把《纲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对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常议、常抓、常督导,深入研究交通运输执法规律,提高执法效率,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

(二)强化工作责任。注重发挥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牢固树立主要领导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和意识,不断强化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执法单位负责人直接抓,一线执法人员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为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我局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凡涉及民生、改革等重大事项或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决策依法合规。

(二)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系列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一次办好”事项事项清单,建立“周调度、月报告”制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同时以“一次办好”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巩固“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改革成果,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大厅于12月15日正式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交通运输所有的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依法公开信息,加快交通运输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在线办事水平和能力。目前交通运输各项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事项、程序、依据、时间、收费、处罚标准等都已向社会公布,并且在办公地点均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和服务、举报、投诉电话。三是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深入贯彻落实^v^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通过运用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流程的抽查方式,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认真研究执法规律,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找准管理难点,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求各执法机构领导必须带班执勤,靠前指挥,对执法人员的仪容仪表、执法用语、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为、执法安全和廉洁执法等方面进行督导,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和谐交通环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开展公路货车超限超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牵头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力查处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的行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渣土车、涉农机动车、非法代步车等多种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查处,减少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为提高决策工作合法性、科学性,我局严格落实省厅相关规定,坚持对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开展依法审查,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

(五)建立综合监督机制。认真接受人大监督、政协咨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在今年的人大评议中,取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三、加强法制宣传。

(一)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二是强化对公务员的法制培训。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制度。坚持开展定期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二)加大对交通运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培训不少于40学时,普法考试参考合格率达95%以上,新录用人员均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认真落实相关规定,从条件设定、资格审核、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和惩处机制五个方面,对全市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资格管理,严把入口关。凡新进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考试合格且为正式在编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升了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

(三)强化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精神,要求全市交通运输部门重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_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坚持“谁普法谁执法”的基本原则,积极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将“七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充分利用“”依法行政宣传日、“”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宣传月、路政宣传月等宣传节点,以学习贯彻《_省道路运输条例》《_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新修订的交通运输法规为契机,组织局属各执法机构上街进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开展法规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积极主动的向运输企业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真正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有缺点和不足。新的一年,我们将查缺补漏,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法治交通、平安交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五

201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政府^v^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v^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战备决策,紧扣久治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州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县政府强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落实了单位“一把手”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工作水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主任委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久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流程图》,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学法制度,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法律知识专题学习纳入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并针对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三是推进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制定出台了《久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久治县人民政府向县委报告通报工作联系制度》等。

二、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v^《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一是积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从信息公开方面入手,制定出台了《久治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为加强城乡、农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久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为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生产、施工安全问题,制定出台了《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切实保障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分配,制定出台了《久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方案》;为保障我县牧民安全出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定了《久治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转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培训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推进依法行政,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工作水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主任委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久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流程图》,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些执法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

(二)行政执法不严、效能不高、质量不佳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少数执法部门行政服务意识淡薄,决策不科学,管理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效率低问题还普遍。

(四)法制机构不健全。目前县政府^v^公室挂靠在县政府办公室,无专项编制和专业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县委全会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制度,畅通政府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保证法律顾问发挥积极作用。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落实,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讨论。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逐步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立档案制度,明确建立档案的主体、范围和标准。

(三)加强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城镇管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事件,组织行政执法专项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改起,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解决,使法治思维有新变化,法治能力有新提高,法治氛围有新提升,法治期待有新回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承诺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和成果。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越级集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县政府^v^公室机构、人员和编制以及工作经费,使县政府^v^公室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积极开展乡镇法制队伍建设工作,配备专职法制干部,完善乡镇法制工作系列制度,加大乡镇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六

我局认真按照《_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以党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高举^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阵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针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面积不足,功能不全的问题,进一步整合资源,补齐短板,将原面积仅120平凡米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至公证处,建成面积达1800平方米,具有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多项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进驻的“一站式”服务中心。二是“联调中心”独家创建。依托原人民调解中心,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人民调解“联调中心”,中心面积达260平米,设有odr调解室,县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入驻,红星司法所与联调中心共建,部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驻,司法职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三是司法所规范建设。以“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外观形象、队伍建设、业务规范等方面建设。如:沙湾司法所在原有四星司法所的基础上,增设了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调整各类办公场所,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在设置上更加合理,服务上更加便民。

(二)落实普法规划,提升普法实效。

(三)完善调解机制,筑牢维稳防线。

(四)加大特殊人群管理,严防脱管漏管。

(五)优化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八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减少甲方法律风险,使其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李振兴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的法律服务内容:

3、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其相关诉讼、非诉讼活动等法律事务;

6、涉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其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及时处理(一般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等便利条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顾问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四、工作安排: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甲方商定工作时间,甲方若有临时性法律事务,可及时与乙方联系,由其及时处理。

五、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支付时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整。

乙方代为甲方免费处理 起甲方作为被告之诉讼案件(若作为原告,则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两起被告案件),对超过约定数量案件代理费用,按《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标准优惠50%另行收取费用(见附件)。

2、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郑州市区内全免)。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需要可在报刊上公告聘请事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时,企业应注意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并非某位特定的律师,而是律师事务所。企业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时应查看对方的资质,并与对方约定好服务方式,企业还应注意,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业务繁忙而使得律师身兼数职,这会使企业无法真正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6、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十

聘请方(甲方):联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1,对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进行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应邀参与甲方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4,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5,应邀参与甲方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7,其他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提供有关事实证据材料,及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

2,承担法律顾问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公证、查档及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等。

三、乙方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保守甲方事务秘密。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聘请方:受聘方: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一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2、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3、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乙方律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8、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9、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代理甲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律师为甲方到外地工作时,所需差旅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误或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二

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受聘方: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武汉市汉口江大路特一号竹叶山创业大厦6楼。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肖小勇等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如被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暂时代行职务。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约事宜。

三、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预防纠纷的发生;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应收帐款管理建议书等;

3、草拟、制订、审查、修改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书;

4、参与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并可居中斡旋,促进共赢;

5、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及解决方案;

6、对公司的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商业秘密等保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7、应邀列席甲方的重大决策会议,并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8、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9、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0、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免费私人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二)、诉讼和仲裁事宜:

1、乙方办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和仲裁案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争议标的额不超过万元的案件,按件收费元/件(外地办案除外),超过万元的案件另行支付律师费。

2、外地办案特别约定:如涉及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办理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和仲裁案件的,对争议标的额不超过万元的案件,甲方应当按元/件支付律师费用,超过万元的案件按本协议第三条(二)1条款标准执行。

(三)、专项代理事宜:

甲方拟改制、重组、发行股票或债券,在境内外上市;进行重大收购、兼并、控股等,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专向法律意见书的,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并向乙方交纳专项法律顾问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三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尊重律师的知情权。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律师除特殊情况(如开庭、出差等),随叫随到,上门服务或者以接发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处理不需要上门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因故不能处理法律事务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征得甲方同意安排其他律师暂时履行职务。

1、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甲方就第三条第一款所列法律顾问事务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甲方就第三条第二、三款所列的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委托乙方办理时,依约定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的,双方应当另订委托代理合同,并优先予以办理。

3、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八、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经甲方同意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律师因业务需要支出的翻译费,复印费等;

3、律师因业务需要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认为乙方无法胜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

(4)违反第四条第4-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从生效之日起算。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达成补充或修改意见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甲方:乙方: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代表人:***律师。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三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电话:(签字)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地址: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

年月日:_______。

签约地:_______。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上述项目的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担任甲方上述项目的法律顾问。

(1)对项目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参加项目的实质性谈判;

(3)协助甲方草拟项目的有关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4)审查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项目结束时止。一方要求变更或者终止须另行协商一致。

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筹资款项到位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余款_____付清。项目因故终止,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酬情协商减退。

5.乙方为甲方上述项目所需之交通、食宿及旅差费津贴等均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得另行协商,同时适用国家有关保密条款规定。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8.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十五

委托方:____(甲方)。

法人代表: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编: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联系人:____。

受托方: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编: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联系人: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其【】领域的咨询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这一委托。

乙方作为甲方的顾问,将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

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2、为乙方顺利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应谨勉尽责,及时有效地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

2、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中了解到的和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资料、信息、数据以及本合同执行中所形成的有关方案、资料、数据;乙方不得将之提供或传播给任何第三方;除了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并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责之外使用上述秘密信息。

3、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仍对其在本合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本合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上述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收取顾问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和工作时间提供顾问服务;

7、乙方承诺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及能力,能够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

一、双方约定顾问费总额为:____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顾问费用总额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人民币【】万元)。

二、顾问费用支付时间【】。

三、顾问费支付办法: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

五、乙方为甲方开展顾问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方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税费等。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如续约,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一、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尽职尽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顾问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按根据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金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损失。

二、如果甲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有关款项,每逾期一周,应按照应付款项的2%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应承担【】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数据及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毕并不得保留任何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亦不构成任何合股、合营、合伙等关系,甲方与乙方彼此之间亦非对方之代理人。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双方之间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亲自送达、邮递和传真),并按照本合同首页处写明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并注明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天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当日起2日后视为送达。

一、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本协议中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狱法律顾问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法律顾问,依法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及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对甲方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乙方协助甲方审查或代拟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合同、声明、诉状、意见书等。地产项目开发法律服务具体内容提供:律师根据对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的理解,对房地产开发中的法律服务内容概括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公司组建 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注册:协助拟定公司章程等注册所需各种法律文件,指导或代理公司申请公司注册登记与资质申报。协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与过户事宜。

2.建章立制:协助公司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尤其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达到管理制度化、文本格式化、履行规范化、监督责任化。

3.员工培训: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尤其是签约与履约管理方面,重点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范本适用问题。

(二)用地及前期开发 为公司进行项目用地征用、出让、转让等程序设计、文书拟定与有关法律文件的审查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

2.房屋委托拆迁协议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对被征地、拆迁单位及其人员进行政策法律宣传,促成早日达成协议。

3.国有土地出让(含宗地与成片开发)合同的拟定与审查。

4.土地合作开发、转让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

5.参与市政配套谈判,进行有关市政配套合同的拟定与审查。

6.对贵公司前期开发中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房屋营建 律师将凭借自身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章与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练把握,从运作程序、文书制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严密设防,保障合法,加强制约,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文件,确保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为评标、决标提供咨询意见。

2.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审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4.起草、修改、审查工程财务监理合同。

5.代表贵公司与承包商洽谈、草拟、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时协助公司进行合约管理,收集与妥善保管反索赔资料。

6.设备采购、安装招投标及其合同起草与修改。

7.协助公司做好有关设计变更对预销售合同履行的影响的控制与弥补。

8.协助公司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贵公司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9.协助公司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公司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0.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工程保险事宜。

11.协助公司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妥善设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参加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四)房地产交易

1、开发项目转让 本律师根据双方的不同需求,分别确定股权转让、合同权利转让等不同模式与程序,设计合同条款并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合同履行与申办各项手续。

2、商品房销售 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公司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公司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协议书。

(2)协助公司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在实现广告目的的同时,确保广告内容的适当性,避免因广告问题引发日后纠纷。

(3)协助公司起草、修改《订购书》、预售合同补充条款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到有关订购书的性质、定金的约定、有关补充条款的适当与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于不利境地。

(4)在公司进行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解答公司或购房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书而提出的法律问题。

(5)为公司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6)为公司设计《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空白条款的填写内容,既体现出公司的诚信,打消购房人的顾虑,又能做到对敏感问题的避让,加强对公司自身的保护。

(7)协助公司办理有关预、销售合同的公证手续。

(8)协助公司办理有关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包括借款担保合同、公证文件、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需要出具咨询意见。

(9)协助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备案等手续。

(10)协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续,处理有关房屋交付争议。

3.商品房租赁 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制定楼宇租赁方案。

(2)协助公司办理有关租赁备案(许可)手续。

(3)参与公司与承租人的合同谈判,拟定、审查并指导签订楼宇租赁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4)协助公司处理租赁合同履行与物业管理合同履行的关系。

(5)协助公司处理有关租赁合同转让等有关事宜。

(6)对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五)项目融资 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在办理抵押贷款、抵押物置换、商品房按揭贷款、抵押权实现等不同方面,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拟定、审查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2.拟定、审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协助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

3.参与公司与银行谈判,拟定、审查提供按揭贷款协议,审查有关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法律文件。

4.协助公司审查、调查按揭贷款购房人的经济收入与信誉,以降低贵公司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的风险。

5.协助公司处理房地产抵押与销售的关系及变更完善有关手续,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诈指控的风险。

6.协助公司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有关抵押问题。

7.协助公司处理有关银行抵押实现的问题,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六)物业管理法律事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选定、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物业租售效果。本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物业管理模式,并根据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制作有关法律文件。

(二)必要时,协助公司组建自己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我们可以帮助公司拟定申报注册文件,为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训员工等,为公司实现以开发品牌带动物业服务品牌的目标。

(三)参与公司选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谈判,拟定、审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参与公司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关售后服务委托事宜的谈判与合同拟定。

(五)协助公司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办理有关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转让、物业移交手续。

五、律师的承诺 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后,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和诚信及时完成各委托事项,并信守如下承诺:

1.诚实勤勉、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法律事务;

3.在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不为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于公司的咨询意见;

7.为公司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档案,完整保存贵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务文书,在从事委托事务过程中建立详细的工作记录。

六、律师费用支付标准

(一)取费原则 就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费用标准,根据业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虑企业规模、工作量大小、对专业素质的要求程度等几个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律师认为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标准应遵循“既有效保证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考虑律师的积极性,更要切实维护公司权益,保证服务质量”的原则来确定。

(二)费用标准 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律师费及律师为开展工作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用等,不包括贵公司为办理有关事务中向有关机关单位支付的诸如申请费、登记费等费用;如律师为开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在每服务年度开始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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