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计划,我们可以明确目标,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和竞争力。在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借鉴过去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复犯错。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计划实例,希望能给大家以启发和借鉴。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一
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传销组织,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制定本方案。
(2)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3)通过专项行动,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3)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区)要明确村(居)委会、社区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既要打击和取缔外来企业和人员来我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又要制止所辖区域人员外出从事传销活动,要在宣传政策、掌握信息、摸清底子、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上下功夫,使传销毒瘤在我县境内无生存土壤。
(4)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5)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6)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7)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1)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_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二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_《禁止传销条例》和市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20xx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我区无传销活动的总体目标。为此,特制定2012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以《_治安管理处罚法》、_《禁止传销条例》、_《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_《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六枝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扎实抓好我区传销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使传销活动在我区无立足之地,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区的蔓延势头。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济检查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按照《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和《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扎实抓好“四大机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创建活动中的实际效果,始终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确保“四大机制”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有效运转,进一步巩固好创建成果。
为了统一指挥和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项工作,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向基层组织转移,要与各社区、村(居)委会设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人,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的作用。其工作职责如下:
1、社区、村(居)委会: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制,实行片区包干,明确责任到人,组织辖区内巡查、防控和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
2、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明确片区责任人,实行片区包干,分片巡查,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3、工商分局联系派出所: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4、工商分局联系司法所:做好《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宣传、巡查、防控等工作。
1、制作“一张联系卡”,将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村、居)委会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方便群众及时举报传销违法活动。
2、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车站(码头)、进校园、进市场、进工矿企业。
4、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重大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1、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与社区、村(居)委会之间,公安派出所之间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要求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三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分工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银打传发〔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监管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健全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有效控制传销活动,严厉打击和取缔乱张贴传单、乱发放传单等活动。与此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对传销的认识水平和群众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考评科,范国庆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一是加大对城市社区、街道、广场等区域的巡查,对擅自散发传单、煽动或聚众进行传销的活动及时进行制止。二是结合工作职能特点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局各部门要站在构建平安银川的高度,深刻认识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清醒的看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待打击传销工作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整体防控,形成合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危害性和违法犯罪本质,震慑传销违法分子,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增强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
(四)加强协作配合。在巡查或执法中发现有传销可疑行为或线索,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给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并做好记录工作。
(五)做好信息上报。各局各部门要客观、准确、如实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局监督考评科。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四
之前提到过,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国人迷信特异功能和气功养身,十年前,成功学刚刚崛起,到了如今,老人家热衷于购买三无保健品当药吃,而身在职场里的弄潮儿们则盯上了心理学。
历史总是螺旋式上升的,人们总喜欢拿自己似懂非懂的东西强行解释、招摇撞骗,只不过当大家认清了某些东西之后,它被拿来骗人的形式就会发生变化。
就像特异功能变成了全脑开发、潜力激活和量子力学。
比起量子力学,心理学当然更加容易解释了。市面上那些《fbi教你识人》已经成了大家买给孩子看的闲书,各种美剧大行其道,弗洛伊德在一些人口中仿佛就是他们的上帝,现在大家出门不说自己得了抑郁就像跟不上潮流(没有任何歧视意味,但无病呻吟的人实在太多了)。
于是,数不清的“培训”“管理”“实战”“落地”“商学院”“拜师”“关门弟子”“心理咨询”“疗愈”“催眠”大行其道,就像我们今天说的教练技术,以及现在不少人口中“真正的教练技术”。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五
其实在之前,各地新闻频道都有过相关报道,近两年中,东方卫视专门做了一期相关的节目,还邀请了李亚玲现场解密。另外,南方周末甚至党刊《半月谈》都报道过这类有害培训。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这类培训应该只是平台个例,有乱象,让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就完事了。
但其实这类培训已经成了体系,并且在全国各地“开枝散叶”,之前听闻甚至还组成了“全国教练技术协会”。
在此前针对众鼎的举报中,因为这类有害培训跟传统的传销有较大区别(这次众鼎组织者被判的罪名主要也是“强制交易罪”)导致取证非常困难,只能从这类平台没有办学资质、不会开具正规发票等路径入手。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六
治理工作目标,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工商局、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关于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打击传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3、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建立起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4、严厉打击采取“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监督、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直销市场发展健康有序,无严重损害消费利益的行为。
6、巩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打击传销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
4、对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人:杉仙岭社区居委会。
年月日年月日。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七
1、逻辑闭环。正常人的逻辑是由因得出果,而被_者在相关方面是由果得出因。他们在关于自己“学习”一类的事情上,会提前预设好一个结果,即“我所学习的东西没有问题,就算有问题也是对我有好处的”,以此为前提来与质疑的人进行辩论。在这种前提下,对被_者晓之以理是完全没有效果的。例如,我提出他们会反驳或或或接触了接近上千个案例,深陷其中深信不疑的人就会像这样提前先认定“这东西没问题”,然后对别人提出的疑问甚至给出的实据进行驳斥。
2、法制和道德观念薄弱,容易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被_者最常说的一类话就是在这种思维影响下,被_者会忽视自己学习的平台是否合法、学习的知识是否偏门,极易产生盲目自大的感觉。
3、以第二条为前提,盲目相信“学习”和“提升”。被_者会间断性产生对于“学习提升”自己的自豪感,以作为自己这段时间的唯一评价,即使“学到的东西”跟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几乎毫无关联、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和“学到的东西”不对等也毫不介意。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往往会很容易被平台的导师和学员引导去报名一些跟自己本来意愿风马牛不相及的课程,类似“禅修”“国学”“领导力”“财务翻转”“数字密码”“灵修”等。
4、思维简化,思考事情容易“非此即彼”。被_者在日常交流中会经常采用的句式,对一件事的多元化思考,往往会被他们简化为二元化思考,并且坚持认定“不按照他们的思路,这事情就没法做成。”
5、以前四条为前提,。被_者遇到晓之以理,如果自己的话术不起作用,会非常容易动怒,喝骂对方;遇到动之以情,则会产生轻蔑情绪,认为对方并未和自己有相同的学习经历,不可能会理解自己,并因此觉得学习提升过的自己高人一等。
6、以第三、四、五条为前提,被_者会产生“赚快钱”的倾向,经常会被被平台的导师和学员引导去进行一些“资金盘投资”,并以“走偏门”为荣,深信,走在时代尖端,看不起常规的工作和长期的积累,连带着看不起某些常规的高校学历。
7、以第四条为前提,滥用术语,话术固定。被_者往往会在各种交流中采用某些新造出来的词汇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如等,所用话术也被基本固定为上面提到过的一些句式。外界人士常常会感觉和他们难以交流。
8、以第二、三条为前提,。在面对亲人和朋友的劝说时,会有这样的表达:“我知道这个课程存在问题,我也不认同里面拉人头的那部分,但我认得清真相,分得清事物好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学习对自己有用的,不会去拉人头。”但实际上,从我们接触的所有案例来看,说出这种话的人,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又会有其他的借口,例如“我是真的觉得这个课程好,那个人确实需要帮助,我才会帮他垫钱让他去上课的,有时候把脑子洗一洗又不是坏事,他来上课我没有收益的,构不成传销。”
9、因为这是平台导师布置的一个“任务”:督促学员“自律”或“改正脾气”、“待人友善”、“做一些之前做不到的事情”。学员会感觉“自己确实取得了一些成就”;而亲人朋友会觉得学员本人似乎“脾气变好了”“关系和睦了”“变得积极向上了”“家务劳动都开始包揽了”......从我个人角度来说,一个正常人的性格是无法在短时间内被改变的,贸然强迫自己做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事情,时间长了之后必然会有隐患;打回原形是常态,性格和三观被群体裹挟扭曲才是那些平台的最终目的。
关于这类东西的起源,国内实际上已经研究得非常深入了,但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碍于有实体背景,基本都不愿意发声明确反对。在这里给大家贴一个链接,对于教练技术的源头以及其从属于的大型团体意识培训(largeawarenesstraining,简称lgat)有很精确的解析: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八
根据省教育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为保护广大学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在校大学生为重点,通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切断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严防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
本活动自20xx年月20日起至11月1日结束。
(一)在校园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抵制传销的宣传画或横幅标语。
(二)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讲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学生识别传销的能力。
(四)邀请公安、工商等执法机关专家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会,组织参与传销受害者现身说法,增强宣传效果。
(五)鼓励学生自愿成立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签名承诺、咨询等活动,发挥院系的特点和学生的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宣传品,排演相关艺节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0xx年学院防范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职责和分工,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特点,认真做好两个集中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在月至6月的宣传月中,要突出做好毕业生离校求职安全教育,提高毕业生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范误入传销陷阱;在9月至10月份要针对新生安全意识薄弱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好防范传销知识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预防和制止学生误入传销。
(三)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单位要构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可疑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的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要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觉抵御传销。如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公安、工商管理等机关反映,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解救等工作。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九
哦对了,人家现在在宣传这块可大胆多了:
接下来咱们唠一唠国内的所谓“icf”认证的“著名机构”:
2、上海创问,我之前查了他们的经营许可范围,他们主要提供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服务内容还真是相当丰富多彩,不过唯独没有涉及教育以及授课的,这就比较耐人寻味了。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的传销,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揩氛围,我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发一封公开信。
一、随着国家对非法的传销活动的深入打击,不法分子的欺诈手段也层出不穷,传销活动逐渐渗透到乡村,严重影响了城镇建设的和谐稳定,百姓对此深恶痛绝。为此,国务院颁布实施禁传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策打击传销、保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决心。
二、广大居民朋友们要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树立打击非法的传销的决心,抵制社会一些不良人员的诱惑。
三、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是弱势群体和社会闲散人员。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容易误入歧途并受蒙骗。这些人受传销组织的,变得极端自私,唯利是图,由受害者变为害人者,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
四、传销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毒瘤,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必须予以铲除。
五、广大居民朋友们要积极配合、参与我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形成共驻共管的合力氛围,对传销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绝对不给传销分子提供居所和其他方便条件,不给传销分子赖以滋生的环境。
七、广大外来务工者要始终坚信科学发展观,崇尚勤劳致富。拒绝听信传销人员编造的致富神话,远离传销,以免受害,坚决不参与传销活动。一旦发现自己的亲人、朋友误入传销歧途,想方设法劝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争取早日解脱。
八、呼呈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打击传销活动,做文明市民、建和谐家园。
金山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拓展阅读: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一
xx年随着绩效考核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对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将在原有的基础上,以绩效考核为中心,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展开,加强兵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任务,积极开展好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使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获得规范管理治疗,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版)》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团重性精神疾病状况,制定干预计划和管理措施,并定期对干预措施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
2、根据重性精神病患者服务规范及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对基层卫生人员加强培训,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规范重性精神疾病建档、随访和信息报告工作,以保持资料的连续性,配合精神疾病专科医院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及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的发生率。
3、认真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写、录入和随访管理工作,提高精神疾病病人管理质量,规范管理率达到80%。
4、继续开展新增筛选、复核和登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完成下达年度指标任务,并对其进行危险性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录入国家管理网,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力争20xx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达到师市下达标准。
5、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今年将对精神疾病患者免费健康体检,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加强各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力争免费健康体检率达到100%。此项工作在8月之前完成。
6、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大型活动等开展精神疾病科普宣传,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7、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制定重性精神疾病考核标准,指标量化,可操作性强,切实做到年中检查有记录、总结,年终有评价报告,使我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8、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各专业工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疾控工作努力奋斗。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切实加大对我镇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当前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全国、市、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区域。以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案件反复发作、群众举报集中区域为重点,重点为老城区各小区、城乡结合部等。
(二)重点对象。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以下人员:
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
三是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刷、销售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城关镇打击传销“皖剑20xx“行动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左国成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孙太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永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镇综治办、工商局直属分局、城关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镇打击传销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清查行动。
(一)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办):把握全镇打传工作情况动态,组织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变相传销等犯罪活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及出租屋的管理。对利用出租屋聚众搞非法传销活动的,要坚决清除;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一律不准办理暂住证,已办的予以收缴;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食宿等条件;严惩一批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摧毁传销网络;严厉处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及跳楼、跳河等恶性刑事案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
(四)各办事处、居委会:负责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并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辖区工商分局查处传销窝点。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记管理工作,创建无传销居民居住区。认真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及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打击传销“皖剑20xx“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排、准备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以工商、公安为主体,办事处、居委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及时沟通,共同研判,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防范目标。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各办事处、居委会要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明确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铲除传销窝点,惩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反弹。
按照上级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为全省统一开展“i号会战”和”ii号会战“的重要时段。在此期间,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进行仔细排查。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和县打传办要求,各办事处、居委会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形势下传销活动的特点,提高广大市民识传、防传、打传的能力。
(三)全面创建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阶段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落实全面管控措施为主要任务,各办事处、居委会要重点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并持续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开展。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一)加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建设。巩固镇打传办与“110”、“12315”、各位联络员打传平台建设。
(二)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建立基层传销防御体系的重要举措。
(三)加强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暂行管理办法,依法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全面准确掌控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出租房屋情况,作详实登记,对可疑有传销活动的地方要进行排查,在及时汇报的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四)营造强烈的打击传销声势氛围。新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进行形式多样的正面教育,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范和辩别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群众应对传销的免疫力。要抓好对传销者的教育及思想转化工作,让受骗上当的传销人员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让转化变好的传销人员以身说教,转化和带动其他传销人员离开传销组织,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执法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
2、提高执行力,务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务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使打传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打击传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本辖区打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三
根据市镇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的要求,我社区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1、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推行“五个一”即下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等活动,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和机制。确保社区无传销违法现象发生。
2、领导重视,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
3、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抓好对本队内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4、对本队群众提供的传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确定属于非法传销活动应对房主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进行处理。
5、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
6、协助工商、公安部门排查辖区内传销非法聚集地点,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7、培养和发展创建“无传销义务志愿者”,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体系。
8、有下列情形的,在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时扣分:
(2)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和重点不明确的;。
(3)认识不到传销危害,对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没有责任感的;。
(4)未向社会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的;。
(5)不掌握辖区及周边传销活动情况,对本地出租房屋和传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心中无数,造成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
民众社区创建无传销领导组。
民众社区第二经济合作社。
法人代表: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四
12月18日下午,歙县新安社区携手黄山市打传办,在新安社区志愿服务广场组织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远离传销珍爱家庭”的创建无传销社区宣传活动。
近年来,传销组织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其组织更加严密,名目更加繁多,范围越来越广,为努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新安社区加强了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成立了相应的打传领导组,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单、拉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传销本质及危害的认识。特别是制作了《新安社区打击传销监督联系卡》,上面印有社区联系人、公安派出所联系人、市场监管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方便群众及时有效检举揭发传销违法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在社区内形成良好的打击传销社会氛围。
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组织了20名创建“无传销社区”志愿者,在辖区内张贴宣传画报10张,悬挂横幅1条,向居民发放《禁止传销条例》、《加强防范意识抵制传销活动》、《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倡议书》等宣传单张共300多份。活动现场还发放社保、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单,让居民更加深刻透彻地了解当前的国家政策和法规。本次活动开展使居民进一步认清了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居民提高了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五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和若羌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的要求,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1、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推行“五个一”即下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等活动,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力争在年底实现辖区各社区(村)无传销违法现象发生。
2、领导重视,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列入乡(镇)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
3、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抓好对辖区内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4、对辖区群众提供的传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确定属于非法传销活动应对房主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进行处理。
5、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
6、协助工商、公安部门排查辖区内传销非法聚集地点,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7、培养和发展创建“无传销义务志愿者”,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体系。
8、有下列情形的,在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时扣分:
(2)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目标和重点不明确的;。
(3)认识不到传销危害,对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没有责任感的;。
(4)未向社会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的;。
(5)不掌握辖区及周边传销活动情况,对本地出租房屋和传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心中无数,造成传销人员长期聚集的。
若羌县创建无传销。
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塔什萨依开发区。
组长: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六
近期,昌荣里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反传销知识的`专题宣教育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讲解了传销活动的性质和危害,列举了传销使人上当受骗的事例,向大家讲解了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让大家正确面对不法传销的诱惑和欺骗。通过宣传活动使居民充分认识不法传销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使传销活动在社区内无立足之地。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七
(一)基本建成覆盖全乡的、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一)、领导小组:
组长:袁xx
副组长:吴xx
成员:黎xx唐xx
(二)、领导小组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领导、检查、协调。
成员具体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范围:全乡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康复医院)和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上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6、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7、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8、技术指导:接受市、县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八
各位住户:
在《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我局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旨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传销势头,建立健全打传基层预警防范机制,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最终实现社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目前传销活动以“拉人头”为主。
传销组织以招工、快速致富等位诱饵,以收取“入门费”“会员费”等位幌子,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加强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法律和到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通过欺骗、要挟、精神控制甚至暴力胁迫等手段发展人员,以收取高额的“人头费”诈取钱财,实际上已演变为团伙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传销组织瞄准的对象主要有学生、农民、下岗职工、老年人、退伍军人等人群,以招工、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为诱饵,将其骗入传销组织,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国务院于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表明了我国政府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的立场和决心。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传销活动,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所谓的“高回报、零风险”是不可能的,而只有凭自己勤劳踏实的劳动才能取得成功。
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活动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计酬模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2315、110。
我们希望您:认清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椒江工商分局。
20**年9月。
拓展阅读:
无为无传销社区全覆盖【2】。
为堵截非法传销生存空间,保障社会秩序稳定,无为县市场监管部门启动在全县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截至目前,已实现全县21个乡镇,312个社区(村)的无传销社区(村)全覆盖。
在堵截传销生存空间的行动中,无为县市场监管部门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列入创建文明城市、平安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打击传销,坚持做到“五一”、“三无”,即:派发“一份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在创建活动中,该县各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相互配合,设置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电话,制作并向社区的`每一户居民发放一张举报传销联系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线索,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互动机制,编写一封以宣传国家禁止传销政策、法规和政府打击传销坚定信心的公开信,发放到辖区每户居民手中。
市场、公安执法人员还定期深入社区(村)开展打击传销专题讨论,层层培育和打造一批质量高,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典型,加强对外来人口和在校大中专学生的教育引导,防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
为堵截传销“生存空间”,各社区、市场、公安部门还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平台,并建立打击传销联合执法队,专门负责对社区(村)出现的传销活动实施打击。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十九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对传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遏制了蔓延势头。由于传销活动具有流动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屡遣不散等问题依然突出。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12个部门将合肥市列为全国35个重点整治城市之一,要求今年底前力争摘掉“重点”城市的帽子。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打击传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开发区与各乡镇(街道)也要签订责任状,确保任务层层落实。
(二)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体系,由市综治办牵头负责落实和考核,对领导不力、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行工作例会制度。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定期召开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会、研判会,对可能影响全市“摘帽”行动的重点整治地区,实行督察督办和工作约谈。
(四)强化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传销头目。
抓住全国开展“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和全省开展“皖剑-”打击传销行动的有利时机,以抓头目、摧体系为目标,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受骗群众较多的区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集中围剿,使本地区传销组织、传销人员、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尽快实现无传销的目标。
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传销违法犯罪案件。
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传销案件线索,及时固定证据、锁定骨干人员、查扣资金账户,深挖严惩,打好歼灭战。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积极会同街道(社区)、乡镇以及工商、房产等部门开展打击清理,为辖区日常打击传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工商部门要切实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处理好日常事务,指导督促街道(社区)、乡镇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做好汇总登记,定期与公安机关交流分析辖区传销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打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传销和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完善长效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形成“打、防、控”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出租房管理。房产部门要在全市大力推进房屋备案登记,及时出台配套处罚措施。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出租房“黑名单”制度,实行以房管人。对于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主,经通知拒不改正的,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在报刊、电视台公布,同时按照《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强化对房屋出租中介、物业管理公司的监控力度,使其做到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对查实为传销窝点的出租房屋由工商部门予以查封30日,供电、供水、燃气部门要对查封的出租屋同步采取停电、停水、停气措施。
(二)大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综治部门要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充分发挥“两委(居委会、村委会)、两所(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的作用,突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强化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三)加大针对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反传销宣传教育活动,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教育转化一般传销受骗人员。要协调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采取专栏、专题、专访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的意义和典型,发动群众群防群治。
(四)加强传销活动通信监管。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要协助相关部门切断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的虚拟网、集群网、局域网和集团用户,积极发布打击传销公益短信。
(五)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密切关注涉稳动态,有效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涉稳隐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二十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完善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各方协调的打传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协调处理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各级政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人、财、物的保障力度,要将打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各级政府要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特别是要作为县(市、区)对所辖乡镇、社区综治考核内容,把工作落实到第一线。
五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传办要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年终组织考核评先。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活动的能力。
一是要突出抓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车站、码头等传销易发重点地域的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条例》。
三是组织开展两次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拟于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春雷”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在10月份利用《禁止传销条例》实施6周年的契机,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市、县两级联席会议要根据省“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方案,加强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
按照省“打传”办的统一安排,拟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工商、公安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活动,要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进行重点打击。
工商局: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传销活动的总体情况和动向,摸清传销活动区域、窝点,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实施精确打击;依法查处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和转型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公安局:负责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诈骗行为;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骗群众;遣散传销活动窝点聚集人员;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人员、骨干力量和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行公务人员的不法分子;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负责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试点工作,开展“无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并开展“防止传销活动进劳动市场”和“防止传销进企业”宣传活动。
监察局: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追究传销情况严重和整治不力地区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院:对起诉的传销案件,及时依法审理,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积极做好侦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罪犯。发现和查办放纵传销行为的职务犯罪,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对需要救助传销人员的救助工作。
商务局:按照《直销管理条例》,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和监管各直销企业在我市的分支机构、经营店铺、服务网点的经营活动。
财政局: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召开会议、督导检查、集中执法、举报奖励以及劝返传销人员等所需费用。
税局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银监局、人民银行: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工商、公安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为传销组织人员提供场所的,要根据工商、公安部门的要求坚决采取断水、断电、断网等措施。
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查获的传销组织和人员要有时进行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各地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社区、村镇综合管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乡镇”的创建活动,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和“扩面、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联系点工作,健全创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创建经费,完善有关创建措施,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打传民间力量建设,在社区楼栋、村镇建立打传信息联络员制度,构筑打传信息联络网,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实出租屋业主打传责任和义务,使社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2、进一步开展“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些重点厂矿、企业和工业园区,稳步推行“无传销企业”创建工作。
3、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试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选择一个学校作为试点,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试点,并组建一支打击传销学生志愿者队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让广大师生了解传销的危害和正确区分直销和传销,确保校园成为一方净土。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二十一
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1、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2、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辖区内常住居民。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和。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6、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长治县中医院
20xx年1月28日
精神传销工作计划篇二十二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n201教室。
主持人:
傅欢。
记录人:
梅羽。
应到人数:23人实到人数:23人。
请假人数:无。
主要内容:
着受害者的精神和金钱。现在的传销改头换面,有的时候不会限制人身自由和通话自由;但传销的本质没有变。而为了让同学们学习和了解什么是传销,深刻认识到传销的危害,增强抵制“传销”
等不法行为。
的意识,我班开展了“打击传销”的主题班会。
班主任还介绍了一些逃脱技巧:
1谎称要加入他们但身上没钱通知家人汇款利用这次机会向家人求助。
2向路人求助。我们看到近期媒体不断的报道“陷入传销所利用向窗外扔钱币纸条引起路人注意路人报警获救的案例”。
机会逃离千万不要与传销人员争执发生极端事件。记住传销人员只为了骗钱不会伤害到你的生命。
会议结果:今天的班会是十分有意义的。从老师的讲述我们看到一个万分悲惨的的传销世界。真实的那里远不如我们所想,当黑暗与盲目扯上关系,传销的.危害才真正凸显出来。相信我们的同学从今以后必将远离传销。即使接到诈骗电话也坚决站在正义的队伍里。今天的班会虽然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反传销的信念必将深深扎根在同学们的思想中。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9340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