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理和归纳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得失和进步。怎样通过总结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是我们写总结时需要思考的方向。以下是一些写作优秀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1—6月份,我队共派出运政执法人员17400人次,检查车辆89286辆次,查获违章案件5959宗。其中,公路客运违章991宗(客车非法营运175宗、不按核定站点停靠569宗);出租车违章4853宗(非法营运出租车141宗,无资格证营运2198宗,挪用他人资格证营运952宗,伪造资格证284宗,站场内不按规定位置上客430宗,站场内随意停车候客283宗);公交车违章13宗;摩托车非法营运60宗;货车违章37宗;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和“110”报警案件215宗。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春运、春交会、五一等重要工作保驾护航。
年春运期间,我队紧紧围绕“重点打击、兼顾全局、文明执法、安全配合、迅速高效”的二十字方针,以依法行政为主(欢迎你)线,克服管理面广、情况复杂、监控区域大、人员不足等困难,努力实现运政执法的高效性和创新性;坚持稽查工作的联动性,与交警、巡警、警备区及区县交通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秩序良好。
(1)春运40天,我队共派出运政执法人员5,972人次,查处违章案件1,486宗(非法营运车辆136台,克隆出租车65台,黑站(票)点12个)。其中,春运联合执勤队查处客车非法营运75宗、克隆出租车33宗。
(2)节前春运,太和收费站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点,超载分流6次,共98人。节后春运期间,广州西站、火车东站临时客运站分别疏运旅客65万人次和万人次,确保了流花地区和火车东站地区客运秩序良好。
2.第9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为了确保能让参展客商出行方便、快捷、安全,我队贯彻委和局、处关于抓好春交会交通安全、服务保障的要求,组成强有力的监控队伍,五个大队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在本届交易会的两个阶段期间——4月15日至20日、25日至30日,对交易会流花、琶州展馆周边地区实施时段监控,保障了客运服务的任务完成。针对本届交易会客流量大的特点,制定可行的疏导方案,圆满完成了本届交易会客运保障工作。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打印成宣传单逐村入户进行散发,教育群众遵纪守法。
(2)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对涉及私挖滥采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摄像、照相、建档立卡,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为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3)上半年,我队在查处私挖滥采行为xxx没收了非法生产工具18件,三轮车3辆,摩托车一辆,封存没收原煤20吨,机械填埋私挖乱采窝点36处,人工填埋12处,炸毁窝点6处,收缴非法爆炸物品炸药120节、雷管60枚、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使用爆炸物品案件5起,涉案20人,其中逮捕起诉4人,行政拘留4人,取保候审1人,治安处罚6人,对非法采矿立案1起。
四、狠抓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确保征费任务圆满完成。
1、年初,我队及时召开了2022年度征费工作会议,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落实征管措施,强化目标管理,推行末位追究制管理,实行征费任务与工资相挂钩,严明奖罚措施,将征费任务落实到实处,调动征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规范征费人员的工作行为,我们要求征费人员下矿征费时必须向矿方出示有效证件,对矿方提出的不明确问题,做到耐心细致的解答,并且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
3、定期召开征费工作小结会,通报征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征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确保全年征费任务的足额征缴入库。
5、依法加大打击欠缴、拖缴资源补偿费的违法行为,如马连口洗选公司、车村联办矿交费意识淡泊,征费人员在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我队及时向其下发了限期缴纳通知书,并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营运和原煤外调活动,要求限期缴清所欠资费,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6、在征费财务制度方面。我队严把各类票据关,按时上报每月征费财务报表,做到日清月结,足额入库,杜绝坐支挪用和拆借补偿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截止七月份应征资源补偿费元,实际征回元(其中旧欠费征回元,省、市国营矿完成元)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征费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的打算。
1、部分干部职工忽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业务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2、在行政执法中,协调力度不够,仅靠单打一,致使工作常常出现被动局面。
下半年,我队决心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巩固成绩,戒骄戒躁,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上半年以来,我队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狠抓《矿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和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力度。通过全体职工的不懈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我队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以简要汇报。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要点》和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稽查、促进遵从工作主题,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成果丰硕。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稽查局开展各类税收检查和辅导企业自查入库总额1万元。其中,共立案检查201户,查补入库总额3902万元;企业自查入库总额8116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70万元,调减企业亏损13765万元;查处大要案30件,查补税款罚款6241万元。(我局共实施检查46户,入库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441万元。查处40万元以上大要案9件,查补总额3307万元)。
(一)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和省局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开展对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3个指令性项目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围绕团队化运转,项目化管理,绩效化考核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精心安排实施,共立案检查18户(省级检查7户,地市级检查4户,区县级检查7户),查处税款总额1162万元,布置企业自查补税554万元。在工作中,我局实行全市统一组织部署、统一调配力量: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成立了项目检查团队,明确由参加省局专题培训人员为项目检查负责人,对全市检查项目进行指导、督查和重点企业检查。二是明确信息源案头甄别和分析要求,在进行细致案头分析的前提下,认真制作预案,结合专项检查项目要求和特点,规范检查预案格式,通过预案的初审、复核和集中点评,完善疑点分析和描述,细化检查重点、方法和取证要求,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实行案情分析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项检查专题分析会,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情况汇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督促指导工作进展,确保税收专项检查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
(二)扎实开展营改增扣额高企业检查。
根据省局营改增交通运输业运输服务扣额高企业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营改增企业申报11%应税服务收入扣减额超过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我市共有8户企业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中:市区3户、丹阳3户、丹徒2户。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建8个专案组,明确检查时间和统一政策口径:一是及时召开动员布置会,集中营改增检查全体人员,传达贯彻省局稽查局会议精神,重点解读营改增交通运输业检查方案,详细辅导税收相关政策,提示检查的重点、案头分析的要点和预案制作的方法等。二是召开阶段性检查推进会,由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的进展和发现的疑点,领导逐户点评检查中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和取证的措施要求。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排除可疑企业1户,7户疑点较大的企业,已按省局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目前,8户企业共补缴税款640万元,缴纳罚款1万元。(其中:市区3户,补缴总额175万元)。
(三)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单位专项整治。
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要求,我局:一是及时转发文件,与市纠风办加强沟通,召开市卫生、地税等部门协作会议,确定各部门联络人员,督促辖市(区)局认真落实。二是加强与市卫生局财务处联系,商谈布置公立医院自查工作,要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对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单张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发票开展自查,并将《采购药品器械明细表》、医疗物资的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情况经市卫生局转给我局。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税案件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上报。截止10月底,我局共核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36户,发现有问题11户,涉及违法发票1029份、金额2388万元,共立案检查11户,查补税款101万元,加收滞纳金2万元,罚款58万元。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x年,xx县药监局稽查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县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开展工作;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契机,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转型行动为抓手,转变工作思路,健全机制,强化服务意识,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从源头促进药械质量上新台阶,树立药监新形象,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将稽查队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1、抓监管,规范涉药机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稽查队以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为重点,加大了对涉药单位的监管力度。为确保对农村涉药机构监管到位,把监管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整合了监管资源,调动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x年x月至x年x月底,共检查单位数x家,检查次数共计x次,出动车辆x台次,受理举报x起,已全部调查核实。办理违法违规案件x件,全为一般程序案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案件x件,罚没款缴库共计x万余元。
结果不符合规定,已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我县药品监管水平。
(4)根据省局《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法国碧兰公司生产的“永久性根管填充材”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x家牙科诊所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均未发现有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5)加强双节期间的人力安排,保证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提前做好药品安全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3、抓服务,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提高服务水平,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创造优良发展环境。
创建活动共分3个阶段进行,x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动员会,制定创建方案,并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x年7月至10月2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我局稽查队通过发放“xx县药监局创建基层满意站所征求意见表”和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查找问题,主要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有以下几点:1、为啥不张栏通报不合格药品信息?2、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置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3、应建立药品质量信息动态公示栏,通报不合格药品信息。4、执法时应主动亮证执法5.应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行为。6.要先通知企业整改,在实施处罚。对群众和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问题情况,制定整改案,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通过对内制订稽查内部工作制度、监督制度,对外公布执法承诺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举报电话、办案流程图、执法人员岗位公示栏,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栏等措施进行改进工作方式、扭转工作作风,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交待。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x年10月21日至12月为考核总结阶段,深入查找差距问题,认真整改,配合市县两级纠风办的综合考评。目前我局稽查队正在积极配合市县两级纠风办的综合考评。争取获得“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1、药品稽查工作基础薄弱。由于基层涉药单位点多、面广、分散不集中,执法任务重,药品稽查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另外由于办案设备与取证工具配备方面的不足,以及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2.涉药单位守法意识与当前形势不适应。由于监管相对人的素质良莠不齐,造成一些药械经营企业缺少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另外对各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还不够充分,也容易出现不懂法而违法的情况。
3、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难协调。由于药品执法在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配合,造成执法效率降低,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罚或处罚后不能较好的执行等难题。
三、整改措施。
1、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和基础建设,推进科学监管。我局已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需求的调研,使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向基层稽查部门倾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执法科室在使用车辆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权。及时购置手提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可以在现场取证的工作,从而有效避免事后取证困难的现象发生。
2、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促使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职责,做人民忠诚的药监卫士。另外要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保证处罚案件的顺利查处执行。
3、加大协调力度,提高稽查效率。要真正提高稽查工作效率,还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作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主体的药监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畜牧、质检等部门联系,共同维护市场安全稳定。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1、尝试市级一级稽查。积极探索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我局按照实行案源统一管理、任务统一分配、人员统一调度、审理统一组织、文书统一出具的管理模式,采取市级集中选定案源,打破市县区域限制,优化资源配置,组建专业化团队,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查补税款按属地入库,调动多方积极性,构建市级一级稽查格局。一是制定《镇江市稽查局组建专业化团队提升稽查效能的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团队设置、资格条件和程序方法。二是组建案源和信息化团队、审理团队、检查团队和专家指导团队等9个专业团队,明确各团队负责人,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对涉税风险和复杂事项的专业应对能力,通过加强专业化团队运作和集约化项目管理,在今年组织的出口退税专项检查、营改增企业专项检查、成品油项目专项检查工作中初见成效。
2、加强检查预案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检查预案管理,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检查前,通过对调查对象的各项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确定检查方向、提示检查重点、描绘检查路线、明确证据要求、优化资源配置、预测存在风险、设计应对策略。同时在实施检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化检查方法和内容,进一步提升稽查执法能力,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3、推广应用查账软件。按照省局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查账软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查账软件的操作培训,扎实推进查账软件的使用,在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检查中广泛运用查账软件,并注意做好应用情况的总结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计算机查账软件的成功案例,扎实推进稽查手段现代化。今年我局要求全市稽查部门查账软件的使用面达30%。
(二)组建稽查专业化团队。
1、工作创新项目。按照市局国税工作创新要求,我局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向市局申报构建专业化团队,探索集约检查,提升稽查成效工作创新奖。
2、工作创新思路。一是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税务稽查骨干专业化团队,形成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拳头力量,提高税务稽查人才使用效益,为税务稽查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局稽查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局稽查局配合,真正做到用专业的人做专门的事,集中力量办大事,打造镇江国税团队管理特色。三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探索集约检查和市局与辖市(区)局交叉稽查、异地稽查的方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团队式运作,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提高稽查威慑力。
3、工作创新目标。进入全省国税系统第一方阵(稽查查补收入增幅进全省前5位)。一是按照稽查专业化要求,以推进稽查人员现代化为目标,以稽查领军人才为龙头,以高层次、专业化骨干人才为主力,发挥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全市国税稽查专业化团队。二是通过推行专业化税务稽查,引领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干部提升业务水平及办案能力,提高选案准确性、审理规范性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发挥团队集中优势,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营造税企间和谐互动。
1、辅导企业自查。根据总局、省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我局本着对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合理组织企业查前自查,并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企业自查受到实效,为后续进驻检查打好基础。一是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发电行业自查辅导会,召集全市9户发电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举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前自查辅导培训。二是与市地税稽查局联合组织22户企业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召开全市证券、基金公司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辅导会,双方稽查局主要领导到会主持会议并作辅导动员,并分别安排业务骨干讲解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赢得了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六
因此,我局针对税务检查手段滞后于信息技术发展的现状,转变传统稽查思路,创新税务检查手段,从xx年7月起,将部署地税稽查查帐软件列为跨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一年半来,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在摸索中前进,对稽查信息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现就软件开发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和心得与大家做一个交流。
二、查帐软件的功能特点。
无锡奇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多年税务查帐软件的研发经验,其产品已推广应用于全国二十个省(一百多个城市)的稽查局,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我局与该公司联合开发的查帐软件包括数据准备、分析评估、项目检查、帐务检查、成本检测、结果处理、综合管理、帐套管理、基础数据、模型管理、系统功能等11大模块,从每个模块中又散射出若干功能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又包括若干功能菜单,主要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一)采集范围广,可采集近百种300多个版本的财务软件中的数据;采集数据类型多,包括:帐务数据、物流数据、工资数据和固定资产数据;提供了多种采集方法。
(三)提供分税种项目化检查平台,针对不同税种、不同项目提供相关的检查工作表、检查模型和稽查提示信息帮助检查人员完成项目检查。
(四)提供个人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的专项检查平台。
(五)^v^及成本检查分析方法。
(六)提供数据集中管理平台(b/s结构),以实现数据增值应用,加强稽查实施过程监控管理。
(七)可以将企业多个年度的相关数据放在一个检查平台上,并提供跨年、月分析工具,以强化工具的分析功能。
(八)各种分析模型按照行业和不同年度进行设置,加强了分析模型的适用性和软件的伸缩性。对于主要模型的运行结果,内置数据加工功能,提高了模型的准确性。
三、使用查帐软件查帐初见成效。
经过一年半来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深刻感受到信息高科技对税务检查的有力推动:查帐力度大大增强,案件质量得到切实提高,稽查威慑力明显提升,队伍建设再上一个台阶,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提高效率和准确度,查深查透案件。
查帐软件所提供的查帐工具和多样化的模型提高了查帐的工作效率。传统的手工查帐只能从海量凭证中单纯凭经验来抽查,而软件通过科目的名称、凭证的摘要内容、金额等信息,运用查找、过滤等删选手段,能快速地将所需要的信息汇总列示,方便了检查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利用软件提供提供的指标分析、报表分析、帐户分析、帐户检测、分录比对和存货检测等模型分析功能,迅速发现异常信息,并通过穿透式阅帐功能帮助稽查人员任意透过总帐看明细帐,透过明细帐直接看记帐凭证,省去了稽查人员到企业大量的原始凭证中去翻找这一烦琐的工作环节。
(二)塑造稽查高科技形象,提升稽查威慑力。
利用信息化查账工具,进一步强化了查账手段,可以对多种常用财务软件数据进行导出,也可以多人联合对一个案件同时进行案头分析,拓展了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在使用软件以前,按照传统的查帐方式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查帐,面对海量的原始单据,调帐费时,费力,如要企业把凭证打印出来可能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一旦遇到企业不配合的情况,工作就难以顺利展开。现在只需带光盘和u盘,稽查人员就可以独立将企业数据采集出来带回去检查,研究,不需要会计从旁协助,企业也不必担心凭证丢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查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轻了企业对于税务稽查的抵触情绪,同时也为我们稽查队伍塑造了文明,亲和,高素质,高科技的形象。
据一线检查人员反映,查账软件对企业的会计分录进行全面检测往往只要用几分钟时间,而人工检查起码要两天,效率是后者的十倍以上。税务部门能快速、高效、准确地摸清对方的底牌,极大的震慑了那些企图以高科技手段蒙混过关的不法分子。
(三)规范稽查业务流程,加强队伍监控。
查帐软件的使用过程体现了实施检查的业务流程,加上对各税种、各项目计税依据的归集和对查帐过程的记录与控制,使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对检查人员而言,规范了各类工作底稿,检查内容和范围,统一了各类计算标准,实现定式检查。一些扣除比例、扣除限额预先设置好参数(如业务招待费、计税工资限额、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等),一旦归集好计算依据就可自动计算出结果,可以避免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的误差,在规范检查内容的同时,对稽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大有帮助。特别是所得税的归集设置的项目,从内容到口径全部与省局的所得税申报表基本一致。这样,对所得税申报缴纳不足的情况,可以直接找出税款差异的原因。
对审理人员而言,能够以查阅人员的身份查阅最原始的帐册数据,从软件应用各模块的记录中可以看出整个查帐过程。审理时就弥补了传统的审理仅审查纸质案卷的缺陷。审理人员可以看出取证是否完整,对“事实清楚“的把握更到位更准确,有效地排除差错。
对领导层而言,事中、事后的工作过程都会在检查帐套内留下记录,可以方便局领导监督、检查稽查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也提醒和督促检查人员须敬业爱岗,工作精益求精。
(四)提高稽查业务水平。
稽查人员要想成功地运用查帐软件开展稽查工作,必须具备基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基本的会计电算化知识。检查干部在使用查帐软件的过程中积累和共享查帐经验,不断接触和加深这些知识的研究和学习,尤其是计算机应用能力,工作即学习,学习即工作,潜移默化地提高了稽查业务水平。
(五)降低稽查成本。
电子数据比较容易复制、转储,可减少调帐检查的次数与成本,软件查帐减少了单个企业查帐时间,大大降低了税务稽查成本。
(六)实现数据增值应用。
随着查帐软件的不断应用,积累的案件数据会越来越多,查帐软件应提供数据增值利用工具,可以利用这些工具进行各种统计分析,以自动生成相关行业数据,自动修正查帐软件中的相关参数。同时可以将已查案件自动或半自动生成案例库,用以指导类似企业检查或案例学习。
四、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我们感到上马查帐软件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人、物、财、目标、机器设备、信息等六大因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要达到最优设计、最优控制和最优管理的目标,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环节必须全程伴随开发过程。这里谈一谈开发应用中的几点体会:
(一)成立强力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开发工作。
领导重视,带头参与,上下一心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障。我们的做法是:成立了以稽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和市局信息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小组,由查帐能手和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测试、应用、二次开发的业务和技术工作。班子成员结构合理,既有综合管理人员,也有专业技术人员,既保证了团队的有效沟通交流,又便于在开发过程中高效灵活地配置人、物、财、机器等各类资源。
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尊重软件开发客观规律,科学统筹,将开发应用工作细化成实施准备、实地采集数据、测试应用、测试应用评估、项目实施等五阶段,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有条不紊地予以实施。
一年多来,我们边开发、边测试、边修改、边完善,分行业、有重点、有针对地对查账软件进行实地测试、应用、比对,充分将稽查经验、方法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攻克了财务软件版本繁多、数据接口不统一等难关,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二)重视配套队伍建设,人员培训贯穿始终。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v^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v^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v^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七)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稽查局应当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前款规定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发现地的稽查局查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v^对税务稽查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税务稽查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本着有利于案件查处的原则逐级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协调或者决定。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在管辖区域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规模;
(二)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税负水平;
(三)税收违法行为发生频度及轻重程度;
(四)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
(五)纳税人产权状况、组织体系构成;
(六)其他合理的分类标准。
分级分类稽查应当结合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统筹确定。
第十三条上级稽查局可以根据税收违法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查处难度以及社会影响等情况,组织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税收违法案件。
第十四条稽查局应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集体研究,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稽查对象。
选案部门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并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第十五条稽查局必须有计划地实施稽查,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检查次数。
稽查局应当在年度终了前制订下一年度的稽查工作计划,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稽查局备案。年度稽查工作计划中的税收专项检查内容,应当根据上级税务机关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
(一)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
(二)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
(三)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
(四)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
(五)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
(六)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
(七)社会公共信息;
(八)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国家^v^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
对单位和个人实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的,根据其贡献大小,依照国家^v^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八条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二)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三)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第十九条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应当确定为待查对象。
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门;移交信息的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对上级税务机关指定和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的检查对象,应当立案检查。
第二十条经批准立案检查的,由选案部门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
第二十一条检查部门接到《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实施检查。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前,应当查阅被查对象纳税档案,了解被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特点、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确定相应的检查方法。
第二十二条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第二十三条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
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或者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但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得破坏该电子信息系统原始电子数据,或者影响该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实施检查时,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并与所证明的事项相关联。
调查取证时,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材料;不得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材料。
第二十五条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第二十六条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由当事人核对后签章确认。对需要归还的证据材料原件,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并履行相关签收手续。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调验空白发票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退还。
提取证据材料复制件的,应当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第二十七条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应当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如实回答问题。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询问笔录有修改的,应当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处捺指印;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尾页结束处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相符”,并逐页签章、捺指印。被询问人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章、捺指印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证人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陈述或者提供证言。当事人、证人口头陈述或者提供证言的,检查人员可以笔录、录音、录像。笔录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书写,也可使用计算机记录并打印,陈述或者证言应当由陈述人或者证人逐页签章、捺指印。
当事人、证人口头提出变更陈述或者证言的,检查人员应当就变更部分重新制作笔录,注明原因,由当事人、证人逐页签章、捺指印。当事人、证人变更书面陈述或者证言的,不退回原件。
第二十九条制作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内容。
调取视听资料时,应当调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难以调取原始载体的,可以调取复制件,但应当说明复制方法、人员、时间和原件存放处等事项。
对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对图像资料,应当附有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三十条以电子数据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应当要求当事人将电子数据打印成纸质资料,在纸质资料上注明数据出处、打印场所,注明“与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当事人签章。
需要以有形载体形式固定电子数据的,应当与提供电子数据的个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一起将电子数据复制到存储介质上并封存,同时在封存包装物上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文件格式及长度等,注明“与原始载体记载的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电子数据提供人签章。
第三十一条检查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时,可以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对实地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或者说明。
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检查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章。
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上签章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如有其他人员在场,可以由其签章证明。
第三十二条需要异地调查取证的,可以发函委托相关稽查局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派人参与受托地稽查局的调查取证。
受托地稽查局应当根据协查请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查;对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连同相关文书一并作为协查案卷立卷存档;同时根据委托地稽查局协查函委托的事项,将相关证据材料及文书复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一并移交委托地稽查局。
需要取得境外资料的,稽查局可以提请国际税收管理部门依照税收协定情报交换程序获取,或者通过我国驻外机构收集有关信息。第三十三条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第三十四条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第三十五条稽查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告知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内容、理由及依据,并依法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采取冻结纳税人在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采取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措施时,应当填写《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由纳税人核对后签章;采取扣押纳税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措施时,应当出具《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由纳税人核对后签章。
采取查封、扣押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措施时,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送达《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一)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的;
(二)税收保全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
(三)税收保全措施被人民法院裁决撤销的;
(四)其他法定应当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
第三十七条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送达《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通知书》,告知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时间、内容和依据,并通知其在限定时间内办理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有关事宜:
(一)采取冻结存款措施的,应当向冻结存款的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
(二)采取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措施的,应当解除查封并收回《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
(三)采取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并收回《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
税收保全措施涉及协助执行单位的,应当向协助执行单位送达《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相关事项。
第三十八条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国家^v^批准:
(一)案情复杂,在税收保全期限内确实难以查明案件事实的;
(二)被查对象转移、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的;
(三)被查对象拒不提供相关情况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阻挠检查的;
(四)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可能使纳税人转移、隐匿、损毁或者违法处置财产,从而导致税款无法追缴的。
第三十九条被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的规定处理: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检查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与税收违法案件有关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损毁、丢弃有关资料的;
(四)其他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行为的。
第四十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税务稽查工作底稿》,记录案件事实,归集相关证据材料,并签字、注明日期。
第四十一条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必要时,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
第四十二条检查结束时,应当根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有关资料,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由检查部门负责人审核。
经检查发现有税收违法事实的,《税务稽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案件来源;
(二)被查对象基本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属期间;
(四)检查方式、方法以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
(五)查明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
(六)被查对象是否有拒绝、阻挠检查的情形;
(七)被查对象对调查事实的意见;
(八)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
(九)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检查人员签名和报告时间。
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检查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第四十三条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一)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二)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v^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检查的。
中止检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填制《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检查审批表》,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恢复检查。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审理部门审核,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二)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第四十六条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审理。
审理人员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由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案情复杂的,稽查局应当集体审理;案情重大的,稽查局应当依照国家^v^有关规定报请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
第四十七条对《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审理人员应当着重审核以下内容:
(一)被查对象是否准确;
(二)税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
(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六)税务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
(七)其他应当审核确认的事项或者问题。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理部门可以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一)被查对象认定错误的;
(二)税收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三)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四)税务文书不规范、不完整的;
(五)其他需要退回补正或者补充调查的。
第四十九条《税务稽查报告》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或者提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建议错误或者不当的,审理部门应当另行提出税务处理、处罚意见。
第五十条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
(一)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二)向上级机关请示或者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案情复杂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第五十一条拟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向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二)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五)告知书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十二条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认真对待,提出判断意见。
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陈述人、申辩人签章。
第五十三条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由审理人员担任。
听证依照国家^v^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审理完毕,审理人员应当制作《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由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税务稽查审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理基本情况;
(二)检查人员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三)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况;
(四)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五)税务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
(六)审理人员、审理日期。
第五十五条审理部门区分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处理的,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
(二)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认为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税务稽查结论》。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引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注明文件全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经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由执行部门送达执行。
第五十六条《税务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查对象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三)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四)处理决定及依据;
(五)税款金额、缴纳期限及地点;
(六)税款滞纳时间、滞纳金计算方法、缴纳期限及地点;
(七)告知被查对象不按期履行处理决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九)处理决定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第五十七条《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三)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四)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五)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六)告知当事人不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八)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第五十八条《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三)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四)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依据;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第五十九条《税务稽查结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查对象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属期间;
(四)检查结论;
(五)结论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
第六十条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二)《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三)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四)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制件。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章执行第六十一条执行部门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税务文书后,应当依法及时将税务文书送达被执行人。
执行部门在送达相关税务文书时,应当及时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税源管理部门。
第六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三条经稽查局确认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确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六十四条被执行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行政处罚事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五条稽查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六十六条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依法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并及时将有关完税凭证送交被执行人。
第六十七条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在拍卖、变卖前应当依法进行查封、扣押。
稽查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应当拟制《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送达被执行人,予以拍卖或者变卖。
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并拟制《拍卖/变卖结果通知书》,附《拍卖/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经稽查局局长审核后,送达被执行人。
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应当拟制《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通知书》,附《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送达被执行人,并自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第六十八条被执行人在限期内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或者稽查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执行部门应当制作《税务稽查执行报告》,记明执行过程、结果、采取的执行措施以及使用的税务文书等内容,由执行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连同执行环节的其他税务文书、资料一并移交审理部门整理归档。
第六十九条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审理部门,并提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建议。
对执行部门的移送建议,审理部门依照本规程第六十条处理。第七十条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部门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执行审批表》,附有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执行:
(一)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尚未确定可执行财产的;
(二)被执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可执行财产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致使执行暂时无法进行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v^规定其他可以中止执行的。
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填制《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执行审批表》,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恢复执行。
第七十一条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抵缴税款或者依照破产清算程序确实无法清缴税款,或者有其他法定终结执行情形的,稽查局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照国家^v^规定权限和程序,经税务局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七章案卷管理。
第七十二条《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本规程第四十五条进行终结检查或者依照第七十一条终结执行的,审理部门应当在60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第七十三条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被查对象分别立卷,统一编号,做到一案一卷、目录清晰、资料齐全、分类规范、装订整齐。
税务稽查案卷分别立为正卷和副卷。正卷主要列入各类证据材料、税务文书等可以对外公开的稽查材料;副卷主要列入检举及奖励材料、案件讨论记录、法定秘密材料等不宜对外公开的稽查材料。如无不宜公开的内容,可以不立副卷。副卷作为密卷管理。
第七十四条税务稽查案卷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则组合排列:
(一)案卷内材料原则上按照实际稽查程序依次排列;
(三)其他材料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税务稽查案卷内每份或者每组材料的排列规则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重要材料在前,其他材料在后;汇总性材料在前,基础性材料在后。
第七十五条税务稽查案卷按照以下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一)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二)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
(三)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第七十六条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手续。税务机关人员需要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以外人员需要查阅的,应当经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
查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在档案室进行。借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整归还。
未经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摘抄、复制案卷内容和材料。
第七十八条本规程相关税务文书的式样,由国家^v^规定。第七十九条本规程所称签章,区分以下情况确定:
(一)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相关人员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
(二)属于个人的,由个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本规程所称以上、日内,包括本数。
第八十条本规程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v^1995年12月1日印发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八
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下达我市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为10户企业。对此我局集中精力,认真协调并组织实施,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及时下发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通知。经过企业自查,我局评估,针对省局提供的分户疑点指标,制作检查预案,有的放矢,运用稽查查账软件采集、分析企业财务数据,重点组织实施,保证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其中我局市区辅导4户企业自查入库344万元。
(五)积极应对3+x规模企业风险。
根据市局年中工作会议要求对2015年全市所得税汇缴清缴3+x模式的风险应对工作安排,我局作为其中一支重要力量,负责对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下降异常的规模企业进行检查。从9月初开始,抽调全市国税稽查系统的业务骨干,组成风险应对团队,对部分规模超大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交叉式检查。在本次规模企业中有5户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为了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专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对有关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并专门设制了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模版供检查人员统一使用。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听取检查汇报,提出应对举措,要求检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目前已完成9户规模企业的风险应对,共查补增值税38万元,查补所得税1654万元,组织入库税款845万元,出具5户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
(六)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工作。
(七)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我局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根据省局《转发的通知》,成立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以省局布置的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等六个行业为重点,认真查处虚开发票和利用虚假发票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并结合交通运输业政策变化敏感期,把营改增虚开发票作为我市今年区域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力量打击虚^v^、非法^v^、接受虚^v^等违法行为,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期间根据检查需要会同公安、地税等部门加大对发票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积极建立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全市1~10月共查处违法涉票企业124户,查处非法发票1926份,涉及金额14561万元,查补税款1102万元,加收滞纳金66万元,罚款279万元。(其中:市区违法涉票企业22户,查处非法发票1620份,涉及金额13544万元,查补税款762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61万元)。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九
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20xx年稽查局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任务,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维护税收公平正义。
一、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扎实推进稽查现代化工作。
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打骗打虚工作,发挥税收征管大数据优势,健全与公安、海关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同时选派优秀稽查骨干参与总局打骗打虚工作组,严厉查处了多个系列重大涉嫌骗税案件,有力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打骗打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开拓工作思路,联合地税稽查部门建立风险导向的随机抽查机制,共同开展联合进户执法,依法实施重点检查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双随机”工作,联合地税部门共同研讨,通过多次稽查联席会议,确定随机抽查联合进户执法、信息共享等事项的`具体工作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推动发票违法犯罪标本兼治,继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强化发票使用监控管理,分级分类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与纳税评估、日常征管等工作形成联动。
二、执法与服务并重,着力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
为提升稽查工作质效,稽查局着力从职责、权限、程序等各方面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强化依法治税、丰富服务措施、加强纳税宣传等手段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致力于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大力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我局结合“两学一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建责任,增强党纪意识,坚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对各方面工作的严格管理监督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
今年上半年,某地税稽查局在地区局党组及自治区地税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某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及自治区稽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深入做好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落实 “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升某地税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奠定了基础。先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中心工作,狠抓工作落实
今年上半年,某地税稽查局共对***户纳税人实施了税务专项稽查,现已结案***户,统一组织对***户企业进行查前纳税辅导和开展税收自查。截止***月***日,通过稽查组织入库地方各税***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补缴入库地方各税***万元、稽查检查入库税款***万元。在某日报对***起税务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力,效果明显。
——严格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自查。按照区地税稽查局要求,我局已对某地区排名前10名的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以税收自查为先导的具体工作部署,针对组织企业纳税自查和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特点,我们精心准备,统一规定并制作了组织企业自查工作所使用的税务文书和自查内容提纲,对自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和要求,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企业自查工作的开展和政策宣传与问题解答,保证了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上半年,共组织自查收入达***万元,成果显著。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按照自治区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检查,我局认真开展了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工作,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经过认真比对对***户个体发票违规使用户进行了处罚,共查补税款***元,罚款***元,滞纳金***万元,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同时还有两户在取证过程中。
——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完善和落实稽查四环节内部监督机制。主要包括:
《稽查选案通知书》,告知检查的时间、税种和范围,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被查单位检查期限内的税收征管情况,并认真听取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对没有异议的稽查对象,按规定下达计划正式实施检查。
“一案一建议”:(即:每查一个案件,要提交一个单位的税收征管建议书);根据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客观、公正地制作《税务稽查征管建议书》向被查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及地区局相关部门进行一案一建议,及时就案件查处情况的违法动向、手段和方法进行通报,加强与征管、法规、计财等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以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
查征管建议,及时就涉税检查工作环节暴露出的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和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落实结果及时反馈稽查部门,从而增强了稽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稽查和征管之间的良性工作互动逐渐形成,管查工作合力逐渐显现。 ——以制度促进稽查内控机制的贯彻落实。我局根据稽查工作规程设定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岗位工作职责,制定并出台了《某地税稽查四环节运行管理制度》,从检查任务的下达、案件资料移交、审理和执行等五个方面***个工作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将稽查应当做到的“四位一体”互动工作和优化稽查服务的内容融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明确各环节应做什么、怎么去做、如何衔接,用制度制约和促进稽查互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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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一
**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县地方税务局*地税监字[]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地税系统政风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现将我局政风建设月活动的情况总结汇报告如下:
我局在政风建设月活动期间,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针,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政风建设活动,将政风建设月活动落到实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政风建设月活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局颁发的《**县地税系统政风建设百日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开展以“机关为基层,基层为纳税人”为主题的政风建设活动。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进行了深入宣传和动员,提请县局有关领导介入,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成立了以局长吴**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李**、**等同志为副组长的政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风建设活动工作计划。将这项工作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和检查评比三个阶段。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市局编印的《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政风建设月”学习材料汇编》,吃透精神,发动干部职工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如何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结合效能建设,开展“机关为基层、基层为纳税人服务”的大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查找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体职工都写了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同时积极参与市县局组织开展的“大讨论”有奖征文活动,吴**同志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撰写的调研文章,在安庆日报刊登后,又被人民日报新闻中心在网上转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提升地税形象,扩大地税影响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今年,我们在传统的在岗学习基础上,又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鼓励职工积极参加社会自学、网上自学等学习活动。鼓励职工参加各类职称和技能等级考试,初步确立了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伴我一生”的理念。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在学习中既抓政治学习,又抓业务学习,真正做到了有计划、有记录、有内容、有考核、有效果,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先后学习了《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税收业务知识。一月一考,先后进行了7次政治与业务测试。全体职工认真对待,一丝不苟,每次考试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三、强化监督,开门纳谏,
在查摆问题,接受监督上我们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广泛接受监督;走出去、请进来,虚心征求意见”的工作模式。严于剖析,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先后发送《稽查行为评议、监督意见反馈表》50份,广泛听取纳税人对税务稽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廉政勤政、执法程序、政策宣传、监督机制、公正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接受监督,广泛纳谏,着力整改。同时开展“阳光稽查”、“约谈稽查”,把税法宣传、纳税辅导贯穿于稽查全过程,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突出优质服务,减少纳税人的成本支出。
我们还对*户被查单位进行了深入回访工作,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了解被查户稽查后的反响,看账务调整怎样,有什么要求,是否有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了解稽查人员是否有违纪违规、不文明稽查行为,等等。在回访中,我们请县局领导共同介入,不怕揭短,敢于曝光。通过同纳税人面对面接触、交流和沟通,消除了误会,增进了理解,加强共识。通过回访,也充分证实了我们稽查人员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能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真正做到了文明稽查,礼貌待人,同时也发现问题,一是对如何处理严格执法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二是还存在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搞好服务,整体推进。
为了突出“机关为基层,基层为纳税人”这一政风建设的主题,我们及时调整思路,将过去的“四铁精神”升华为“人文精神”,第一,溶税收稽查于税收服务之中,将稽查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行查前告知制度,积极探索约谈稽查的路子,主动为纳税人安装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为被查单位和个人送法上门。协助企业财务人员调整账务,为纳税人排忧解难。第二,搞好服务,并不意味着违反原则。我们的职责是,打击税收违法乱纪行为,治理税收环境,维护税收秩序。在稽查中,对于税收违法行为,我们决不姑息与迁就,本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原则,正确处好人情与法理的关系,使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心服口服。我们一共对31户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共罚款21.9万元,元一户进行复议和提取诉讼。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二
几年来,我们在抓的同时,抓好建设,通过抓干部队伍,建规章制度,凝聚力工程建设等,树立了地税稽查部门良好的形象,充分体现了依法治税,。以德治队、科学、优质服务的,受到了各级和群众的好评,现将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周密
为使创建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局长室把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层层落实:一抓组织,定。制定创建文明规划是创建工作的基础,我局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细细抓,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抓合力,争支持。
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是工作的关键,我们取得创建成绩与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密不可分。文明办和市局多次到我局指导工作,我们完善提高,从而形成合力,提高了创建平。三抓重点,分步走。分步实施是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我们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把创建活动分为、夯实基础,提高等阶段,形成重点突破,渐序推进,全面提高,力求实施,使创建工作顺利持续进行。
二、以人为本,提高
明确“什么是现代化财税人”,如何塑造现代化财税人的形象,是全局干部必须思考的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和支持文凭教育,逐步提高-干部文化层次,为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的地税稽查队伍,我局着眼于长远发展,本着普及大专,发展本科, 重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方针,鼓励各位同志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平时,不时请市局的业务骨干和莆田税校教授上课,及时增长和更新知识。
三、认真抓好大要案稽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新税制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各种税务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偷税现象还十分普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只有强化税务稽查,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保证新税制贯彻实施,狠抓大要案始终是稽查工作的“重头戏”,因此,我们结合我市地税稽查工作的实际,不断地摸索和完善“准、快、深、狠”大要案的办案思想和,切实履行税务稽查职责,加大稽查力度,重点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xx年共查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201件,补税罚款合计1925万元,处罚率88.07%,公告率100%,增强了地税稽查的威慑力,维护了税法,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规范执法,注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工作制度化。依法查处是我们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在做好稽查的同时,我局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税务综合选案作业指导书》、《涉税举报案件管理作业指导书》、《税务稽查作业指导书》、《税务 稽查审理作业指导书》、《税务稽查作业指导书》、《税务稽查审理复查作业指导书》、《税务稽查案卷管理作业指导书》等,使各项工作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提高。
二是实行电脑现代化管理。全局已每人一台电脑,所有办案的记录,办案任务的下达,办案分工,办案的进度,都可在电脑上一目了然,使工作处于之下,减少了暗箱操作的可能。
三是美化。基本上做到“三化”。一是净化,首先环境干净,地面、桌面卫生整洁;二是绿化,办公场所、周边环境绿化,让绿意充满空间,将环境融入到日常办公活动中;三是美化,总体布置和谐优雅,带给人一种整体上的美感。
五、目标明确,全面创建
1、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我局抓稽查工作的同时,重视综合治理工作,今年同各股室签订了有关黄、赌、毒,廉政书,平时抓紧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宣传和教育。近几年我局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同时重视计划,全面落实计生各项指标。
2、创建活动中,我局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参加市局组织的乒乓、,我局组织的登山和打太极拳的健身活动。为进一步丰富业余,我局投资建立了公共网吧,在八小时外的休闲,让同志们上网学习、娱乐,既增长了知识,又陶冶了情趣。同时主动回应和积极参加与市局组织及倡议的清源山采风活动,让年青人接触大,亲近大自然,放飞心情,取得良好的反响。
3、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与永湖镇英墩村结成扶贫结对单位,不仅给村里送去了扶贫资金,而且们自发捐资对英墩的十位学生,“有心上学,无钱”献上一份心,使他们能够继续上学读书,受到当地村民和的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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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三
2017年,稽查局在县局和市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国税稽查工作部署以及县局的工作重心,以抓管理创新为工作推动力,加强稽查质量和效率,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活动,为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年,累计稽查查补入库总额1058.32万元,其中税款853.61万元,滞纳金43.58万元,罚款161.13万元,入库率100%,实现了稽查工作的新突破,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税收秩序的健康发展。
一、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稽查管理
2017年,我局本着抓住重点,促进工作整体提高,从巩固基础入手,抓点带面,推动了全县国税稽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充足的证据。
(二)加强案源管理,密切科室部门配合。
第三是结合专项检查,有重点的对相关行业开展涉票检查,深挖“买方市场”的案源线索。
(三)拓宽稽查思路,提高稽查质量
一是对重点企业开展审计式稽查。采取帐务检查与对比分析相结合、帐内检查与帐外调查相结合、询问与实地察看相结合、实物与帐面记载相结合,不但把稽查覆盖到被查企业的产、供、销各环节,还把稽查延伸到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过不断开拓创新,逐步探索总结出“一听、二看、三查、四问、五盘存、六核实”的稽查工作法,并针对各被查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工作各种方法灵活运用,有效结合,力争每起案件做到查全、查深、查细、查透。二是加强税收分析,注重查前准备。在检查前,检查人员认真调阅检查对象的纳税资料,对比分析企业近几年相关经济指标,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财务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办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切实可行的查前实施方案,确定相应的检查方法和检查重点,提高稽查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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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四
2017年是我参加工作第一个完整的年度,也是我在稽查局工作的第一个完整的年度,在这难忘的一年里,在县局领导和稽查局领导及各股室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思想、工作和学习有了新的进步,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为一名党员和税务稽查新人,学习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纳税人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纳税户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能力,保持国税同纳税人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二、加强稽查业务学习,切实提高稽查理论水平。
来稽查局的一年里,我学习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税法二》等税收理论知识,学习《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等稽查、税收类文件,积极参加区局稽查局组织的税务稽查检查、审理类培训,通过学习,让我基本具备了一个稽查人员应有的了财会、税收、法律专业理论水平,也初步培养了在稽查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试中成绩的不理想和在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金融行业专案检查中让我认识到自身税收知识和稽查业务存在很多不足,让我树立了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我只有不满足现状,既要学习税收知识,也要学习稽查知识,才能适应税收事业快速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才能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否则跟不上税收稽查的发展而被淘汰。
三、主动参与稽查工作,逐步提高工作能力。
作为一名税收新人,能到稽查局工作是局领导对我的信任和鼓励,因为在大学税收专业课程中我就已经了解: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当中的最后一道防线,稽查局的税务人员一般都是具有多年税收工作经验的征管能手、业务骨干,可以说是税务局的精英。所以,初到稽查局,没有大厅、税源、法规、征管的工作经验,我感到压力非常大,在这里,不仅要求精通财务会计、税收理论,还要求熟悉稽查中运用到的法律条文、法律规程,除了要求会操作ctais软件,还要求熟悉数据采集软件、查账软件、协查系统的操作„„但压力就是动力,我开始有计划地学习会计、法律、计算机方面的课程,也经常和领导、同事下企业了解生产、纳税情况,逐渐对稽查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在稽查局领导的带领下,检查了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进出口企业,用实践弥补工作经验的不足,在实践中加深了对税收理论知识的.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同时也能学到了在课本学不到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在工作中主动参与,逐步学习和领会,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通过一年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人员的努力下,今年稽查局超额提前完成了税款的查补任务,自己也开始了稽查入门,我深知现阶段我还不能胜任当前的稽查工作,从现在到一个合格的稽查人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坚信学习是核心竞争力,我还要虚心学习,向税收书本学习、向稽查实践学习、向领导同事学习,向纳税人学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尽快适应并能胜任稽查岗位职责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税务稽查人员!
干稽查工作不仅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作保障,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税务稽查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第一,端正思想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x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月份,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讲话,我们根据各自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揭摆问题,强化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第二,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廉政教育。
3月份,通过分局组织的参观“六新生”监狱和任绍斌贪污税款一案的警示教育。各色各样的贪官和腐败,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和失落,以至于背离和背叛,他们理论上不学,党性上不修,政治上不坚,经不起权力和利益的诱惑,接受了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突出了"私"字,放大了"权"字,纵容了"贪"字。记得经济犯朱建林含着悔恨的眼泪,喊着:“妈妈,能不能等等我”。试想他今年已经50岁了,还有16年才能出来,到那时,他的双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丢掉了现在也就丢掉了将来。
回来后,我们全组人员开展了深刻的自查自纠自改,每人写下了近万字的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做一个岗位上离不开的人、一个纳税人信得过的人、一个领导放心的人。
第三,提高业务技能,参加各种形式学习。
质、比能力。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分局组织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王春怡同志与其他组同志为科室取得了第二名好成绩。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五
在这一年里,我们**县地税稽查局在县地税局和市地税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着稽查局年初提出的一个巩固、二个提高、三个落实、四个创新、五个突破,六个目标的整体工作计划,政治与业务并重,坚持监督与管理并重,工作与学习并重,执法与服务并重,四个并重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地税稽查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主要成绩。
xx年,稽查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度稽查任务超额完成。年初县局下达我局全年的稽查户数是120户,其中,行政企事业单位70户,个体工商业户50户。我局xx年共稽查134户,其中行政企事业单位74户,个体工商业户60户,占总户数的%。其中企事业户完成%,个体户完成%。全年共查补入库税款和罚款577351元,其中罚款为279921元。
(二)各项稽查指标全部达标合格。稽查四率指标:立案率100%,全年应立案户为户,已立案户为户,全部立案;结案率100%,全年查处的134户,全部结案。处罚率%,全年共罚款万元,占查顾翱?nbsp;元的%,上级要求的处罚率是10%,xx年的处罚率是稽查局历史上最高的一年,比上年同期高出个百分点。查补税款入库率为%,县局指标是90%。
(三)创建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xx年我局先后通过了省地税局标准化分局一级单位验收,省档案管理二级单位验收,并被县文指委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的称号。在xx年各项创建工作取得辉煌成绩的基础上,我局全体职工荣誉面前不自满,成绩面前不停步,团结拼搏,不辱使命,将各项创建工作不断加以健全与完善。在xx年市、县局组织的复查和征管质量检查中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和充分肯定。县文指委通过考察,将我局评为“文明单位标兵”,为我局走向市级文明单位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县工会也授予我局“优秀职工之家”的光荣称号。
(四)政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成效显著。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机关为基层,基层为纳税人”为主题的政风建设活动中。我们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开展了政风建设活动,通过整顿纪律、查摆问题,自查自纠等活动,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了态度,转变了作风,提高了素质,将政风建设活动落到实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体职工都写了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并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张贴上墙,受到市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中做到“三个结合”、突出“三个重点”。坚持抓点带面、连点成线、连线成面,不断通过重点问题的解决和难点问题的突破,来整体推进效能建设,使稽查工作效能有明显的提高。同时将政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溶于为纳税人服务之中,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将我们的工作职责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转换。
(五)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得到明显的改善。单位的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能反映了一个单位环境面貌。为了给职工一个宽松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效能,我们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用有限的资金,先后购置微机2台,冷暖空调4部,乒乓球桌1张,这些基础设施的购置,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娱乐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六)“阳光稽查”成绩突出。开展“阳光稽查”、“约谈稽查”,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稽查全过程,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突出优质服务,减少纳税人的'成本支出。通过“约谈稽查”,给被查单位一个陈述申辩、自查自纠的机会。我们先后对5户纳税单位进行约谈稽查,对自查披露的问题,尽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使被查单位心悦诚服。
我们还对6户被查单位进行了深入回访工作,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了解被查户稽查后的反响,看账务调整怎样,有什么要求,是否有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了解稽查人员是否有违纪违规、不文明稽查行为,等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七)税法宣传纷呈异彩。在对税法宣传上我们不拘泥于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失时机,见缝插针,通过“约谈稽查”向被查单位宣讲税法,通过“查前告知”向被查单位传递税法。通过上门稽查,向被查单位解释税法。我们不仅利用《太湖地税简报》、《安庆稽查信息》等宣传阵地进行税收宣传,还在《安徽经济报》、《安庆日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刊载了多篇宣传税收的文章。
(八)我局职工分别从不同的侧面,做出了可喜的成绩。吴书亮同志在今年春训计算机技能比赛中夺得个人第三名的好成绩。路欣林同志举办的“风光、术摄影”展受到了省市专家的高度评价,路欣林同志在“地税十周年书画、摄影”比赛中,他的摄影作品先后荣获市地税局三等奖,省地税局二等奖。石春生、吴书亮二同志在县局组织的全员考试中分别取得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好成绩。吴晓钟、吴书亮二同志撰写的“三个代表”学习心得体会,在《安庆日报》刊登后,又被人民日报新闻中心在网上全文。李超才同志扶贫结对,救助失学儿童的事迹在当地广为传颂。我们稽查局每一个职工在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闪光点和动人的事迹,不胜枚举。
二、基本做法。
(一)政治与业务并重。
我们通过组织职工学习任长霞、牛玉儒等先进人物的事迹。用先进的事迹鼓舞人,用反面的事例警示人,通过廉政教育的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教育了干部切实解决好“人要怎么做,法要怎么执,权要怎么用”的问题,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在县局统一组织下,我们分期分批参观考察了北京、西安等名胜古迹,通过谈体会、谈感受,抒发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加强了职工爱岗敬业的思想,激励职工奋发向上。
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社会、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使大家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先后学习了《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预防职务犯罪》等法律、法规和税收业务知识。
我们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将政治学习溶于业务学习之中。在每月举行业务考试中,同时进行时事政治测试和政治理论测试,引导职工关心国家大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监督与管理并重。
我们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工作情况纳入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在接受监督上我们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广泛接受监督;走出去、请进来,虚心征求意见”的工作模式。同时推行“开门纳谏”、“开门监督”,先后发送《稽查行为评议、监督意见反馈表》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50份,广泛听取纳税人对税务稽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廉政勤政、执法程序、政策宣传、监督机制、公正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接受监督,广泛纳谏,着力整改。在接受监督上,我们敢于曝光,不怕揭短,主动邀请县局纪检组长孟小康同志到被查单位监督了解稽查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在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中,一切按规章办事,以制度管人。严格考勤管理,坚持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三个正副局长每星期轮流进行考勤值班,对迟到、早退、病事假情况进行考核记录,按月扣酬。全年共因病事假和迟到等事项扣款元,使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细化岗责管理,由稽查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股室、个人的工作进行量化打分,按月考核,按季兑现,年终总评。
(三)工作与学习并重。
在工作中,我们除了按月完成县局安排的稽查计划之外,还积极主动完成市、县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按照市稽查局领导的要求,我们积参与了省局征管规程(稽查部分)的修订工作和案例分析上报材料。对市、县局因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的,我们给予大力的支持与配合。先后抽调人员到市稽查局协助稽查,到市局进行征管质量检查,到县局协助人事工资录入和征管资料采集录入工作。这些被抽调的人员工作认真,积极肯干,受到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我们还十分重视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年共查处举报案件6起,查补税款元。罚款元。
我们在传统的在岗学习基础上,又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鼓励职工积极参加社会自学、网上自学等学习活动。鼓励职工参加各类职称和技能等级考试,初步确立了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伴我一生”的理念。在去年有5人取得“全国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的基础上今年又有2人通过了一级等级证书。有3人参加了党校本科函授学习。有1人通过了经济师中级职称考试。我们继续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在学习中既抓政治学习,又抓业务学习,真正做到了有计划、有记录、有内容、有考核、有效果,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一月一考,先后进行了10次政治与业务测试。在学习中我们推行政治、业务百日百题活动,全体职工积极参与,认真答题,学习空气浓厚。
(四)执法与服务并重。
我们在稽查工作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把公正执法和优化服务作为贯穿日常工作的两条主线,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全面认真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不断创新和拓展服务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探索向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手段,努力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结合市地税局“五心五零”活动,全面开展“待人接物要热心,税法宣传要尽心,解答问题要耐心,处理工作要细心,提醒约谈要诚心”的五心活动和“征纳沟通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的五零活动。以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各种服务,在实施稽查前进行查前告知服务制度。在进行处罚前实施行政处罚告知服务制度,在实施稽查后,进行回访告知服务制度,在案件处理后,以税务公开栏等为依托,定期完整地公开税收处罚。此外,我们还积极为被稽查或处罚的纳税人,辅导财务政策,帮助依法经营。免费为个人所得税代扣单位安装代扣税软件。对纳税人询问和反映的涉税事宜及时给予答复、办理、指导,深受被查单位和广大纳税人的好评。
三、主要经验。
回顾xx年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条主要经验:
(一)以人为本,是我们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先导。一年来,不论何时何地,都把“人”作为工作的第一要素,狠抓干部职工的工作,调动了积极性,发挥了潜在的创造性。无论是抓思想作风整顿,还是抓业务素质的提高;无论是抓目标责任制的建立,还是抓各种激励机制,离开了“人”就不能作好文章。
(二)以创新为突破,是我们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关键。工作上如果搞老套套,就没有新进展。我们始终尊重干部职工的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首创精神,从局领导班子到各股室,鼓励创新,要求创新,带头创新,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突破点。如我们的稽查案件实行微机管理、网上办公等都出了实效,成为推动全局工作的突破点。
到考勤管理、干部管理、队伍管理、制度管理等各个方面,做到管理目标明,机制新,措施硬,督办实,从而保证了我们的工作能够出精品。由于管理的深化,管理的全面和细致,都取得了突破,出了经验。
(四)以落实为保证,是我们各项工作平衡发展的法宝。我们始终坚持年初有目标有计划,年中有安排有督办,年末有检查有兑现,层层抓落实,人人讲落实,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保证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工作制度需进一步落实,工作程序、职责分工、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应进一步规范协调。
(二)业务技能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计算机等级与省市县以及“一级标准化”分局还有一些着距。
(三)在贯彻民主与集中的制度上,存在过分依赖主要领导人员的作用,发挥整体合力不够的问题。
・“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举措,执法要有新措施,工作要有新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依然是高标准,严要求,各项工作都要与时俱进,抓队伍建设不放松,抓阳光稽查不放松。积极推动稽查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为太湖地税稽查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六
**年,我局在市局和省局稽查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系列讲话精神引领地税工作,全面落实“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带好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工作主线,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收”的职能,扎实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牢牢扣住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核心,不断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努力提高税务稽查质效,出色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地税事业的发展和全省稽查工作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沿着全省稽查工作思路,科学制定《全市地税稽查工作要点》,突出“依法稽查、促进遵从”工作主题,紧紧抓牢“铁军建设”这根主线,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成果丰硕。今年,全市各级地税稽查局开展各类税收检查和辅导企业自查入库**万元。其中,立案检查**户,查补入库**万元;企业自查入库**万元;全市查处**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查处**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查补税款罚款合计**万元,比上年增长**%。(市局稽查局共实施检查**户,入库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万元,比上年增长**%。查处**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查补总额**万元,比上年增长**%)同时,我们借助省、市级新闻媒体对**起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地税稽查的威慑力迅速提高。。全市今年共查处违法涉票企业**户,查处非法票**份,涉及金额**万元,查补税款**万元,罚款**万元。
5、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工作。
在省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协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深挖细查。一是提高协查岗人员工作责任心,要求协查岗人员每天必上协查系统;二是举办征管系统协查模块培训,对全市协查岗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进行取证,努力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受托检查和受托回函质量,确保案件分拣率、回复率均为**%。今年全市受托来函、网上协查**起**份发票,涉及金额 **万元。委托协查发票**份,有问题**份,准确率**%。
6、不断完善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参照省局做法,制定出台了《**市地税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工作制度》,设置了税务违法案件检举接待室,并要求县(市)局对照省局考核的要求,设置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配备专门人员和相关设施,设置检举案件台账,抓好涉税违法案件举报工作;二是坚持“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对举报信息认真分析,依据线索开展调查取证,落实督查督办机制,提高检举案件管理和查处质量;三是注重相关矛盾化解,对检举人适时进行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积极反馈工作进展,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今年以来,我们圆满查结了**公司长期缠访、***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传输有限公司等**起举报案件,并进行了回复,查补税款 **万元,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
7、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市政府开展的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税收专项清理。入库**万元,其中:市本级**万元、**区**万元、**区**万元。二是配合市纪委开展好“一大四小”工程税收清理工作。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段)绿化生态经济景观带工程、**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段)绿化生态经济景观带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段)绿化生态经济景观带工程、**绿化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景观带绿化工程**家公司税收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三是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布置的**年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自查。
8、深入开展主题活动,切实改进部门工作作风。
按照上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严格按照“三个环节”工作步骤,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和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换岗体验、下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在同志间坦诚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充分交流思想,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自上而下找问题,上下互动查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善做善成,致力解决实际问题,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注重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稽查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干部职工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群众期盼转化为完成地税工作任务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效积聚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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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七
我局在**市国税稽查局和我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工作也深入开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认真搞好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任务的落实,按照**市国税局的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布置我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制定了我局xx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xx年我市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确定为:房地产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企业、使用手工版运输发票抵扣税款企业;同时,将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月各个检查组中,检查工作力求做到抓早、抓细、抓紧、抓实。
二、深入开展纳税检查工作,发挥稽查局打击偷骗税的职能作用。
根据纳税检查计划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纳税检查工作,上半年共开展检查了20户企业,已查结16户,立案查处13户,完成对一般纳税人检查10户,共查补增值税382,801.55元、滞纳金97,244.94元、罚款188,474.58元,三项共计668,521.07元,并已在期限内清缴入库638,760.42元。综合处罚率达49%,查实率达81%。
(一)抓好日常纳税检查工作。对去年未查结的两户企业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一是对国电**发电厂进行查处,其主要违法行为是购进已达固定资产标准的货物其取得的进项税申报抵扣及制水供水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的部份没有视同销售货物申报纳税等,查补税款277024.20元,加收滞纳金71369.88元,罚款138512.10元。二是对**有限公司在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时,为达到抵扣目的而要求开票方变更品名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19644.43元,加收滞纳金5795.11元,并作出罚款一倍的处理。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上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布置,我局认真按照要求对相应行业的相关项目和具体内容进行进行检查核实,并按要求上报专项检查情况。
1、根据区局关于布置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由我稽查局牵头成立了6个检查组对我市经营移动电话6户个体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6户均有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10511.82元,加收滞纳金344.26元,罚款5255.98元。同时,检查完毕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以加强税收管理。
2、开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进行检查。对**矿务局机械厂、**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在购进废旧物资申报抵扣税款等方面进行检查,经对企业购进废旧物资的数量和产品的产、销、存数量进行比对,没有发现异常。
3、对经营煤炭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对税负偏低的行业抽调稽查人员开展交叉检查,我局积极配合上级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及时抽调三名稽查人员到无锡开展对蚕茧行业进行为其半个月的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局抽调来的4名稽查人员开展对经营煤炭的3户税负偏低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有两户存在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27534.36元,加收滞纳金3366.22元,罚款4694.87元。
4、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检查。对**矿务局及其下属23户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检查,由于检查量大,现检查工作还在继续。
5、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从5月份起对我市3户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现仍在查处中。
三、搞好协查工作,充分发挥金税协查系统的作用。上半年我局发出委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是征管部门转来的总局比对不符发票,回复结果无问题。收到受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经核查无问题,并已按其回复,按期回复率为100%。同时,按期上报协查分析和协查报表。另外,对贵州“9.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按上级协查的要求及时进行协查取证,并按要求将证据寄送对方;对**宏祥铁合金厂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31462.35元、加收滞纳金13506.28元、罚款15731.18元。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八
上半年,我们按照市稽查局、县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当前面临的收入任务形势,始终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实现了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查处收入成果明显,至6月底,我局安排下达稽查工作计划48户,其中专项检查5户,发票整治专案3户,日常选案稽查36户,举报案件2起,协查案件2起,已查结案件36起,在执行4户,在审理2户,在稽查6户,上线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261.59万元。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局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缴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三)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
总结。
户,罚款5760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四)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09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发票5份,涉案金额19.83万元,税额2.9万元。经查涉案发票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99700元,罚款40530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径。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
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09年稽查计划60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48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实行案件分类管理、三级督办。
按照案源性质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案件分为三类,实施案件三级督办制度。一类案件为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上级稽查局定期督办;二类案件为重大偷骗税案件,县局案审委常设机构法规股督办;三类案件为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由我们稽查局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人;对所有案件我们坚持定期列出《催办清单》,提醒检查人员落实进户检查时间,抓紧案件的查处,加强案件过程管理,有效减少了积案的产生。
稽查局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九
今年1至12月,我局在**市国税稽查局和我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工作也深入开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搞好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任务的落实。按照**市国税局的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布置我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制定了我局xx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xx年我市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确定为:房地产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企业、使用手工版运输发票抵扣税款企业;同时,将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月各个检查组中,检查工作力求做到抓早、抓细、抓紧、抓实。
二、深入开展纳税检查工作,发挥稽查局打击偷骗税的职能作用。
根据纳税检查计划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纳税检查工作,上半年共开展检查了20户企业,已查结16户,立案查处13户,完成对一般纳税人检查10户,共查补增值税382,801.55元、滞纳金97,244.94元、罚款188,474.58元,三项共计668,521.07元,并已在期限内清缴入库638,760.42元。综合处罚率达49%,查实率达81%。
(一)抓好日常纳税检查工作。对去年未查结的.两户企业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一是对国电**发电厂进行查处,其主要违法行为是购进已达固定资产标准的货物其取得的进项税申报抵扣及制水供水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的部份没有视同销售货物申报纳税等,查补税款277024.20元,加收滞纳金71369.88元,罚款138512.10元。二是对**有限公司在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时,为达到抵扣目的而要求开票方变更品名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19644.43元,加收滞纳金5795.11元,并作出罚款一倍的处理。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上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布置,我局认真按照要求对相应行业的相关项目和具体内容进行进行检查核实,并按要求上报专项检查情况。
1、根据区局关于布置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由我稽查局牵头成立了6个检查组对我市经营移动电话6户个体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6户均有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10511.82元,加收滞纳金344.26元,罚款5255.98元。同时,检查完毕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以加强税收管理。
2、开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进行检查。对**矿务局机械厂、**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在购进废旧物资申报抵扣税款等方面进行检查,经对企业购进废旧物资的数量和产品的产、销、存数量进行比对,没有发现异常。
3、对经营煤炭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对税负偏(本文由(
4、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检查。对**矿务局及其下属23户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检查,由于检查量大,现检查工作还在继续。
5、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从5月份起对我市3户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现仍在查处中。
三、搞好协查工作,充分发挥金税协查系统的作用。上半年我局发出委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是征管部门转来的总局比对不符发票,回复结果无问题。收到受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经核查无问题,并已按其回复,按期回复率为100%。同时,按期上报协查分析和协查报表。另外,对贵州“9.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按上级协查的要求及时进行协查取证,并按要求将证据寄送对方;对**宏祥铁合金厂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31462.35元、加收滞纳金13506.28元、罚款15731.18元。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征管软件v1.1稽查模块的运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实时录入 。二是按照区国税局和区公安厅关于加强对新办(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人员身份资料进行核实的通知要求,对我市xx年以来认定和变更的1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办税员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发证单位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于5月16日填报好相关人员情况表报**市局,并已按要求将材料移送**市公安局进行核实,经公安机关核实无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检查进度缓慢,时间过半检查进度没有过半;二是稽查业务学习和查帐技能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纳税检查工作的开展,加快检查进度,确保对一般纳税人的检查面达100%。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成效,力争在人均检查面和查补税款数额上有进一步提高。
(二)调整检查思路,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查办涉税案件的能力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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