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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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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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篇一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港城物业服务处

年月日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7时至次日零时(1月27日延时到次日零时30分),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年1月25日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金昌市城市建成区以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下称禁燃区)。

金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禁燃区范围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为禁燃期。

三、禁燃区以外的下列场所(以下称禁燃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宾馆、殡仪馆;

(六)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金川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四、在规定的禁燃期内,禁燃区或禁燃场所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七、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以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根据证件有效期限,逐步退出经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九、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金川公安分局

年10月19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篇二

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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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恢复烟花爆竹燃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篇三

__小区各位租户:

您好!

春节将至,丽江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祝您新春快乐!并祝您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再此物业公司提示您,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租户自觉遵守。

楼外、楼梯间、阳台及公共区域内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敬请各位租户及时清理。

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租户请到小区外安全地点进行燃放,并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

丽江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__

20__年__月__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篇四

尊敬的全市人民:

随着春节临近,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多发期,为了维护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市全域内继续实施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政策。望全市人民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全,祥和的春节气氛!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年任何时间段,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做到禁燃禁售烟花爆竹,不存储、不售卖、不购买、不燃放。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群聊、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益处,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从而凝聚起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凝聚力!

三、对于违法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举报电话:110。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篇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文明过节。

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

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5、畅通举报严格执法。

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山、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xxx派出所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篇六

当事人:威德家俱(深圳)有限公司

住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六联澳子头村

我大队因碧岭花木场内违法建筑一案,向当事人作出并送达了要求限期拆除碧岭花木场内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20xx]深坪规土行罚字第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xx年4月27日就限期拆除事宜进行了公告(编号:深坪规土行告字第[20xx]002号)。因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拆除的义务,20xx年5月13日我大队向当事人发出了[20xx]深龙坪规土监行强催字第002号《催告书》,但当事人迄今仍未履行,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大队决定于20xx年8月26日强制拆除位于坪山新区碧岭社区金碧路威德家俱(深圳)公司碧岭花木场内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20xx年8月1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篇七

告洪都、英雄大桥已建成通车,为充分利用我市路网资源,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扩大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全天候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象湖西路通行。

三、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洪都北大道、洪都中大道、解放西路的洪都中大道口至坛子口立交桥段、洪城路、南昌大桥、南斯友好路的南昌大桥西桥口至丰和立交段(不含)、丰和中大道(不含)、庐山南大道的丰和中大道口至八一大桥北桥口段、八一大桥、沿江北大道围合的区域。

四、全天候禁止货运机动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青山湖大道的燕鸣路口至南京东路口段(不含)、南京东路的青山湖大道口至湖滨东路口段(不含)、湖滨东路、燕鸣路围合的区域。

五、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全天候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本通告第一条所述区域和道路通行。

六、本通告实施前的有关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的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七、本通告自20xx年6月20日施行。八、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年月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篇八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边x0米范围内居民小区也为禁放区域,同时,本小区曾经发生过由于烟花爆竹引起业主家阳台着火、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

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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