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的一个人范文(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13 19:30:08
最的一个人范文(19篇)
时间:2023-12-13 19:30:08     小编:字海

客观评价在写总结时,可以参考相关资料和范文,借鉴别人的经验和方法。下面是一些优秀的作品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指导。

最的一个人篇一

那,令我难忘,不知今生能否再见一面。那一天,是一个风雨交加,阴云密布的早晨。

我正在去往上学的路上,一边努力地打着伞,一边奋力地向前走着,突然,一阵大风卷来,我手中的伞猛地倾向一边,撞到了我原本就很脆弱的鼻子,顿时我的鼻血像“瀑布”一样往下流,本来就下雨不好走,这下更是“血”上加霜,我赶紧掏出纸巾塞进冒血的鼻子。眼看就要7点半了,可鼻血还是流个不停,无奈,我只好仰着头站在路边,祈祷鼻子赶紧好起来。这时,一位穿着白色毛衣的阿姨走到我身边,问道:“小朋友,你这是怎么啦?是流鼻血了吗?”我艰难地对她点了点头,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鼻血一直冒出来!”阿姨看到我塞鼻子的纸巾上都是血,说:“你这样可不行,在这儿等我一下,我回家去拿个毛巾。”只等了一会儿阿姨便回来了,手上拿着一块白色的毛巾,她让我保持着仰头的姿势,把毛巾轻轻的放在我的额头上,啊呀,好冰啊!原来白毛巾里暗藏玄机,里面包了冰块呢!敷了不一会儿,我的鼻血就止住了。阿姨对我说:“小朋友,这会儿鼻血是止住了,但是你可不能去挖鼻子哦,不然很有可能再流血哦。”我点头说好,知道了。阿姨又说:“你是不是有鼻炎?而且爱吃甜的啊?”我惊奇地问:“阿姨,你怎么知道的?我从小就有鼻炎,总爱打喷嚏,而且非常喜欢吃糖,恨不得不吃饭光吃糖才好呢!”阿姨说:“我当然知道啊,就是因为你有鼻炎而且爱吃糖,所以才会流这么多鼻血,以后要少吃点糖哦。甜的吃多了不仅对眼睛不好,而且还会发胖,更严重的还会得糖尿病呢!至于你的鼻炎嘛,阿姨也有一个小偏方,就看你要不要学?”我急忙答道:“要学要学,我从小就有鼻炎,总爱打喷嚏流鼻涕,难过死了,要是能治好该多好啊!”阿姨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我可不敢保证能治好,但至少可以缓解你的症状。以后每天早上洗完脸之后,捧一抔冷水洗洗你的小鼻子,就是用鼻孔把水吸进去再哼出来,每边2-3次也就可以了,这个方法又简单又有效,就看你能不能坚持了。”我认真的点点头:“阿姨,我听你的,一定会认真坚持!”向阿姨郑重地保证后,我跟阿姨挥手再见,一蹦一跳地去上学了。

3年过去了,我一直坚持阿姨教我的方法,鼻炎的种种症状果然慢慢地得到了缓解。每当换季,我也不会再被鼻炎困扰,这时我总会想到这位好心的阿姨,是她的真心的帮助令我摆脱了疾病的困扰,然而当时我都没和她道谢。如果还能再次遇到她,我一定向她深深地鞠一躬,真心的说一声:“谢谢您!”

最的一个人篇二

1、忘记你,很简单,只是时间问题,我会做到的。

2、请允许让我慢慢忘记你让我也感到疼痛。

3、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4、你要找到使你伤心,或者你想要忘记的原因,

5、如果你真的想要忘记,要学会放弃一些东西,

6、让你的心放开,而不是经常的去想,

7、也许,你偶尔会想起来,但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对么?

8、时间会让你慢慢淡忘的。

9、如果你真的很爱他,就要用一生去忘记。

10、忘记怎么会需要一辈子?因为,你根本没有试着去忘记,而是一直在怀念,在期待,在做梦!欣赏与深思忘不掉的,不能忘的,就让它在心里占据一个位置。

11、忘记,并非不再想起,而是偶尔想起,心中却不再有波澜。

12、忘记那个人,不如忘记自己,告诉自己,不是怕他忘记,而是怕他有一天重新把你想起。

13、忘掉那久违的记忆,如同沐浴春风般生活。选择性遗忘,有时候也是一种智慧。

14、什么时候才能不再想你,什么时候才能把你忘记。把你忘记了,我是不是就不会再难过;把你忘记了,我是不是就会很开心;把你忘记了,是不是生活就会好一些;把你忘记了,是不是就可以过上新的生活?我该怎么把你忘记?本想忘记你的,但你的身影总是在我心里徘徊,真不知是你不肯离去,还是我不肯忘记。

15、人是活在别人的记忆里的。当所有人都忘记你的时候,你也就不存在了。

17、在你过去的生活中,你伤害过谁,也早已忘记了,但是被你伤害的那小我私家却永远不会忘记你。他决不会记住你的优点,而是记住你对他的伤害。

18、有一种放弃叫爱情请忘记我在我忘记你之前。

19、有些事是永远无法转头的,缅怀而无从回望。有些话,不说出口,并不意味着不能相识。有些人,不见,并不等于两两相忘。

20、原本是迫不得已要忘掉,现在是拼命回忆,却找不出什么当初要忘掉他的理由,根本不需要去刻意忘记,而是大脑自动把他删除了。

21、其实忘记挺简单:不要见,不要贱。

最的一个人篇三

一个人,一个人.离开了繁华的闹市,离开了曾经有过自己美好回忆的地方.

来到一处幽静的密林小路,以疏散自己的坏心情,欲使自己心情舒畅.

来往的人们对自己视而不见,自顾自地快步走着,仿佛破坏了,在这儿应有的步伐。应是舒缓的,应是像婴儿蹒跚学步时的慢慢悠悠。

阳光透过树与树之间的缝隙,均匀地撒落在自己丰满的身躯上。自己的“舞台”很美~!

继续漫无目的地,悠悠地走着,走着……。

倚靠在一棵壮硕的大树下,眺望着远方。

虽说是漫无目的的,但心中却有了自己今后的目标……。

回到自己现在的住所,心中早已不再是充满厌恶与憎恨,与其替换的是满心的欢喜与激动。原本狼狈不堪,惨不忍睹的屋子,一下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生活一下变得多姿多彩,有模有样了。人的心情也随之变换起来了。

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让自己又重新在原来的都市生活居住。

城市早已经有了大变样,有几栋大楼正在建立呢~!

自己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这里永远“扎根”了……。

最的一个人篇四

看眼泪滑落。

在泛白的沙中间。

绽成一朵隔世的莲。

徘徊于细雨纷纷间数着孤单。

看远处灯光亮起。

想着每一处晕黄下。

别人的故事。

热闹的、冷清的。

欢乐的、悲伤的。

似被雨打湿了翅膀的孤雁。

在无语中冷漠。

笑容在脸上。

心却冰凉一片。

看近在咫尺的喧嚣。

却好似隔了千年的时光。

天涯海角般遥远。

做着神奇而瑰丽的梦。

孤单而寂寞地。

犹疑而坚决地。

走到尽头。

只赏花开。

察叶舒。

观云海。

听鸟鸣。

嗅花香。

找寻泥土的气息。

干净而纯粹。

最的一个人篇五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皮肤黝黑似包公,短发齐耳似锅盖,常年身穿白t恤,腰身微弓似虾米。

这个人不仅样貌平平无奇,性格也不太出奇。

她是一个做事慢吞吞的人,熟悉她的人都叫她“蜗牛”。清晨,闹钟响起,她却总是无动于衷,又总要在妈妈一声高过一声的呵斥声中,慢吞吞地睁开眼睛,慢吞吞地穿上衣服,慢吞吞地走进卫生间,慢吞吞地洗漱,慢吞吞地吃饭,慢吞吞地背上书包,慢吞吞地走出家门。这时,家人悬在嗓子眼的心才得以落下,长舒一口气。不久后,门铃又响起了,是她又回来了。字眼慢吞吞地从她嘴中迸出:“我忘记换鞋了。”所以,常常当校门徐徐关上时,都会有一个学生急匆匆冲进学校——没错,那就是她。

不过,慢吞吞也有益处。因为她做事慢吞吞,所以她做事很是认真。她写字慢吞吞,写出的字就很工整;她做题慢吞吞,做出的题就很正确;她思考慢吞吞,说出的话就很清楚。她的`成绩也因此十分稳定,老师对她真是又爱又恨。

她是一个“不爱红装爱武装”的独特女子,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她喜欢剪短发,着男装,一双运动鞋走天下。青春,就应该简简单单,清清爽爽!

是的,她喜欢简单,简单就是她的性格。她心无城府,热情豪爽,喜欢交朋友。

她是个心中充满爱的人。她爱自己的父母家人,爱自己的朋友同伴,更爱这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她想去做志愿者,与友人相伴,帮助他人;她想饱读诗书,让自己“腹有诗书气自华”……她会去想象,更会去追逐。

她却是一个没有毅力的人。瞧,她的书桌上贴满了五颜六色的小纸片。这可不是什么工艺品,全都是近乎完美的计划表。每逢假期或者考试临近,她就会详细规划好了每一分钟,可当她执行时,事情就大不一样了。她依旧懒床,依旧不运动,依旧懒懒散散。可她美名其曰:“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嘛!”

和许多同龄的孩子一样,她也有自己心中的偶像,她也是个热情的四叶草(少年组合tfboys的粉丝)。但是她从不会盲目地追星,对她而言,所谓偶像,便是更多的努力,更多的认真,更多的勤勉和更多的执着!她会把偶像的优秀之处记在心里,努力把自己变成一个偶像的模样!

这就是她,一个慢吞吞但是很努力的人,她虽然有许多小缺点,但还是充满了正能量。这是我对她的介绍,也是我对自己的总结。

对的,这就是我,我就是这样!

最的一个人篇六

从希望到绝望,盼望到失望。从梦想到狂想,妄想到别想。

我很想你,想念过去的你,

想念那个有无暇笑容的你,

想念那个肯为我付出一切的你,

想念那个用充满爱意的眼神凝视我的你。

也许,爱情只是自己的一种幻想。

也许,爱情只是太过孤单时给自己找个寄托。

也许,爱情只是不知道如何解读的依赖。

也许,爱情只是想让自己付出。

也许,爱情只是想告诉自己我爱了。

也许,爱情只是因为想让自己变得像自己想的那样。

在人与人来回试探眼神的言语里,在爱与不爱等待与放弃的煎熬里。

在心与心碰撞后开始保护自己,

原来不快乐不能假装,原来想念是不能隐瞒,原来悲伤只能自己扛。

其实过去也只能原谅,其实沉默不等于遗忘,其实失踪并不曾离去。

我真正需要的其实并不多。难过时的一句安慰,得意时的一句赞扬,

累了有一个肩膀靠,伤心了有一个温柔的怀抱。

情感日志。

错过是是人们经常上演的戏码,我们总是经历着一次又一次得错过。

人物对了,时间不对。时间对了,地点不对。地点对了,可是在身边的人却又不是心里想的那个。

然后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埋怨。要是再早一点点的话,要是再多走一圈的话,要是再多呆一会的话。

可怕的轮回,但却又是始终逃脱不了的宿命。

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请选择离开。现在,我选择离开。因为经过刻骨伤害,所以必须成长。

别再浪费时间了,到最後也没有人会真得改变。

坚持,也许只是不能放手的怀念。谁也不能把谁真正的留在身边。

因为爱太深,所以选择放开你的手我开始准备着自己一个人应付一切。那又如何。

其实早就一个人了。再也触不到的时刻。我决定收起心中一直留给你的空位。

我决定不再耽搁你而罢免了自己。我决定不再爱你了。

那枚一直带在无名指上的斑驳的戒指会和你一起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你和它我都不要了。

因为我要开始爱自己了。

无可厚非,时间是最毒的毒药。造就全部。摧毁一切。所以,让我,一点一点遗忘。

最的一个人篇七

佛教中说:“我走遍每一片土地,我尝过每一种苦,最终我悟得真奥义。”

生活中的我们没有必要刻意去求每一种苦,那种做法显然并不明智。但一丝苦也未曾尝过的人势必无法掀起令人惊叹的波澜,正如那没有尝过苦涩盐水的椰树,结不出香甜的果实。由此观之,生活中的苦,当能成就。

生活中的苦,可以磨练人的意志。

请看当今中国最年轻的九段围棋大师,新科世界冠军辜梓豪的经历。他早年的学棋之路并不顺畅,辗转多地求学,后来在各种各样的比赛上,他更是屡次折戟,可谓是尝了很多的苦。可也正是这些早年吃过的苦磨练了他的意志,在国际大赛上尝得败绩的他没有一丝慌乱,面对强大的'对手,他一次次凭借这份不屈的意志迎难而上,最终摘得桂冠。

回过头看,假若他早年之途尽是一马平川,鲜花与掌声夹道而伴,那么在面对失败时他将无法重拾信心,最终败北。由此可见,早年吃过的苦,恰恰成就了他今日的甜。正所谓“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些吃苦的经历使他拥有了顽强如钢、百折不挠的意志,也促使着他不断挑战强敌、挑战自己,最终在通向成功的旅途上凭借攀登不息的坚毅和不惧困难的意志,走上了顶峰。可以说,是早年的吃苦磨练了他的意志,成就了他今日的辉煌。

生活中的苦,可以丰富人的内涵。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因其深厚的艺术底蕴和深邃的思想魅力及对晚清社会实况的详实反映而广受读者喜爱。文中对于贾府的兴衰荣败和主角贾宝玉坎坷不平的人生的描写无疑也是作者自己早年经历的最确实的写照。作者曹雪芹出身大户名门,但早年经历了家业衰败,颠沛流离的境遇。这些苦难无疑对他的认知与心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洗刷,同时也使他的思想变得深邃,个人的内涵也得到了极大丰富,最终使他笔底流转出这么一部传世巨作。

若是早年未曾吃过苦的曹雪芹,可能只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享受着富足的生活,自是无法为后人留下这么一部绝妙小说。而吃过苦的他,在经受苦难后得到了充实,得到了丰富,最终以令人赞誉的思想和文笔,造就了这“一梦梦得天下人尽叹”传世佳作。可以说,是曾遭遇过的苦,成就了他的文采,丰富了他的内涵,使他享有今日盛名,为后人景仰。

“雾最浓的时候,我告诉自己,那背后的是黎明”,是的,现在我们吃的苦不过是迎接成功前的必经之途,我们需要它来成就一个更好的自己。在外在上,苦,可以磨炼人的意志;内在上,苦,可以丰富人的内涵。前者使人不畏惧困难,能迎难而上;后者使人有能力克服困难,能逆风而行。合而唯一,最终成为一个全方面、多层次的人。希望我们在生活中都能以苦来为自己“浇水”,最后在摘下成功的香甜果实时,自然会证明:生活中的苦,可以成就。

最的一个人篇八

有他的状态签名只要一换。

你立刻胡思乱想揣测不安。

有你在线只是在等他。

而他的头像却不会在你的qq里抖动。

有你总是忍不住去看他的空间。

即使他什么新鲜事都没有。

有你会看他的最近来访和留言。

然后又胡思乱想揣测不安。

有你一直在等他。

他却忘记了你。

有你真的好恨他。

可是仔细一想你恨他什么。

恨他放弃你么?

那不如恨自己~。

有你以为他是你的永远。

但是他却告诉你你只是他的过客。

有你真的可以对他无条件付出。

他却不稀罕对他来说你只是负担~。

有你那么那么舍不得。

他却那么随意洒脱不在乎。

有教会你怎么去爱了。

但是他却不爱你了。

有你总说要放下他。

却总是忍不住又拿回来回味。

有你真的好想他快乐。

所以你宁愿自己不快乐。

有离开他的时候你笑了。

但是一转身早已泪流满面。

有你好想大声告诉他。

我真的好后悔爱上你了。

因为你发现你真的是真的爱他。

但是他不爱你了这就是事实。

那个骄傲的你去哪里了。

删掉了qq在电脑前流泪。

删掉了电话号码在窗前神伤。

大哭一场。

允许自己再大哭一场。

以后再也不会期待。

不会看他在不在线了。

不会看他的空间了。

不会期待他的信息和电话了。

不会期待他会关心你。

有那么真的让你受伤了。

记得那个人说过。

“自私的人会快乐我自私所以我快乐”

恩再见了。

我那么那么爱你我一点也不遗憾。

值不值得都不要紧。

重要的是。

记得曾经有那么爱过你。

现在我把爱情还给你那你把我的骄傲还给我好不好。

培根说过:“爱情是很容易考验的。如果对方不以同样的爱情来回报你,那就是暗地里在轻蔑你。”

在爱情里,最在乎的一方最后往往是输得最惨的。

假若爱没有回应,与其乞讨。

不如骄傲的离开……。

最的一个人篇九

每都有挥之不去的画面或人,而那一位令我难忘的—王阿姨。

王阿姨是一个相貌平凡却有着微笑待人的阳光般的心去照耀她周围的人,她的职业是清洁工,她的工作被周围的人嘲笑和讥讽,她依然是以最佳的状态来面对大家。

记得她每天早上都出出进进,她是清洁工,却是一个无私奉献的人,倒垃圾、扫地在大街上,这是她的职责,却是超乎了她的职责,无论在上班还是下班的她,都努力尽自己的责任,她仿佛是柳树下散发出来的一丝阳光,我敬佩他对任何人都以最美的微笑来对待,我也同情她的遭遇。

还有一次,她被人玩弄,已呈现在了我的眼前,那个阿姨用香蕉皮绊倒王阿姨,被我亲眼目睹这样的情况,我连忙跑去扶着她回家,帮她拿着药箱,她擦拭着伤,她没有一句怨言,她仿佛拥有天使般最美的心。

她对工作认真的态度,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以微笑来面对,她的这份微笑包含着坚强而又不怨恨,我扶着她,她的微笑再次让我感到震撼,因为这个,我更加用赞许的目光看着她。

逐渐没有人对王阿姨有了偏见,邻居们对她的赞同为她举办了生日会,我更加与王阿姨成了朋友,王阿姨再次如昨日一样的微笑,我也懂得工作并没有贵贱之分,而是把工作当成快乐和享受及认真。

风渐渐逝去,王阿姨也将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别的地方工作了,她的工作现在已是酒店主管,她搬迁了,对我来说仿佛如撕心般的痛苦,但我要高兴的微笑并祝福她,她对我说道:“你可以与我写信来往。”我的成长历程伴随着我,如同母亲教我蹒跚学步一步一步的脚印在看着我,也让我变得成熟。

她已乘火车离去,我始终敬佩这个人的微笑,因她这个人的性格而改变了所有人的看法,她的好运也悄悄来之,如同鸣笛吹奏着幸福来迎接她最美丽的人生。

风吹来了,那个让我难忘的人始终让我消逝不去,刻在脑海里的更是那拥有最美微笑的人。

最的一个人篇十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奶奶。我奶奶今年已经六十六岁了,非常的和蔼可亲。头发还乌黑的呢!每当爸爸妈妈有事出去时,奶奶都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会把我的时间安排得井井有条,在我有困难时,奶奶也会伸出援手。

记得去年国庆节放假,爸爸、妈妈、奶奶和我去“皇家加勒比”邮轮上玩。“皇家加勒比”邮轮是从香港到日本的6日游。这个邮轮可大了呢!几乎样样都有,像:剧院、餐厅、泳池等。活动也有一大堆!像:滑冰,跳disco、看电影等。因为我是第一次坐游轮,所以对游轮上的每一个地方都特别好奇。赞叹声一句接一句。爸爸妈妈去船上玩去了。房间就里只剩下我和奶奶了。我便提议到:“奶奶,我们去船上玩一玩吧!”等我说完,奶奶就说:“好的,没问题!”但我当时还不知道奶奶会晕船。奶奶牵着我的手,就出去了!我突然感觉奶奶有了一点变化,但我却并不知道是什么。

当我们上了邮轮的第二天左右,乌云密布,闪电一道接着一道,似乎要把我弄成瞎子!太阳爷爷不见了,雷公公用力地敲着他的大鼓。那响声,可大了!似乎不把我吵成聋子就不罢手。原来我们正逢台风!当时的浪非常大。差不多有5米多高吧!船抖得很厉害。“皇家加勒比”邮轮也放慢了速度,但我们四个人的情况丝毫没有好转。恰好我们在船头,船头轻,所以在整个邮轮里,那里一般会抖得最厉害!所以我们四个人都受不了。就连一向不晕海陆空的我,也感觉肚子里像孙悟空大闹天宫一样,翻山捣海的。又感觉有几百个人在里面,上串下跳的。可难受了呢!这时,和蔼的奶奶也坚持不住了,也“哗啦啦”的呕了出来了。奶奶这种样子几乎持续了一天。在这一天里,我也呕了一点。但大多数时间,我差点要呕了,但却呕不出来,好难受!奶奶看着我这么难受,跟我坐在一起,安慰我,叫我坚持下去。第三天,奶奶还是没完全康复,之见我百无聊赖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东走一下下,西走一下下。一会看电视,一会玩玩具,一会又在床上蹦来蹦去!看到这样,奶奶立马下了床,拉着我的手就要出去。爸爸妈妈当时也出去了。我终于发现了奶奶的变化了,奶奶在船上走路的速度比在陆地上慢好几倍,原来,奶奶是因为晕船啊!于是,我放慢脚步,等着奶奶。

在我们在“皇家加勒比”游轮上的六天里,奶奶不顾自己的情况,让我玩的开开心心,让我无忧无虑,让我把一切烦恼抛掉!但奶奶自己却不太好。回到家时,奶奶生了好几天的病。我也后悔了当时我不应该拉着奶奶到处走。

胖胖的、个子中等、和蔼可亲、头发乌黑的奶奶是我最敬佩的!

最的一个人篇十一

人生路漫漫,最熬不过的就是孤独。

你可以熬夜,因为总会天亮;你可以熬过低窗期,因为总会光明;你可以熬过一段时间,一段感情,因为你可以忘却;可熬不过的是孤独,它像病毒一样飞速的传播,大面积的吞噬着人们的内心,和那一点点热情。

我是一个外向的女孩子,从来不会相信世界上有那么多坏人,所以和大部分人都是自来熟。因为我的性格我有很多朋友,每个人都是掏心掏肺的,关系很好。但是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关系也因为距离淡了下了。而我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学校——市一中。

听名字不难猜,好学校配好学生。可与以往的一中不同,这里的并没有学习氛围,大家整天沉浸在手机中。因为目的不同,我和学校的.人关系越来越远,我感受到了孤独,我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倾述。

渐渐的我开始适应他们,我发现看似不在乎成绩的他们,背后都有很努力。我开始主动,我的热情像被关住很久的老虎,一下迸发而出。一时我在他们心中的人设崩塌,他们也开始慢慢接纳我。

那次以后我吃饭有人叫一起,上课睡觉有人掩护,作业没写完有人帮忙。难过了有人安慰,开心了有人比我更开心。

他们一个一个的举例,我回想着刚刚入学发生的奇怪的事,他们总是莫名的和班上人吵架,然后看着我笑,想和我搭话,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可能他们也害怕自己一次又一次的付出与守护再次落空,所以他们选择了沉默,却依旧尽心尽力对我,热情不减。

我明白原来一切的风平浪静,是他们在为我探路,为我排难。我看他们的眼神变了,那是出于内心的感动,我终于知道我从来不是。我的前面还有这么一群默默无闻的伙伴。而他们对于这些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似乎是一些不能再平常的事。

因为有了朋友我战胜了孤独,我的内心有他们。有了他们的守护,我不在时常孤独,因为我从来不是。

最的一个人篇十二

我们生下来时大多是一个人,当然不排除有双胞胎,三胞胎那样的特例。死去的时候也大多是一个人,除非自然灾害,战争等特别因素,没人愿意和你一起共赴死亡之约。然而从生到死我们却可以认识许多人,家人,同学,同事,战友,甚至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只要你愿意,你甚至可以认识更多。那么既然有这么多人陪伴我们,我们的每一天是否都是热闹非凡的呢?当然,我们可能每天都因身边的人陪伴而热闹,但不代表我们不会孤独。表面的热闹和内心的孤独常常同时存在着。

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孤独的呢?我想它和我们的成长经历有关,认识它只不过是或早或晚而已。就像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一样,两个人即使是再如何相似,也都是两个不同的个体,总有那么个某事某地你会因内心的困苦,经历,所受的种种委屈,或是某种冲动而无人诉说而烦恼。或许你身边并不缺少朋友,但真正能懂你,能让你信任,能让你敞开心扉对之倾诉的人却找不到。你首先很可能会疯狂,会烦躁,但过后你就安静了下来了。之后孤独便悄然而至。

小时候我们都有过被大人锁在家里的经历。年级还小,正逢一个假期,爸妈又要上班,他们不放心把我们放在外面。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我们关在家里。离家之前他们大多会说一些一个人好好在家里写作业,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之类的话,随后空荡荡的家里便只剩下我们一个人了。很少有孩子在家里安心写作业的吧,至少我当时不是这样。那时候家里当然没有电脑,唯一的乐趣就是看电视。

为此还不及电视插座高的我就学会了搬着小凳子踮起脚尖接插座,也聪明的算到他们快到家的时间而提前关掉电视把一切恢复从前。但小孩子大多是好动而缺少耐心的。再好看的电视节目时间一久也是要坐不住的。

这时电视画面闪烁的精彩内容就如这空荡荡的屋子一样让人觉得空洞而乏味,我有时也会无聊的站在透进屋里的阳光下,看着空气里的尘埃从这头飘向那头。偶尔能听到楼下传来同龄人嬉戏打闹的笑闹声,趴在窗户上使劲儿看着他们相互追逐的身影,心里有着小小的羡慕和失落。这算是儿时的一种寂寞吧,但还不能说是孤独,寂寞是环境造成的,而孤独是自己造成的,我还渴望着外面喧嚣的世界,心里也未曾经历过外界施加给我的人事种种,应当算不上孤独。

有一年中学,我的各门功课均不理想,英语由甚。不知道是对英语学习方法不得要领还是突然面临由两门主课增至多门主课而措手不及。反正我由以前的优等生一下子成了班上的倒数。我的信心跌落到了极点。当时的英语老师是班主任,时常对我冷嘲热讽一番。在那个小小的年纪里,老师对某个学生的评判直接影响到他在同学里心中的位置。同学们自然对我不冷不热。

我自卑极了,在同学中抬不起头,整整一年多没有和同学怎么说过话。每次放学回家的路上其他同学总是三五成群的骑着自行车有说有笑的,而我常常是一个人,一到放学匆匆收拾完书包,飞快的跨上自行车一路狂飙。我怕他们看见我会嘲笑我,也怕听到他们的欢声笑语,这样将更加刺激我的神经。这大概算是一种学生时期价值观尚很模糊的人情冷暖。当时根本没想到孤独这个词,更多的是对一些小事的敏感和自卑。幸而第二个学期一切有所好转。但先前的经历却一直映在了我的脑子里,那种仿佛被孤立了的感觉当真不好受。

还又一次是在入伍不久,从未出过远门的我被一辆绿皮火车拉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周围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当真是背井离乡。那个我们进行新兵训练的地方是个远离闹市区的郊外,周围别说超市、餐厅了,就连几口农家住户也不多。当时正值深秋,黄叶漫天,地上的草全都枯黄了。我们站在操场被各班班长分别领走,我是被最后领走的,好像是被别人挑剩下了的。

班里情况还好,每人一张床,分开放着,没有上下铺的拥挤让我很意外。当晚吃的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吃饭的碗巨大,我大口的咽下,想以此迅速适应这里的一切,但还是剩下了许多。部队是不允许使用手机和一切移动通讯工具的,新兵时连mp3等听歌工具也不让用。晚上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拿出从家里带的mp3插上耳机,想试试能不能听到家乡的频道。

或许真是太远了,耳朵里只传来一阵阵嘈杂的呲呲声,窗外是呼啸而过的风声,当时心里面觉得空荡荡的。是否是一个人在外漂泊无依的孤独感,还是对新环境的不适应,我不知道,但次日班长的一句:你是否想家了,眼泪便止不住的汹涌而下。以后的日子里我不敢听小曾唱的军中绿花,一听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

如今我们的生活完全被单位、学校、公司、电影院、ktv、饭店、等等这些毫无生命的建筑分割掉了。陪我们一起被分割掉时间的人跟我们一块工作、学习、疯狂、喧嚣、浮躁、沉浸、享受。我们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常常会发呆,走神。这么热闹的表面下,常常觉得有时我门就像是一个人。因为我们的内心还没有人来过。这比起一个人在家,或被孤立,或漂泊在外孤独无依,所产生的孤独感更加强烈。

最的一个人篇十三

——“一个”,是量词。

有很多人都与我有着回忆的关联,比如朋友。

我是一个对于友情有执念的人。很久以前,那就是幼稚园的时候了,有过一个朋友,但是那毕竟是太遥远的事,我也不多说。接着是小学,那段长达四五年的友情,最终还是被时间所冲淡。对于最终为什么不再亲密,我是记不清了,不是某一件事情一线崩断的,那就是潜移默化的逐渐形成的了。——应该吧。

但是那一段时间,却是真正充满童稚和毫无顾忌的了。

小学的末尾,则是另一位了。

因为相似吧。同样是热爱文字的孩子,于是才彼此关注、搀扶?……有些事情,真的无法解释。我想,这其中的情感,其实更加复杂。

到了初中,就是现在,朋友则是另一位。因为同寝室,又是种种被我遗忘了的巧合,所以才会那么要好吧。——我不记得了。

她性格活泼,和我以前的那些朋友性格真的是南辕北辙。那是为什么能接受了呢,也许还是相似吧,相同的双子星,会更加适合。

那么在这里感谢她的存在,用她的热情似火,融化在我身边的冷漠世界。

而我也终于学会另一种笑容。

即使还是本性难移。

之后就不是朋友了。

为什么要给他写下这些文字呢,值得么。——希望会。

他呢,忽然不知该如何敲打键盘了呢。至于为什么会在那么多陌生人里看到他,那简直是一个特别难的问题了呢。意外吧,所谓的蝴蝶效应,应该也不过如此。

关于回忆,那些令人难过的,过去就让它过去吧,我不想记得了。说实话,说起他,我却连他的外貌都想不起,不觉感叹。

在运动会的时候,在赛道边本该发呆的我意外的看到了他。我真的没想到,那些之前吵吵嚷嚷的话竟会成真。

看他混在一群人里面浩浩荡荡的往前跑,然后一圈下来后就被甩在后面,还是有点想无奈笑的。

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是他呢。

大概是我之前太无聊了,一定是的。而我现在写下这些,也是这样的。

我看他最后好不容易跑完了,却没有人去注意他,除惊讶外,有一点点难过。只是一瞬间,觉得他慢悠悠的走向操场再坐下来的样子,似乎有那么一点点孤独。然后,觉得他有一点点的可怜。——当然,极有可能是我想多了。毕竟那时候我塞着的耳机里播放的那首歌,太过悲伤。

那些人在我的过去里,还有很多,我现在没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一个写下来。

仅用他们告诉他们,告诉我自己。

——我记得。

最的一个人篇十四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平凡,有的高贵,有的令人敬佩……在我居住的小区,就有这样,他让我感动。

他个子不高,皮肤黝黑,脸方方正正,一双眼睛非常有神。每天早上,我都能在小区门口看到穿着一身红衣的他。只见他手里拿着小牌子,一会儿举起,一会儿放下。当他放下牌子时,总是那么果断,那时他前面的车子就会立马停下来,可威严了。

见的次数多了,我的脑袋里冒出许多问号,他是小区工作人员?他有没有休息日?有一天我经过他身边,好奇地问:“叔叔,您是小区的保安吗?”他微微一笑,说:“我不是保安,你看,早上小区门口车子这么多,这里刚好是个路口,过马路的人很多,为了他们能安全过马路,我来帮帮忙。”说完他又开始重复着举牌动作,神情专注而坚定。我看着他的背影,“志愿者”这三个字显得那么耀眼。

从那以后,我每次出门,都会跟他打招呼。渐渐地,跟他熟悉起来。

有一次,我像往常一样准备出小区,正准备喊他,却清晰地看到他弯腰捡起了一个钱包样的东西。只见他迅速地把钱包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头也不抬的就离开了。我不禁诧异,难道……一种不好的感觉涌上心头。我看了看表,离培训班上课还有很多时间,我决心当一回侦探,便悄悄地跟在他身后。叔叔的`脚步明显很着急,我也加快了步伐。这个时候我不禁想,要是我有一台手机,把这个过程拍下来,我不就成了“小英雄”了吗?正想着,只见他拐进了一个单元门,我摸了摸脑袋,哎呀,跟丢了。谁知不一会儿,他手里拿着个大盒子又出现了。我瞪大眼睛仔细瞧了瞧,只见盒子上写着“失物招领”四个大字。他依旧迈着着急的步伐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没想到,我刚走到大门口,有个老奶奶找过来,“小伙子,你有见过一个黑色的小包吗?”叔叔眼睛好像闪着光芒,“阿姨,您丢了包吗?里头都有些什么?”那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显然很着急,气喘吁吁的,脸上还挂着汗珠,她掰着手指念叨着。叔叔听完,立刻从“失物招领”箱子里取出之前的那个黑色小包,“阿姨这是你的吗?”“是我的,是我的。”那个老奶奶激动极了,双手颤抖着接过小包,打开一看,里面的钱分文未失,证件也一应俱在。“太好了,太好了,你真是个好人啊!”老奶奶一个劲地感谢他。他却摆摆手说:“这没什么,不用谢的。”此时,我有些惭愧,觉得之前我的想法多么可笑,这让我更加敬佩他了。

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每天出门的时候,我总是期盼看到他。有他在,仿佛有一种魔力和温暖,深深地感染着我。

最的一个人篇十五

在这个繁忙的社会中,每个人多多少少总会过着团体生活,每天都会接触到人群,而日子久了,团体生活总是把我压得喘不过气,这时候,我最想要的,就是静一静,远离热闹的人群。

独处,或许会很孤单,或许会自觉被世界抛弃,也或许可以很享受自己,而我,喜欢自己的时光。独处时,可以静静的阅读一本好书,可以走出家门散散心,也可以跨上单车欣赏风景,要知道:看天空中变化多端的浮云,听池塘边的蛙鸣,和枝头上的鸟啼,这些在平时喧闹的人群中,不曾注意到的事物,在独处的时光中,却可以自然而然的去发现。

人类是群体生活的动物,不能长时间生活,在团体生活中,大家互相帮忙,但是自己却只能自己帮自己。心情烦躁时,独处是最好的,虽然没有人在旁边陪伴,但是却可可以自己理清头脑的思绪,好好的想一想下一步该如何做,在人生的道路上,利用属于自己的时间,思考该往哪里走,是很重要的。

我喜欢独处,因为可以不用在意外面色彩缤纷的世界的狂野,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不受外界的打扰,但是,人还是群体的动物,我们应该学习如何让自己的心灵沉淀,好好的聆听自己心底深处的声音。

我伤心难过时总希望能够静下心来,整理自己的情绪,好好的反省反省。

最的一个人篇十六

经常因为爱一本书,于是爱不释手反复通读;因为爱一曲音乐,单曲循环常听百遍;因为爱一个地方,倾心迷恋流连忘返;因为爱一种味道,食之有味经年不变。就是如此执拗,却不知道爱,该如何表现。

最喜欢晓风的《爱情篇》。“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烟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

我想爱,必是心甘情愿收起自己的光环,回归世俗、融入众生,哪怕要啄掉美丽的羽毛筑穴垒巢,也要给爱人四季如春的温暖。爱,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骄傲,却情不自禁总是抬起头仰望他,说不清真正敬佩他些什么,却甘之如饴抬起脚步紧紧跟随。就像我们总是喜欢仰望蓝天,却不知道究竟是不是因为它的高远,总是喜欢追逐阳光,却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因为它的灿烂。

我想爱,必是爱了他的超然,又爱了他的平凡;爱了他的成熟沉稳,又爱了他的孩子气;爱了他一直的梦想,又爱了他曾有的遗憾。你买2块钱的“快三”能中9块钱,而我刮10块钱的“刮刮乐”有时连5块钱都中不了;你能看得进去厚厚的财经杂志,而我只喜欢那些伤春悲秋的散文小说;你知道那么多的天文地理中外政闻,而我每天手里经过很多份报纸却从不留意;你随时都有那么多的幽默笑话讲给我听,而我只会木讷的傻傻回应;你总是无言的把各种压力留给自己,而我总是改不掉无理埋怨的坏脾气。也许就在这其中的哪一个一念之间,我便贪恋了这温暖,许下了这流年。

我想爱,必是疲倦了孑然的潇洒,爱上了两个人的旅行。从前不怕崎岖的山路、羊肠的小道,如今为了爱人却愿意收起冒险的心情。曾经的旅程因为两个人的相伴更加美好,彼此的路途因为两个人的相携更加长远,眼前的视野因为两个人的相扶更加开阔。爱不是束缚,而是怀揣彼此、一起飞行。

我想爱,必是乐意按照爱人心里的样子自肃自策,成为彼此眼中更为完美的自己。爱是升华、是成长,是一份天长地久互敬互让的情谊。你愿意为我戒烟限酒锻炼身体,为我勤恳努力用心工作;我愿意为你一蔬一饭料理家庭,任凭在外千锤百炼,为你化作绕指柔情。

我想爱,必是抱着满满的信心,誓要把一生的平淡日子过得浪漫温馨。因为爱情,就坚定的相信了地久天长,相信了海枯石烂,相信了俗气的“你是风儿我是沙”,相信了甜蜜的负担和不求回报的付出。相信了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彼此的姓名将成为你我嘴唇最后的呜响。

仍然不知该如何表达爱的心情,我想爱,就如爱自己短暂而可贵的生命吧。

最的一个人篇十七

当羊群仍悠闲于自己的领地。

我请求牧羊人,让我做一天草原的主人。

放马辽阔,闲置牧鞭。

安静地坐在一个斜坡,青青的草坪上。

听一曲马头琴悠悠的诉说。

我希望有一天去沙漠,当我身体还很硬朗。

当沙漠的沙粒如黄金般璀璨。

当海市蜃楼的美妙梦幻依然存在。

我请求上路,让孤独伴我走过荒无人烟。

我将在沙暴来临前站成胡杨的形象。

在一场经历中寻求生命的水源。

从灵魂里要来执着,保留继续上路的勇气。

我希望有一天去看看大海,当我仍然有希冀。

当大海宽广的胸襟依然不知疲倦打开。

当日月的光辉闪烁其间。

我请求站在最近海浪的一块礁石上。

让海风穿过我的小,宽广我,澎湃我。

从我的身上取得人类的脆弱,也取得真善,以及美的渴望。

最的一个人篇十八

每一个夜晚,那抹暖意充盈着我的心,那卷帘后的身影,深深印刻在我心底。

小时候,大人们都忙着工作,我和哥哥总跑到外婆的田园里去玩泥巴,或是满院子疯跑,想各种天马行空,干各种古灵精怪的事儿,为此,还被大人们责骂过很多回,只有外公,是总护着我俩的,所以,你问小时的我最喜欢谁,答案毫无悬念:当然是外公!

外公一直都很忙,明明已经退休了,却一直为单位写报告,敬业得很,或许说是执着的热爱更贴切。外公是法院工作的,他常常教导我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谈起法,谈起国家,我便能从他身上嗅出骄傲的味道,他是真正热爱着法,热爱着我们的祖国!

我去过几次法院,也就是外公工作的地方,那肯定数不清了,但我能清楚记得外公办公桌上的沓沓文件、印泥、钢笔、浆糊、印章,那个印章作为工作中的重要成员,却常被我当成玩具,每次我不亦乐乎地玩着,外公只是笑着,提醒着我注意安全,手中的笔却一该不停,那刚劲有力的笔迹从外公苍老的手中写出,镌刻进我的眼底,窗外夕阳正浓,丝丝缕缕透过帘缝洒进室内,点在外公的银发上,我第一次郑重地注视外公,那一直以来埋在心底的感觉似乎更强烈了,像要炸裂开来,外公静静地被夕阳所照耀,外公一直很温暖,此时,他像圣火,是的,神圣不可企及,是的,那种感觉叫尊敬。

之所以不曾好好注视过外公,理由很简单,外公留给我的总是背影。

无数次,从那间小屋的门前经过,里头总有一个背影,那是亲爱的外公,正挥舞手中的笔写着方案;无数次,在被责骂时,前面有一个背影为我挡下责难,那是外公的疼爱;无数次,穿过庭院,总有一个背影在那角落里,挥动着锯,那是外公为我和哥哥做玩具呢,那个没有阳光的角落却被无言的温暖包围着……也许,那份尊敬很早便已埋下,就在那无数次的背影中。

渐渐,我长大了,是一各初二生了,我的房间对面便是那间小屋的窗,每夜,那的昏暗的暖黄是外公的颜色。外公依旧帮着写方案,常有人来找外公帮助,而外公也总是热心接受,那夜夜挑灯是我的指明灯,让我顺利地走好每一条路。

外公,您是我最尊敬的,您是我的外公,真好!

最的一个人篇十九

大汗淋漓、汗流浃背、汗如雨下……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形容自己的词语,不过也顾不得这些了,早点搬完早点了事。

8:50踏进教室的大门,却发现除了史老师外偌大的教室空无一人,哇塞,我不会是同学中最早到的吧?史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是:擦桌面。我接过橡胶手套、抹布,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史老师看看我:“我先去开会了。”我“哦”了一声,继续头也不抬地埋头苦干,经过我的一番洗礼,原本布满灰尘的桌面此刻一干二净,在灯光下微微泛出崭新的光泽。借着这股成就感,我又陆续将板凳、讲台、书柜、前后瓷砖、两扇门、窗台全部擦了一通。直到我感觉窗明几净,才肯罢休。我用手抹了抹头上细小的汗珠。不过,下面应该干什么呢?这个问题将我从骄傲的心境中扯了出来。与此同时,史老师在我家作本上的几个大字浮现——“工作要主动些”。于是我灵机一动,尾随着五(3)班出来的同学,嘿,我的目的就是——捧书。

直到进入捧书地点,我才发现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每一张桌子上都堆满了书籍,高者可与我争身高。天哪,看来我也要来做一回愚公了,我没通过“书山有路勤为径”就来到了“书山”!管他呢,我抱起一堆美术本便三步并作两步,直奔教室,我在心中很清楚地给了自己一个忠告“脚受累了,手就不用‘断’”。不过,持续三个回合后就没这么像小精灵般轻快了,沉重的数学书压得我恨不得像老黄牛一样,鼻孔里边喷气,边吭哧吭哧地迈着沉重的脚步向前挪,双脚像被绑了千斤的铁块难以移动,即使我记得之前对自己的哪项忠告,双脚恐怕也不能执行了吧?同学们怎么还不来呀?看看别的班级都人头攒动,就咱们班冷冷清清的,就我在艰苦卓绝地奋斗,人多力量大,孤掌难鸣呀!此时的我开始埋天怨地。不知不觉,我身上已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浑身上下汗津津的,在这种大雨倾盆的天气特别难受,到处都粘糊糊的,鼻涕也因为寒冷的风在不断呼啸而止不住地流淌,双唇也被“风化”得干涩。不如等同学们来了再一起搬吧,像我这样搬了半个小时才解决了四分之一,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的.心中不免有点打退堂鼓。不过“什么事,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好”,这可是我座右铭的候选句。于是,我不顾手臂的酸痛,双腿的难以支撑,继续独自扛着一堆堆的书籍。当我好不容易搬到一半时,隔壁班的小薛同志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在咱俩都快累趴下时,史老师开完会了,见咱俩体力不支,便从隔壁班叫了一大堆人马,终于解放了。

的战场,独自的对抗,只有自己战胜了自己,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而我,也在成长之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9264453.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