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将知识转化为实践,将经验变成智慧。写总结时要注意适度的自我反思和批评,勇于发现和纠正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范文,了解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我院在各级党委、*的关心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狠抓服务,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医院科学管理,使我乡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现将卫生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
(一)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成立组织机构、强化政策宣传。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卫生院合作医疗管理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村卫生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贯彻执行和稳步推进。
2、极力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医改宣传力度。
利用赶集天在街道相对集中地段和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宣传,通过村卫生室人员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3、召开全乡医改培训会,组织全乡医务人员和卫生从业人员进行学习,掌握医改政策。
(二)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结合医改文件精神,安装医院管理系统对农村居民进行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并对特殊人群的就医患者经严格审核进行医疗补助,使医改补助范围全覆盖,真正体现各级关注民情、惠及民生的医改精神。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二
本年度以来,我院在县卫生局以及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院内业务大幅度提升,预防保健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新农村合作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医院狠抓管理,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创优质服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扬职工主人翁精神,团结协作,各项事务落实到人,医院工作秩序正常,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充分改善医院环境,强化训验职工的业务技能,充分改善职工的服务态度,严格纪律要求,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全年医院门诊人次达1万伍千余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0%,住院总人次360余人,比去年同期增长36%,全年业务总收入70余万元。医院不断购进和更新硬件设施,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确保医院业务正常开展。
充分发挥防保组机构取作用,每月定期召开防保例会,对辖区内村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村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我镇共有居民20561人,防保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年冷链运转,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脊灰糖丸应种儿童699人,实种678人,完成97%,卡介苗应种儿童170人,实种151人,完成88%,乙肝疫苗应种737人,实种671人,完成91%,百白破疫苗应种649人,实种622人,完成95%,麻苗应种634人,实种621人,完成97%,甲肝实种96人,流脑实种157人,切实抓好入托入学及免疫规划工作。妇幼卫生方面,充分落实项实项目上的政策,抓好产科质量建设,大力宣传住院分娩,充分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我院共有两个卫生监督员,两个监督员不定期向辖区中集体食堂进得检查,公共场所,饮食摊点进行抽查,全年共进行公共卫生监督6次,通过努力,全镇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总之,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卫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很多工作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加强管理,力争将卫生院建设成为xx县门大门上的一个明珠。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落实好黔卫健函【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我中心在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科室的帮助下,药剂科围绕宣传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现将宣传工作。
总结。
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患者,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我们始终以“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来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而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大力倡导和鼓励医生优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二、多措并将,大力宣传。
一是在中心药房门口制作电子宣传横幅1条;
二是制作宣传展板1块;
三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8年版)解读;
四是利用大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基本药物知识;
六是利用中心义诊活动时开展咨询及宣传活动,印发100余份宣传单;
七是中心职工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向群众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知识宣传,讲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让群众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
三、
完善机制,常抓不懈。
我中心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临床应用指南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专题讲座”,对中心100余名职工进行了二次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同时我中心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使基本药物宣传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我中心已经将基本药物制度学习和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好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精神表扬和经济奖励,同时对执行不理想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虽然我中心在主管局领导的关心和悉心指导下,在各兄弟科室的积极配合下,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宣传次数少、宣传对象单一等诸多不足。但这并不影响我中心对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的热忱,我中心将以此次宣传为契机,不断加强宣传能力的提升,以便更好地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019年4月20日。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自查报告。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已经过去,一年来我院在xxx区卫生局及xxx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关怀支持下,在全院职工团结努力工作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20xx年全院收入xxxxx元,其中药品收入xxxx元;医疗收入xxxxx元。使xxx镇的卫生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xxx区就全面实行了基本药物全部零差价销售的惠民政策,我院为此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实施并深入到标准化卫生室,进行药品清零盘点工作,确保xxx镇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使广大老百姓得实惠。
我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xxx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推行了每日双考核制度、月末工作考评等制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严肃认真,落实到位。
20xx年8月,新的卫生院投入了使用,新的环境新的面貌,这为我们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奠定了基础。我们从加强医疗安全入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来院做专题讲座。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妇幼保健工作,在县卫生局和藤田镇中心卫生院的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继续坚持“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总方针,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儿童妇女健康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了我院的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病率,使全镇妇幼保健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20xx年全年工作做以下总结:
20xx年孕产妇总人数为1728人,本镇765人,住院分娩活产数768人,住院分娩率100%,本镇高危孕产妇人数为129人,高危占孕产妇数,高危住院分娩数129人,高危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死亡数3人,出生缺陷人数8人。
(二)规范托幼机构的管理,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儿童保健严格实行“”体检制,其具体做法是: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格检查,1周岁内每三个月查体一次,1-3岁每半年查体一次,3-7岁每年查体一次,对于查出的各种疾病及时进行治疗,对发现的体弱进行专案管理,并使用小儿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小儿生长发育趋势。重点加强对03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四病”的防治及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为了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和疾病防治,提高全镇儿童健康水*,做好“两项死亡”漏报调查工作。
(三)妇保人员定期下村督导村保健员,每年培训4次以下,例会每季度一次,指导村保健员做好孕产妇、07岁儿童的的摸底工作和访视工作。妇保专干认真做好资料的悼念、整理、统计和按时上报妇幼保健报表及相关报表,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群众落后的思想仍然存在,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增补叶酸工作难度大,许多产妇及家属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率仍然很高。
3、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件的管理,规范依法签发、专用章刻制及证明的发放使用保管或收回。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落实专人管理。
乘着改革的春风,我们将继续以《母婴保健法》为准绳,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扎实工作,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更优质服务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为我镇的妇幼保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残工委、*残联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残工委发〔20xx〕6号)以及深圳市人民*《关于印发〈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深圳市调查方案〉的通知》(深残委秘[20xx]1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经两个多月的努力己全面完成我区残疾人基本情况核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我区专项调查入户登记工作从20xx年1月1日正式开始,专项调查底册共有残疾人2450人。20xx年1月25前完成了所有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已完成调查2421人,完成率为,其中入户调查2374人,电话调查47人,入户调查率为,电话调查率为;未完成调查29人,未完成率为。抽样总人数为262人,抽样比例为;。3月11日完成复录工作,原录错误率为;,在指标控制范围内,复录操作完成率,复录错误率,3月16日经市残联审核通过,并将专项调查系统继续上报,现已完成上报工作。至此,罗湖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已圆满完成。
根据市残联的要求,我区制定了《罗湖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并设立了专项调查办公室,由区残联许斌理事长作为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罗湖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街道残联成立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本街道的专项调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区、街道残联及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做到层层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调查工作。
二是全面核查基础信息。为确保调查底册数据准确,在入户调查前,区残联对全区2450名残疾人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共核查残疾人2450人,其中在户2374人,不在户47人,同时通过街道、社区、居委会核查残疾人家庭状况、就业和保险缴纳情况、政策享受情况,作为入户调查的基础依据。
三是认真开展调查培训。为确保全区调查工作的全面铺开,组织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居委会工作人员、民政员、社工约110名调查人员在罗湖区党校进行了为期2天的封闭式培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演示及入户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使参训人员掌握询问技巧、指标定义、调查方法及各类表格的填写方法等,为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调查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根据专项调查工作安排,残联工作人员分成10个组下到街道进行现场指导。
五是做好电话回访工作。分别从10个街道中各抽选1个社区进行电话访谈,每个社区抽选5张调查表进行回访,共开展了50次电话回访。回访中,被调查方均表示调查人员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入户或电话调查,表格解释工作明确,并收到小礼物。
六是严格调查表质量验收。区残联对10个街道各抽取一个社区进行验收,对所抽取社区的所有调查问卷的填写质量、逻辑关系进行了质量审核,并抽查了社区调查座谈会记录。共验收《残疾人调查表》403份,填写差错项目数为30项,*均差错率为;验收《社区调查表》10份、填写差错项目数为0,差错率为0,验收《残疾人调查表封面》10份,填写差错项目数为0,差错率为0;每个社区均有《调查会议记录表》,均符合验收标准。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和《陕西省人民*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xx年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xx〕27号)精神及《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要求,省卫生厅决定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列为陕西省九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列。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国家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列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xxxxx乡卫生院迅速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在20xx年、20xx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20xx年的工作。现我就xxxxx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情况作一总结汇报如下:
我乡辖区总共统辖8个行政村,人口约9753人,20xx年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人数约4388人,建立健康档案数为4380人,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各4380份,建档率44、9%;20xx年应建立居民健康的档案2930份,实际建立健康档案3000份,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各3000份,建档率30、7%,已完成总工作量的75、6%,建立居民健康的档案7380份。
(一)化整为零,循序渐进的方法。有乡卫生院统一制定方案,分解到各村,有各村卫生室统计汇总人数后统一上报给乡卫生院,我们统一组织体检、建档。
(二)农民自愿,积极引导的方式。我们统一制定方案后,组织各村村医培训学习,然后在各村进行广泛宣传,人群众知晓这项政策的好处,自觉参与进来。
(三)规范建档,求真务实的原则。我们安排专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外出学习借鉴建档较好单位的经验,安排专人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档案的信息录入,确保此项工作积极、有效、无误的开展。
目前我们体检过的4380人中患高血压的约有xx0人,患病率在2、2%,其中部分人有不同程度的吸烟、饮酒史;冠心病人数xx人左右,患病率0、2%,其中部分人员常年进行超负荷体力劳动,其他人员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和残疾疾病的发生,几年居民健康档案为全面、及时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坚定了一定的基础。
目前根据我们的统计结果看我乡群众普遍缺乏合理锻炼,体力劳动量较大;生活行为习惯不合理;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这是影响他们健康的普遍因素。
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导致流动人口较大,实际在家人员相对较少,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工作进展跟不上计划;我乡交通不便,人员居住分散,服务覆盖面不广。
根据目前情况,我们决定下一步对我院职工和个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全体培训后,完善各项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出行之有效的方案;我们决定将逐村逐户的进行入户服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知晓率,争取使得我乡群众能够认识自身健康的重要性,和定期体检的必要性,使其积极参与其中;使奖励哦居民健康档案能真正为群众服务。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工作开展,提高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郓城县卫健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及辖区卫生室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概况郓城县丁里长镇辖区面积13*方公里,总人口4万余人,下辖9个一体化卫生室,村医32人,卫生院在职职工60人,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要有郓城县卫健局主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用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提高群众健康水*的基本保障制度。20xx年度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相关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对我院临床用药,辖区内卫生室用药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同时对就诊患者实施收取‘一般诊疗费’标准,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外。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绩效评价,是为了解我镇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效果,以利于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标是为我院及辖区卫生室已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基本改变了以药养医的传统格局。下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业务技术水*和服务质量上,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及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使用抗生素问题,确保用药安全。
1.我院已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服务人口,诊疗人员及基本药物销售额给予发放了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助资金。
2严格指标完成情况卫生院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万元,辖区卫生室万元,资金发放率100%.资金使用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九
1、15日统一审核递交药品申请单时,根据2012年同期采购数据,按照下降不少于50%的幅度,限定2013年各单位各预警药品品种的月平均采购量;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量实行月通报制度。
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村卫生室为万元,同期比上涨。
(3)完善基本药物考核工作。2013年将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常用药品保障和村卫生室采购量等情况纳入到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内容中,进一步细化量化基本药物考核工作。
二、2014年工作计划。
1、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根据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加大基本药物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积极开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基层培训工作,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十
医院利用各种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如悬挂基本药物宣传横幅、利用集市组织人员发放宣传资料,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二、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
自2010年8月1日始,我院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把国家基本药物名单打印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医生手中,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并在公示栏悬挂基本药物公示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截止到2011年12月20日,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目录,做到每一样药品的采购能够立足患者用药需求,先做用药审批计划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购货、验收、入库,不积压库存、不超范围使用,药库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经常交流在药品流通中出现的问题,合理解决。
总之,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确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价格明显下降,今后我们将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立足市情,保证我院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决策水平,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突出财政资金的积作用,根据自治县财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于20xx年3月13日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4月完成了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500元,县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20xx元提高到2500元。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中央、省级资金由中央、省级测算下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小组于8月13日正式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采取查阅项目支出凭证、账簿及问卷调查等形式,结合指标体系中的样本指标开展现场评价。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绩效评价小组首先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帐户“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凭证、会计账簿等行了查阅,提取了相关会计凭证和发放资料,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实施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进行了现场询问、采取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的发放及其他档案资料的查阅,评价小组认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运行情况总体良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县20xx年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方案》要求,按照5:2:3的.比例进行补助,即:“5”为目标考核(常规工作+基药管理),“2”为辖区服务人口,“3”为基药销量。实行年终考核全部划拨补助的方式进行。
通过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账务查阅,财务处理相对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账资料中未附考核评分明细表,只有汇总表;二是部分乡镇只有只有资金分配表,无其余相关资料;三是村卫生室维护中建议附维护前和维护后的对比照;四是无公示照片。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位资金180.1万元,使用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均下拨至村卫生室,用于办公经费、材料支出等。
2、决策依据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政府批准并由财政下达80.5万元,年终预算调整扣减48万元,实际安排32.5万元。除县级配套以外的中央、省级资金均由中央、省级测算划拨。
3、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共到位18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80.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财务管理情况。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县级主管部门抽查20%的村卫生室进行复核。
(2)项目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使用,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拨付,切实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统一网上采购工作,并督促村卫生室从乡镇卫生院购进基药,大部村卫生室均能按要求做好基本药物使用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川财社〔20xx〕94号,川财社〔20xx〕178号)部门预算安排96.5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6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80.5万元),总额为196.1万元。
2、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xx年账面反映支出总额为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6.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实际支出为14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45.7万元,收回资金50.8万元(收回部分为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效果。
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规范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和廉价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使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为实现20xx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而努力。
通过对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评价,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经问卷调查显示,该项目总体满意度为82.61%。得分95.93分。
五、存在问题。
1、村卫生室不能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同时开展基本药品“零差价”的同时,大多数村民会选择在当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以便进行新农合的报销。
2、未建立村医最低基本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目前仅凭医疗收入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大多数村卫生室在生存和发展上都面临较大困难。
3、村医与当地“一村一幼”教师收入相差太大,大部分乡村医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外出务工上,收入的巨大差距使乡村医生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甚至认为从医不如从农、不如外出务工,极大的限制了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也加大了年轻村医队伍的流失。
六、相关建议。
1、合理用药,规范处方书写,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学习,严格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
2、坚持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真正建立农村卫生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养老机制,解决好村医的待遇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3、完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职能设置。逐步实现村卫生室新农合报销政策,切实满足老百姓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
4、制定更合理的基本药物分配方案和奖惩机制,保障每一位村医,多劳多得,付出与回报成正比。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率,使广大基层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2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实施范围。
本着有序、稳妥推进的原则,决定在去年湾底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的基础上,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划内设置的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统称为“村卫生室”),5月1日开始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延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中心的分支机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属本次试点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参照执行。
规划外村卫生室仅承担基本医疗工作,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属本次试点范围。
二、工作资料。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药品配备和使用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为补充,并在市卫生局遴选后公布的基本药物品规范围内使用。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
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的药品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透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购、储存、分发药品。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务必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
(二)实行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统一招标价格销售,慈溪市过渡期药物按集中采购价格销售。中药饮片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增收一般诊疗费。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增设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元,参合群众可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补偿70%,个人支付30%,非参保群众全额由个人支付。收取一般诊疗费后,不得再收取注射费、检查费和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材料费。
(四)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政策。
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核定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基本药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支付范围,一般诊疗费补偿支付比例为70%,基本药物补偿比例为40%。
(五)强化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1号)要求认真抓好“四制七统一”管理,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重点抓好人员、财务与信息化管理。
1、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对村卫生室的投入,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实现公有化、标准化。同时各村(社区)要为村卫生室解决水电费用,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促进其发展。
2、人员管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把村卫生室用人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专业水平低下的人员进入。原则上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各社区(村)确因工作需要,对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原村卫生室医技人员根据自身状况向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同意后,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留任,但留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年。各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包括公共卫生员)配备人数由各村卫生室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报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确定。
3、财务管理: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建财务帐目,村卫生室所有业务收入全额、定期上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代付药品采购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由各村卫生室自行缴纳。
4、信息化管理:各村卫生室要建好his系统和统用就诊卡系统,做到凭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就诊、凭医保卡门诊补偿、电子化收费,基本医疗补助按使用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人数计算,在his系统中无记录的门诊人次不予补助。
5、医疗纠纷处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统一纳入共保体,实行第三方处置医疗纠纷的模式。具体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辖区内村卫生室办理宁波市村卫生室医疗职责保险,所需费用从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中列支。
6、村卫生室日常管理考核:各卫生室公共卫生经费、门诊基本医疗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报酬待遇发放、日常管理制度等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卫生局、财政局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村卫生室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确保市、街道二级补助资金有效落实到位。
(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要求,扎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项目达标率到达95%以上。
(七)建立经费补偿保障机制。
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取消原每家3万元的工作补助,改为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进行补助,具体如下:
1、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市财政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按每服务人口(以常住人口计算)12元标准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浒山街道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服务人口数、公共卫生工作量、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统筹下拨。
2、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补助。
街道财政按每门诊人次8元的标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设立基本医疗补助经费。基本医疗补助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实际门诊人次数进行补助,配套补助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门诊人次数、群众对基本医疗的满意度、村卫生室依法执业与医疗质量检查状况统筹下拨。
上述两项补助下拨后,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注册在村卫生室工作并正常执业的卫技人员和公共卫生员)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由街道财政安排资金补足。对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不合格、群众满意度低于70%,或存在明显医疗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发生主要职责医疗事故的,不予补足。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0月):各村(社区)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召开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乡村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11月至204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要统一盘存。对村卫生室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调整。年4月29日晚8时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价格务必调整到位。2014年4月30日上午8:00时在浒山街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准时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5月)。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补助到位状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街道相关部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克服困难,统筹安排,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健康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浒山街道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苗曙露任组长,成员黄利达、严岳先、孙杰、胡君儿、楼庆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楼庆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做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状况后检查、考核、经费管理等工作。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医改工作的重要好处,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推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实施工作取得实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的领导下,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管理力度,督促各村卫生室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关系到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的切身利益,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村卫生室站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目前在规划外村卫生室工作,主动要求至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如条件许可,要用心吸纳,加强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三)加强保障,落实经费。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村卫生室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补助政策,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医疗补助经费,确保村卫生室可持续发展。鼓励村(社区、居委)根据自身财力,在免费带给业务用房,解决水电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支持力度,增加村卫生室发展后劲。
(四)加强督查,绩效管理。
街道将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纳入对有关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资料,实行目标管理。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街道有关部门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药品采购使用、门诊补偿、医疗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实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与有关经费补助挂钩,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性和用心性。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工作的重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了解我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市村卫生室的基本情况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21个县市区目前有村卫生室6392个,其中已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2044个,占总数的31.98%;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的村卫生室2751个,占总数的43.04%;全市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共计8587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1311人,占总人数的.15.27%;服务全市总人口632.27万人,乡村医生年人均所得平均为19415元。全市村卫生室医疗总收入29670.43万元。卫生室平均业务收入46418元,其中医疗收入9460元,占业务总收入的20.38%;药品收入35813元,占业务总收入的77.15%;其他收入1146元,占业务总收入的2.47%。业务支出28791.73万元,其中药品支出17106.9万元,占总支出的59.42%;人员工资等支出11251.8万元,占业务总支出的39.08%,其他支出684.08万元,占2.3%。
二、取得的阶段成效。
自去年年底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乡村医生服务理念正在发生改变。乡村医生一直是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的实施加快了乡村医生服务理念的改变,目前正逐步由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向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兼顾基本医疗服务的转变。二是“网底”基础更加牢固。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到村级卫生室,通过发展巩固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让老百姓在村卫生室看病就医,就能享受到药品零差价,确保小病不出村,方便群众就医用药。三是进一步提升了卫生系统的形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杜绝了以往开大处方、开单提成等不良现象,促进了卫生行风建设,树立了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认识有待加强。乡村医生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表示认可,统一基本药物购入和销售价格,药品零售价格较实施前降低了,药品质量有了保障,群众得实惠也敢去看病,受益率提高了。但乡村医生也普遍存在顾虑:一是药品品种及规格偏少,主要缺乏儿科、妇科、急诊用药等品种,同时还要去乡镇卫生院取药,中间多了一道环节,而且部分基药配送公司配送品种太少,配送时间上不及时,影响药品使用和正常业务开展。二是村卫生室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取消加成,村医看病只收诊疗费,乡村医生的收入会大幅度减少。三是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如果只按每人每年5元标准给予补助,明显低于药品利润收入,村医单凭公共卫生和医疗收入难以解决待遇问题。四是实行一体化管理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价格相同,而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诊疗环境比村卫生室要好,因此到村卫生室看病的村民肯定会减少。
(二)各县市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进展不平衡。通过前一阶段我市的基本药物制度督导检查情况看,个别县市卫生局对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重视程度不足,有的县市至今药采中心没有独立,有的由其他科室人员兼职且人员较少,职责不明确。多数县市卫生局未设立村卫生室采购子用户,采购药品运行与乡镇卫生院一起,采购数额与乡镇卫生院采购划分不清,药品配置分发程序繁琐。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只有6个县市区,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依然任重道远。
(三)基本药物采购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由省集中网上公开采购,各地医药企业配送,总体价格呈下降趋势,但基本药物目录及省增补药品目录仍偏窄:一是有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不可少的常用药物如注射用水、布洛芬颗粒、赖氨匹林、沙丁胺醇片、非诺贝特片,以及儿科常用药等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二是大众认可,深入人心,效果满意的个别品种未中标,如“安瑞克”、“卡托普利片(常州)”、“西比灵”、“吗丁啉”、复方丹参片(广州白云山)、安痛定注射液等;三是部分价低利薄的药品难以购到,如维生素k,扑尔敏等常用药经常断档,一些药品配送企业备货不足,出现配送不及时现象,致使补充药品不及时,影响正常用药。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尽快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村卫生室是离农民最近的医疗机构,主要担负着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公共卫生工作。乡村医生具有不可代替性,是农村卫生队伍的主力军,是农民健康的“守门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及时到位是关键和保障。目前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刚刚实施,建议尽快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长效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以确保村卫生室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建议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探索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补偿、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一般诊疗费等补偿采取“打包”的方式,集中购买乡村医生提供的各种服务。
(二)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一是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在调研基础上出台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基本药物网采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对村卫生室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三是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明确界定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的分配机制,提高村卫生室的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加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与乡医培训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医改政策及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力度,让群众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知和了解,逐步改变群众喜好用品牌药、广告药的习惯。另一方面,对乡村医生进行分批次开展全科医师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培训,改变乡村医疗机构乡村医生的用药习惯,熟悉和掌握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中医中药治疗常见疾病的临床治疗指南或方式方法。
(四)适时调整增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建议增加药品网上采购品种。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普遍偏少,影响村卫生室诊断和治疗,建议尽快增加临床常用、急救药品,增加药品品种品规。同时,建立制度约束药品配送企业,保障基本药物的配送,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在我市村卫生室的顺利实施。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文章吧!
据相关人士透露,近日相关部门就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对行业内人士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以及基本药物的采购供给等有了更为详细的要求,并明确强调,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输液。
在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对于新审批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上述人士介绍,坚持调入与调出并重,优先调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可治愈或有效改善生命质量、成本效益比显著等疗效确切的药品。同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基本药物的,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质品种所替代的药品则是调出重点。
“此次政策最重要一点是突出药品临床价值。”一位业内人士说,相较于前两轮的制度调整,此次制度要求将基本药物列为公立医院的首选。
意见稿提出,医院信息系统应对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生优先选用。同时,处方点评应将使用基本药物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于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
对于强调基本用药的原因,上述人士表示,基本用药大概可覆盖95%的疾病。“基层医疗是保基本,其疗效确切,并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以药控费’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
正因如此,意见稿提出,未来将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和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先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标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临床诊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经过医保部门的相关程序之后,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对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基本药物,持续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免费向群众提供。
“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种的基本用药有可能全额保障或医保全额报销。”上述人士说。此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就提出,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实行最优惠的报销政策。
此前,我国在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13个省、24个市(县)进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针对部分慢性病人群需求,将基本药物作为公共产品以全额保障的形式向居民免费提供,实现基本药物公平可及、人人享有。
除此之外,关于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机制,采取国家谈判、集中招标、阳光挂网等方式分类采购,引导形成合理价格。做好分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和市(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上下联动、集中带量采购,统一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种、剂型、规格,满足群众需求。鼓励肿瘤、儿童等专科医院开展路区域联合采购。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此前对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新申请挂网属于联采目录内的竞争组产品,生产企业(含首次申请企业和已挂网企业)同意遵守福建省相关规定,按低于目录内本组产品最高销售限价10%(同时承诺全国最低价)与本组最低实际交易价“孰低原则”确定最终挂网价格予以挂网;已挂网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依企业申请由竞争组调入非竞争组。
新政重在落实,较之过去各地更需加大执行力度。今年二季度,湖南省曾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时发现,该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仍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少数地区基药补助资金分配不合理,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地区基层药事管理有差距,不合理用药情况突出;部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不理想。
调整完善制度是顺势而为。
在此前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调整,扩大了国家基本药物在临床的覆盖面,品种数量不仅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主要临床需求,还聚焦癌症、丙肝等病种,为不同疾病患者提供了多种用药选择。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陈昊教授表示,随着国情的不断发展变化,基本药物政策和制度建设的内涵也在逐步调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陈昊说,在公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基本能够满足后,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应更注重对临床合理用药的指导和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国际上,澳大利亚等国的基本药物制度设计,也体现了类似导向,为我国提供了借鉴。
《意见》明确,基本药物的遴选要更加注重药品的临床价值,更加注重循证证据,以诊疗规范、指南等为依据进行目录的调整。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教授表示,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角度,依据主要临床需求,遴选疗效确切、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有利于合理扩大基层用药的覆盖面,改变基层药品层次偏低的状况;也有利于保证上下用药基本一致,减少疾病确诊后大医院用药基层难以满足的情况。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冯婉玉认为,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儿童用药及抗肿瘤用药的需求将会愈发迫切,此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调整完善,真正体现了从百姓实际用药需求出发,“在这些领域我们要加强基本药物的配备,而且是真正治疗疾病的基本药物”。
陈昊表示,基本药物政策是国家药物政策的基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围绕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的支付、监测、评价等一系列政策体系安排。
“《意见》的出台具有很高的站位,力图在各方面做好顶层设计。”陈昊说,在切实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方面,《意见》安排了一揽子系统解决办法,着力化解临床可能面对的短缺隐忧。“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不是卫生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需要医保部门、药监部门、制药工业等各方共同努力实现的社会目标,这需要在今后做好供应保障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有效解决“已短缺”药品供应的基础上,要特别加强“易短缺”药品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把提早防范作为解决短缺苗头问题的重要措施,“对临床疗效确切、价格比较低廉的药品,一定要通过制度性措施来保障供应”。
“药品供应保障涉及多方面因素,必须注重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针对不同的短缺原因分类应对。”史录文举例,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容易造成药品的结构性短缺,政府主导的市场撮合等措施就可以很好解决此类问题。《意见》的出台,也体现了对近年来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和解决药品短缺经验的总结和借鉴,从鼓励企业的技术改造、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加强短缺药品预警应对作出了系统安排。
《意见》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
“鱼目混杂的药品质量,影响了药品领域综合政策实施的效果。”史录文表示,在公众和业内专家看来,我国生产的众多仿制药质量和疗效参差不齐,而上游药品质量的高低有别,也导致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报销、不良反应监管等诸多下游政策难以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是保障民生的基本用药,理应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为抓手,将药品质量提升到应有水平,同时树立民族制药质量第一的行业形象,改变多小散乱的产业局面。”史录文说,从基本药物入手,推进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医药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公众对国产制药的信心。
加强配备使用促进合理用药。
《意见》提出,要在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时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的用药衔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用药目录的相互衔接,是实现分级诊疗的一个重要前提。《意见》发布后,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确定的品种、剂型、规格、厂家、价格,将有效解决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不衔接的问题,为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提供更多便利。
“关于配备使用的相关调整,也体现了对此前相关政策经验的总结吸收。”陈昊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有所扩容,增加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选择范围;而且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推进,及采购中对品种、规格、剂型的统一,基本药物配备品规较为分散的情况也将会有所好转,“能够更好满足基层用药需求,同时体现基层和等级医院之间的衔接,更加适应慢性病长处方的下沉、区域医共体建设等政策,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冯婉玉以抗菌药物阿奇霉素为例说,该院在采购前,会针对此类药品开展药物经济学和疗效方面的综合评价,为患者选择更合适的药品,而基层医疗机构未必能够开展此类研究。“我们希望患者在我们医院就诊后,回到基层也能用上同样的药品,真正实现用药的良好衔接。”冯婉玉认为,《意见》明确的政策方向,就是要为患者带来更多实惠。
史录文表示,《意见》提出的诸多措施从不同维度出发,都鲜明地指向了同一个目标——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而且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入,以总额预付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加强合理用药的动力也会越来越明显。
“降低群众药费负担,不能用单一药品价格、费用的升降来衡量,而应关注整体药品费用的增减。”史录文表示,临床诊疗中同一个适应证往往对应着多种药品,如果严格依照临床证据,使用经过严格遴选、疗效确切的基本药物,也许单一药品的治疗费用会有所上升,但由于减少了无效治疗带来的浪费,总体药品费用负担未必会增加,这就是《意见》力促临床合理用药的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新一轮医改以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还存在不完全适应临床基本用药需求、缺乏使用激励机制、仿制品种与原研品种质量疗效存在差距、保障供应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全面带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缓解“看病贵”问题。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意见》从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明确了五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动态调整优化目录。对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突出药品临床价值,坚持中西药并重,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主要临床需求,兼顾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公共卫生防治用药需求。二是切实保障生产供应。坚持集中采购方向,落实药品分类采购。对易短缺基本药物,通过市场撮合确定合理采购价格、定点生产、统一配送或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三是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实施临床使用监测,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四是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按程序优先将基本药物纳入医保目录范围,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鼓励地方探索降低患者负担的有效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五是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抽检,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按程序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督导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结果运用。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五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卫生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基本药物遴选增补、生产、配送、使用、定价、报销、结算、监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立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推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及与国家相关政策的衔接;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内,确定我省增补药物目录遴选与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审核我省增补药物目录。委员会由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承担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坚持立足省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20全省30%地区、全省60%地区、全省所有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章:目录遴选、生产、采购和配送。
第五条: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补必须数量的品种作为基本药物使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增补的数量和品种根据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潜力、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状况以及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确定。具体品种主要从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取,确因少数慢性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范围内选取。省建立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负责增补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增补药物遴选的组织实施,审核省增补药物目录。省增补药物遴选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同步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特殊状况能够提前调整,调整品种数量不超过增补药物目录品种总数的20%。
第七条: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实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除外。
第八条:省基本药物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守信、服务优良、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原则,按照gmp和单独定价药品区分质量层次,不同生产企业的同一层次药品采取竞价方式,同一生产企业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实行差价比的规定,制定评标细则。透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和具有现代物流潜力的配送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中标(入围)的配送企业中选取1-2家配送企业带给配送服务。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配送的年度工作方案由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制定。
第九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对因质量问题、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生产潜力不足等导致不能保证基本药物供应的,应予以调整。少数价格低、用量小、原料受限等原因供应不足或难以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可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中标的生产企业生产,并由中标的生产企业委托中标所在地选取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方式由各省辖市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其中标的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三方签订基本药物的购销和配送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付和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职责等资料。
第十二条:对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实行储备制度,纳入现行药品储备体系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以省辖市为单位,在省公布的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中,严格按照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gmp层次的常用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选取各不得超过两个产品,单独定价的原则上选取一个产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统一采购基本药物。
第十四条: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进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规定的过渡期后,不得使用其他药品。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规定使用必须比例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采用基本药物销售收入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收入额比例的方法计算。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制定。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保证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第十六条: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零售药店务必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带给购药咨询和指导,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第十七条: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范围内,省物价局依据统一招标采购价格,确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货款结算,逐步实现基本药物货款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结算。基本药物的回款周期不超过2个月。
第二十条:推进医药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信息,对基本药物生产、配送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医疗保障管理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基本药物使用结算平台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投入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衔接。具体按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质量规范和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和配送,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质量管理、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检验工作,对基本药物进行全面抽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药品监管部门。抽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不得向生产经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第二十五条: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制度、医药产业发展、药品价格水平、医疗行为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医疗管理、价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利害关系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篇十六
一、填空题(每题1分)。
1、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适宜、()合理、能够()供应、公众可()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制度试题。
3、国家采取实行();();()等措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4、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配送。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基本药物()、生产、()、使用、()、报销、检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8、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负责上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规定及时()9、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卫药发??326号)相关规定基础上,二级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和陕西省增补药物品种数、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管理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试题》。
二、单选题(每题2分)。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哪些医疗机构实施?()a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b省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c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d县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包括()。
a化学药品b生物制品c中药饮片d中草药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有()品种,中成药203个品种,共307个品种。
6、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a主要是常见并多发并传染并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b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c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d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7、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a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很少。b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c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0.1%。d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0.2%。
a可以b不可以c未作规定。
写出我院35种抗菌药物中有哪些是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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