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让我们更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学习,避免事倍功半的情况发生。在制定计划时,我们需要对过去的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从中汲取教训和经验。计划是我们向目标迈进的脚步,只有合理的计划才能带来成功的成果。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一
我校有跑校生六百余名,无校车接送,大多数学生靠步行来回上学。针对这一状况,学校安排值班教师进行严格路队管理,放学后各级学生统一站队离校,各路段有固定的值班教师,检查拉运学生的的非法车辆,一旦发现,予以制止,制止无效及时上报交警队,由交警队处理。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二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克教发[2011]76号文件转发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落实责任,全面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所做工作小结如下: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三
1、查校舍安全。对校舍情况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旧校舍、在建校舍的结构安全情况。
2、查内保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各重要科室负责人是否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负责,对学校内部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保卫值班和巡逻制是否落实到位。严把人员进口关,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中小学生的事件发生。
3、查消防安全。思想汇报专题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安全、畅通,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对校园内电网、水管、电讯等基础设施进行逐一排查。检查师生是否有违章使用电器;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散和指挥机制。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校舍,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4、查饮食卫生。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商店所卖商品的安全情况,检查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严禁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
5、查交通安全。检查教职员工是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在师生中做遵守交规的楷模,特别是督促他们骑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组织全体老师上到学生上下学途中对学生途中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学校路队安全情况,严格送路队制度。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四
门卫值班:学校建立健全了门卫管理制度,配足配齐门卫值班人员。门卫每天有1名专职保安、1名门卫人员,外来人员进校严格把关,实行登记、预约等制度,外来人员进校联系事情要电话联系本人,联系人与门卫通话后,方可进入,防止社会闲散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学校严格实施走读生凭走读证出入校门,住校离校要有班主任、级主任、政教处(或安全办公室)签字后,方可离开校门。门卫人员每天随时观察校门外四周有无形影可疑之人,如果发现及时与学校联系,防止任何学生无故离开学校。学校安装监控录像,共有8个摄像头,辐射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并能正常利用,很多违规违事件都是通过摄像头发现,并及时制止。
值班教师: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严格实行24小时无缝隙值班,每天从早晨6:30接班到第二天的6:30交班,所有值班教师吃住全部在学校,值班人员每间隔一小时一次对校园角角落落巡视一次。严格落实值班记录制度,值班领导对每天值班发生的事情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及时向学校汇报。周末及节假日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值班,有门卫值班、微机室等重点部位值班、学校领导轮换带班,保证学校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周边环境:学校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合作、互助关系摸清周边环境和人员情况,对可能到学校施暴的重点人员进行必要监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派出所领导经常到学校周边进行检查,有效保证了学校周边的安全。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五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政府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刚才,**同志就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非常赞成;会议还下发了这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希望大家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规划、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在瑞廷同志刚才的动员报告中已经作了通报。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12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这是根据温家宝总理5月6日对山西临汾蒲邓煤矿事故的批示精神作出的。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带有明显的指向意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加强整改,落实监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国办通知下发后,省、市政府已先后作出了迅速部署,我们也要积极做好贯彻落实。
第二、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促进我县安全生产整体状况稳定好转的需要。近年来,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所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潜伏危机重。今年1-5月份,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0起,造成18人死亡、28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6万元;发生火灾事故5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3万元,事故的起数、伤亡人数和损失程度同比虽有不同程度下降,但事故总量依然居高不下;工矿商贸建设领域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3起,特别是5月30日桃花镇境内发生的一起道路施工坍塌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惨痛,给了我们深刻警醒,足以表明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潜伏的危机依然严重。二是隐患存量大。我县原有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安全投入欠账较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除高危行业外,大多没有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规定,存在先天隐患,隐患整改的任务非常艰巨。三是高危企业多。全县从事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单位点多、面广,其中不少处于人员密集区,安全距离不足,设施条件不完备,安全隐患较多。为此,我们必须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放任自流等不良思想倾向,居安思危、警示高悬、警钟长鸣、言危思进。通过认真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第三、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推动“落实年”、“攻坚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的需要。今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也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年”。年初,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安委会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作出部署。根据安排,有关部门业已相继开展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火灾隐患普查专项整治行动和“决战春运”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像这一次大范围、大规模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全国尚属首次。可见党和国家对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下了很大决心。因此,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领会国办《通知》精神,强化安全发展、和谐社会理念,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为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二、狠抓落实,确保这次专项行动收到预期效果。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本次会议已经作了全面部署,下一步的关键是抓好落实。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三个到位”。
个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不漏查一个岗位,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要亲自过问,作出安排部署,带领生产、安全和技术人员,深入车间、班组,从每道工序、每个工段入手,全方位覆盖,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漏查一个隐患,要深入、细致、全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排查,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绝不能留下半点隐患。另外,如果排查中发现重大险情,要迅速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
二是督促检查要到位。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是否落实了排查治理责任、是否保证了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所需资金、以及排查出的隐患是否立即进行了治理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采取了监控防范措施并制定了限期整改计划等情况,进行逐户检查,逐项落实,强力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县政府将由分管县长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存在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是整改措施要到位。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在整改上狠下功夫。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三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可以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靠,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抓紧组织实施;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需要外部支持、协调的,责任单位要提出书面报告,制订应急预案,逐级上报。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做好安全隐患的鉴别分类,对认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当登记、建档,并报县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局备案,由县安委会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三、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
这次专项行动,既是一次突击性任务,也是一次了解和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底数、全面强化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契机。有关各方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一要抓紧研究部署,作出周密安排。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园区)要迅速行动起来,首先要将这次会议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尽快传达贯彻到基层、到企事业单位,讲清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创造条件。其次,要根据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到一级比一级具体,一级比一级实在,一级比一级更具可操作性。第三,要广泛宣传发动,抓紧组织实施,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努力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已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08]46号),并将成立若干个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园区和各部门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同时,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还将及时召开安委会,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尤其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力亲为,举局而为;必要时,要从相关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邀请技术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把这次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这次专项行动任务重,要求高,是一项硬碰硬的工作。各乡镇、园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这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位副县长、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分管工作的同时,把分管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并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全面负起领导责任,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凡因工作不落实、排查有遗漏、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同志们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尽快抓好落实。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摸清全县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家底”,建立分级管理的安全隐患台帐和企业安全资料台帐,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努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加快我县“创争”进程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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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六
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真正落实到学生一言一行中去,为实现校园“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无违法犯罪”的要求,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看安全,安全无小事”的良好局面,通过宣传教育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具体做法是:
1、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学校利用学校大会,班会、每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及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崇尚科学教育、尊师敬长、学生的行为规范的教育等等。
2、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周周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协助学校做好安全教育,每学期组织师生听取法制教育讲座;在每周的升旗仪式上,由值日的行政领导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讲解和安全知识宣传,针对部分偶发安全事件进行剖析,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此来带动全校师生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3、安全教育纳入班级教育计划。充分发挥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作用,抓好学生安全专题和渗透教育。各个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并通过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本期在全校开展了“安全、规则、卫生知识”比赛,颁发了奖状,将比赛结果纳入班级评优考核之中,对所有的班干部、学生会干部组织了相关知识的培训。
4、运用宣传媒体、学科竞赛活动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图片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全方位宣传安全工作的教育活动。
5、继续做好毒品的危害宣传教育,组织师生观看了多部如“珍爱生命”等题材的毒品危害题材的教育的电影或专题片;组织开展了在校学生“让毒品远离学校,让学生健康平安”的主题教育活动,还开展了“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全校师生的签名活动。
6、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我校邀请了县消防中队官兵来我校进行了消防知识的学习讲座,并进行了消防器材的使用等实践操作演练,让学生亲身体验了一堂生动、形象,实践操作的消防课,同学们学到了消防知识,也受到了教育。
7、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浯溪一中学生安全应急预案及疏散路线》应急方案。并在白天分别进行了演练,让学生在演练中学会了逃生的技能,也为今后万一出现灾害的安全撤离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8、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本学期的开学与学期结束前我校都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了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告知学生与家长的安全责任,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在公路上靠右边行走等规定;学校下发了中心校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信,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醒家长注意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以保证子女的安全。学校通过交通安全专项调研,将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写出调研报告,准备汇报给相关单位和领导,通过以上措施,使全校师生都能了解安全的重要性,知道并重视遵守交通规则。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七
1、制定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2、定期反馈各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查找问题排除隐患。每周召开安全保卫的会议(例会),并且每周有安全工作自查,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工作及早布置、安全措施及早落实。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八
为保证我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安全教育周活动,20xx年2月22日由学校安全办牵头,总务处、政教处等处室对学校的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重点部位安全、交通安全等进行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九
20xx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xx年全区园林系统的消防安全稳定。现将20xx区园林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林忠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蔡副局长、吴科长、柳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园林局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园林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台帐的检查。
1、成立了区属公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2、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做到层层有人抓;。
3、设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责任,做到处处有人管;。
4、制订健全的各项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同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5、做好内业资料存档,做好详细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隐患问题,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形成闭合管理。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全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消防安全“不放心”单位(场所)汇总表、福州市a级旅游景区防雷安全隐患自查表。
(二)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每月组织对公园内的绿化带、卫生间、公共设施、商家、建筑物进行仔细认真的安全排查工作,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完全,有无过期与坏损,以及商家的用水用电检查,包括商家的消防水泵房、给水管道、储水设施检查、防烟排烟系统检查、灭火器检查、消防控制室检查、防火分隔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同时要求商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保持畅通,不得锁闭,无任何物品堆放,控制设备能正确显示故障报警信号,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提升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水平。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2、在台风、暴雨等各种自然灾害来临前,工作人员和公园电工队伍等人员对区属公园内路灯、灯箱、景观灯、高压配电房、管理房、厕所等用电、供电设备进行全面巡检工作,对路灯景观亮化设施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对线路故障及时处理,确保公园用电供电正常运行。
3、绿化管理科加强对区管绿地及绿化景观工程的巡查,及时发现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今年我局未发现此类问题。
(三)认真开展群防群治,持续提升园区防控火灾能力。
1、我局利用区属公园园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在公园重点地段悬挂警示牌,强调园内严禁明火、抽烟及携带火种入园。20xx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
学校将安全、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常规工作,学校把各项安全及安全保卫工作内容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学校成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有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由主管德育的校长任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及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布置安排教育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具体做法有:
1、加强门卫值班检查。门卫人员符合国家劳动用工条件,门卫值班室内、外电话保证畅通,并配备了必要的防范器材,门卫人员24小时在岗;制定了《保卫人员工作管理制度》、《护校队工作管理细则》,并制度上墙,从而规范了门卫管理,总结一周以来的校园治安、安全情况,研究部署接下来的工作,并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和。要求对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严格询问、通报、登记制度;学生外出必须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经政教处签章后方能通行。及时制止社会闲杂人员或闹事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由于制度完善,措施得当,学校无发生一起安全保卫责任事故。
2、加强对校舍的检查。每学期利用寒、暑假期间,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坚持做到对学校的校舍,认真彻底地清查,开学前对学校内的校舍和道路的排水管道、学校围墙进行了全面整修,重视防漏水、防漏电、防火检查,确保安全无任何隐患。
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设备更新、设备配备,重视消防安全的预防。加强了对木质装潢的建筑物、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的认真检查,严禁学生带火柴、打火机进校校园,学校专门购置一批新灭火器,做到了消防设备配备齐全,符合上级要求。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深刻吸取腾龙芳烃有限公司“”爆炸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油库安全监管,确保油库的安全运行,根据【津安监管(2015)27】文件要求,公司成立安全自查小组,对公司范围内开展油库安全大检查,主要以油库施工情况、运行情况、消防安全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在接到《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公司及时召开安全专门会议,并根据《通知》精神进行详细部署。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自查自改工作,并要求各部室、各班组认真做好迎接上级安监部门油库安全检查的准备。
2、成立了以公司一把手为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油库安全生产自查小组,深入油库各个班组、岗位,认真扎实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1、施工文件资料,尤其是动火票、有限空间作业票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进行重点检查。
2、库区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台账,检验情况。
3、应急物资的供应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安全费用台账记录。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证情况。
6、员工安全档案(三级教育)。
7、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8、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
9、消防设施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情况,消防、电气、防雷检测情况等。
1、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要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2、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各个环节安全管理与监督,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当前,正值高温雷雨季节,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加强消防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不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更新消防设备,保障油库消防系统的平稳安全运行。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二
先后对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异常。对供水锅炉房、供暖锅炉房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学校实验室制度齐全,管理严格,特殊化学药品上双锁,不同人管理,保障了实验室安全。体育设施除篮球架个别地方腐烂外,无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三
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中重要的环节,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创造平安校园。现将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现状进行定期研究、定期分析。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精心部署安全工作,为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2、学校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西刘庄中心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召开了教师会、班主任会,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
3、进一步健全安全及综治工作组织机构,修订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领导、教师、各个功能室负责人、人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把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人,做到全员参与,全员负责,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二、完善制度,务求实效。
1、认真实施安全巡视制度,学校每天老师、领导,负责校园内的巡视。配有门岗人员,并要求门岗人员坚持做到学生进校前到岗,上课期间关锁校门,学生不得私自出校门,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2、坚持早点名晚清校制度,发现未来上课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去向;大课间活动时由各班班主任护送学生上下楼,每天中午、下午的放学,由班主任护送学生出校门安全离校回家。
3、坚持安全检查制。每月对教学楼、各种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并按时上交“安全隐患排查表”。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同时加强对重点时间、路段的值守工作。
4、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学校安全防护措施》等,学校修订了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加强危险品管理,向学生家长下发了家校安全公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使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
5、充分利用校园监控系统,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加强校园周边、对重点时间、路段的巡查;加大对矛盾纠纷、管制刀具、火种等的收缴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三、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1、每周学校例会上,安全议题必不可少。学校领导在每次会上都进行了安全主题宣传和教育,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2、开学初由各班班主任进行“开学第一课”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熟记《西刘庄中心小学一日常规》等安全教育活动,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疏散演练。
3、“国旗下讲话”以安全教育为主题,全校师生集体学习安全知识,发动学生围绕安全撰写广播稿,经常利用班会、队会、课间等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班会,平时经常留意学生的行为习惯,发现并排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
四、构建安全网,落实隐患整改。
1、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教育学生放学后要关好门窗。要定期对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等室内的易然、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使用记录。
2、制定好各项卫生制度,严格按程序操作。禁止学生在校园里吃零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等突发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周边交通道路车辆多,学校要求全体学生必须了解交通安全常识,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并自觉遵守,严禁学生在公路上游戏、追逐打闹。对乘车回家的学生进行了调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严格要求用火用电安全,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发现破损的插头插座等及时更换。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打算。
虽然我们在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存在的主要问题:家长关注自己孩子的时间比较少,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
今后的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扩大宣传,营造人人、时时、事事保安全的校园氛围。
2、逐步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品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学校定期排查学校的事故隐患,加强研究,即时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使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为确保校园平安而努力。
西刘庄中心小学。
2017.12。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四
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镇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居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村两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工作。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在限期内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需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签字,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xx年6月底前报送镇规划办。镇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规划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三)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干部严肃问责。从20xx年3月起,坚持每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实地督导。
(五)强化宣传发动。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监控预警机制。加强农村房屋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五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地区发生多起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各类交通隐患大排查,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
1.全力抓好重点车辆和人员风险防控。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乘坐人)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排查农村居民日常外出务工人数、务工企业、外出务工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深入排查各村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重点是农村面包车),以及三轮车、四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及是否存在非法载人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发挥情况,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形式等。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对企业所有或租赁的重点车辆数量、经常外出的用工人员数量、用工人员出行交通方式、用工人员主要来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
2.深入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改。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重点对近年来农村地区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路侧险要路段、急弯陡坡、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段、“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进行细致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
3.强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近期农村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即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抽调警力下乡进村,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坚决防范“两违”车辆和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出村上路。进一步优化交警勤务模式,弥补凌晨、午间、傍晚、夜间查处空挡,严查严管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违法超员行为,以及酒驾、超速、无证驾驶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对近3年内有严重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列出清单,全部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群发一次短信,开展针对性警示和精准拦截查缉,做到预警就查、露头就打、上路就管。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纠整治货车“三超一疲劳”、运输矿石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严管重罚“百吨王”。
(二)交通运输部门。
1.严格整治道路运输和客运安全隐患。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及停车管理。加强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县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河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
2.强化公路路网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在役桥梁隧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缺少标识标线、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病害,严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渔船检验工作,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
(三)农业农村部门。
持续开展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伪造变造号牌证书、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
(四)应急部门。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县级以上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组织指导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定期以县安委办名义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应急广播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安全提示最大限度覆盖人民群众。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进入采收种旺季,农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开展严禁乘坐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及超员车辆的针对性安全提示。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把宣传教育、警示提醒送到田间地头、农民群众身边。
(三)严格隐患治理和监管执法。各乡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不能确保安全的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要严格监管执法,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追究情形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要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问责。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六
1、学校周边一些无业社会青年经常到学校周围捣乱威胁学生。
2、学校西侧卖东西的小店对学生影响很大,学校与派出所几次制止,有一定效果,但没有彻底根除。
3、教学楼所有教室是铝合金门,设计不合理,门上玻璃太大,门边太窄,存在安全隐患。
4、学校小卖部所卖食品杂、乱,在校学生多,购买量大,存在隐患。
5、办公室内有教师有使用电器现象,学校将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迅速的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彻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明确主体,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产权人、使用人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2.全面动员,群防群治。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纵向要全面动员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横向要全面宣传动员到位。广泛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部门街道乡镇核查和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鉴定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况,从快从严处置隐患,加强监管,督导检查,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分类处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进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业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一)目标任务。针对昆明市自建房粗放发展,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隐患较多、存在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实际,全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基于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关信息平台和数据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为重点对象,对农村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点区域,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综合交通枢纽周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建大项目周边、地势低洼、靠山临河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点场所,聚焦农家乐、宾馆、饭店、民宿、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电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疫病集中隔离、社区办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等人员聚集、多种风险交织叠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点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区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违法违规改扩建和存在突出火灾风险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内容。重点围绕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3个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现有自建房基本情况。
1.审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设无正式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类经营性自建房未经安全性审查、未经经营许可、证照不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虚假等情况。
2.实体安全方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面积,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受损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明显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建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等情况。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装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餐饮企业等未安装燃气泄漏截断报警装置;燃气管网老化、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实等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依据专业评估鉴定结论,按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进行分级分类、划定安全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缮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
昆明主城区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自建房建设纳入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缺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隐患增量。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为百日攻坚和巩固提升两个阶段:20xx年5月4日—8月15日为百日攻坚阶段,8月16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一)全面动员(20xx年5月4日—10日)。各级党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以及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专业技术专家组,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二)全面排查(20xx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镇排查—县级复核的流程,街道(乡镇)倒排自建房排查计划,动员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依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逐一入户调查,逐户逐栋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排查数据库,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隐患清单。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等机制手段,同步加大对自建房安全隐患线索的收集,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正在实施改扩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设,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自建房排查数据和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复核;对基层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组织专家同步进行现场评估分类,挂牌标识警示,提出处理措施建议,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报县(市)区领导小组研判。
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和经专家组现场评估认定为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和处置意见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并按鉴定机构处理建议立即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危房不住人、不营业。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6月20日前全覆盖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应评估全评估、应鉴定全鉴定;依据排查评估鉴定结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做到隐患实时监控,确保重点房屋安全风险处于重点监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xx年6月20日—8月15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通过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综合施策,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引导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限时主动进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时,立即停业停用并开展整治,如产权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强制整治。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拆除危房;对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采取加固等措施;对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缮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闭环管理。
针对居民现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没有其他居所的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可统筹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针对属于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启动拆迁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动员居民搬离,做好房屋调查和资料保全,拆除相应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统一做好后续安置补偿工作。
(四)巩固提升(20xx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存量安全隐患全面清零,同时严控增量。规范自建房的管理,将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严格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对经营性自建房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发挥街道、城镇、村、社区、物业企业作用,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施工队伍监管,依法打击无资质或借用资质违法违规承揽工程的行为。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昆明市农村住宅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xx年10月1日前出台有关政策。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按照“市级统筹推动、县级组织实施、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级成立市长任组长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需要组建工作专班和联合督导组。
(二)强化部门联动。衔接国家、省级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三个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体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商会办机制,每周开展工作调度,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
(三)强化技术保障。根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等技术标准,市级层面统一全市技术标准,成立市级技术指导专家组,统筹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动员组织相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全过程参与排查工作,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参与安全鉴定。
(四)强化要素保障。各级党委政府统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素保障。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诉问题。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从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经营许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链条监管体系,研究出台支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规范自建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措施,主动服务、优化审批、疏堵结合,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牵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规划、建设、安全、法律等方面有关常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组织志愿者进社区(村组),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发动群众开展房屋安全自查,积极举报违规装修改造、违法搭建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行为线索。
(六)强化跟踪问效。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四级实行“挂图”作战,确定数据统计专员,每日汇总自建房排查整治统计数据,逐级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按照安全隐患等级实行“色卡”管理和“销号”管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及排名情况,由市级联合督导组及时提醒调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需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针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情况,视问题严重程度,按规定及时约谈提醒有关责任人。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八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我镇辖区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青岛市、平度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聚力抓好彻底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清零、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果断措施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聚力抓好标本兼治,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强化镇村房屋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明村镇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分镇建成区和农村自建房两部分同步进行。百日行动要做到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农家乐、教育培训、学校、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二)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危险房屋:。
1、擅自加层、加高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
2、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因装饰装修而变动、损坏或拆除承重结构、加装电梯等)的;。
3、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楼屋面增加荷载等)的;。
4、三层及以上且无正式审批、无专业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超过设计年限或使用年限超过三十年的;。
6、结构形式明显混乱、传力体系不明确的。
各管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既有房屋建筑以及在建房屋工程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建立整治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实施隐患整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特别是酒店、饭店、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应立即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防范措施。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所、经济发展中心、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应急办、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公安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宣传办、财政所等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职能,做好本行业领域内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清查、整治查处工作。对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且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工业厂房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场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
自然资源局所:负责房屋建筑违法占地,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负责违反规划许可(含未按规划许可建设)、是否改建扩建、擅自变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清查;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房屋建筑未取得施工许可、无资质单位设计施工、无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方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的清查、整治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市场监管所:负责存在违法建设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违规取得商事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未依法取得商事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但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方面(特别是用作酒店、饭店、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查、整治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房屋建筑违法占地、违反规划许可(含未按规划许可建设)、是否改建扩建、擅自变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整治查处;负责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提供有关审批材料。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处罚;依据职责负责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但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方面(特别是用作酒店、饭店、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查、整治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
特色小镇办公室:负责做好文旅场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财政所:负责做好直管公房的清查整治工作;负责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保障清查工作经费,负责将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中学、小学、幼儿园:负责做好学习教育机构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自20xx年5月2日起至20xx年8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经营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5月底前)。各管区指导督促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对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台账。
各管区及相关责任部门对照整治重点,逐街逐栋逐户梳理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各类隐患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各管区于5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初判工作。
(二)依法整治(20xx年8月底前)。各管区、村庄及相关部门落实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的产权人或使用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根据问题隐患整治台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跟踪落实整改,形成整治问题完成台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违工作,成立由镇长付强任组长、副镇长代升涛为副组长,各管区主任、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中心、社会事务办、特色小镇办公室、卫计办、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自然资源局所、中学、小学、幼儿园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明村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副镇长代升涛同志任指挥长,张增辉为副指挥,各责任单位安排一名专班人员为成员,办公室在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各责任单位专班人员,负责工作信息收集、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来抓。全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管区充分调动行政村、经济合作社迅速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管区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动员部署,落实资金保障,配齐配强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全面排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分头推进,组织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压实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同时,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
对于隐患房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成停业;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问责。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单位适时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四)统筹推进实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衔接,确保实现全覆盖。积极发挥城建档案、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数据信息作用,鼓励借助百度、高德地图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广泛动员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参与,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
(五)严格信息报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实施上报信息通报制度。各管区及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按时间节点完成排查台账和整治问题台账。所有报送的材料,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研判情势,适时开展督导,对工作推进落后懈怠消极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并抄报镇委、镇政府。
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计划篇十九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电〔20xx〕64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265号)、《xx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办〔20xx〕2号)要求,深刻汲取xx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全县自建房安全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3个月的时间,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同时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性规章制度。
到20xx年5月底,在全县完成对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性自建房、擅自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自建房、危旧直管公等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确保不留死角。
到20xx年7月底,完成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督查督办组,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负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卢帽担任。
(二)督查督办组督查督办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徐树人担任。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扎实开展,持续推进,取得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实行领办、督办、认办责任制。
(一)各乡镇履行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技术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政府、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工作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做出报告。
(二)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财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部门要统筹各方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自建房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擅自加层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完善系统数据。
排查人员逐户对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系统,如有漏报漏项,及时进行补录并完善系统数据。
(二)实施精准整治。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
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自建房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扩建的自建房,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分类整治。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报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采取停用停业、拆除等方式进行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并报市场管理局停止其经营资格。
4.整治验收。
要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重点排查(20xx年5月)。对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台账,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规定、制度。
(二)重点整治(20xx年6月)。对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边排查边整治(20xx年7月)。全面排查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一)明确部门职责县级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自建房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全县学校及附属房屋;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建成区所属企业的房屋及附属用房;负责建成区商贸领域商贸企业、住餐业(含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客栈、会所、度假村、休闲园、农家乐、洗浴场所等)的房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县卫健体局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及附属房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成区办理营业许可证的房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县文旅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用房及附属房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建城区全县机关单位用房;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建成区六个社区的房屋;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各部门和各乡镇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其他职能部门按照20xx年12月制定印发《xx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定政办发〔20xx〕81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所属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后头看,查漏补缺,完善信息。
(二)强化督查指导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县应急管理局要把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内容,同步进行督查督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工作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xx年5月起,于每周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xxx。(联系人:xxxx)。
(三)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县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对接住建局。县级财政将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针对性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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