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心得体会是提炼经验教训的重要方式。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可以多与他人交流和讨论,获取更多的启发和建议。真诚地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写心得体会,不断成长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一
来到xx已经一个多月了,这段时间的实习让我们提升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在这儿我们感受到了作为一名老师的责任与幸福。
和小郭老师不同,我担任的是高二语文的工作,我的指导老师一共带了两个班,两个班都是明珠班,都是成绩比较优异的学生,虽然他们的成绩可能无法和黄中的学生相比,但我在他们身上也感受到了他们的可爱。两个班的同学都给我不同的感受。一班是一个文科明珠班,基础知识掌握的要更牢固,更全面一些,孩子们都比较听话,上课时能够认真的听讲,以至于我给他们讲第一课时时候有点小紧张,他们可能是对实习老师有些偏见,也可能是我知识量不足,我总感觉有些学生对我有一种不屑的态度,这让我很沮丧,但也让我更加的努力,我不断的扩充自己的知识含量,备课更加的充分,也向我的指导老师讨教一些授课的技巧,同时我也向一些同学了解情况,看看他们喜欢什么,通过我的努力我感觉情况有些好转了,但我会继续努力的。
十二班是理科明珠班,这个班的学生知识不如一班的全面,但这个班的孩子们上课要比一班更积极,更踊跃,他们的思维要更活一些,能够和我互动,课堂效率要高一些,可能是我给他们盯的晚自习要多一些,跟他们要熟悉一些,他们也很喜欢和我聊天,我也想多了解他们一些,所以在十二班讲课我没有像一班似的那么紧张,真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其他两位老师讲课要比我多一些,实战经验也多一些,在平时的聊天中我也能学到很多,我也很是羡慕。能够和学生们一起上课,一起畅谈,在交往中增进与学生们的感情,也进一步了解了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让我很开心。
我们三个人来到这个学校已经一个多月了,收获了很多,也一起进步了许多,xx的老师都很热情,在生活上还有工作上帮了我们很多,所以我们一定会好好珍惜这半年的时间,更好的充实提升自己,这将是我们大学期间最珍贵的回忆。xx三剑客加油!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二
释疑: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此外,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易洪)。
90、签订“工伤自理”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老李。
释疑:我国《劳动法》规定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签订“工伤自理”的劳动合同与我国劳动法关于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的规定相抵触,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任意侵犯。因此签订“工伤自理”的劳动合同条款违反了宪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也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这种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据此,你可以要求企业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拒不支付,你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王清辉)。
91、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
郭先生。
释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本案中郭先生所在公司如果确因经营困难,需要减裁人员的话,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做出,而且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郭先生一定的经济补偿。(易洪)。
92、合同期未到要求辞职就要赔钱吗。
宾先生。
释疑: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都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另一方在合同期届满前要求提前终止履行义务或解除合同,就必须承担法律上的违约责任。我国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颁布实施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另外,国家教委1994年4月7日所发《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第六条规定:“学生毕业按国家专项奖学金或单位专项奖学金就业的,应有最少服务年限的规定。不按合同就业而违约的,应向国家或单位一次性退还奖学金本息,并交纳一定数量的违约金;服务年限不满而自行要求调离工作的,应酌情交纳一定数量的违约金和培训费。”综上所述,你们公司要你赔偿培训费及经济损失的要求是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易洪)。
93、收取“入厂押金”的做法不合法。
杨先生。
释疑: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中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用工押金),也不得扣留或抵押职工的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文件。”据此,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这一做法是违法的,违反了国家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杨先生可向劳动、公安等部门控告,要求责令企业退还。值得一提的是,劳动部于1994年第256号文件对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参照执行上述通知作了专门批示,因此,凡中国境内的企业,不论外资、国有、集体还是私营,均应遵守上述通知之规定。(王清辉)。
94、在试用期内辞职,单位能扣发工资吗。
一个普通劳动者。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试用期内您有权提出辞职。您付出了一个月的劳动,就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就有权根据自己付出的劳动时间、数量、质量而及时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这一个月的工资。若公司不支付,您可以到该公司所在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吴倩)。
95、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个普通劳动者。
[长沙法律咨询热线劳动法问题释疑]。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三
我在xx市xx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中心接待大厅法律咨询。
中心接待大厅主要用于接待遇到法律难题的群众的来访。作为法律援助爱心大使,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员,我的职责就是每天坐在大厅里接待来访群众,向他们耐心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大部分案子法律援助程序的开端也来自于接待大厅的工作,如果我们一旦发现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况或者当事人到中心来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我们就会立刻向中心主任进行申请批准。在中心接待大厅作法律咨询员的时间里,我接待了很多来访的群众,也接受了很多符合条件的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学到了不少东西,在向别人解答问题的时候,我很高兴能够把自己学到的东西服务于社会,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
做咨询员对我影响最大的方面是接人待物。因为来访的大部分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众,这部分人可能在来中心咨询之前已经遭受过很多的不幸,因此很多带着对社会不满、对法律持怀疑的态度,而且很多人的情绪也不稳定,这就锻炼我与人打交道的能力方面起到了考验作用。接待来访群众,我认为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方面恢复他们作为一个正常社会公民对法律、对社会的信任;另一方面让他们能够得到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方法。但是要达到这两个办法,确实要使出浑身解数,有时候如果遇到情绪很激动的群众时,更是难上加难。我的做法是,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平缓,多听当事人叙述,解答问题时一定要紧扣法律依据,如果遇到情绪激动的群众,一定要更加耐心地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和政治制度。
(二)xx县法律援助热线。
法律援助热线是整个xx地区的法律援助热线,接线员的职责是义务为他人电话解答法律咨询。每天除了来访的群众外,还有众多的来电咨询法律问题。因为电话咨询的特殊性,很多事情没有面对面咨询的那种方便,因而解答电话咨询要求咨询员能够更加简单明了地回答当事人的问题,需要比较好的概括能力,也要求咨询员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有更高的理会。从电话咨询的要求可以看到咨询员能力提高的方面。我在回答电话咨询的时候,一般尽量做到多问情况、多回答法律条款、少带感情—色彩和少说无关紧要的事情。
(三)办公室行政工作。
除了以上两大项工作外,我还经常审查法律援助的申请、管理中心的网站、参加中心工作会议、与领导一起下乡实地调研考察。在办公室的这段日子里,我始终被一种求真务实、互帮互助、团结奋进的团队精神所鼓舞。无论是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大家总能通过坦诚的沟通,达成默契,形成合力。不管谁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其他同志总能伸出真诚的双手,尽管话语不多,但是心与心是相通的。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
从第一天起,“勤奋”的氛围时刻感染着我。办公室的工作每天从早忙到晚,而且经常出现加班加点现象,定点下班对我来说似乎是一种奢望。为了掌握详尽、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我经常对法律信息中出现的专业术语,经常与同事、朋友间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不断更新、充实自身知识层次结构的同时,为法律信息编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知识储备。由于办公室工作性质决定,在学习法律写作的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有益工作方法。在受益的同时,我认识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仅要不断锤炼自身的文字写作能力,而且要在处理事物中也要有所提高。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基层实践工作,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一、对办公室工作了解还不够全面,有些工作思想上存在应付现象;二、工作的创造性还不够强,缺少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三、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规定还不够,对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还有差距;四、调研工作不够深透,工作方法上还有待改进。这些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摸索,收获很大,我坚信工作只要尽心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好。一年的基层锻炼,我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尽管我接触的工作还是有限,或许所作的'仅仅是法律咨询、行政工作;然而却系统掌握一些程序上的东西和对待工作的那份严谨。或许在外人看来,法律援助工作是清闲的,当我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工作要不的半点马虎,并且有些工作还需要主动地克服困难去开展。有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有经验,或是由着自己的判断来处理事情,所以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给领导添了不少麻烦,使自己当时无法解决难题,最后在领导的帮助下都解决了问题,事后才知道自己的社会阅历缺乏,或是处理方法不当,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提高自己的素质与休养,结合实践的所见所闻所想,试图从思考中开始,在学理的角度上分析、接触、论证新事情、发现新问题。多学习为人处世的哲学,才能够超越自己,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大的进步!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四
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的人提供便利,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法律咨询学习。
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今天早上,我们来到梧田办事中心,做好今天有关宣传的准备工作,由于天气的原因,所以到了九点我们才开始户外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要是像梧田区人民宣传有关法律保护和有关法律条纹条规处罚规定,让公民进一步参与到发制社会,提高我国人民的法制观念。
在宣传活动中,人们貌似很害怕我们给他们去发传单,表现出我们很不受欢饮的样子,不过农民工啊,小商小贩还是比较乐意接受此次活动的。造成这么大的反差,我觉得应该是我们公民认为与自己有关的才会去接受,大多数受害人是农民工很小贩们。下午我们做现场咨询活动。
在这次的法律咨询的实践活动中,我感受到有很多人对法律咨询都并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许多人排斥法律咨询,认为法律咨询就是劝说别人的,就好像与人辩论。有些来访者把法律咨询师当做“救世主”,把自己的所有心理“包袱”丢给他;有些人觉得法律咨询是要为他们开药治疗的;有些人觉得法律理咨询就是会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等等。由此可见,我国仍需加强法律咨询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接受法律咨询,并懂得主动求助法律咨询机构的帮助。
在咨询过程中,我感觉最深刻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们除了要掌握课堂的理论知识,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汲取更多的专业知识,不仅正确把握好法律咨询的工作流程,更要灵活地应用到实践中。同时,我觉得很多细节都会对法律咨询的过程产生影响的,例如礼貌、咨询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衣着打扮等,这些都值得我们引起重视。大学生最缺乏的就是经历和经验的积累,要真正提高心理咨询的水平,多参与实践,总结经验是很有必要的。
今年暑假参加了一个暑期社会实践队,本是一般的团队,都是为了出来玩拿到学分就行了的,所以本来就没有什么实质的活动可言.但是我们还是有一次活动值得去体会一下,虽然我在这次活动中只是一个扛大旗的人.
7月8日,我们时间队在一个社区搞了一个关于“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的是实践活动.活动的内容是发放有关法律常识的传单,为居民提供一些法律咨询.
在咨询上,有一个大妈咨询了一个关于“自留山”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自留山承包问题,而是自留山转让金分配的问题,也可以说就是一个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大妈叙述说,她是丧偶再婚,现在,第二个丈夫以为女儿批地基唯由骗她离了婚,在其他财产分割上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她前夫在他们结婚前(离婚前他们已经结婚20几年了)承包的自留山转让金分配上以她没有自留山为由拒绝分割自留山转让金.我们团队的一部分人认为,她确实没有资格分配其前夫婚前承包的自留山的土地转让金,因为她没有土地的承包权,不应分的其前夫的个人财产(他们认为自留山是其前夫一个承包行为,转让金是其个人财产;还有人认为自留山不是农村承包经营权的范畴,是集体分给个人私有的).大妈的咨询也是从她是否有对她前夫婚前的自留山的权利.但是我个人认为大妈有资格分割这一部分的财产,但是不能从是否有对其自留山的权利出发去支持其对财产的分割(自留山的性质以及在本案中婚前个人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作为婚后夫妻共同承包的,我不清楚,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有所研究),应从自留山转让金直接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发要求分割财产.
我认为这个直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坚鉴定问题要好处理些,我们不应该把问题放在自留山的承包权上,应该看到的是钱,自留山转让金---这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转让的);我认为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规定在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民法通则》意见)第42条:一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财产共有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入;(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5)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在本案中自留山虽是婚前个人承包.《婚姻法》第17条第2项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范围,归夫妻共同所有.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结婚时没有明确是个人行为且婚后共同经营,经营收入应是用于家庭生活所用,并且转让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行为,夫妻共同商议的结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符合《婚姻法》第17条第2项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认为大妈具有分割该部分财产的权利.
根据上面的我想到了:人之为学,在于活学活用,在于开拓,在于发展;做学问或学习不应该死记硬背,不应该漂浮,自大,更不能打肿脸充胖子,不能嫉妒,不能虚浮.学习,重在活,重在用,重在心静与所究.
在上面我说的我自己也还差很多很多,在很多地方还要努力去完善自己的学习.
在周六的上午,我们来到映雪长廊,做好今天有关宣传的准备工作,由于天气比较冷的原因,所以到了九点我们才开始户外宣传。我们选在全国普法宣传日之前的周末来举行这次法律咨询活动,也正好验证了我们这次实践活动的主题是与法律息息相关的。此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要是向山东建筑大学的同学宣传有关法律保护和有关法律条纹条规处罚规定,让公民进一步参与到发制社会,提高我国人民的法制观念。
在宣传活动中,人们的表现不一。有的同学欣然接受而且还会问两句有关法律咨询方面的话,有的同学则表现的比较冷漠。造成这么大的反差,我觉得应该是我们公民认为与自己有关的才会去接受,与自己无关的则抱着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
在这次的法律咨询的实践活动中,我感受到有很多人对法律咨询都并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许多人排斥法律咨询,认为法律咨询就是劝说别人的,就好像与人辩论。有些来访者把法律咨询师当做“救世主”,把自己的所有心理“包袱”丢给他;有些人觉得法律咨询是要为他们开药治疗的;有些人觉得法律理咨询就是会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等等。由此可见,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们青年学生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
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的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我国仍需加强法律咨询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接受法律咨询,并懂得主动求助法律咨询机构的帮助。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觉得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制建设的主题,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赖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的广大青年大学生,更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
在咨询过程中,我感觉最深刻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们除了要掌握课堂的理论知识,还应通过多种途径汲取更多的专业知识,不仅正确把握好法律咨询的工作流程,更要灵活地应用到实践中。同时,我觉得很多细节都会对法律咨询的过程产生影响的,例如礼貌、咨询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衣着打扮等,这些都值得我们引起重视。通过一上午的短暂的实践活动,让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熟悉,让自己更加明确了今后学习的目的和方向。这次实践活动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大学生最缺乏的就是经历和经验的积累,要真正提高心理咨询的水平,多参与实践,总结经验是很有必要的。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我们要不断的参与到社会实践的活动中来,它会让我们开阔眼界、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五
20xx年10月11日这一天,我终于如愿,体验了第一次法律咨询。
终于,我也要亲身经历实际的会见当事人了。咨询前一晚很期待、兴奋;但是,也很紧张,害怕自己到现场的时候,如果有人问问题,答不出来给诊所丢脸,所以,晚上熬夜看法条,最后居然抱着法条睡着了,不过,感觉抱着法条睡觉很有安全感,下次咨询之前,还想尝试一下这个方法……哈哈。
咨询安排在下午,上午准备的过程很纠结,没衣服,没鞋子,但是在东奔西借于西苑一栋4、5、6楼之间的时候,感觉一点都不累,像是在做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一样——而这些也只是为了最重要的那一刻——当一切准备好,我看见镜子中穿上正装的自己的时候,我真切的感觉有一种使命感油然而生。
经过很长时间的等待,我们坐上了去往双湖路的车,到现场布置、准备的时候,等待咨询者的时候,心里面交杂着期待与紧张……终于,来了一位叔叔,询问的是关于亲属之间的债务问题。我还只能做笔录,但是能在现场观摩师兄师姐答疑,看见、感受在学校里面接触不到的人和事,近距离学习,真的觉得自己很幸运,当时都有一种想给爸妈打电话的冲动,想告诉他们我在做什么。
之后又来了一些咨询者,其中有一位阿姨来的时候,坐在了“劳动行政”的牌子前面,培光师兄还在忙其他人的咨询,蒋焘师兄就把我叫过去了。我走过去的时候,其实,感觉大脑一片空白;接着,招呼阿姨坐,然后我坐在对面,我问阿姨:“我们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义务咨询,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说出这句话之后我还蛮高兴的,因为,本来大二就是以观摩为主,我居然有机会说话……嘿嘿;听着那个阿姨说了好多他的情况,涉及很多劳动合同的知识,我有印象,即使或深或浅,我终于感受到了抄法条的作用;阿姨说了很多,蒋焘师兄可能怕我招架不过来,便过来帮我,我给他让座,他没坐,坐在了一旁,我知道,师兄应该是很随意的.,也是想让我多点自信吧。
看着“劳动组”的牌子,我有点胆怯,一直都不敢坐中间,便拉培光师兄坐在那,我坐侧边,我就是觉得那样才有安全感。
其实,回来之后,蒋焘师兄总结的对,我还是很依赖师兄师姐,害怕自己一个人面对当事人。是呀,现在的我真的还没有足够的自信,但是,慢慢来吧,这只是开始,只要开始了,一切都不难,我相信自己可以一步一步学习,一点一点锻炼。
能够走进诊所,其实,对每个人来说都不容易吧。幸运的我正在慢慢的应用诊所给予我们的资源,也在一天天感受诊所的向上气息,真的很不一样,我想珍惜在这里的每一天,每一次机会。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六
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省长江大学十多名大学生手拉手结成人梯扑进江中营救,两名男孩获救,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
3名大学生结人梯救人却意外献身,每个人都会为他们的英雄事迹流下热泪,我做为一名网民,我几乎是哽咽着看完报道的,看完报道,我准备写些文字,用此文字来纪念三位少年英雄,通过回忆他们的英雄事迹,从而让三位大学生的英雄事迹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不仅仅是校园里,而要在全国掀起学习三位英雄的高尚精神活动。
当下,或许有人认为这三位大学骄子献出生命救人不值得,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是家人的伤心,社会的不公平,两个孩子的生命似乎不值得用三个大学生去换。当下总有人喜欢用价值来衡量救人的价值,似乎要告诉每位人在救助别人时,先看划得来不,如果划不来就不能去救人,这是一种错误的方法,也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更是不道德的。我们在救助别人,做出英雄事迹前就不能有丝毫的价值观念,而是英雄发自内心的一种行动,是英雄的表现,也是其爱心的流露。
对这三位大学生的英雄事迹,我们每个人应该学习,更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我同时觉得他们三人是当今最可爱的人。
或许当下人们对80后、90后颇有微辞,觉得他们是自私自利的,只知索取,不知奉献。我想这三位大学生作为90后的代表,已经向世人宣告:90后并不是社会上认为的那样,他们同样有爱心,更是英雄,也是当下最可爱的人。
就说他们三人吧,他们在选择救人时,同时也选择了与生死决斗的过程,但他们的选择是出于善良的本性,这也是由他们自身素质决定的,他们的英雄行动给90后树立了榜样,也震慑了90后的心灵,向社会展示了90后也是可爱的。
人不分贫穷富贵,更不分年龄长幼,在遇到危险时,看到别人需要救助时,都会选择与危险做斗争。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名大学生不但做到大学生应该做的,还做到了每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人都会做的,在两名落水少年面临生命危险时能挺身而出,互相帮助去救助两个落水少年,在滚滚长江面前表现出了临危不惧。这难道不是其平时就有的品质在此的体现?有如此崇高品质的的大学生,在什么场合也会帮助别人,更会做出英雄行动。不管是天南海北,还是在路上都会做到。哪怕是一举手,一投足,都会伸出手去帮助别人,这才是中国人的脊梁,每个时代都有最可爱的人,战争时代军人是最可有的人,在非典时期医生是最可爱的人。那么在湖北省,在大学生中间,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名大学生是最可爱的人,也是90后里最可爱的你,他们的举动为所有大学生和青年人,也为这个社会树立了一个榜样。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七
不知不觉,从参加工作至今,时间已过大半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从一个学生转变成为一个工作者,自己对于这种转变是深有体会。
其实工作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面试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艰难,那只是一次思想或者是技术上的交流或了解!我们在学校所学习的东西,都是基础的,而在公司里所用到的则是更为深入一些的技术,是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如果在学校学习时就把基础打好,那相信找份工作不难,参加工作后也将会更加容易。
我所在的公司是专业从事电信领域的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其项目来源是竞标、接单,根据客户的需求实现所需要的功能。在这期间,开发人员直接与客户联系,由我们自己对客户负责,因此,有些时候,很多已完成的模块,都必须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改动;有自己不了解的地方,自己必须联系客户以解疑问,若有技术上的不解,也必须请同事帮助或者自己找资料。就这样,在与客户的沟通中,让我学到了一些与人沟通的技巧;在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更让我提高了自己的技术水平。
当然,有些时候,同事也得忙自己的事情未必能帮到你,因此,在公司中,与同事的相处也相当重要。毕竟,对于刚毕业不久的我,无论经验或技术都有所不足,特别是经验方面,那只能是在长期实战中得来的,因此,如果能得到有经验同事的指点,那将是在自己迷惑时候对方指给我们的一条明路。而且,无论走到哪里,与人的相处都是每个人必修的课程。而自己最深的体会就是,在学校里,你或许可以得过且过,应付了任务就行了。但在工作岗位上,你一点也不能马虎,因为你交给客户的东西必须是完善的。曾经听说过一句话“要想别人能发现自己,首先得让自己成为珍珠,放射出光芒”。所以,希望各师弟师妹,能珍惜在校学习的时间,打好基础!只要自己能行,工作没那么困难!
不知不觉,从参加工作至今,时间已过大半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从一个学生转变成为一个工作者,自己对于这种转变是深有体会。
其实工作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面试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艰难,那只是一次思想或者是技术上的交流或了解!我们在学校所学习的东西,都是基础的,而在公司里所用到的则是更为深入一些的技术,是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如果在学校学习时就把基础打好,那相信找份工作不难,参加工作后也将会更加容易。
在的公司是专业从事电信领域的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其项目来源是竞标、接单,根据客户的需求实现所需要的功能。在这期间,开发人员直接与客户联系,由我们自己对客户负责,因此,有些时候,很多已完成的模块,都必须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改动;有自己不了解的地方,自己必须联系客户以解疑问,若有技术上的不解,也必须请同事帮助或者自己找资料。就这样,在与客户的沟通中,让我学到了一些与人沟通的技巧;在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更让我提高了自己的技术水平。
作为新人肯定会遇到困难,但是自信的人往往相信自己能够解决这些困难,而不会被它吓住,结果顺利解决了问题的几率大大提高;反而缺乏自信的人,此时就会更加手足无措,结果以彻底失败而告终。只有在困难中解决问题,在过程中积累经验,才会累积信心,向成功的变靠近!自信是最大限度发挥自己能力的前提条件。如果你有自信,你就可以说自己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成功者。
态度决定一切。
米卢说过:“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不仅适用于足球,同样适用于工作中的学习。学习态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动、进取和奋斗。作为一个新人拥有一个主动的态度十分重要,可以说:“天才,就是主动性的爆发。”遇到了每一件事绝不退缩,积极地去做,实在不会可以请教指导老师或其他前辈,这就是一种主动的态度。主动可以使你比别人多许多做事的时间,可以比别人多做许多需要做的事情。你得到的练习就会很多,提升的机会就会加大。进取可以让你不停地向上,防止人变得堕落。奋斗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努力。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工作中也是需要的。态度是实力的前提,自信是成功的保证!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八
初到xx工商学院,可以说是如“白日放歌须纵酒,漫卷诗书喜欲狂”般的喜悦。可其中也有“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的愁。喜的是对大学的期盼,而愁的是叫苦不迭的军训。
9月26日晚,军训就已正式开始。
迄今为止,军训已进行3天。
军训不仅能够锻炼人的体力,也锻炼人的毅力。烈日炎炎,军姿,跨立,跑步……多项运动逐一训练,说起来惭愧,平时不经常锻炼,所以导致现在一小段时间就感到疲惫,刚开始的两天,我觉得很煎熬,又很羡慕那些军训轻松的大学。而现在似乎已经适应这样的训练,慢慢明白军训的意义,是我的一个大的进步。
教官很严格,只要犯错就会被批评,只要做的不好就重来。可是没有教官我们么会怎自律?我们头上是烈日,教官又何尝不是?时时刻刻监督我们训练,每一声口令都能让我们听到,每一个动作都严谨示范,所以,他们也很辛苦,他们也要陪我们一起坚持到最后。
问心无愧,在军训中,每一个动作我都认真去做,每次咬牙坚持是我的努力。我有过抱怨,但我仍在坚持,和同学们整齐划一的动作,是我努力后最大的欣慰。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距离军训结束还有8天,我坚信,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结束后那满满的成就感也足以让我欣喜若狂。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九
我是20xx级法学一班的一名学子,法律只有从理论融入到实践中,才能发挥它的根本作用。我们作为法学学子,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为了让我们的知识更实用,也为了尽我们的力量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20xx年4月1日,我们班的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深入江大园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了一次义务的法律咨询活动。在老师的热心参与,同学们的积极配合与努力下,我们顺利完成了此次活动。我们收获颇多。
此次咨询活动的意义与亮点。
为了这次咨询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事先做了充足的准备。提前几天就与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通过与他们的合作使我们的活动开展更为顺利。在3月31日下午,我们就深入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让社区居名知道这次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让他们了解到我们针对哪些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还拉了横幅宣传。我们将全班的同学分为不同的小组,分别设置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侵权等多个组别,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职责。我们对每一个咨询者都作了登记,涉及到各个领域的问题。
我们在位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的同时,还摆了很多展板宣传热点的法律问题,如新消法中的一些热点问题,积极与他们的生活贴近。除此之外,我们还免费为他们发放了普法书籍,以供他们更多的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中,我们为他们讲解了法律知识,也为他们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同学们不仅能在这个过程中帮助到他人,同时也使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与人交流的能力得到锻炼和提升。最关键的是,我们拥有了这样的发挥专业知识的机会,学会了如何学以致用。我们走出了校园,不再是停留在书本上纸上谈兵。虽然我们目前的知识依然有限,但我们也意识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学习资源,多巩固自己的根基,才能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不足与经验。
一、前期因缺乏经验,在工作安排上出现了不合理之处,部分同学。
非常忙,部分同学无事可做。当然这与分到的组别有关系。后经调整,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大部分同学理论知识不足不专,但这也激发了同学们好好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与主动性。
通过这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使我们这些没什么社会实践的法学学子对当前社会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经济与法制状况有了初步了解,同时,也让我们的专业知识得以运用,并锻炼了我们的实践能力与口才技能,为将来走上社会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使我们更了解社会主义法制。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顺利完成了此次活动,也实现了这次活动的目的。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让社区居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他们并不遥远,也让他们深刻的体会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的重大作用,相信我们的行动虽然微弱,但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添砖加瓦。法律服务是一件看似简单的事,但要做好它,就要求我们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这样,才能赢取别人的信任,不会认为你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所以,实践出真知,我们要不断的参与到社会磨砺中,才能成长。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十
历史给我们启示,无论是正面经验,还是反面教训,都是启迪未来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总结。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一名新时代的乡建青年,当温铁军、潘家恩主编的《中国乡村建设百年图录》出版后,我第一时间买、第一时间读,厚重的历史给人深沉的思考,形象的图片和精炼的文字让人更好地认识了近代以来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更好地了解了中国社会发展脉络。
《中国乡村建设百年图录》以图像资料的形式整理呈现百年乡建的历程,它是一部以乡村建设的实践者、研究者为独特视野,以百年为单位,重新梳理我国乡村建设基本脉络的著作。图录从数千幅照片中遴选出从清末张謇、定县翟城米氏父子,到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定县实验、邹平实验、三峡乡村建设实验等,再到抗战大后方的乡村建设、延安的乡村建设,一直到新世纪的乡村建设实践情况,为读者系统展现了不同时期我国乡村建设整体面貌。
“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梁漱溟的这句话,让我深思当下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性和自己工作的价值所在,特别是看到书中所印的梁漱溟所著的《乡村建设理论》一书的照片时,更使我由衷地钦佩那些在乡建路上思索、实践并不断总结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前辈们。“欲化农民,需先农民化”,这是当年知识分子下乡到河北定县乡村时提出的口号,如今我们作为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等进入基层,更应以此理念与群众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做好乡建工作。
一张张图片深刻展示着一个世纪前的乡村建设。卢作孚手书“学校不是培育学生,而是教学生如何培育社会。”陶行知提出的“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三大主张。至今读来,仍让人有所思悟。卢作孚题词,“愿人人皆为园艺家,将世界造成花园一样。”这个思想与我们当下实施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何其相似。
无论是浙江省政府建设厅出版的《乡建通讯》(1939年创刊)、还是四川乡村建设学院的《乡村建设季刊》,以及每一个关于乡建思考的历史文章、观点,都让我感到由衷地亲切。特别是梁漱溟的那句:“我生有涯愿无尽,心期填海力移山”,正是一代代青年人在乡村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写照。
仔细研读书中的三个“百年”——百年激进、百年乡村破坏、百年乡村建设的背景脉络,便会发现其有着共同内涵,即在经济上促进资本、土地、劳动三要素的回归,在社会上回嵌“乡”与“土”的脉络,在文化观念上打破城乡二元对立等刻板认识,重新发掘“乡”与“土”的价值,这样的思考、理念,对奋战在乡村振兴道路上的乡建青年格外有益。深入的了解当时内忧外患的发展环境,便会更加钦佩一代代乡建青年的努力。
新时代,历史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在国际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政策给予了重大机遇,深刻地研读《中国乡村建设百年图录》,从一张张老照片中,体验一个时代,见证那段历史,思考历史发展中的理论经验和实践探索,从而增强历史责任感、民族责任心,对于新时代的乡建青年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十一
开学有一周的时间了,伴随着军训的忙里忙外,终于在一个不寻常的.夜晚有机会来沉淀自己,大学的军训总没有我期望的那么美好,曾经在暑假的无所事事充满了对大学的无限憧憬,军训这几天下来,已然真的感觉很累,但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一股力量袭上心头,感谢我们的青春带给我们的无限力量,浩然正气,潇潇洒洒,疯疯癫癫,团结成一股绳,苦中求乐,痛并快乐着,可能以后我们不会再有这么宝贵的机会去锻炼自己,去和同学无忧无虑的相处,也无法这么一直痛着笑下去,所以我们更要倍加珍惜,相信军训过后的我们定像浴火的凤凰,获得重生,获得快乐,获得成功!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十二
为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我们当代共青团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服务意识,我校团委开展了一次团干培训,我很荣幸成为了其中的一员,这次活动邀请了许多的授课者,有校党委副书记刘云兵、校团委副书记赵可斌、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主任祝宪伟、新乡县委党校党委书记李莹。他们的讲课不仅生动而且非常具有实际效用,让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思想有了更深的了解,并对于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都极具指导意义。
在开班仪式中刘云兵书记告诉我们:“坚定信念,志存高远,做三有青年。”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中国梦是历史的,是现实的,也是未来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作为一名共青团员我们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首先,我是一名学生,学生的首要任务便是学习。也许我们中会有很多人认为,经过了日夜拼搏的高三,换来的大学生活便应该是轻松舒适的,便可以放纵自己,享受大学生活了。其实不然,正因为我们是大学生,我们肩上的担子便更重了,我们能承载的不仅是自己的理想,还有父母、师长、朋友的殷切期盼,还有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希望,我们不应一味的享受生活,而是应该在平淡的生活中崛起。周总理曾发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那我们呢?我认为作为新世纪接班人的我们,应该利用现有的一切资源和优越的条件,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在科技飞速发展的社会,只有用知识武装自己,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书记在十九大中提出:“广大青年要练就过硬本领。学习是成长进步的阶梯,时间是提高本领的途径。青年的素质和本领直接影响着实现中国梦的进程。古人说:学如弓弩,才如箭镞。说的就是学问的根基好比弓弩,才能好比箭头,只要依靠厚实的见识来引导,就可以让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青年人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应该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的观念,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让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通过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理解,作为一名团学干部,我们应深刻领会新时代的思想,争做有理想青年;积极着眼新时代发展需要,争做有本领青年;准确把握新时代历史使命,争做有担当青年。何为担当?就是承担并肩负起责任,是人们在职责和角色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责无旁贷地挺身而出,全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承担义务当中激发自己的全部能量。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所以我们作为一名团学干部更应该言行一致,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办事公平,言必可信。只有自己身体力行,才能极好地带动身边的人。只有在工作中真正抱有负责任的态度,认真专注,不拖泥带水,一切以组织事务为重,才能够心无旁骛,使团体发挥最高效率,达到最佳状态;作为一名团学干部,我们都应该认识到:选择学生组织的工作,并不是为了满足无聊和无用的虚荣心,也不是为了自己的简历增添光辉的一笔,而是选择了一种以奉献的姿态而生活的方式,它既充实了自己的大学生活,也丰富了自己的第二课堂。当然,这些也都将成为大学生活里珍贵的记忆,而在工作中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的提高,也是一笔最大的财富。
通过此次学习,我了解了做为一名学生干部不仅要学习良好,工作能力强,还要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我们更应处理好与同学的关系,打好人际关系网,这样对以后的工作开展才不会起阻碍作用。也只有深入群众,才能了解到他们的思想,才能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做到办实事,办好事。有人说,学生干部就是来为大家服务的,是的,没错。也只有真正做到了为大家服务,才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优秀的.学生干部,作为团员,学生干部,我也有为集体服务的义务与责任。
做出更大的成绩。的确,要做好一名团学干部是不容易,而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那更是难上加难。但通过此次培训,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对十九大精神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虽然我离优秀还有那么一段距离,但是我会努力减少其中的距离,争取做到最好。
在结业典礼上,赵可斌书记说道:“海到天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所以不管结果如何,重要的是参与过程中我们学到了什么,领悟到什么。作为一名学生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但我们如果懂得如何解决突发的问题,勇于面对总结经验教训,我们的团队就能不断地迈向成功。通过这次团学干部的培训与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从我个人来说,让我对十九大精神、对国家、对党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了解到一名团干的责任和担当。虽然这次培训已经结束,但是我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们还要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使自己拥有一名团干应有的才能和品质,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团干。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期,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必须做到“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讲政治,有信念。党员,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身份,党员讲政治、有信念,既是义务,更是责任。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这就是“讲政治”。按照党章党规,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这就是“有信念”。
讲规矩、有纪律。党中央强调守纪律、讲规矩,切中了时弊,抓住了根本,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是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强弱的试金石。今天,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更需要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和常态。只有这样,我们党才会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成为一个万众归心、坚强有力的大党,才能带领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谱写新的辉煌篇章。
讲道德、有品行。“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讲修养、有品行,这就是共产党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的“正气”。党的肌体的细胞就是一个个党员,细胞健康,才有肌体的健康。要永葆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必须从根本上做到知耻明礼、为民务实清廉。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必须是具备高尚修养、有着远大理想的党员组成的政治集团,绝不容许那些道德败坏、生活腐化、骄奢淫逸、素质低下的乌合之众混入党内。
讲奉献、有作为。我们的党和国家事业要发展,必须要靠党员干部真刀真枪,脚踏实地,埋头实干。国家培养一个党员干部不易,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担起自己的责任,既要承担起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无私奉献的责任,又要承担起为群众排忧解难,谋求幸福的责任。如果党员干部怕事躲事,慵懒散政,那么群众的困难还怎么解决?在党一天,就要时刻以服务群众为己任,自觉克服慵懒散政,沉下身子踏实苦干,在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十四
虽然军训生活苦短,但它增强了我们的组织和纪律感,使我们真正放下任性和自私,学会谦逊和宽容。最重要的是让我们了解团结与合作的力量是多么强大。漫长的军事姿势、痛苦的蹲姿和艰难的马步使我们慢慢变得强大。虽然军训时间很短,但足以让我们意识到人生的道路并不平坦。市场将会荆棘丛生,跌宕起伏。
我们决不能害怕艰苦和疲劳。只要我们能活下来,我们就能受益终生。你努力工作就会有所收获。付出越多,收获越多。军事训练是艰苦的,但收获是不可估量的,这可以为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打下良好的基础大学生军训经历2从营地开始到现在,我心目中“可怕”的军训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也就是说,为期11天的军训生活离结束不远了。这可能是因为军训虽然困难,但也夹杂着歌声和笑声。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时间过得飞快在军训中,我们踢了无数的步,踩了无数的脚,流了无数的汗。但我们也苦于甜蜜:老师偶尔和我们开玩笑,学生们不经意间做一些有趣的动作,已经成为我们缓解疲劳的“良药”。但仍有一点值得思考。也就是说,我们不够团结。只有人民团结起来,我们才能“移开泰山”!为了“拾柴点火”,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团结的力量大学生军训经历3进入大学军训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挑战、一次训练和一次人生经历虽然我们的军事训练没有军队那么严格,但我们仍然可以深刻体验“绿橄榄”的真正内涵,真正感受到作为一名士兵的起伏,在不知不觉中对中国士兵产生了高度的尊重。经过这些天的军事训练,我们学到了做人的重要本质。我们知道许多困难来自我们的内心,来自我们缺乏超越自我的勇气。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在困难面前站起来,做我们不能做的事。面对逆境,我们应该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们相信,我们敢于面对困难和危险的'勇气,会像勇敢的海燕一样,在风暴面前展现出最动人的风景。大学生军训经历4通过这次军事训练,我意识到集体是什么。正如老师所说,“如果一个人生病了,全家人都会吃药,如果一个人犯了错误,所有人都会受到惩罚”。只要一个人做得不够好,整个集体都会受到牵连此外,军事训练真正考验一个人的意志和毅力,每一个动作都充满力量。严格的纪律、严格的要求和紧张的节奏是不能违背的。我也真的感受到了当兵的起伏。我发现经过艰苦的训练后,即使是平日里沉闷的矿泉水也格外甘甜,普通的微风变得格外凉爽。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十五
近年来,刑法法律咨询服务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普及化,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刑法法律咨询的重要性。通过参与法律咨询,我有幸亲身体会到了其价值和意义。在一直以来的聆听和交流中,我渐渐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坚信刑法法律咨询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刑法法律咨询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刑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然而大部分人对刑法的了解仅仅局限于媒体报道、电视剧甚至传言。在与咨询对象交流的过程中,我注意到许多人对于刑法的认识存在误区,对于刑罚的适用和程序的规范等知识缺乏了解。因此,帮助他们理解并正确运用刑法规定是刑法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责。通过咨询服务,我们可以向更多的人解释和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这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的法制秩序和公正原则。
其次,刑法法律咨询能够解决当事人心理困扰,增强社会安全感。刑事案件往往涉及到个人和社会利益的冲突,很多当事人因为缺乏相关知识而产生焦虑和恐惧。在咨询中,我们需要用耐心和同理心与咨询对象进行交流,倾听他们的内心声音,理解他们的困扰。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和解释,我们可以使他们对案件有更为合理和科学的预期,减轻其焦虑和恐惧感。当事人获得的咨询和帮助,不仅会显著改善其心理状态,增强其积极应对挑战的信心,同时也会为整个社会带来更多的稳定感和安全感。
再次,刑法法律咨询对于维护公平公正至关重要。刑法是一项依法治国的基础,它的目标是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现实中,受到刑事案件影响的人往往面临到不同程度的不公平对待。而刑法法律咨询的目的之一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权益保护和合理的法律救济。通过了解案情和咨询对象的诉求,我们可以向他们解释并推荐合适的法律途径,使他们得到公正的审判和公平的法律结果。只有当我们能真正助力受害人,使其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力量,我们才能真正完成刑法法律咨询的使命。
最后,则是刑法法律咨询有助于促进法治建设。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发展方向,健全的法治体系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础。而刑法则是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刑法法律咨询,我们可以为公民提供专业和权威的法律服务,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遵从。当大家充分了解并信赖法律时,他们会更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行为。通过咨询服务,我们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提供意见和建议,从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持续进步。
综上所述,我在参与刑法法律咨询服务中得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刑法法律咨询不仅仅是提供知识和法律帮助,更是为社会提供公平正义和秩序的守护者。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解决当事人的心理困扰,维护公平公正,推动法治建设,刑法法律咨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相信,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更好地为人们提供服务,刑法法律咨询才能更好地发展,并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方面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大学生法律咨询心得体会篇十六
上午,天气虽然有些阴霾,可心情却异常的兴奋与激动,因为今天我终于要实现自己一直以来的一个愿望了——无偿献血。为了保证血源的质量,义务献血对献血者也是有很多要求的。首先就是献血者必须带身份证,不能有传染疾病,这是大家都了解的基本要求。但是义务献血还有很多条件可能是大家不太了解的,比如一周之内患过感冒、伤寒、痢疾或一周之内服用过药物;患鼻窦炎、近视超过600度;妇女经期前后三天;体重低于45公斤;喝了酒的人是不能献血的。这些规定不只是为了病人将来用血的安全,也是为了献血者自身健康考虑。
杯之类的小纪念品,物资虽轻,但是重在精神鼓励。
在宣传之中,我发现不同的人献血的目的也是不同的。有的人是为了身体健康,因为半年左右献一次血对身体是由好处的;有的人是为家人考虑,因为按规定义务献血者的献血量超过800毫升,则其直系亲属如患病需要可以免费用血;也有一个高中生,他母亲说有献血证对高考可能有好处,究竟事实是否如她所说我不得而知。当然,绝大多数献血者都是抱着献爱心、做好事、回馈社会的想法。
通过这次义务献血宣传活动,我才真正知道很多人对义务献血是不了解的,他们甚至对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很了解。比如说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清楚自己的血型,有些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也不知道自己的血型,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从未做过身体检查。由于国人的健康意识和经济状况,每个人都定期做体检肯定是不现实的,但是义务献血可能会成为一个良好的平台。因为采集的血样送到医院后肯定需要通过一些检查项目,如果义务献血者留下联系方式,医院检测出血样出现问题后便及时通知献血者,也等于说为义务献血者做了免费血检。这对义务献血者来说可是真真正正的实惠。可能医院方面要考虑到成本问题,但是我们都知道义务献血是无偿的,而医院卖血给病人确是收费的,相形之下,医院自身应该不会有什么损失。
在昨天的四个小时之内,就有100人左右到我们做宣传的献血点义务献血。由此推想,如果真能对义务献血者实施血检工程,日积月累,受惠的人群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
义务献血者对社会奉献了爱心,如果社会对他们也有一定的关怀,也会为我们社会的乐章增添一个和谐的音符。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李文。
20xx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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