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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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热门16篇)
时间:2023-12-13 14:57:07     小编:MJ笔神

总结是对过去所做的一种总结和回顾,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总结要有重点和亮点,突出自己的成果和贡献。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书记“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延伸”的批示要求,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镇本着“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和文明常识,使管理秩序、保洁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镇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认识,重点推进。

今年是“”汶川大地震三周年和建党90周年,为充分展示我镇两年多来的整治成果,以整洁优美的环境为党的生日献礼,接受上级对我镇整治工作的检验。我镇在持续深化“七进”工作的基础上,将“治五乱,建机制”作为整治工作的重心,通过抓好“城管、保洁、清运”三支队伍建设,促进集镇、院落、交通道路沿线、主要河流和沟渠沿线等的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在继续加强资料宣传的同时,我镇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发布栏、展板、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主题宣传活动3次,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二是以“七进”活动、“除陋习、树新风”、“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把整治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三是坚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文明劝导活动12次,劝导“不文明、不卫生”行为112人次。制止和规劝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引导群众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好习惯。四是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12次,接受服务群众1860人次,以此推动和组织好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

三、分责实施,合力推进。

(一)抓重点,重细节,打造优美集镇。镇城管中队集中力量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组织人员参加清洁卫生行动260余人次,集中治理集镇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和经营和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在重大节假日与纪念活动期间加大集镇的清扫保洁工作力度,维护好整治效果。二是大力开展容貌和秩序整治行动。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越门占道经营50处,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134个,清除“牛皮癣”126处。并加强对宏发综合市场和宏发大市场的秩序管理,通过加大对流动摊点的治理,有效的规范摊点,维护了市场秩序。三是城管协助派出所大力整治“车辆乱停”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200余次。四是加强对集镇周边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今年上半年,全镇共清运垃圾1200余吨,并对垃圾中转站施药,积极防止蚊虫的大量滋生。五是清理和规范施工场地。清理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12吨,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8处,查处抛洒建筑垃圾车辆1辆。六是完成新建垃圾中转站两个,分别位于场镇周边的龙潭村8社和双石村12社。分别位于场镇高雄路、线子街、朝阳路和东升街的4个公共厕所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

(二)抓亮点,促全面,构建文明新农村为扎实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保持灾后美好新家园的风貌,确保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各级检验。我镇在“进村社”、“进家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综合治理。

一是通过“一池三改”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和卫生厕所的改建,抓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各村吸取园龙村、水磨村创建“五十百千”示范村建设经验,结合春季植树活动,号召群众积极参与道路、庭院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地推进环境美化亮化行动。在美化农家环境的基础上,打造靓丽庭园,营造欢乐、喜庆气氛。三是各村对道路沿线进行集中清理,清除杂草和建渣后开展植树添绿活动。龙潭村、金九村、双石村和园龙村加大北京大道沿线整治力度,按照在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能有垃圾及建渣出现的要求落实治理。四是各村结合大春备耕对沟渠进行清掏,对河道垃圾进行打捞,针对桥墩下、院落旁等重点区域开展治理行动。仅“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实施过程^v^植树新增绿化面积350平方米,清运垃圾100吨,清掏沟渠45公里,清掏民堰10座。五是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环保意义,治理不文明行为。六是大力推进农村保洁队伍建设,配备村级保洁人员16人,开展保洁人员垃圾分类技能培训561人次。

三、落实精神,健全机制。

和兴会议结束后,我镇立即召开分类处理池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各村在抓好原整治措施的同时按照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投、组集、村收、镇运、市处理”机制建设。一是以建设广青公路贯穿村、“五十百千”示范村以及环境优美示范村的垃圾分类处理池、户投垃圾池、垃圾清运设施配备为重点,以点促面为健全我镇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基础设施体系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尽快做到分类垃圾池在全镇各村每个社全覆盖为重点,户投垃圾池在全镇所有自然院落全覆盖;三是逐步实现以村镇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我镇农村和集镇垃圾收集处理组织、制度体系。四是以广泛开展农村和集镇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村民居民自我保洁和公共环境保洁意识。

垃圾分类处理池和户投垃圾池建设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是场镇、广青公路沿线的相关村、“五十百千”示范村和高兴路、高南路沿线的全镇8个村22个社和一个场镇共计建设28个垃圾分类处理池和112个户投垃圾池。现已完成选址工作,正在建设中,力争在xx年6月30日前建成。第二批在xx年12月31日前在全镇8个村的其余的136个社建立垃圾分类处理池,全镇所有自然院落的680个建设户投垃圾池。

全镇各村统一组织施工,资金由各社、各村筹集。垃圾处理池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以奖代补的形式给各村建一个垃圾分类处理池补助1000元,一个户投垃圾池补助100元。

为使村民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投放方法,要求各村为村民统一印制图文并茂的垃圾分类投放手册,主要包括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的措施、垃圾分类方法、垃圾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垃圾循环再利用的方式、村规民约等信息。通过将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宣传参与垃圾分类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意义,培养村民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四、强化机制,注重实效。

在两年多的整治中,我镇逐步建立起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整治体系,从镇、村、社、群众中形成四级责任划分,从源头抓实整治活动。一是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制定《高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制定工作措施,深化整治工作。二是各村签订高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强化村社干部意识。三是与店商业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镇机关干部进行责任划分,分段负责,监督店商业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集镇整治效果。四是以《高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规划》为依托,加大道路、基础设施整治投入力度,增强城管中队管理及服务水平。五是制定《高坪镇城管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高坪镇城管工作月检查日志》、《高坪镇场镇各街道保洁人员考勤》等措施,划分具体责任段,对城管队工作人员、清扫保洁队和清运人员严格考勤考核,对村实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挂钩,确保整治高效持久。

五、加大监督,强力推进。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防治整治效果反弹,按照《高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导工作方案》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坚持不定期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督查小组深入到场镇、各村,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在检查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拍照留存,通过将照片制作成幻灯片将各村整治情况直观的在会议上进行反映,同时要求各村针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有效的促进了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通过城管、保洁、清运队伍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清扫保洁队伍每天坚持巡回保洁,常态化管理,场镇保持干净整洁,停放有序。监督、整改措施的有力推进和机制的不断完善,我镇逐步呈现出镇风文明、镇容整洁的良好状态。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二

(一)加快推进相关治理工作。

一是加快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进度。

该工程于20xx年10月开工,投资约6000万元,扩建万吨/日处理规模,同时对处理设施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进行提标改造。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80%,预计6月底前完工。

二是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全面推进城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

四是启动老赵店河、古襄河水环境治理工程。

五是加强畜禽养殖整治。

以滁河、襄河沿线1050米为主要重点,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关闭拆除,已拆除襄河沿岸养殖场96家、滁河沿岸养殖场87家,全县禁养区累计拆除278家;同时加强对限养区、可养区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对水质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依法严厉查处。

六是大力开展农业面源防治工作。

已组织开展滁、襄河流域8镇13个村的种植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成立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专业技术组开展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农户多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构建生态绿色农业生产体系,减少农业生产对两河水体的污染。

(二)强化治理工作调度。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三

居环境得到改善,幸福生活指数得到逐步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落实责任,各司其职。

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建设“美丽乡村”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面铺开“四大工程”

丽家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集镇移民安置点安居桥、南沟公路桥;

平方米;

全镇共有镇村农家书屋11间,存书30000余册,满足居民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文化生活。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四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认真落实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治理行动,现总结如下:

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以江中万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吴海周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承办股室,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通过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和职工大会安排布置相关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股室目标考核工作范畴,严格奖惩,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对内宣传。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在全局倡导以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家属院清洁卫生、办公环境绿化美化、文明办公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卫生行动,向职工印发“文明卫生公约”、“除四害”、“控烟宣传”、“健康手册”等资料,通过职工大会、支部学习等方式,加强职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知识及重要性培训。

二)对外宣传。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办公楼悬挂了“人人关爱城乡环境,全民参与综合整治”横幅标语,通过现场接受咨询、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医疗保险政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活动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健康意识、保险意识。

(一)认真开展“控烟”活动。在全局开展“控烟”活动,积极向职工宣传戒烟、控烟知识,并在会议室、办公区域设置控烟、劝阻吸烟的标志标识,提高职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和控烟自觉性,努力做到少吸烟、不吸烟,使职工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创建无烟单位。

(二)扎实开展治“三乱”。在全局职工中掀起“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热潮,培养职工健康文明行为方式,增强社会责任感,以治“三乱”为重点,大力开展洗、刷、刮、抹,清除卫生死角,切实改善卫生环境,确保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办公区域美化、绿化,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修剪、锄草、除虫。

四)按时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材料。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材料报送要求,按时报送了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各类总结、各类表格、各项活动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信息,及时反应我局环境综合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态。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职工素质。进一步加强气象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掌握应知应会的气象和法律知识,提高职工素质。

(二)继续扎实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我局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采取目标任务与工作责任有机结合,加大人力物力财务投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问责制。加大扫除力度,扎实开展办公区域清洁卫生,彻底杜绝“脏乱差”现象,结合效能建设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办公。

并以深入开展“两进”活动为契机,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人员,强化责任落实,做到管理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实行工作流程化,明确任务、明确环节、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奖惩,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促进良好风尚形成,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五

**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县治理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城乡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气象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我局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国卫迎复审、创园林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一安排部署,分工明确,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是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卫迎复审工作的.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国卫迎复审、创园林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亲临一线开展工作。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园林式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积极筹措资金,对单位绿化带进行了重建。做到维护措施落实,管理有专人。环境设施建设达到了“绿化、净化、美化、亮化”总要求,在辖区内保持了良好的窗口形象。二是积极参与全县城乡环境整治及国卫迎复审活动。落实保洁人员到责任区开展保洁工作,确保环境整洁。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值守,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治理责任区五乱现象。三是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为建设美好家园出力。

(三)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等相关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每天对办公室进行清洁整理,禁止乱张乱贴,每周五开展大扫除检查评比,对办公区开展美化、节能等行动。

为让更多居民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散发传单等方式,在责任区及单位大院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素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宣传发动。我局多次召集全局职工及大院住户代表召开会议,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强调环境卫生整治及国卫迎复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局上下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榜样示范作用,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二)广泛宣传。一是利用腰鼓队大力宣传国卫迎复审工作;

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印发宣传单送到家家户户,向群众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国卫迎复审工作相关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等卫生健康知识,号召群众自觉保护环境设施,珍惜环境卫生。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绝大多数群众的参与支持。

二是继续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三是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考核,构建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v^八部委和省、市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会议和文件精神,我局在落实环保专项行动中强化政策引导,创新监察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完善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0xx年6月12日全国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县快速行动、立即安排部署,把专项行动列为今年我县环保工作的重点,制定出台了《xx县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协管环保工作的副处级干部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应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及环保专干为成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使专项行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县政府建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纪律要求,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报道,营造环保氛围,提高公众意识。

为切实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我县切实加强了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三是以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等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督促业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责令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从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暴光典型违法案例,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守法意识。

(三)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有序。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

1、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切实保障群。

众身心健康。今年,我局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个部门,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次,检查企业110家,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0起,依法取缔关闭非法排污企业11家,给相关部门移送函56份;今年我县暂无挂牌督办事项,无责任追究人员。

2、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七

我乡按照“三线三边”环境治理第二阶段的重点任务,认真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经过一个季度的努力工作,基本完成预期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目标任务,乡党政联系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首先召开全体乡村干部大会,动员全乡人员参与环境整治第二阶段的工作,广泛宣传“三线三边”第二阶段环境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然后组织发动集中治理,国、省道沿线和四个集镇由乡政府统一组织人工、机械集中整治。成立两个整治组,分别是国、省道沿线环境整治组和集镇、行政村环境整治组。分别由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村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整治标准不高,一些乱象没有得到彻底整治。

二是广大群众的生活习惯一时难以完全改善,脏、乱、差现象反弹快。

三是乡镇财力不足,制约了工作开展。

四、下一步打算。

继续巩固我乡第一季度的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延伸”的指导方针上,把“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推向前进。

五、工作建议。

加大对乡镇的资金帮扶力度。

第二篇。

镇第一季度三线三边工作重点在“三个延伸”方面下功夫,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镇政府所在地由各机关、主街道向镇区、次商业街及村延伸。新增长效保洁范围公里,次商业街道4条,商业面铺30家,完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00多份。新增垃圾车1辆,新增镇区保洁员1名,新增垃圾桶60个,采取生活垃圾日常日消的办法及时清扫清运。改造破旧门头50多家,更新户外宣传牌6块,新增绿化植树560棵。

二、美好乡村示范村由中心村向自然村延伸。利用县开展“三城同创”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条幅、标语、led等进行宣传,利用“小手拉大手”发放宣传单10000多份。在大力营造三城同创的氛围中,对其他自然村的田边地头、沟渠河塘、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的清理采取集中突击与长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共清理了田边地头垃圾堆(片)500多处处、清理沟渠河塘3条,清理房前屋后垃圾3500吨,清理卫生死角1000多处,治理堆物废料场8处。

三、由县道向高速公路两边和其他乡道延伸。镇出入主干道为,境内全长公里,第一季度以来,对主干道两侧的缺损树木进行了补植,对道路两侧的三乱进行了治理和巩固,加宽了路肩并进行了硬化处理,清理了道路两侧的沟渠、水面漂浮物。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境内的合徐高速两侧50米范围内进行了植树,完成了绿色长廊行动。对魏南到胡巷、到张店等境内县道进行了维修改造,并对两侧进行了绿化提升,打造了1条公里的绿色精品路。

第三篇。

为改善我镇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我镇从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文明创建保洁员队伍、定期检查成效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创新“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方法,推进“三线三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小组,主抓全面工作。为扎实有效的推进“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等,力争通过领导小组的调度协调,更好的完成“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

2、稳定保洁队伍,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在总结我镇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镇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主要做到人员、设备、经费三落实。镇政府出资在我镇各交通路口、居民聚集区、公共活动区建立垃圾池。

3、定期深入检查,发现解决问题。为定期总结环境治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表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组织及人员,镇党委制定“三线三边”考核奖惩制度,考核每月一次,每次抽取若干组织及人员进行检查,对环境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且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镇政府还将把成绩突出的作为典型,在全镇进行学习。

二、工作成效。

1、整体上主要是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抓手,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过去干部台上“演戏”,群众当“观众”的环境整治被动局面,形成干群同唱一台戏,齐心协力美家园的良好局面。

2、在具体工作方面,我镇“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以镇政府牵头,对过境的s225省道沿线、找常路沿线等重要交通干线环境卫生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树干统一刷白,广告、乱像的同意清理、违建的严格防控,发现就拆。在新河南岸积极实施2300亩石榴基地绿化工程,截至目前,共清理垃圾260吨,清理广告1600余处,乱象1200余处,拆除违建6处,防控13处,刷白沿线树木8000余棵。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过年前后成为在外务工人员返乡潮、农村集中办事潮,农村形成的垃圾骤然增多,有的人缺乏公德意识,在路边、沟内乱扔垃圾,我镇第一季度的环境整治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个别地方清理不完全到位,环境整治有反弹的趋势。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增强环保意识,把生产的垃圾清理、投送到垃圾池或垃圾堆放处理点。

2、重点抓长效机制的落实,制定一系列环境整治管理、奖惩、考核、监督机制,确保环境整治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力求实效。

3、进一步创新环境整治方式方法,在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对全镇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边做边总结,边总结边创新,力争在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通过更好的方式达到更加突出的效果。

4、在第二季度的工作中,我镇将把重心由第一季度的主抓集镇所在地、主抓中心村转移到向各自然村延伸。我们将积极主动的将之前的工作经验与成效加以改变,灵活运用于各自然村,力争在第二季度将我镇各自然村的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第四篇。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三线三边”环境集中整治的要求,乡行动迅速,组织有力;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为营造一个舒适、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与文明创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同部署、齐推进,扎实开展了“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沿线及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道路沿线及村庄环境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道路沿线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强化活动氛围。

通过宣传标语、横幅、电子屏、公开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借以增强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优化环境意识上转变观念、主动参与“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努力使环境整治工作达到了乡域范围全覆盖。

三、因地制宜,开展集中整治。

一是我乡将303、225省道路两侧和县城周边、新上、城西3个村为重点地段进行整治。联合公安、工商、城建、城管和保洁公司等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共清理道路两侧范围内的经营户的乱挂横幅110幅,落地广告牌150余块。同时还组织保洁人员,对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除道路两侧的柴草杂物,清扫各类垃圾,先后投入万元,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清理乱堆乱放370多处,疏浚沟塘2140米,进一步加大对沿路村庄、骑路逢集清理力度,清理违建1100平方米,清运各类垃圾1150余吨,清理路边厕所128个,新建垃圾池10个,国省道沿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整治任务。二是对新河沿线开展整治活动,督促沿河各村组织人员,雇用挖机,对沿河岸的垃圾进行清运和填埋。三是对县乡道沿线及高速可视线范围内开展整治活动,各村在原有35名保洁人员的基础上,增用人员,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清扫和转运。

四、以整治标准为准绳抓好落实,确保环境整治出成效。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八

(一)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搞好全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乡建立由乡长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机构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xx乡水污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格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考核,将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逗硬奖惩,使水污染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少数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讲经济发展政绩,不讲环境污染的行为,我乡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切实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头排查工作。为确保全乡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本乡实际,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农药化肥施用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建立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列出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清单,需要治理或完善的规模化养殖场名单,同时还对其制定了关闭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部分畜禽养殖场,对其栏舍和污染物进行处理。

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水污染治理计划,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各项整治工作,为水污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效保证。同时,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进度。对河流沿岸各村(社区)卫生环境、生活垃圾的治理,并认真抓好卫生保洁队伍的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流周边环境进行有效整治,同时,突出特色,努力做好环保日常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做好上报辖区内开展的环保信息工作。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指导、有检查、有成效,不断开创全乡环保建设工作新局面。

为切实加大全乡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xx乡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证水平持续提升。为xx乡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提供保障,确保至20xx年考核断面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逐年消减。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隔离和标志标牌的建设与维护;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无关的设施。确保我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

(三)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互动推进的良好局面。尝试建立水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水污染行为,加大监督和宣传力度,坚决查处水污染案件,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水环境的舆论氛围。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九

陕西地处西部,是我国的重要能源化工基地,能源产业也是陕西经济发展的主导支柱产业,现在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以煤化工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使得陕西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为盘活环境资源,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我省在注重行政管理手段的同时,十分重视依靠排污权交易等市场机制推动污染治理、促进环境保护。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工作自启动以来,得到环保部的大力支持,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交易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陕西排污权交易探索历程及总体构架。

陕西作为国家11个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之一,排污权交易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稳步推进、健康发展。自2010年6月我省以二氧化硫为突破口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工作以来,这项工作已开展了6年的时间,共圆满完成了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1319笔,成交总额111840万元。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一倒逼机制,全省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量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实现新增排污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全覆盖。提高了新建企业准入门槛,遏制高耗能、高污染新建项目对排污指标无节制的无偿占有,为推进主要污染减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我省排污权交易探索历程:

--2009年,赴排污权交易开展较早的重庆、浙江等地调研后,决定从排污权交易入手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排污权交易办法。

--2010年5月,省环保厅在总量处内设排污权交易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排污权储备及交易工作等。

--2010年6月,正式启动排污权交易。经过一年的准备,于2010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正式启动了我省首次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当日二氧化硫挂牌量2300吨,起拍价2600元/吨,最终成交价4200元/吨,日成交额万元。当年共开展3次交易,排污权交易程序不断完善,逐步得到社会认可。

--2011年7月,继江苏等10个省(市)之后,财政部、环保部将我省列为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省份,并从政策上给予支持。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2011年12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

--2012年8月,开展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交易,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四项主要污染物全交易的省份。

--2013年11月,《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省第十二届^v^常务会员会审议,排污权交易被写入条例,自此,我省排污权交易实现立法。

--2013年12月,在省级排污权交易的基础上将排污权交易试点向市级扩大下移,选择了经济条件好、污染物总量需求大、环境容量足的榆林市进行试点。榆林市首次二氧化硫交易竞拍,标志着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取得又一次突破。

--2014年6月,出台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榆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6年6月,印发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文中明确对现有排污单位分行业逐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

--2017年12月制定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对全省排污权出让收入进行规范。

我省排污权交易的总体构架为:

交易原则:我省排污权交易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公开,社会监督,先行试点,形成经验后稳步推进的原则。二是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统一调控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在减排任务完成的同时,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建设。三是按照“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则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交易范围:按照有关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排污单位需要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均应通过两种途径解决:建设项目所需的总量指标优先使用项目建设单位自身实施污染治理或结构调整后消减的排放量,若替代总量指标不足的,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获得总量指标。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十

(一)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后,办事处及时召开了全体村干部和环境整治人员会议,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办事处实际,安排部署了下阶段的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分别组织召开了群众代表大会,传达了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为了得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政府一方面安排了一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车,保持经常性的宣传;另一方面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资料近2000份发到每家每户;第三是在318国道沿线制作了大型墙体标语;第四是在各村、各组制作了墙体标语;第五是在各村开展卫生大扫除,用实际行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整治的必要性。

三、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一)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加大资金投入,在全办范围内新建规范的垃圾收集房5个,配备大小垃圾清运车5辆;安装垃圾箱150个;清理堵塞沟渠和卫生死角堆放的陈旧垃圾300余处。

(二)加强保洁队伍建设。

1、壮大保洁队伍,提高保洁员待遇,充分调动积极性。

办事处保洁员由去年的10名增加到30名,各村民组各确定1名保洁人员,聘请垃圾清运车专职驾驶员4名。增加保洁队伍数量,缩小工作范围,提高保洁工作人员待遇,落实环卫人员“爱心早餐”制度,配齐环卫作业手套、口罩、雨衣、马甲、胶鞋等保障性装备,保洁员工资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2、定期开展保洁员培训,增强保洁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

为了进一步增强保洁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办事处定期组织村镇和主要干道保洁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指出大家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按季度和全年对先进保洁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经常督促,保洁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

3、明确保洁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落实工作责任。

村镇街道、主要干道、各组保洁员实行定人定段、定岗定责管理。保洁人员负责清理自己分管街道、路面、沟渠的白色垃圾、烟头、纸屑、果皮等污物,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保证街道、干道、沟渠干净清洁,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保洁员还要负责按时将垃圾房的外墙清洗干净,保证无污物、无“牛皮癣”,按时对垃圾收集房、阴沟等地进行消毒、杀虫。除此之外,各分片区域办事处另外配备联村干部加以巡查,随时汇报整治情况并将卫生死角信息及时反馈到各保洁人员手中。

在执法中队和派出所的配合下,办事处组织力量拆除集镇主要干道两边的雨棚;在场镇规划停车线,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保证街道畅通有序;加强对广告、标语的管理,严禁乱拉乱贴广告、标语;加强对沿街商铺的管理,严禁出摊占道;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场镇绿化工作和路灯的维护,及时更换损坏的路灯和修建绿化带。

四、取得的成绩。

通过近期的努力,街道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在城乡环境宣传工作方面下了大力气,场镇出入口和各主要干道的墙体标语规范、醒目,营造了浓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氛围,广大群众也积极响应,自觉维护环境的整洁面貌。

二是集镇主要道路的雨棚全部拆除完,街道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保洁员覆盖面达100%,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

四是随着各村文化广场的建立和完善,村容村貌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街道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问题有:

(一)街道虽位于城市周边,但仍然是农村集镇,村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意识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运载砂石的车辆超载超速,且不覆盖,导致道路损坏,路面难以保洁,因办事处紧靠318国道,来往货车超载超速,且不覆盖,沿途抛洒砂石严重,不仅损坏了道路,而且给保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政府及城管部门多次整治,但效果不佳。

(三)驻店经商一时难以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

按照上级要求的标准,必须是游商归店,驻店经商。但由于长期以来养成的不良习惯,许多商家都有出摊占道的现象。城管中队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下发了多次书面通知,集中整治了很多次,但商家对驻店经商抵触情绪很大,增加日常管理的难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一

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xx〕17号),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为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推动加快我省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制定《工作方案》。

1.重点流域方面,东南诸河:闽江、沙溪、建溪、富屯溪、九龙江、木兰溪、晋江、交溪、东溪、柘泰溪、寿泰溪、托溪、修竹溪;珠江流域:汀江、梅潭河;长江流域:宁化、武平、长汀、浦城、光泽等县汇入长江流域河流;其他重要流域:敖江、龙江、漳江、萩芦溪、霍童溪、鹿溪、厦门东西溪。

2.重点海湾方面,沙埕港、三沙湾、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兴化湾、湄洲湾、泉州湾、围头湾、深沪湾、厦门湾、旧镇湾、东山湾、诏安湾、同安湾。

3.美丽海湾样板湾区方面,福鼎市东部岸段、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长乐东部海域、平海湾、大港湾、深沪湾、平潭东南湾区、兴古湾-前湖湾、厦门岛东南部海域、马銮湾、泉州安海湾、漳州东山湾古雷海域。

20xx年底前,完成闽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近岸海域规模以上工业入海排污口、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入海排污口整治,并巩固整治成效。

20xx年底前,完成重点流域、重点海湾及美丽海湾样板湾区的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开展排查溯源。

一是全面组织排查。要求各设区市政府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开展地毯式排查,提出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要求。二是确定责任主体。要求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完成排污口溯源管理台账。

(二)实施分类整治。

一是依法取缔一批。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情形依法予以取缔,避免“一刀切”,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二是清理合并一批。要求清理合并一批排污口,鼓励中小型水产养殖尾水统一收集处理。三是规范整治一批。要求设区市级、县级政府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要求各级规划区划均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及空间管控要求,作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规范审批。要求对排污口审批实行分类管理,排污口审核、备案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三是严格环境执法。要求设区市级、县级政府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应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排污口应设置监测点并开展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常态化现场核查。五是开展试点示范。要求推动福州、厦门开展国家排污口整治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建设一批“污水零直排”示范园区。

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强化支撑保障、倡导全民共治等四个方面提出措施要求,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将排污口工作纳入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及考核中,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二

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在有关部门的工作基础上,结合专项行动试点经验,推进我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长江干流太仓段的排污口底数,建立项目化整改清单,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3、《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5、《关于印发苏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xx〕89号)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太仓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环保、水务、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有关部门和各区镇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环保局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完善工作保障。各区镇、相关部门在人员、资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及时将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

(一)制定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区镇结合本方案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分工、经费保障等,分解落实责任,统筹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统筹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由市环保局扎口,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三)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第一级排查由苏州市统筹安排,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通过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级排查由市环保局负责指导,沿江各区镇组织人员现场排查,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人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级排查由市环保局联合相关区镇及太仓港口委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的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做好全镇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依据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环函(20xx)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开展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范围及对象。

(1)排查范围。各村(社区)要组织各方力量,对镇域内12村1社区、工矿企业和乐素河、窑坪河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左右一侧延伸2公里范围内的农村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力求符合实际,确保应统尽统。

(2)排查对象。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辖区内以上2条河流排放的排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地等间接排放的排口。

2.目标责任。

(1)对全镇范围内居民、农户、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尾矿库、种养殖业、个体摊点及经营场所私自设立的污水排放口进行排查及整治。

(2)排查示范村(社区)生活污水收集情况,完善镇域内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最终实现全面收集。特别关注街村集镇农户、农贸市场及餐饮店排污黑臭水体的`重点摸排。

(3)负责镇域内所有企业排放口的排查及整治。按照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环函(20xx)64号)文件要求,抓好整治工作。

(二)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镇安环办牵头,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涉水重点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开展联合调查并及时处置,严厉打击水污染违反犯罪行为。

(三)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1)建设集镇污水管网。争取475万元资金,在集镇建设2245米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备,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该项目今年12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建设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争取移民安置点后续建设项目,在坪沟村、杨家岭村、木瓜院村、北河沟村4个移民安置点建成污水处理站并投入使用,保证生活污水排放达标。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采取建设污水处理站的行政村为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

(四)加快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作进度。

20xx年度全镇改厕任务260座,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210座,卫生厕所5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与卫生厕所比例为8:2。10月10日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10月底进行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镇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辖区内污水治理行动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并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每月上报工作进度。

(二)加强巡查整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推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制度,镇、村两级成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加强日常管护,同时积极组织群众进行自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院坝会、“主题党日+”活动、微信朋友圈、建立村规民约等方式,不断加强对群众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使群众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实现乡风文明。

(四)加强沟通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重,涉及村居和站办所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全镇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十四

按照“全覆盖、重实效、可执行”的原则,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与航测、无人船监测、智能机器人探测的技术手段,结合人员勘测,全面排查贵阳市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建立贵阳市入河排污口名录;对各类入河排污口废水排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了解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排放规律,基本掌握陆源入河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工作,详细调查废水来源;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制定贵阳市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扎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一销号。

(一)坚持需求导向。突出长江保护修复总体要求,所有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全面纳入排查范围,进一步摸清入河排污口污水来源,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坚持规范。探索建立统一的排查整治体系,进一步提高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更新。

(三)坚持重点突破。按照“先初查、后详查”的工作思路,以乌江、南明河、猫跳河、不达标水体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范围。贵阳市区域内长度大于10公里或流域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的96条河流,以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临河工业岸线、河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将沿陆地岸线一侧五公里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大型化工企业等一并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对象。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我市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入河排污口现状得到改善,努力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在充分收集、整理原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掌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状况,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初步构建贵阳市入河排污口一张图管理系统。

1.制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xx年4月底前制定《贵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报送省政府,同时抄报生态环境部,并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

2.制定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飞行方案。结合我市河流长度、河流分布、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周边排污企业分布情况等因素,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环办执法函〔20xx〕268号),20xx年5月底前制定《贵阳市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排查飞行方案》,连同航测范围矢量文件(shapefile格式)报生态环境部审核,审核后的无人机航测排查飞行方案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3.基础资料收集。收集各类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交委、水务、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涉水排放口信息资料,分析梳理汇总并进行有效整合。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4.开展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排查(一级排查)。按照生态环境部审核的无人机航测排查飞行方案,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具备无人机航测排查技术条件的单位,以河流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开展无人机航测排查,同时将沿陆地岸线一侧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大型化工企业等纳入飞行排查范围。20xx年6月底前完成无人机航测排查飞行任务,并将航测飞行相关资料报送生态环境部进行图像解译;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20xx年上半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5.开展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二级排查)。在开展无人机航测排查(一级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排查(二级排查),逐一核查疑似入河排污口信息;在此基础上,同步组织对工业园区附近以及可能存在暗管等重点区域开展深入排查(三级排查)。届时,生态环境部将统一组织对各地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人工交叉排查。20xx年9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并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本地区入河排污口人工交叉排查工作。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20xx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要求,在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底数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每个具备采样条件的排口都需要用快检试剂进行快速检测,若发现水质异常,则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或采样监测等方式,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入河情况,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档案,为排污口溯源和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0日。

(三)进行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工作基础上,结合排污口水质分析和监测结果,以及周边工、农业生产特点、地形地貌特征等,进行入河排污口源头追踪,查清污水来源,找准排污主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和“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分类型按步骤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1.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提交问题清单和台账,完成贵阳市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制定,启动问题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2.实施分类整治。

(1)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尾水入河排污的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整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2)城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不分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管网破损)整治,由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整治。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3)港口、码头、船舶入河排污口整治,由市交委具体负责整治。

牵头单位:市交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4)畜禽养殖废水入河排污口整治,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属地政府具体负责整治。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5)工业园区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整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整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五)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在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规范和工作机制,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配合按程序将本次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市、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和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将入河排污口整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督查问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督办督查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抽查或交叉检查方式,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时完成贵阳市乌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信息报送。从印发之日起,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8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汇总上报市政府。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五

全面贯彻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排污口设置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做出积极贡献。

全面摸清我县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及“一口一策”问题清单,到20xx年底,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等工作规范体系,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确保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将排污口分为五种类型:

1、企事业单位排污口。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矿山及尾矿库、港口码头等排污口。

2、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雨洪排口。

3、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4、农田排口。包括各类农田灌区退水口、规模化经营的农田退水口。

5、其他排口。包括规模以下畜禽、水产养殖场排口,尚未截污纳管的城镇生活污水排口,农村污水和雨洪排口,其他农田排口等。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个“清单”

1、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有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损害担责”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

对于尚无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溯源工作,查明排污口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并确定其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或无法分清责任的排污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实施排污口排查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内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3、污染源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同步开展水质水量监测,监测方式分为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有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的,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监测指标在水量、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的基础上,还要针对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类型及下游断面或水功能区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关监测指标。结合现场排查、日常巡查等方式,逐一查明入河排污口污水来源、主要污染原子、流量流速等信息,建立污染源清单。(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

(二)实施分类整治,完成三个“一批”

1、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城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迁建的排污口,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2、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原则上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便于分清各自责任。

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采集水样、计量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其中,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暂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加快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尽早实现城市、园区污水和初期雨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1、规范设置审核。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实行设置审核制;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实行备案制;其他排口不纳入审批管理。各地要按照《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和《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补办手续类有关说明(暂行)》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相关设置审核手续。生态环境局要将行政区内入河排口的审核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2、严格环境执法。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未经同意设置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管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因他人借道排污导致排放异常,排污口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且能够自证清白的,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排污单位应当对所属的排污管道负责,定期开展巡查维护,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应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3、加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排污口名录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

对于仅接纳一家排污单位排水的排污口,按现行规定在排污单位厂区边界开展监督性监测,结果作为判断排污单位是否达标的主要依据,对入河排污口开展不定期查抽测,结果用于校核排污单位达标放情况。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辖区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监测、溯源工作,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生态环境局为入河排污口整治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园区落实“查、测、溯、治、管”各项重点任务,统筹全县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收集、整合入河排污口相关资料,建立县级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2、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3、县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级河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配合做好各行业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泄洪口、排洪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5、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水管网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为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灌溉等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8、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指导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省级以下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工业企业清单,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等,督促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园区管委会等属地或主管部门(单位)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要抓好落实。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信、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2责”,履行行业治理主体职责,做好相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加强公众参与。

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局要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排污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导调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问题“销号”制度,核实、完善“已整治”排污口信息。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将纳入20xx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并适时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水质未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于每月5日前更新、上报《调度表》(见附件),并及时按照“现场排查情况、水质监测情况、溯源结果、整改措施”四个方面做好工作台账。相关“一口一策”档案情况于20xx年12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局。

排污整治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根据《铜陵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为原则,以有效管控入河排污量为目标,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规范”的工作步骤,利用两年时间,全面排查长江干流岸线入河排污口现状,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和性质,了解污染物排放源头、种类、总量及规律,建立全口径入河排污口名录,分类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长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一)排查范围。此次排查区域以长江干流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顺安河等长江一级支流、红星河等长江二级支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1公里;其他长江三级支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500米。以上范围内的.园区全域排查。

(二)排查对象。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渗坑、裂缝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责任划分。各镇办社区和高新区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长江岸线所有排口排查等相关工作。区住建局负责统筹长江岸线码头区域排口排查等工作。

(一)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应对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保障排查整治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已有问题整治。

收集农业农村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涉水排放资料,整合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监管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对《铜陵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中已掌握的铜陵段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核查,对存在超标排放及雨污合流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建立第一批问题清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

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做到“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具体分为二个阶段:

1、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排查范围内的无人机航测工作。在航测基础上,各单位完成第一轮人工排查。进一步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岛屿、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进行“全口径”排查,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

2、长江三级支流。不开展省级无人机航测,各单位组织完成人工排查工作。

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人工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监测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对所有存在排放行为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快速监测,主要监测指标有酸碱度(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元素磷4类。二是对快速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排污口开展详细监测,确认超标排放事实。建有自动在线监测的排口,在保证数据有效性的前提下,可直接采用自动在线监测数据。

根据排查和监测情况,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废水来源。对涉及的工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

按“一口一策”原则和“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思路,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原则如下:

1、按类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关闭取缔,拆除相关设施;有审批许可,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开展规范化整治,实现达标排放,其中工业企业排口经整治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实施关停搬迁;没有审批许可,私搭乱接的入河排污口,一律依法关闭,确有必要保留的,依法办理许可手续,整治规范后开放;市政管网范围内小而散的入河排污口,原则上通过清理合并,实现截污纳管,集中收集处理。

2、按步骤。长江干流(含沿岸2公里范围)入河排污口20xx年8月前完成整治;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20xx年11月前完成整治。

各单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立行立改、能快则快。自20xx年5月起,各责任单位应于每月19日前向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阶段性报告,直至所有问题整治到位。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建立权责统一、职能清晰、权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一)制定方案。

按照《安徽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铜陵市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目标,细化工作安排,强化责任落实。(20xx年5月中旬)。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副区长担任,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具体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为各区域(领域)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推进落实排查整治工作,并对排查及整治结果负责。(20xx年4月底前)。

(三)初步核查。

对《铜陵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中已掌握的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进行核查并开展监测。根据核查、监测情况,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将核查结果和第一批问题清单(附件3)及其整治方案反馈至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排查办,联系人:许灵鹃,联系电话:xxxx)。(20xx年5月25日前)。

(四)干流排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长江干流无人机航测结果,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按责任划分范围采用人工现场踏勘的方式,对辖区内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并就排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第二批问题清单及其整治方案反馈至区排查办。(20xx年6月25日前)。

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按责任划分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并就整改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反馈至区排查办。(20xx年8月10日前)。

(六)一、二级支流排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长江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无人机航测结果,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按责任划分范围采用人工现场踏勘的方式,对辖区内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将排查结果和第三批问题清单及其整治方案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就第一批、第二批问题清单中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和未完成问题的下阶段工作反馈至区排查办。(20xx年10月25日前)。

(七)三级支流排查及深入排查。

各相关单位开展三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将排查结果和第四批问题清单及其整治方案反馈至区排查办。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市、区的部署安排,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全口径”排查,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20xx年12月25日前)。

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持续推进并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管控长江干流入河排污量,逐步改善入河排污口水质。同步建立权责统一、职能清晰、权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各镇办社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局编制工作总结并书面报送至区排查办。(20xx全年)。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抓实抓好,突出长江保护修复总体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各镇办社区、相关部门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并明确1名专项联络人员,落实各项排查整治任务,确保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区排查办将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督导长江入河排污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协调联动。排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全面排查向长江干流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做到应查尽查,确保无遗漏。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等,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财政局统筹做好排查整治经费的保障。各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镇办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谁排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区排查办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推动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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