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分配精力和资源,从而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一个好的计划应该具备可行性,考虑到各种可能性和变数。制定一个高效的计划,是成功的关键之一,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计划案例供你参考。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2020年以来,西蒙悦达在新实业集团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西蒙悦达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集团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安全生产为己任,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全力打造标准化矿井为目标,积极应对克服新冠疫情、煤炭资源专项整治等阻力,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20年度工作回顾。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公司产销煤炭万吨,其中满都拉煤矿万吨,乌兰渠煤矿万吨,完成全年预算200万吨的;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完成年度预算亿元的;实现净利润39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亿元的。
受煤炭资源专项整治与临时用地审批政策未开放等因素影响,乌兰渠煤矿和满都拉火区约80万产能未能释放,全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相比差距较大。
二、坚定安全生产信心,树牢可持续发展理念。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安全环保方针,牢固树立“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安全理念,持续推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点,更是实现企业长治久安的根本。公司坚持推行“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活动,将好的经验快速传递到基层,使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有显著提高。加强监督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公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环保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通报并下发整改指令书,同时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治理督查与整治,形成闭环,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累计查处安全隐患276条,组织三违人员专项学习15次。抓好岁末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11月底,公司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做好本年度最后50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职工思想教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上狠下功夫,以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决心,精准发力,全力打赢“五十日安全”攻坚战。规范标准化,夯实安全基石。公司按照“创一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精细管理,并组织煤矿人员先后到黄陵一、二号煤矿对标学习,有效的促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12月4日,电力满都拉煤矿顺利通过了自治区能源局二级标准化初验;乌兰渠煤矿已具备二级标准化验收条件,预计节后进行初验。
环保工作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电力满都拉煤矿作为旗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的第一批绿色矿山示范单位,8月份满都拉煤矿全面开展矿区‘净化、美化、绿化’行动,对矿区存在的环保盲点排查、坚决整改到位。一是对两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和10吨供暖锅炉房进行升级改造,气、水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二是新建锅炉用煤储棚、洗煤厂煤泥储棚和运煤车辆清洗站,进一步降低扬尘;三是10月初完成进矿道路的硬化工作,不但解决了运煤车辆“一骑绝尘”的环境污染,降低了洒水降尘费用,还为周边村社4000多人的出行提供了便利。四是开展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5月初电力满都拉煤矿在高速路南新建了排矸场,将煤矸石与乌兰渠煤矿尾坑治理工作相结合,即解决了井工矸石排放的环保难题,又解决了乌兰渠尾坑长期无土石方复垦绿化的历史遗留问题。11月23日,电力满都拉煤矿顺利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绿色矿山验收。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团结携手创佳绩,合作共赢谋发展。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圆满召开了“三会”,双方股东在肯定去年工作成绩的同时,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企业运营管理的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等提出要求,并就公司目前发展形势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深入探讨。
(二)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推发展。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建设。年初,公司重新调整机构设置与经营班子分工,规范了合同、费用报销等审批流程。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的管理,今年以来,公司先后出台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和《采购管理制度》等与财务管理和责任追究有关的制度,确保招标采购工作有规可依、过程可控和监管到位。
(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公司通过微信宣传引导、日常体温报备、门禁制度和外出人员报备制度等措施,建立起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鉴于冬季国内疫情有反弹的趋势,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公司先后印发了《关于防控新冠病毒》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等通知,使职工对疫情防控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有显著提高。
(四)交替开采合理布局,实现采掘平衡。
满都拉煤矿自去年外包转自营后,为解决采掘失衡,2019年底先后组建了三支掘进队,分别施工503、402和403准备工作面;截至11月底,503工作面剩余140m完成切眼贯通,预计今年3月份具备安装条件;402工作面剩余960m,预计今年4月底具备安装条件,403工作面剩余760m,计划今年9月安装。
(五)乌兰渠煤矿工作稳步开展。
受煤炭资源专项整治和完善一企一档要求,乌兰渠煤矿采矿证延续推迟至5月25日取得。8月份顺利完成4期剩余边角的征地工作。目前乌兰渠煤矿已完成5、6期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和5期林地组件报批工作,后续采剥5期的林草和临时用地的征用工作进展将视自治区临时征地政策变化实时跟进。
(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垦绿化显成效。
公司坚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严格按照“节能减排,绿色生产”原则。2020年公司两矿完成复垦绿化40公顷,其中满都拉煤矿25公顷、乌兰渠煤矿15公顷。为建设绿色矿山,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截止目前公司已经还地124公顷,还地率达到81%,在准旗境内名列前茅,为2021年度征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聚精会神抓党建,克己勤勉肃党律。
(一)抓理论武装,创学习型党组织。
党支部积极开展丰富的党建活动。委派组党支部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团和上海新实业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内容,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学习的积极性。10月底,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赴延安革命纪念馆学习,充分利用去红色教育基地学习的机会,讲好党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永续红色血脉。2020年党支部累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2次,开展民主生活会3次。
(二)固本强基,细抓党支部建设。
按照党章及集团党委要求,扎实做好支部建设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流程,突出“痕迹化”管理。严格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记录,会后有小结,检查可追溯。二是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支部根据《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登记表》内容,对每一项进行自查,落实整改。三是按时进行支部换届,2020年11月,支委会任期届满,在新实业党委的指导下,支部按照计划全面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并完成选举工作,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
(三)坚定政治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委派组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盐城市纪委、集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公司经营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年初与支部全体党员签订个人党风廉政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的事情发生。党支部通过“统一活动日”,深入学习“盐城市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观看《国家监察》等警示教育片等,不断增强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支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8月27日,支部召开了“查找党建和作风方面存在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排查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安全环保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防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重点,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装备水平,改进采掘工艺,构建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加强安全宣传。通过现场安全指导、地面安全座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生产安全,确保安全舆论全覆盖。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管理素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运营平稳高效。力争2021年底,电力满都拉煤矿实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重点工作安排。
4、实行煤炭生产销售精细化管理,建设筛分厂,进一步提高煤炭销售种类及售价;
5、有序推进电力满都拉煤矿掘进工作,实现采掘无缝对接,全年计划掘进8670米;
6、对矿区内影响井工和火区生产的未征房屋、土地进行搬迁和征用;
7、按时完成电力满都拉煤矿与周边矿井边界重叠手续,确保采矿证延续;
8、在国土、林草等主管部门政策放开的情况下,推进乌兰渠五、六期征地工作;
9、计划两矿完成复垦绿化20公顷,向黄天棉图村委会还地30公顷;
10、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实现通风机房、污水处理等智能化,并向无人化迈进。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二
(一)做好重点工作部署。
编制我市20xx年度餐饮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二)严把许可审查关。
及时组织完成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现场核查、审核、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帮促保化生产企业规范申报,建立健全保化生产企业许可申报受理档案。
(三)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
20xx年争取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县1个,创建餐饮安全示范街(示范镇)8条、餐饮安全示范店100家。
(四)加强监督抽检。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餐饮、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分解落实省局抽检任务,加大日常监督抽检力度。
(五)完善监管档案。
组织各级监管单位完成中小餐饮信用档案建设,完善辖区内保化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各监管单位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治理整治,解决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七)加强教育培训。
编制并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八)完成监管信息统计编报。
及时准确调度、统计、编报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
(九)加强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文件材料、抽查生产经营现场、考核信息统计报表时效和准确率等方式,加强对各监管单位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
(一)加强对管理相对人日常监管,降低监管风险,所辖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包材生产企业全年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药不发生流弊事件。
1、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对正常生产的,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未通过认证的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停产一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首批产品生产进行现场检查。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三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v^、^v^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抓好粮食收购,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推动产业发展,深化体制改革,实现了稳市场、保安全、强产业、惠民生的工作目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保供稳价成效显著。
面对2011年国际粮价高涨、国内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压力,各级粮食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要求,认真落实保供稳价措施,打好“组合拳”,一手抓粮食收购,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一手抓市场调控,保证有效供给,稳定粮食市场。
1.认真抓好粮食收购,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2011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执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了%到%:继续对油菜籽、大豆实行临时收储政策,价格比上年分别提高元/斤、元/斤,还对新疆的小麦和东北地区的玉米实行了临时收储政策。各级粮食部门把抓好粮食收购作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工作,加强形势分析和科学研判,及时提供粮食市场信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全年收购工作顺利完成。初步统计,2011年全国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收购粮食6946亿斤,同比增加896亿斤,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2836亿斤,同比增加166亿斤;全年收购托市粮食76亿斤,油料68亿斤。初步测算,由于收购价格提高,促进农民增收约300亿元,有效地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八连增”。
2.综合施策调控市场,保障了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一是适时适量安排政策性粮食投放市场。2011年,采取竞价销售、定向销售和邀标销售等方式,累计销售成交国家政策性粮食780亿斤,食用植物油152万吨;全国14个省(区、市)与国家协同运作,共向市场投放地方储备粮亿斤,食用植物油万吨,保障了居民口粮和企业用粮需要。二是抓好粮食移库和调运。在各地的积极配合下,国家向华北、西北和南方主销区安排小麦跨省移库计划65亿斤,已完成55亿斤,向西南、西北旱灾地区调运稻谷11亿斤,充实了薄弱地区粮食库存,保证了灾区粮食供应。三是深化粮食产销合作。举办各类粮食产销衔接会、贸易洽谈会,粮油产品交易总量达460亿斤,促进了产区粮食有稳定的销路,销区粮源有可靠的保障。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在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压力较大、其他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的情况下,确保了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3.充实储备粮库存,夯实调控市场的物质基础。国家采取直接收购、自主轮换收购、商品粮就地划转和进口划转等多种方式补充中央储备和国家临时存储库存。调整中央储备品种结构,适当增加粳稻收储数量。及时下达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并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追加玉米轮换计划,满足饲料和养殖企业用粮。各地按照国家部署,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进一步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增加成品粮油和小包装粮油储备,东南沿海等主销区调整地方储备结构,增加粳稻储备数量。2011年底,全国地方储备粮、油库存同比分别增长%、%,其中成品粮、油储备库存分别增长18%、%。储备库存的充实和品种结构的调整,为保障供应、稳定市场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4.粮食应急、军粮供应和粮油统计、市场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目前,各地确定的粮油应急加工定点企业增加到5799家,应急供应定点企业增加到16038家。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全天候军粮供应战备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进一步提升了军粮供应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认真履行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职能,完善调查方案,改进调查方法,加强分析研究和对国内外粮油市场的动态实时监测预测,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积极推进依法管粮。
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监督检查和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做到了让政府心中有数,让群众感到放心。
1.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推进。经^v^批准,2011年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清查,在各级粮食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企业5243家,油罐24506个,圆满完成了清查任务。清查结果显示,全国各类油脂库存数量真实,质量总体良好,储存比较安全。这次清查摸清了库存家底,推动了各项标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了油脂库存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全国粮食库存年度例行检查,及时组织对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继续巩固和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累计参加检查人员万人次,检查企业万家次,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万例,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2.粮食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履行^v^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考核评价等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对东北三省的食品安全督查。扎实做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库存粮食、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抽查。认真做好粮油标准制修订工作,完成标准制修订27项,实施标准62项。积极推进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安排中央专项补助投资,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
3.粮食行政许可制度进一步完善。认真组织开展收购资格审核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核,加强对资格企业的检查和指导,规范收购市场秩序和代储行为。目前全国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达到万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万家,其他经济组织等多元主体万家。共有1841户企业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其中粮食类企业1665户,取得资格仓容1802亿斤;油脂类企业176户,取得资格罐容268万吨。
4.粮食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认真做好《粮食法》的起草和报审工作。贯彻落实^v^的部署,研究制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实施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推进两部《条例》的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粮食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各单位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三)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稳步发展。
2011年国家实施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紧密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实力得到提升。
1.编制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v^联合《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粮食行业主要任务是“深化一项改革,健全六大体系,重点建设六大工程”。编制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加工业发展、科技发展等四个专项规划。各地粮食部门编制完成了“十二五”设施建设等规划并实施,加大政府投资规模,为推动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制定具体措施贯彻^v^物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十二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规划和管理办法。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补助投资亿元,用于粮油仓储设施、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以及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地区仓房的维修改造。2011年下达的万套标准化农户储粮专项进展顺利,今年夏粮收购前投入使用。各地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中心粮库、物流产业园区、信息化等设施建设,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四
一年来,我所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狮岭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v^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为重点,不断解放思想,加强队伍建设,改革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切实履行职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新的努力,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及经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主力军,其首要职责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以法制为基础的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我所认真按照市局及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狠抓四项工作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拓展职能,拓宽渠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了新作为。
1、积极开展窗口建设,畅通各类市场主体准入通道。在登记注册窗口全面实行“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模式,推行“六声服务”的人性化服务新举措,积极为各类新办企业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照时间,打造优质服务的文明窗口形象。今年三月,我所内务组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我所首先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为办事群众提供公正、公平、公开、高质量、常态化的服务,做到“资料齐全当场办、资料不齐区别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点项目指导办、特殊项目灵活办”。与此同时,我所还就经营户出租屋备案难的问题,与出租屋管理中心进行协调,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1月30日,从优从快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2883户、变更登记1011户、注销登记383户,我所辖区实有内资企业户,注册资金万元,从业人员人;个体工商户户,资金数额万元,从业人员人;外资企业户,注册资金万元,从业人员人。其次把好市场主体年检验照关。严格按照新《公司法》对企业年检的规定开展年检工作,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企业,重点进行经营资格的前置审查,同时开展上门指导年检,对守信企业实行“快速通关”,切实减轻了企业的年检成本。截至11月30日,应检企业户,实检户,年检率%;应验照个体工商户户,实验照户,验照率%。
2、积极推进品牌战略深入实施,扩张狮岭皮革市场商标总量。为了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做好注册商标工作,我所在以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年检补充了商标档案。同时,千方百计做好商标注册服务工作,执法人员经常深入企业,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注册商标服务。加强对商标法律知识的宣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企业申报驰名和著名商标的指导,大力支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通过深入宣传《商标法》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注册商标,保护企业权益不受侵害。截止目前,狮岭已有1个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2个商标被评为“广州市著名商标”。随着“奥康”、“意尔康”及“梦特娇”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相继落户狮岭,狮岭已成为全国皮革皮具行业名牌汇聚创业的宝地。大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培育工作,举办合同法规培训2场次,新命名“重守””企业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此外,我所在加大商标培育力度的同时,坚持创牌和保牌并举,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互结合的保护体系。截止11月30日,我所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88起,案值万元,罚款金额50万元。
【返回单位工作总结栏目列表】。
5、积极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截至11月30日,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03宗,罚没金额155万元。其中商标侵权88宗,罚没金额50万元;逾期年检6宗,罚没金额万元;无照经营197宗,罚没金额97万元;广告违法2宗,罚没金额万元;食品案件3宗,罚没金额1万元;其他案件7宗,罚没金额万元,拍卖款万元。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市局执法办案相关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及案管系统中体现适用裁量情况,制定相对一致、相对适当的行政处罚,启用说理式文书。同时,认真学习金信工程等应用软件,有效地推进案管系统的使用和完善,案件录入率100%,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率也得到不断提高。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实现新突破。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五
(一)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体和主渠道作用。以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为基础。通过公司制改造,园地制宜地保留或组建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作为各级政府直接掌握的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国有粮食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培育若干个粮食企业集团。对小型国有粮食企业,可以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合作、资产重组、授权经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正确处理粮食宏观调控下的政企关系,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企分开工作,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各级政府可根据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粮食企业承担相关政策性业务,并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规范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管理机制。要按照^v^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v^的原则和有利于粮食宏观调控、有利于企业搞活经营、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经省政府^v^授权,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认真做好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清查和债务核实工作,加强对改制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现有国有粮食企业都要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改制后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依据《^v^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规范运作。通过深化企业内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农业发展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债权债务的信贷管理措施。
(三)加快剥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同级政府负责的原则,在省政府核复确认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限额内,尽快分解落实到各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并严格按省定剥离办法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到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为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保证财务清晰。同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农业发展银行结算和拨付政策性挂账利息。各级审计、财政、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对问题较突出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已经剥离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帮助企业恢复生存和发展能力。
对经清理、审计的企业经营性亏损挂账,按照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和防止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则,结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有效管理,逐步消化或依法处置。
(四)继续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分流安置职工要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v^、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政府要把粮食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再就业规划,统筹安排落实,并对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对解决退休人员移交社会管理等所需资金,各级政府要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和必要支持。在中央批准的限额内可安排部分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改制粮食企业处置土地资产变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入,要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减征和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做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对地方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要在地方政府落实利费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前提下,按计划保证供应;对粮食企业受政府委托收购粮食以及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粮食所需的信贷资金,在落实收购粮食的费用、利息和可能出现的价差亏损补贴来源的前提下,应及时足额发放;对实行公司制改造后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收购资金,要给予优先保证。按照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支持各类具有收购资质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精深加工和转化企业、工商联营企业及其他粮食企业、粮食生产基地和粮食市场建设等贷款扶持力度。
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范粮食流通秩序。
(六)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规划,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入市交易。重点加强大宗粮食的区域性、专业性和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大中城市成品粮油交易市场建设。地方储备粮的大宗购销及轮换,原则上要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各级政府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要予以政策扶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粮食信息交流平台,向社会粮食市场信息,提供服务。
(七)加快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在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指导下,加快实施辽宁省现代粮食物流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政府适当投资引导,重点建设我省主要粮食通道物流节点和港口粮食物流设施等,在全省建立功能齐全、高效运作的部级粮食物流基地、^v^北粮南运^v^与粮食进出口的枢纽,提高我省粮食物流散装、散卸、散储、散运能力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水平,形成快捷高效、节省成本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
(八)坚持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收购市场管理。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依法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的审核,完善审批程序和年审制度。加强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企业的监管,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自觉执行国家政策法规。
(九)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辽宁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各项配套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粮食监督检查体系,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各级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有关执法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以及市场开办者和粮食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对粮食市场经营实行分类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充分发挥各级粮食监督检查执法机构和粮油检验监测部门的作用。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的质量监督、卫生检验检疫。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粮食统计队伍建设,搞好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和手段。统计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销存等基本数据和情况的义务。
三、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十一)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要坚持向主产区特别是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政策。对实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品种,要严格执行^v^和省政府确定的收购政策;对不实行最低收购价的主要粮食品种,在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时,政府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供求,防止出现农民^v^卖粮难^v^和^v^谷贱伤农^v^。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十二)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调整优化储备粮结构。要严格按照^v^^v^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v^的要求和20*年省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指导性计划,落实地方储备粮任务,确保在20*年底前充实到位。将地方储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内容。各地要按照省^v^、省财政厅、农发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辽粮储[2005]39号),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及时轮换,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同时,要建立省级储备粮活储增效机制,改善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大中城市要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
(十三)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保证粮食供给和市场稳定。健全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监测体系,健全粮食应急机制。各市政府应重点掌握或指定一部分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粮食加工、批发和零售骨干企业,服从成品粮油供应宏观调控的需要。对承担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要实行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产权制度,稳定军粮供应渠道,做好军粮供应的服务工作。对粮食供应比较困难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当地政府要保证粮食稳定供应。
(十四)大力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按照^v^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v^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确保本地区粮食总量和品种平衡。
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十五)培育和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标准和办法。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元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在粮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中的引领作用。对以粮油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各级政府要给予重点扶持。^v^十一五^v^期间,要将符合条件的粮深加工等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省^v^七亿^v^技改贴息资金计划,予以重点扶持。在中央批准的限额内安排一定数额的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培育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与其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十六)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和订单收购。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积极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指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实现农民增产增收。鼓励粮食购销、加工、经营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推行优质优价收购政策,实现农企双赢。充分发挥涉农部门和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完善订单办法,逐步扩大订单面积,提高履约率。
(十七)积极开展^v^放心粮油^v^进农村活动,拓宽粮食行业服务领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v^放心粮油进农村^v^活动,引导农民科学、健康、营养消费。鼓励粮食企业利用现有仓储设施向社会提供服务。发展^v^四代一换^v^(代购、代销、代农储粮、代农加工和品种兑换)业务,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充分发挥粮食科研部门的作用,实施^v^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v^,普及安全储粮技术,减少粮食产后损失,促进农民增收。各级政府要在政策、资金、税收上给予支持。
五、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
(十八)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各市政府要切实对本地区的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起责任,搞好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和市场粮食的有效供应。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把粮食省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区区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区级储备粮,是指区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第三条从事和参与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区级储备粮。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区级储备粮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区级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动用等宏观调控意见,对区级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
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区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价差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区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区物价部门负责对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轮换的价格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支行(以下简称区农发行)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区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区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第七条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协助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区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并负责对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检查。
区储备粮收储企业依照有关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区级储备粮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并报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区级储备粮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价差等财政补贴。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区级储备粮的仓储设施,不得偷盗、哄抢或者损毁区级储备粮。
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制止、查处。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举报事项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第二章区级储备粮的收储管理。
第十一条区级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粮食工作考评指标和本区财政承受能力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区级储备粮的收储计划,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级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建议,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农发行共同下达给区储备粮收储企业。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根据区储备粮的收储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的收储。
第十三条区各国有粮食企业为区级储备粮的收储企业。
第十四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应当与收储区级储备粮的储备粮收储企业(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五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储存区级储备粮,应当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必须保证收储入库的区级储备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检验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财政部门委托具有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并获得授权资质的粮油质量技术监督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对区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不得将区级储备粮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保证区级储备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对区级储备粮的储存管理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企业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报告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第十八条区储备粮收储企业在储存区级储备粮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虚报、瞒报区级储备粮的数量;
(二)在区级储备粮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三)擅自串换区级储备粮的品种、变更区级储备粮的储存地点;
(四)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区级储备粮陈化、霉变。
(五)利用区级储备粮及其贷款资金从事与区级储备粮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六)以区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储备粮收储企业依法被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其储存的区。
级储备粮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调出另储。
第十九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区级储备粮的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储粮点已不具备储粮资格的储粮企业,应及时负责调出改换企业另储。
各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区储备粮收储企业做好区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区级储备粮的销售与轮换。
第二十条区级储备粮的销售计划,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级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建议,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农发行共同下达各储备粮收储企业。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根据区级储备粮的销售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的销售。
第二十一条区级储备粮轮换补库的粮食品种质量,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按国家规定的三级中籼晚稻谷的质量标准严格把关入库。
划内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具体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的轮换。
第二十三条区级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在正常情况下,根据粮食储存年限、品质变化和实际需要,小麦和稻谷每三年轮换一次,平均每年可以轮换三分之一。每年轮换要结合早造和晚造粮食入库分批(次)进行,每批(次)轮换出入库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区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将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年度轮换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报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备案,并抄送区农发行。
第二十五条区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原则上应当通过规范的粮食交易市场,采取公开招标、竞价方式或者区人民政府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在轮换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区级储备粮的轮换。
区级储备粮的轮换应当遵循有利于保证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保持粮食市场稳定,防止造成市场粮价剧烈波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四章区级储备粮的动用。
第二十七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区级储备粮的动用预警机制,加强对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情况的监测,适时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
第二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动用区级储备粮:
(一)全区或者部分镇(街道办事处)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的;
(三)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条动用区级储备粮,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动用方案应当包括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保障等内容。
第三十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级储备粮动用方案下达动用命令,由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紧急情况下,区人民政府直接决定动用区级储备粮并下达命令。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对区级储备粮动用命令的实施,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区级储备粮动用命令。
第五章财务和统计。
第三十二条区级储备粮的管理费用实行保管费用和贷款利息分开拨付:
(一)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由区财政部门按季核拨到区国有。
粮食企业在区农发行开设的专户。
(二)区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实行据实补贴,由区财政部门按季足额拨付到各国有粮食企业在农发行开设的专户。
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标准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确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粮食储备条件及物价指数发生变化需调整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时,应当及时调整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标准。
第三十三条属于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委托检验的区级储备粮质量检验费用,在区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区级储备粮实行贷款与粮食库存值增减挂钩。区级储备粮贷款实行统贷统还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区级储备粮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不得用于抵扣偿还其他借、贷款项,保证专项专用,确保储备粮安全。
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在区农发行开立基本帐户,并接受区农发行的信贷监管。
第三十五条区级储备粮的入库成本和轮换价差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和区农发行核定。轮换价差由区财政部门据实拨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区级储备粮入库成本和轮换差价。
套取差价,骗取区级储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
第三十七条区级储备粮储存期间的合理损耗(包括在库区级储备粮安全水分自然减量和在千分之二以内的保管自然损耗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经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和区农发行确认后,由区财政部门拨补。
第三十八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储备粮台帐制度,并定期做好统计、分析区级储备粮的储存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报送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区农发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区储备粮收储企业执行本暂行办法及有关粮食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区储备粮收储企业检查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
(三)调阅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
(四)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储备粮管理规范的行为,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成各国有粮食企业限期整改。
第四十一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十二条区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有关区级储备粮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对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四十四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区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和检查,对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危及区级储备粮储存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报告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及区农发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及时下达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及轮换计划的;
(二)发现储备粮收储企业存在不符合区级储备粮管理规范的情况不责成其限期整改的;
(三)接到举报、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四十七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成各储备粮收储企业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组织实施或者擅自改变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
(二)销售区级储备粮时,销售货款未按规定时间全额回笼区农发行的。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入库的区级储备粮不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准要求的;
(四)拒绝、阻挠、干涉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九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依法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瞒报区级储备粮数量的;
(二)在区级储备粮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
(三)擅自串换区级储备粮品种、变更区级储备粮储存地点的;
(四)造成区级储备粮陈化、霉变的;
(五)擅自动用区级储备粮的;
(六)利用区级储备粮或者其贷款资金从事与区级储备粮无关的经营活动的;
(七)以区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
第五十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以低价购进高价入账、高价售出低价入账、以旧粮顶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区级储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退回骗取的市级区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挤占、截留、挪用区级储备粮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或者擅自更改区级储备粮入库成本和轮换差价的,由区财政部门、区农发行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或者给予信贷制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和区农发行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降级处分或者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七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比较严重,而且污染排放量处于较高的水平,处理好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就是^v^人与自然和谐相处^v^,我国很多地区不仅没有采用合理的方法治理污染,并且还存在着环境污染扩大化的现象,大气污染现象最为严重。本文主要对大气污染的来源以及大气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危害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根据所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合理措施。
1、前言。
从产生大气污染的人类活动来看,把大气污染分为三大类,生活污染、生产污染以及交通运输(交通运输论文)污染。生产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生产需要,所以,在大气污染中,生产污染占的比例比较大。主要为:
一、生产燃料的燃烧,燃料中存在大量的化学(化学论文)物质,为燃料燃烧提供了能量,这些化学物质燃烧,就会使大气受到严重的污染。例如,煤在燃烧的过程中,燃烧会释放大量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有时燃烧不完全还会释放出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
二、生产工程排出大量的烟尘和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在生产活动中不仅伴随着形态的变化而且还是化学性质变化的过程,在变化的过程中,会释放出粉尘和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的质量,工厂、水泥厂以及石油化工厂都是有害气体的排放的主要工业。
三、农业生产带来的大气污染。农业生产对大气污染最为严重。例如农民在农作物生长阶段需要喷洒农药,等到农作物收获后就开始燃烧秸秆,直接可以影响到周围居住的人们。
生活污染主要出现在我国的北方地区,到了冬天北方天气寒冷,人们为了防寒在屋内放采暖炉取暖,采暖炉一般以燃烧煤炭为主要燃料,燃烧煤炭时会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
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一、可能会引起急性中毒。大气中粉尘不断增多会使人们吸入的大量粉尘,从而引起呼吸不畅,严重者会胸闷、咳嗽、嗓子疼;如果空气中二氧化硫的量突然增加也会出现上述状况。
大气污染对植物的影响。大气污染的主要有害气体为二氧化硫和氧化物,这些氧化物对植物有严重的影响,植物周围污染物含量比较多时,植物表面会出现伤斑,严重的甚至会使植物枯萎。
大气污染给天气和气候也带来影响。对于工业燃煤和居民生活燃煤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等,这些排放的气体中含有大量的粉尘,粉尘飘在空中,使空气的能见度变小,影响阳光的照射,地球表面的地球辐射逐渐减小,长时间的太阳辐射量不足,会使人和动植物不能正常发育。大气污染越严重导致降水量也会增多,出现酸雨危害以及温室效应。
能源利用率低从整体上看,我国工业的水平还是比较低的,能源利用率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燃煤量位居世界第一位,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以及居民燃烧用,这些煤炭燃烧完就直接散播到大气中,这样对大气保护非常不利。
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
虽然我国对大气污染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在防治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难免还出现一些违法的现象,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格,给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资留下了缺口,有些领导人甚至私自挪用资金,导致大气污染防止设施不能正常的使用。
对大气污染的资金投入不足。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资金投入是必须的。目前,虽然我国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也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技术落后,不能满足防治污染的要求我国传统工业发展起点低,资源消耗大,而且生产效益低,污染比较严重,然而新建的一些企业虽然起点高,但是工业要进行改造还受到一些一些因素的影响,较短的时间很难实现。
控制燃煤量我国科技(科技论文)现在已较发达,可以采用脱硫技术,去除煤炭中的无机硫。不断开发新能源,煤炭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从节约的角度和保护大气的角度来说都应该减少煤炭的燃烧,近几年来我国发现了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我国北方地区在冬天时可以采取统一的供暖方法,集中建设一个供暖炉,同一区域共同使用,这样就可以减少煤炭的燃烧,充分利用煤炭资源。
加强绿化面积。
植物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吸收粉尘的作用,更直观的反应出大气中某种气体的超标的成分,加大绿化面积,从而减少大气污染。
加强居民的环保意识。
我国很多地区的文化素质还不是很高,对大气环保认识不够充分,大量的燃烧煤炭,在农村长期堆放垃圾不去处理,会散发出许多有毒气体,这些都会使人体感染疾病。所以,加强居民的环保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v^门要及时制止污染大气的现象,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
对交通运输排放废气的质量工作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私家车也越来越多了,私家车的大量出现使得大气污染变得更加严重了,所以,我们要控制汽车的尾气排放量。第一,我们要提高燃油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第二,可以利用催化剂将有毒气体转变为无毒气体排放到大气中。不断开发新能源,探索新能源,取而代之的将是无污染的能源。为以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轻了负担。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国是燃煤大国,而大部分的大气污染都是通过燃煤释放到大气中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减少煤炭的燃烧,不断去探索新能源,加大城市的绿化面积,减少大气污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新建工业运用新设备减少向大气中污染气体的排放,尽量乘坐公交车,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从而减少汽车尾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从一点一滴做起,相信我国的空气质量会越来越好的,提高空气质量还可以减少疾病的发生。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八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九
20__年,全市煤矿企业共生产销售煤炭14000万吨,其中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销售煤炭6186万吨,地方煤矿生产销售7814万吨,全市实现煤炭产值亿元。全市地方煤矿生产销售原煤7814万吨,完成年计划6500万吨120,与去年相比增加1605万吨,增长;全年生产焦炭667万吨,完成年计划600万吨的111,与去年相比增加111万吨,增长20;生产洗精煤342万吨,完成年计划300万吨的__,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8万吨,下降5。
(二)继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安全基础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
1、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及时,督查落实到位。年初全市煤炭工作会议对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各旗区签订了20__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责任状。会后各旗区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为了保证煤炭工作会议和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局先后在五个旗区召开由旗区煤炭局、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现场会,邀请自治区安监局、煤炭工业局主要领导现场传达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精神,进行广泛的安全工作动员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管理。出台了《__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_市地方煤矿专项整治工作组工作细则》和《__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典范》,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奖惩办法,规范煤矿企业的安全操作要求。
4、严格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原则,彻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按照《^v^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自治区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煤矿决定》的精神要求,我市严格实施煤矿关闭工作,全年共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共64座。
5、坚持安全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全年共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班11期,培训矿长389人,特种作业人员2973人。同时,本着政府组织、企业自愿、培养人才、面向未来的原则,我市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由我局吨煤代集中1元的矿业人员培训、培养费,用于筹建“__矿业大学”,培养我市的矿山从业人员和能源重化工产业发展所需人员等,为我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保障。
6、建立煤矿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完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我市作为全区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试点地区,全面实施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的配套措施和落实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煤炭安全生产费和煤矿维简费的提留使用管理,保证煤矿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煤矿安全投入资金足额提留、专款专用。市矿山救护大队共完成救护保障任务80次,出动救护人员810人次,救护车辆82台次,挽回25平方公里约6000万吨的可采储量,充分发挥了应急救援的服务保障作用。
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严格控制在自治区煤炭局和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20__年全市地方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20人,百万吨死亡率为。与去年相比,死亡事故增加4起,人数增加9人,在产量增加的前提下,煤矿事故发生起数和百万吨死亡率较去年略有上升,但远远低于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自治区安监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实施全市地方煤矿提高资源回采率三年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年初,市政府及时批转《__市地方煤矿提高回采率三年攻坚战实施意见》和《__市新建、改扩建及资源整合煤矿监督管理办法》,揭开了我市提高地方煤矿提高资源回采率三年攻坚战序幕。8月24日,市政府又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提高资源回采率工作,市政府与各旗区政府签订了地方煤矿改革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采率三年攻坚战责任状,制定下发了《__市地方煤矿改革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采率实施方案》,将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9月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地方煤矿提高资源回采率现场会,对提高资源回采率三年攻坚战进一步做了部署,近400名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人、煤矿企业负责人现场参观了我市第一个实现综采工艺改革的地方煤矿棋盘井矿业公司三矿,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地方煤矿提高资源回采率工作的顺利进行。年底,按照自治区政府的总体要求,我市将提高地方煤矿资源回采率三年攻坚战再提前一年,要求截止到20__年12月31日起,我市所有煤矿必须全部实现正规化开采,煤矿机械化装备水平不低于90,矿区采区回采率必须达到75以上,按照这一要求,我局努力加快资源整合、采煤方法变革等项工作进度,加快新建、改扩建煤矿的设计审查和批复进度,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积极实施资源整合,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开采改革。在年底前,按照“整合资源、重组资产、关小上大、联合改造”的方针,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运作、依法促进的办法,对现有煤矿资源、已关闭矿井剩余资源、零星边角资源及待批资源以现有生产矿井为基础,采取收购、兼并、联合、股份制合作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扩大矿井生产规模,推动地方煤矿进行采煤方法改革,促进了我市地方煤炭工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我局完成了第一、二、三批的煤矿资源整合方案的上报工作,经审批后,全市地方煤矿将有552座压缩到300座以内,其中有5座进行露天开采改革,50座实行机械化综采改革,100座实行高档普采工艺改革,145座实行普采工艺改革。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十
回首xx年的工作,有很多成绩,但也有许多不足。我们的工作无疑为学校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为一中之魂的铸造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监管部内部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成员工作不负责,甚至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我们为自己的工作业绩感到骄傲的同时,我们也急需从监管部内部成员的作风、责任心等方面下功夫,提高每一位成员的工作热情及办事效率。
我们监管部的首要任务是对秭归一中全体学生佩戴校徽情况进行抽查,并如实记载上报。其次,还负责监督一、二年级自习纪律及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并及时对不良现象作出纠正。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抽查校徽、自习纪律方面做得较好,并受到了政教处领导的好评,但并未及时纠正学生会内部的各种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一大失误。所以,本学期我们将首先对监管部内部实施彻底的整改,将不负责任的成员一律清除,重新物色工作负责的人员。其次,我们将继续坚持每周至少三次的大规模校徽检查,每天自习时都确保有值日生到岗维持纪律,对学生会各部门出现的不良现象予以重视,并严肃查处。
我们所做的工作,对秭归一中的发展是微不足道的,但也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学生会监管部全体成员将本着为学校服务,为同学服务,为构建和谐校园无私奉献的宗旨,继续努力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我们坚信,xx年,我们将再创辉煌!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十一
在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市《—20xx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以及市安监局“五五”普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平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是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水平。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十二
20xx年是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集贸市场免费检定的计量惠民政策的第四年。四年来,这项政策得到了集贸市场经营户的大力支持,累计免费检定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xx00余台,免收检定费用约6万余元。今年,我局又对全区5家集贸市场近500台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定,报检率达到100%。此次免检也惠及集贸市场周边商店在用计量器具,更好地维护了我区公平交易环境。20xx年我局下达计量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整改率达100%。
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辖区相关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积极签署了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反应出了各企业、单位对诚信计量的重视。在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在集贸市场、餐饮业开展,争取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等相关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推进落实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等计量惠民政策,夯实兴业诚信计量承诺。继续加强对各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对集贸市场开展不少于2次的执法检查,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公平和权益。
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集贸市场,将按《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加大对辖区各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称量不准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计量违法行为。各集贸市场主办方(管理方)应继续落实对市场内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公平秤配备工作,确保每家市场至少配备2台公平秤,其中至少有1台专用于清真食品称量,公平秤要始终如一地摆放好位置、标识应显眼醒目,不能只为应付检查才摆放,要求各摊位在用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摆放到易于消费者查看的地方,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能重视并及时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我局及时反馈。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避免因计量器具失准给老百姓带来的财产损失,各眼镜店在设备检定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计量器具检定台账。
因为计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稍微的一点不合格,便会给群众带来物质或其他方面的损失。所以各单位务必要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及向我局进行台账报备工作,出现的计量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督促生产、销售定量包装产品的单位对自我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自查。不定期核对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对于有问题的产品及时下架。我局也会不定期对销售定量产品的单位进行抽检,以保证定量包装产品符合包装标准。
同时,强化计量惠民工作,7月份开展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力争使检定率达到100%。积极处理计量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交易。
在接受到群众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切实有效的保障群众的利益。同时妥善保存各项检定手续、文书,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后须尽快将检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上报我局留存备案。检定合格后保护好张贴在计量器具上的合格检定标识,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无相应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者计量器具上无在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标识,我局将按照未经检定依法处理。
最后,要求以上各单位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自查清理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各自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更新工作,及时向我局报送存档。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十三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和力量,探索餐饮业和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管新体制,逐步建立市县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一是深入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量化分级率达到100%,a级和b级单位力争达到80%,量化分级标识100%在经营场所公示。二是开展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专项检查。三是继续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等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四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引领餐饮食品安全新潮流,提升全市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药械监管,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上创先争优。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药械生产经营秩序。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市内零售药店,市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面100%,实现监管无缝隙、无断层、无盲区,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在生产环节,按照“抓两头控中间”的原则要求,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管。在流通环节,一是认真把关,严格程序,缩短时限做好申报资料审查、资质审查、受理登记、现场验收工作,做好新办药房gsp认证和五年到期再认证工作;二是深入推进药品实时监控、温湿度监控网络和许可证管理系统建设,年6月底前,实时监控安装使用覆盖所有药店,并全面普及电脑开具销售凭证工作;三是加大市内主城区处方药管理力度,做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四是把票据管理作为工作主线和监管的重点;五是继续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办法》;七是继续加大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销售。继续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地净化药品广告秩序。在使用环节,严厉打击非法配制医疗机构制剂、非法邮寄处方药、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购进验收、购销记录及需低温储存产品储存条件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无证、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对医疗器械,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养护、销售、质量跟踪、不合格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高风险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开展物理治疗仪和角膜接触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和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等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做好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工作,制定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程序,使产品注册审批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三)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上创先争优。
中药饮片是中华民族医药的瑰宝,中药饮片的质量是确保中药疗效和取得长足发展的关键,为此,在全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中药饮片包装规格、标签、名称、质量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对市场监督抽验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进行一次清理,正本清源;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配备鉴别师的规定,加大对中药饮片鉴别师的培训力度,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所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院和经营企业均设立中药饮片鉴别师。要严格产品准入,规范进货渠道,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的中药饮片,规范中药饮片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药饮片的质量。
(五)拓展诚信体系,强化企业自律上创先争优。
在省局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创新拓展诚信体系使用范围,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制定诚信企业标准,强化对企业法人、质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药单位经营假劣药品和有违规违法行为,将其记入医药诚信网,发布诚信警示,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企业自律意识。通过记录涉案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责任人员的诚信污点,督促相关人员重视药品质量和自觉守法,堵住假劣药械进入合法单位的渠道,确保我市药品的质量。
(六)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上创先争优。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员、群众理想信念。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期人文精神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在机关形成风清、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
(七)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
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党员,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有本领的要求,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篇十四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还存在大量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群死群伤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风险依然较高;二是长效机制建设和全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安全监管仍存在漏洞;四是执法监察和“打非治违”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抓好安全生产,坚守城区安全底线,是我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争先的前提,是龙岗建设“六区一城”的基础。明年,安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真抓实干,求真务实,采取强力手段排查隐患、减压事故,坚守底线,毫不松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用使我区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坚守安全底线,全面加强“一岗双责”体系建设。坚持用刚性制度保障安全底线,贯彻落实城区安全1+3系列文件,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和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奖励机制、“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强化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和警示约谈;推进“一岗双责”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对安监队伍内部考核,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城区安全。
二、全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认真总结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经验,全力以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采取强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三、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安全监管,打造“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将现代信息化手段运用在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层面设立统一、规范的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规范程序,使企业隐患自查、上报,社区和街道巡查和执法检查,安监局抽查和督查实现网上互联互通,有效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能力,实现对全区各类安全隐患的动态监控,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力度,不断深化事故处理。对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实行计划执法、重点执法,重点监督设备、管理、技术落后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全面清理排查“三小”场所,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倒推式”监管模式,实现安全执法精细化,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事故和隐患倒查机制。提高事故处理技术含量,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和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认真查找事故深层次原因及规律,科学预防事故发生。
五、创新安全宣传和教育模式,不断拓宽安全培训范围,形成良好安全氛围。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投入,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培训范围,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主任安全培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培训和重点企业班组长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培训。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自救和互救能力。
六、抓好党风廉政,推进安监队伍建设。按照区委统一安排,认真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法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查处“四风”,改进安监队伍作风建设,增强队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坚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包点街道工作制度,抓好安监系统执法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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