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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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4篇)
时间:2023-12-13 14:03:04     小编:文轩

总结是一种反思的过程,它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在写总结时,可以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表达方式,使文章更具有吸引力和说服力。这些总结范文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写作思路和结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表达自己的总结内容。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先后开展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涉企收费公示、部门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物业收费公示等工作,按照“看得见、说得清、留得住”的要求,在全市908个行政村、23个收费部门、52所学校、9家医院、10处物业小区设立了价格收费公示牌(栏),为确保公示牌(栏)能“看得见、留得住”,聘请了专门的价格义务监督员,具体负责价格收费公示牌(栏)的更新维护工作,实现了价格收费公示的长效机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

二是推行办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通过印发《物价局办事指志》、设立展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将我局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公开“83264215”为监督电话,群众如发现我局有违反办案程序和超过办案时限的现象发生,可以电话或写信举报。有效增加了我局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近年来,先后召开供水、供气、公园门票、物业收费等价格调整听证会10余次,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200余人次,吸收社会各界的.合理化建议20余条,保证了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疏导了我市的价格矛盾,促进了我市“和谐××”建设。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共服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今年上半年,我局开通了《××市物价局》网站(网址为)。网站目前设有“机构简介”、“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物价新闻”、“价格认证”、“监督检查”、“价格信息”、“政策法规”、“收费管理”、“价格管理”等10个主栏目,同时,设立了“公告栏”、“服务承诺”、“收费公示”、“友情链接”、“站内搜索”等栏目,方便用户快捷点击浏览。××市物价局网站的开通,能够更好的宣传物价政策、沟通社情民意、改进价格服务,为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载体。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夯实价格基础工作,内抓队伍素质提高,外抓部门形象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形象良好的价格团队。

1、推进阳光执法。实施价格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机制,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其它等4大类64项行政权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日报、电视台“物价之窗”和中国、物价网为发布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价费政策、工业、建筑业、农资和农贸市场等价格信息,全面推行价格政务信息公开。2020年在电视台发布“价格之窗”24期,在《日报》发布“价格之窗”24期,出刊《物价》4期,发布价格信息300多条。

2、坚持依法治价。坚持和完善价格违法案件告知程序、陈述申辩程序、申请复议程序,把好依法行政程序关口。编制了《价格行政指导手册》,发挥柔性执法作用。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监察,推行行政执法问责制,保证依法行政和秉公办事,去年我局连续9年被县政府评为全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检查分局又一次被命名为“全县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3、严格勤廉从价。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县“双十”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廉洁从价。制定下发了《2020年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对七个方面102项工作指标进行考核,通过月交流、季督查、年考评等方式,认真落实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价格工作争先进位。

4、提升队伍素质。深入贯彻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意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经典诵读”、“做人做事做官”大讨论活动,推进价格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参加了机关工委组织的拨河、乒乓球、创先争优论文交流等活动。同时,对党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对机关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充实,努力打造一支“想大事、干大事、成大事”的价格团队。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年,我分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强价格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创新服务方式,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上半年我分局组织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机场、景点、停车场、旅游市场等行业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及办理725宗价格投诉案件,共检查了1000多家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发放告诫书2250份,明码标价牌2250份。其中3家单位(店)被责令改正;4家单位被当场处罚,金额共计元;2家单位被立案查处,查出违法金额共计34164元。此外,积极做好xx市政府蔬菜限价工作、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等。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巡查,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为保持节日期间价格秩序稳定,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分局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将节日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强化了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粮、油、肉、蛋、菜、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景点门票以及餐饮、停车场、洗车场等与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节日期间通过发放告诫书,宣价格法律、法规,倡导企业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提醒告诫各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自己的价格行为,禁止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构原价或虚假打折等违法价格行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1、加强沿街铺面、海鲜排挡商品标价情况的监管。我分局全体人员在吴坤宝局长的带领下于2月10日对海秀东路、五指山路沿街的200多个商铺(含两个旅游购物点)和新埠岛海鲜排挡进行明码标价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沿街商铺各经营单位总体标价规范,有4家(店)未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被检查组给予口头责令改正,取缔了“买一送一”、特价、优惠价等不规范的宣传标语。新埠岛海鲜排挡明码标价总体较为规范。同时要求各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自己的价格行为,禁止存在虚构原价或虚假打折等违法价格行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2、对机场、景点的检查。美兰国际机场的免税店、餐饮店、停车场及其他延伸服务项目明码标价比较规范,价目表、标价牌都在醒目位置摆放、悬挂。白沙门公园的停车场、娱乐项目均在醒目位置悬挂标价牌和粘贴价目表,总体标价比较规范。红树林旅游风景区:1、景区内流动商点、海鲜排档商品价格均在标价牌上标示;2、景区内配套停车场粘贴有收费告示牌,但位置不醒目。检查组已责成景区管理处加强管理,将收费告示牌设置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并严格执行市价字[]66号文的规定。3、社会停车场均设有收费告示牌(小车10元/次、大型车及中巴车15元/次)。

3、加强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的监管。我分局按照一人一店的监管模式,加强了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采取巡查市场常态化,对国兴大润发在内的7家超市(商场)、沿江三西路农贸市场在内的6家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坚持做好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商品价格跟踪监测,收集各经营者、消费者意见,及时掌握最新动态。从检查的情况看,各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的粮、食用油、副食品、肉类和蛋类等重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货源充足。在巡查中没有发现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的价格违法行为,也没有出现抢购导致货源脱档的现象。大型超市商场商品标价总体总体较为规范,个别商场存在标有全场“均一价”的标示,检查组已当场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同时抽检15个商品的“原价”进行核查,没有发现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检查组要求各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自己的价格行为,禁止存在虚构原价或虚假打折等违法价格行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4、春节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临时干预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检查。我分局于2月19日组织检查组对海口宾馆、海南大酒店等8家宾馆酒店进行检查:各宾馆酒店在春节期间销售客房均明码标价,宾馆酒店销售客房价格与备案价格一致,没有发现存在哄抬客房价格行为,客房价格平稳有序。

(二)开展价格专项和重点检查,维护良好价格秩序。

1、开展xx市旅游市场价格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xx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市旅游综治领导办《xx市关于开展打击旅游市场欺客宰客低价揽客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市局的工作安排,我分局认真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分三个检查组,对景区、宾馆酒店、海海鲜排档等旅游市场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共发放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手册200份,共检查了美兰机场、东寨港红树林景区、海口鑫源温泉酒店、金水门江边海鲜坊、海秀路沿街铺面等180多家单位(店)。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旅游景区、旅游购物点、海鲜排挡明等旅游企业存在价格违法行为。通过加强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2、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专项检查。

根据市物价局的工作安排,我分局分3个检查组于*年2月9-11日期间对美兰辖区范围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18家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单位(店),其中三级销售网点(店)17家,二级批发商1家。从检查情况看,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为92-100元/瓶(15公斤)(含服务费),大部分液化石油气店明码标价意识淡薄,明码标价不规范。对海南新埠液化气供应站文明东渡头村燃气服务部等4家液化石油气店因销售液化石油气无明码标价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各处罚500元,处罚金额共计2000元。对3家液化石油气店明码标价不规范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对提醒告诫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对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力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检查过程中,有店家反映2月9日二级市场批发价格价格为76-78元/瓶(15公斤)(含送气到店费),较前74-76/瓶(15公斤),价格有稍上调。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即约谈了辖区内的海南新埠液化气供应站(二级气站)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春节期间积极组织货源保供稳价,同时加强对其所供应的销售网点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3、做好政府平价蔬菜销售工作。

为了缓解蔬菜价格过快上涨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切实做好蔬菜保供稳价工作,保障xx市民生活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xx市政府决定自*年1月2日起至3月31日、*年9月16日起至11月31日两次实施平价菜销售调控工作,按市政府、市物价局工作的统一安排,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积极落实该项工作,把握时间节点,保时、保质、保量完满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共对辖区内4家超市、5个农贸市场的48个摊位设立了政府平价蔬菜销售点。由于市政府及时得力的干预措施,加上本地蔬菜生产恢复较快,市场流通顺畅,市场蔬菜供应增加,xx市各市场蔬菜价格出现显著回落并日趋平稳。通过开展平价蔬菜销售这一措施,有效的抑制了我市大众蔬菜价格过高的态势,让居民买到了平价蔬菜,深受欢迎和好评。

4、开展停车场乱收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效规范xx市停车场管理秩序,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xx市开展停车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联办【*】18号)和市局价局《关于开展停车场乱收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海价函[*]70号)的工作要求,我分局根据辖区实际,积极履行职责,分三个检查组迅速采取行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于4月20日起对辖区内停车场进行检查,共检查了161家停车场,主要包括住宅小区、酒店、商场、广场、娱乐场所、占用公共场地等停车场。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告诫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关于xx市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市价字【2012】66号文件,如存在乱收费和不按照要求明码标价,价格主管部门将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场的负责人也称将自觉履行规范价格行为,遵守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工作。通过四批次的停车场整治工作,多数停车场均在醒目位置标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明码标价工作及收费行为。

(三)认真办理价格投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年,我分局共接到725宗投诉案件。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我分局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实际情况,深入到现场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解释和处理问题,及时化解了价格矛盾,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受群众好评,体现了价格监管为民生,优质服务为群众的新时期工作理念。如:1、*年1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七)14:30,有市民投诉“白龙南路新海府粥城收取物价上涨费”,分局第一时间派出应急检查组进行价格检查。经检查,该餐饮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菜肉类等食品价格以及服务员工资都有所上调导致经营成本增加而收取10%“物价上涨费”。检查组指出,餐饮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及供求状况自主定价,并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当事人巧立名目“物价上涨费”的做法违规。检查组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退还多收取的10%“物价上涨费”,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让消费者明白放心消费。投诉人表示满意。

(四)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按照市局安排认真落实,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分局成立领导小组,以吴坤宝分局局长为组长,以邢翔、吴少霞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周光斌、吴华香、吴飘、王富达等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工作。通过做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使分局的精神风貌、服务功效、社会评价大幅提升,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五)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根据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双创”)工作要求和市物价局关于落实“双创”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推动我市“双创”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分局实际,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双创”内容、目标和意义,激发全局创建热情,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积极响应参与创建活动,以严要求、实作风全面提升单位文明素养和环境卫生水平,为年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称号而努力。工作任务要求,按“双创”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7项工作。

1、开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主要学习宣传“三严三实”、“四个全面”、“四种精神”等内容;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要做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入眼入脑入心入行。使人人参与到“双创”活动中来,不断增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大对本单位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完善卫生管理措施,细化卫生工作职责,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每周要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重点对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综合整治,努力保持干净、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搞好承包区内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创造优美环境,创建卫生单位。

3、全面提升文明卫生意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卫生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健康生活方式。做到文明卫生守在口中:不乱吐痰、口香糖、槟榔渣,不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在设有禁烟标志公共场所吸烟,不说脏话、粗话、不利团结的话,不吵架斗殴;做到文明卫生握在手上: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乱涂写乱张贴乱刻划、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不随意摘花、攀爬林木;做到文明卫生管在脚下:不踩踏绿草鲜花,不乱穿公路、闯红灯,不乱停车,坐车礼让老弱病残孕,遵守电动车“八不准”,坚决摒弃“十大不文明行为”等不良陋习。

4、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马上就办”,提高执法效率。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强化服务、追求高效。全面落实“12358”价格投诉处理反馈机制,强化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管理,畅通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反馈渠道。

5、加强文明执法建设。进一步端正文明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真正明确价格行政执法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把执法寓于服务当中,树立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理念,坚决杜绝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处罚等片面认识。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平等对待管理相对人,做到依法监督、热忱服务、公正文明、廉洁高效。坚决杜绝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简单粗暴等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减少和避免审批过程和自由裁量的随意性。

6、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牌改造和停车场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及倡导“诚信做人、文明经商”理念,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不断提高市场价格服务水平,让市民、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7、及时报送“双创”工作资料。认真做好“双创”工作资料收集和整理,按市局“双创”工作的要求及时报送“双创”工作资料信息。

分局将全面深入自查“双创”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为全面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明后年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价格监管队伍。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我分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组织人员到贵州、北海等参加业务培训。此外,还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检查业务工作交流研讨。定期组织大家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学习《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不断使干部职工更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用科学文化武装人,提高干部职工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推进高素质价格监管队伍建设,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价格监管队伍。

2、建章立制依法管理。结合实际,分局建立与完善了考勤请假制度、会议制度、廉洁自律规定、岗位职责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制度。以制度管理人,向制度要管理效率。严格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二、*年工作计划。

*年,在分局领导的带领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前专项检查正在继续进行。*年,我分局将结合区域实际及上级的组织安排,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办理投诉案件,做好辖区内的价格举报登记、受理及反馈工作,及时解决价格纠纷矛盾。

2、继续抓好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做好平价店价格监管工作。

4、继续在农贸市场推行明码标价牌。

5、继续开展停车场乱收费整治工作。

6、做好政府平价蔬菜销售工作。

7、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8、认真组织实施*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9、加强价格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10、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专项检查工作。

11、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服务机制。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半年来,我们肇州县物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价格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运作,把好关口,为规范行政事业收费行为夯实基础。

(一)根据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支持和认可,召开会议,制定我县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由物价、监察、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发布,为保证清理整顿的时间和质量,我们对全局人员进行了编组和分工,边清理、边审验换证、边规范,改变过去坐在办公室等,电话催办等做法,主动深入到各部门服务,进行现场办公,受到各部门好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审验换发收费许可证201本,审换率达到100%,审验收费金额8765.57万元。清理取消收费项目17项,金额350多万元。

(二)严把调定价关口,认真执行“三论证”做法。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决做到凡是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调定价项目,没有召开听证会的一律不能调整;凡是大多数群众反对的调价方案坚持不能通过;凡是对低收入群众影响较大而又没有配套补偿或优惠政策的调价措施一律不出台。

(三)加强有关品种价格的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受国际油价涨幅的影响,市场液化气价格波动很大,针对这种情况,我局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民用液化气经销企业进销价格加价办法的通知》庆政发[xx]15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液化气价格进行了监管,实行液化气“进价、销价备案制”即液化气经销企业每次进货,如价格有变化时,都要拿正式票据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物价部门依据文件精神,对每次价格进行审批,经销企业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每次调价有据可查,规范了石油液化气市场价格,杜绝了经销企业随意定价行为,维护了广大销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围绕重点,减轻负担,努力创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按照政府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肇州县物价局扶持企业发展具体措施和办法,努力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争取价格政策支持,实行公开制,承诺制、问责制,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为企业保驾护航,清理规范涉企的各项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完善和落实支农惠农的价格政策。继续落实好农村集贸市场,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外出务工、农民工培训以及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减免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障农民最低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减免运输、屠宰、检验检疫、销售等环节收费,降低生猪等农副产品的生产经营成本。

(三)继续开展创建“平价药店”和农村常用药品“一价制”活动。创建平价药店是切实把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是物价部门执政为民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是解决人民群众吃药贵的具体措施,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药店科学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使百姓真正吃上平价药、放心药。每年组织一次审验,合格者挂,不合格者取消。由此拉动全县药价下降。对农村常用药品“一价制”工作进行了不断完善。

(四)年初以来我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的价格信用工作。“必须以经营者自律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以政府引导规范为条件的要求”,开展了价格诚信活动。首先我们制定方案,广泛宣传,我们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手段开展形成多样宣传活动,使企业和个人认识到“守信可收益、失信遭惩罚、无信难立足”坚持“诚信立企、诚信立业”的观念,紧紧围绕价格诚信这条主线,以价格管理为先导,以扩大明码标价覆盖面和提高质量,加强对放开价格的监管为重点,通过价格监控、经营监控、流通监控,提高企业价格透明度,全面推进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从而达到制止虚高定价,虚假标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经过认真评选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有三户明码实价经营单位被授予“价格诚信单位”,我们举行了挂牌仪式,通过电视进行报导。在社会上反映强烈,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切实保护弱视群体利益。落实和完善涉及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的收费优惠政策,促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扩大就业。在出台调价项目时,凡是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大的,必须同步出台补贴措施,并结合实际加大优惠力度。

三、抓住热点、攻克难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

(二)对全县教育收费进行了检查,在市局组织检查的前提下我们对其它教育部门进行了检查,严肃查处了各别部门的乱收费问题,没收违法所得3.5万多元,规范了各别学校的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政策。继续执行高中择校的“三限”政策,突出做好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规范工作。严禁各类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以及借“校中校”、“一校两制”各种办班等名义变相多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三)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向纵深发展。继续按照全面进、扎实干、持久抓、求实效的要求,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着力提高工作普及面,建设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网络。我们同时印制了价格服务指南发到群众手中,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上半年,我市价格工作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八周年为契机,以文明行业创建为抓手,以促进发展、稳定物价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服务经济发展这个重点,立足上级运用价格杠杆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和促进新农村建设这个要求,在加强依法行政、深化价格改革、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价格服务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八周年为契机,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和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是《价格法》实施八周年。为确保宣传贯彻《价格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坚持依法治价、打造价格诚信、构建和谐常熟”为主题的《价格法》宣传月活动,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召开座谈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并在《常熟日报》连续登载各类价格政策及信息34期,把《价格法》宣传深入乡镇、社区,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治价氛围。二是梳理执法依据。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上报工作的通知》(常法[xx]7号)精神,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考核、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等九项配套制度,并汇总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关于报送已公开现行文件的通知》(常政办发[xx]17号)精神,梳理xx年1月至xx年12月形成的所有应当公开的现行文件,共计556份报送档案局,xx年1月至6月形成的现行文件97份报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行文件查阅窗口”。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常办发[xx]33号),将梳理的政府信息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并将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情况、现行文件等内容在“中国常熟”正式上网。

二、以文明行业创建为抓手,扎实做好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政策学习活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治价水平。

三、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的,扎实做好价格的`调控和管理工作。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市物价局:

201x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1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0x-201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xx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12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工作总结《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00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1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1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xx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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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0周年之际,我局与全国各地一样,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服务群众惠民生”活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弘扬雷锋精神,就是要让雷锋精神永驻物价,将“雷锋精神”转化为一种“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加倍地践行好物价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做好物价各项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等措施,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价格形势的分析,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粮、油、肉、菜、汽、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信息参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清费、治乱、减负”的原则,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降低收费标准。重点清理国土、建设、规划、水利、人防、质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相关中介组织和协会收费。梳理主要收费项目,跟踪资金用途,了解社会反响,提出取消、降标、保留等具体意见。努力减轻企业及人民群众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费环境。

三是要把价格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重点宣传国家的价格法规政策、当前的物价形势以及物价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物价部门干什么、管什么,同时也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牢牢地把握舆论主导权,科学合理引导消费,稳定社会预期,为价格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价格法制环境,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价格管理和检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价格利。

1、在价格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工作,切实规范收费单位收费行为,年检率要达到100%。二是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制订好粮食、生猪、食用油、蔬菜、农资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调控预案与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三是坚持价格改革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尽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危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体系。稳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电阶梯价格改革政策,同时配套完善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扶持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让改革首先惠及低收入群体,保障好低收入群体的基础生活。切实落实省出台的《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政策的扶持效果,突出对民生领域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四是落实好国家提高稻谷、烤烟等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确保种粮、种烟农民得实惠;落实好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就医等方面的价费优惠政策。强化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调整完善中小学教辅资料价格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惠民价格政策成效。

2、价格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大力加强对教育、医药、电信、银行、交通、物流、旅游、商品房、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价费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涉农、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收费等各项价格专项检查。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严厉打击各种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行政执法案例制度,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并定期曝光一批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以增强价格检查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三是坚决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规范大型零售和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收费行为,做到收费项目依法设立、标准合理,由经营户自愿选择。()四是“12358”举报电话继续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答、受理群众的咨询及投诉。建立节假日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价格应急机构,迅速落实群众举报,快速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在节假日期间进行价格巡查,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

三、加强价格服务和调研,转变职能树立良好物价形象。

一是下大力气打造一个上规模、有影响力的“菜篮子”基地。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做到应征尽征。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示范效应的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对下拨的基金,实行跟踪监管,确保基金使用到位,发挥应有的功效。

二是继续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推选活动,树立典型,创建文明,倡导自律,加强督查,并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考核。把价格诚信建设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品牌工作,力求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三是价格评估认证工作要在搞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以及车损物价格鉴定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价格认证领域,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收费、税务部门应税物和纪检监察系统罚没物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以准确、快速、高效的服务赢得委托机关的满意和信任。

四是针对领导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价格调研,掌握翔实资料和数据,提出建设性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1、每周及时准确完成省局监测37个品种城市低保户消费品价格变动相关数据任务并通过预警平台上报省物价局监测局;每半月及时准确完成市局42个品种监测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相关数据并上报市局监测中心,加强了全市联动监测工作;每周二采集监测32个品种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数据;每月15日开展对21处品种的价比三家监测工作,相关数据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重要节假日期间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监测和市场价格监测巡视工作,实行预警预报,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2、按照市场巡视要求定期对监测点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并每季次月5日前上报《价格监测质量检查指导工作季度报告表》。

4、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工作。8月下旬以来,我局密切关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县内居民主要消费品价格情况,重点加大对猪肉价格监测力度,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分析价格波动原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局党组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在线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局领导班子和成员紧紧围绕“六聚焦六整肃”要求,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并贯彻落实到价格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凝聚起新时代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强大力量,奋力开拓价格工作新局面。围绕县委2020党建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败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织工作月记实、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党员告诫制和党员活动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巩固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果。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执行规定不变通、不例外、不走样,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工作执行力深化年”为抓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督查考核,提升工作执行力,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法规科、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综合法规科为负责法制工作的专门机构。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专门人员具体抓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任到位、任务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

3、开展了严格的考核评议。局党组非常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每月的月度。

工作计划。

与价格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开展价格宣传。

1、认真做好日常法制宣传。局综合法规科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专题访谈、新闻采风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了依申请公开系统和局长信箱答复平台,切实做好价格受理和咨询工作。如一年来12358价格举报咨询服务电话累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物价网面向社会提供各类价格信息百余条,较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和消费。各县(市)区价格部门还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加强了消费旺季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价格服务咨询工作,帮助消费者运用价格政策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今年局综合法规科向市政府法制办、市法治城市创建指挥部和省物价局等单位报送价格法制信息材料20余篇,其中被《价格在线》、《湖南价格信息》、《政府法制工作》等采用6篇。

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 。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讨论、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观看视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如: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并开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监督指导科科长和综合科科长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课。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全省价格系统综合法规工作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法规创造条件。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法制学习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每周例行学习的重要内容,由局机关党委制定。

学习计划。

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下发给局属各单位督促大家认真学法并结合学法用法考试检验自学效果。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价。

1、大力开展制度建设。根据价格法和四个地方性价格法规以及其他政府规章的要求和省物价局有关价费管理的规定,为适应依法治价工作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了重大价费事项发布公告、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备案、成本监审、明码标价、价费公示、价格行政执法、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等工作制度,并将上述工作制度50余项汇编成册。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价费公文审批程序等价费审批程序方面的一般规定,确保价费审批的受理、批办、承办、核稿、签发、正式发文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规范了价费审批行为,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价费审批文件由局综合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到市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审查登记制度,确保了文件合法性。20xx年,本局报市政府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5件。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

对于重大价费审批,落实价格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调整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如我局在出台《市城区*殡仪馆殡葬服务价格标准》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了大量意见。8月23日,在会议厅召开制定市区殡葬服务价格听证会,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参加听证会。落实局务会议制度、价费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规则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价费审批、价格执法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

4、努力规范价格执法。

一是健全价格执法制度。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完善了《**市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市规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平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质量,提高了执法效率。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是完善价格执法监督。加强纵向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价格部门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价工作。注重内部横向监督,建立并完善了价格执法、案件审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范,并结合局属重点单位、重要岗位责任人行政效能监督制度,将价格监督检查局作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内部横向监督制约机制,使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程序规范、权责分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执法工作置身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凡重大价格问题,我们都能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积极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和调研工作,争取人大、政协机关对价格工作的支持。真正做到了“阳光执法”,营造了和谐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五、价格工作成效显著。

查组的充分肯定。18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比上涨2.7%,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在各市州中从低到高排第6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1、抓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有新举措。

一是价格调控领导规格高。市委、市政府把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物价、宣传、发改、农业、工商、质监、财政、民政、商务、交通、粮食、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价调控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上,研究部署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等相关问题,建立健全了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做好我市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水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价格监测预警数据准。认真做好日常价格监测,重点加强对粮食、猪肉、蔬菜、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对于少数趁机涨价、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的经营者,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

1470万元。今年来市本级从价调基金中安排了446万元用于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安排250万元用于重点扶持蔬菜基地建设和生猪生产。

2、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同时,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截至11月底,在日常市场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过程中,我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90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343.166万元。其中:其中退还用户金额17.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22.136万元,罚款9.92万元。

3、优服务,创建服务型政府机关有新作为。

一是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系统。按照“一级政府建设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建设一个子站”的原则,我局今年着力加强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工作,实现服务功能“窗口统一,功能齐全”。

市政府部署安排,切实推进机关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通过机关网站实现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电子监察等功能。

三是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影响。我市今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88万余元,具体发放标准按民政部门对特困群体分类:a类每人补贴300元,b类每人补贴80元,c类每人补贴30元。

四是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在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我局重点调查主要农产品从生产到终端消费之间流通环节的成本结构问题,寻找压缩空间,切实降低流通成本。

4、惠民生,破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有新进展。

一是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物价局充分肯定我市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执行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及时落实我市第二、三批区、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跟踪督查,并制定印发专项考核细则。据统计:自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类基本药物价格比实施前下降约45%,人均门诊医药费用下降约40%,日住院费用下降约36%,农民年人均减少药费支出约60元。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在总结过去,面向未来的基础上,从抓重点,找难点,求实效入手,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法治”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局信访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及办公室、价管科、收费科、检查所负责人组成。局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副局长主管信访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价格举报中心设在物价检查所,并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电话,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建立了24小时值班、接听、登记、呈批、移送办理、答复、存档、保密等一整套价格举报工作程序,对受理的价格投诉案件,以及重大价格信访案件将依法立案查处。

随着物价部门工作职能的转变,“定规则、当裁判”成为物价部门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价格信访案件的不断增加,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了价格信访工作程序,实行了省、市、县价格信访案件、价格举报案件统一领导、归口办理的工作体系。局信访办或价格举报中心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的当日填写《来信来访及举报案件记录表》,三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科室负责人或主管局长审批后,由管辖科室和主办人员限期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案件按行政处罚法程序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重大案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能超过三个月。结案后,要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30日内完成案卷存档。对市信访办和省局转办及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做到特事特办,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及时上报。

价格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影响着物价部门的形象。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我们坚持做到“接待热心、调查耐心、处理细心”确保群众踊跃投诉,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激化矛盾,形成越级上访。今年,我局把改变服务态度作为搞好信访工作的主要环节来抓,首先是选调服务态度好的同志充实信访工作,向来访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让群众感受到一种温暖,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其次是强化物价检查所办案质量,指定素质较高的执法人员办理价格信访案件,对信访案件不回避,不拖压,抓住要害问题,彻底解决。三是广泛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治理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消除价格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预防、治本是从根本上搞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为了广开“言路”,从源头上抓起,及时把各种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和起始阶段,根据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我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专线已和全国、全省专线连通,拓宽了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的领域和渠道,并在车站、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张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标语,使“12358”深入人心。统计显示,随着“12358”电话的公布,举报渠道的畅通,案件来源明显增加,有力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的高度评价,价格部门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不断提高。

今年3月,永昌一位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向专业班学生收取实习费,每学期70元,每年140元,但没有组织实习,经我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了解,学生家长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于4月28日对该校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校违反规定向职业高中生收取实习费,共计收取5600元,属取消的收费项目,我局向该校下发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通知书。

并将清退结果上报我局查验逾期无法退还的以违法所得论处。

根据群众举报,今年2月有市民反映我市某血站向患者收取献血押金,献血员路费,经我局立案调查了解,该站确实存在乱收费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4月8日对该站2019年度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站在上述时间内确实存在自立项目收取献血员路费、献血押金,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全额没收献血员路费5160.00元,清退献血押金10362.00元。

今年春季,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降临中国大地,受非典疫情影响,一些不法经营者趁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把一些品种价格抬高几倍,甚至十几倍。在这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我市一所专家门诊进行了跟踪调查,经查证,该院在这期间对“过氧乙酸”消毒液零售价格超过省上规定的15%差率作价销售,共计多收价款330.75元。经我局研究,没收该院违法所得330.75元,并罚款1000元。

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在竞争行业,价格争议不断发生,协商解决存在很大困难。二是许多部门和行业乱涨价、乱收费问题依然比较严重,有的甚至屡查屡犯,群众连年举报投诉,问题得不到根治,成为信访工作的难点问题。三是物价政策宣传不到位,无效投诉多。各种价格法律法规,调定价项目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发行范围小,涉及面窄。老百姓无从了解,只有一些调定价项目可以从报纸上获悉,对放开商品以及政策调整情况老百姓知道甚少,造成无效投诉较多。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打算,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督促落实,不断总结经验,把信访工作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少务虚,多务实,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二是对信访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划分,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建立和形成促进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的机制,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的工作水平四是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和物价政策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让群众掌握相关政策,增强法制意识,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社会监督,减少无效投诉五是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治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价格矛盾,把治表和治本结合起来,提高物价部门的信访工作水平。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本文目录。

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如今年4月有群众投诉某医疗单位多收药价,我所立即组织检查,起初,该单位对提高药品及医疗价格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162元,没收违法所得197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共按到群众投诉举报20件,根据举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实施经济制裁4.9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33万元,退回用户1.61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

1、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同时结合“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开展三周年以及物价检查所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物价观念,树立了物价部门新形象。

2、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继续抓好案审工作。一年来,我所以案件审理为突破口,结合基层物价检查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特点,狠抓了办案质量,落实了执法责任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案卷材料都能案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了今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检查统计报表分析和总结汇报材料。对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做到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回顾xx年的工作,可以说有耕耘,也有收获;有压力,更有欣慰。这一年我们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多收价款的清退工作尚有不足,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价格执法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xx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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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法制部门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发展、稳价格、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推进价格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价格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能。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全年目标考核第一大项,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使法制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按照《纲要》、《决定》的要求和局《-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的目标,结合我局实际,在认真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计划。

认真做好xx年度价格工作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及其考核办法制订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和标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好价格法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情况交流工作,定期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制意识。

1、努力拓宽价格宣传渠道。通过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网络宣传、活动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宣传效果。5月8日,在东区大润发隆重举行了“纪念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广场宣传活动,邀请工商、医疗、教育、住建等部门设立价格咨询服务台,发放价格维权掌中宝、价格维权白皮书等宣传资料xx余册。联合扬州人民广播电台开通直播热线,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现场解答价费疑问。组织12358快板队宣传维权法规。12358快板队自编的《哆唻咪哨发》参加省成果展示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全年共被《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内部刊物录用信息45篇,编辑《广陵物价简报》4期。

2、加强法制学习培训。今年是“”普法启动实施之年,我局及时制定了“”普法规划,狠抓干部法制学习考核、培训,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坚持“三落实”,即:时间落实、教材落实、辅导人员落实;考核中坚持“三结合”,即:集中宣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考勤、成绩与评优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从而保证了普法学习认真、扎实、有效地进行。按照年初制定的法制学习培训计划,今年共组织了6次全局性的普法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物价系统培训,先后共有10名同志参加了省、市各级法制培训。

三、加强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水平。

1、启动“价格和谐十大行动”。“价格和谐十大行动”,即价格和谐社区行、镇区行、农村行、园区行、企业行、商场行、市场行、校园行、医院行、景点行。镇区行,逐个乡镇规范商贸企业价格行为,提高乡镇明码标价率,开展涉农收费规范化乡镇创建活动,编印发放涉农收费手册,湾头、汤汪、文峰、曲江四个乡镇街道创成涉农收费规范化乡镇。农村行,召开农民座谈会,了解农民对价费信息的需求,调查农村种养殖成本,为种养殖大户提供价费信息,加强涉农收费公示,开展农资农药专项检查。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到各条战线,普及到各行各业。

2、开展“放心蔬菜进社区惠民行动”。针对市场出现的“市民抱怨菜价高,菜农田头愁销售”的情况,在下岗及困难群众较多的三里桥社区、荷花池、连运社区组织开展了“沙头放心蔬菜进社区惠民行动”,组织以田头价在社区销售,既解决了菜农的销售难题,又让社区百姓得实惠,共销售蔬菜30000余斤,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情欢迎,被《扬州日报》、《今日生活》头版报道。

3、开展“价比三家”进社区活动。在东昇花园、三里桥、文昌花园、琼花观等5家社区成立社区价格服务工作站,在东昇花园社区建成全区最大的电子显示屏、资助三里桥社区建立宣传画廊,定期将“价比三家”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或社区公示栏,为社区居民提供菜价、医药、教育、就业、物业收费、水电气等常用价费信息服务,宣传价格政策法规。

四、加强诚信建设,服务文明创建。

1、继续推进文昌商圈价格诚信“111”工程。自去年“111”工程启动以来,我们对评选出的扬州金店、白玉兰医药商场等10家明码实价示范店进行了命名表彰。今年我们开展了“100家明码标价示范店”创建活动,组织参创单位进行培训,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签定明码标价。

承诺书。

经过宣传发动、自查申报、组织培训、检查考评等几个阶段的实施12月13日对“100家明码标价示范店”进行了表彰。

2、加强农贸市场、文昌中路明码标价工作。为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测评组的考评,切实发挥物价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以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窗口单位主重点,狠抓明码标价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巡回宣讲、免费发放标价签和价目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明码标价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明码标价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明码标价工作氛围。4月份,召开了规范明码标价政策提醒会,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50余家重点商贸服务行业单位参加会议。会上,对与会单位进行了明码标价政策提醒和业务培训,并现场签订《明码标价工作责任书》,确保这些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中,不会因明码标价工作不到位而失分。多次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区内各家农贸市场,制定免费发放价目表500份,对文昌中路各经营商户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拉网式反复检查,免费发放标价签3万余张。

3、组织开展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申报争创“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并上门规范指导,组织价格法律法规培训。众成堂医药、大德生药房等8家单位创成“-xx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我区内“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总数继续保持全市第一,广陵区价格诚信工作受到了省物价局通报表扬。

五、加强行政规范,坚持依法治价。

1、认真实施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严格行政权力的透明规范运行,把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实施情况作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系统,首次全部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年审,方便年审单位,提高办事效率。全区xx年度纳入统计的一级收费项目有40项,涉及收费的部门19个,收费总额计17662.93万元,约占全区当年财政预算收入的9.7%,比上年下降了3.2个百分点。认真落实国家、省取消、停止、减免的各项收费政策,及时取消卫生部门的疫情处理费、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副本收费等11个收费项目,年减少企业负担17.4万元,企业和社会负担进一步减轻。

2、加强价格执法监督检查。今年主要开展了节日市场、医疗、教育、涉农等专项检查,共查处一般程序案件7件、简易程序案件107件,实施经济制裁39.9万元,退还消费者24万余元,罚没15.8万元。3月份因日本地震及核泄漏影响,扬州市区出现食盐涨价脱销事件,我局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出动全部检查人员兵分三路逐家超市、商店上门宣传、提醒商家依法经营共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各类超市、商店200多家发放提醒函150余份查处违法商家6家迅速平息了“谣盐”风波。

3、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化解价费矛盾。全年价格举报中心共收到价格咨询举报185余件,其中咨询45件,投诉140件,已办结182件,办结率98%,回复率100%,退还消费者22.9万元。5月份,我们接到一起反映万家福商城价格欺诈的举报,检查人员在认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分析讨论会,为避免出现行政申诉案件,由一名副局长带领检查、举报、法制工作人员,专程到省局法制室请教,最后,根据省局及市局的指导意见,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协商处理。今年,共发出发出行政指导函6份,并成功调解了多次到市政府上访,美宇房地产公司“绿扬人家”拆迁安置房积存多年的价费纠纷。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七一”讲话精神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高远追求,奋力实干,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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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以来,××市物价局以xx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物价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先后开展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涉企收费公示、部门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物业收费公示等工作,按照“看得见、说得清、留得住”的要求,在全市908个行政村、23个收费部门、52所学校、9家医院、10处物业小区设立了价格收费公示牌(栏),为确保公示牌(栏)能“看得见、留得住”,聘请了专门的价格义务监督员,具体负责价格收费公示牌(栏)的更新维护工作,实现了价格收费公示的长效机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

二是推行办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通过印发《物价局办事指志》、设立展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将我局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公开“83264215”为监督电话,群众如发现我局有违反办案程序和超过办案时限的现象发生,可以电话或写信举报。有效增加了我局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认真实行听证会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在制定和调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供水、供气、物业收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前,我们均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调整的意见建议。近年来,先后召开供水、供气、公园门票、物业收费等价格调整听证会10余次,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200余人次,吸收社会各界的合理化建议20余条,保证了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疏导了我市的价格矛盾,促进了我市“和谐”建设。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共服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今年上半年,我局开通了《××市物价局》网站(网址为)。网站目前设有“机构简介”、“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物价新闻”、“价格认证”、“监督检查”、“价格信息”、“政策法规”、“收费管理”、“价格管理”等10个主栏目,同时,设立了“公告栏”、“服务承诺”、“收费公示”、“友情”、“站内搜索”等栏目,方便用户快捷点击浏览。××市物价局网站的开通,能够更好的宣传物价政策、沟通社情民意、改进价格服务,为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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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区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物价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在价格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规范价格秩序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现以下是由本站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xx年区物价局信访》正文,参考阅读。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检查。

今年,我局成立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景区及市场价格进行监管,着重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等食品价格,以及医疗药品、交通、成品油、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了检查。对价格欺诈,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严重处罚,为我区人民创造了良好的节日价格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重点开展了涉农、药品和教育、医疗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净化了市场价格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开展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共受理咨询、投诉73起,办结68起,办结率93%,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联合区财政局做好一年一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

坚持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做到“四个凡是”,“一个必须”。“四个凡是”即凡是无合法有效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凡是上级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注销,凡是上级已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降低,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一个必须”即对已不适应工作需要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必须停止收费。

截止目前审验工作正有序进行,审验许可证共219个,其中行政性收费许可证189个,经营性收费许可证30个,吊销许可证2个,需要重新审核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单位3个。

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学习内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xx届二次全会》、《十二次党代会》以及“两会精神”等重要文献资料。

二是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价格行政能力。

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分专题进行授课,通过学业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工作能力,使之全方位熟悉物价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职能转变的要求。

三是对机关。

规章制度。

进一步全面梳理。

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宣传工作制度,制定了外出告之制度,公车出勤制度,力求做到“以制度量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倡廉”,促进机关形成高效、精干的工作机制。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1、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措施。按照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放开了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3a级(不含)以下景区门票等1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并加强日常监管。

2、依法履行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职能。对县级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梳理汇总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完成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核定工作;受市物价局委托完成了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工作;配合市物价局完成了我县乡镇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价格调整工作;完成了2020年度行政事业收费情况统计并录入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和国家发改委市场价格监管系统;完成了2020年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落实情况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调研工作。

3、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开展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截止目前,县级供电部门已向电力用户清退临时接电费547万元;通过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预计每年可为全县企业减轻电费负担1250余万元。

4、认真做好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管理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时完成容缺受理事项统计上报和进驻政务中心事项清单汇总工作,按要求开展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认领、要素调整完善和“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网上办理工作。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2018年,我区根据省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闽企减办[201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福建省201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34号)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建设稳定健康发展。

一、认真部署企业减负工作,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

今年初,省、市有关企业减负纠风等文件下发后,我区按照省市、对今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对全区减负纠风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区减负办将有关文件转发到各街道和部门,并组织区财政、经贸、物价、工商、税务等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学习,结合各单位的分工职责,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制定了《台江区2018年企业减负纠风工作要点》、《台江区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减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全区减负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方法步骤,把省市下达的减负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和有关部门。

二、严格执行减负“九条禁令”,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今年以来,区减负办继续加大企业减负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深入宣传减轻企业负担“九条禁令”。2月份专门转发了《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敦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决贯彻落实“九条禁令”,严禁借各种名义加重企业负担。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行为。区财政局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精简补偿收费项目。区物价局对全区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加强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严格规范我区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对国家和省、市已经明令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浮动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对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收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加强我区涉企收费公示,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审核的基础上,督促涉企收费部门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提高收费透明度。区地税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省地税相关通知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了税务发票工本费。同时在全区加强对涉企收费监督检查。今年3月,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联合对辖区内行政性收费单位20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年审,把执行“九条禁令”作为检查年审的重点。8月份对辖区内103家教育收费单位进行大检查,重点查处学校和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支教费、代办费等违规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规范活动、驾培机构收费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涉农产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三、增强服务企业意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近年来,为了稳定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中央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年初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领区财政、经贸、税务、物价、工商等区减负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街道主要领导干部深入我区工贸企业开展服务调研,宣传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活动,及时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惠企减负政策,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8〕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8〕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榕政办[2018]8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榕政9号)等文件作为贯彻落实重点,切实抓好已出台惠企政策的落实,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惠企减负政策的兑现。今年以来,区经贸局与区财政局、区地税局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组织专人做好惠企政策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查看、资金筹集和划拨等工作,及时把惠企减负的各项奖励、补贴兑现给企业。对42家辖区内工贸企业的产学研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增产扩产项目、能源节约利用项目、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网络建设项目、担保机构风险项目等及时兑现各种奖励、补贴共达617.6万元。年底前完成对9家工贸企业753.46万元房产税、土地税“即征即奖”兑现,其余9家正在落实审批。

四、完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规范社团涉企活动。

区民政局按照减负纠风工作分工职责,抓好区内社团组织举办达标表彰活动的审批和审核备案工作。今年3月至5月,区民政局对全区社团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把握社团组织涉企评比达标活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把社团组织不得以评比表彰为名义,以营利为目的,向被评比表彰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索要赞助作为检查重点,坚决纠正向被评比表彰企业乱收费违规行为。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团组织自律意识,杜绝辖区内社团组织通过组织评比表彰活**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企业减负工作调研,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

今年全区在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主题实践活动中。区减负办组织各街道、部门结合开展企业负担情况调研活动,围绕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街道、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辖区重点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区属特困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负担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解决五大战役和三维重点项目建设中规划、用地、用电问题;重点经贸企业融资贷款、开发新项目问题;区属特困企业职工医保、社保、改制和职工安置问题。区经贸局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组织协调辖区内2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为资金困难企业服务力度,今年1-9月为辖区内385家商贸企业提供担保贷款xx.02亿元,为94家工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94亿元,为2家“三农”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08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区外经贸局为减轻外资企业负担,坚持无偿服务,简便企业办事程序,实行网上办公。今年以来窗口网上审批216件,网上年检118件,受到客商的普遍好评。区工商局严格执行登记注册“零费用”制度,2018年以来共为企业免费办理各类登记9081件,节约企业费用258.76万元。今年年检中共有5950家企业免交审计报告,免收企业年检费共计36.4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今年以来,在省、市纠风办、减负办的指导下,我区在企业减负纠风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存在组织协调工作还不够到位,成员单位沟通联系还不够顺畅,常态化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等不足之处。这些问题都有待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在规划编制、形势分析、项目推动、改革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经济形势分析,服务全局发展。

1、牵头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代拟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评估过程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积极与上级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进行衔接。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目前正着手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同时对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梳理,完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汇编工作。

2、认真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围绕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每月、每季和半年度的经济形势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工作;针对“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征迁等问题,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建议;制订分解年度经济考核指标,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促进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1-9月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62.78亿元,增长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69.38亿元,增长15.5%,总量居全省第一,占全省四分之一,相当于厦门和泉州的总和。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508.85亿元,增长19.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33.47亿元,增长2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等5项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完成一批专项规划、课题研究编制工作。根据市委要求,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研和规划编制。完成《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产业发展规划》、《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社会发展规划》、《福州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思路》、《福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8-)》、《台商投资区扩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启动《福州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并出台《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的意见》。同时开展农业转移人口、龙头企业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编制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实施意见》、《对台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研究》、《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三次产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等课题或扶持政策。

(二)加强项目运作,促进固投增长。

切实发挥市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总牵头单位职责,经过全市上下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预计均可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9月300项重大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90.1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6.3%,超序时进度21.3个百分点,共有2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43个项目动工或部分动工建设。“五大战役”累计完成投资1869.3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7%,超过序时要求进度22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建设、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发展和民生工程5个战役超序时进度。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重点项目协调督查。2018年我市成立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每周由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中至少一人主持召开,对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我委多次实地调研和察看各县(市)区的所有在建和新开工的项目,向市政府报送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例会通报和“回头看”检查工作。截止10月初已召开29次例会,对东南电化搬迁、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等122个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前期手续报批、资金筹措等问题进行了协调。不少重大项目已有较大突破,例如:海峡奥体中心网球馆已拆迁完成,主体场馆已正常施工;向莆铁路福州段已全线完成施工并通车运行;海峡图书馆项目已进入正常施工等。

2、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梳理汇总神华罗源湾煤港电一体化等7个需国家部委支持审批的事项,为市主要领导“跑京跑部”提供素材;二是梳理汇总需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审批或协调推动的事项,提请省重点办帮助协调推动。今年以来,共梳理汇总需省、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20多项,进一步加快了项目审批进度。三是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对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建工程、南江滨东大道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进行联审联批。四是持续对未按计划开工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推动,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做好省重点办要求我市协调的72个省管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的跟踪推进工作。

3、促进重大水利建设。逐月跟踪,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领导通报了我市重大水利项目有关工作情况。截至9月底,21项在建重大水利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0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74.8%;6项计划新开工重大水利项目目前已开工4项,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62.5%;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霍口大型水库工程、闽清县葫芦门水库工程等5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

4、积极推进项目成果推介。顺利完成第十一届“6・18”福州馆布展、媒体宣传、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以“三坊七巷”为主题的展馆布展,构思新颖、造型独特,获得较大成功。积极促进项目成果对接转化,在第十一届“6・18”上共对接项目665项,总投资271.5亿元。其中20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聚碳酸酯(pc)一体化装置等2个项目投资额达40亿元以上,预期年产值达52亿元和36亿元。围绕培育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本与项目对接、共性技术难题、产学研合作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产业组织等科技中介作用,邀请111位专家学者,举办11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项目对接活动。

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补助。截至10月中旬,共有221个项目获得上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达4.3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5800.04万元;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4809.6万元;省级其他补助资金3000万元),获得企业债券发行资金额度10亿元。同时做好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并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3次对我市政法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排水设施等项目进行的专项稽察。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

1、夯实工业经济增长基础。一是加强监测。每月跟踪二十大企业、三维项目、重大工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二是密切关注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摸排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情况,争取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目前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共5个,分别为光电显示产业、金属及深加工产业、长乐纺织化纤产业等3个超千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江阴化工新材料产业等2个500-1000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加快制定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尤其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由市政府颁布,组织实施。加紧研究、制定《关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年初将组织有关企业(机构)进行相关专项申报。三是进一步改善工业投资结构。推进天辰耀隆己内酰胺、神华福建罗源湾港电储煤一体化、翔隆纺织三期、东南电化、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雪人制冰系统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1-9月制造业完成投资533.1亿元,比增26.3%,占工业固投比重78%,较去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

2、加快发展服务业。一是继续推动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服务业发展模式创新,完善服务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引导方面的先行先试,服务业“218”工程、“核心商业区、核心商务区、核心创意区”三大功能区建设持续推进,服务业统计成就显著,楼宇标准化建设积极进行。经过三年努力,鼓楼区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增加值年均2位数增长,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进一步带动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二是推动总部经济、民航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政策,牵头制定《福州市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提高总部企业扶持政策的针对性。总部企业在认定数量、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当前共55家企业申报待批。积极推动民航经济发展,《福州扶持民航发展的补充意见》颁布实施。积极争取航权时刻,开通航线,1-9月福州空港运输总架次、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三大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分别增长15.9%、15.1%、12.2%。“福州航空”筹建取得重大突破,确定投资主体,签署出资协议。组建筹建工作组,成立“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筹)”。民航华东局已审批通过我市筹建申请报告,并上报国家民航局。

3、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一是跟踪全市“海上福州”建设情况。跟踪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海上福州”建设工作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开展海洋经济重大问题规划编制及政策制定。牵头完成了《关于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及规划编制。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现代海洋产业重点项目。组织企业、园区申报省第一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2018年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和2018年省级预算内投资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及示范园区建设扶持专项项目,2家企业被评为20省海洋产业“十佳”龙头企业,15家企业被评为2012年度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申请第一批省预算内海洋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组织推进海洋重大项目建设,摸底筛选我市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长乐翔孚物流园、福清江阴国际汽车城等39个项目上报列入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

(四)统筹协调,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1、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继续围绕“强化产业联动、促进资源共享、实行乡镇结对、开展干部挂职、助力扶贫开发、推进环境共保”等协作内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对口协作交流合作,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帮扶工作机制,今年永泰、闽清县土地招拍挂、企业所得税、技术人员培训等三项补贴共申请帮扶资金5793.55万元,连江、罗源5个协作项目共申请帮扶资金1750万元,有效促进县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2、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一是推动福莆宁同城化。贯彻落实好201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任务分工和跟踪督促工作。牵头会同莆田、宁德发改委开展编制的《福莆宁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初稿。开展福平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确定福马铁路改造、长乐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作为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重要组成部分及率先启动建设项目。二是推动闽东北、闽浙赣皖等协作区连片发展。2018年闽东北经济协作区重点协作项目共27项,年度计划投资189.4亿元,1-8月完成投资119.63亿元,占年计划的85.82%。

3、主动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召开了第三、第四次联席会议,共商对接合作思路,推动两地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对接合作,支持平潭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双方在高新技术、港口物流、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产业对接、分工和协作。跟踪落实2012年两次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席会议议定的重点工作,当前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电力专线上岛工程等20项工作进展顺利。探讨福州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完成《推进福州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研究》。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1、加快市政路网、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建设、市容等职能部门及市政建设公司、市城乡建设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项目单位,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协调、指导工作。重点抓好拟建设的市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片区路网工程、马尾新城路网等重点市政道路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

2、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第二轮建设规划,启动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工作。根据修编方案,该线网规划线路由9条轨道交通组成,总里程338.12公里,设置车站215座,换乘站26座。近期规划建设轨道交通1、2号线延伸段,新建4、5号线市区段及6号线。启动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至马尾段及6号线过江段方案深化研究工作。推进2号线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建设。启动城市现代有轨电车规划,已完成有轨电车线网规划方案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3、加大铁路建设力度。加大在建铁路施工协调力度,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和谐施工环境,加快建设进度。截至9月份,我市铁路共完成投资19.2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05%。向莆铁路已于2018年9月26日正式开通运营;合福铁路福州段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1.41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11.00亿元的103.69%;福州火车北站站房工程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60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2.00亿元的79.77%;福州至平潭铁路先行开工点用地报批已批复,于10月底动工建设,正开展全线用地、用林报批工作。同时推动江阴港、可门港、罗源湾北岸铁路支线建设。

4、加快机场建设力度。加强长乐机场规划研究,完成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初稿,福州长乐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顺利通过国家民航局审查。加快推进机场二期建设各项前期工作,确定20xx年6月前动工填海及2018年6月前开工建设二期工程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加快编制机场二期工程预可研报告,组织开展机场二期扩建填海前期调研工作。

5、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海西高速公路网及国省道建设力度。推进福永高速旗山互通,京福高速洋里互通、福银高速梅溪互通,湄洲湾至重庆公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国省干线横五线连江安凯至蛎坞公路、104国道罗源县五里至白塔段公路、228国道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6、推进港口建设力度。完成江阴港区12-1#、12-2#等港口项目预审24项。开工建设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6#5万吨级泊位,推进罗源湾港区将帽作业区15万吨级泊位等24个在建项目建设,其中闽江口内港区松门建材3000吨级码头建成投产。

7、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推进福清核电#4-#6机组、神华煤港电一体化、可门电厂三期、江阴电厂二期、罗源火电厂、永泰白云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神华煤港电一体化电厂项目、罗源火电厂均通过国家能源局审批。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保持每年都有3个以上风电场开工建设。做好金太阳项目、滨海工业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示范区申报工作。

(六)提升改革开放水平,增强发展活力。

1、加强简政放权力度。今年,简政放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我委。我委即牵头对市直部门保留、调整合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县(市)区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调研,形成《关于汇总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调研小组实地调研,撰写督查调研报告。同时,进一步对新一轮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起草新一轮简政放权实施意见。

2、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采取周末提前办结、备案件压缩办理时限等办法进一步加快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了提速增效,当场办结率达到68%,服务评价总满意率100%。针对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妥善解决总平面图、环评审批、项目核准互为前置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利嘉海峡商业城(一、二区)、福州市银发温泉养老院等项目前期工作。我委连续9个月被行政审批中心评选为“标兵窗口”或“先进窗口”。

3、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民医保框架制度已经形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加人数超过667万,参保(合)率达到省定要求。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合)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人。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5%、70%和75%左右。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173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将村卫生所也纳入实施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发展新模式,组建我省首个医疗联合体,由市一医院作为牵头单位,共22家成员单位,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优化结构布局。

(七)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六大件基本诊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涵,首批选择仓山、晋安、马尾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加快奥体中心等一批八城会场馆项目、市儿童医院病房大楼、福清市医院、永泰县医院病房大楼、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等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一体化基地综合大楼、福清市卫生学校实训楼等项目前期工作。

2、促进社会保障房建设。会同房管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同时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控分析工作,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提出调控措施。

与此同时,我委还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项目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动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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