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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_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根据新发[20**]x号、新办发[20**]x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企业改革,“横下一条心,消灭国字号,打倒集体牌”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筑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武汉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十建筑工程公司,于1985年由现法人代表xxx筹资1000元组建成立,20**年正式组建了武汉新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余年来,公司在xx区委、区政府和xx街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公司一班人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发展成为资质等级为总承包二级施工建筑企业,并具备一级建筑企业的标准,正在申报审批过程。新x建集团为邾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人员情况:公司现有在册职工8人;项目经理31人。
2、资产情况:据武汉市xx区乡镇企业局资产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公司资产总额54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48,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所在者权益万元。
3、无形资产:公司拥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已于20**年9月被_公告为“一级建筑企业”。经xx街道办事处与原企业拟定,新x建筑集团公司资质品牌为500万元(人民币)。(含乡镇企业局评估数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制形式。
1、指导思想。
以党的._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新发[]x号、新办发[20**]xx号文件为依据,以“两个卖断、两个解除”为主要形式,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要求和区域经济民营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公司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企业改变性质,职工转变身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新型公司机制,调动和激励投资者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国家多创税收,为企业和投资者及员工多增收入,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将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使之更快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兴街富民”和社会发展服务。
2、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坚持妥善安置职工,保障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改制行为,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坚持资产卖断和职工卖断身份标准公开,并由职工代表直接参与决策与监督的原则;坚持妥善处理各类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企业改制后,企业的注册所在地仍在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永不变更。公司现有名称不变,但改制后街道对企业的发展基金予以考虑。要在购买合同中另行约定。
3、改制形式。
有形资产全部转让,留给原公司,职工清算,项目经理补偿和改制费用等,街属集体资产全部退出,资质品牌等无形资产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留给新企业使用,原企业名称不变,职工身份全员卖断,改制后的新型企业实行民有民营,承担原企业全部债权债务。
三、资产处置。
1、由主管部门及公司联合成立新十建集团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对资金处置进行监督使用。
2、原企业总资产整体转让,分配如下:
(1)计划整体转让费:68万元免费提供。
(2)改制支出:
(a)职工身份卖断补偿费:34万元。
(b)职工养老统筹:15万元。
(c)职工大病医疗补偿:5万元。
(d)突出贡献奖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6万元。
(e)企业改制费:8万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68万元。
3、原企业无形资产(品牌、资质等证)归邾城街办事处集体所有,经街办事处和原企业双方拟定为500万元,留给新公司使用(每年使用费5万元),注册和纳税地址为邾城街,如企业擅自离开属地注册和纳税,街办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对无形资产重新评估,重新确权(因政策改变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双方另行约定)。但改制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变动不受此限。
四、主要内容。
1、武汉市新x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则上优先由原法人代表毛赛明出资购买,再由他组织项目经理、职工参股。
2、积极做好公司改制职工和项目经理的思想工作,充分尊重职代会的决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企业职工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妥善安置,其“卖断”职工身份8人。“卖断”企业原有项目经理31人,解除其劳动关系。补偿标准参照区新发[2000]9号文件规定,即每人基本补偿2000元,另按工龄补偿标准为(500元/每年)进行工龄结算,累计结算付款,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
4、补偿对象的界定:职工补偿对象以在公司的在册职工,以档案为准,项目经理补偿对象为:有项目经理证和对公司上交税费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作为补偿对象。
5、改制后,号召广大项目经理和职工更加团结,更加协调,乘改制的东风进一步发展企业。
五、改制的方法及步骤。
对照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上级给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
1、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
2、开好职工代表会,制订企业资产卖断方案和职工身份卖断方案。
3、方案报批。
4、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司股东股权的转换,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按新制订的公司章程进行运作。
六、有关事项。
1、新企业必须根据党章和工会章程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及其它群团组织,属地管理参加活动。
2、新企业统计报表按原管理方法执行。
3、原企业职工清算时,应同时解除劳动关系,新企业需要聘用的另行签订协议。
4、新的公司董事会成立后,立即着手制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七、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1、关于属地纳税和企业发展基金。请求给予改制后的新公司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2、公司改制涉及有关部门的办证、收费等问题,要求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享受企改优惠政策。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二
(一)国有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四)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2资产清查。
(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提交的清产核资的范围、资产及其财务会计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承诺书,并对其结果负责。在前一次清产核资有效期内的,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不再进行清产核资。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经中介机构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资委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对申报核销不良资产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由市国资委审批。200万元以上,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在批准核销后,企业需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对“账销案存”收回的款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必须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在改制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资产评估结果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其评估结果应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重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组织专家评审。
(四)国有企业改制,由市国资委选聘和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实施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剥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加强领导。
(一)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和发展。要建立竞争机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股权多元化,推动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要积极引入外部战略投资人,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产权转让。
方式(一)。
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在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并公开信息,竞价转让。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经市国资委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实行协议转让的,对受让主体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受让股权比例等进行公示。方式(二)。
向本企业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必须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受让意向、参与人员、认购份额、参与形式等。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方式(三)。
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如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方协商,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可分期支付,但不超过一年,并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凡转让国有产权的,一律不得采取一定比例的优惠。
方式。
(四)。
国有企业采取产权转让方式改制的,涉及职工养老、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等,按规定核准后,经市国资委批准,从产权转让收入专户中支付。
5权益维护。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第一集:《红色警戒线》。
通过部分国有企业曾经发生的腐败案例,揭示少数企业经营管理者腐败的轨迹,反映了由于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履职不规范而发生的腐败问题,以及效能监察在完善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二集:《崭新的轨道》。
回顾和。
总结。
国有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历程,以及效能监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发展与创新。
第三集:《绿色的航程》。
反映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效能监察在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中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第五集:《绚丽的乐章》。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论述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地位、作用、特点,指导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科学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三
xxx年3月31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保明主持召开种子公司改制工作会议。县委常委、_部长任红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吕明星,县编办主任刘锡梅,县财政局局长丁桂新,县国资局局长刘济,县农业局局长李怀文,县_局长刘立中,县监察局副局长王新合参加会议,会议就种子公司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定:
一、同意_以资产评估价接收县种子公司城区资产。不再对外挂牌拍卖。县国资局负责向_移交县种子公司城区资产,_先付100万元用于种子公司人员安置费用及其他遗留问题处理,剩余部分xxx年底前付清。
二、获嘉县种子公司下属三个种子供应站(亢村、中和、徐营)资产拍卖由国资局牵头,农业局协助择期对外公开拍卖,产权交易中心做好产权交易有关工作。
三、国资局负责协调土地局、房管局做好县种子公司城区土地、房产过户手续。
四、种子公司职工养老统筹金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理清情况,将原种子公司参保人员名单和改制后需续保人员情况提供给县清算工作组,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种子公司人员安置。
种子公司事业在编在册职工共50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1人,
按照国家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由县农业局管理;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安置22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置22人;县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安置5人。具体安置办法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xxx年三月三十一日。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四
我公司现有职工5316人,车辆1702部,总资产2.51亿元,年营运收入1.4亿元。总公司下设6个营运公司,1个保修公司,9个直属单位。近年来,总公司党委在上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实践国家重要思想,在企业改制工作中,坚持抓好职工队伍和职工思想的稳定工作,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国企改制是全国公交企业都在面临的重大课题,作为省会城市,同时又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企业难度就更大。国企改制首要的是要解决观念问题,即解放思想。而实现观念的转变,基础就是要充分认识当前国企改制,特别是公交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职工思想统一到公交只有深化改革、转机建制,才能有大发展上来。最初,当企业改制方案出台时很多职工不理解,不明白,不清楚,不支持。因而产生抵触情绪。面对这种情况,总公司党委感到要取得广大职工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必须先统一职工思想认识,这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前提,否则企业改制工作就无法顺利进行。
在这方面我们首先向广大职工宣传党和国家对国企改制的具体政策规定,让职工明白企业改制工作的意义、目的。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了使职工了解有关改制情况,我们从20xx年7月就在公交报上开始刊登转载国家四部委及河北省关于国企改制的文件精神。同时,围绕我市改制工作具体要求拟写出企业改制工作宣传提纲,用问答的形式,重点解决职工不清楚的17个方面具体问题。其次抓好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为了统一职工思想,总公司先后对副科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进行专题培训。三是请市劳动局等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就国企改制的政策规定,涉及的相关内容等进行专题讲课培训。使各类人员和职工的思想认识逐步清晰和统一,使广大职工了解党和国家的改制政策,了解省市在国企改制工作上的具体规定,了解企业改制的计划进度和工作目标,广大职工的思想逐步统一到改制政策上来,步调逐步统一到企业改制目标上来,行动统一到企业改制的进程中来。
我公司改制工作,主要问题是企业历史欠账较多,很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解决,职工就不会支持改制,所以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好遗留问题是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20xx年11月7日,总公司召开六届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企业改制方案进行表决。由于历史的原因,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企业改制方案未获取得职工代表的表决通过。对此,总公司通过分析认为,职工的“三险一金”问题未能解决是此次企业改制方案未获通过的主要原因。企业改制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很多,哪些要解决,怎么解决,哪些不能解决,为什么不解决的理由都要给广大干部职工讲清楚,这个障碍不解除,改制安置方案就通不过,企业改制也就无法继续进行。
为此,总公司首先调整工作方针,提出“积极、稳妥、彻底”的六字方针,不赶进度,时间服从质量,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其次健全了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修改了改制工作日程安排,明确了各自的任务和目标。
第三,对公司5902名在册及离退休人员的档案逐人查阅,核对年龄及工龄,用工形式和本企业工龄,逐人统计造表,同职工本人见面,签字认可,为企业改制兑付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做好准备工作。
第四,对5902名在册及离退休人员20xx年到20xx年的工资底账进行清理核对;对历年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情况进行清理核对;明确企业已缴金额和欠缴金额,使职工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一清二楚,确实做到公开透明,最后由职工签字认可。
险统筹,从3月份开始为职工办理了社会医疗保险手续。以上对“三险一金”的彻底清理,打消了职工思想上的顾虑,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为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最终通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企改制,只有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确保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是企业做好改制工作的关键。职工安置是国企改制的焦点问题,也是企业改制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职工最关心的就是今后出路问题,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慎之又慎,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的做法就是稳员增效,把政策交给职工,充分利用文件内容,把政策用好用足,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职工的利益。
首先党委部门在广大职工中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掌握不同层次职工的不同想法。针对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党委宣传部利用三个半天的时间,到基层公司参加职工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写出企业改制工作职工代表座谈的情况反映报总公司党委和领导。
其次,工会组织注意发挥维权作用,他们深入基层和职工交流谈心,及时收集基层工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归纳整理上报总公司。
第三,总公司认真分析职工意见建议,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先下大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再由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和总公司班子一起研究省市改制政策规定,通过充分利用政策,逐字逐句逐条地梳理,做到职工目前的利益确实兑现到位,也不给职工和企业留下新的欠账。
第四,总公司制定的职工安置方案(草案)逐级逐层下放进行讨论修改,充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想法和利益。20xx年5月10日,在总公司六届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职工代表表决通过了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清除了企业改制工作中的最大难题,使企业改制工作开始步入具体实施阶段。
国企改制,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思想问题,这是改制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企业改制中职工思想不稳定出现一些问题是正常的,关键是如何化解矛盾,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此时,我们深刻感到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作用。越是改制越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企业改制的生命线。是企业改制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证。在这方面我们除坚持正面教育引导外,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首先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网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
为了确保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与各单位签订了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书中明确细化出14项具体考核内容。各单位和总公司签订责任书后,又把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对下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网络健全、责任到人。其次,总公司实行目标责任区管理。总公司班子成员明确承包某基层单位,全面负责该单位的职工队伍稳定和思想稳定工作,总公司处室明确相应的营运公司,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和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的意识。
第三,各基层单位实行目标分解,明确各自的责任和重点人,实行奖惩挂钩。
第四,实行干管包重点人、包身边职工的作法,使职工能按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第五认真落实好三级民主接待日制度,及时解答部分职工的疑问和问题。第六,今年6月初,总公司班子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新班子提出要高举“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大旗,做到四个突出,坚持为职工办实事,把热情服务和耐心教育结合起来。由于新班子注意建设新形象,真心实意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职工队伍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企业的改制工作也按计划顺利进行。
通过一年多的改制实践,我们感到改制不是改人,而是改思想,改观念,思想通,一通百通。在这个过程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职工队伍和职工思想稳定不是句空话,它需要我们用大量的实实在在的工作去改变,需要我们逐个地去解决具体问题。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不行,不做扎实细致工作、片面追求进度的办法更不行,必须用国家重要思想来统领,真心实意地维护好职工的根本利益,才有可能保证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才能实现投资方得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收入增加的共赢目标。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五
我公司现有职工5316人,车辆1702部,总资产亿元,年营运收入亿元。总公司下设6个营运公司,1个保修公司,9个直属单位。近年来,总公司党委在上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第1文秘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企业改制工作中,坚持抓好职工队伍和职工思想的稳定工作,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大力宣传改制政策,努力统一职工思想。
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了使职工了解有关改制情况,我们从2003年7月就在公交报上开始刊登转载国家四部委及河北省关于国企改制的文件精神。同时,围绕我市改制工作具体要求拟写出企业改制工作宣传提纲,用问答的形式,重点解决职工不清楚的17个方面具体问题。其次抓好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为了统一职工思想,总公司先后对副科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进行专题培训。三是请市劳动局等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就国企改制的政策规定,涉及的相关内容等进行专题讲课培训。使各类人员和职工的思想认识逐步清晰和统一,使广大职工了解党和国家的改制政策,了解省市在国企改制工作上的具体规定,了解企业改制的计划进度和工作目标,广大职工的思想逐步统一到改制政策上来,步调逐步统一到企业改制目标上来,行动统一到企业改制的进程中来。
二、着力解决主要矛盾,积极稳妥推进。
改制。
开始为职工办理了社会医疗保险手续。以上对“三险一金”的彻底清理,打消了职工思想上的顾虑,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为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最终通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
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做好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六
为全面实施省委的“两创”总战略,加快推进鳌江镇城市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__〕13号)和《_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意见〉》(温委发〔__〕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鳌江镇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鳌江流域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主要手段,推进强镇扩权,实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鳌江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鳌江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起与鳌江镇未来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域,使鳌江镇成为发展领先、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三)基本原则。一是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充分放权。凡是可以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的经济社会事务,原则上要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二是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三是统筹兼顾、区域协调。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强化鳌江经济圈理念,适时扩大鳌江行政区域。四是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机制,消减办事层级、提高办事效率。五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坚持有序、有力、有效,力求在重点领域改革有所突破,确保试点方案顺利实施。
二、扩权改革主要内容。
(一)政策扶持方面。
1.用地支持。
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充分考虑鳌江镇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内,根据鳌江镇经济总量,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2.财政扶持。
(1)县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原则上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收支包干、递增分成”的办法。镇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度超出部分,给予鳌江镇30%的奖励。鳌江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用于鳌江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其中60%由鳌江镇安排支出,40%由县政府安排用于鳌江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包括市政配套费)用于鳌江镇支持工业发展。另外,根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鳌江镇可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提取作为乡镇工作经费,按10%提取作为农村社会事务经费。
(2)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属部门驻鳌江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规费收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专户,由镇财政按照县、镇共同核定的分成比例上交县财政或返回给有关部门。各部门使用的票据统一由镇财政管理,镇财政负责有关部门的票据使用、核销等工作。
(3)发挥镇级金库的职能作用。镇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共同委托商业银行代理镇级金库,具体负责鳌江镇财政收入的收纳、退库、划解和库款的支拨,充分调动镇政府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4)建立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鳌江子公司,为镇政府重大项目提供融资平台。
3.项目支持。
(1)在市、县发改部门的指导下,由鳌江镇组织研究提出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全镇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组织并实施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等。
(2)对鳌江镇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要优先安排。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发改局备案。
(3)加大对鳌江镇项目技改扶持力度。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经贸局备案。县财政用于技改的资金,按照鳌江镇工业产值在全县所占的比例切块安排。
4.派驻部门权限扩大。
根据_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温委发〔__〕57号)的精神,县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派驻鳌江镇的部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原则上县职能部门能放的管理、审批权限,要下放到在鳌江镇的派驻部门,实行分局审批、县局备案(扩权事项建议名录见附1)。
(二)创建工作平台,提高办事效率。
1.建立鳌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由_鳌江镇委、鳌江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受委托统一行使镇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青山白化”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和事务管理工作职能。
2.建立平阳县鳌江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驻鳌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以及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审批管理等便民事项。
3.建立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镇在50万元以内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等。
(三)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管理服务职能。
1.扩大管理权限。
在县核定的编制数和机构数内,鳌江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调配镇管行政、事业干部。鳌江镇内副科级干部(县管干部)使用和调配要征求镇党委意见。鳌江镇委对镇管中层干部在编制数内具有考察、任免权;原属县委组织部干部管理权限的,在不超职数情况下,实行中层干部任免报备制。镇下辖的办事处书记、主任及重要岗位中层正职按副科级别配备。
鳌江镇范围内的县属部门、派驻单位正职,属副科级的人事任免要征得镇党委的意见;属中层的人事任免,主管部门需书面征求镇党委的同意。镇党委有权建议主管部门调整或建议县委组织部协调主管部门调整派驻鳌江单位的主要领导。镇党委、政府对驻镇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县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优化镇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政府、大服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镇内设机构设置为“四办七局一大队”。
“四办”: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宣传_办公室(文明办、创建办、政协联络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禁毒办、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七局”:经济发展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商务办、统计信息中心)、农业发展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国资办)、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办)。局与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合署办公(职能见附2,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充实调整)。
“一大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根据区域划分,鳌江镇设置古鳌、雁门、下厂、墨城、务垟、西塘、塘川等7个办事处,作为镇委、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旧城改建指挥部办公室按原文件规定设置。设立县政协鳌江委员联络室、鳌江镇机关党工委和_鳌江镇社会工作委员会。
3.派驻部门机构的设置。
保留土地、规划、工商、环保、国税、地税、质监等7个分局,保留鳌江学区不变。新增公安分局、监察分局。将鳌江水利所、社保所、房管所升格为分局。分局正职和学区主任由县有关部门副局长兼任或按副科级别配备。增设镇综合文化站。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强镇扩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强镇扩权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鳌江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及时研究、汇报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相关部门在对驻鳌单位放权授权后,要继续承担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并加强业务指导。鳌江镇要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的扩权事项承担相应责任,要及时向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备案和报表报送工作,自觉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内部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要把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工作列入授权部门和扩权镇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强镇扩权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强镇扩权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相关事项检查。同时,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也要加强对镇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报告。
附:1、扩权事项名录。
2、内设机构职能。
附1:拟扩权事项建议名录。
放权部门。
放权事项名称。
扩权单位。
县政府。
县政府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鳌江镇经济发展局、鳌江镇建设局。
县发改局。
小型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鳌江镇。
经济发展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外商(含独资)限额以下、鼓励类及允许类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县经贸局。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县_。
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统计单位登记证核发。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再生育子女审批(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仍由县计生局审批)。
鳌江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社会抚养费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镇审核征收。
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部分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环保局。
排污许可、监测方案审核。
鳌江环保分局。
申请试生产、环保专项验收等受理。
出具项目初审意见。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流动性污染源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信访投诉等。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县国税局、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鳌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县地税局。
二手房转让减免税。
鳌江地税分局。
县财政局。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初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设立、变更等41项审批事项。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
县交通局。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县工商局。
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企业注册登记。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鳌江国土分局。
单位转让、变更登记发证。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公顷以下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核工作。
县征地事务所有关职能。
县规划建设局。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
鳌江规划分局。
村镇规划建设许可。
工业项目(不含上报省市审批的项目)和个人建房项目的规建设许可事项。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县教育局。
鳌江镇内各类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审批许可事项。
鳌江学区。
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鳌江质监分局。
县房管局。
招标人少于3个或者规模较小的物业管理项目协议招标的批准初审权。
鳌江房管分局。
房地产市场管理监察、房屋租赁、住宅装修项目申报。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
县新闻信息中心。
选派驻鳌记者。
鳌江镇宣传办。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县广播电视台。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附2:内设机构职能。
一、“四办”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综合协调,负责做好文秘、政府法制、机关事务管理、保密、信息、档案、外事、机关考勤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镇机关、镇属部门和村(社区)的人事考核、考察;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调配的方案;负责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
(三)宣传_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创建活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工作;负责_、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司法、公安、法庭、检察、消防等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协调、督导、解决重大信访问题;指导各部门信访工作等。
二、“七局”
(一)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和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采集;负责审批县级限额内技术改造项目;对全镇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做好需前置审批的新办企业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协调交通、能源、通讯等部门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商贸、招商引资、市场开发培育、旅游业、物流业、服务业等工作。
(二)农业发展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镇农业生产及农技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财务代理工作;统一管理防汛、抗旱、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负责林地管理和山场绿化、森林防火等工作。
(三)财政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依照税法和财政法规,制定财政发展规划;负责财政预决算、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专项管理和财政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资金筹措、税收征管等工作。
(四)建设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镇辖区内交通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牵头查处乱占滥用耕地和违章建筑。
(五)社会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综合协调社会事务各项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老龄委、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残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卫生管理、防疫等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指导全镇生殖保健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负责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分析与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在委托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三、“一大队”
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主要职能: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殡改、“青山白化”治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等执法管理工作。
(注:龙港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早就发布,各位可以比较一下两镇的各自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七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的基准日。
(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
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
广东省委办公厅。
休通服务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
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
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
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占。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企业主辅。
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八
尊敬的领导:。
我叫×××,现年××岁,××县化肥厂职工,曾任×××、××等职务,现任××县丰源建材有限公司经理,法人代表。
根据长政发102号《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造》文件和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精神,在资源合理配置,资产优化重组的原则指导下,壮大我县集体经济,增强企业效益,决定兼并县化肥厂印刷分厂,接收该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和所有在册职工。
兼并后的初步设想是改造现有工房,更新印刷设备,拓展印刷业务,恢复生产,扩大营业,实现利税,为县财政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县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妥否,请批示。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九
公司从五月改制以来,公司领导特别想以此为良好的契机,对外积极筹措资金、开拓市场、争取政策,争取新项目,积极稳步推进新三板上市,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建有利的条件;对内积极推进管理上档次、形象大变样,想方设法提升全体员工的团队精神、凝聚力。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每个人都积极投入其中,适应新变化,努力调整自我。在此,我也将近期的工作做以总结,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设想。
(一)积极、努力完成各项行政工作。
3、提前安排好各种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
4、还得对本部门管理的各种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台账,建立索引;
7、对各部门申请用车事项,尽量想办法给协调,提前安排妥当;
8、紧抓公司日常卫生工作,督促落实卫生安排,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
9、严格印信管理,对各种需要盖章的文件、资料,严格审查,严格审批流程;
11、对公司要求各部门制定的工作流程,积极催促、收集,并进行审核;
13、积极配合公司上市工作,需要的相关资料,积极准备,努力配合;
14、对于各类行政审批认真把关,既要照顾员工利益,更要考虑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15、积极探索与外部相关部门协调好关系,比如物业、派出所等;
16、积极努力落实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努力做好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十
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了使职工了解有关改制情况,我们从2003年7月就在公交报上开始刊登转载国家四部委及河北省关于国企改制的文件精神。同时,围绕我市改制工作具体要求拟写出企业改制工作宣传提纲,用问答的形式,重点解决职工不清楚的17个方面具体问题。其次抓好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为了统一职工思想,总公司先后对副科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进行专题培训。三是请市劳动局等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就国企改制的政策规定,涉及的相关内容等进行专题讲课培训。使各类人员和职工的思想认识逐步清晰和统一,使广大职工了解党和国家的改制政策,了解省市在国企改制工作上的具体规定,了解企业改制的计划进度和工作目标,广大职工的思想逐步统一到改制政策上来,步调逐步统一到企业改制目标上来,行动统一到企业改制的进程中来。
改制。
我公司改制工作,主要问题是企业历史欠账较多,很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解决,职工就不会支持改制,所以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好遗留问题是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2003年11月7日,总公司召开六届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企业改制方案进行表决。由于历史的原因,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企业改制方案未获取得职工代表的表决通过。对此,总公司通过分析认为,职工的“三险一金”问题未能解决是此次企业改制方案未获通过的主要原因。企业改制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很多,哪些要解决,怎么解决,哪些不能解决,为什么不解决的理由都要给广大干部职工讲清楚,这个障碍不解除,改制安置方案就通不过,企业改制也就无法继续进行。
开始为职工办理了社会医疗保险手续。以上对“三险一金”的彻底清理,打消了职工思想上的顾虑,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为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最终通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做好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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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十一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经过了较长的时间进行发展,但由于长期受到行政管理的制约,其发展速度是比较缓慢的,加上国有企业在管理中本身存在的问题,目前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克服,由于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影响力也在不断地扩散。
一、人力资源在国有企业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1.用人体系上的问题。目前很多的国有企业在用人方面还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缺陷,这也是制约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一大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用人方面还是沿用的以前老的用人制度和用人思想,在创新和实际效用上没有得到提升;第二,企业的管理者认识不足,仍然将员工作为管理的工具和生产的工具看待,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中人力资源的重要意义;第三,在管理人员的调度上普遍由上级直接调度,流动性大,虽然即时效果会比较好,但从长远来看,这对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2.激励体系不完善。激励机制作为企业管理中比较重要的/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一环,它对员工的凝聚力、归属感、向心力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而稳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打造高效的人才团队等都有不可替代的影响。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员工不仅仅注重物质上的追求,还注重对精神文明的追求,这就使得激励体制在向着复杂的方向发展,所以在激励体系中要对二者同时进行兼顾,缺一不可。
3.开发和培养重视力度不够。目前企业在对人才的构建和拥有方面投资都在逐步地加大,但对于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开发方面就不那么尽如人意。目前很多企业的培训工作都是岗前培训,时间极为短暂,没有对员工进行长期性的塑造,这使得了企业人力资源的创新和进步缺乏必要的人力支持,同时也使一些很有发展潜力的人才被埋没或者流失掉,对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潜在损失。
1.对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进行创新。目前现代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一般都形成了一个系统,国有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创新时必须要有组织有计划,对于人力资源进行创新的建议有:首先,在思想上的创新,加强企业中管理人员和员工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认识,普及人力资源基本知识,定期对企业中的管理阶级进行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和学习。再者,对人力资源管理流程进行科学化的构建,在企业中将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合理地进行细分,并根本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负责的.人员,这样有效地提高国有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
2.完善激励体系。目前各个领域都在提倡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国有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也不例外,激励机制就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体现,它能够满足人的物质追求的同时也满足人的精神追求,从而根本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鉴于员工对物质和精神文明的追求,那么激励体系中就应该要突出这两点,构建综合的激励体系,才能更好地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目前国有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在精神方面,国有企业还是具有很大优势,但在物质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地进行完善。所以在激励体系中,采用精神激励、事业激励和物质激励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方式去提高整体员工的向心力,从而加强企业的运作效率。
3.加强对人力资源建设投资力度。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在管理期间必定要有足够的人力去支持。由于我国目前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还比较薄弱,管理者能力还有一定的欠缺,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加强对人力资源建设的投资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直接提高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具体的方法如下:首先,投资力度应该加强,对下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企业要进行挽留或者延揽,并加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的专业能力。然后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健全人力资源的组成结构,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加强分析,提高组织运转效率,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还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缺陷,制约着国有企业的发展速度。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几点加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建议,旨在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人士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和沟通,以对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奠定一个有利的基础。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粮食企业转换机制,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切实履行好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政办发[2013]7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4]43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现提出如下方案。
按照上级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力度,突破土地性质变更,着力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面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切实改变国有粮食企业“小、散、弱”状况,促进我市粮食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1、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推进县域内企业兼并重组,形成购销总公司(集团)+子公司、分公司+收储库点经营模式,2016年实现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率10%。
2、突破土地性质变更。争取县区政府支持,加强与国土、财政、工商、税务、农发行等部门沟通协调,为国有粮食企业土地性质变更工作减轻资金压力。2016年全市实现土地性质有划拨转出让面积不少于600亩,变更率不低于10%。
3、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除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供粮企业外,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吸收外资、民营资本及职工入股等方式,培育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国有粮食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突破。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机制。推动政企分开,实施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构建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机制,激发企业活力。2016年度实现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全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抓住改革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经营管理规范年活动。2016年度重点培育10家“1+n”示范企业,与种粮大户、合作社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现产业链向生产、服务、深加工领域延伸。
(一)征集意见,加强指导。
今年3月至4月市粮食局组织专人通过调研考察、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向各县区了解改革中遇到的困难,明确主攻方向,并及时同省局进行沟通,了解有关国企改革的最新精神,并出台工作方案,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学习考察,汲取经验。
二季度适时组织各县区粮食部门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市土地性质变更、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外地政府在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和支持力度,依照省、市政府文件精神,争取在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三)强化考核,深入推进。
一是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对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考核工作。二是召开推进会议。适时在国企改革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县区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鼓舞先进、鞭策落后,以点带面。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一是领导重视抓推动。适时请市政府分管领导赴典型县区调研,对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为全面推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及时通报总结。各县区从4月份起每逢双月10号前上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统计表,市局每两个月对各县区国企改革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鼓励先进,指出不足。同时认真调研总结国企改革经验做法,加强座谈交流和现场推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十三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国家、省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全面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从根本上改革和转变粮食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和债务重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粮食流通体制。
一是先解除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后企业合并原则。先解除国有粮食企业现有在册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特殊群体人员除外),对企业资产和债务进行重组,后对粮库进行合并。
二是依法操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改革方案依法按程序平稳操作。
三是确保稳定原则。从职工切身利益着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既要改革到位,又要保持社会稳定。
(一)彻底转变国有粮食企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对市第一粮库以外的21户粮库,按照区域、规模保留4户。
(三)建立地方储备粮制度,落实省、市下达我市的地方储备粮计划,确保粮食安全。
(四)转制后的企业要不断创新经营方式,搞活粮食流通,建立与农民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农、工、科、贸一体化或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建立粮食产销基地和深加工基地,向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延伸、向社会粮油消费领域延伸。
1、保留军供站为国有独资的粮食企业。负责军粮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军粮的优质供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市第一粮库在农发行清收贷款的基础上,实施股份制改革,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3、在妥善处理粮食财务挂帐的基础上,对21户粮库的资产、债务和权益合并到保留的4户粮库,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对被合并的17户粮库、粮油供应公司和粮油贸易公司实物资产实行整体出售。
(二)关于职工安置问题。
1、按海政办发〔2005〕49号文件《转发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解除现有在册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按相关部门核定的补偿金标准,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既按2005年全系统在册职工(扣除内养人员)平均工资769元/月,计算职工工龄补偿金;对企业内养人员、工伤、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执行,或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实行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办法。
2、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3、离休人员原有政策待遇不变,退休人员按现行政策参加住院统筹定点管理医疗保险。
4、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转制企业优先安置上岗就业。
5、粮食局组建粮改职工托管办公室,负责内养人员及离退休职工的事务性工作管理。
6、企业内养人员生活费及相关待遇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三)关于企业历史财务挂帐问题。
1、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2年3月31日之前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帐,已按有关规定消化。对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经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帐,按中央过渡期延长五年的政策,安排财政预算,落实财政应负担的利息。
2、我市粮食企业1998年6月1日到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前,对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财务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由粮食局集中管理,利息由粮食风险基金列支。对政策性之外的各类挂帐,按照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结合产权制度改革,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和还本付息来源。
(四)关于职工安置资金筹集问题。
职工安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出售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收益全部缴入市财政。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粮食局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严格依法操作,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合法、公开透明。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稳定。
(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粮食企业的体制改革,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扶持粮食企业快速发展。农发行按相关政策对保留粮食企业给予扶持。税务部门对保留粮食企业,参照执行国家对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免3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及免征粮食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三)粮食局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分类指导、跟踪检查和经验总结。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二十四条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执行本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增量引入非国有投资,或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其非货币资产出资与非国有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并因此安排原企业部分职工在新公司就业的。
第二十五条改制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办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对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故意压低评估价格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聘请该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从事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中介活动。
第二十六条改制的组织领导。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企业改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改制工作规范进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十五
第六条改制要坚持正确方向。要全面、正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国有经济控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着眼于做强做大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第七条改制要坚持规范操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依法运作、规范透明。严格改制程序要求,把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改制方案制订与报批、产权转让等关键环节。不允许违背产权市场供求状况,不计转让价格和收益,下指标、限时间、赶进度,集中成批向非国有投资主体转让国有产权。
第八条改制要坚持为企业创造发展条件。要研究企业在资金、市场、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和不足,针对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选择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参与企业改制;要对拟引入的投资主体在财务状况、资质、商业信誉、管理水平、产品或技术水平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充分考虑投资主体搞好企业的能力,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3号),结合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苏政发〔20-〕3号、80号和苏政发〔20-〕84号),现就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全面转变各级粮食局的职能,结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真正做到各级粮食局与各类粮食企业政企分开。
各级粮食局负责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和宏观调控,管理好地方粮食储备,搞好粮食行业指导,加强对国家粮食政策贯彻落实的检查,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责。要稳定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各级粮食局的行政经费统一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企业实行人财物彻底脱钩,不准向粮食企业摊派费用,不得自办经济实体或企业,不得从事粮食经营活动,行政领导不得在企业兼任职务。
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可以以县(市、区)为单位或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粮食购销公司,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受政府委托,负责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行使国有出资人职能。政策性粮食业务实行政府委托代理制,企业因执行政府委托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和亏损由财政承担。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意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
国家挂牌的储备库和省级粮食储备库、粮食军供站的仓库等基础设施为国有资本,继续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大中型粮库、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由各地根据企业的资产、人员、粮食购销量确定)、骨干粮店、主要的区域性批发市场、粮食中转码头等重要的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可以实行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或国有资本参股。要加快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股权结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业务量较小的粮食购销企业以及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的附属设施,可采取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租赁承包、民营、股份制经营或其他非公有制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并力争在2-3年内使国有资本逐步退出。退出的国有净资产通过变现,要集中充实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或用于支付企业改革成本。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无变现能力的非购销企业,依法实行破产、关闭。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要因地制宜,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改制企业净资产的调整、剥离、作价以及妥善处置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按省政府苏政发〔20-〕3号文件执行。为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对部分权属清楚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企业,各地土地、房产部门应尽快予以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把粮食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粮食购销企业的减员分流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减员分流力度,通过变更、解除、终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向社会推荐就业或内部退养等不同形式,依法调整职工的劳动关系,并相应履行有关手续,确保减员分流工作平稳有序,在20-年内尽快使我省粮食购销企业的人员下降到基本合理水平。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经职工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对被购销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要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工资的补发和集资款偿还等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对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暂时不能再就业的职工,要将其统一纳入地方失业保险,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所在单位没有办理失业保险的,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补办。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所需资金通过企业资产变现筹一点、市县财政拿一点、省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予以解决。购销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省政府苏政发〔20-〕3号、〔20-〕84号文件规定一次性从净资产中剥离,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交由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
加快组织创新,优化产业结构。要打破粮食部门内部购、销、调、存、加的人为分割及行政区划界限形成的“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加快向优势产业聚集步伐,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和整体效能。结合地方撤乡并镇,大力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结构。鼓励和提倡已失去原有功能的购销企业与仓储、粮食加工、饲料生产、食品加工、粮食零售、种养殖等企业之间,通过兼并、重组、合资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结成并拉长粮食产业链。
适应市场要求,发展“订单农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订单”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为农服务、引导粮食生产和搞活流通的积极作用。
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整合和提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粮油购销企业和加工企业,形成一批有较强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尽快做强做大。逐步与基地、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增强发展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针对粮食企业技术含量较低的情况,加快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强化创品牌、名牌的意识,努力实现主导产品名牌化、名牌产品产业化。
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在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中,粮食部门要积极培育各类粮食市场,提供市场信息,推广科技成果,搞好产后服务。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拓展新的物流方式,发展城乡粮食连锁经营,灵活选择超市、便民店、主食厨房或其他业态,发展特色服务。
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在劳动用工上,要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择优上岗,能进能出。对聘用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收入分配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双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
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改革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和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尤其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搞好成本核算,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费用。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积极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省长负责制下的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局,各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要实行分工明确的部门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具体措施。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市、县粮食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落实有关政策,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进程。
为促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尽快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亏损等问题,按照新老分开、核实确认、分级负担、逐步消化的原则进行处理。经全国清仓查库鉴定的库存陈化粮,由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行集中处理,价差由粮食风险基金据实补贴。对98年粮食年度前库存陈粮,由省统一安排处理,其价差亏损由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补助。销售货款、价差、利息补贴要及时归还农发行贷款。购销企业保护价形成的老库存粮食实行会、统计单独核算报帐。
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发展。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省政府苏政发〔20-〕123号文件精神,按规定调整和完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为企业提供贷款和结算服务,支持粮食购销企业开展订单粮食,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鼓励粮食产销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粮食产销区的企业之间可以利用各自优势,开展代购、代销、代储或联合经营。有关商业银行要对购销企业附营业务划转到商业银行的占用贷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停息。
继续落实有关粮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粮食购销企业向市场平稳过渡。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号)规定,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按规定继续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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