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总结个人阅读体验、分享感悟和启发他人的一种方式。撰写读后感需要先明确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推荐大家阅读以下的读后感范文,或许能够给你带来新的思考和灵感。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一
一部不到100页的作品——《老人与海》,却能让一代又一代地读。从作者简单、准确、充满浓郁生活气息的描述中,我进入了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到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到了他的.固执和不情愿,与此同时,虽然他已经衰老了,但他仍然坚持对生活的固有信心。他出海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年来的梦想。经过三天三夜的周旋和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终于在筋疲力尽的最后一刻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在了自己的船舷上。
在战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一个念头:“人不是天生就要打败的。他曾经这样喊着激励自己:“你尽量把他消灭,但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失败了:在回家的路上,饥饿的鲨鱼一个接一个地追上来,他尽力一个接一个地杀死这些掠夺者;当老人回到岸边时,他只带回了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破碎的船和一个疲惫的身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没有受到伤害。他英勇失败了,他是真正的凯旋英雄,一身伤痕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老人在小窝棚里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二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它像一杯香醇浓郁的咖啡、像一杯新鲜美味的果汁,更像温开水,它平凡而甘甜,只有细心的人才懂得品味。在犹如雨点般密密麻麻的书籍里,我喜欢的那一本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1866年,海上突然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海怪”,它经常撞毁海上的船只。政府为了消灭“海怪”,组建了一个追捕队,还特别邀请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但他和他的仆人康赛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在追捕“海怪”时反倒成了“海怪”的俘虏!所以不得不跟随“海怪”周游四海,看到了许多奇特的海生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也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作者从描写海洋的美丽,侧面呼吁人们保护海洋,珍惜海洋,不要让海洋成为幻想。从故事中的人物来看,他们一个个坚定的眼神,一句句不放弃的.话语,感觉海洋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的梦想,他们始终不肯放弃,一直在探索海底的奥秘,哪怕会失败,哪怕会献出生命,他们终究不逃避,始终坚持不懈。
这本书不仅让我看见了大海的美丽、大海世界的精彩和大海之深,而且还让我读到了一个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探索也不失乏味,像冰山断路、章鱼袭击等故事曾让我流连忘返,其他的故事也像美味佳肴一样让我迷恋其中。读完这本书让我对大海有了新的见解,也让我对大海更加感兴趣。虽然现在人类已经成功造出潜水艇,可以真正的海底旅行了,但是在当时的世纪却只能是幻想。让我懂得没有幻想就没有发明创造,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我们应该学会思考和想象,这样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有学问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三
读完小说《老人与海》后,我被老人永不放弃、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印象深刻、震撼。因为老人的简单形象,因为老人是受人尊敬的工人。
文章介绍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钓鱼。那天,他钓到了一条大鱼,这让他很开心。但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鲨鱼。老人尽力和鲨鱼搏斗。鲨鱼吃了他能吃的所有鱼。结果,鲨鱼只吃了不到一半的大鱼,老人把鱼拉回家。
读完这本书后,让我感动的是老人的普通话:“一个人生来就不会被打败,你可以尽可能地消灭他,但不能打败他。”从这句普通话中可以看出,老年人并没有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尽最大努力与生活中的各种磨难作斗争。老人是如此的朴实,他没有抱怨上帝对他是如此的不公平,只是用剩下的'时间来实现他的梦想:打一条大鱼。这一次他成功了,他终于成功地打了一条大鱼!这条大鱼来得有多难啊!是老人经过千辛万苦才拖回家的。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在这个故事中做了详细的描述,可以更好地反映老人的老样子,也可以反映老人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故事的开始到故事的结尾。因为老年人的精神感动并激励我们的读者像老人桑提阿果爷爷一样学习。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四
父亲的爱往往在最深处,需要我们仔细去体会。
当初自认为的.“滔天恨意”经过时间的冲淡,已经成为曾经幼稚的痕迹。后来爷爷去世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看到父亲哭,第一次是被外婆骂哭,第二次就是在爷爷去世那天,我的爸爸没有爸爸了,那天他用低沉得近乎哽咽的声音对我说道:“来,最后看一次爷爷”,此时,我能感受到父亲悲痛至极,我竟然嚎啕大哭,那一瞬间好像我与他之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
在爷爷去世那天,我回忆起了很多很久远的事,那些许久未开封的记忆突然进入脑海,回忆里的全是小时记忆中父亲带着玩的场面和生活中一些小到令我忽略的小事,一瞬间好像什么都懂了。
别让忧愁占领你的全部,父母给予的往往是最真挚的爱,在那个已经过去的夏天,我懂了很多。“身在井隅,也要眼望星光。”这句话是父亲在我小时对我说的,这句话在尘封的记忆里一直都在。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五
在我第一眼看到书名字的时候,就被迷住了,这其实是一部科幻小说。
世界被一场巨大的地震毁灭,到处是一片片的废墟,人们忘记了从前,也看不到未来。书籍消失了,每个人依靠新奇的科技来满足精神上的需要,没有希望,没有爱,完全处在一个幻想的美好的世界里,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人类,有何意义?用现在的话来说,只不过是做白日梦罢了,你永远也不知道真正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就是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憨头,一个十二岁男孩,患有癫痫病,从小便被父母遗弃。由于生活环境所迫,他沦为街头混混,但是,他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始终充满着爱。
莱特,废墟中仅存的作家。他始终坚信书写可以唤起人没对于美好世界的记忆,帮助人类走出困境。
拉娜雅,基因改良人,一位美少女,就是和憨头的一次遇险,一次机缘,使她走进了普通人的心灵世界。
为了拯救憨豆生患重病的妹妹豆豆,憨头,莱特,拉娜雅和一个只会说“巧克力”的五岁男孩小脸,一起行动了起来,经历了种种困难,终于让豆豆恢复了健康。可是莱特却成为了理想的殉道者。为了完成莱特的遗愿,憨头写下了宇宙最后一本书。
这本书,让我心里觉得,只要有希望,信心还有勇气,没有什么困难是解决不了的。同时,这本书还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类都需要通过书写和阅读来传递美好,传播爱,书写和阅读应当与人类同在!是的,无论是书写,还是阅读,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我感觉它们就像是我们每天必须干的事情,通过书写,你可以把自己的感情传递出去。而通过阅读,你可以了解到别人的感情、故事,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你的一身。
而在故事的最后,拉娜雅回到了自己的国家,传递给憨头一句话“未来属于我们”,是呀,未来属于我们,只要我们共同打造这个美好家园,心中充满希望,充满爱,未来一定是最美好的!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六
真正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大家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四大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复活》等经典著作!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如《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和《窗边的小豆豆。这两本书,不仅给我解开了生活中的烦恼,还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是知名作家、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因为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优秀孩子的故事,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了笑声,还给我带来了很多感动和启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不断地阅读更多的书籍,获取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七
听说最近出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喜欢》。编者刘绪源,他以“喜欢”为主题,选编了多位作家的多篇文章。生活是平凡的,但是生命中有很多事物值得我们去喜欢,从而发现生活的绚烂。
喜欢最普通的日常生活。历史的形成极其不易,但主要是靠人民群众的创造。人民怎么创造呢?不是农民起义,不是改朝换代,更不是什么政治动荡,而仅仅就靠人民普通的生产和生活,因为只有普普通通的事件才能形成历史。我们喜欢日常生活,就是喜欢人民所创造的历史,也就是喜欢人民,喜欢国家。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让别人、让国家不断地强大起来。所以我们应该热爱普普通通的生活,更要尊重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喜欢读书。喜欢读书的人,一生不寂寞;不喜欢读书的人,早晚还是得寂寞。读书人的世界是广阔的、开放的,多姿多彩、永不枯竭的。所以我毅然拿起老版的《三国演义》(还是文言文的),静下来、沉下去,仿佛打开了封死的窗户,进入了风云复杂的三国时代。
喜欢艺术。艺术被大家普遍理解为唱歌、跳舞,其实不然。所谓的艺术,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等多种门类,通常都是用来观赏的,看似没有实用性,但它的凝练、密集、强烈、深远能提高人们的修养。
喜欢科学。众所周知,科学有多重要。如果没有科学会怎么样?世界会怎么样?人类会怎么样?没有科学就没有科技。我们将看不了电视,用不了电脑,开不了汽车,开不了空调……生活顿时回到几百年前。且不说打乱了我们的生活,没有了科学,人的智慧将无处施展,社会又将恢复原始。
喜欢独立思考和平等探讨。其实这两者息息相关,就拿汉朝举例。汉高祖刘邦建立了四百年的刘氏江山,这正是他从善如流的结果。当然,忠臣献计未必完全正确,所以他要独立思考,思考行动的得与失,然后再决定怎样行动。
日常生活、读书、艺术、科学、独立思考和平等探讨,都是值得我们去喜欢的。让我们先喜欢这些,从而更好地去学习、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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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八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公审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九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十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的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我最喜欢,那就是《鲁宾孙漂流记》。
这本书讲了一位叫鲁宾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葬身大海,他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连串的问题: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在一个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呢?是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鲁宾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另外,这本书还引起了我的反省。如果我是他,当我一个人置身在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吗?不,我不会,因为我没有他的那份勇气,那份能力。在生活中,我离开父母,就像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遇到困难,我不是迎难而上,而是知难而退。一个只会退缩的人,将来到社会上,有什么用呢?所以,我要学会鲁宾孙的那种勇敢。
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身处绝境,()即使是孤身一人,只要有勇气、有智慧、有毅力,也可以勇敢的活下去。
喜欢音乐的白鲸读后感妈妈喜欢吃鱼头读后感爱国英雄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十一
听说最近出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喜欢》。编者刘绪源,他以“喜欢”为主题,选编了多位作家的多篇文章。生活是平凡的,但是生命中有很多事物值得我们去喜欢,从而发现生活的绚烂。
喜欢最普通的日常生活。历史的形成极其不易,但主要是靠人民群众的创造。人民怎么创造呢?不是农民起义,不是改朝换代,更不是什么政治动荡,而仅仅就靠人民普通的生产和生活,因为只有普普通通的事件才能形成历史。我们喜欢日常生活,就是喜欢人民所创造的历史,也就是喜欢人民,喜欢国家。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让别人、让国家不断地强大起来。所以我们应该热爱普普通通的生活,更要尊重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喜欢读书。喜欢读书的人,一生不寂寞;不喜欢读书的人,早晚还是得寂寞。读书人的世界是广阔的、开放的,多姿多彩、永不枯竭的。所以我毅然拿起老版的《三国演义》(还是文言文的),静下来、沉下去,仿佛打开了封死的窗户,进入了风云复杂的三国时代。
喜欢艺术。艺术被大家普遍理解为唱歌、跳舞,其实不然。所谓的艺术,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等多种门类,通常都是用来观赏的,看似没有实用性,但它的凝练、密集、强烈、深远能提高人们的修养。
喜欢科学。众所周知,科学有多重要。如果没有科学会怎么样?世界会怎么样?人类会怎么样?没有科学就没有科技。我们将看不了电视,用不了电脑,开不了汽车,开不了空调……生活顿时回到几百年前。且不说打乱了我们的生活,没有了科学,人的智慧将无处施展,社会又将恢复原始。
喜欢独立思考和平等探讨。其实这两者息息相关,就拿汉朝举例。汉高祖刘邦建立了四百年的刘氏江山,这正是他从善如流的结果。当然,忠臣献计未必完全正确,所以他要独立思考,思考行动的得与失,然后再决定怎样行动。
日常生活、读书、艺术、科学、独立思考和平等探讨,都是值得我们去喜欢的。让我们先喜欢这些,从而更好地去学习、去生活!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十二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十三
你读过《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吗?卡梅利多、卡门、贝里奥、小胖墩……这些人物,你都还记得吧?他们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奇遇,这一次,卡梅利多还体会到了什么是爱,让我们和他一起开始奇妙之旅吧!
一天,剧团团长葛兰先生来鸡舍表演,他们正在表演一场非常精彩的话剧,小鸡们都看得入迷了。卡梅利多盯着台上的一只小母鸡,心里想:天哪,她是多么美丽呀!过了不久,话剧结束了,葛兰先生说道:“我的女儿罗西娜要收小费了,大家一起捧个场啊!”话刚说完,那只美丽的小母鸡就下了台,一边走着,一边害羞地说着:“女士们,先生们……罗西娜!原来她叫罗西娜!”小胖墩觉得自己很适合罗西娜,他就不停地与罗西娜套近乎。
这时,卡门邀请罗西娜一起去滑冰,自己竟然就与罗西娜在一起,卡梅利多心里很激动,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去表白,在这么美好的时刻,竟然被小胖墩一伙打断了,他们还打了卡梅利多一顿。争斗过后,卡梅利多想一个人静一静,他走到哪里,脑子里想的都是罗西娜,这时,罗西娜走了过来,想让卡梅利多找回自己的帽子,这顶帽子对罗西娜很重要。
这时,他们的谈话被躲在树后的小胖墩一伙听到了。“罗西娜感兴趣的竟然是卡梅利多!”他们就去鸬鹚佩罗出主意,鸬鹚佩罗说,他听说过一种古老的配方,叫特里斯坦之水,只要喝下这种神奇的饮料,就会爱上提供这种饮料的人。鸬鹚佩罗还把配方告诉了他们。另一边,在鸡舍里,卡梅利多兄妹在想怎么跟罗西娜表白,卡梅利多给罗西娜写了一封信,叫给卡门,路上却被小胖墩抢走了。葛兰先生的剧团准备出发了,罗西娜想再见卡梅利多一面,可是卡梅利多却不见了,他去山上摘玫瑰花,贝里奥跟在他的后面,他们一起来到小偷豪猪家,找到了罗西娜的帽子,找到帽子后,卡梅利多独自出发了,贝里奥留在了小偷豪猪的家里。
卡梅利多渐渐耗尽了力气,变得奄奄一息。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只独角兽,独角兽驮着卡梅利多来到百花王国,百花夫人送给他一枝玫瑰花。另一边,小胖墩一伙也把特里斯坦之水制作好了。卡梅利多拿着玫瑰花和帽子来到鸡舍,可是他发现他来晚了一步,小胖墩已经先一步向罗西娜求爱了。可是他却发现药水不见了,原来是小偷豪猪偷走了特里斯坦之水,并把它喝掉了。卡梅利多把玫瑰花绑在罗西娜的帽子上,向罗西娜求爱,罗西娜一看到帽子就心动了,罗西娜和卡梅利多一起玩耍,她甚至忘了剧团和话剧。最后,他们还共同享受了一个甜蜜的吻。而另一边,小偷豪猪正在向小胖墩求爱,真是可笑的一幕呀!
这次卡梅利多懂得了什么是一见钟情,他和罗西娜也成了幸福的一对儿。至于小胖墩,怎么摆脱小偷豪猪还是一个问题。
我最喜欢的书读后感篇十四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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