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成长与不足。写总结时要注意使用正确的语言风格和词汇,避免模糊、不准确或夸大的表达。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一下。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__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承上启下之年。全市文广新系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主线,以文化建设工程为抓手,以“走在全省前列”为要求,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精品力作打造和文化人才培育为着力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工作导向,抢抓机遇、好中求快,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打造精品、彰显特色,整体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切实推进文化名城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认真组织全市文广系统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化名城建设的各项部署上来。
1.把学习党的精神贯穿到文广新工作的实践中,通过研读原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坚持集体学习、单独自学、走出去参观学习相结合,引导广大干群把学习贯彻精神与文化改革发展的实际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自觉做到入心入脑,真学真用。
2.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实现文化自强,指导和推进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3.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作风转变。
4.围绕宣传贯彻精神,大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使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以城乡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为补充,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1.围绕创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切实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市(区)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力争1个市(区)创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在市博物馆新馆试开放的基础上,早日正式向市民开放;加快推进市文化馆新馆、少儿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建设,确保__年全部建成开放;启动南京博物院展厅规划建设工作。
3.加快推进各市(区)文化重点工程,巩固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村(居)文化室、特色文化广场等建设,各市(区)加紧建设美术馆。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实现全市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和共享,打造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
4.进一步提升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乡镇(街道)文化站提供6项以上基本服务项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提供10项以上基本服务项目。
5.更大力度组织好“百团千场”、“百姓系列”、“四送”工程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全年举办文艺惠民演出50场以上,形成特色,扩大影响。
三、切实提高创作水平和层次。
用足用好各级激励政策和资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精心组织重点文艺创作生产和重大文艺活动。
1.认真组织创作一批优秀作品参加“群星奖”、“五星工程奖”、国家和省级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重大赛事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市年度文艺创作培训班和全市新创文艺节目调演,以及“名人故里·祥泰之州”——中国歌曲创作大赛等活动,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
2.精心组织和举办好20__中国梅兰芳艺术节及梅兰芳诞辰122周年纪念活动,不断提高对外影响力。
3.进一步完善大型淮剧《李斯》,增加演出场次,扩大市场影响。抓紧创作、投排大型淮剧《范仲淹》,力争__年__月上演。鼓励靖江锡剧团、泰兴歌剧团、兴化淮剧团等县市剧团加大创作力度,生产精品剧目,扩大演出市场。
四、扎实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以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全面推进文化遗产保护。
1.实施“名地名街名居名遗”工程,加大历史街区、名人旧居、文物建筑的修缮开发、保护利用力度,确保文保单位完好率达90%以上,积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帮助指导兴化市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加大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认真做好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健全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和文物保护体系,建立普查档案和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两带范围,确保依法行政依据充分。
3.全面推进“县县建有博物馆”工程,协助筹建盐税博物馆,加快推进各市(区)特色博物馆建设。
4.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宣传贯彻新的省“非遗”保护条例。开展市级第三批“非遗”传承人认定工作,抓好姜堰清明习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非遗”展馆建设,力争市非物质文化展览馆早日建成开放。
五、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加强引导和扶持,抓好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千方百计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1.进一步完善对全市文化产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作用,适时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2.培植发展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和文化企业,抓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黄桥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工作;扶持引导高港壁纸、中润油墨、泰兴小提琴等文化企业加大技改、研发、市场开拓以及人才引进力度,增加重点文化企业科技含量,提高增加值,力争重点文化企业增幅高于全市文化企业平均值,文化企业增幅高于全市gdp增长水平,快速成长为地域性文化产业发展龙头。
3.进一步加大上争力度,积极组织全市文化企业开展__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性项目、__年度重点出口文化企业等的申报工作。组织好__年度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定期发布文化产业投资信息,切实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推介工作。
4.完善文化产业发展长效推进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严格实行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不断强化广电管理职能。
根据发展需要,依托技术进步,加快完善现代安全播出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础、促完善的标准,加快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市、市(区)、乡镇贯通的全市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体系和预警发布系统,加强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安全监测、内容监测和技术质量监测)建设,加快建设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和市、县两级监测台(站),强化对播出单位的监管,严防各类突发事件和破坏行为,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2.继续实施有线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其中,靖江市、姜堰区实现户户通,泰兴市基本实现户户通,兴化加大推进力度,争取一个县级市创成“省有线电视户户通县(市)”,全市实现总数超过142万户,门樘入户率达100%,不断提升农村有线广播电视覆盖水平。
3.进一步加大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力度,力争各市(区)均有一批作品获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全面提升广播电视服务水平和影响力。
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生活,不断提高新闻出版工作水平。
1.强化版权管理,全面开展一般作品登记工作,确保全市作品登记量取得较大突破。指导高港壁纸产业园开展壁纸花样设计版权登记工作,进一步鼓励壁纸企业提升创新活力,促进作品交流、交易。
2.严格监管出版物市场、印刷业和网络,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剑网”专项行动和文化领域版权专项执法等行动。巩固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继续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
3.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清源”行动和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
4.继续加强农家书屋和城乡阅报栏(屏)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五项工程”,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员队伍建设,推动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数字化阅读、网络化管理和功能拓展,组织开展星级农家书屋评比工作,做好国家、省、市级示范农家书屋和优秀管理员申报工作,全面提高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打造全民阅读活动品牌,不断增强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6.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强化文化市场管理责任制,抓好网吧、娱乐、演出、动漫、网络游戏等重点市场监管,抓好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区域的市场监管,加大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者的法规培训,对违法违规行为严管重罚。
八、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以打造精品力作和培育文化名人为着力点,积极引进和培养文化人才,做到文化人才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并举,精心培养和大胆使用并重,着力打造一支素质好、业务精、造诣深的文化人才队伍。
1.与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共同实施市文博人才培养计划,分批选送文博工作者到南京博物院学习、工作,年内拟代培10人。
2.大力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人学习文化艺术、从事文化艺术事业及文化产业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名家、名角,以及一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复合型文化人才。
3.加快培养基层文化人才和乡土文化能人,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建立文化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优秀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
4.以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党员先锋岗”以及“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为载体,以效能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改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执行力。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在xx区文体旅游局的领导下,在街道办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一段时间来,文化站不断加强辖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文体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了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方面监督指导,着力打造“文化灞桥”,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坚实的人文基础。现将一段时间工作回顾如下:
一、狠抓基层文化基础工程建设,搭建文化工作平台。
一是积极做好农家书屋建设。今年新建农家书屋xx个,添置设施、购置图书、杂志等,安排专人管理。我街道农家书屋现已达xx个,覆盖率xx%。
二是给吕家堡、灞桥堡农家书屋升级,增加数字书屋,使村民接受的信息量更大、更新、更方便。
三是给读书、秦家、邵平店等27个村配备农村文化共享工程器材。大屏幕、现代化接收各种信息,更加方便了群众学习、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开展。
四是不断充实各村健身广场设施。一段时间来,文化站分别给方家村、熊家湾、等x个村配备了健身器材。各村的健身广场也争先建成,档次、规模不断提高。我街道农村文化健身广场覆盖率已达xx%以上。
五是不断提高社区文化设施档次,给建材社区配备投影、电脑、电子书等文化器材。辖区4个社区文化设施都达到了较高档次,为开展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指导培训、规范管理,搞好文化阵地活动。
一是加强文化站人员自身素质、修养的提高。文化站干部努力学习、积极培训,力争做到业务精、能力高,成为管理、指导基层文化活动的行家里手。
二是做好各村、社区文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创造条件,积极组织辖区内体育指导员、图书管理员参加各级培训,促使基层文化体育活动更加规范、多样。
三是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观学习文明村文化广场、活动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四是指导、搞好农技校、家长学校的培训工作,文化站和教育办联手进行,使家长致富有技能、教育子女有办法。
三、以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组织辖区xx个村、社区共xx余人开展了锣鼓、秧歌展示活动,观看群众x万余人次,既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营造了节日氛围。
二是引导读书、务庄、上桥等xx个村的春季古庙会。古庙会上既有传统秦腔戏演出,又有现代歌舞表演,还有邻村锣鼓队、秧歌队助兴,更少不了物资交流。古庙会已成为我街道群众最喜爱的文化活动。
三是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月、健身周、健身日活动。文化站周密安排,各社区、各村积极响应。主要开展了广场舞,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活动。x月x日的全民健身日,街道组织人员参加xx市组织的第九套体操比赛,成绩优异。
四是引导扶持民间文艺群众团体。务东、吕家堡、读书村的秦腔协会,邵平店村交谊舞队等都能定时定点开展活动。特别是读书村旁的世博园停车场,周三、周六晚的秦腔大比拼,更是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观看;邵平店文化广场的交谊舞会每晚参与人数达到三至五百人,声名远扬。
五是积极组织参与“红五月”歌唱活动。五月份,社区、各村积极组织歌咏活动;文化站组成了120人的联合队认真训练,参加xx区“唱文化灞桥,颂东部新城”红五月歌咏比赛,荣获“最佳表演奖”。
六是搞好重阳节敬老宣传活动。各村、各社区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慰问、表彰、演出等活动,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促进了精神文明的建设。
七是积极安排惠民戏剧下乡、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文化站安排细致、落实到位,使群众充分享受文化大餐的美味,深受群众欢迎。
四、营造文化氛围,加强文物、文化监管。
一是春节、元宵节营造节日文化氛围。文化站策划、组织安装灯笼,装饰彩门,悬挂彩灯、燃放礼花等,使辖区主干道旁、居民聚集点春节期间一片浓浓节日氛围。
二是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借机进行文化宣传。在辖区主干道和社区内,文化墙随处可见,主要倡导了一种文明、卫生、积极生活的文化氛围。
三是加强辖区内小寨汉代大冢、豁口孙蔚茹故居两个市级文物保护点的保护,文化站派专人看护,定期检查并维护文物,两个点现完好无损。
四是配合区文化稽查队在辖区开展文化市场、文化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一段时间两次排查、多次暗访,没有发生一起文化经营户违法违纪案件,确保辖区文化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五、通力协作,全力完成其它事项。
一是服从街办整体工作、搞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二是安排组织接待省老年体协主席潘连生一行到核锻社区调研老年体育工作,潘主席对社区的建设、老年人的活动等给予高度评价。
一段时间来,我街道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灞桥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新的一段时间,我们信心满怀,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坚持走文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道路,勇于创新,推进文化站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依法严查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制度,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学习范围。特别是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将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当中,以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逐步增强。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将文化旅游市场划分为三个片区,通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抓手,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治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以经营娱乐场所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是否存在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图书音像制品、印刷企业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存在拉拢腐蚀文体部门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现象等等。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张贴宣传单、设立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电话(0943-6121305)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动员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余人次,重点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70余家次,有效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整治排查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把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重点排查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图书、音像、印刷行业、网吧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是否健康、有无存在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现象进行检查,同时对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各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联合公安局、网信办、县市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在案件办理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按规定移交,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原则。立案后的案件严格按程序查办,绝不手软,绝不留情,严格依法办案。
今年以来,我队以国庆7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共出动检查1232次,办结案件16件,移交1件。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旅行社联合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4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家次,办结案件1件,移交1件;联合工商、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调查处理答复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置办的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调查答复县“扫黑办”转办线索5起;检查印刷出版发行单位460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60余册,办结案件8件;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演出经营活动单位24次,办结案件4件;开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吧98家次,办结案件2件;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270家次,办结案件1件;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40家次,现场整改隐患7次。受理举报2件,办结2件。有效的维护了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是第一工作任务,将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分包到每个执法队员,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二是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始终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单位有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责令企业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措施,切实保障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文化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文化经营场所,督促指导各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张贴安全生产挂图,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引导从业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暨“扫黄打非”联合行动,其他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企业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辅材料、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了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一)文化市场监管力量不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手段也须不断的改进提高,这务必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但目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结构状况显然离这个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由于以前机构改革的原因,目前定编在执法岗位上的现有的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接触执法工作时间短、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工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兴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不足,导致工作方式简单,执行检查的方式和办案手段单一,不太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执法装备设备短缺。目前,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没有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由于工作涉及全县18个乡镇,而且受所监管行业的性质所限,检查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大多在节假日和晚上(如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监管工作有很强的随机性和时效性,若错失了关键的调查取证时间,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因工作经费不足,证据采集及保存所需的声、像设备等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所需的硬件设施的装备设备也未配置到位。
(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全。一是缺乏联合监管机制。由于监管机制未能适时建立,执法大队往往只在一些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对于文化市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方式来进行解决。二是缺乏服务机制。由于监管部门大多注重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大多关注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规范,但对文化经营项目的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工作没能适时跟进,更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服务长效机制,导致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缺少规划,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个体小,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总量偏小、结构层次不高等问题。
(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任重而道远。一是网吧市场。个别网吧时有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上网等违规现象存在,推进实名制上网制度效果不理想,网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娱乐演出市场普法宣传不到位。一些民间演出团体,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或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现象亟需规范;一些歌舞娱乐场所还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就擅自开门营业的乱象亟需整治。三是出版物市场。好多出版社为了利益最大化,违规出版的期刊杂志,一号多刊现象层出不穷;一些游商、摊贩将盗印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采用流动售卖、称斤出售、低折扣等方式在农村集市上或县域内贩卖,而且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窜销售,查处困难大。
20**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点法律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法规、条例以及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文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文化水平的执法人员因人而异的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日后的执法中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技能。
(二)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持续保持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线索隐患。同时,通过讲解、发放宣传单方式,动员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三)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娱乐场所及网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二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三是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排版、制版、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查处侵权出版印刷行为,集中清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加大对校园周边盗版教材教辅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加大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医疗机构散发的含有出版物内容广告印刷品、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的等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新领域的监管。学习、摸索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电影拍摄等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以弥补我县在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中存在的短板。
(五)排查隐患,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人员高度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案卷,在日常检查中做到严格程序,记录详细、方案完备、及时上报。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市场活动。
第五条委托机关委托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委托事项、权限,并将委托文件、依据等材料分别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文化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
第七条委托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应当经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等执法条件。
第八条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调查或者现场检查时,应当制作调查、检查笔录,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决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委托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条综合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对有关物品、工具采取暂扣、封存或者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向当事人出具加盖委托机关公章的书面通知书,制作清单,载明财物名称、型号、数量、保存地点等事项,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第十一条依法采取暂扣、封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暂扣、封存的财物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查明不宜继续暂扣、封存,或者暂扣、封存期限届满的,依法解除暂扣、封存;。
(三)根据法律规定可予以拍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的,依法予以拍卖、处置。
第十二条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复制、摄录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后,依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
(二)需要暂扣、封存有关证据的,依法决定对有关证据采取暂扣、封存等强制措施;。
(三)依法没收先行登记保存的违法财物的,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综合执法机构对暂扣、封存或者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遗失。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解除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认领;当事人不明确或者经通知不认领的,应当发布财物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不认领的,可以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五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
当事人在收到听证权利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
依法作出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案情复杂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委托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除依法当场处罚外,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案情复杂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依法检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间内。
第十八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发生重大事件时,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即时向委托机关报告,并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和处理情况。依法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委托机关应当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制度落实、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和文化市场秩序情况。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省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级公安、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配合综合执法机构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委托机关对其委托的事项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委托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的;。
(二)执法不当,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三)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本地区文化市场秩序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违法参与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
(七)伪造、篡改、隐匿和销毁证据的;。
(八)侵占、挪用罚没财物或者侵占、使用、损毁被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关键一年,是实施“”规划,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承上启下之年。全市文广新系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主线,以文化建设工程为抓手,以“走在全省前列”为要求,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精品力作打造和文化人才培育为着力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工作导向,抢抓机遇、好中求快,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打造精品、彰显特色,整体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切实推进文化名城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认真组织全市文广系统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化名城建设的各项部署上来。
1.把学习党的精神贯穿到文广新工作的实践中,通过研读原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坚持集体学习、单独自学、走出去参观学习相结合,引导广大干群把学习贯彻精神与文化改革发展的实际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自觉做到入心入脑,真学真用。
2.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实现文化自强,指导和推进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3.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作风转变。
4.围绕宣传贯彻精神,大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使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以城乡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为补充,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1.围绕创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切实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市(区)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力争1个市(区)创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在市博物馆新馆试开放的基础上,早日正式向市民开放;加快推进市文化馆新馆、少儿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建设,确保xx年全部建成开放;启动南京博物院展厅规划建设工作。
3.加快推进各市(区)文化重点工程,巩固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村(居)文化室、特色文化广场等建设,各市(区)加紧建设美术馆。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实现全市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和共享,打造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
4.进一步提升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水平,乡镇(街道)文化站提供6项以上基本服务项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提供10项以上基本服务项目。
5.更大力度组织好“百团千场”、“百姓系列”、“四送”工程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全年举办文艺惠民演出50场以上,形成特色,扩大影响。
三、切实提高创作水平和层次。
用足用好各级激励政策和资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精心组织重点文艺创作生产和重大文艺活动。
1.认真组织创作一批优秀作品参加“群星奖”、“五星工程奖”、国家和省级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重大赛事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市年度文艺创作培训班和全市新创文艺节目调演,以及“名人故里·祥泰之州”——中国歌曲创作大赛等活动,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
2.精心组织和举办好20xx中国梅兰芳艺术节及梅兰芳诞辰122周年纪念活动,不断提高对外影响力。
3.进一步完善大型淮剧《李斯》,增加演出场次,扩大市场影响。抓紧创作、投排大型淮剧《范仲淹》,力争xx年xx月上演。鼓励靖江锡剧团、泰兴歌剧团、兴化淮剧团等县市剧团加大创作力度,生产精品剧目,扩大演出市场。
四、扎实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以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全面推进文化遗产保护。
1.实施“名地名街名居名遗”工程,加大历史街区、名人旧居、文物建筑的修缮开发、保护利用力度,确保文保单位完好率达90%以上,积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帮助指导兴化市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加大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认真做好全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健全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和文物保护体系,建立普查档案和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两带范围,确保依法行政依据充分。
3.全面推进“县县建有博物馆”工程,协助筹建盐税博物馆,加快推进各市(区)特色博物馆建设。
4.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宣传贯彻新的省“非遗”保护条例。开展市级第三批“非遗”传承人认定工作,抓好姜堰清明习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非遗”展馆建设,力争市非物质文化展览馆早日建成开放。
五、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加强引导和扶持,抓好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千方百计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1.进一步完善对全市文化产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作用,适时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2.培植发展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和文化企业,抓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黄桥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工作;扶持引导高港壁纸、中润油墨、泰兴小提琴等文化企业加大技改、研发、市场开拓以及人才引进力度,增加重点文化企业科技含量,提高增加值,力争重点文化企业增幅高于全市文化企业平均值,文化企业增幅高于全市gdp增长水平,快速成长为地域性文化产业发展龙头。
3.进一步加大上争力度,积极组织全市文化企业开展xx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性项目、xx年度重点出口文化企业等的申报工作。组织好xx年度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定期发布文化产业投资信息,切实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推介工作。
4.完善文化产业发展长效推进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严格实行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不断强化广电管理职能。
根据发展需要,依托技术进步,加快完善现代安全播出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础、促完善的标准,加快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市、市(区)、乡镇贯通的全市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体系和预警发布系统,加强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安全监测、内容监测和技术质量监测)建设,加快建设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和市、县两级监测台(站),强化对播出单位的监管,严防各类突发事件和破坏行为,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2.继续实施有线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其中,靖江市、姜堰区实现户户通,泰兴市基本实现户户通,兴化加大推进力度,争取一个县级市创成“省有线电视户户通县(市)”,全市实现总数超过142万户,门樘入户率达100%,不断提升农村有线广播电视覆盖水平。
3.进一步加大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力度,力争各市(区)均有一批作品获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节目政府奖,全面提升广播电视服务水平和影响力。
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生活,不断提高新闻出版工作水平。
1.强化版权管理,全面开展一般作品登记工作,确保全市作品登记量取得较大突破。指导高港壁纸产业园开展壁纸花样设计版权登记工作,进一步鼓励壁纸企业提升创新活力,促进作品交流、交易。
2.严格监管出版物市场、印刷业和网络,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剑网”专项行动和文化领域版权专项执法等行动。巩固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继续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
3.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清源”行动和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
4.继续加强农家书屋和城乡阅报栏(屏)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五项工程”,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员队伍建设,推动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数字化阅读、网络化管理和功能拓展,组织开展星级农家书屋评比工作,做好国家、省、市级示范农家书屋和优秀管理员申报工作,全面提高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打造全民阅读活动品牌,不断增强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6.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强化文化市场管理责任制,抓好网吧、娱乐、演出、动漫、网络游戏等重点市场监管,抓好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区域的市场监管,加大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者的法规培训,对违法违规行为严管重罚。
八、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以打造精品力作和培育文化名人为着力点,积极引进和培养文化人才,做到文化人才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并举,精心培养和大胆使用并重,着力打造一支素质好、业务精、造诣深的文化人才队伍。
1.与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共同实施市文博人才培养计划,分批选送文博工作者到南京博物院学习、工作,年内拟代培10人。
2.大力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人学习文化艺术、从事文化艺术事业及文化产业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名家、名角,以及一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复合型文化人才。
3.加快培养基层文化人才和乡土文化能人,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建立文化人才激励机制,促进优秀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
4.以创建“人民满意机关”、“党员先锋岗”以及“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为载体,以效能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改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执行力。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在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实习期内,本人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顺利实现角色转换,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本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文选,关注时政新闻,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同时,本人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文化市场执法技能,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
作为一名刚刚踏入社会的学生,工作经验、社会经验都很不足,尽快熟悉工作情况迫在眉睫。我通过对文化市场的实地巡查,查阅大队的各项资料,研究文字材料,浏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相关信息和论文,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进入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我被安排担任文秘工作,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我掌握了公文的行文规范和公文写作的一般要求,撰写各类材料10余万字。今年5月,我被安排在执法一线,深入市场参加行政执法工作,掌握了文化执法工作技巧,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文化执法人员。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发挥自己的能力报效社会。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处罚等公务时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各级执法部门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实施本规范的第一责任人。
上级执法部门负责对下级执法部门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文化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执法资格证(以下统称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第五条经初步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应当对其配合执法检查的行为表示谢意;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
第六条执法人员不得通过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手段进行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方式不能或难以收集了解文化市场管理信息,需要采取隐蔽拍摄、录制等特殊手段时,应当报请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当穿着文化部统一样式的执法工作服,佩带执法标志,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套着装,穿着整齐,保持执法工作服洁净、平整;。
(二)执法胸牌佩戴在上衣左口袋上沿正中处;。
(三)穿着黑色皮鞋或深棕色皮鞋;。
(五)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不得蓄胡须、剃光头;女性执法人员不得披散长发,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夸张的饰物。
第八条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执法证件、执法工作服及执法胸牌,不得变卖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岗位时,执法证件及执法胸牌应当上交。
第九条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不得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吸烟、吃东西,不得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得推搡或手指当事人,不得踢、扔、敲、摔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条执法人员在接听举报电话或者接待群众来访时,应当使用普通话,注意音量适宜,文明礼貌。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向对方说明理由。解答问题、办理咨询时应当符合政策法规,对于不清楚的问题不得随意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或者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应当清晰、准确、得体表达执法检查或其他意图:
(二)做完笔录时:请您看一下记录,如属实请您签字予以确认;。
(六)结束执法时:谢谢您的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第十二条除办理案件外,执法人员不得动用被暂扣或者作为证据登记保存的物品。
第十三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越权执法,不得以权谋私。
第十四条执法人员不得以各种名义索取、接受行政相对人(请托人、中间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含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消费性活动,不得向行政相对人借款、借物、赊账、推销产品、报销任何费用或者要求行政相对人为其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职权有关的各种经营性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在被管理单位兼职。
第十六条执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得为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开脱、说情。
第十七条非因公务需要,执法人员不得在非办公场所接待行政相对人及其亲属,不得单独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范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范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八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20,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尝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83.9%、79.3%、76.5%、75.9%、7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盛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一、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盛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主要工作目标:一是认真实施和完善《台州市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工作评估考核标准》,强化和完善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高效率;二是强化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多主题、多层次、多渠道的行政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净化文化市场工作,全面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知识产权保护日等宣传活动8次。
3、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活动。开展全县中小学家校校园周边治理工作和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风、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
4、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协助各经营场所健全双重预防建设体系,对**等两家双重预防示范店进行督导,线下标识标牌安装到位。目前,我县**基本完成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线下设施建设,下一步将在全县全面推广。
5、开展党史主题教育,按时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主题日活动,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的谈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谈话。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通过文明交通岗、清洁家园、卫生区打扫除、9月9慈善日公益捐款等党员示范活动,树立集聚力、团结意识和荣誉感,有两名党员分别被评为全县优秀党员和县直党委优秀党员。
6、组织执法队伍集中培训,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执法权”权责“下放”乡镇执法队伍培训学习。
7、督促局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3起信访案件办理,未出现重访再访情况。
8、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娱乐场所监管操作实务的学习,每周二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9、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10余台次,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县出版物市场秩序,增强了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了我县社会文化安全环境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和谐稳定。
10、积极应用“执法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成果统计,按月报送文化文物和扫黄打非及安全信息,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息30余条。
11、开展河南省防返贫检测帮扶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受灾信息采集录入,填写智慧乡村农户门牌号编制核实问卷,及在洛阳智慧乡村信息系统核算2021度收入,到**村宣讲防汛、疫情政策。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市假日办旅游协调领导组及市综治办节日期间市场安全的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五一”假期期间文化市场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市大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五一”假期各项工作任务。执法人员到岗值班,认真履行文化市场工作日常巡查制度,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为进一步规范“五一”节日期间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节前,开展中心城区文化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要求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经营单位在此期间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为确保“五一”期间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市大队组织开展暗访检查,采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区县进行暗访检查,共检查网吧、书报刊等文化经营场所24家。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场所通报属地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要求限期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3、“五一”小长假期间,排定值班表明确24小时值班制度,执法人员在节日期间仍将不间断巡查,对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文化经营场所中存在安全隐患,将及时抄告相关部门,确保我市文化市场平安。
5、“五一”期间市场监管落实责任制。各区县排定值班表明确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名执法人员在节日期间仍将不间断巡查,对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文化经营场所中存在安全隐患,将及时抄告公安消防部门,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平安。
“五一”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x余家。截止5月1日下午15时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市场“零”投诉。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一
xx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应付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之年。这一年,可谓重大节庆多、重要活动多、敏感时段多,文化市场是否有序平稳发展,也是对全体文化稽查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考验。今年以来,市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部门在市文化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等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省市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部署,积极发挥和调动文化稽查战线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凝神聚力、抢抓机遇、奋发进取。全年文化稽查检查出动20624人次,受理举报投诉329件,查处各类案件225件,行政处罚765744元,行政转刑事案件2起。使全市文化稽查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一、加强队伍建设,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稽查工作。
文化稽查工作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它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它的行政执法过程往往聚焦着社会各层共同关注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今年以来,在全市稽查执法队伍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
(一)营造学习型组织,争当文化市场建设的轻骑兵。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文化稽查队根据文化局党组提出的实践活动“突出一个主题、体现两个特色、实现三个结合、把握四个方面”的要求,以“争当文化市场轻骑兵”为目标,紧密结合文化执法工作特点,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努力争当南通文化市场繁荣规范的轻骑兵。
(二)注重夯实基础,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
二、为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见到新成效、实现新发展,也为了更好地履行市队监督指导基层执法部门业务工作的职能,重点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广泛开展“五大执法技能”比武竞赛的培训活动。今年3月10日借座行政中心702会议室召开的“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会议”上,就部署动员此项工作,即围绕“政策法规、装备操作、案例分析、证据采集、文书制作”等五大技能,开展培训竞赛活动;7月7日,借座金桥大酒店再次召开“全市稽查队队长会议”,具体落实业务骨干,加强推进此项工作;9月1日,借座宁波渔港大酒店召开“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工作会议”,选出28份案卷参加全省xx年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比,从中脱颖出一批办案能人和新人。
今年2月份,市稽查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南通市创造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6月份,被共青团南通市委、市综治委等14个部门授予“xx年度南通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二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依照《_行政处罚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和本办法履行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职责。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执法工作。
第三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四)违法购销文物等文物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第四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他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和区、县职责范围,明确各自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职权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决定。确定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原职能部门不再行使。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按照权限范围应当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两个以上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权管辖的,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执法标准和规范、重大事项法律论证、行政执法协调、案件督办督察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市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及其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提高执法监管保障水平。
第十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佩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依法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没收;。
(二)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依法销毁;。
(三)无法确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后,可以依法作出没收、销毁决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将财物退还当事人。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拒不认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公告期满仍未认领的,可以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真实等原因无法采用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研究、处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本市相关部门提供鉴定结论或者其他专业意见的,应当送交样本。相关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出具专业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十七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涉及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及时将执法情况通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作出吊销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检验、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等事项,并自办结有关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第十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协助、配合的,应当将协助、配合事项通报有关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拒绝、阻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_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查证属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申诉,接到检举、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四)实施监督检查向当事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六)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三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xx年我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围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转变观念,狠抓落实。
在指导思想上:从以政府的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依法行政为主;由对文化市场工作的引导、教育为主转变为强化稽查、督查为主,并努力在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管理成果,努力净化文化市场,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文化市场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xx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xx年度“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场、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2、强化稽查,规范市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强化了对全市文化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坚持做到每天一查,每周一报,先后连续开展了“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83.9%、79.3%、76.5%、75.9%、7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省、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一、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5、重视普法培训,健全执法机制。主要内容:一是去年9月和11月下旬,市支队分二期对市直文化市场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并实行统一考试和佩证上岗。并要求各文化经营从业人员实行文化经营管理委托责任制,强化岗位职责,弥补了在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对全市各级稽查部门的“净网先锋”、“oa”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自去年起对全市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实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评估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市场秩序、日常检查、举报受理、信息与统计、队伍建设等内容。12月27至29日,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分三组对全市xx年度文化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温岭、仙居、黄岩、椒江、路桥等稽查队分别达到市级优秀稽查机构评估考核标准,被评为台州市xx年度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先进集体,文化市场稽查机构优秀率达55%。通过评估创优活动,有效地强化和完善了文化市场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为实现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实现文化市场稽查的高效率、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二、xx年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
主要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四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xx年我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围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转变观念,狠抓落实。
在指导思想上:从以政府的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依法行政为主;由对文化市场工作的引导、教育为主转变为强化稽查、督查为主,并努力在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管理成果,努力净化文化市场,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文化市场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2、强化稽查,规范市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强化了对全市文化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坚持做到每天一查,每周一报,先后连续开展了“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省、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xx年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
主要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五
20xx年马上过去即将到来。在这一年来,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的配合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近期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及时适应新的岗位。
学习是明确政治方向,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必然要求。对我而言,不能辜负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所以更加自觉刻苦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各种能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小平理论,特别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既提高了自身素质,也加强了对各种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在工作之余我也经常看城管工作的案例经验,从中学习上级的工作意见、政策法规,借鉴外地的工作经验,增长自己的工作能力。加强对日常执法中常用的各种行政法规的学习,从中学习决策方法,组织协调、执行艺术、领导艺术,从而增强自己的领导能力。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虚心地向一些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良好的工作方法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并做到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本领运用到工作之中,通过学习改进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较好地履行职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取得了一些成果。
二、勤奋工作,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中队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管辖区域内的三经路市场门前道路管理方面的工作,这就对队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坚持多动手、多动脑、多请教,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目前已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市容管理工作。平时还注重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落实最重要。首先是巡查时间的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太多的偶然性,违章随时随处都可能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在区域内反复的进行巡查,以便及时的发现违章予以纠正。然后是巡查范围的落实,违章不分大小,在日常巡查中,尽可能的做到眼观六路,对高处的横幅等和地面上任何一个细小的违章都要及时发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再就是纠正违章的落实,有的违章是处罚后责令改正,有的则是教育后责令改正,尤其是对教育的,我们则耐心的等到违章者全部整改完毕后才离开,这样使每件违章的纠正都得到落实,量的避免了二次纠正。对待一些难点,比如钉子户,首先不惧怕,耐心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他们进行疏导,拒绝配合工作的,也可适当按照执法程序采取一定强制方法来进行管理,因为执法本来就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中队除了完成片区的日常管理的同时,对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也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抓队伍,促进中队整体素质提高。首先严格执行局内部管理制度和大队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身先士卒,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队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关心队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在中队内部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让大家都有愉快的工作心情。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家有主人翁的责任感,才能发挥最大工作潜能。在中队内部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队员的业务的业务素质,促进了中队整体战斗力的提高,成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
三、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
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中队内部的团结。做到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关心下属,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弘扬正气,树立一名中队长的良好形象。作为一名年轻党员,我时常提醒自己,要按照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听从党的召唤,服从党的安排,顾全大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战略部署,服从局党委和大队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党的事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项纪律,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厉行节约,严格按章办事,在具体工作中,以职责为已任,不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能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志间的关系。做以上就是我任职以来的所做工作,谢谢大家!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市、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委托机关)通过委托方式,依法将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事项,委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综合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七
第二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和本办法履行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职责。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执法工作。
第三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四)违法购销文物等文物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第四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他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和区、县职责范围,明确各自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职权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决定。确定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原职能部门不再行使。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按照权限范围应当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两个以上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权管辖的,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执法标准和规范、重大事项法律论证、行政执法协调、案件督办督察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市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及其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提高执法监管保障水平。
第十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佩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依法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没收;。
(二)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依法销毁;。
(三)无法确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后,可以依法作出没收、销毁决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将财物退还当事人。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拒不认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公告期满仍未认领的,可以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真实等原因无法采用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研究、处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本市相关部门提供鉴定结论或者其他专业意见的,应当送交样本。相关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出具专业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十七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涉及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及时将执法情况通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作出吊销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检验、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等事项,并自办结有关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第十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协助、配合的,应当将协助、配合事项通报有关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拒绝、阻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查证属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申诉,接到检举、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四)实施监督检查向当事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六)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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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八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市场活动。
第五条委托机关委托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委托事项、权限,并将委托文件、依据等材料分别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文化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
第七条委托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应当经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等执法条件。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决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委托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条综合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对有关物品、工具采取暂扣、封存或者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向当事人出具加盖委托机关公章的书面通知书,制作清单,载明财物名称、型号、数量、保存地点等事项,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第十一条依法采取暂扣、封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暂扣、封存的财物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查明不宜继续暂扣、封存,或者暂扣、封存期限届满的,依法解除暂扣、封存;。
(三)根据法律规定可予以拍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的,依法予以拍卖、处置。
第十二条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复制、摄录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后,依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
(二)需要暂扣、封存有关证据的,依法决定对有关证据采取暂扣、封存等强制措施;。
(三)依法没收先行登记保存的违法财物的,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综合执法机构对暂扣、封存或者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遗失。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解除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认领;当事人不明确或者经通知不认领的,应当发布财物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不认领的,可以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五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
当事人在收到听证权利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
依法作出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案情复杂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委托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除依法当场处罚外,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案情复杂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依法检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间内。
第十八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发生重大事件时,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即时向委托机关报告,并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和处理情况。依法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委托机关应当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制度落实、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和文化市场秩序情况。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省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级公安、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配合综合执法机构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委托机关对其委托的事项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委托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的;。
(二)执法不当,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三)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本地区文化市场秩序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伪造、篡改、隐匿和销毁证据的;。
(八)侵占、挪用罚没财物或者侵占、使用、损毁被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九
xx年是新中国成立xx周年,是我国应付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之年。这一年,可谓重大节庆多、重要活动多、敏感时段多,文化市场是否有序平稳发展,也是对全体文化稽查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考验。市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部门在市文化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等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省市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部署,积极发挥和调动文化稽查战线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凝神聚力、抢抓机遇、奋发进取。全年文化稽查检查出动20624人次,受理举报投诉329件,查处各类案件225件,行政处罚765744元,行政转刑事案件2起。使全市文化稽查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一、加强队伍建设,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稽查工作。
文化稽查工作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它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它的行政执法过程往往聚焦着社会各层共同关注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在全市稽查执法队伍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
(一)营造学习型组织,争当文化市场建设的轻骑兵。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文化稽查队根据文化局党组提出的实践活动“突出一个主题、体现两个特色、实现三个结合、把握四个方面”的要求,以“争当文化市场轻骑兵”为目标,紧密结合文化执法工作特点,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努力争当南通文化市场繁荣规范的轻骑兵。
(二)注重夯实基础,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
(1)广泛开展“五大执法技能”比武竞赛的培训活动。今年3月10日借座行政中心702会议室召开的“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会议”上,就部署动员此项工作,即围绕“政策法规、装备操作、案例分析、证据采集、文书制作”等五大技能,开展培训竞赛活动;7月7日,借座金桥大酒店再次召开“全市稽查队队长会议”,具体落实业务骨干,加强推进此项工作;9月1日,借座宁波渔港大酒店召开“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工作会议”,选出28份案卷参加全省xx年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比,从中脱颖出一批办案能人和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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