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的感知和思考,还是对自己成长和发展的一种记录和总结。想要写一篇引人深思的读后感?下面分享一些建议,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启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一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中国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二
周国平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是去年为了给儿子的书凑单才买回来的,所以一直闲放着而并没有阅读。临近开学了这段时间,想起学校的读书计划,想起了这本书,想起了阅读。
当把这本书从头到尾当看完了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平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的态度。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学校老师教育学生等问题。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来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关于生命的觉醒是让人保持单纯,不要过多的把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不要把这些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征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人是有灵魂的,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的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具有更高智慧的自我。
这本书可以为你我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时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平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三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是在看到这本《我就喜欢捉弄你》之后才知道fluffyhouse这个可爱的大家庭,至此认识了白云先生、彩虹妹妹、捣蛋兔、尿布熊、鸡仔这些卡哇伊爆棚的形象,这一认识不要紧,如今做梦都能能到和大家一起冒险生活,这些卡通人物就是有这样让人一见倾心的魔力,实在是太呼哇呼哇软萌温馨了~别看我只是一朵云,但我却让整片天空变得更蓝!
绘本故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与回味~不是很厚的一本书,没有为了凑页数而硬套一些看够了的网络段子搞笑梗,而是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展开故事,很多点让人由衷会心一笑一暖。像是鸡仔在夏天实在是热到不行,热心聪明的彩虹妹妹就用去瓤的半个大西瓜给小鸡仔做了一个纳凉泳池;像是一阵冷风吹来,白云先生被冻到流了鼻涕,善良的小雨滴立刻把自己的围巾与之分享,简单的小故事,传递的最真挚美好的感情与家族爱。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而且还是这样萌萌哒的一家人,我敢打保票,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都无法抵御他们的温暖魅力!
能把天气塑造成这样这样有爱的卡通形象,带给观者快乐与温暖,真的很感谢fluffyhouse的创始人,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一定要去fluffyhouse的实体店去买买买,如今就只能先靠着本书解解馋续续命了~还是要感叹一句:太可爱了吧!!!
好想买一个白云先生的帆布袋啊~。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四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白茶的插画及风趣的文字注解吸引住了,一张图一个小故事,记录着他们一家三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很暖心,很有爱,“吾皇”又萌又贱,时而霸气侧漏、时而犯傻卖呆、加之对自己主人的吐槽,使整本书都充满了笑点,让你有一种看完都不过瘾的感觉,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哟。
白茶说:每只猫都是“吾皇”,每只狗都是“巴扎黑”,跟品种毛色没有关系。就像我们人类一样,大同小异,但你一定要善于观察才能感觉到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关于两只萌宠的名字,白茶说,“吾皇”是网友起的,最初在微博上连载的时候,“吾皇”霸气的性格惹得读者笑声连连,故起名为“吾皇”,显得霸气,“巴扎黑”是偶尔听到广场舞大妈在播放《北京的金山上》那首曲子,歌曲结尾的“巴扎黑”有种莫名的喜感,就放在狗狗身上了,看完这段话的时候,一边觉得这俩名字不错的同时,忽然很想知道当初二柔为啥给他儿子起名叫南瓜。
其实整本书“吾皇”占的分量肯定是比较大的,一个人充当了门面、吐槽、搞笑,但是偶真的很喜欢巴扎黑,时不时说出来的一句话,总是能戳中笑点,蠢萌蠢萌的,看似总被“吾皇”欺负,但是那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的劲头是闹哪样,白茶说:“我的创作核心是‘走心’,作品是基于生活感受的。历史上多数感动人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绘画作品,仔细品味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感受。总之走了心的作品一定不会太差。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五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六
全文共有12个自然段,作者每一段起头都是“我喜欢”,一气呵成。
喜欢的种类非常多,既有:冬天里的阳光,春天在山里踏青,夏日里的黄昏,秋分里的芒草;也有:梦里奇异的享受,平整油亮的秧田;还有:不管是哪一种的花,人们笑颊上绽开的花;更有:我喜欢读信,喜欢看书,喜欢朋友,喜欢生活。并且每一种喜欢的事物都写出了喜欢的理由,表达了作者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我喜欢这篇课文,他教我懂得: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只要仔细观察,认真体会,就能充分发现并享受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七
曾经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曾经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己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写简直就是神迹呈现。晓风,真希望自己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出云的模样。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你在。我在。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美好的爱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美好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也许是你的身心美好,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八
从最初的形象白云先生,以及后来出现的彩虹小姐,接着陆续诞生出鸭子、熊、兔子、水滴等众多可爱形象,不知不觉已经组成了让人倍感温暖的白云大家庭。“fluffy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无论是插画,还是玩具设计,fluffyhouse家族成员的特点就是adorable!超级可爱,特别萌!fluffyhouse是一家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近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就像我一样,时fluffy都忠实粉丝,毕竟女生大都拒绝不了可爱的东西!
看的这本书的第一眼,就被萌萌哒的封面萌到了,捣蛋兔用一根树枝戳白云先生的脸,白云先生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一杯水,一只手把着杯把,一只手撑着下巴,一脸无奈。我的少女心被白云先生都小模样激发了,白云先生真的太可爱了!
本书前几页介绍了白云大家庭的人物特点。来说下我们的白云先生吧。白云先生是水瓶座,他的性格也十分都符合水瓶座的特点。虽然面无表情,但为人热心,关心朋友。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喜爱自由自在德漫游,随心所欲地思考,不受拘束地享受着这世界的一切。十分喜欢白云先生都性格。
之后用三到七宫格的形式讲述了一个个白云家族之间发生的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惹得我一直哈哈大笑,停不下来。好喜欢这个美好的白云大家庭。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九
z・色――《水仙已乘鲤鱼去》张悦然12月26日,桃李街3号那熊熊烈火烧尽了z对这昔日古宅无尽的思念,带走了z心田中深楚的爱,埋葬了z那个或是单纯或是复杂的童年。z是灰色的。这根究于她灰色的童年。z的出生便注定了一场浩劫,她的妈妈――曼,并不喜欢z,这个她咒骂了整整10个月的小生命。z满怀憧憬地来到人世,可迎接她的却不是喜悦和激动,而是一场捶打和谋杀。曼要将她揉碎,要把她捏烂。好似已经驻扎在她心中,正在萌发着仇恨的种子。随着岁月的消逝,只增不减。这个家庭如同曼小腹上的那条丑陋的伤痕,也早已名存实亡了。z是蓝色的。起初她的世界不到10平米。在她几乎空白的记忆中只有奶奶和善的面容和那命运多舛的脚,它让年幼的z像是一个被丢弃的孩子,正错愕地抬起头来寻找失散的亲人。她恐慌而颤抖,却忘记了哭泣,奶死在了z的记忆里。后来她跟随着曼来到桃李街3号,一位澄澈几乎透明的男子倒映在了z的眼帘。那男子的姓名叫陆逸寒,他喜欢蓝色,z呼他作“爸爸”。z是透明的',像一颗水晶一般那么耀人,那么高高在上。所以她是令人难以捉摸的。与曼的抗争,与小卓的情谊,与陆逸寒那模糊的情感让z出奇般的冷静,亦或是不冷静。她是那么诙谐而又复杂啊!直到冗和的出现让z烦躁不安的生活有了规律,她渐渐褪变成了粉红色。像一朵稚嫩的水仙花沉淀生根在他的心中。z可以感受到他温暖安全的气息。他呵护着z,呵护着他一生的挚爱。于是冗和葬身于那场火灾,似乎与z开了玩笑,将自己藏匿在火光中,让她的视野里从此没了他的身影。而z,她的手里紧紧地攥着自己身上的那件冗和的夹克,决定“重新开始”。也许这是一个不堪一击的借口,但这便足以让z光滑而平整地上路了。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十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一
我在寒假最喜欢的书是全世界的孩子都喜欢玩的700种智力游戏。笔者将700个思维游戏分为七个部分:发散思维游戏、逻辑推理游戏、数学思维游戏、算术游戏、常识游戏、洞察游戏和趣味思维游戏。
我最喜欢的是发散思维游戏中的“超级武士数独”。一般来说数独是由九个小细胞组成的。数独的每一行、每一列和每一个小格都必须包含9个数字1—9“的超级武士数独也不例外其特殊之处在于:它是由五个大九宫格组成的数独角四个小九宫格重叠形成一个“x”形的超难数独迷宫。普通数独需要结合每一行每一列来思考。我发现《超级武士数独》可以从重叠的四个角落开始寻找突破因为每个重叠的角落都包含着两大九宫格数独。先解决这个角落可以得到更多解决问题的线索。每次我解开一个角落我都很兴奋期待整个数独都能解开。
其中一个叫“智能手机”的常识谜题也很有意思。标题中,福特在金冠酒店被歹徒逼迫,当着他们的面向家人报平安,但5分钟后,警察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福特是怎么报案的?我想了一会儿,认为福特的重要信息一定隐藏在手机内容里。如果他想让家人提取有用的信息,他需要隐藏不相关的信息。所以当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会捂住麦克风,当他听到重要信息时会松开手。就这样,家人接到了一个“断断续续”的情报电话:“我是福特。现在。金冠酒店。和坏人在一起。拜托。快点……”太棒了。
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不管其他的书有多好,我都不会改变对它们的爱。这本书有很多龋齿难题,让人着迷。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不愿意把它放下。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二
我喜欢的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皮诺曹,他是个小木偶,他的父亲是盖比希。
我最喜欢的是皮诺曹救父,他的父亲被鲸鱼吞了,皮诺曹不顾一切来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找到了他的父亲。
后来,他又见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鱼背着他和他的父亲一起逃了出去。故事非常感人。
一年级:苏不争。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三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每天活得特别的忙碌,没有时间停下来去感受身边的美好。我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可是,谁有曾明白,我们所过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学会去接受,学会理解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抱怨生活中的烦恼、琐事,感觉自己过的生活没有一点意义,不明白自己每天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什么,而又得到了什么。可是,在《我就喜欢捉弄你》这本书里面,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讲的是什么吧!在书里面,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可爱的人,我们通过图画来看看他们的美好时光。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云先生,其他的人就是和他有关,或者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
白云先生,有着一张呆呆的脸,应该就是因为他的脸爱你,所以,他就叫白云先生吧。他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其实为人热心,也很关心朋友,他的脸上总是一副放空的表情,但他坚持说自己是在思考重要的事情他最常穿着纯白色条纹的衣服,喜欢喝着咖啡,望着天空发呆。白云先生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他喜欢自由自在的漫游,随心所欲的思考,不受拘束的享受着世界的一切。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活成白云先生这样吧!可是却又很难。
这本书的形式很独特,这本书全书都只有画面,文字部分很少。文字仅限于每一幅图画的标题,让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图画拼凑起来到底是想要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不会受文字繁重的影响,你会特别的放松,甚至还会感觉到自己就像个小孩儿一样无忧无虑。
在书里面还有其他比较可爱的人物,比如彩虹妹妹。彩虹妹妹是白云先生的妹妹。她的特征是它那彩虹色的连衣裙和那萌萌的笑容,彩虹妹妹纯真开朗,也有很高的艺术天分,她的创作经常为同伴带来惊喜,喜欢小动物的她也很多小动物的爱戴。她的身边永远有鸡仔陪伴,那是她的监护人玩伴及贴身保镖。内向善良的彩虹妹妹,个性温和包容,但有时也会受不了捣蛋兔的吵闹。
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简简单单的画面,拼凑起来一个小小的故事。虽然这些都很普通,在生活中也很常见,但是当你看到这些用画面表达出来的故事是,你会觉得特别的温馨。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十四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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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五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我喜欢的读后感篇十六
我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答案。有些是关于太空的知识和动物的问题及答案。比如说:蚂蚁为什么要般家?因为蚂蚁生活习性要求蚁窝里有一定的温度,但如果太潮湿了,也呆不下去,就要般家。所以蚂蚁般家多半在将有大暴雨来临的时候。因为下大雨之前,空气里的湿度是很大的。这本书帮我解决了很多问题。自从我有了这本书,我喜欢看书了。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希望大家都来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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