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个重要的思维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抓住事物的本质,提高问题解决的能力。写总结时要注意用词准确,不要夸张,也不要贬低自己的成绩或经历。写总结是一个不容易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小编为您准备的总结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一
报名条件参照《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加试报名。我区设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西格办和西藏民族大学9个报考点。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日。
考生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市地招生办;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逾期不再补报。届时,须向报名点交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考点备查),领取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户籍审查登记表和各类照顾加分登记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http://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注意事项见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领取《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名点盖章有效)。
参加本次艺术加试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普通类考生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二)准考证领取。
我区艺术加试设拉萨和昌都两个考区,考生自主选择考区。凭有效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拉萨考区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纳金校区),昌都考区为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
(三)参加区外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凭登记表参加招生院校艺术加试,相关事宜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二
2017年暑假将至,为让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暑假,根据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工作的有关精神,现下发《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暑假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教职工8月30日上午8:00到校,学生8月31日下午到校。
各系、部要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活动。在安全组织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学生走进社会、走进自然,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和实践能力。坚持不强迫参加、不集体上课、不集中考试、不收取费用的原则,根据学生需要开展个别化学习辅导和答疑解难活动。
各系、部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倡导创新学生自主学习、同学间合作学习、网络课程学习等学习方式。统筹安排学生暑假作业,要保证作业的质量,控制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假期中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以盈利为目的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暑假期间,各系、部要发挥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补课行为,严禁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辅导班、培训班。
学校将充分利用假期时间,有效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组织党员教师发挥模范作用,面向学生及家长,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中职和成人教育招生工作。各招生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和生源学校联系,力争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任务。同时,积极维护招生秩序,严禁违规招生。
加强暑期安全教育。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放假前,各系、部务必对学生进行暑假安全教育,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利用安全教育平台、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加强学校日常值班。做好在建工程的组织和督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实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暑假期间,教师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省、市、县教育部门组织的研讨培训,普遍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学校将在假期中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把学校的作风建设抓细、抓实、抓好。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三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委会,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17年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录取工作从7月10开始实施。为做好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含省外高职院校中专招生)在青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7月10日至20日。考生档案报送时间:7月29日至8月1日。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限;。
5.家长和考生具有在青户口或居住证。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报名。
(三)报名方法。
省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以中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到户口所在地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报名。报名时携带同底版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贴在《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上。
(四)填报志愿。
选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要填写《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由负责报名工作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还要在“校内其他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同批学校是否服从调剂”栏中明确填写“是”或“否”,不填写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学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家长单位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录取。
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7日。相关招生院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提取考生档案。录取时,严格按照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并且对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志愿内落选生,由省招办调剂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
填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学生的档案,由市(州)或相关考区招办收集,于8月1日前交到省招办,由省招办向招生学校办理提档手续,招生学校按省招办提供的程序录入拟录取学生信息,交由省招办打印录取审批表(一式3份)。
四、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与会考处。
联系人:项英鹿道红。
邮编:810008。
2017年6月12日。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四
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17年1月6日在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4号)进行。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二)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2016年12月31日在西北大学进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三)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四)播音编导类、表演类专业课校考。
播音编导类、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或联合校考)组织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专业课校考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报省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各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
2.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效度、信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
3.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产生考试结果的过程可以追溯。实行面试的考试,每个面试评委组的评委不得少于5人,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专业设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委组的,考生参加哪一评委组面试,必须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
4.学校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组考工作。
5.校考合格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2017年度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严禁以最低分并列分数人数较多等理由,超过计划数4倍发放合格证书。
6.实行专业课联合校考的院校,其合格考生信息必须分校报送。
(五)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美术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统考成绩,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统一使用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省外院校在陕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招收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省内院校联考成绩录取,应在公布招生计划之前向陕西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公布其招生计划时将予注明。公布计划之前未提出而在录取过程中提出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其申请只能在集中录取期间公布征集志愿时受理。
(六)摄影、书法学、中国画专业不列入我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如招生院校要求在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按学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执行。如招生院校要求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可在核对计划时向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
(七)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跨省校考的除外);省外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必须在我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具体考务事宜与西安美术学院联系。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五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远(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六
(二)凡报考2019年区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社会体育等)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
(三)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800米跑。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四)各地、州、市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于4月5日前确认已缴费考生的信息(单报考生信息由地州、市招生部门负责确认)。
(五)测试点于4月20日前核对考生信息数据,分组生成体育测试准考证。
(六)考生于4月21日起可登录新疆招生网,须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及体育类专业测试诚信承诺书)并承诺。在网上自行打印《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准考证”),凭专业测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七
(二)各市(区)录取新生名单信息务必全面准确,录取新生名单格式见附件1(请使用宽行打印纸)。对不能按照规定格式打印录取名单,或录取名单中信息不全者,省招办将不予备案。
(三)凡在陕招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须到生源户籍所在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在省招办备案。录取通知书只加盖招生院(校)印章,并明确标注学历层次及学制年限,不再加盖省、市两级招办“普通中专录取新生专用章”。
(四)艺术、体育类单独招生录取,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陕西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函〔2009〕6号)要求执行。录取手续由学校所在市(区)招办负责办理,请各有关招生学校在8月15日以前,按照中考报名信息标准,向学校所在市(区)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库(库结构见附件2)。
(五)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三二连读院校)的招生,由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组织进行,同时在录取名单上共同签字确认。新生录取通知书须加盖职业技术学院印章。
(六)委托在陕相关学校代为录取的外省学校,须提前将委托函报送省招办中等教育考试处,同时将委托文件寄往代招学校。代招学校录取人员须持委托学校函件和本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场所报到。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八
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促进考试公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提出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要求,现一并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考点高校要成立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校级统筹,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扎实做好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二、调整录取批次。2017年艺术类所有专业将原来在第三批本科招生的院校并入第二批本科院校招生。
三、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高校要对专业考试工作精心准备,对考试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命题、制卷等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要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落实到位、督查到位的考试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相互监督;要加强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对专业统考过程实行有效监控,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四、规范考试管理。各考点高校要周密部署,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切实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遴选评委,加强对评委的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评委要签订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做好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考点高校要优化考点考场设置,做好专业考试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考生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的考试氛围。
按照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的要求,各高校应尽量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级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便捷考生查询有关信息;并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专业考试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信访工作,对考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妥善解决。
六、严明考试纪律。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程序和规定,严肃查处考试舞弊和违纪行为,严惩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和高科技作弊,对作弊考生要按照规定取消相关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附件: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九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招委会成立青海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省级统考工作,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负责具体的考务实施工作。设点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职能小组(包括仲裁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格规范管理。设点高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安全、有序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17年艺术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艺术省级统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并录像。要加强信息管理,凡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四年以上备查;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
(三)严守工作纪律。设点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和参与考评人员信息的保密工作。加强考评人员选聘,各类别专业考评人员(含仲裁小组成员)应由一定比例的省外高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或专家共同组成,并采取现场随机方式产生。严格实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的,不得参与任何考评工作。所有涉题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评人员必须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上岗前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学籍。加强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增强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从今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由省招委办公室公开面向社会征集若干名考生家长,作为社会督考员参与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现场监督,同时每个专业类别考点派出省级巡视员加强考试巡查,以更好服务广大考生和确保省级统考的公平、公开、公正。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考试内容和要求,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加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考试院校名单(13所)。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附件2。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十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二)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十一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四、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考生报名时间与地点。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十二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试题由国家统一进行命制,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选报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及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但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的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
3.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文科类考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已在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一律不准报考。招生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在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报考材料进行严格认真核查,必要时招生院校要主动商请有关体育行政部门协助核查运动员等级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在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招生院校未履行资格审查责任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高校该专业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文化课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体育专项考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的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制定包含报考条件、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安排、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内容在内的招生简章,报我院备案后向考生公布。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5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安排。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十三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省级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对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市县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考前要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各市县速将本通知转发本考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附件2。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十四
申请与受理。地方所属院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
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三种。认证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篇十五
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术科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除上述要求外,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刊登,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各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体检工作。体育考生在入学后,各高校要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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