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热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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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热门21篇)
时间:2023-12-12 17:21:06     小编:书香墨

方案是为解决某个问题或达到某个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计划。方案的实施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计划能力和组织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20xx年全市中考统考将于6月14—15日进行。为了切实做好我区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为加强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中考统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xx担任,xx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雄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分两个小组实施:

第一组:组长:xx。

负责高坪中学、高坪三中、第十一中学、巴登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第二组:组长:xx。

负责白塔中学及下中坝校区、江霖大酒店、江东大酒店、天来大酒店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

第一组组长:xx。

第二组组长:xx。

第三组组长:xx。

组长:xx。

组员:张学全肖明张雄典。

(一)考前专项检查组在6月9日起对就餐接待单位和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齐全,食品经营基础设施是否具备接待条件,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督促企业对员工加强培训,增强做好中考食品安全责任感,确保饮食安全。发现问题,督促其在6月12日前整改完成。

(二)食品安全驻点保障组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进行检查。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前进驻各点对驻点单位供餐情况做全面检查。6月14日、15日各驻点保障组到驻点单位进行跟踪蹲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驻点检查重点如下:

1.监督就餐接待单位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好台账记录和索票索证工作。

2.做好对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工作。检查厨师、餐饮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参加从业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要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操作符合规范。

3.做好菜谱审查工作,对每餐菜谱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要求酒店做到不提供高危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皮蛋等),少供凉菜,对易污染的食品要重点进行监督。

4.做好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到食品及餐饮用具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二是要求就餐接待单位厨房加工操作人员在加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三是检查就餐接待单位餐饮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5.督促做好餐(饮)用具洗涤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就餐接待单位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保证餐用饮具卫生、干净、无水垢。

6.监督就餐接待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种食品留样100g,专用冰箱封存,48小时后方可处理。

(三)巡查组负责对各食品安全保障小组驻守、检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蹲点保障人员驻点期间随时在岗在位,履职尽责。

1.各组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检查。对采购的粮、食用油、面和各种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采购使用台帐,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检查就餐接待单位是否按规范食品留样。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整改达标。考试期间,负责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实行三餐蹲点监督,对考生临时安置点的食品、饮用水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对每个菜品必须品尝,并要求学校带队老师对当天菜品作评价,确保考生饮食品质优良。

3.与就餐学校负责人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学生饮食情况及要求。督促各学校组织考生到定点接待单位就餐,不得随意到考点学校或住宿地点周边餐饮店就餐,不得乱吃烧烤、串串香、麻辣烫、冰冻食品、含糖饮品、西瓜等高危食品。

4.各保障组要听从统一指挥,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饮食环境。各保障组在保障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互配合。

5.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安排。

6.每天做好蹲点记录,当天保障结束后,19点前向张雄典报告当天保障情况。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据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消息,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2号)要求,决定开展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教职工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就餐应当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以其它方式抵冲,其交纳标准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并做到与学生同质同价。学校教职工及到校检查人员陪餐必须按规定支付餐费,不得从学生餐费中开支。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定期将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情况在校内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食堂不得将师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私设“小金库”。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不得将与食堂无关的任何费用在食堂中开支。学校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费用不得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范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的全市公办学校,应在20xx年底前,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取托管方式供餐的公办学校,应将托管企业的大宗食品招投标方案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标结果监督执行。提倡民办学校实行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不得在招标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不得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暗箱操作。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自营食堂实行保本零利润,委托经营的食堂年利润率不得超过5%。学校应按月进行食堂收支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食堂收支盈余部分及预收伙食费结余部分每学期末结算后必须据实清退给学生。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结合我市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以其中的企业托管学校食堂和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以相关财务人员为主,体卫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食堂账户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等。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结合本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xx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并在年底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指导,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区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归集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按照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原则,对全市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20xx年3月9日至3月30日。

(一)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否具有许可证。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环境卫生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

(五)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新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六)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七)是否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和原料违规现象。

(八)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九)加工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十)对集体用餐饮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城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统一行动,是落实省、市局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具体举措,统一指挥和行动,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密切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大米、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二是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4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督科。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我社区在街食安办的统一指导、安排下,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深入开展“20xx年春季和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为主线,结合社区实际,将食品安全贯穿于社区工作的始终,形成“内外监管、齐抓共管”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做到宣传无缝隙,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齐分享”的浓厚氛围,确保此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社区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科学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规模、加强宣传、内外监管、夯实工作、取得实效。社区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社区主任为组长,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副组长,居委会成员为组员,共计11人组成。制定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求,布置了具体工作。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我社区以宣传教育阶段、检查整治阶段及总结汇总阶段共三阶段展开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以:社区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宣传培训、宣传讲座、制作展板、为商户发放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发放灭蟑药具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居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做到社区宣传无缝隙。

1、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板报,以“法治天下,食者无忧”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工作宣传重点,通过板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张贴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并提示大家从根源制止“黑窝点、黑作坊、黑市场”等行为,及时举报、合力打击、彻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减少安全隐患。

2、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以“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齐分享”为宣传主题,在社区内开展宣传培训3次、宣传讲座2次、现场咨询2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400余张,社区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印制了《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发放于民等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社区不放过任何宣传平台,见缝插针,做好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

3、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商户。深入31户食品加工商户进行逐户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生产温馨提示30余张,发放蟑螂药具50余袋。每到一户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大胆管理、及时整改。同时不让外界环境破坏食品原材料,社区还为每户餐饮企业发放灭蟑药具,逐户详细讲解使用注意事项,切实使食品原料不受侵害,保证食品鲜美程度。巩固商户主体责任意识,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切实为广大消费者饮食保驾护航!

我社区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的开展,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逐步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保障春节和“五一”期间社区零事故、无隐患!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在监督推动教育工作专题会上指示要求,针对当前我省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侵占学生利益、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在全省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中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刻汲取江苏无锡、辽宁海城等地食品安全事件教训,围绕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从外包食堂收取食堂承包费,从学生配餐中牟利和不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通过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防范我省发生类似事件,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占,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

(一)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情况。

要加强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学校食堂或学生身上谋取利益。

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品应规范招标,实行定点集中采购,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日常进货中向供应商收取好处费。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或将伙食费挪作他用。

服务外包食堂应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不得暗箱操作或收取、索要好处费。学校不得收取服务企业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或巧立名目以物管费、保洁费、困难学生补助金(实际未发放至学生手中)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学校应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定价、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不得一包了之或以包代管。

配送餐企业应由县(市、区)统一规范招标,择优选定或推荐,将企业资质、经营能力作为招标核心内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对配送餐企业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运输、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管,核定和监督企业制定营养带量食谱。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配送餐企业收取任何利益。不得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地各校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和学生、家长民主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制,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加强对配餐企业、自办食堂和服务外包食堂在食品卫生、食材采购、价格确定、饭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制止食堂餐饮浪费情况。

对餐饮浪费行为亮剑出拳,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作用,通过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努力营造按需用餐、按量取食、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提倡光盘行动,构建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工作格局。

各地各校要认真对标不同供餐模式《20xx年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见附件),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分步实施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学校食堂内部自查。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原则,以整治损害学生利益为重点,对本校自办食堂、服务外包食堂、校园配餐企业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或服务企业违规违纪违法、漠视学生利益问题和上级文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排查,立行立改,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在各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全面复查,复查率达到100%,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风险点较多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阶段:10月10日后,在各地复查基础上,省教育厅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各校抽查并进行督查审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省级督查组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根据问题性质,约谈相关责任人,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以适当方式予以肯定、推广,推动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立足学校实际,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手续,保证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一)目标。对排查出存在问题校舍,制定“一栋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鉴定整改,建设手续完善,抗震验算鉴定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务。根据目标,9月24日前完成学校每栋校舍详细整治方案。学校用地xx平方米,土地手续情况,共有xx栋校舍,存在问题xx栋,详细整治方案见附件。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抓落实,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等具体负责整改工作。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完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二是按程序推进,保存好、保存全整改档案(纸质和电子)。

3、有序推进。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估评定,能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和抗震评估鉴定权限范围,并能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估、鉴定,特别是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预案,确保整改质量和安全。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xxx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此次活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促进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师生、家长、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校园氛围。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平衡膳食教育等。

(一)开展“5·20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5月)。

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学校以此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均衡膳食合理营养知识,提倡安全营养饮食、远离垃圾食品、培养健康饮食行为。通过专题板报、墙报、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及不同途径进行广泛地宣传,确保宣传效果。

(二)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6月)。

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健康教育课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橱窗、黑板报等平台宣传新条例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随着夏季的来临,即将进入了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期,利用食品安全进校园的活动,对师生及学校的炊管人员分别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相关知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一)纳入健康教育宣传计划。

结合健康教育宣传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注重宣传实效。

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宣传,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进行总结。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本次活动情况整理入档。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优秀作文推荐!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潜江、石首两地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批示精神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事物中毒事故发生,总务科将于近期开展20xx年我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我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安全。

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1日;第二阶段为专项检查阶段,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第三阶段为督查落实阶段,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1日。

1、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2、卫生管理上否坚持。

3、采购管理是否规范。

4、过程控制是否严格。

5、废弃物管理是否妥当。

6、传染病防控是否到位。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3、提档升级,形成长效。

4、总结经验,督查落实。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教体局文件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净化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明令禁止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坚决实行主体责任追究制,坚决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体育发展环境。

(一)重拳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严格落实《xx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托管)的紧急通知》,重申“十个严禁”。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有偿补课。

1、组织、要求、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重点强调退休教职工严禁在任何学校校园内举办培训班、特长班、托管班等。

(二)规范后勤食堂管理。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食堂账目务必纳入学校财务统一专帐管理。食堂饭菜明码标价,等值优质。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不得将固定资产购置计入学生食堂成本,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严禁以虚开购货、伪造入库、提货等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严禁在食堂账内报销前勤开支。要健全内控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家长委员会全程参与、学生自愿选择和非营利原则,今后凡是收费都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都要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普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为学生服务和代收费的过程中从中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

1、严禁代办商业保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6号)文件精神,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立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2、规范校服征订工作。校服征订本着自愿的原则服务好学生,征订工作让家长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全权管理,全部负责。

3、规范研学旅行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研学旅行活动费用支出仅限于门票、交通费(含保险费)和生活费。要事前准备充分,筹备周密,让家长充分了解相关事宜,让家长知道研学旅行并不是单纯的旅游,是专题性学习,是课堂知识的延伸,学校要把意义宣传传达到位。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制订好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安全预案,按程序签批。

(四)规范教材教辅征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x教幼高办函〔20××〕11号)要求,教辅材料只能在省定教育教学用书公告推荐的目录中选用。严禁扩大征订教辅材料的学科范围,执行“一科一辅”原则,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按照规定发行途径为学生统一代购。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指定或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等。严禁使用盗版资料;严禁经销商在校园内打着捐赠图书的旗号,大肆推销书籍;严禁以发放作业本名义收取费用。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4号),开展廉洁从教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谢师宴、庆功宴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作风问题抓早抓小。

(六)规范招生政策。严格执行《xx市xx区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严禁以推荐学生上学名义收取“推荐费”“介绍费”,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规范学校课后托管。严格执行《区教体局区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x州教〔20××〕48号)的要求,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托管的学校要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坚持“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6日)。召开会议,将会议传达至每一位教师。结合单位实际,拟定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方案》于7月4日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7日——15日)。各校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出来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自查问题清单于7月9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三阶段:专项治理(7月16日——9月7日)。

1、建立举报制度。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各单位要在学生放假时,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把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中心学校举报电话xxxx-xxxxxxx。或关注“xx教育”微信公众号投诉。

2、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汇总上报整治情况。对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将严肃问责。

3、建立划片整治制度。按照划片整治的范围,各单位、学校也要采取包保措施,到人到责任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督学片区主体学校、主体责任人负责本片区的整治工作,包括入户宣传、进户核实、巡查暗访、调查处理、上报材料等。

4、建立联合整治制度。教体局将邀请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电视台、办事处、社区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现场抓拍、现场验证、现场处理。

第四阶段:镇中心学校检查阶段(9月4日——9月30日)。镇中心学校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隐瞒不报、不落实整改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先停职,后进行问责。

(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法律、纪律教育摆在首位,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带头为干部职工讲法律、法纪课,通过以上率下、言传身教来影响带动下属,在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好氛围。

(二)开展暗访督查,加大监督力度。把暗访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做到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一抓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加强对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负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约谈,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单位内部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分管对自己分管范围的治理工作负主责,层层把责任和要求传导下去。采取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委(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通过追究,该立案处分的要处分,该免职的要免职,该调离的要调离,该诫勉谈话的要诫勉谈话。凡是由工作专班发现并属实的有偿补课(托管)、违规销售教辅资料行为人,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对行为人隶属单位、学校的负责人、分管领导一并问责;片区主体责任人、成员也一并问责。对领导干部违规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对教师违规的一经查实,一律调离本校后再追责。

镇中心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xxx、xxx、xxx、xxx、xxx等5名组成。

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具体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通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持续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宣传发动,11月上旬到中旬为预热期,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4日为后续宣传期,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一)多形式开展交通法治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推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要组织召开“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动员会,发放一封《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公开信》,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同时以“我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为主题,上一节交通安全主题团(队)会,组织师生参加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

(二)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状况。各学校要主动与辖区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人行道等设施,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村村通”公路的通行状况进行摸底,对道路过窄、缺少减速带、桥梁隐患等,要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改进措施,彻底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三)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戴楼、闵桥、涂沟、金北、前锋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要组织召开一次乘坐校车学生家长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一次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校车行驶道路两边的`标识、警示标牌、隔离护栏、车辆减速设施等建设情况,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情况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等,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组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城区所有学校,要迅速组建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上下学期间,在校园周边主要路口,引导学生有序通过马路,及时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严厉问责。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到岗情况、学生上下学遵守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交通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xx”建设。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文明办、网信办、教育、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结合《xx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xx〕23号)精神,检查、落实以“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是否通报了“10.22”泉港、“11.13”永春两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观看了《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确认各学校是否已经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专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负责人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3.各地文明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张贴宣传,通过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式宣传栏、辖区楼宇电视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播放警示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签承诺书等方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对普通市民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4.各地交通、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内所有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观看专题宣传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和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全覆盖宣讲,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监部门要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二)组织“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

5.各地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曝光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货车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

6.各地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如交通安全教育的光盘和挂图等,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部分宣传品电子版附后)。

(四)举办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7.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部门要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举办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案例和“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8.各地各部门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以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活动为契机,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9.各地教育、司法行政、文明办要联合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等122协同治理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组织开展以路口引导、车站服务、扶助事故受害者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六)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10.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全市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级部门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收集当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照片、总结等),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前期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22当天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宿舍楼、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校史馆、档案馆、会议室(会堂)、餐饮场所、商品经营场所、建筑工地等。

卫生防疫、意识形态、安全维稳、网络信息、实验室、治安、消防、交通(校车)、饮食、校舍、建筑施工、滑冰溺水等。

疫情防控情况;安全制度规范建设、逐级责任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风险管控与隐患查改、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安全设施配置与维护、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安全档案建立完善等。

(一)开展自查整治。

部门(单位)结合每月安全检查和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开展辖区隐患排查,即查即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期间的安全负责。

(二)部门进行检查。

有关职能部门按照《xx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有关规定,对监管领域进行检查。

(三)安委会进行督查。

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地开展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对重大问题和全校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监督落实。

自查、检查、督查和隐患整治情况纳入部门(单位)202x年安全工作绩效量化考核。

(四)材料准备。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附件3《疫情防控工作督导记录表》规定的`内容,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览表》(见附件)规定的内容开展自查和检查,在自查、检查、督导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随时备查。

(一)高度重视。

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尽职履责,确保实效。

(二)全面查改。

各级各类安全责任人要全面排查整治辖区涉及的所有领域的安全隐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责任事故。

(三)及时沟通。

检查整治过程中,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从快整治问题隐患,需要学校协调的,及时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按照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校集中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校党发〔2020〕12号)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整治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师生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在落实政治责任、问题整改、创新思维和方法、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着力解决师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参照中共新乡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处级机构职责范围的通知》(校党发〔2019〕37号)文件内容,紧紧围绕学校各处级机构职责范围内涉及师生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在学生服务、教师服务、医疗服务、校园综合治理、机关和后勤服务、干部利用名贵特产或特殊资源谋利等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紧解决,开展“解民忧、舒民困、暖民心”行动。

整治重点还应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二)子女入学、学生资助管理等师生关注的民生问题;。

(三)师德师风、职称评审、学风建设、招生考试等方面问题;。

(五)“提前关门、延迟开门”“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

(六)未对教学生活服务设施开展常态巡视,发现问题未限时闭环整改等问题;。

(七)对外公示信息不及时、不准确;。

(八)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红包、礼品、有价证券等;。

(九)其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行为;。

(十)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其他问题。

第一阶段:认真梳理,积极筹备(202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各单位,尤其是各党政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重点要求,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涉及学生服务、教师服务、医疗服务、校园综合治理、机关和后勤服务、干部利用名贵特产或特殊资源谋利等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列清整治项目,确定监督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及联系人,于9月29日12点前将附件1报送校长办公室综合科。

第二阶段:受理举报和工作建议(2020年9月30日至10月9日)。

各单位要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广泛向师生群众公布受理举报方式(电话、邮箱等),引导师生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认真做好师生群众举报和工作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师生群众的反馈建议,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适时公示整治内容、工作进展和整治成果。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立行立改,属于分管校领导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汇报整改,属于学校层面解决的事宜由校长办公室收集整理后形成议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研究解决。

各单位请于10月15日12点前将附件2及本项整治。

工作总结。

(包括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发现的典型案例等内容)报送校长办公室综合科。

第四阶段:持续完善,巩固提高(2020年10月16日至年底)。

通过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着力查找并整治一批与师生群众利益相关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批有助于师生健康发展成长、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和机制,不断增强师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bgs@**,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校长办公室综合科318房间,联系人:陆科,联系电话:3029008。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抓紧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通知明确的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加强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统筹,强化落实。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与以案促改、规章制度“废改立”、“十四五”规划编制、“三大工程”“四位一体”建设等工作统筹结合、统筹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三)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各单位要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既要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师生群众身边,让师生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又要深入查找不足,推动完善健全政策制度、规范标准,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既要通过集中攻坚,在以案促改期间取得可检视、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六

根据省教育厅《深入整治全省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局《深入整治全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纪委《深入整治全市教育体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精神,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把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动全市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转化为百姓更多更实在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成立平顶山市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顺任组长,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李志任办公室主任,财务科、基教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班子为成员。

1.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整治,完善和规范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制度、程序及监管体系。

2.主要问题。

(1)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采购单位政策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不强。

(2)在我市准入的校服企业范围之外征订校服的问题。

(3)校服定制过程中出现了串标、围标和吃回扣等违规问题。

(4)校服的生产、采购、验收等环节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3.工作措施。

(1)明确规范采购程序。各级教体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xx〕563号)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的定制采购行为。

(2)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为选用工作夯实基础。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校服采购中,要求采购单位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认真贯彻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及t/has109-20xx《校服分等评定技术规范》等其他标准,推动标准进校园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4)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明标识”即: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志,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双送检”即: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质检报告需及时报主管部门。

(5)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市直学校必须在市教体局批准的校服准入企业内选用校服,征订结果须报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备案;县(市、区)可在市教体局批准的校服准入企业内选用校服,也可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名单,以县(市、区)为单位公开招标的,方案和结果必须报市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备案,县(市、区)学校征订结果须报县(市、区)主管部门备案。采购档案备查至少三年。

(6)强化监督。对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串标围标、收受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7)畅通学校、家长反映校服问题渠道。各县(市、区)校服管理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学校、家长反映的校服质量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家长、学生的合法利益。

1.动员部署(7月中上旬)。平顶山市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召开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动员大会。各县(市、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开展自查自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剖析整改。一要根据查摆剖析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可操作。二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2.摸底排查(7月)。各级校服定制整治专项工作组要分头赴各地进行摸底排查,召开座谈会,梳理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3.警示教育(8月)。召开警示教育动员大会,通报近年来发生在教育领域的`典型案件,以案明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研究制定措施,印发我市关于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文件。

4.集中整治(10月底前)。重点围绕我市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遴选2-3个县(市、区)为试点。

5.系统总结(9月、12月)。全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要同步进行,及时报送阶段性进展、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对好的单位及工作经验,认真进行梳理,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提高。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市教体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按照任务分工,立足职责定位,自觉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全局一盘棋、上下联动,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主动认领任务,责任明确到人,着重在抓问题整改上狠着力,在创新治理模式上下功夫,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见成效,真正做到精准施治、靶向治疗,坚决防止大而化之、大水漫灌,防止摆花架子、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在专项治理中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予以问责。

(三)高效处理线索。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开展执纪执法。全市教体行政部门均要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市教体局信访电话:0375—2629865),对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快查快办、动态清零。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收到的县(市、区)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送、交办,确定一批问题反映集中的重点县(市、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化督促指导。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注重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加强重点领域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引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努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将整治问题线索台账(附件1)、联络人员表(附件2)、阶段性进展(附件3)等情况,每月8日梳理简报、18日汇总详报,加盖单位公章用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于9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七

以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整治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消除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及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_市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查重处,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餐饮安全隐患,保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严厉查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督查,逗硬奖惩。市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通报同级政府,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四)强化沟通,灵通信息。7月15日前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局食品科。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市县局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9月20日前报送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八

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广泛发动群众,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查摆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及周边地区重点人员档案》。

(二)打击一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场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无证经营摊点和非法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

(四)建立综治、教育、公安和学校之间的治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治安形势,制定防范对策。

(五)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用车,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举办“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

(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校园”创建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

(5月20日至5月31日)。

建立专门工作班子,统一思想认识,搞好调查摸底。各派出所要对近期发生的涉及师生人身及财产的案件进行一次清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文明、安全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

(6月1日至6月25日)。

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整改治安隐患。各镇(街道)要对学校内部(包括分校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经常活动的外来无业人员尤其是一些可疑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并对校园周边地区的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员统一登记造册。要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各校要依靠法制副校长或相关人员在整治期间作一次“反侵害师生权益”专题讲座;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侵害师生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打击侵害师生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对校园周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摊点、不洁饮食摊点、歌舞厅、录像放映室、台球房、网吧等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和场所进行清理和整治。规范学生接送用车管理,坚决查处超载及无证接送。

(三)总结阶段。

(6月26日至6月30日)。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还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开展夏季治安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严密防控网络遏制盗抢犯罪“百日攻坚战”暨“04”二号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维护我市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把“平安”创建不断引向深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切实抓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秩序。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加强对此次整治的领导,市综治委已牵头成立由市领导挂帅,市综治委、教育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文体局、工商分局、城管办和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以政法书记为组长,文卫镇长(主任)、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实效。学校所在地的镇(街道)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与驻地学校紧密配合,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协同作战,联手整治,共同维护好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治安面貌明显改变。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镇(街道)、各学校要对治安复杂场所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特别对校园治安秩序及师生人身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各派出所要坚决依法打击涉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治安秩序的案件。各镇(街道)综治委要组织协调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和场所进行清理和整治。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九

奢侈浪费行为,树立高效机关、廉洁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花秋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娄经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冉腾、周俐辛、李婷婷、罗云美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一)压缩行政开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可能采用自然光,尽量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尽“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因天气炎热确需开启空调时,温度须设置在26℃以上,空调开启时不得开窗敞门。加强用水装备的平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水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避免“长流水”现象。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办公用品统一发放,每1个月由党政办向各部门发放1次。完善公车及作业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责任单位:各部门)。

(二)加强食堂管理。落实阳光采购、计划采购制度,堵住各种漏洞。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进机关活动,倡导“光盘行动”,用餐人员要适量取餐,不留剩饭剩菜,避免浪费。(责任单位:党政办)。

(三)加强餐饮门店监管。向全镇餐饮门店和消费者发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附件2),结合开展“公筷公勺行动”“光盘行动”“文明餐桌”等行动,突出勤俭节约要求,要求餐饮门店设立“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等提示标语,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根据用餐人数给出建议,避免浪费,让“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成为社会新风尚。(责任单位:市监花秋分局)。

(四)加强节约型校园的建设。在做好节水节电、压缩公务性开支基础上,要面向镇内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粮食从我做起”等主题教育,倡导“光盘行动”,通过主题征文、手抄报、绘画、海报设计、节约小达人、文明食堂等评比表彰活动,通过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家庭乃至社会,形成节俭惜福新风尚。(责任单位:花秋中心校)。

(五)加大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要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的良好习惯,自觉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示范者、实践者。各村、各部门要密切合作,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文化墙、餐桌台卡等发布宣传标语(附件1),广泛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城管办、市监、卫生院、中心校、各村)。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要求上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村、各部门要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上下功夫,杜绝“一阵风、走过场”,杜绝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稳步推进,不断巩固和深化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成效。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十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xx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配合,着力解决学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学校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动员广大师生及群众积极参与到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强督查,确保成效。镇政府将强化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站办所予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站办所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各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按照六大校园创建要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紧紧围绕“清洁家园”的主题,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性、参与性和积极性,大力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逐步建立和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认真落实“创卫”办在大排查中交办的问题,采取多形式、多角度的健康知识教育传播活动,使师生员工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100%。全面开展校园内外环境除四害工作,确保四害密度达到考核标准。进一步增强全区师生的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优化学校周围环境,改变校园卫生状况,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加快创建工作步伐,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学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从思想、组织、财力、物力等方面对创建活动给予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教活动,营造良好氛围。9月初,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载体,采用晨会、班队会、家长信等形式,紧紧围绕“环境卫生整治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强化集中整治,美化校园环境。这次环境集中整治要紧紧围绕清除校园卫生死角、整治校园周边卫生环境、修补校园道路,疏通和清理下水道、清除学校厕所化粪池、开展室内外灭蝇为主的除四害工作、绿化校园工作等,同时,要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加强校内小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学校饮用水供应管理,确保学生喝上放心水。

(四)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快捷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宣传制度、卫生保洁监督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步骤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5日):学校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环境卫生整治计划,积极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9月6日一9月24日):学校按照实施方案,广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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