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现为题的周记(优秀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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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现为题的周记(优秀23篇)
时间:2023-12-12 14:48:19     小编:念青松

生命不息,总结不止。总结是我们对生活中所经历的事情进行回顾和总结的重要方式。如何进行有效的演讲请看以下作品,它们或许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一

是好巫女吧?”“是啊,我们的责任就是帮助人类发现快乐和幸福。”“为什么呢?他们不会自己去发现,去找吗?”“因为他们……算了,你自己去想吧”姐姐不肯说,我却是好奇,不停地问,她却只是笑。我还是一步不离地跟着姐姐穿梭在人们中间,把快乐和幸福悄悄播洒,让人们快乐,让人们幸福。我的灵力也逐渐提高。不过,我还是想不出那个问题的答案。

一天,我和姐姐发现了一个男孩,他在哭泣。哆哆嗦嗦地缩在一个角落里。姐姐挥着翅膀飞过去,展开灵力,将他罩在里面。他还在哭泣,一直哭。姐姐就一直在耗费灵力。终于,她把灵力全部耗尽了。那个孩子擦去泪水,哆哆嗦嗦地走出阴影,跑走了。姐姐也将死去。“记住,我们要把快乐和幸福带给人类……”我伤心,但却哭不出来,只是更加卖力地帮助人们发现他们自己的快乐和幸福。我不懂的,我不懂的,那个答案。

又一天,我在那个角落里又看见了那个男孩,他依然在哭泣。我像姐姐一样一遍一遍地像使他发现快乐和幸福就在他一转念的不远处,直到我坚持不住。那个男孩站起来。“你的灵力也没了吧?”“你到底是谁?”“我?我是带领人们发现他们的痛苦和灾难的巫师。”“什么?”“你们是由人们的灵魂所产生,只要人还存在一天,你们就不会灭亡;我们是由人世间的种种邪念产生的,我们迟早会消失的。我们要生存下去,所以,我们要消灭你们!”“你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我像我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已知道了那个答案,可是我不愿意相信的:“为什么人不会自己去发现快乐和幸福呢?”“因为他们不想,他们会怕得到这些之后的失去。他们不愿意承认这些如此简单的东西他们要费掉很多时间去发现。”他说。这就是答案。是,这就是答案。“发现你我才发现这个答案的,谢谢你。”我说。

在这一刹那,我想到姐姐,她一定是很爱人类的',她不愿意让我知道人类的这一切。我笑,她比我更害怕知道这些的,一定。我已知道答案,我可以安心地去告诉姐姐,我发现我自己的快乐了:是把快乐带给人类,因为他们需要快乐;我发现我自己的幸福了:是和她在一起。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二

我发现,这一个省份是如此迷人。

内蒙古,中国北部,跨经度最广的省份。我发现,它的美有着不一般的风韵,令我沉醉。

笔直的公路旁,天神地母炼尽翡翠绿玉铺成的草原,将天地相连了;蓝天白云,远处的羊群,悠闲的放牧人,都是画中景。突然看着湛蓝的天,竟无一处云彩,想起“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由会心一笑,装模作样地将衣袖挥了挥,将云彩收入囊中。

望着苍茫的草原,神奇地,我发现,心不由得平静了,眼睛似乎也不疲劳了。风轻柔地抚过草地,也抚摸着我的心,格外舒泰自在。真羡慕放牧人的惬意,每天享受自己是天地主宰的感觉,该有多好!栖息于此,远离喧嚣摒弃浮华,沉浸于无与伦比的静谧,心也会十分宁静。

不仅忘不掉草原,还忘不掉内蒙古的灯火阑珊。

不同于厦门夜晚的五彩缤纷,我发现,内蒙草原的灯光一如既往金灿灿,黑夜笼罩的城市散发着光芒,璀璨而夺目,庄严而辉煌,真迷人!原先对单调色彩颇为排斥的我,竟转变了想法:天地,黑夜,光芒,彻夜通明,震撼我心!

与导游相处,我发现,这内蒙汉子看似不拘小节却如此友好善良。他不带我们去专门供游客吃饭的地方,视我们当作当地人,找当地美食,烤全羊的美食至今回味无穷。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坦诚待人不忘本心,发现人性的善良。人间百态,仍有温暖,这亦是人间小温!

发现源于生活,旅行亦多发现。那次旅行,我发现了内蒙古不同的美,草原,灯火,人,富有生机,温暖动人。

一花一木,一人一心,微笑反观,人生枝头成就美丽风景。出去走走,阅尽千帆,可达彼岸。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三

探索,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动力,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生活中的每一点成果,都是源于探索的结果。可以说,探索就是带领我们在迷雾中走向胜利的彼岸的一条绳索。也许有些人会问:“那怎样做才叫探索呢?”驾驶宇宙飞船去考察各个星球,这是探索;科学家千方百计发明一件东西,这是探索;攻克一道难题,学会做一件自己原来不会做的事,这也是探索。当然,探索也不是每个人生来就具有的。探索的确需要智慧,但是,更不可缺少的,是你的那一份敢于探索的勇气。当你遇到一件前所未有的困难时,如果你失去了探索的勇气,如果你胆怯了,你退缩了,那你只能永远被困难所束缚,永远逃脱不了它的手心。

生活中还有很多未知等待我们去探索,去发现。正如哥伦布所所说的那样:“探索是我唯一的乐趣”,“往前走,再往前走……”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四

星期天,我在家欣赏爸爸养的仙人掌。突然,我发现仙人掌、仙人球、仙人鞭等仙人科植物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茎肉质地厚实,呈绿色,茎上尖刺密布。

我通过仔细观察,查找有关资料,终于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仙人掌身上的刺,是由叶子变成的。因为仙人掌长期生活在沙漠里,那儿又热又干,如果它生出一片片的大叶子,很多水分就会从叶子上挥发掉。所以,仙人掌的叶子变成了刺,肉质的茎内储存了黏性的浆汁,能较好的`吸收并保持体内的水分。啊,仙人掌身上的刺原来就是叶子啊!我终于明白了,仙人掌的肉厚刺多,是适应了干旱环境的结果。

此外,爸爸还告诉我,仙人掌大面积的刺,不但会减少水分流失,还可以使别的动物不敢伤害它。我不大相信,就用手轻轻地碰了一下仙人掌的刺,真的好疼啊!怪不得人们都不敢碰它。

仙人掌真是太聪明了。它为了自己能够生存,竟然懂得灵活的改变自己。

刺就事叶,叶就是刺,这是我发现的仙人掌的秘密。我相信,生活中的问题无处不在,只要善于观察,就会发现更多的秘密。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五

天才具有超人的智慧,与众不同的头脑。是不能与我们常人相提并论的,但天才也需要学习吗?当了解到大量事实之后,我发现天才也需要学习。

还记得金溪民方仲永吗?仲永五岁的时候,就会作诗画画,是全村公认的天才,有人还特意花钱求仲永题诗。然而正是他的父母贪图小利,把它当做获利的工具,不使学。以致他的才华也就在世俗的恭维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哎!可见天才也需要学习!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同仲永前途不同的“神童”。像我国著名的戏剧活动家田汉,小时聪颖过人,尤善吟诗联对。昔日有一墨客路过他家旁边的客店,曾书一句上联“二河两岩双江口”,久久无人对上。田汉11岁时,见之援笔即书“单人独马一杆枪”。田汉后来能取得惊人的成就,除了他惊人的才华,当然跟平常刻苦发奋是分不开的。看来,天才也是学出来的。

爱迪生有过1000多项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发明,被誉为“发明王”、“一代英雄”。每一次实验,他都没日没夜的工作。肚子饿的厉害,他就随便吃点东西;困得睁不开眼,他就伏在桌子上打个盹儿。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个辛劳的白天,他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于是就有了“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种说法。他年轻时力求上进,开办研究所,在科学上屡建奇功,誉满天下,他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天才,。但在他的晚年,由于越来越严重的骄傲情绪,导致他不爱学习,不爱钻研,不力求上进,使得恰恰是在他最志得意满的领域里,犯了大错误。他固执的坚决反对交流输电,一味坚持直流输电,结果导致惨败。原来以他命名的公司不得不改为“通用电器公司”,而实行交流输电的威斯汀豪斯公司至今仍保留着。“一代英雄”就因一时的固执和骄傲,就因一时的不求上进与不爱学习而从此烟消云散了。看来不管是神童还是常人都应“活到老,学到老”呀!

突然间,我发现天才也需要学习,而且需要踏踏实实的学习。我不是天才,所以我也就缺少那百分之一的灵感。因此我必须付出百分之百来学习。

人才虽高,不务学习,不能致至。——后记。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六

昨天,老师送我一盆即将开放的太阳花,一放学,我就兴高采烈地拿着它放到了我房间的窗台上,好天天认真地观察它。

今天早上,爸爸把我从美梦中叫醒,“怎么了?还早呢,又不用上学。”我无精打采地说。

“你快过来看哪!”爸爸兴奋地说。

我掀开被子,穿好鞋,一步一步地走向窗台。“哇!”我惊喜地发现太阳花长出了一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它紫紫的,看上去像一个刚刚破壳的小宝宝一样脆弱。

中午,上完画画课,太阳火辣辣的,真怕太阳花会死掉。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窗台前,想看看太阳花有没有死掉,但令我惊喜的事发生了。我发现太阳花不但没有死掉,反而开出了美丽的花朵。

它外面雪白雪白的,里面粉红粉红的,有淡黄色的花粉和深红色的花蕊,仿佛刚用清水洗过一样,晶莹剔透的,美丽极了。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太阳花在这样大的太阳下晒都不死掉,反而会开花呢?”

爸爸看到我百思不解的样子,就问:“有什么疑问吗?”

我就把刚刚想到的问题告诉了爸爸。爸爸想了想说:“太阳花,从名字就知道它喜欢太阳,所以被多大的太阳晒都不会有事的。”

“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地说。

人人都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只要你是个有心人,在许多地方都会有新的发现。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七

妈妈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洗衣服是宁可不吃不睡也非做不可的"工作",她把脏衣服放在洗衣板上,揉呀,搓呀,时时不用沾满泡沫的手擦擦额上的汗捶捶发酸的腰。妈妈洗衣的情景,犹如电影里的一个镜头,不断地"播放"着。终于有一天,我拿着自己的脏手帕,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地去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手帕洗干净了,我吁了一口气。这时,我发现早已倚在门边的妈妈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爸爸非常关心我的学习,经常了解我的学习情况,可他从不陪读,也不检查作业。他总说:"我相信孩子。"我听了这话,精神上有了一种莫名的动力——一定要好好学。我用自己的成绩证明了这一切。当我把大红的证书捧给爸爸时,我发现,不爱笑的爸爸脸上浮现出了灿烂的笑容。

奶奶七十多岁了,她非常疼爱我,姑姑来看望她时,总会带来许多好吃的东西,而奶奶总是舍不得自己吃。她说:"让我的乖孙女吃吧,好长大个子。"我明白奶奶对我的爱。于是我拼命地投稿,用得来的稿费买了一袋奶粉,当我把奶粉放在奶奶眼前时,我发现她那本已混浊的眼睛里闪出晶莹的泪花。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八

现代人脚步匆忙,只顾抬头往前走,常常忘了留意身边细小的事物。不单是上班族,连我们这些学生也忙得不可开交,升学的压力,繁重的作业,让我们无暇顾及路边杨柳的新芽吐露或邻家小孩的成长。我一直害怕,等到我们哪天空了,会不会连发现的能力都丧失了呢?还好我现在还有,但即使有所发现,我还是以为自己发现得太少,也太浅了。

父亲的头发很油,但他很忙,没时间去理发店洗头,所以只能由母亲代劳。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父亲不像他教育我的一样自己的事自己做呢?当我问他时,他居然说:“我不会自己洗。”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一个中学的校长竟不会自己洗头,讲出去谁会信呐。但当我有一次看到母亲给父亲洗头的情景后,我就明白其中的原因了。母亲温柔地给父亲搓着头皮,父亲面带微笑,满脸舒适,两人有时也交流几句,但更多的时候是无声的。我突然发现,原来洗头是他们交流情感的一种方式啊。在轻轻的搓揉间,他们的感情就得到了极纯粹的升华。此后我就再没问过父亲这一个问题了。有一次,母亲出去学习了,于是我给父亲洗头。尽管我很小心,但总觉得没把父亲搓洗得舒舒服服的。当我翻动他的头发时,猛然发现父亲的头发好像比以前稀疏了很多,而且两鬓的白发再也无法被黑发遮掩了,我忽然间意识到——父亲老了,真的老了。

关怀和生病的“优越”。长大后,我很难得生病了,母亲的身体却不如以前了。工作很忙,还有家里的活要干,她经常犯累,但从不歇息,直到实在挺不住了,才躺下来休息休息。父亲忙着学校里的事,只能由我照顾母亲。我受惯了母亲的照顾,反过来照顾她,却很不熟练。那一天,我把烧开的水,买好的药,连同体温计一起送进房间时,发现母亲已经睡着了。那如同婴儿般的睡容,原来母亲也有啊。我轻手轻脚地放下东西,没想到还是惊醒了母亲。她吃完药,又躺下,说:“宝宝,给我读篇文章吧。”我拿起床头的《读者》,选了篇挺长的抒情散文念起来。不一会儿,母亲又睡着了——她一定是太虚弱了。我继续朗读着,我想这种情景也许就和我小时候一样吧。母亲并不是只会照顾别人,只为别人着想,她也需要别人的照顾,别人为她着想啊。从此以后,我尽量不惹她生气,很温柔地和她讲话,很少耍刁蛮了。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九

生活中,只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就能发现生活中处处有道亮丽的风景。有人感叹姹紫嫣红的花之美;有人感叹碧蓝宽阔的天空美;还有人亦为人情温暖而感叹:啊,真美!人独爱的那道风景线,也同样让千千万万诗人迷醉、它、便是山。

随着城市越来越繁华,山似乎越来越少,人们快节奏的生活,似乎也忘记着一处清幽静谥的地方——山。

大概是六、七岁时,我随着妈妈来到了三清山,它高大的耸立在前,仿佛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沉稳、威严,带给我的是一种震憾美。

走进山间,才真正感受到诗人所描绘的奇丽之景。虽有些人多嘈杂,但丝毫不影响三清山的美。我们漫步于潮湿的山间小路,空气间弥漫树木花草的韾香,山谷中回荡着婉转的鸟鸣,偶尔几声清脆的鸣叫为山谷增添了无限生机。所有的所有,在这山谷中生长直到死亡,每个生命都让三清山显得更美。生机勃勃,朝朝暮暮都如同暖春般鸟语花香。我不禁放慢了脚步,虽因幼小有些沉不下心,但这一切就仿若有种特殊的魔力,牵引着我的视线,我的心灵。山间,带给我的是一种生机美,美入了心间,如痴、如醉。

我们一路说说笑笑,或沉醉于美景,全然不觉得腿脚的酸痛,不知不觉登上了山顶。时间有些久了,我虽不记得登上山顶的情形,但我难以忘怀那份心情和山顶的景色带给我的感受。脚步踏在山峰顶端,却不是害怕,而是难以言喻的欣喜、激动,和前所未有的踏实。我向下俯视力,房屋、人、景物都尽收于眼底。站了一会儿后,你似乎被一种奇妙的力量所感染,我那颗浮躁的心也渐渐平息,一丝温暖亦或一丝安然充盈于心间。“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反。”古人迷醉于山间,我也倾醉于如此之美了。山顶的美妙是不言而喻,若非亲身感受,是难于体会这样无与伦比的心灵盛宴。

啊,真美!山这奇丽,山之生机,山之惟妙,山之沉稳……唯有那道山我风景线令我沉醉。不妨放下忙碌的心情,去感受山之美吧!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等待我去探索、去发现的问题,比如说“蜘蛛为什么会织网”?“蜻蜓为什么要‘点水’”?“鸟儿是怎样飞翔的”?……如果你发现了这些问题,并进一步去探索,你就会觉得科学真奇妙!

于是,我一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电脑,百度搜索:“海洋宝宝是什么?”不一会儿,电脑就给了我答案:“海洋宝宝是一粒粒颜色绚丽的小珠子,在水中浸泡五六个小时后,居然‘长大’百倍,捏起来软软的还有弹性。这种被称为‘海洋宝宝’的玩具,近年来特别受儿童喜欢。然而,经过专家检测,该物品中含有重金属和芳香类化合物,这些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超过一定含量时对人体有害……”看到这里,我身上冒出了冷汗,一到学校,我马上和同学说了这件事,同学们都同意再也不玩这种玩具了!

大家千万不要再买这种劣质玩具了呀!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一

初升的太阳缓缓升起就已撒下了万丈光芒,给校园披上了一层若隐若现的金蚕衣。花草树本都苏醒了,高兴地沐浴在阳光中。昨夜的绵绵细雨使树梢间挂着冰凉的雨珠。一切都这么安谧、美好。

然而,你如果起得够早并打开宿舍的窗户,你就会听到高年级同学背课文的喃喃细语声。再从窗户向外望,你会看到青石小路上,长椅上,依靠在路灯旁看书的初三年级的同学。他们即将迎接的人生中的大考而努力拼搏,珍惜每分每的时间用来学习。

再把视线移到田径场上,你会看到因体育成绩不太理想或是想利用早晨美好的时光来强身健体的同学在田径场上挥撒汗水,汗水浸湿了他们的面庞,染湿了他们的衣服,但他们还在无体止的跑着,没有说过一句“累”,一句“苦”,看到这样的景象,再冰冷的心也会被打动吧!

突然,校园的安静被一阵铃声打破了。住宿生们三三两两的从宿舍走出来。走读生也陆续来到了校门口。而那些高年级的同学却忽的不见了踪影。他们的心中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但一定是梦想的力量促使他们日复一日努力拼搏,锲而不舍,用自己辛勤与汗水换取未来的成功与美好。他们的精神和对于人生的态态度值得我们去学习。

学生们欢快的跑着、跳着前往教室,在阳光的照耀下,我仿佛看见了若干年后国家的栋梁、建设者、捍卫者的身影!

晨光中,外国语的校服显得格外整洁,每个同学都为自己是济外人而骄傲,都为自己有一个充满幸福、快乐与美好的校园而自豪!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二

这段时间,我在外公的熏陶下,终于学会了下棋,起初只是蹲在一边看,经过日积月累,竟然把路数看了个大概,在外公和哥哥厮杀正酣时,我也试着出主意喊招数,这让邻居的叔叔们惊诧不已:“这么小的女娃也懂得下棋啊?”我一撇嘴:“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马跳日,象走田么?”听了这话,大人们便哈哈大笑起来。

当然,一开始外公是不屑与我对战的,但禁不住我的软磨硬缠,只好充当老师和对手的双面角色。过了些日子,我自觉的长进了不少,便要求独立作战,下棋时,尽管我煞费心思,仍难免被杀的落花流水。看见凌乱的.残局,外公郑重的对我说:“学棋,心里不能只装着一方的棋,下棋虽是两个人的事,但你必须把它看成一个人的事,要把红绿的棋子,看成自己的棋子,说白了就是在跟自己下棋。”

红绿怎么会是我的子呢?明明是两个人在下棋,怎么会是我一个人的子呢?我困惑的望着外公,没敢再问,不过是懂非懂的话却清晰地在我心里。经过外公的旁敲侧击,我才彻悟:这不仅是下棋的箴言,更是一种深刻的人生体会。

仅此一役,我受益匪浅,既学会了下棋,又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的发现!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三

一杯香飘四溢的茶,竟让我发现了:“人生的一路难免都会有挫折,但只要勇敢的去克服,我将迎接最辉煌的明天!”

最近考试失败、比赛失意的我独自在阳台上发呆,看着鸟儿欢快的飞翔欢叫,我的心情坠落低谷,心灰意冷。

突然,我想到了前些日子爸爸带来的上好龙井茶,心中猛地一亮,有了喝茶散心的念头。

拿出龙井茶叶,捏了一小把,放进杯子,沉浸于沮丧世界的我竟放了冷水,茶叶毫无生机的散漂在白水上,呸,味道跟白水无几。

对了,热水才能泡出好茶啊!

人生一帆风顺只是一厢情愿罢了,而人生完事如意的话,就不可能见证成功,一生只能像冷水浸泡的茶一样,枯枝乏味地度过。

成功是留给奋斗者的!面对困难,不要低着头跨过,而是昂着头面对,我相信,我将面对是太阳!

茶叶在不断地翻滚,人生在精彩的继续!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四

开学了,我高兴地来到学校,又见到了可爱的同学,敬爱的老师,内心充满了无比的喜悦。

报到完后,我抱着刚领到的新课本,一本一本认真地给包书皮。我被封面上美丽的图画深深地吸引住了,一边包书皮,一边欣赏着图画里的一个个故事……我忍不住翻开了课本,啊!是《秋天的图画》。

梨树挂起金黄的灯笼,苹果露出红红的脸颊,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谁使秋天这样美丽?看,蓝天上的大雁作出了回答,它们排成一个大大的“人字”,我久久地看着那大雁组成的“人字”,皱了皱眉头。“咦”怎么和老师讲的不一样呢?记得老师讲过大雁在空中飞行,是由一只大雁领队的,可画面上怎么会出现两只领队的大雁呀?明天到学校我得问问老师。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学校,着急地等老师来解开心中的疑惑。李老师终于来了,我连忙拿起书本,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去,说:“李老师,画错了。”“啊,画错了?”老师推了推眼镜好像没有明白过来,我赶紧又说:“李老师,是课本上这里的画画错了。”李老师接过了课本,认真地看了起来。只见李老师嘴角好像动了一下,手也微微颤了一下,慢慢地,李老师的脸上露出了甜甜的微笑,看着我说:“很好,能把学到的知识用起来了;不错,能够细心观察,发现错误,非常好!”李老师把书还给了我,让我先回到座位上去。

第三天,李老师好像比往常来得更早些,第一节是语文课,李老师首先要同学们齐声朗诵课文“秋天的图画”,接着要我们仔细观察课文下方的图画,然后问我们发现了什么?我似乎明白了李老师的用意,把小手高高的举了起来。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五

今天因为镇上要把电线们“搬家”,所以从早上就开始停电,据说十九点才来电。傍晚放学一到家,我就立马写作业。

吃过晚饭,天完全黑了,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妈妈躺在床上睡觉,爸爸在看手机,我闲得发慌,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也毫无睡意,就拿起强光手电筒东照照西照照,还用手摆各种手势,在对应的墙上出现小动物的图案,来增添乐趣,这就不那么无聊了。

当我用手电筒照在我手掌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奇迹!光,能穿透我们的皮肤,看见手指与手指之间一根根指骨。原来,我们的肉体也有一定的透明度,我又把手电筒向着手心照,结果,手心中间出现一道奇形怪状的黑影,我纳闷极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又把手电筒照向手腕,发现手掌和手腕的交界处有很细的骨连接着。我糊涂了,脑子中有一万个同样的问题: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突然,我想到了医院的x光线,这跟x光线是不是一样的呢?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我再一次将手电筒的光照向手掌,不过这一次我在手掌的后面放了一张黑色的纸,结果,连手指上的骨关节都出现了,而且更加清晰了,这真是太神奇了!

电来后,我立马跑到电脑前,进行了搜索,再与自己的想法结合,得出一个结论:我们人骨头密度大,肉体密度小,手电筒的光只能穿过密度小的东西,不能穿透密度大的东西,所以,手电简的光能穿过肉体,不能穿透骨头。只要我们善于观察、思考,也会发现不为人知的有趣的小秘密。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六

生活中到处有惊喜,到处有发现。多多留意身边的景物,也许它己经不是你记忆中的样子了。

我的学校每班都会养不少盆栽植物。我们班当然也不例外。其实普通的植物没什么好说,但其中一盆就不一样了。

它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它属于什么类也不知道,但这种花似乎极普遍,我们班养的是淡黄色的。原先也不怎么在意它,直到有一天不经意瞧了它一眼,我立马惊喜的发现它己经开花了。

是的,似乎就在一刹那,又仿佛它己经在那儿静静地等了很久,谁也说不清它是何时“昙花一现”的,但大家都为它的美貌而着迷。看啊,大家不会在意它的美丽从何而来,只会说一句:“这花真好看。”

不久,大家又把它遗忘了,他们不知道因为没有水的原因,它己经在慢慢枯萎了。我感到一阵淡淡的哀伤,但对比也无能为力。几天后,又是那不由自主的一看,我再次惊喜的发现,对,它死而复生了。

它已经长出新的叶片,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淡绿色的花苞屹立在叶片之上,看上去是那么不屈不挠、高洁而又孤独。它那顽强的生命力,让我对它更加敬佩。

它已经不是曾经的它了,它死而复生了一次,那鲜活的生命又开始了一次,鲜活的生命又开始了一次“旅途”,它就是那生活中微不足道的惊喜的发现。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七

小小的萌芽,大大的希望,枯叶后的绽放比一帆风顺的更美,也是一种惊喜的出处,死而复生的迹象,那是我珍藏的惊喜。

凤仙花,是鲜艳的,是灿烂的,更是花之一族的佼佼者。

种凤仙,我揣着萌芽的惊,也怀着开花的喜……。

我为新入住的住客做好防护,埋入了土,盼它吸取精露,长成小大人。这一盼就是几个星期,在这风雨一日一个新的奇迹诞生了。我格外惊喜,我的一个萌芽梦成了?虽不知以后怎样,但我能看出它是个魁梧的将士,有边疆战士的英雄气概。这一日,是惊喜的,因为我种下了有理想的种子,开启它美好的一生。

它已枝繁叶茂,浓密的叶交叉生长吸收阳光,它不高,但是那么有活力,我忧虑了;小的时候长了,那叫长大,大的时候长了,那叫老了。

它终究禁不起风霜,落了叶,再没有年轻时的辉煌和轻狂,而是走向衰老。叶子黄了,枯了,没有再生的迹象,我的愁又添了几分,生怕它不回来了;我想着:我都没老,你怎么就先死了呢?可就在我唉声叹气时,它又一次带给我惊喜,我顿悟,它没死只是要开花了,要活的更自豪,生儿育女,完成它的使命。风仙花完成了它的使命,我种下了希望的种子,这是让我彻夜难眠的事,因为我总想起来,看看它对孩子的爱,育儿的苦心。

小小的萌芽,大大的希望,惊喜寄托在这一颗小种子上。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八

你我相差十一岁,我却发现,你就是我的珍宝。

初次见你,是在医院的病房里。那是你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看你慵懒地躺在咱妈的怀里,亮晶晶的一对眼眸中满是好奇与懵懂。我们眼神交汇的那一刻,你那人畜无害的小样瞬间就让我溃不成军,心中那道坚硬的防线顷刻就化为了漫天飞扬的粉红泡沫,拧巴了近十个月的脸色也柔和了下来。

那时的感觉就像是发现了一个软糯可爱的小玩偶,新奇极了。

后来,我才后知后觉地萌生出了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出院回家后,你就一改初见时与世无争的模样,以最霸道直接的方式圈画出了你的领地:沙发上、房间里,随处可见你雪白的尿布;原本专属我的衣柜突然就被塞进了各式各样的小衫;客厅里铺上了彩色的垫子,我极其宝贝的玩具小熊被胡乱塞到你的火车车厢里驶向远方;就连空气里,也弥漫着浓浓的`痱子粉的气味。你曾无数次爬上我的书桌,拿着彩笔小手一挥,在我的作业本上留下鬼画符一般的印记。半夜还总被你的啼哭声吵醒,又害得我一夜失眠。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生活被你这个莫名的侵入者搞得一团糟。不可置喙,那时看着你在爸妈怀里,吃香喝辣还不满足地哭闹时,我觉得你简直可恶极了,同时在咬牙切齿间发现,你确确实实地就是个“坏蛋”。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发现,有一个妹妹好像也是不错的体验。

虽说你总是惹毛我,但自从你来到我的世界,欢乐和幸福也从未迟到过。你常常摇摇晃晃地跑来,把怀里的零食往我面前一摊,笑弯了眉毛的眼睛和指向嘴巴的小手传送着邀请的信号。你喜欢恶作剧,我们总是一起精心策划各种各样幼稚有趣的玩笑,然后在阴谋得逞后互相打着掩护,捂嘴偷笑着离开现场。——笑声从指缝泻出,洋洋洒洒了一路。我发高烧被隔离好几天未出房门,意识模糊间,总能听到门边传来的小声音,钢琴小提琴手风琴,一个都不少,不断切换演奏出一首磕磕绊绊的《小星星》。即便躺在床上被高烧纠缠折磨,我也能想象得到你蹲在门外笨拙地弹奏着玩具琴的模样,一定又是满脸的认真。虽然我总是一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模样,可心里感动得一塌糊涂。

你总喜欢在清早我还没睡醒时钻进我的被窝,我喜欢在你又睡着时凝望你香甜的睡颜。每每那时我总能清晰地感受到时光的缓缓流逝,一分一秒,一点一滴,横亘了十一年的岁月,竟是那般美好。

你我相差十一岁,我终于发现,你早已成为我的珍宝。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十九

在冰雪消融中,我发现了春天的脚步;在秋叶的簌簌中,我发现了季节的更迭;在蚂蚁搬家中,我发现了团结的力量;在甜香的蜂蜜里,我发现了勤劳的足迹。

我发现,生活在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里,许许多多的微不足道里,都蕴含着大道理,令我沉思,催我成长。

升入初中后的第一个生日,爸爸送给我一个心仪已久的礼物---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出现在我眼前的俨然就是一位“大帅哥”,只见它身材魁梧、线条粗犷,一身荧光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衬托出它的风流倜傥、潇洒帅气。我快步走过去,用力拍了拍它的车座,它却纹丝不动,原来它还是一个“大力士”呢!

初中生活的每一天,我都与“大力士”如影相随。

跟小学无忧无虑的生活相比,初中生的作业量增加了,考试次数增多了,学习时间延长了。身边的学霸比比皆是,内心的压力陡增,凭添了许多烦恼。我常常凝视着窗外的天空,静静地发呆,而后深深地叹气。

回到家,妈妈的唠叨来了,爸爸的指责来了,我被焦虑的情绪笼罩着,感到身边阴云密布。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的情绪常常会失控,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坏。

放学后,我背着沉重的书包,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到自行车旁。每逢怒气冲天的时候,我就会对着它结实的部位狠狠地踹上两脚,边踹边吼:“你不是大力士吗?踹你!踹你!”发泄完后,我骑着它狂奔而去,顿时倍感轻松,焦躁的情绪瞬间平复。

期末成绩下来了,年级63名,我擦了擦眼睛,完全不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我重重地拍了一把车座,手掌一阵生疼,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我搂过心爱的“大力士”,伏在它身上任眼泪悄悄地滑落。默默地推起它,慢慢地走,看看几乎没有本色的它,才想起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擦拭过它了。

感谢“大力士”的默默陪伴,感谢“大力士”的不离不弃,感谢“大力士”的理解与包容。

正是不会说话却默默陪伴着我成长的“大力士”,教会了我善良、真诚与包容。

我发现,原来万事万物皆有生命!我会用自己所有的热情,去热爱大千世界的万事万物,努力奋进,为世界增添一份美好。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二十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各种的问题,但是往往我们只能看到别人身上的缺点,却发现不了自己身上的缺点,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学会发现自己的缺点了。

有的时候妈妈会指出我们的缺点,但是往往只需要一个钟头,我们就会把它忘在脑后,但是如果是自己发现自己的`缺点的话,一个的教训要比十次的说教有效的多。比如我发现自己的缺点,整体努力的改正。虽然以前妈妈总是说我粗心大意,而且对于事情不是特别用心,但是我总是不以为然,直到上次的期末的考试,我竟然忘记写名字了,结果发试卷的时候就我一个人没有拿到试卷,整个年级的人都直到了这件事。还有不少的同学特意来“拜访”我这位糊涂的大神。

这个事情使得我深刻认识到了认真的重要性,也明白了粗心的影响,因此我现在决定在妈妈的监督下改造这个缺点。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二十一

“美是发现”最先是大哲学家康德提出的。他说:我们“说一个对象是美的”,这时候,“重要的并不是我这样说时是依赖于对象的存在,而是我自己从这种表象中发现了什么”。他这话表明,我们认为某个东西美,重要的不是这个东西本身怎么样——它美还是不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从它那里有所发现;我们说它美,是针对我们的发现说的,美是指的发现。同理推断:如果我们拿它做材料写文章,不是因为它本身怎么样,而是我们从它那里有了某个发现。可见,作文材料不是现成的摆在那里等着我们写,如果对它没什么发现,这种材料只能是素材,我们就不能拿它做文章;如果对它有所发现,并写进我们的作文里,它才上升为题材。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题材是发现”很有道理。

我们且以下边的《稻花》一文来说明这个道理:

在绿色的田野里,水稻扬花了。

数不清的稻花,飘不尽的清香,但从不惹人注意。

它们,不是用艳丽的花卉,来炫耀自己的青春。

在泥水里,在风雨里,为实现金色的理想,它们准备奋斗一生。

对这首散文诗,我们读前三句时心情是平静的,读到最后一句感情便被打动了。品味再三,是稻花为实现“金色理想”,准备在泥水和风雨中奋斗一生的崇高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们。稻花美就美在这里,而这种美是作者发现它的象征性后赋予的。天然的稻花美不美呢?其实无所谓美不美,作者写得很清楚,它“没有艳丽的花卉”,也“从不惹人注意”。但对于写这首散文诗,天然的稻花美也罢,不美也罢,都无所谓,关键是作者从它那里发现了一种为“金色理想”奋斗一生的精神内涵,于是它变得美了。所以康德说,对象的美,重要的在于我们去发现。

也许有人会说,对于写景状物的诗文的确如此,对象不会说话,随你怎么“发现”它都不否认;而写人却不一样,人是按自己的思想意识行动,哪能由你随便去“发现”?不,道理还是一样的。请看下面这篇《表弟》: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姑姑家,看见四岁的小表弟穿一身唐装,妈妈就和他开起了玩笑。

妈妈说:“小胖,你的衣服真好看,借给舅妈穿好不好呀?”

小胖眨了眨眼睛说:“不行,这套衣服穿上以后很热的。”

妈妈又说:“舅妈最怕冷了。”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二十二

惊喜是一个五彩斑斓的万花筒。它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开心。

小时候,就是一件事,让我彻底确信了世界上真的有圣诞老人存在,如今,我才知道,圣诞老人就一直在我的身边,他从小陪伴我到大,一直当做捧在他温暖的大手里的宝,似乎我就是他手中那颗真正的掌上明珠。

小时候,外公说让我要安心地睡觉,必须要睡得很熟,才会收到圣诞老人送的礼物,不然,醒来就会吓到圣诞老人的,让我一定要乖乖睡。我小的时候,大人说啥,我都会相信,那次也不例外,每年的早晨我都会在我的圣诞树下,找到圣诞老人的礼物。

我现在长大了,但是像以前一样,每年圣诞节都会收到圣诞老人的礼物,可是前年我依然收到了礼物,但是我前年终于发现了圣诞老人的重大秘密了。原来,圣诞老人是我最亲爱的外公假扮的!

夜晚我假装睡觉,躺在外公用吹风机吹热的被窝里,外公看我一睡着,便开始了他的行动,他蹑手蹑脚地拿着礼物,走进我的房间里,把礼物依旧放到了我的小圣诞树下,我发现了外公的重大秘密,但是直到现在我还没告诉外公,因为我怕说出来会伤到外公的自尊心。

这个发现,让我知道了外公为了我开心,精心地策划,原来他这样良心用苦也是一心为了我开心,如今我在心中也不停感谢他。

以发现为题的周记篇二十三

幽幽的书香,你沉醉了多少英豪;幽幽的书香,你又曾陪伴过多少人走过人生之路;幽幽的书香,当我第一次闻到你的气味,我就知道,你会陪我一路前行。

初逢。

你我的初次相逢,也许应该感谢罗贯中老先生,他的一部《三国演义》被奉为经典。当我见到一本专为少儿出版的插图版的《三国演义》的时候,就很快被吸引住了,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回到那战火纷飞的古战场,它兴冲冲的带我领略了官渡之战前那萧杀的寒气;见识了关云长逼人的豪气;感受了赵子龙傲人的勇气……虽然只是初逢,但已经被你的魅力所吸引,你为我打开了读书的大门。

相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作业越来越多,其余时间还忍不住玩耍,以前的幽幽书香似乎要离我而去了。但后来,当我第一次走进学校的图书室的时候,我又闻到了幽幽的书香,并且迅速被那些有趣的书吸引住。这一块宝地,它就是我的乐土,从此我成为了这里的常客。我利用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在书的海洋中畅游。书读多了,我的知识就丰富了,同学们有什么问题都会向我请教,他们说我就是一部百科全书。对我来说,书像一艘大船,载着我畅游知识的海洋;书像我的翅膀,带我冲向未知的天空;书像一架时空机器,到我到达过去和未来。

相伴。

上初中以来,幽幽的书香一直陪伴着我。我孤独的时候,你会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当我困倦时,打开一本《西游记》,立即书香四溢,快乐无比,神清气爽。这阵阵书香就像一剂良药,为我提神醒脑,让我能一直保持最佳的学习状态。我意识到,书香已经渗透到我的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并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幽幽的书香,你和我早在初识时便约好一同走过滚滚红尘,你还记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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