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双方能够在预期的范围内达成共同的意愿。合同的签署应当有合法代表人或授权人的授权书。鉴于不同类型的合同,以下是多种合同范文供您选择。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第七条。
1、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2、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x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第七条。
1、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2、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三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这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建立,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2、降低裁员对劳动者的影响用人单位应承担社会责任。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补充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释)。
(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化了对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另一方面考虑到用人单位调整经济结构、革新技术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放宽了用人单位在确需裁减人员时进行裁减人员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两种可以裁员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细节问题同样要规范“职业危害”须事先明确。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增加了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条款。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
(解释)。
增加工作地点条款,这是因为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增加社会保险条款,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用人单位承担如实告知义务,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4、应对多种主体、形式新法适用范围扩大。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
(解释)。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存在一定差别,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5、防止试用期成“白用期”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强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释)。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6、保障劳动者择业自由合同完善违约金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规定了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释)。
竞业限制的人员只是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除培训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7、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xx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xx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解释)。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已经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是一个终身制的“铁饭碗”。换句话说,只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存在,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四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程完工。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施工作业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需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重庆市巴南区天明村。
甲方实行每月4天假期、每天8小时工作制。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或者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六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编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
1、固定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终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地区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并按甲方关于本岗位(工种)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2、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工种),或指派乙方从事其他临时性、特殊性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方式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休、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征得单位工会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为乙方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按第。
方式执行: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规章制度。
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绝大多数同岗位(工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4)、
3、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安排的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违反操作规程的。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八、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可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按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补充条款。
十、甲、乙双方商定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其他事项,载入附录或作为合同附件。
十一、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及到甲方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参见该法第一条)。
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适用范围。
基本上,中国境内自然人与自然人、单位(哪怕是国家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与自然人之间的劳动关系,都适用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参见该法第一条)。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颁布机构。
全国人大。
颁布时间。
2007年6月29日。
实施时间。
2008年1月1日。
目录。
1基本简介。
2适用范围。
3法律条例。
4相关解读。
编辑本段基本简介。
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
这部重要法律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地规范了劳动关系,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典范,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八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析】:关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实务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需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协商解除的动议由谁提出。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析】: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用人单位拒绝签收的,最好可以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ems快递详情单),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你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另外,注意试用期内劳动者不再是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律师解析】: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律师解析】:拖一天或少付一元,也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律师解析】:劳动法规定的五项保险,一直得不到有效执行,有了这条规定,情况或许会有改观。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只参加部分险种、不按劳动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均属未依法缴纳。除了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必须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律师解析】: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均存在不合法的规定,原因不是用人单位要违法,而是不知道该规定违法,看来,规章制度还是由专业人士审查更保险。规章制度的违法包括内容违法和程序违法,但要适用本项规定,除了违法外还需符合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件,虽违法,但未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不能以本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徐景山律师解析】:兜底条款,避免遗漏,且为今后新制定法律预留接口。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律师解析】:以上第一款共六项情形劳动者均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合同,此款无须事先通知。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徐景山律师解析】:“严重”二字很重要,什么情况属于“严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明确以利于操作。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律师解析】:怎样才算“严重影响”,这个举证责任有点难,从实务操作角度看,用人单位选择第二种方式即向劳动者提出改正要求更容易操作,也更容易举证。实践中可书面通知劳动者,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律师解析】:劳动者的欺诈手段,基本上是提供虚假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入职审查制度,并且适当运用知情权的法律规定。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律师解析】:法律仅限于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劳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均排除在外;实践中需注意:被人民***免予起诉的或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规定免予刑事处分的,用人单位可依本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人民***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本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也不得依本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需充分掌握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否则,少算一天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得支付赔偿金了。另外需注意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必须先另行给劳动者安排一个工作,不能医疗期满后即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律师解析】: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是不需劳动者同意的,实践中用人单位在适用时需注意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需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律师解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法律只赋予用人单位解除权,这对劳动者好像不公平,很多情况下,劳动者更想解除。实务操作中,解除劳动合同之前需经协商程序,用人单位需举证,未经协商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律师解析】:劳动法规定裁一人也得履行本条规定的程序,此条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放宽了裁员的标准,增加了裁员的范围。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未通知被裁减的人员,而另聘他人的,如果被裁减人员主张权利,且条件相当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损失、恢复劳动关系,且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其工作年限与裁员前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劳动者具备上述条件不代表有了“护身符”,如有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的,用人单位同样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律师解析】:实务操作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或不研究工会的意见,不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其解除行为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回避,没有明确规定。看来得由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进行规定了。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特别注意第(二)项,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才算数。第(三)项,如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又出现了,怎么处理?如劳动者出现时原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劳动者主张恢复劳动关系的,应当恢复。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律师解析】: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如下原则处理:(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直至退休;(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6伤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伤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九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___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十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户籍:
乙方(员工):
身份证(护照)(主要负责人):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十一
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本律师认为:通过挂靠、承包等方式,借用其他单位的名称对外实际经营,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包人与发包人为共同诉讼人,该法律原理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也有体现。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实际经营实体,其用人单位的主体身份如何确定?个人认为应将其出资人作为当事人,与被挂靠人、发包人等作为共同诉讼当事人。
以此对应的是2005年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看来法律的出台是有其延续性和历史继承,这对施工企业的用工显得尤为突出。。。
(下文转自其他律师)根据笔者处理法律顾问单位农民工劳动纠纷的经验,笔者认为施工单位在用工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施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
一般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的程序为:农民工们由包工头组织进行劳动,和施工单位老板互相并不认识,施工单位也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农民工。工程做完之后,施工单位支付工资给包工头,农民工从包工头处领取工资,随即就地解散,本次合作结束,下次有工程再集合起来一起做。整个过程基本上靠口头来维持各自用工关系,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的人情关系掩盖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施工单位也利用这一点规避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的数字统计显示: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该站代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共有1255件,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28%。
2、法律规定的一些用工制度未能真正执行。
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用工的随时性、施工流程的特殊性等原因,不但使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具有很大困难,也使得合同中一些与农民工权益密切相关的必备条款难于兑现,难以执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企业用工的规定,例如,难以按照各地的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无法保证法律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的落实;辞退农民工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以上列举的用工制度存在种种不依法操作现象,对施工单位来说就是潜在的法律风险。客观的说,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确有一定的难度,比如工地的通常作法是“做一天有一天的工资”,下雨天或无法交叉施工时不开工就没有工资,农民工工资每月不固定,不少情况下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极端情况下一个月没活做就没有工资,这种情况下就存在发最低工资老板不划算,少发工资就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两难”境地。
3、工程结算特殊性导致“欠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建筑企业由于施工和质量验收的阶段性特点,资金结算不能按月进行,所以大部分企业采用每月只发工人生活费的办法,年底或工程竣工后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如果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往往也就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这一问题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建筑市场是个十分明显的“僧多粥少”的甲方市场,绝大多数情况下作为建设单位的甲方的.付款条件都是比较苛刻的,甚至需要施工单位贷资、垫资。在工资层层分包的情况下,还存在包工头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貌似施工单位“欠薪”的假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施工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农民工有权以“欠薪”为由随时走人,且有权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4、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意识差,不能适应用工环境的变化
随着80后、甚至90后农民工的出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维权意识也日趋增强,笔者曾代理一些施工单位的农民工与施工单位的劳资纠纷,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维权的农民工多是30岁左右的新一代农民工,这一代农民工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与社会接触广泛,懂得一些劳动法基本常识,会使用一些有效的方式、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他们会主动搜集一些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证据、将与老板的谈话进行录音、用手机对派工单进行拍照、将考勤记录复印等。由于施工单位用工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加之企业缺乏这方面防范意识以及相关法律对劳方的相对倾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往往会被置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施工单位在用工方面存在上述问题,原因多种多样:一是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其内容更为保护劳方的利益,企业如果不遵守,将面临惩罚性法律后果,最为明显的是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处罚;二是“新生代”农民工本身权利意识强,更注重自身劳动的经济效益。工人“越来越难管了”,你要求他抢工期,他可以甩手不干,消极怠工,没有加班费的加班变的根本不现实。过去人们具有的“奉献”价值观如今已经被“经济”价值观所取代;三是定额单价严重滞后于劳动力市场价,定额水平高于生产力水平。近年来,城乡人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劳动力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据一些安徽、山东等地外施队长反映,十年前以每日技工18元、壮工10元的价格即可招到一个工人,而近五年人工价格以每年近10%的速度递增,比十年前翻了大约三倍。四是现行的市场招投标规则——“低价中标”,这也是施工单位用工问题的根源所在。评标办法已经基本简化为“低价中标”,即在经过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单位中,哪家的报价最低,哪家就得高分,一般情况下就能中标。“低价”成为绝大多数招标工程是否中标的先决条件,施工单位即便想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为农民工缴纳保险、支付双倍加班工资也是有心无力。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十二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3、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等;如果上述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_______倍。
(二)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_______倍。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十三
2、作用。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办什么事情,事先都应有个打算和安排。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就可以协调大家的行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计划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搞好工作计划,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有两种形式:一、消极式的工作(救火式的工作:灾难和错误已经发生后再赶快处理)。
二、积极式的工作(防火式的工作:预见灾难和错误,提前计划,消除错误)。
写工作计划实际上就是对我们自己工作的一次盘点。让自己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计划是我们走向积极式工作的起点。
提升管理水平。
个人的发展要讲长远的职业规划,对于一个不断发展壮大,人员不断增加的企业和组织来说,计划显得尤为迫切。企业小的时候,还可以不用写计划。因为企业的问题并不多,沟通与协调起来也比较简单,只需要少数几个领导人就把发现的问题解决了。但是企业大了,人员多了,部门多了,问题也多了,沟通也更困难了,领导精力这时也显得有限。计划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化被动为主动。
有了工作计划,我们不需要再等主管或领导的吩咐,只是在某些需要决策的事情上请示主管或领导就可以了。我们可以做到整体的统筹安排,个人的工作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通过工作计划变个人驱动的为系统驱动的管理模式,这是企业成长的必经之路。
3、分类。
按时间的长短可分为:长期工作计划、中期工作计划和短期工作计划;年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
按紧急程度可分为:正常的、紧急的、非常紧急的工作计划;。
按制定计划的主体可以分为:自己制定的和上司下达的`工作计划,以及同等职位请求协助完成的工作计划。
按任务的类型可分为:日常的计划的和临时的工作计划。
4、写作特点。
规划。
规划是计划中最宏大的一种:从时间上说,一般都要在三五年以上;从范围上说,大都是全局性工作或涉及面较广的重要工作项目;从内容和写法上说,往往是粗线条的,比较概括,如《××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省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等。规划是为了对全局或长远工作作出统筹部署,以便明确方向,激发干劲,鼓舞斗志;相对其它计划类公文而言,规划带有方向性、战略性、指导性,因而其内容往往要更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这就要求写作者必须首先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周密的测算,在掌握大量可靠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党、国家和具体单位的发展方针确定发展远景和总体目标,然后充分吸收有关意见,以科学的态度,反复经过多种方案的比较、研究和选择,确定各项指标和措施。
规划的具体写法:规划因具有严肃性,所以一般都是通过“指示性通知”来转发的,其格式都是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一般不必再落款,也不用写成文时间。规划的标题是“四要素”写法:单位名称+时间期限+内容范围+“规划”二字。如《××省“八五”期间经济发展规划》。规划的正文一般都比较长,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前言,即有关的背景材料,也就是制定规划的起因和缘由。这是制定规划的依据,因此不能简单地罗列事实,而应把诸多有关情况以过认真地综合、分析,找出其有得因素和不得因素。这样才会使人相信下面所提的规划目标言之有据,有可靠性。
(2)指导方针和目标要求。这是规划的纲领和原则,是在前言的基础上提出的,因此既要写得鼓舞人心,又要写得坚定有力,要用精炼的语言,概要地阐述出来。
(3)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规划的主体和核心,是解决“做什么”和“怎样做”的问题,因此任务要提得明确,措施要提得概括有力。这部分写作通常有两种结构:对于全面规划或任务项目较多的规划,因其各项任务比较独立,没有多少共同的完成措施,一般采用以任务为主线的“并列式结构”(措施都在各自的任务之后分别提出);对于专题规划或任务较单一的规划,因其任务项目较少而其项目之间的联系又较大,一般采用任务、措施分说的“分列式结构”。
(4)结尾,即远景展望和号召。这部分要写得简短、有力、富有号召力。
设想。
设想是计划中最粗略的一种:在内容上是初步的,多是不太成熟的想法;在写法上是概括地、粗线条地勾勒。但时间不一定都是远的,范围也不一定都是宏大的。一般说来,时间长远些的称“设想”;范围较广泛的称为“构想”;时间不太长、范围也不太大的则称为“思路”或“打算”。设想是为制定某些规划、计划作出准备的,是一些初步想法。设想在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方面的要求相对差一些,因为它是为正式的规划或计划作准备,不是给各级领导看的,就是交群众讨论的,不必也没时间考虑得太周密,只要基本成形就可以,且在提出任务或目标时,往往还有一些简短的论述语句。设想与规划一样,在内容的写法上都是比较原则和概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写得太细、太具体。
第一种是只讲目标、要求的条项并列式写法,适用于时间较长远的“设想”或工作计划的最初构思或打算。第二种是也按规划、计划、方案或安排的格式结构,只是内容粗略一些的想法,适用于预备性计划,即只是征求意见的“构想”、“思路”或“打算”。
计划。
计划是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任何组织中的各项管理活动都离不开计划。计划通过将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活动任务分解给组织的每一个部门、环节和个人,从而不仅为这些部门、环节和个人在该时期的工作提供了具体的依据。而且为解决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狭义的计划是应用写作广义工作计划中最适中的一种。这个特点表现在,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年左右,范围一般都是一个单位的工作或某一大项重要工作,内容和写法要比规划具体、深入,要比设想正规、细致,要比方案简明、集中,要比安排阔展、概要。
计划的具体写法:计划由于大多以一个单位的工作内容范围,只在单位内要求执行,所以一般不以文件形式下发,因而除标题和正文外,往往还要在题下或文后标明“×年×月×日制定”字样,以示郑重。计划的标题也是“四要素”写法,其中哪一个要素都不应省略。正文写法,由于计划是对一个单位的全面工作或某一项重要工作的具体要求,所以写作是要比规划和设想都要具体、详细得多。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开头,或阐述依据,或概述情况,或直述目的,要写得简明扼要;。
(2)主体,即计划的核心内容,阐述“做什么”(目标、任务)、“做到什么程度”(要求)和“怎样做”(措施办法)三项内容,既要写得全面周到,又要写得有条不紊,具体明白。全面工作计划一般采取“并列式结构”(任务、措施分说)。
(3)结尾,或突出重点,或强调有关事项,或提出简短号召,当然也可不写结尾。
要点。
所谓要点,实际就是计划的摘要,即经过整理,把主要内容摘出来的计划。一般以文件下发的计划都采用“要点”的形式。
要点的具体写法:要点大多是上级机关某一项重要或较大工作计划的摘要,一般都要以文件形式下发,因而多用某个通知作“文件头”,所以只要有标题和正文两部分内容就可以了,不必再落款,再写成文时间;但也有些要点,由于涉及的工作重大,为郑重起见,往往要在标题下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和制发具体时间。要点的标题可写“四要素”,也可写“三要素”,但“三要素”的写法一般要在题下标明被省略的发文机关名称。正文写法,由于要点的内容是摘录计划的主要之点,所以其正文都写得比较概要,既不要兼顾到各个方面,也不必讲具体做法,更不用讲道理;没有过渡段,段落也不长。在结构方式上,大都是并列式,可分若干项目一贯到底,也可分几大项,大项下分若干小项,其中的小项可在每一大项下单独排列,也可全文排列。
方案。
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由于一些具有某种职能的具体工作比较复杂,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说明问题,因而公文内容构成势必要繁琐一些,一般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
方案的具体写法:方案的内容由于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方案的标题有两种写法:
一个是“两要素”写法,即省略发文机关,但这个发文机关必须在领头的“批示性通知”(文件头)的标题中体现出来,如《治理采掘工业危机,实现良性循环方案》。
成文时间,为郑重起见,方案的成文时间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标题下。方案的正文一般有两种写法:
二是变项写法,即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在“主要目标”一项中,一般还要分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实施步骤”一般还要分基本步骤或阶段和关键步骤,关键步骤里还有重点工作项目;“政策措施”的内容里一般还要分“政策保证”、“组织保证”和“具体措施”等。
安排。
安排是计划中最为具体的一种格式:由于其工作比较确切、单一,不作具体安排就不能达到目的,所以其内容要写得详细一些,这样容易使人把握。
安排的具体写法:安排的内容由于是涉及范围较小或单位内部的工作,所以一般有两种发文形式:一种是上级对下级安排工作,尽管涉及面较小,也要用“文件头”形式下发。“安排”的格式是“标题”和“正文”两部分。另一种,如果是单位内部的工作安排,也可直接下发文件,格式就由“标题”、“正文”、“落款及时间”三部分组成。但不管哪种形式,作为“安排”本身都不该有受文单位,如果必须有,则或者以“文件头”形式下发,或者以“关于、、、、、安排的通知”名义下发。安排的标题可是“三要素”写法,也可是“两要素”写法(省略机关名称)。安排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也有的省略“结尾”,“主体”结束,正文即随之结束。“开头”同计划的开头差不多,或阐述依据,或概述简明扼要。“主体”是正文的核心,一般包括任务、要求、步骤、措施四方面内容。在结构上可按这四方面内容分项来写;也可把任务和要求合在一起,把步骤和措施合在一起来写;还可以先写总任务,然后按时间先后顺序一项一项地写具体任务,每一项有每一项的要求及措施,要依据工作性质及具体内容来定。但不管怎样结构,其任务都要具体,其要求都要明确,其措施都要得当。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十四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职业纪律:
1.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应熟悉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应熟悉本公司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财务信息,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6.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或公司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无关人员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十五
(一)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二)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_______或_______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送达。
(三)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以及下列录用条件:
1、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
2、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6、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7、入职后不得拒绝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8、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9、完成试用期的工作任务,考核达标。
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篇十六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或工种)财务岗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为核单员或库管:
(1)正式录用以后连续_______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5)绩效考核得分不足_______分的;
(6)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_______或_______。乙方同意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调动:
(2)公司业务拓展,增设新的办公或经营地址,有与乙方原工作性质相同或近似岗位,需要乙方前去支援的。
3、如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按公司规章制度随之变动,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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