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要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参考相关资料和成功案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样本,相信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一
广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州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950万平方米,到2015年底力争达到30%,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
(二)创建国家、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以创建绿色生态城区为契机,推进绿色市政、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等领域创新发展,“十二五”期间创建1—2个绿色生态城区,至2020年全市绿色生态城区力争达到5个以上。
(三)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5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四)创建绿色数据中心示范。结合我市作为华南地区信息数据中心的特点,积极推广数据中心节能技术应用,编制出台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到2020年创建1—2个绿色数据中心试点项目。(五)建设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基地。“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建设4个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实现年处理能力200万吨、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到2020年,全市建筑废弃物年处理能力达500万吨。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积极落实绿色生态规划建设。
1.实施城市低碳生态发展规划,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市。以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低碳生态示范省为契机,以“低碳、生态、绿色”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广州市低碳城市建设规划纲要,推广应用广州低碳社区标准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范城市热岛效应的规划技术指引,优化城市风环境,通过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实现城市整体降温。(市规划局、市建委)。
2.推进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中推广绿色理念和绿色技术,逐步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市建委、市地铁总公司)3.发展城市绿色交通网络。结合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慢行交通规划,解决市民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到2017年,力争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达到70%。(市交委、市规划局、市建委)。
4.建立城市水循环系统,综合治理中心城区231条河涌,打造滨水岸线和一批人工湖。因地制宜,多途径修复水系态,加大力度推进珠江水系跨区域联防联治。贯彻落实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管理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落实雨水径流控制措施;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建设后的地表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径流量;硬化地面中可渗透面积不低于40%。(市水务局、市建委)。
5.推广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园林,建设城市多元绿色生态系统。突出花城特色,建设主题花园,形成规模化、立体化、网络化的花城形态。继续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全面提升完善森林公园,推进林分改造,提高碳汇能力。拓宽绿色空间,继续加强绿道网、街头绿地和社区公园建设,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拓展城市立体绿化空间,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深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1.科学规划,加强源头管理。在城市发展新区规划中落实绿色节能理念,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对重点建设片区(起步区达到1.5平方公里)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区域能源、绿色市政等专项规划。(各区〔县级市〕政府、市规划局、市建委)。
2.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城镇建筑全面实现设计和施工阶段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推行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标限额设计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逐步普及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并将重点耗能建筑纳入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市建委)。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应当实施绿色筑的项目,各相关部门在基本建设程序的重点环节严格把关。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绿色居住区。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措施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管理。1.全面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工作。制订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机制,形成相关单位定期报告与开展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经贸委、各区〔县级市〕政府、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集团、广州供电局)。
2.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分类制定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指标。到2017年,基本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按国家和省规定实施阶梯价格。(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广州供电局)。
3.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分别负责确定各系统内、各辖区内的重点节能改造建筑名单,并组织开展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改造的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纳入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施能耗实时监测。(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经贸委、各区〔县级市〕政府、广州供电局)(四)完善绿色建筑实施体系。1.加强绿色建筑地方标准与制度建设。编制修订符合我市实际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评价等技术应用指南。建立和推广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对按规定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逐步推行强制性标识制度。(市建委、市质监局)。
2.加快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适宜技术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攻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室内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开展岭南特色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示范。(市建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五)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1.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推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广州供电局)。
2.加强建筑领域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阶段对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房屋建筑项目进行把关和指导,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采用空气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六)全力打造绿色节能试点示范。
1.积极创建绿色生态城区示范。以创建绿色生态城区为目标,将绿色生态理念落实到城市发展新区规划、建设和运营中,力争到2015年创建1—2个国家级、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至2020年达到5个以上。(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
2.打造岭南特色绿色建筑精品。在城市重点功能区城市意象的景观通道、城市节点、城市地标、滨水地带等地带进行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倡导在绿色建筑设计中采用传统岭南建筑的空间组织方式,通过空间布局、外遮阳、自然通风等传统措施的巧妙运用,建设一批展示岭南文化的新时代城市名片和代表性岭南建筑、园林精品。(市规划局、市建委)。
3.创建低能耗建筑示范。引导有条件的居住建筑项目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出台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提高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市建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七)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
1.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热反射涂料、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绿色节能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应用,重点推广使用高强混凝土和高强热轧带肋钢筋。依托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促进产学研合作,研发并推广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高强高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市建委、市经贸委)。
2.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筑工业化技术政策,实施政策激励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业化设计、部品生产、施工验收标准和技术导则以及激励政策,研究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
3.以保障性住房为试点,示范推广应用预制楼梯、阳台、内墙板、外墙板等部品、部件及装配式施工技术,逐步建立我市建筑工业化发展的政策技术体系。(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积极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实施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保障性住房全面实现装修交房。(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八)加强建筑拆除综合管理,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
1.加强建筑拆除源头管理。将建筑拆除管理纳入规划统筹布局,探索建立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加强维护管理,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列入文化遗产保护线索的建构筑物等,要按照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
2.建立健全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利用管理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负责的建筑废弃物管理体系和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能力力争达到200万吨以上。将建筑废弃物运输与消纳管理措施纳入建筑废弃物运输联单管理,以明确和跟踪所有可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的去向,并由城管部门对相关主体企业进行建筑废弃物运输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市城管委)。
3.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推广使用。贯彻执行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标识制度,出台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推广使用办法和应用指引,将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推荐目录,促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4.建立激励与处罚并举的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鼓励性政策,将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纳入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与政策扶持,依法查处不按照规定运输、处置和利用建筑废弃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委)。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工作责任。
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将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绿色建筑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级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纳入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目标责任评价体系,并将有关情况纳市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二)加大政策激励。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二星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激励办法;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市税务部门依法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区(县级市)政府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促进绿色节能工作,推动绿色节能科技进步。
(三)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管。
由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用地单位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措施;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环节明确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并将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纳入工程预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内容。民用建筑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标识星级、建筑节能措施及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四)强化实施能力建设。
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全市重点建筑能耗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严格评价监管。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营维护等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五)加强宣传教育。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二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理念,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激励、行政监管、技术支撑”的作用,推动重点项目和区域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现人与建筑、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
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相关验收要求,确定我市三年内(。
1
.低碳生态城市。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0.05。
吨标煤。
/m2.a。
单位建筑面积。
co2。
排放强度。
0.10。
吨
/m2.a。
2
.绿色建筑发展。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及甲类公共建筑执行
65%。
511.7。
万
m2。
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
266.1。
万
m2。
比例。
52%。
建成。
303.8。
万
m2。
比例。
59.4%。
1
.节约型规划。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120m2。
100%。
2
.城市空间复合利用。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面积
80。
万
m2。
3
.绿色交通。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75%。
公交站点可达性。
300。
米覆盖率。
50%。
公交站点可达性。
500。
米覆盖率。
90%。
新能源公交车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
30%。
公交站台智能化改造。
50%。
4
.节约型村庄建设。
村庄设施完好率
85%。
村庄环境达标率。
85%。
美丽宜居镇村。
20。
个。
5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
70.6%。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10%。
6
.绿色施工。
绿色施工覆盖率
50%。
7
.成品住房。
按照江苏省《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实施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占所有商品住宅建筑的
60%。
8
.城市绿色照明。
照明年节电率
5%。
新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
100%。
公共区域装灯率达。
98%。
灯具效率在。
80%。
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
85%。
高效光源应用比例。
85%。
9
.节水型城市建设。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12%。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79%。
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
100%。
雨水利用率。
3%。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10%。
10。
.垃圾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效率
4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率。
60%。
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60%。
污水市政淤泥资源化利用率。
100%。
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
100%。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
95%。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100%。
11。
.建筑工业化。
推行建筑工业化,采用建筑工业化施工的工程建筑面积
10。
万
m2。
3
个百分点(。
2015。
年
3%。
2016。
年
6%。
2017。
年
9%。
)。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时,编制出台镇江市绿色生态专项系列规划,全面推进镇江市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实践建设低碳生态城区战略目标,推动城市建设发展转型升级,构建低碳生态的城市格局。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分别为:
《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能源利用规划》;
)》;
《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规划》。
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
65%。
建筑节能率、成品住房、生态环保、建筑产业现代化、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中,并落实到具体项目。针对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如何落实,提出措施和计划。
65%。
水平。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居住区,重点推进镇江大学城、镇江新区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域,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率先垂范,具备条件的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引导商业开发的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运行监管。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设计和能耗公示等工作,扩展市级建筑能耗监测中心数据采集的覆盖范围,实现监测数据的采集由市区向各辖市、区延伸。所有建成示范项目按照建设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中的能耗指标体系结构设置各分项计量装置,并将统计得到的建筑能耗数据上传至江苏省住建厅监测中心。推广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全面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对绿色建筑示范城市中所有的示范项目开展能效测评,并将建筑能效测评达到设计要求作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同时,大力培育能效测评机构,加强能效测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量评估,指导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扩大太阳能利用,将太阳能利用纳入建筑设计标准规范,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等。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承载能力,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的原则,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统筹开发地下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库)、商业服务设施、物资仓储、人防设施等地下设施。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权属管理制度。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时应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同步开发地下空间。
300。
米覆盖率。
50%。
lng。
(液化天然气),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车的使用,出租车实现。
cng。
(压缩天然气)全覆盖,加快淘汰落后交通工具。
坚持。
“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经济适用、集约建设,地方特色、乡土风情,试点示范、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全市节约型村庄建设。重点集中在农居集中、村庄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对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依照省《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村庄土地节约、环境整治、污染治理、新能源利用等方面,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庄开展节约型村庄建设试点,同步开展特色村庄建设改造,探索节约型村庄建设的方法、途径,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自然生态、特色鲜明的节约型村庄。
3
个百分点(。
2015。
年
3%。
2016。
年
6%。
2017。
年
9%。
60%。
加强照明设施的改造,推广高效节能灯具和节能控制技术,具备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对其进行节能改造。结合镇江智慧城市建设,构建绿色照明信息网络平台、绿色照明管理业务应用平台和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安装路灯照明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对路灯照明系统施行精细化管理,提高路灯使用寿命,保证节能、高效、安全运行。
lid。
2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推广下凹式绿地建设,提倡应用透水路面工程技术,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中水工艺改造,合理建设市政中水供应管网,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社区自建中水处理站。
镇江市垃圾处理遵循。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原则,垃圾源头减量、过程分类、高效收运与资源化处置同步推进,向“分散收集、集中转运、集约处置”方向发展。优化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按照“三分类法”(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完善日常保洁系统,提高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运营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积极探索污泥资源化途径,加大污泥焚烧发电力度,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建设,有效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扶持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推广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新型建材产品。加强医疗垃圾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推进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向乡镇、村级卫生单位延伸。
)》(详见附件。
1
)
)》(详见附件。
2
)
)》(详见附件。
3
)
充分发挥镇江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导小组的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各辖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组织推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积极支持、主动服务,认真细化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合力解决全市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牵头部门和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按照镇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装配式建筑要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奖励政策,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项目,可优先享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政策。
以镇江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现阶段成果为基础,以绿色、低碳、生态理念为导向,以节约型城乡建设和绿色建筑工作为抓手,开展能源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交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态专项规划。构建绿色生态指标体系,制定老城区绿色化改造建议,新建地区分地块控制指标图则及实施路径,形成有效的控制机制。
大力引进和培养低碳绿色高端人才,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加强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三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是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目标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3〕1号)以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苏州市绿色建筑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绿色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发展思路,以科技为动力,着眼于建设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使用、维护乃至拆除回用等全寿命周期,以最少的能源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和最少的环境干扰,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建筑环境空间,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苏州城。
二、总体目标。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1700万平方米,其中2013年新增300万平方米。
(二)201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三)形成有效的绿色建筑工作制度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建筑能效测评与能耗统计体系,以及绿色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动态监管体系,落实绿色建筑能源审计长效工作机制。
三、具体任务。
以绿色建筑为核心,开展相应的主题活动。开展年度绿色建筑展览会议及论坛,组织参加国家及省级绿色建筑相关博览会。建立苏州绿色建筑示范基地,通过实物展出、建设专题网站等形式宣传正确的绿色建筑理念、演示合理运用各种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倡导规范建筑用能行为。编制绿色建筑宣传手册和公益广告,使绿色建筑理念深入人心。
(二)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自2013年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中的新建项目以及20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等四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其他新建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积极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城区要按照绿色、生态、低碳、智慧、宜居的理念进行规划,确定区内建设相关指标体系。区内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应超过30%。力争至2015年,各市、区均有一个及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区。
(三)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的应用。医院病房、宾馆、学生集体宿舍等热水需求集中的建筑必须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超过十二层的住宅楼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各地编制区域能源规划,并做好与城乡建设规划的有机衔接。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以污水处理厂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性建筑为主要应用对象,推广城市污水热源热泵。积极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大力推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四)提升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相关规定,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将建筑能耗数据上传到苏州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上传能耗数据。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等工作,确定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建筑和节能标杆建筑,对超标高能耗建筑使用单位实行惩罚性能源价格。探索绿色物业管理机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共建筑特点,对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节水管理、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方面编制绿色物业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五)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每年确定一批高能耗公共建筑,强制进行节能改造。全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及抗震加固时,均应同步采取节能改造措施。改造重点为建筑空调系统、水泵系统、照明系统以及外窗。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医院、宾馆和商场”活动。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各地创建国家、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区。到2015年末,全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289万平方米。各地应在老旧小区出新和环境综合整治中,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切实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到2015年末,全市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面积达147万平方米。
(六)推广绿色建材使用。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鼓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优先使用获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建筑应用,到2015年末,500兆帕以上高强钢筋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用量的20%以上。大力发展预拌砂浆,从2014年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全市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15年末,各市、区实现城区禁止使用粘土砖目标。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信息,引导规范市场消费。
(七)积极开展绿色施工工作。
积极开展绿色施工创建活动,鼓励引导施工企业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施工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推荐优秀施工项目参加省级及以上绿色施工评选,对绿色施工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奖励。到2015年,全市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率达50%以上,全市大中型工程10%以上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省级示范区50%以上的工程应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
四、保障措施。
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监督、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绿色建筑工作各项任务,审定年度考核结果。凡本实施方案中所涉建设项目,发改委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落实绿色建筑要求。财政部门要制定扶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和措施。规划主管部门应把绿色建筑等相关指标体系列入城市建设总规等各项规划中。住建部门要做好绿色建筑年度任务分解和考核工作,加强对绿色建筑推广和技术指导,严格督查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国土主管部门应逐步分类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政策。市机关事务管理及卫生、教育、旅游、体育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公共建筑使用运行中的节能监督与管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能耗监测和节能改造。
(二)强化政策激励与扶持。
建立绿色建筑市级配套资金奖励制度。对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的住宅项目(别墅项目除外),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按2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的住宅项目(别墅项目除外),按2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资源综合录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材料。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城市配套费减免等激励政策。制定绿色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在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明确绿色施工内容及对应费率标准。
(三)强化过程监管。
发改委应将绿色建筑标准作为强制审批要求,并在确定投资时充分考虑绿色建筑投入,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立项。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就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比例、标准等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住建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江苏省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对绿色建筑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绿色建筑的能效测评等评估阶段的监督力度,严把绿色建筑的施工图审查关、工程竣工验收关,确保绿色建筑各项指标落实到位,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积极协助建设单位申报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四)落实绿色建筑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绿色建筑建设单位是落实绿色建筑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应转变建设理念,提出适宜的建筑功能和使用目标,切忌盲目追求建筑的“新、奇、特”。禁止建设单位擅自降低已经确定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设计单位应结合建筑场地、气候环境等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帮助建设单位选择合适的绿色建筑达标项目,避免不适用的技术、产品,达到绿色建筑的最佳性价比。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绿色施工导则》以及省、市制定的相关要求开展绿色施工,从“四节一环保”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依靠节能减排创新和工艺创新,实现“高效、低能、环保”生产。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对绿色建筑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
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和高性能空调、水泵等设备的推广力度,及时制定发布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公告、目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培训活动,将绿色建筑技术作为规划师、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绿色建筑咨询服务水平,建立市级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库,帮助更多相关单位开展绿色建筑工作。鼓励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咨询、施工检测等企业开展绿色建筑科研攻关和应用示范,提升我市绿色建筑技术水平。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开展xx年度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此次市级评选的学校(幼儿园)为xx年度在创绿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区、县(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单位;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可自荐。
二、按照《xx市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材料、程序”的有关规定,遵循“成熟一所,推荐一所”的原则,xx市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绿办”)从即日起开始接受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申报,请各区、县(市)环保局将辖区内参加此次评选的学校(幼儿园)申报材料于xx年月日前报送至市创绿办(设市环境保护局宣教站)。
三、申报材料包括:
(1)“绿色学校(幼儿园)”申请表一份;
(3)“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总结,重点突出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特色。
四、市创绿办将组织专家对参加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评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成立考核小组对各被推荐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五、市创绿办拟定于12月(具体时间以验收前一周电话通知为准)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请各申报单位在评估验收前有计划地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并按照《xx市“绿色学校(幼儿园)”评估标准》做好创建资料归档整理等各项工作。
六、实地评估考核程序。
1、听取创建单位的申报陈述;
2、评估考核小组与创建单位负责人沟通交流;
3、听取被推荐单位所属地区环保、教育部门的推荐陈述和补充说明;
6、情况反馈、交流。
对被评审为“xx市绿色学校(幼儿园)”和“xx市绿色示范学校(幼儿园)”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对申报创建中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授予“xx市绿色示范学校(幼儿园)”称号,由市环保局对每个示范学校进行资金奖励,标准为伍仟元。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xx市解放东路106号xx市环保局宣教站。
邮政编码:x1x01。
电话(传真):826x11618684x8。
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忆。
附件:
1、“绿色学校(幼儿园)”申请表。
2、“绿色学校(幼儿园)”推荐表。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切实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x省x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x〕x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创建绿色矿山,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通过政策激励,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企业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力争到x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基本形成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构建绿色矿山发展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规划统筹、政策激励、试点先行、整体推进,鼓励矿山企业先试先行,走绿色矿山发展道路,努力构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坚持政府支持引导,营造有利于促进绿色矿山创建的政策、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在矿山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
三、
任务要求。
(一)严格创建标准。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应当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有关税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矿产资源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有相关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方案落实相关防治措施;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地质灾害,无因矿山企业主观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
(二)明确创建程序。拟创建绿色矿山的企业应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区国土部门初审、市国土局复审后,矿山企业应结合实际编制创建方案并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的矿山企业要及时向县区国土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县区国土部门现场核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市国土局。市国土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矿山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对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组织评审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授牌。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国土局负责全市绿色矿山创建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绿色矿山创建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绿色矿山的评估和推荐工作;落实鼓励和支持政策,引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区出发,结合企业发展目标,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进度和措施;加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配合,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矿山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服务。
各县区国土部门要及时了解辖区内矿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区和谐等情况,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动员、推选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四、政策扶持。
落实中、省关于绿色矿山的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经授牌的绿色矿山可优先申请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取得资金支持,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费税减免政策。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条件的绿色矿山,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获得项目和资金支持。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完善制度,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总结。
宣传和推广,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绿色矿山企业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保持企业良好形象,带动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市、县区国土部门要督促绿色矿山企业遵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处理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行动态管理。市国土局每三年开展一次绿色矿山复核工作,复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程序报请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取消其绿色矿山称号。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六
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市场培育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十二五”期间,全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其中,2013年新增1500万平方米。
2.201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省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3.“十二五”期末,建立较完善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形成具有江苏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和工作推进机制,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二、重点任务。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行动有关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当地气候特点,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当地绿色建筑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在新建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运行节能监管、节约型城乡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二)在城乡规划中落实绿色建筑要求。
各地在编制完善城乡规划时,应坚持绿色、低碳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合理确定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促进绿色交通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水资源利用和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引导绿色建筑推广运用和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各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城乡规划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把绿色建筑规划建设要求作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重要内容,并在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落实。
(三)推动新建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1.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实施重点推进和全面引导相结合的发展策略。自2013年起,全省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省级示范区中的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四类新建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积极引导其他新建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2013年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将一星级绿色建筑控制指标纳入标准强制性条文。
2.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市、县(市、区)创建。鼓励各地按照绿色、低碳、生态、智慧、宜居的节约型城乡建设理念进行规划建设,积极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市、县(市、区),省财政给予资金扶持。申请创建地区政府应研究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可再生能源利用、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在内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制订出台更加积极的扶持举措和激励政策,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规划条件、城乡规划许可、项目竣工验收和房产销售等环节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开发项目的绿色建筑比例;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识制度,综合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展览馆设立绿色建筑专题展示窗口,推动全社会参与绿色建筑行动。对推动绿色建筑措施有力的地区,在下一年度安排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时给予倾斜。对达到创建目标要求的,命名为“江苏省绿色建筑示范市、县(市、区)”。
3.推进绿色建筑区域示范。推动“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提档升级,加快已批准示范区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进度,新确立一批不同类型的示范区,支持成效突出的示范区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开展省级绿色建筑和生态区域集成示范,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
4.推进小城镇和农村绿色建筑示范。深入开展省级重点中心镇、特色镇绿色建筑规划建设示范。积极推进“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江苏省综合规划示范镇”创建工作,将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及新建建筑节能纳入创建目标。探索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样板村庄打造,把建设绿色农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试点示范。2013年,形成一批绿色农房省级示范村,到2015年,全省每个涉农县(市、区)都有绿色农房省级示范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在300户以上集中居住点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等集中供气,全省每年建设集中供气工程项目20处以上。
(四)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
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强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耦合技术研究与示范,提高应用比例和质量。“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亿平方米。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工作,确立地源、水源、污水源热泵应用适宜地区。鼓励各地编制区域能源规划,并做好与城乡建设规划的有机衔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农村示范工作,推进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开展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确保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发电量全部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五)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
1.做好建筑节能监管基础工作。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制度,2015年前,全面完成全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加快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部省辖市的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加强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研究工作。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做到连续稳定上传能耗数据。
2.提升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水平。完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功能,在示范区及各类示范项目中推广建筑用能管理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促进节能精细化管理的支撑作用。公共建筑业主和使用权人要加强用能系统、分项计量设备的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有关规定。探索对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加大对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情况的督查,对超限额用能(用电)、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的,实行惩罚性电价。推动地方和各类示范区开展试点,搭建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平台,对超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采取强制节能改造或购买节能量的方式实现节能目标。
(六)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全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及抗震加固时,应综合采取节能、节水等改造措施。具备条件的,应整体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局部改造的,改造部分要达到绿色建筑相关指标要求。经批准的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同级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和城市示范,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大力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项目,落实完善国家和省扶持合同能源管理的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力争“十二五”期间,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
2.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各地要充分利用老旧小区出新和环境综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有利时机,同步推动屋面、外墙、门窗、楼道等部位的节能改造,切实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对业主单位取得一致意见或有统一部门管理的建筑,引导鼓励其实施节能改造,并给予必要的扶持。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98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任务。
(七)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烧结空心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引导发展利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全面推广使用4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钢筋,到2015年,5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钢筋应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20%以上;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格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到2015年,省辖市城区、40%的县级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20%的乡镇达到散装水泥示范乡镇标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全省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实心砖,限制生产使用粘土含量超过20%的墙体材料,大力促进江、河淤泥(污泥)制砖。到2015年,70%以上省辖市城区实现禁止使用粘土制品,60%以上县城实现限制使用粘土制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信息,引导规范市场消费。
(八)深入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
1.加大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力度。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理念贯彻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领域,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提高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到2015年,建立有效的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成果示范推广体系,节约型城乡建设各项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体系,“十二五”期间,全省预制装配式建筑开工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建筑工业化配套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完善相关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标准体系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3.加强绿色施工工作。组织编制《江苏省绿色施工技术目录》和《江苏省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与验收指南》,开展省级绿色施工创建活动,并将省级绿色施工创建数量纳入“蓝天工程”考核评估体系。到2015年,全省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率达50%以上,全省大中型工程10%以上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省级示范区50%以上的工程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
4.推进住宅全装修。开展装饰装修工厂化生产示范试点、菜单式装修住宅小区试点,研究集装饰装修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饰装修新模式,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鼓励品牌家装企业、材料企业构建生产加工制作、物流配送、民工培养管理平台,为全装修住房质量提供市场保障。到2015年,苏南城市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的比例达60%以上,其他地区达40%以上。
5.完善建筑物资源利用体系。各地在城镇规划、旧城改造中,应重视对既有建筑的更新改造,避免大拆大建。大型公共建筑的拆除,由各地政府确定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生利用负总责,组织编制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生利用规划,明确建筑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设施建设用地。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鼓励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材产品,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
(九)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重点工程。
1.绿色建筑科技支撑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科技厅制定绿色建筑科技支撑工程实施方案,着力开展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区创建,加强绿色建筑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绿色建筑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扶持绿色建筑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
2.节约型校园创建工程。研究制定江苏省节约型校园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学校以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校园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教育普及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低碳绿色要求。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节约型校园评比活动,命名公布一批“江苏省节约型校园”。
3.公共建筑改造示范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卫生厅、教育厅、旅游局、体育局,在机关办公建筑以及医院、学校、宾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中,推广普及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和用能管理系统,明确既有建筑改造立项及实施要求,组织实施绿色公共建筑改造示范,评选一批典型绿色改造示范项目。
4.绿色建筑培训宣传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绿色建筑培训计划,编制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材,2015年前,完成对全省规划、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以及绿色建筑咨询等单位人员的专题培训;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方案竞赛活动;在南京河西新城建设“江苏省绿色建筑和生态智慧城区展示中心”,推动申请列入国家和省示范的城市建立绿色建筑宣传展示窗口,定期开展贴近百姓的绿色建筑宣传推广活动。利用节能宣传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加强绿色建筑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建立绿色建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年度考核结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绿色建筑行动的统筹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绿色建筑行动年度任务分解和考核评价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并确保资金到位;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按建筑类型和规模实行分类管理,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将绿色建筑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财政部门制定扶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统筹现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建筑行动;国土资源部门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政策;科技部门设立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扶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税务部门研究落实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项目开发主体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人民银行江苏辖内各分支机构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上给予绿色建筑适当优惠;机关事务管理及卫生、教育、旅游、体育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好相关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与改造工作。
(二)强化技术创新。
加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技术产品、装备建造及环境保障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技术研究,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生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创新能力。推进相关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地方标准编制、修订工作,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快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与普及,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推广技术目录,建立绿色材料信息库,推广应用节能门窗、建筑外遮阳、墙体自保温、太阳能热水系统、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雨水利用与中水回用、垂直绿化等适宜技术和产品。开展绿色装饰装修材料及部品达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绿色装饰装修材料市场,预防和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装饰装修材料及部品。
(三)强化政策扶持。完善政策法规,研究出台《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江苏省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省研究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向绿色建筑示范市、县(市、区)和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项目倾斜,各地也要相应安排财政配套资金;将年度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绿色建筑财政扶持资金挂钩,建立奖惩机制。实行税收优惠,全面落实国家支持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材料。鼓励各地将绿色建筑比例等作为刚性规划设计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城市配套费减免等激励政策。制定绿色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在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明确绿色施工内容及对应费率标准。建立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生利用特许经营制度,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强化过程监管。
在项目设计和评估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绿色建筑标准作为强制审批要求,并在确定投资时充分考虑绿色建筑投入,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立项。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制定实施公共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细则,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就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比例、建筑节能等要求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和施工监督的具体办法,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评估阶段的监管和稽查。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制度,确保绿色建筑指标落实到位。
(五)强化工作导向。
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强化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考核,提高考核分值权重。各地统计上报所在城市年度商品住房价格时,可将建造成品房增加的装修费用分开统计。对从事设计、施工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将其实施绿色建筑业绩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并与招标投标、资质审查、市场准入等工作挂钩。将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纳入住房保障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将绿色建筑推进情况和成效作为“人居环境奖城市”及“鲁班奖”“优秀设计奖”等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必备条件或优先条件。组织开展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定期对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七
国办发〔。
2013。
〕
1
号
)
2015。
〕
68。
号)精神。
全面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生态城市建设,切实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
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
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发展绿色建筑。
建设低碳城市。
是推进节能减排、提升城乡建设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
对于促进建设行业转变发展方式。
采取更加有力措施。
推动我市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产业支撑、科技推广、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与安全性。
1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购买、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
2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既考虑单体建筑,又考虑城市或区域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布局。以点带面,分区域、分阶段推行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重点推进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推动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3
.注重质量,全程监管。
切实抓好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审查、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规划、设计、施工、测评及建筑运行等全过程的协调和监管。在继续强化建筑节能的基础上,按照激励引导和强制推广相结合的要求,逐步使绿色建筑的发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道路。
1
.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
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达到。
2
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
.积极引导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自。
2016。
年起,全市新建房地产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比例达到。
30%。
以上;到。
2020。
年,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
50。
%以上;积极组织创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推行。
75%。
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
.既有建筑节能宜居改造。
2016。
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130。
万平方米;在国家相关政策扶持下,按照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力争。
2020。
年前,逐步开展既有建筑易居改造工作。
1
.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
树立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依据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行动有关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我市气候特点,将绿色建筑比例、空间利用率、绿化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绿色交通比例、材料和废弃物回用比例、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等指标体系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运行节能监管、节约型城乡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2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标准。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验收各阶段监管,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
100。
%,施工阶段达到。
99%。
以上。加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一票否决制”。严格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定额造价、检测验收标准,把绿色建筑的评价管理纳入现行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不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初步设计审批,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通过建筑能效测评。建设单位应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和建筑节能、节水等性能指标。要因地制宜推广建筑物外遮阳、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住房全装修、屋顶墙体绿化、雨水收集及中水回用等绿色适宜技术。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审查。〔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3
.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各县(市)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中,应以绿色、低碳、生态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和示范工作,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推动绿色低碳生态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探索绿色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模式,促进城市资源能源利用。到
2020。
年,力争创建。
1
个及以上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4
.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建筑用能现状及建筑用能实际需求调研,研究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经济适宜的技术路线研究,探索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把建设绿色农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试点示范。要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农业废弃物再利用、新型采暖方式、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生物质燃池采暖等农房节能技术,切实推进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等集中供气。
2016。
年,各县(市)区至少建设。
1
个绿色农房省级示范村,基本建成一批绿色农房省级示范项目。〔牵头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5
2017。
年
5
5
.推进绿色建筑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水污染和建筑垃圾控制,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积极推广应用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绿色文明安全工地评比活动,引导新建建筑由以节能为主向绿色建筑发展方向转变。〔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城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1
.加快实施节能改造。
重点清查既有建筑总量,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重点,合理制订既有建筑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配套制定有关奖励政策。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有条件的地区要同步开展节能改造。要依照国家及省有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对拟改造项目进行改造评估,节能改造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能效测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
2
.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并将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作为节能改造的重点,优先选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改造前可以委托专业的能源服务机构对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等进行科学论证,适当时可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组织实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其改造过程中进行监督与管理,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供热发展规划或热电发展规划,优化供热布局。鼓励集中建设大型热源厂和对单纯发电企业进行供热改造。加大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力度,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推广热电联产、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
500。
万平方米以上,城市新建成区新、改、扩建单台燃煤锅炉蒸发量不小于。
90。
吨
/
小时。继续“撤小并大”,继续推进“一县一热源”建设。到。
2018。
年底前,在现有热网覆盖区域内,除调峰锅炉外,撤并所有。
10。
吨以下供热燃煤小锅炉,实施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新城镇原则上只能规划建设一个区域高效热源或依托大型热电企业集中供热。(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1
.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指导机制。
市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市资源特点,分别对岩土资源、地表水资源、太阳能资源以及污水资源等方面的建筑应用潜力进行深入调查,开展技术适用性研究,完善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布局规划,建立对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指导机制,探索在具备资源利用条件的区域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措施,确保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科学合理。
2.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
以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示范城市”为切入点,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设内容,促进工程项目向绿色建筑示范拓展。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力度。积极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大太阳能供热制冷、太阳能与浅层地能结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泥沼气利用、工业余热利用、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等新能源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坚持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工程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原则。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以及三级以上(含)民用建筑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规划的要求,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
3
.鼓励太阳能光热光电利用。
鼓励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实施,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光热一体化屋面和墙体以及遮阳系统,鼓励新建工业厂房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屋面;加快太阳能建筑光热一体化推广应用,逐步实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强制性推广政策及技术标准。
4
.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系统。
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优先发展再生水源热泵系统(含污水、工业废水、工业余热等),积极发展土壤源、地表水源(含江、河、湖、海等)热泵系统,科学发展地下水源热泵系统。重点是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难以覆盖的地区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在夏季制冷、冬季供热和全天供应热水的“三联供”或供热制冷“双联供”项目上,以及对供热制冷有自主控制需求的项目上,优先应用地源热泵系统。鼓励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既有燃煤、燃油锅炉供热制冷等传统能源系统改造时,改用热泵系统或与热泵系统复合应用。(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1
.建立完善的公共建筑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
1000。
吨标准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并进行动态管理。通过能耗统计,每年对。
50%。
以上的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源审计,获得财政支持的公共建筑改造必须事先完成能源审计,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行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研究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建立超定额加价制度。
2
.推行能耗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控,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节水监管平台建设。
新建、改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同步设计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纳入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时上传能耗数据。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实现监测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公共建筑业主和使用权人要加强用能系统、分项计量设备的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等有关规定。
3
.依据《辽宁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对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进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研究并适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试点,搭建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平台,对超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采取强制节能改造或购买节能量的方式实现节能目标。鼓励推进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建筑节能领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4
.抓好“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
将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与高校后勤管理、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能耗水耗监测数据,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校园能耗水耗监测平台,并与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支持全日制高校实施校园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降低单位面积的能耗水平。(牵头部门:市公共机构节能办;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高校工委、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6
月
1
日起)。
1
.加大科研投入。
充分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科研机制,设立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培养一批技术过硬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科研团体和领军人物。
2
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及设备研发,重点研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以及太阳能高效集热器、热泵机组、高效换热器等关键节能设备。
3
.积极开展绿色施工示范。
推广绿色施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加强对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及绿色施工方案的审查,加强对绿色施工全过程监管。
4
.进一步完善新技术新产品备案制度。
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优选适合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对绿色建筑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1
.加强绿色建材管理。
编制和发布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目录和供热系统产品目录。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信息,引导规范市场消费。
2
.全面推进墙体材料改革。
深入落实“禁实限粘”工作,加快发展以工业废渣、粉煤灰、煤矸石、炉渣、尾矿等固体废料为原料研发、生产的新型建材。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生产及应用比例,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绿色建材的发展。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
3
.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材料和体系,积极发展非粘土制品、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开展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保温绝热材料、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建筑钢结构等绿色建材产业示范。
4
.加强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推广使用。
到
2015。
年末,标准抗压强度。
60。
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
10%。
屈服强度。
400。
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
45%。
;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加大“锦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监管力度,着力提高全市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和工程使用率;推动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的使用。
5
.加强和规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
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应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1
.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
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装配式建筑标准化研究,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标准体系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提高标准件的通用性和可置换性。积极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监管体系,保证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
2
.推行住宅全装修。
积极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房,将住宅装修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环节。倡导设计先行的理念,引导住宅装饰装修设计提前参与建筑设计,减少二次拆改造成的污染和浪费。开展装饰装修工厂化生产示范试点、菜单式装修住宅小区试点,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提升装饰装修产业化水平,打造一批品牌家装企业,实现部品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现场装配化、管理信息化,建立家装企业诚信体系,为全装修住房质量提供市场保障。鼓励智能化全装修住宅,完善相关技术标准。
2015。
年起,各县(市)区新建。
5
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要积极推行全装修住房,全装修住房比例逐年提高。
3
.逐步提高预制率。
重点推广预制楼梯和叠合楼板,培育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开工面积占住宅新开工总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4
.支持开展示范试点。
按照“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突破到多项集成”的步骤,推进工程试点示范。以政府投资项目引领带动装配式建筑向市场化发展,在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推行建筑工业化建造模式;逐步加大装配整体式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鼓励引导开发建设单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将实施装配整体式住宅投资增量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加大现代建筑部品和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逐步建设
1
至
2
个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适时开展)。
1
.建立健全拆除制度。
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需拆除报废的,所有权人、产权单位应提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回用方案,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回用。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
.严格执行拆除程序。
建筑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重大和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拆除大型公共建筑和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的,要按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市城监局、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适时开展)
1
.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研究制订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建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标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政策上扶植建筑垃圾资源化专业企业,生产高附加值和高推广利用值的产品;规范建筑的拆除过程,实现早期分离处理,从源头上保证建筑垃圾资源化条件;对于乱拆乱用建筑垃圾的企业要予以处罚或收取排污处理费。充分利用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促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和产业化。
2
.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实现施工过程中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城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适时开展)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住建委将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要把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尽快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研究制定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要贯彻落实绿色建筑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规划部门要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国土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土地供应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中,将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条件的内容予以公告。发展改革、经信、财政、水务、电力等部门要研究落实国家电价政策等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措施,降低示范项目运行成本,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体系,对符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条件的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的相关内容,严格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准,严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颁发,严格竣工验收。(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3
月
1
日起)。
尽快制定和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严格执行两部制热价。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要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采暖费
“暗补”变“明补”实施方案,尽快将采暖费理入工资。对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部分住宅,采用按小区或楼宇为单位供热计量收费。实施热价与煤价、气价联动制度,对低收入居民家庭要建立取暖救助制度,提供供热补贴。推进供热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供热市场经营行为,理顺热源、管网、用户的利益关系。(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相关示范工程。继续开展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低碳生态城(区)”、“园林城市”等建设。单体绿色建筑的示范,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国家绿色建筑补贴。通过示范积累经验、扩大影响,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牵头部门:市住建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建立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将绿色建筑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县(市)区节能减排检查和建设领域检查内容,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高耗能建筑、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不达标、不按规定公示建筑性能指标等行为,对高耗能建筑进行曝光公示,对违反绿色建筑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运营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牵头部门
:
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监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
1
.公众宣传。
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绿色建筑的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重要性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牵头部门:市公共机构节能办;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2
.示范经验推广。
宣传报道示范典型,推广绿色建筑典型案例和先进技术,提高业主(建设)单位、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展绿色建筑的意愿,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良好的绿色建筑发展氛围。〔牵头部门:市住建委;落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3
.促进专业性社会团体建设,发挥社会团体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
要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方面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绿色建筑相关课程,加强相关学科建设。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参加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牵头部门:市住建委;落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高校工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时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八
为推进我区绿色建筑科技与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x〕37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x〕30号)、《x市住建委x市xx市规划局x市财政局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x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关于转发〈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x省发展改革委x省财政厅x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的通知》(x函〔x〕69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新责任、新担当”的要求,以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为根本,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建筑舒适性为核心,以节能减排为动力,严格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等环节管理,强化政策法规、技术推广、产业支撑,全方位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促进绿色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建成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绿色建筑项目,积极培育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动建设领域节能降耗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x”期间,全区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自x年起,全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x年末,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力争达到50%。
三、重点工作。
(一)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1.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坚持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监理、按标准竣工验收,确保每年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重点局、区城投公司等)。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政府机关既有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既有公共建筑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按规定报送审查后开展节能改造。旧城区改造、市容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围护结构装修和用能系统,应当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公管局、区城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文体局、区教科局、区卫计委)。
3.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逐步建立建设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制度,完善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新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加强建筑施工过程能耗监管,完善建设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工作,确保到“x”末,全区建筑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x”末下降1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公管局、区城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和粮食局、区文体局、区教科局、区卫计委)。
1.强化规划控制。城乡规划部门要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将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装修方式等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区x、区重点局)。
2.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自x年1月1日起,全区所有民用建筑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新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积极引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争创“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和“绿色小区”。(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区x、区重点局)。
3.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区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街要按照村镇绿色生态发展要求,组织指导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加强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农房节能技术,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农委及各乡镇街)。
4.深入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按照x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技术导则,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系统集成利用。加快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农委)。
(三)扎实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全区范围内新建和改建民用建筑要积极采用太阳能光热、光电与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并做到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融资建筑项目、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等应至少利用1种可再生能源。(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财政局、区重点局、区教科局、区卫计委)。
(四)大力发展应用绿色建材。
1.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结合本地气候特点和资源条件,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发展壮大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区,广泛提供先进技术和适宜产品,促进绿色建材快速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重点局、区城投公司)。
2.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全面推广以工业废渣、粉煤灰、建筑渣土等为原料生产的各种砌块、轻质板材、复合墙体等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环保产品,提高绿色节能建材产品在工程中的应用率。积极推广发展使用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的发展利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重点局、区城投公司)。
3.加强绿色建材市场监管。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按省、市相关要求完成“禁实”、“禁粘”目标任务;逐步限制生产粘土墙材制品,分期分批拆除粘土砖窑;大力发展高强、利废、节能、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到x年末,新墙材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90%以上。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落实叶集城区、姚李镇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规定。从x年开始,城区和城镇规划区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将禁止使用粘土制品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经信委、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积极推广绿色施工。
科学制定绿色施工方案。依据住建部颁布的《绿色施工导则》,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绿色施工方案,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重点局)。
(六)建好绿色生态示范区做好绿色生态示范,实施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示范城区建设引领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乡的试点示范,力争达到x省或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标准。东部生态新城内的新建建筑必须按照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设计、施工与验收。对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重点项目、地标建筑、高档住宅以及政府行政办公建筑均以绿色建筑二星或三星作为建设目标。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分布式能源与冷热电联供的应用。新建的民用建筑要按照使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设计建造。(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区x、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经信委、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局、区重点局、区教科局、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绿色建筑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区绿色建筑发展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全区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和督察。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二)强化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推进绿色建筑工作落实到位。将推进绿色建筑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定期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完不成任务的严格问责,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三)加大支持力度。加大绿色建筑发展财政投入和奖补力度。区财政部门每年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绿色建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绿色建筑发展研究、宣传培训、技术与产品研发和对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奖励。制定城市配套费减免等政策,研究容积率奖励等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区住建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星级绿色建筑申报、奖励审核和备案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奖励资金。有关部门在组织“鲁班奖”“黄山杯”“皋城杯”等优质示范工程申报时,对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应优先推荐。
(四)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对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管。规划部门在新建区域建筑的规划审查中增加绿色生态指标审查内容。国土部门将可再生能源利用强度、再生水利用率、建筑材料回用率等涉及绿色建筑发展的指标列为供地的重要条件。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项目在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内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通过,不满足绿色建造要求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要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规范,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进行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方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备案。实行民用建筑绿色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把民用建筑的绿色性能以张贴、载明等方式予以明示。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对民用建筑进行节能专项查验,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交付使用。
(五)强化能力建设。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绿色建筑推广适用技术研究和配套标准体系建设,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推广符合我区实际的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组织相关从业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水平。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九
随着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建设规模的不断增大,建筑工程在不断地改善着人们的生活体验和居住质量。但是,近年来随着环保呼声的不断增高,人们越来越关注资源节约和绿色节能,对于建筑的舒适度和高质量追求也越来越高。本文结合当前施工技术应用过程中绿色节能技术的使用,既进一步节约了资源,也加强了绿色资源的整体利用价值,以期更好的促进建设绿色节能环境。
建筑工程;绿色节能;施工技术。
1.1建筑工程绿色节能施工技术的应用有利于资源节约。
作为一项系统性比较强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极为复杂的施工环节,施工的周期比较长,因此注重资源的节约和能源的有效利用意义重大。所以,对施工各个环节和阶段的通盘考虑是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当着重注意的,从施工技术和施工环节等角度对于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坚持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原则,建立健全施工方案,整体考虑施工的所有环节,实现循环利用的施工设备、材料模式,调配和利用所有的闲置资源,节约集约使用资源。
1.2建筑工程绿色节能施工技术应用有利于低碳环保。
在建筑工程施工方案中,现代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应当追求绿色环保的施工目标。应当以绿色环保的标准来使用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应当在这一标准下选择合适的施工技术。另外,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低碳环保的总目标,建筑企业在施工技术方面应当注重绿色施工手段和设备的引用,注重建筑工程各环节材料的选择方面的环保性能评估。
1.3建筑工程绿色节能施工技术应用可以实现绿色、文明施工。
建筑施工材料的绿色环保是建筑工程绿色节能施工技术应用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施工过程是否文明、安全、科学也是衡量是否实现绿色环保的一项重要标准。长期以来,很多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考察不到位,开工施工过于盲目和仓促,导致了整体施工的风险性。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人为性和随意性比较强,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范围私自变更的问题比较突出,由此可知,应当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注重建筑工程绿色节能施工技术应用,以实现绿色、文明施工。
2.1注重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混凝土材料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基础材料,淡水是拌和混凝土的重要材料,而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后续的养护环节中为了防止混凝土表面因为过快的水分蒸发发生裂缝现象,仍旧需要大量的水资源进行喷淋作业。应用在混凝土中的水,因为蒸发或溢出,还会有很大一部分被浪费掉。因此,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十分重要,在拌制混凝土过程中应当结合相关的试验对水灰比的最佳尺度进行合理把握,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水资源,还应当注重收集净化溢出的水资源,推进资源的`节约集约使用。在水资源运输途中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应当注重施工工程所在地当地水资源的充分利用,需要注意的是要对使用量进行控制并确保水资源的保护,确保当地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2.2优化建筑门窗。
当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比如人们追求建筑内部更充足的光照条件和温度条件,这就使得诸如暖气、空调、照明设备等大量电气走进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能源消耗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和污染物。如果能够优化建筑门窗来满足人们对于温度和光照的要求,那么就可减少用电设备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实现降耗环保。在设计门窗位置时,设计人员为确保充分的采光量和良好的空气流通性,应当对建筑物所在的自然环境中自然风和光线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论证和科学的分析,对门窗的位置、方向、尺寸等进行最优化的设计和考虑,在材料选择方面,应当尽量选择和采用透光性较好的材料。除此之外,为了确保冬夏季节室内外热量传递的能效,减少夏季室外高温进入室内,防止冬季室内热量溢出室外,选用中空玻璃,加强门窗的密封度,以减少制暖和制冷设备的使用。在北方地区,因为温度较低,应当选择低辐射玻璃在建筑窗户方面应用,使阳光的热量更多的进入室内,以确保温度的适宜。
2.3推广绿色屋顶。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和观念的转变。绿色屋顶技术因为更加节能环保,颠覆了传统混凝土结构屋顶的外观,又不浪费土地资源,且能够带来比较直观和优美的视觉享受受到人们的青睐。绿色屋顶的使用可以以绿色植物为手段对屋顶处的温度和湿度进行调节,以实现室内冬暖夏凉的居住体验。
2.4推广使用地面节能技术。
建筑师们为了控制建筑底层地面热量流失和建筑消耗能源,在对施工工艺进行不断的改良和探索,最为常见的措施就是将保温层铺设在底层楼地面的下方。但因为保温层比较容易吸收水分,造成保温层的膨胀而发生地面开裂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底层保温效果。当前,应当注重对保温层进行技术革新,确保新材质的保温隔热层能够坚固耐用。
2.5注重应用太阳能资源。
作为储量最为丰富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太阳能是人们生活资源的首选。建筑工程中,可以将太阳能板设置在建筑外墙或者建筑物顶部,借助太阳能资源加热生活用水或者发电,这样就会为生活带来更大的便利和更加高效的体验,同时可以减少资源使用量,实现节能环保的理念。
综上所述,在国家提倡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形势下,结合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在建筑工程中应当高度重视绿色节能技术的应用,在自然可再生资源使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尽量的减少自然资源的使用,降低污染物排放,确保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使用,确保绿色技术更好的应用在建筑工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肖跃彬.绿色节能施工技术在现代房屋建筑施工中的应用[j].中国住宅设施,20xx(03):120~121.
[2]李青青.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领域当中创新型绿色节能技术措施得到的应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xx(23):80.
[3]刘丽.绿色节能施工技术在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应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xx(19)。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密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__年7月-20__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一
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活动。
1、一场露天环保科教电影。
利用露天电影这一喜闻乐见的传统娱乐休闲形式,精选环保科教片和环保主题电影,八月份开始,各社区组织在居民区广场进行放映。同时利用义工俱乐部和周边学校共同组织青少年进行观后感征文竞赛。
2、一次市民学校环保课堂。
各社区充分利用市民学校,聘请专家进社区,给居民进行节能环保教育,给生产生活节能支招,倡导节能环保的健康生活方式。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二
以《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纲要》,实施背后课程,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领》,大力推进和谐治校各项措施的开展。以争创省级“绿色学校”为契机,切实加强学校的环境保护教育,为学生营造一种和谐氛围,从而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根据县委、政府、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部署,成立“创建绿色学校和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担任副组长,年级组组长、大队辅导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是组织设计校园绿化规划布局,实施环境教育活动计划,主召开专题会议。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有经费,确保创建“绿色学校”和环境教育活动能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一)化环保意识,融绿色教育于素质教育之中。
绿色的地球是人类生生不息的载体,然而,现代文明却使绿色的地球日渐披黄蒙黑黯然失色。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正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保护环境,匹夫有责。加强学生的环保教育,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当然,要切实加强环境教育,需要强化我们的环保意识。环境教育不仅是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的基础工程,而且也是深化素质教育的举措。由于环境教育具有广泛性,它综合了国情、资源、生态、伦理、品德等各个方面的教育,对学生整体素养的形成,各方面能力的提高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学校把环境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争创省级“绿色学校”工作作为2005年度的重要工作之一,健全争创目标、教育内容、具体实施方案及评估激励措施。做到了争创活动经常化、规范化、系列化、法制化。
1、优化绿色管理。
学校将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的整体规划中,学校的务项规章制度和评价方案有利于激发、激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自己的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中,促进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等都有具体明确的环境教育内容,做到有计划地开展全校性的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教改教研和师资培训,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等的政策。
校园环境建设是绿色学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环境意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要在美化和绿化中做大量的投入和工作,使得校园清洁、室内整洁、厕所干净、建筑大方、绿化到位。我们奖不惜资金对校园的绿色植物进行了补充、维护、修剪校内花木草坪,常年勃勃生机,绿意盎然。此处我们对校内的走廊、楼道、草坪、树木等地常年设立了醒目、亲切的宣传教育标语,并通过此活动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3、优化绿色生活。
全校教职工应努力实践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的理念,并着力使学生在家庭、社会、学校的行为行使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教师学生有自觉维护清洁环境的意识,具有绿色消费的观念,不用或少用污染环境和耗能高的产品。此外教师学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参与意识,向社会、家庭积极宣传,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继续做好环境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环保意识。
学校通过橱窗、黑板报、广播、国旗下演讲、班会、校会、家长会等,面向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进行宣传教育,教育每个孩子,影响每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使绿色教育在家庭、社区扎根、开花、结果。组织师生查阅报刊,收集信息资料,了解环保信息,掌握环保知识,并制作小报,向社会宣传。
(三)注重老师学科渗透,加强环境教育科研工作。
课堂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抓住学科课堂教学的主渠道进行环保教育的渗透。在不改变教材体系,不打乱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各学科老师要努力挖掘教材的教育因素,从不同的角度,寻找结合点把环境知识寓于其中,适当拓宽、补充或联系实际问题进行环保教育的渗透。从而使学生在学习学科知识中潜移默化地获得环保知识,掌握环保技能,提高环保意识。树立正确的环境价值观,认识环保的重要性。
(四)持之以恒地开展校内外的环保实践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中。
2、积极开展绿色活动。环境教育活动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三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给环境带来了非常严重的污染,如:建筑行业中施工噪音,废弃材料,污水排放等,其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为此,人们开始关注建筑污染给环境带来的破坏,迫切希望绿色环保节能。绿色环保这一理念体现在高层建筑中就是做好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可有效的降低污染,提高资源使用率,减少能源浪费,有效的延长高层建筑使用寿命。
绿色建筑设计是我国建筑新兴的概念,具体是指在建筑设计中利用生态学,使建筑物与环境和谐发展。很多人认为绿色建筑设计是对建筑的绿色植物装饰,这是不对的。绿色建筑设计是科学的运用自然资源,不破坏环境,进而达到建筑和生态的平衡。既满足人们生活舒适性,又实现建筑与自然的融合。这就要求建筑施工者采用合理生态的施工方式,将城市景观完整呈现出来,达到生态与建筑的完美结合。绿色建筑设计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最大限度的保证高层建筑及周边的生态平衡。在绿色建筑设计中因地制宜,要使高层建筑的建筑与当地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相符合。
如今全球人口不断上升,可以利用建设土地资源逐渐紧张,建筑师设计出了高层建筑来缓解土地压力,但随着高层建筑的施工发现其增加了建筑和环境的矛盾。随着当代社会经济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可持续发展有了进一步了解,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越来越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国家也展开了环境保护工作,利用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自然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近几年更是大兴节能环保新思想和绿色建筑,环境保护局也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们环境意识逐渐提高,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把绿色建筑设计理念融入到高层建筑中去势在必行,不仅节省资源,减少施工成本,还保证高层建筑周围环境不被破坏。给企业和社会都带来更好的效益。
4高层建筑设计中绿色设计中的影响因素。
高层建筑在当今社会中可以节约土地,还美化社会环境,逐渐成为现代化发展的建筑标志。高层建筑上的人们视野比底层建筑更开阔,采光也更好。这就促进了高层建筑的发展。但是在高层建筑的工程中高耗能、重污染也是其主要问题。在环境保护重要性逐步提高的现在,绿色建筑设计成为耗层建筑设计的主要趋势,绿色设计结合了多种学科的知识,把保护生态环境理念完全融合到高层建筑中去,为绿色建筑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绿色建筑应多利用可再生、可降解无污染的资源,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合理的解决选址,考虑节能,小区绿化等问题。绿色建筑要适应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与高层设计完美结合,使高层建筑中的设计、施工、废弃物再处理等流程中都与先进的科学技术支撑,实现真正的绿色发展。
5.1高层建筑的选址我。
国人口不断上升,可以利用建设土地资源日益减少,合理有效的用好我国的每一寸土地使其长期的要求。随着我国城市快速发展城市用地日益紧张,高层建筑是我国城市建筑主要建筑手段。加强对高层建筑设计的改造,提升高层建筑使用率。第一高层建筑选址要充分考虑到环境条件和外部条件对高层建筑的影响,在绿色建筑设计中,要充分了解环境条件施工的难度,保证高层建筑的可行性,若施工难度过高就不适宜作为选址。第二将适宜居住性区域作为高层建筑的选址首选,最好不要挨近城市中心,也不要选在交通偏僻的区域。建筑人员应对选择场地做好勘测,充分了解选址及周边环境,对影响选址的自然条件和外部条件因素全面了解。再因地制宜的进行绿色建筑设计规划,这样就不会脱离实际情况凭空设计。为在高层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设计中作出优秀的建筑方案,为绿色建筑打好良好的基础。
5.2高层建筑中节能技术的应用。
5.2.1高层建筑朝向人。
们在买房子的时候最先关注度的是房子的朝向问题,都想买阳光照射量好的房子,由此可见,房屋朝向对建设设计的重要性。高层建筑由于自身高度太高,和周边建筑距离较短,以致不同的楼层阳光照射差距很大。所以在高层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中设计师事先对建筑所在区域的阳光照射情况做好调查,针对调查情况做好设计方案。绿色建筑设计可以通过节能技术使高层建筑照进更多的阳光量。
5.2.2高层建筑墙体墙。
体分内墙和外墙,大多数高层建筑都会在外墙和内墙中间装置保温材料,外墙是与外界环境直接接触,所以保温材料要装在外墙上。在高层建筑中存在一些缝隙,很容易造成高层建筑内部的热量外渗出去。所以在这些缝隙中也要填充保温材料,再加上保温层,就会降低热量外渗的可能性。而进几年外墙的保温技术有很大进步,在进行高层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设计的时候借助这一技术,会使建筑进行恒久保温,为人们建筑更舒适的建筑。
5.2.3高层建筑建立节水系统现。
在全世界60%的地区淡水不足,严重缺乏用水。严峻的水资源对我国用水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保护水资源是人类十分重要的任务。高层建筑人数众多,用水量大。绿色建筑在设计用水系统时,要根据当地地质条件合理设计节水系统,减少水资源的流失与浪费。例如:高层建筑可以改善供水系统,搜集自然降水,利用水净化设备净化雨水保证二次利用。也可以制造净水系统,改造生活用水再利用。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浪费,还能自给自足。
5.2.4高层建筑自然风巧利用在。
高层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建筑中既节省耗能,又满足舒适的居家环境就要加大自然风的使用。在绿色建筑设计中风是最佳的自然能源。设计师要根据本地区风力大小和时间分布进行深刻研究,使高层建筑设计对自然风的充分利用。使之夏季有较多的自然风进入保证空气畅通,降低室内温度,减少空调的使用。冬季阻挡一些自然风进入室内减少降低室内温度。通过对自然风的充分利用优化高层建筑内部空气,冬暖夏凉,减少对制热或制冷能源的消耗,节能减排。
5.2.5高层建筑选用节能材料在。
高层建筑设计中要根据本地地理特征,因地制宜,尽量就地取材学员用本地建筑材料。在建筑材料选择上面并不是性能好使用久才合适,而是应该根据建筑用途来选择性能合适的材料。例如:在管线的选择上可以选择耐久性好、防腐蚀可回收利用的,在卫生间可以选择有节水左右的管道。在高层建筑设计中尽量使用可再生资源,减少对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增加降解材料的使用。进行合理利用,减少资源消耗。
5.2.6高层建筑降低环境污染高。
层建筑在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在建设过程中对存在的污染都应作出相应的处理。高层建筑大多建筑在城市中甚至是繁华地段,因此,施工时必须做好降噪处理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困扰。对施工现场周围做好调查,针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做出相应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使之不污染环境。在高层建筑建设的同时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困扰和环境的破坏。
5.3高层建筑周边环境的应用在。
高层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设计中,对周边环境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绿色。植物可以吸收二氧化碳,减少温室排放降低空气污染;植物还可以吸收周围噪音。而高层建筑里住宅集中,人员数量大,种植植物增加高层建筑五周边绿化面积势在必行。可以在高层建筑小区内种植树木花草,扩大小区草坪面积,在小区中心可由石径小路,绿荫,各种花草组成的小公园。在绿色建筑的设计时,可以采用绿色墙体设计,就是高层建筑墙体外侧覆盖攀藤、爬墙类植物。这种绿色墙体设计不仅能增加绿化面积,还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高层建筑多为混凝土结构夏季温度高墙体吸收大量热会使室内温度变高,增加了开空调的耗能。若在高层建筑外墙附近种植攀爬类植物,白天就可以有效的阻止墙体吸收热量。就可以减少开空调的耗能进而达到环保目的。
6结论。
在绿色建筑时设计人员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充分探究,不但要选出最佳的地址,还要在通风、朝向、节能、小区设计方面进行合理设计。通过绿色建筑既满足高层建筑实际的需求,又为城市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宋美祺,李楠楠.绿色建筑设计应用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中的探讨——以某科研办公楼项目为例[j].建材与装饰,20xx(12):90~91.[2]吴辉明.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工作中绿色建筑设计方式的应用策略[j].建材与装饰,20xx(41):80~81.[3]侯珊珊.浅谈高层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设计的应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xx(10):243.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四
在这半年的实践工作中,我从过去在学校时的只会纸上谈兵到现在的实际操作思想上有了巨大的转变。施工现场是我们的主战场,工程做得好不好,全在施工现场实现。工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建设,合理组织施工才能保证施工进度。"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一直贯彻在我的整个工作中!
1在主管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技术工作。
2负责初审施工单位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中配合监理全面负责有关工程的施工检查验收,直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掌握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负责工程进度,安全消防等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
4及时与现场监理发现不按图纸施工、不按规范施工的行为,若现场纠正无效,配合监理发停工整顿单,并报总工程师。
5对现场安全保障设施、措施及施工中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予以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主要和其他的几名技术员负责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穿插进行放线、验模和钢筋的.检验等技术工作!作为技术员要做到对本工程图纸的熟练掌握,在各工种施工前进行各项技术交底,在一些易错的地方除了交底以外还要时时监控!我个人终结的要做到"前、中、后",本项工作开展前先期提醒班组长工作重点,在展开大规模施工的过程中也要多次监督,施工基本完成后进行验收!要严把质量关,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个问题!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五
摘要:首先对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理论的必要性进行论述,然后从绿色建筑设计理论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效果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基于绿色建筑设计理论的建筑物立面设计方式。
关键词:绿色建筑设计理论;建筑物立面设计;设计方式。
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行业格局也有所扩展和完善,这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造成一些发展问题,其中最显著的显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为了减少建筑行业的资源浪费现象,并完善建设工艺和建设技术,设计人员主张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理论,以此来提高建筑物立面设计工作的科学性。
1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理论的必要性。
1.1提高建筑物立面设计工作的经济性。
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理论,能够提高建筑企业对建设资源的有效应用率,进而实现了对建筑建设成本的有效控制,并且可以实现对建筑物立面的生态化设计和建设,在提高立面建设方案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同时,也能推动建筑行业的进步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立面设计工作的经济性,设计人员需要结合建设需求和当地环境,应用合理的设备和技术,实现建筑工程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向提高。
1.2提高建筑物立面设计工作的实用性。
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理论,能够实现对建筑物建设需求的全面分析,具体包括建设技术、建设装置、建设环境等,进而有效确保了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率。此外,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可以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分析,以此来实现对施工环节的科学监管,并逐渐提高建筑物立面设计工作的实用性。
2绿色建筑设计理论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效果的影响因素。
2.1季节影响因素。
想要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理论,设计人员需要结合建筑物所在地的季节因素,并分析不同季节气候条件对建筑工程建设的影响,如果发现在每个季节光照都会对建筑物有影响,设计人员在设计建筑立面时便应当全面考虑建筑物光照因素。如果建筑物的采光能力超过了日常所需光照强度,则需要结合季节因素建立遮阳系统;针对夏热冬暖地区的建筑物,设计人员需要结合建筑物的遮阳需求,并结合环境因素卡站设计工作。
2.2社会环境影响因素。
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绿色建筑设计理论,必然会成为未来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并且绿色建筑设计理念也逐渐在建筑行业中得到了普及,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绿色建筑设计理论会受到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是在部分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开展绿色建筑物立面设计会面临一定的经济问题,这回阻碍绿色建筑设计理论的践行。
3.1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应用植物要素。
3.1.1草本植物要素。
草本植物的茎相对柔软,其生长周期不等,具有适应能力较强和生长力较为旺盛的生长特点,并且其生长局限性较少,适合应用在建筑立面绿色设计中。例如,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建筑物立面设计应用的便是草本植物要素。
3.1.2种植基盘植物要素。
植物生长不能缺少种植基质,尽管不同类型的种植基盘能够为植物提供的营养物质和生长空间个有所不同,但是每种基盘都能够满足其相规划与设计对应植物的生长需求,而种植基盘选择也直接关系到了建筑物立面绿化设计效果。下面对常见种植基盘类型及其应用特点和技术要求进行了分析总结。
3.2加大水体调节方式应用力度。
加大水体调节方式应用力度是保障绿色建筑设计理论在建筑物立面设计功中应用效果的直接方式,为此,设计人员需要对水体调节工作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水体运动化学性质,科学计算水体的比热容和流动性,同时开展实验调查,进而确保在设计过程中对环境因素有充分的了解和全面的认知。例如,设计人员可以在立面设计中应用架空层设计理念和方式,以此来通过能量转换的方式实现建筑物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在进行中庭设计时,设计人员可以通过利用烟囱效应来推动空气气流的运转,使其能够转移到中庭的上部,这样中庭上部的空气能够进入到室内,在确保了空气流通质量的同时,能够优化建筑通风设计效果。
3.3合理控制建筑物立面成本。
设计人员在开展建筑立面设计时,需要控制好设计成本,并合理的应用各种建筑立面设计技术,按照建筑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操作,同时需要注重应用新型建设设备,旨在构建多形态的现代化建筑,在保障建筑立面绿色设计的同时,带给群众以新奇和美观的视觉感受。如果建筑立面设计要求相对较少,设计人员需要在设计工作中结合无渍化要求,并对建筑立面进行隐藏处理,此外,在设计绿茵设施时,为了保障绿荫建设设备能够有效运行,应当将其施工温度控制在4℃左右,这样才能保障绿荫建设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推动绿色建设设施向生态化方向前进,在保障绿茵设施建设质量的同时,还能在最大限度上减少建设成本,有利于维护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3.4应用先进的建筑物立面绿色植物种植技术。
(1)种植槽式技术。该技术指的是在进行建筑物外墙设计时将植物种植槽预留出来,随后将植物种植在槽中,并确保植物能够得到正常的生长。目前该技术应用已经相对成熟,并且适合应用在不同高度的建筑物外墙建设中,具有十分广泛的应用范围,可以种植多种类型的植物,能够形成美观的景观效果。
(2)水培式种植技术。该技术指的是在建筑外墙上制作骨架,并在骨架上固定板材,随后将高分子材料织物固定到板材上,植物则被塞到织物载体中,属于无土栽培方式。
总之,基于绿色建筑设计理论的建筑物立面设计不但要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美观程度,还需要将立面设计工作和环境保护结合到一起,旨在探索一种自然和谐的设计模式,通过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充分的分析施工方式、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在建筑物立面设计中展现绿色设计理念,以此来推动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六
在当前各行业都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以往所使用的传统的管理方案可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各行业的发展现状,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的建筑业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当前的施工管理方案或许仍然有效,但已经逐渐跟不上建筑业的创新发展,所以,建筑业施工管理创新是很有必要的。1.1建筑业自身发展趋势需要管理创新。我国建筑业虽然正遇到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在这些机遇与挑战中,不但进一步暴露了建筑业一直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同时,也由于施工技术与施工管理理念的不同步,新的问题也在不断产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建筑业的发展趋势使其在经济市场高速发展,创新施工管理理念势在必行。1.2管理创新是客观发展的需要。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在逐渐改变着社会结构,要想在这种不断变化的情形下快速发展,需要各行业依据自身的行业特色不断调整行业机制,不但要在技术一进行调整,更为重要的是管理机制上的改革创新,要突破以往的管理理念,找到与时代发展所契合的管理方案。建筑业尤为如此,建筑业的管理创新主要是在建筑施工方面,因为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往的建筑施工管理方法不仅无利于施工进程,更有可能影响施工进程,所以建筑业的施工管理创新才显得尤为紧迫。1.3管理创新是现代化的标志。当前我国大部分行业包括建筑业的发展趋势都较为良好,但行业的发展要向前看,虽然建筑业发展的整体趋势良好,不过行业内的竞争也极为惨烈。通过近年来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出管理创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所以,在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要想在施工是更快更好地达到施工目的,完成施工目标,管理创新必不可少。除此以外,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也要与国际接轨,国际市场也处于不断的市场变革中,所以,我国建筑业要突破旧思维、接受新理念、开拓新的发展道路。
2建筑施工管理创新可行策略。
2.1提高施工管理团队的专业水平。虽然建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但各行各业的竞争,人才才是竞争的根本。当前我国的建筑业越发注重一个工程的完成质量和完成速度,要想使以上两点都能完美达成,优秀的设计施工团队和施工技术固然重要,好的管理人才也必不可少。优秀的管理团队可以把握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可以避免工程受到不必要的因素影响而延误工期或是影响质量。所以,要想实现建筑施工管理的创新,就必须要有专业素质良好的管理人才,培养合适的管理人才不仅需要人才本身的基础知识和管理经验,还需要在每一次工程开始之前企业的针对性培训,毕竟,建筑行业的流动性极强,每一次施工的地点也各有不同,所以,开工前的专门培训必不可少。2.2创新管理手段。社会的不断发展意味着陈旧的管理方案最终也会被取代,所以,当前我国建筑业管理创新就少不了管理手段的革新。但革新并不意味着一昧的删除,而是有选择地留下传统的管理精华,同时结合企业的管理传统和施工技术发展出一种新的管理手段。最终制定新的管理手段时,不仅可以向同行取经,也要注重到国际上选找灵感,毕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是不可能脱离国际的,要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建筑业的未来发展趋势。2.3创新施工管理机制。有了优秀的管理人才和合适的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机制就是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使人才能够充分发挥其所长。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始时要注意市场的发展现状用科学的手段和人性化的思考对施工管理机制进行改革与创新。但施工管理机制的创新不仅与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也与国家息息相关。我国现有的与建筑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能说十分完善,要想改革施工管理手段,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法规,这一点,可以向相关法规较为完备的国外借鉴。
3绿色施工管理探索。
绿色施工管理是指将建筑施工管理理念与绿色环保理念相结合而产生的适应于现代经济发展趋势的种管理理念。绿色施工管理其实是贯穿于整个工程的管理方法,从初期的设计规划到中期的技术应用到最后的整理汇总,各个环节都需要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不仅是在建筑行业,现在的全球环境现状其实要求各行各业都要将绿色环保考虑到未来的行业发展中,未来的经济发展势必要将环境因素考虑在内,好的绿色环保的施工管理方案可以将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结合。3.1探索绿色施工管理的必要性。由于目前我国环境现状不容乐观,环境受到破坏的情形越发严重,而建筑行业内的竞争又极其激烈,所以如果施工建筑企业想要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占有有利地位,在施工管理创新的同时要注意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只有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方案与绿色环保的契合度,才能实现建筑业的绿色施工,才能让经济与环保一起发展。3.2绿色施工管理策略。当前新技术的发展为建筑业的绿色管理提供了更多方法和机遇,在施工时合理使用新技术和新材料,不仅可以达到绿色环保的目的,也能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比如一些先进的施工设备的使用可以将那些耗能大的设备替换下来,在工程施工时就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还有就是废旧材料的再利用,有些废旧材料如果处理不好对环境的危害极大,这时就可以考虑能否将废弃材料进行再利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节约了施工成本。除此以外,建筑施工企业也要明白技术开发的重要性,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其实是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企业只有保证自己在科技手段上不落人后,才能在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兼顾施工管理的绿色环保。
3结束语。
对于建筑工程来讲,质量和效率一样重要,建筑的施工管理创新是提高施工效率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就不能把眼光局限于建筑业本身,要用创新的,前瞻性的眼光观察这个行业以及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有利地位。除此以外,建筑业也要关注有关建筑材料的科研项目,掌握新兴技术并加以应用,使工程最终所呈现的效果达到最好,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国家也要注重完善有关建筑业的法律法规,保障将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背景下保障我国建筑业在国际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冯景武,冯向花.建筑施工管理创新及绿色施工管理探索[j].科技资讯,20xx,13(3):133-133.[2]庄炳聪.建筑施工管理创新及绿色施工管理探索[j].江西建材,20xx,13(22):291-291.[3]何英和.建筑施工管理创新及绿色施工管理探索[j].智富时代,20xx,13(7x):171-172.[4]赵立武.建筑施工管理创新及绿色施工管理探索[j].门窗,20xx(5):205-205.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七
1.1节能性确保居住者身心健康是绿色建筑需求的根本所在,而资源节约更是基本需求,但其前提条件是确保使用者的健康。设计师们在设计实践中应对自然可再生能源加以充分利用,例如生物能、太阳能以及风能等等,避免大量使用非可再生资源。在先进高效节能技术的支持下,环境污染问题可得到有效规避。与此同时,还应确保各专业之间的合作沟通与交流,统筹安排以增强建筑物使用性能,并推动建筑施工逐步趋向于节能、节材方向,切实践行绿色建筑设计理念。
1.2地域性与环保性对于绿色建筑设计而言,因地制宜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设计师应从建筑物所在地实际情况出发,切忌盲目照搬其他地域的建筑设计。不同地域间地质构造、地形以及气候均存在不同程度差异。建筑设计首先会因地质构造以及地形影响而在高度、面积以及布局方面有所不同,设计的地域性要求对本土地理风貌以及人文环境予以尊重,并对该区域内建筑材料的应用予以强调;而气候差异则具有更为明显的地域性,应尽量通过被动式制冷集热以及自然通风和采光来提高建筑物使用性能,并降低各类设备产生的污染与能耗。
2.1建筑物与生态环境之间应保持有机协调在当前建筑设计过程中,绿色建筑理念始终保持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首先纳入绿色管理与绿色设计理念,进而作用于设计实践。建筑师在建筑设计实践中应根据建筑实际要求展开全面规划设计,确保建筑物能够与邻近环境融为一体,通过一体化设计模式对各因素彼此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设计者在设计实践过程中应从建筑实际要求出发,并深入研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缺陷与问题。实际上这种建筑设计理念是以可持续发展生态理念为基础,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实现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
2.2绿色建筑设计的整体规划在绿色建筑设计过程中,设计师们应从整体规划着眼,并对社会与经济、人与自然之间的密切关系予以充分考虑,将生态环境与建筑结构纳入微生态系统中,并区分其功能,建筑结构在此情况下能够保证畅通性。与此同时,还应对建筑结构的形体、朝向、绿化、间距等予以考虑,整体规划设计集花园、智能化以及中小型化为一体,同时增加绿色占地比例;在选择装饰材料时应注意重点保护水体、土壤以及空气环境,尽量选用绿色装饰材料;应妥善处理废弃物,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应全面考虑沿街绿化布设、建筑绿化以及楼间绿化,创立多层次、多品种且富有立体感的绿化环境,确保居住者与自然更为贴近,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建筑设计师在取景时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所选景观模式应尽量与建筑结构保持一致性,二者实现一体化设计。此外,还应特别注意新旧建筑结构彼此之间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推动建筑结构全面化、一体化发展。
2.3绿色建筑设计选材的合理性在建筑保温技术中,玻璃材料是生态化节能的一个重要体现。建筑市场上近年来不断涌现低辐射、吸热、电敏感以及热反射等不同类型的玻璃产品。而设计师们能够将此类玻璃材料组合并应用于不同的设计实践中,进而营造出一种复合型的高效能构造方式,实现生态保温效果。从诸多建筑实践可以发现,建筑结构在太阳能的充分利用下能够实现内部升温,通过光电池转化或者集热器可将太阳能集中利用。所以,建筑生态建材中太阳能光电材料的价值不容忽视,设计师们应将其广泛应用于设计实践中。
三、结语。
绿色建筑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更有助于建筑经济效益的提升,建筑企业对此也给予了大量的投入。随着绿色建筑理念的不断发展,绿色建筑设计也必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笔者就此浅析了绿色建筑的特点和设计策略,希望有所帮助。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八
绿色建筑材料是指应用清洁的生产技术,以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等产生的无毒无害无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无影响的材料为主,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的生态建筑材料。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使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使其为人类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而对绿色建筑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影响因素就是建筑材料的选用。政府部门近年来也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的工作,并建立了一系列关于绿色建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措施。旨在为人民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绿色建筑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断提高,重要性也显得越来越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环境对建筑的要求。如今空气面临严重污染,要求建筑材料必须实现绿色环保。欧美国家的统计数据中显示,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占到了50%以上,因此,对绿色材料的使用刻不容缓。
(3)资源的缺乏及不可再生性要求。资源在不断枯竭,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又必须依赖于有限的资源,因此,要求建筑必须绿色节能,实现节能减排战略任务。
与传统的建筑材料相比,绿色建筑材料优势主要是具有净化和修复环境等功能,弥补了传统建筑材料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不足。具体。
总结。
如下:
(1)减少了对天然资源的消耗,尽可能多使用低消耗、废渣、垃圾等废弃物作为建筑材料的主要原材料。
(2)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科学的方法,改善建筑材料传统的生产技术,从而提高能源利用率,达到减低能源的消耗。
(3)在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过程中,遵循无污染原则,原材料都为绿色环保材料,无任何有害物质添加。
(4)多功能也是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主要特点,主要包括节能环保、安全耐用、有益健康等多种功能。一方面,起到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另一方面,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如今,建材工业中绿色建筑材料已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了重要份额。近年来兴起的绿色建筑材料主要有绿色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以及绿色装饰材料等几类。凭借其节能、节地、减少资源消耗及保护生态的优势带动着行业不断向前发展,目前主要的绿色墙体建筑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生态水泥。
生态水泥是用火山灰、钢铁渣等废弃物作为水泥原材料研制出的新型绿色建筑材料,不会固体废弃物,能够与境相融。与传统水泥比较,其一氧化碳排放量小、节能,其强度等基本性能与通水泥相当。
真空玻璃与普通比较,最大优势在于充分利用太阳光,通过利用自然界的能量调节室内温度,达到了绿色节能效果。同时,它的保温、隔音、透明度、寿命等都较传统玻璃大大提高。
(3)墙体材料。
新型建筑绿色墙体材料主要优势在于其原材料是采用粉煤灰、矿渣灰及混凝土空心砌块,大大降低了建筑物自重,并且其隔音、节能效果都较好,经济实惠。
我国新一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建筑材料的“绿色化”已成为了新的主题,这也是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据国内外绿色建筑材料发展现状,我国的绿色建筑材料发展主要趋势有以下几种:
(1)对矿产资源的消耗式是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在一些地区对资源过度开采已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在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过程中,必须本着节省资源为目标,最大限度减少对现有能源、资源的使用;同时,寻找原材料的替代品,主要是寻找能够满足实际需要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来替代现有的资源和能源,或者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通过技术措施对其进行处理以满足需要。
(2)根据绿色建筑材料的本质要求,能源节约、节能要体现在绿色建筑材料的生产、使用及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中。首先要不断优化材料本身制造工艺,降低材料本身在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另一方面,建筑材料使用方面也要降低成本,主要包括运输能耗、使用时的保温隔热等功能。
(3)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友好型绿色建材今后绿色建筑材料发展的方向,人们将会更加注重身边赖以生存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无污染、无毒害、无放射性的绿色材料将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
(4)随着全球气温的逐年升高,空间绿色建材也将会逐步运用。全球变暖对建筑领域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包括隔热材料、防晒材料、散热材料等,在建筑外观设计中,空间绿色建材设计理念也不断渗入。
4结语。
在现代生活中,人们对生活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绿色生活已成为了主旋律,绿色建筑作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占据了重要地位,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人们追求绿色建筑的重要生活理念,主动推广和应用新刑绿色建筑材料,贯彻国家绿色发展理念,构建节约型社会,发展绿色建筑也成为了全民发展的目标。
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积极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的深入展开,不断提升我校师生环保教育的质量,增强学生环保意识,特制定我校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校园文化建设为突破口,本着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特色化建设的工作思路,积极营造绿色、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育人环境,提倡低碳生活。不断增强师生环保意识,提高环保能力,创建绿色校园。
为了实施和加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汪岳同志任组长,于功山、王元忠、李霞、严文红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的统一部署、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
(一)通过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以深化环保教育为载体,以传授“绿色”知识、启迪“绿色”思维,培养“绿色”品质,灌输“绿色”观念,养成“绿色”习惯为目的,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文化品位,文化底蕴,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校园。
(二)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环保教育,培养环保意识,提高环保能力,使学生达到“三个知道”和“两种感受”:
1.“三个知道”即:
(2)让学生知道我们身边的哪些行为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行为;
(3)高年级学生还应知道大气、河流、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和各种生物构成了我们生存的自然环境。
2.“两种感受”即:
(2)让学生确实感受到是清新的环境和可爱的动植物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从而形成保护动物、爱护植物的自觉行动。
(三)以校园文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投入,实现校园内部的绿化与美化,实现“美景入眼,净化心灵”的目的。
(一)强化学校环境建设,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功能。
1.完善校园环境建设规划,充分挖掘校园中的可绿化资源,多种花草树木,美化校园。
2.把净化、绿化、美化、文化校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学校的绿化带,活动区落实班级责任制。并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整治,坚决消灭卫生死角,给学生一个优美的校园环境。
3.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内张贴环保标语等;各功能室、教室布置有环境教育的宣传文化。
4.宣传栏设专门的“环保绿色宣传”栏目;
5.节水、节电,节约纸张,提倡简朴。做好“爱心纸”收集箱的配置工作,校内要增设分类垃圾箱。
(二)发挥教师在环境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提升办学档次。
1.结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开展环保知识讲座,开展教师环保意识测试活动。
2.在课堂教学中有机地渗透环境教育,在教案中体现环保意识,开展环保教案征集活动,把环保宣传落实内化为教师自觉自愿的行动。
3.通过“无烟室”的倡议活动,在教师中推崇环保的生活方式。
4.加强实验室、音乐室、图书室等专用教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有效地推动学校环保教育工作。
5.加强三结合教育,把学校的环境教育渗透到家庭与社区,通过学校环境教育带动每一个家庭,通过学校环境教育影响每一个社区,使整个社会共同参与环保,形成环保意识。
(三)以学生为主体,精心组织,多渠道开展学生环保教育活动,深化创绿工作。
1.课堂渗透环境教育。各教研组要认真做好计划总结、在落实教学课堂标准的同时,要充分挖掘课堂的环境教育资源,向学生传授环境保护知识,使学生懂得环境对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学会关心社会,关心他人,关心人类的生存环境。
2.在综合实践课程和研究性学习中设环保专题,利用网络开发学习资源,开展专题性环保课题探究。
3.开展变“废”为“宝”的科技小制作活动,在学生的科技活动中注入环保主题。
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题班会,优化学生心理健康环境。
5.进行学生的环保意识测试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环境意识的教育。
6.利用班会、队会、升旗礼等多种形式的开展环保教育活动,要做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安排,从多渠道宣传环境教育工作。
7.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向学生大力宣传环保教育工作,班级板报、学校宣传栏定期宣传环保知识。
8.组织学生开展环保专题活动,如,环保知识竞赛、电池回收、垃圾分类、清洁美化校园等,把环保意识落实到学生的日常行为当中去。
9.定期安排学生参加“雏鹰志愿者活动”,使学生环保工作深入到社区、村队。
10.倡议学生环保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每学期开展“环保活动周活动”一次。
全校师生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环保教育工作作为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主要内容抓,大胆创新,认真总结,使学校早日实现“绿色学校”的目标。
(五)认真做好档案的整理收集工作。
1、各班要统一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上交工作。
2、档案室要做好归档、汇编工作,注重形成系统性、规范化的资料档案;“创绿”工作意义重大,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严格按学校的相关要求,务必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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