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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一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各科室、单位平时进行的消防应急演练及发生消防紧急状况时的现场处置。
医院设立消防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见附件),作为医院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引导疏散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四个分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命令,负责对消防突发事件指挥处置,全面协调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各行动组按分工开展工作。
若不是当班人员(特别是夜间无人值守的楼层或单位)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7200691)消防监控室人员接警后按照平时训练有素的火警处理流程立即启动,及时上报保卫科负责人,保卫科负责人根据火势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
发生消防紧急状况时,起火楼层(部位)由当班的科主任、护士长或班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进行现场指挥;保卫科工作人员到达后,现场指挥权交由保卫科;公安、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达后,所有人员均服从公安、消防部门的指挥。
发生消防紧急状况时,起火楼层(部位)当班的工作人员按照平时明确的(排班表中确定)应急疏散中的任务分工迅速组成灭火行动第一梯队进行灭火及疏散人员等处置。
志愿消防队及起火楼层(部位)附近楼层工作人员作为灭火行动第二梯队,首先由志愿消防队按照平时训练时明确的分工负责参与灭火及疏散工作,附近楼层工作人员在疏散本楼层人群后,作为后备力量进行增援。其余楼层(部位)工作人员在疏散本楼层(部位)人群后,会同其它部位工作人员作为灭火行动第三梯队,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增援准备。
无人值守楼层(部位)发生火灾时,第二梯队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组成第一梯队进行扑救及疏散等现场处置。
(一)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1、发现初期火灾的人要大声呼喊提醒人们灭火和疏散。
2、及时拨打“119”火警和消防值班室7200691、报明起火部位、详细地址、着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报警人姓名及电话。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引导病员从安全通道迅速疏散。
2、逐个房间检查是否有遗漏人员。
3、以护士站为中心向两侧通道疏散,防止拥挤踩踏。先引导病员撤离,后疏散其他人员。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必须熟知消防水龙及消防器材的位置。
2、发生火灾时,灭火行动组迅速就近提取灭火器赶到起火部位进行灭火。
3、切断电源,关闭氧气阀门,清除火源周边的可燃物。发生火情后,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配电室及供氧站工作人员快速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及附近楼层(部位)电源及氧气阀门。
4、灭火后,彻底清理火场,防止复燃,保护好现场,便于调查。
(四)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熟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联络方式,及时通报情况。
2、向“119”报警后,派人到院门口引导消防队进入火场。
3、划定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4、及时将易燃易爆、贵重物品撤离火场。
5、将伤员及时送至无火情科室进行救治。
值班人员(24小时)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确认,根据火势情况及时报警(119)及上报保卫科领导,通知院内志愿消防队及配电室、氧气站等部门人员前往增援;同时启动泵房及自动喷淋系统进行灭火,密切监控整个救火过程中设备的运行情况。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我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现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针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隐患排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在小区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入户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向属地消防、镇街等主管部门报告处置。同时,要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要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同时要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维护。
(二)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足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要在属地消防、住建、电力部门的指导下,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在公告栏、电梯间、楼道等区域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图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标识,引导业主养成良好的停放及充电习惯,不在门厅、过道充电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带入电梯或户内。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及联络人,建立具体详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管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住宅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物业小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开具整改通知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于发现重点隐患的小区,整改后应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现“回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
市住建局根据所辖区域工作实际,将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物业企业星级评价、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物业小区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与当地消防、镇街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实效。
(二)加强督导问责。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整治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应予以书面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等处罚。对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按时总结报送。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机制,不断加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切实维护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形势。各物业服务企业每月17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至市住建局。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三
1.以确保公司员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为根本。
2.以尽一切力量扑救初期火灾、控制火势,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目的。
1.义务消防队队长:经理。
2.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站长。
3.义务消防队分2个消防小组,每组6人。
组长:2人(站长:1人副站长:1人行办室:1人)。
组员:站内全部人员。
第一组以储配站员工为主,第二组以业务发展部人员为主,机关人员补空缺岗位。
(1)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悉本站防火重点部位;
(2)义务消防队员能够熟练使用各灭火器材,清楚各项应急装置的操作;
(3)每半年对义务消防队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培训;
(4)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下应半年举行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习。
1、火警、报警处理程序。
(1)消防值班室接到或发现火警应立即确认火情并报“119”。
(2)由灾情发现者通知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其它人员(公司全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3)义务消防人员(男)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灭火准备。
(4)消防值班室与报警现场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准备进入火灾处理程序。
2、应急疏散程序。
(1)该程序与火灾控制程序同步。疏散时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冷静地引导无关人员向安全地带疏散,牢记“救人重于救物”的原则,各部门紧密配合,进行财、物疏散。
(2)义务消防队(女)负责站区周围警戒,并确保与外界通信、道路通畅。
3、火灾扑救程序。
(1)运行人员立即关闭事故点电气设备,关闭相关阀门。
(2)消防泵操作工立即启动消防泵往出事地点供水。
(3)义务消防队分三路:
第一路:站长带领2人赶赴事故地点随时进行堵漏。
第二路:由副站长带领8人。6人开启相关消防栓,对有火势漫延趋势的区域进行隔离和灭火,2人手执灭火器立即对事故地点进行灭火。
第三路:由行办主任带领8人。4人警戒与人员疏散,4人抢运易搬运的物品,或危险物品,以防引起连续爆炸。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四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经开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经开区领导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使本单位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自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底。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一)部署发动阶段(x月xx日前)。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重点针对《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xxx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统筹研究、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摸排上报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网格效能,按照《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内容,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自查自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高层建筑)》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进行自改。
(四)治理阶段(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级、分类对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
(五)总结固化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将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汇总,并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一)消防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日常管理全覆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管理。
(二)日常管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灭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车取水口等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四)消防设施。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预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灭火救援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
(五)电气安全。定期检测电气线路的连接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或容量负荷、消防用电负荷符合标准要求;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按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设置电气、燃气火灾监控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六)应急准备。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时组织培训、演练。
(七)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开展多维度消防宣传服务;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
(一)经济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对集中攻坚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并作为重点督查督办项目狠抓落实。
(三)经济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单位场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的重要性,紧紧抓住本地区高层建筑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政府协调、部门配合,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跟踪问效,对集中攻坚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三)及时上报、认真总结。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工作。工作部署情况于x月xx日前报经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从x月份起,每月xx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xx月xx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相关措施、作法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五
安全工作关系到单位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为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在安全预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结合本单位安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一)发生火灾时,要做到及时报警,迅速切断电源,组织人员离开火源、电源,避免更大的危险性发生。
(二)发生火灾情况紧急时,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股室的防火责任人,必须负责引导职工安全疏散转移,避免拥挤和推搡现象发生。逃离时应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尽量伏下身躯,迅速地沿疏散通道进行疏散。如果人被困在室内,不要惊慌失措。应侧身打开房门观察火势,以免大火伤及自身。当确信无法从房门逃生,应关闭房门,用衣物或被褥塞紧门缝,并且往门缝上浇水,以延缓火势。打开窗户大声呼救。当楼层不是很高时,可将被褥等撕成条状结成绳索,绑在暖气管上,确定结实后逃离。
(三)要迅速组织人员展开自救工作,派人到规定地点或路口迎接消防人员到来。
办公楼内如果发生初起火灾,可根据起火的物质、地点等情况采取灭火器灭火、消火栓灭火等灭火方法。如果是办公桌、沙发等物品起火可利用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直接灭火。如果是电器或是仪器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普通电器可利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仪器设备起火必须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液体物质如化学试剂等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必须用灭火器灭火。仪器设备如发生电器火灾,应切断电源,然后用二氧化碳、不得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拔下灭火器的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源,压下灭火器开关进行灭火。
办公楼内原则上禁止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由动火科室填写动火说明,经办公室审批,动火科室派人到用火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各股室要设防火安全员1名。防火安全员要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到能扑救初起火灾。办公楼内的楼道、楼梯、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整好用。干部职工应掌握工作环境附近的消防报警装置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在无火灾情况时,禁止启动消防报警装置和动用灭火器材。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车辆、办公楼和用电、火等场所安全工作,及时对安全隐患和漏洞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慈溪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慈党办〔2021〕8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周边镇(街道)多起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多发态势,确保火灾事故可防可控,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以不发生有影响和亡人火灾事故为工作底线和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聚焦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精准识别重大风险隐患,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防群治局面不断巩固、全民消防素质明显增强、火灾智能化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持续平稳,确保2021年我镇火灾发生起数同比持续下降,坚决杜绝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治理综合水平力争处于全市前列。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整治对象。
工业企业(含群租厂房和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民房)、合用场所(沿街商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其他重点领域场所等。
五、整治重点。
(一)工业企业。重点为制鞋、制衣、塑料、纺织、毛绒制品、家电、汽配等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筑情况的厂房(仓库),参照群租厂房“四通一消除”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和结构、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火源管控不到位等现象。对工业企业存在的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置:对阻碍消防通道畅通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建,一律拆除;对新增违建,严格控制、“零容忍”对待,一经发现,一律依法“即查即拆”;对历史遗留违建,分类处置、分步拆除、逐年消化。(牵头单位:镇安监所、消防工作站,责任单位:镇“三改一拆”办、发展服务办、城建办、逍林城管中队、逍林国土所、各行政村等)。
(二)出租房(民房)。由逍林派出所负责完成所辖区域出租房复查整治工作,对集中连片的居住出租房实施“旅馆式”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居住出租房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拒不改正消防隐患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对民房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完善物防、技防举措,定人定责落实管控。(牵头单位:逍林派出所,责任单位:镇消防工作站、流口办、各行政村等)。
(三)合用场所(沿街商铺)。原则上不允许合用场所出现住人现象:对住宿3人以下的,责令限期搬离人员并落实重点管控措施;住宿3人(含)以上的,责令立即清空住宿人员。如确需留守值班的,住宿人数不得超过2人并按要求实施技术改造:住宿区域与其它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有独立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或逃生窗口,不得设置固定防盗窗;配置消防“四件套”(简易呼吸面罩、逃生绳、手电筒、灭火器),居室内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不得使用或存放液化石油气,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充电。(牵头单位:镇消防工作站,责任单位:逍林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所、三产办、食安办、各行政村等)。
(四)高层建筑。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对采用易燃可燃的外墙保温材料高层建筑进行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建立全镇高层建筑底数清单,督促管理方排查整改问题。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检测制度,逐栋明确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力争今年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分别达100%和90%,按规定实现微型消防站设置全覆盖。(牵头单位:镇城建办,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各行政村等)。
(五)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组织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道通畅。加强现有单位、住宅停车位优化利用,结合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和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采取改造小区道路、调整绿化布置、增划停车位、建立小区交通微循环等方式,提升消防车通行能力。同时,清理楼道内和上人屋面(平台)堆放的杂物,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全面清理建筑内外部通道,确保畅通。(牵头单位:镇消防工作站,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逍林城管中队、各行政村等)。
(六)其他重点领域场所。党建办、社事办、三产办、文化站等部门要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医疗卫生机构、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工作站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推广应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牵头单位:镇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合力推进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各行业场所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按照整治要求逐一建立基础台账信息,统一汇总上报镇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
(三)全面整改阶段(4月21日至11月1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结合本村、本行业、本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系统实际,突出重点进行分类整治,发动基层全部力量开展整治工作。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火灾隐患的,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并书面登记做好闭环措施;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落实过渡期安全措施;对存在严重隐患或拒不配合整改的,及时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强化行政执法,落实高限处罚,确保整治落地见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镇整治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之处,提炼吸收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治有效的工作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于12月1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至镇整治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郑登科任组长,马新丰、潘娜红、宣国桥、岑迪科、陈红晖、施焕法、林强等镇领导任副组长的消防整治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镇安委办)。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格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推动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督促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除立查立改的以外,要制定“问题”“责任”两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具体责任人,并逐级包干、签字背书。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强化建筑审核、验收和备查抽查工作,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同时,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承接消防安全行政委托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站、安监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行刑衔接执法机制,实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赋能产业升级,推动“科技兴安”。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次集中行动与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整治实效。发展服务办要研究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意见,依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落后设备及工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全镇工业产业结构。各村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行动时,要充分推广运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收集掌握违建线索,实现全镇建成区违建管控全覆盖。要充分利用镇消防专职队内设立的智慧消防监控平台,推广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智能烟雾报警器、智能充电桩等智慧消防新技术,提高消防智能化、数字化防控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集中行动进行专项考核,纳入年度镇对村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项目清单。集中行动所需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对重大安全隐患、拆违钉子户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限期落实整改;对整治进度滞后、发生火灾亡人事故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镇整治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通报整治情况。此外,要严肃问责问效,对干部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走形式、行动组织不到位、推进缓慢或因工作不力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互救、报警疏散技能。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消防违法行为活动,对久拖不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格局。
(六)认真总结提炼,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每月研判会商、每季调度指挥、不定期明察暗访、年末考核评价及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工作机制。要善于总结集中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范,巩固整治效果。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七
围绕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联合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消防救援准备,切实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全县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
为确保全县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
昆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永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旭武。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武文慧。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乡镇政府主管消防工作副镇长。
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火灾防控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公安消防大队应当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指导公安派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县消防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不得批准。
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
定期对本系统商场、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文化、娱乐、旅游等公共场所,不得批准。
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不得批准。同时,要做好灾后救援各项工作。
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加强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负责落实和保障辖区消防业务经费,及时拨付县政府安排的消防工作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定期对卫生行政部门隶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不得批准。
1
消防大队牵头对。
59。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公安消防部门确保在“两节”、“两会”前将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别全部排查一遍。
2
各派出所牵头,对各辖区。
120。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彻底排查。
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火灾现场警戒,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督促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于乡镇政府提出整改要求而拒不整改的小型场所,乡镇街组织移交相关文件后,当地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查处。公安派出所要确保在“两节”、“两会”前将辖区派出所列管社会单位全部排查一遍。
3
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力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划分为。
17。
个大网格,下设以村街为单位的。
279。
个中网格,再根据村街实际情况细化为若干小网格,逐步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各乡镇牵头,对辖区平房院落、居民小区及小商户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彻底排查。
1
乡镇人民政府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对街道、行政村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
2
次。
2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行政村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社区、行政村负责人负责,社区、行政村治保主任、消防协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对下属小网格的检查,每周一次。
3
居民楼院村组责任。
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对本村村民小组、住宅小区、片区、街道的检查巡查,每日不少于一次。
1
广泛开展媒体宣传。
公安消防大队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深入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讲活动,提醒广大群众平时要多注意消防安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2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各种媒体,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特别是“两节”、“两会”重要时间节点,要进行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3
广泛开展消防培训。
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宣讲团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立即部署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组成专门检查人员,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开展不间断的排查整治。消防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各社会单位要立即行动,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组织员工开展宣传培训和疏散演练,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持续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在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部门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采取集中夜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持续不断的排查整治。要坚持依法监督管理,依法排查整治火患,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火灾隐患“零迁就”。
全国“两会”结束后,怀来县政府督查室要对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发现活动氛围不浓厚、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消防安全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集中开展工作。各乡镇、部门,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开展部署落实,一把手要直接参与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程督导。
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协调配合,围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充分发挥安监、公安、消防、建设、工商、文化等部门在行政及安全监管方面职能作用,建立形成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联动执法机制,在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中严格把关,加强源头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社会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大队和相关职能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凡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全部挂牌督办;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关停等措施;凡不能关停的特殊场所,要责令专人死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分组分片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将随机进行抽查,对排查内容、整改进展情况每周一通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全面整改,确保彻底解决问题,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做到位,不断提高火灾隐患的发现率、查处率和整改率。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八
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九
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成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镇火灾防控能力,结合当前火灾形势特点,依据《“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公民积极参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出来,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严管重罚,不留情面,不打招呼,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xx年3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扎实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计划。各村两委要加强对村内消防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各部门要紧盯春季火灾易发高发这一时期特点,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的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导致火灾发生的潜在性诱因,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一)经济办、市场办要规范商场、超市、批发(集贸)市场、饭店、加油站、仓储物流等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行为,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及时管控,加强对商贸领域内促销活动的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等措施。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要依法按要求整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二)文化办、宗教办要指导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和宗教场所等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
(三)卫计办要把医疗卫生场所、医院病房纳入重点火灾风险隐患清除范围,强化火源管控,加强巡查巡护巡防;要重点督导氧气存放站、药品物质仓库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及康养机构场所的安全。指导、督促医疗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四)民政办要全面排查敬老院和弱势群体居住活动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本系统各类场所的宿舍、食堂及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五)安监站要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贵,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六)宣传文化办要紧盯中小学及各类培训学校,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及活动场所等火灾隐患;要检查储存盛放危化品实验室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危化品不外流,对学生、教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培训机构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七)城建办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隐患。派出所、城建办管理部门要加强液化气的充装、运输、存放和使用领域的管理,规范充装、存放和使用行为,确保不发生爆燃事故。城建办统筹抓好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确保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畅通。
(九)派出所要重点检查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辖区范围内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九小”场所、民宿、“三合一”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
(十)蓝图嘉园社区、兴桐佳府社区要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等场所区域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督促住宅小区对消防通道进行清理,通过规范私家车停放,道路清理,拆除违建,消除堆放物等;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小区内违章搭建、乱接乱拉电气电线、楼梯楼道乱堆乱放、下房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落实整改。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此项行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商度重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尽贵,充分认识到开展“除隐患、促改革、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扎实开展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精心组织。科级分管领导是本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领导是主要负责人,对此次行动负总责,要深入本系统所列管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的单位要及时做好登记并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要找准火灾高风险单位,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对“不放心”单位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执行刚性执法措施。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镇纪委将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将会进行约谈。
(四)信息报送,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每半月要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填写全是火灾隐患大排查统计表(见附件),请各部门分别于4月12日、4月28日、5月12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统计表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十
为认真汲取湖北省襄阳市“4.14”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保证全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件。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住院楼、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五)化验室、供应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基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情况。
(九)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和底数的掌握情况、对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情况。
(十)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情况。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对期间发生火灾的单位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要及时向卫生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自查小结报卫生局人秘股。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2021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1〕56号)要求,2021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1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1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1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1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有关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十二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十三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十四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发生,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知要求,从20xx年6月10日至8月10日,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按照各级消防安全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工作会议要求,落实镇、村、安委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我镇无火灾发生。
深入对镇辖区内的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煤气经营户等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
镇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1、镇安监站配合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单位(3个加油站、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个煤气经营户)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工作。
2、全镇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3、办公室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
4、各村配合镇专项整治小组负责辖区内易燃易爆企业和村民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1、开展全镇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企业的数量、种类、危险性、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完善全镇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16日)。
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7日一6月27日)。
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逐一开展排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责令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确保按期消除隐患;6月底前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普查一遍要进行完毕,7月份着重检查存在隐患的单位。
(三)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
镇专项行动小组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跟踪到底,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镇政府专项整治小组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消防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整改不到位绝不罢手,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好消防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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