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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一
设备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第一条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
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条设备管理与维修要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生产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相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达到设备寿命周期延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第四条按照设备综合管理要求,设备科必须加强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设备前期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实施设备前期管理做好设备的规划投产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决策、外购设备的购置或自制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设备动力科必须参与或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自制设备以及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规划决策工作,对改进、扩建工程公用设施的设计,设备动力科参与审查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设备规划方案的确定,应由技术副厂长主持,副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决定,并编制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列入企业技术措施规划,经批准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第八条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应有几种方案分析比较,并考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和设备综合效率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最佳方案,在分析对比时,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搜集的数据准确,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观点评价计算,使选择的方案、经济效益最好,投资回收期最短。
第九条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先进性;
2、设备的生产效率;
3、生产的产品质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环保性;
6、设备的适用性;
7、满足生产工艺程度;
8、设备的可靠性;
9、设备的维修性;
10、人机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条外购设备的订货,首先选择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型号,选择制造质量确定可靠,售后服务好的两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对比,从中选定。
第十一条设备在选型时,应尽量与现有机型统一、减少机型繁杂,保留技术先进、可靠性和维修性好的型号,有利于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节约费用(如图纸、备件、修理、技术准备工作等)。
第十二条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设备的订货应按企业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签订合同后建立台帐,逐项登记,与技术措施计划核对,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订购,已订购落实的设备,应排出交货日期顺序,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厂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经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分管资金平衡的副厂长、副总工程师批准,交设备动力科负责购置。
第十四条企业的重点、关键设备,除了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外,还应由设备主管副厂长决策批准。
第十五条设备动力科应参与或负责设备自制的设计工作,根据企业技术措施规划或年度技改计划,由总设计师办公室下达自制设备(主要包括自制非标准设备)设计任务书,其中应明确规定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可靠性、维修性要求、验收标准、完成期等内容,技术工艺科学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提出设计方案。设备动力科要参加方案的论证,提出自制设备有关可靠性、维修性方面的意见。
第十六条自制专用设备的鉴定。专用设备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单位向计划、工艺、财务、设备部门填报完工通知单,工艺部门会同制造车间,对已完工的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并准备有关资料,向设备动力科发出鉴定通知,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由主管副厂长或总机械师主持,召集设计、制造单位(安装调试工作由制造单位一并完成)、使用单位、检验、计划、财务及总设计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加,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能够使用,设备动力科进行移交,再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七条自制设备移交时,设计部门应将下列技术文件资料交设备动力科签收,整理后归档:
2、使用、维修用图纸及资料;
3、配件、附件清单;
4、备件图册;
5、备件和附件或专用工具;
6、精度检验单;
7、试车验证记录;
8、合格证;
9、费用结算表副本。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强化设备操作技能,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磨坊矿设备的操作使用管理。
3引用/应用标准。
《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企业标准》。
4职责。
4.1设备副矿长是磨坊矿设备操作使用的分管领导,对本制度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4.2设备业务室是磨坊矿设备操作使用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
4.3露采车间及矿管站是磨坊矿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落实。
4.4维修车间点巡检是磨坊矿备用设备的管理组织,负责本制度备用设备管理的实施。
5管理内容与办法。
5.1岗前取证培训与操作证复审。
5.1.1上岗前理论学习。上岗前,学员必须经过理论学习,了解所操作设备基础知识,掌握设备操作规程,理论学习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机操作学习。理论学习由设备业务室安排培训及考试。
5.1.2上岗前师徒实际操作实习。学员经过理论考试合格,由设备业务室出具证明介绍到综合办劳资员处,由劳资员调学员到设备使用部门上机实习。
5.1.3取证考试。学员实习期满,经过主管部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考试合格,可正式上岗。
5.1.4上岗。设备操作工与单位(设备业务室办理)签订《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取得设备操作资格,正式上岗。
5.1.5操作证复审。设备操作工每年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考试。复审合格,方能继续操作设备。
5.2定人定机制。
5.2.1.1单人单机设备实行个人负责制,分班作业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
5.2.1.2操作工必须经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考试合格,并且经单位同意,由设备业务室办理定人定机责任承包手续,方可上岗。
5.2.1.3操作工与设备业务室签订《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并由设备业务室办理定人定机牌后,可以按准驾编号操作设备。
5.2.1.4未经分管矿领导许可,设备操作工不得操作所定编号以外的设备,不得把设备交给《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以外的人驾驶。
5.2.2.1备用设备由设备业务室管理。维修车间点巡检作为设备业务室的代理人执行备用设备的管理。
5.2.2.2因工作需要,备用设备可以由操作工提出申请后启用,启用备用设备按每小时5元计费(不足一小时间按一小时计),由单位从申请人工资中扣除。
5.2.2.3启用备用设备,必须由申请人填写申请,当班班长签字,点巡检办理,各项登记项完整的情况下,方可启用。
5.3.1设备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所驾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精心操作、爱护设备。
5.3.2设备的调度。设备维修工作由维修车间点巡检调度,设备生产安排由设备所在车间主任及当班班长调度。
5.3.3设备移动管理。设备移动必须在征得调度同意后,方可驶离生产区域。
5.4交接班制度。
5.4.1凡是实行倒制的设备生产岗位,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5.4.2交接班记录。设备操作工在设备启动前、运行中、停车后,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设备点检,并根据设备现状填写设备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置于设备驾驶室内,一份上交班组备忘录案。
6附则。
6.1本制度由磨坊矿设备业务室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设备无为增值、减值、维修、保养成本,降低卫生材料的不良消耗,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凡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的仪器,科室应该做到:。
1、自动登记,严格建帐;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2、指定单机管理责任人,负责应用指导、日常维护和常规基础维修等工作;责任人未尽职责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
3、建立单机使用登记记录本,并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5、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增值、减值,必须做好申请说明,并做好增值、减值的建帐,减值物品能作单体分离的应及时退回设备科库房,会计应及时完善增值、减值清帐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6、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因人为损坏、遗失、管理不力等过错原因造成损失者,科室应主动上报设备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维修费或设备现有价值10%----60%经济赔付,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5分;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提出对责任人的具体处理意见并上报设备科;科室不主动上报的将加重处罚。
7、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在恢复正常工作3日内。
如实上报设备科;逾期不报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8、未经医院领导或设备科同意,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仪器。
向外出借、出租或其它挪用,一经查实,处罚科室300元×离院天数,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2.0分;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上报设备科。适合医院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处理。
9、仪器发生故障时,该仪器责任人应积极做好基础维修,确实无法恢复正常时,应主动上报设备科,并提交填写好的维修申请报告,设备科应及时响应并认真落实处理;仪器责任人因属常规基础维修而未完成者,自行负责工程师全部旅差、工程维修费,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5分。
10、仪器责任人应按要求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经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维护者,扣处责任人20.00----100.00元/每次,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11、设备正常使用率达到90%为合格,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2%,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12、设备使用效益符合率达到规定要求(设备月折旧百分率×1.68)为达标,100万元以上设备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1%,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50---100万元设备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2%,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10---50万元设备每增高2%,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3%,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10万元以下设备每增高3%,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5%,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万元以下设备按实际使用率考核;急救设备、功能设备按购置论证要求执行奖惩。
13、设备在折旧期内的维护成本按年计算,以设备本身价格的2.0%为最高标准,实行年度考核一次性奖惩。每降低0.2%,奖励科室节约金额10%累进递增,每增高0.1%,则扣处科室维修超标金额的10%累进递增。
14、严格执行相关物价收费标准,至少在保持已有的收入不减少的情况下(除政策因素外),大力开展新工作和新业务(具有先进性和临床实用性),因此而增加的(初始工作启动后的10个月)纯收入总额按5%一10%追加奖励给开展该业务的所属科室。
15、仪器因功能落后淘汰、缺乏维修配件及替代品、使用时间过久而主要部件自然丧失功能、其它原因损害等必须报废的,仪器责任人、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提交设备科核实后按规定上报处理。科室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的,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
16、仪器报废后,科室应及时将报废仪器残质交回设备科库房,会计及时清帐处理;报废仪器残质届时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处理,或医院派员就地处理;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处理报废仪器残质,违反规定者,医院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个人或科室非法所得的双倍罚金,再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5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二、凡医疗科室领取合格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后应做到:。
1、严格按照产品规定的贮运、存放、使用标准执行;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2、使用产品时应自觉遵守产品效期“先近后远”的原则: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3、因不可估量的`原因造成产品滞留而导致积压时,至少应在产品有效期前三个月通知设备科库房,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退货或更新数量的处理意见;未及时回报而致产品失效报废者,造成的损失由所在科室承担全额赔付责任,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4、凡属植入性材料,临床应用时,使用者必须做好产品溯源性、属性、合格性、流向终端的全部记录,并复印一份回报设备科库房备案;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份。
5、凡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单体价值达20xx.00元以上者,应提供产品流向的可证明的资料(使用记帐清单复印件),或将使用后的残质及时退回设备科库房,以资备案或会计核资清帐;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例。
6、检查时,发现高值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有缺失的,科室将承担损失的全额赔付,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1、科室未按要求建立医疗设备管理记录本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1分/次。
2、科室组织的年度设备增购计划、拟购设备的讨论,没有相关记录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2分/次。
3、科室组织的年度设备使用与安全评价、季度医疗设备使用与安全评价,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2分/次。
4、科室组织的新增设备的操作培训、设备应用事故的分析和上报处理意见,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2分/次。
5、科室研究的配套材料的使用控制措施等,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执行不到位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2分/次。
6、科室应当进行新添设备的应用宣传、拟订科研应用计划,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2分/次。
7、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漏报、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上报的,没有组织不良反应事件原因分析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8、计量工作管理和配合不到位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四
1、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设备,不损坏,不遗失,不作私用。
4、严禁将设备、器材带出单位或借给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时,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5、器材,设备若有损坏、遗失,将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6、所管理的器材、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检修。
以上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五
1、学校所有电教设备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入后,经验收后登记入帐,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2、学校各部门借用相关电教设备时,履行相关借用手续方能借出,借出后的设备由借用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电教员有跟踪监督管理的责任。
3、班级的投影机、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班主任负有主要管理职责,在班级变动时做好交接工作,电教员应定期对班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在每学期教育教学活动中,电教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保管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发现管理漏洞应及时督促改正。
5、对电教设备每学期应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一次,保证设备完好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6、电教员应帮助任课教师学习掌握各种电教设备的使用常识和方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减少故障的.出现。
7、各班级应确定一名电教协管员,经电教部门培训后,协助班主任管理电教设备的日常使用,电教协管员还要在班级的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试验电教处报告。
8、学校的电教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由学校统一修理,对非正常使用出现的设备损坏,根据情况有责任人负责赔偿。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前期管理,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程序,即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及初期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四条设备前期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必须在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和规划的统筹安排下,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车间相互协调配合下完成。
第五条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负责设备规划和选型方案的综合平衡、决策。
第六条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设备投资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分析,拟定新购置设备的技术协议,提出设备选型的初步意见,对所选设备的工艺性、精度、性能、生产效率、技术条件的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制造部负责设备供货方的确定、设备购置的商务谈判、安装调试及设备使用初期整个前期过程的管理,对所选设备的实际性能与技术协议的一致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负责。
第八条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计划立项、投资金额,组织投资经济效果分析。
第九条各部室,使用车间参加调研、选型,提供设备调试的操作人员、试件等条件,配合做好设备使用初期管理。
第十条设备规划的内容。
设备规划的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今后生产发展、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通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结合公司现有设备的能力、资金来源,综合平?而制定公司中、长期或短期的设备规划。
第十一条设备规划的依据。
(二)根据原有设备技术状态劣化程度和有无修复价值而提出的设备改造与更新要求;
(三)考虑到安全生产、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
(四)以国内外新型设备的发展情报为依据,提高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
(五)选择最佳的设备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设备规划由公司工艺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有关部室、车间参与编制。
第十三条设备立项在设备规划确定后,由制造部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使用单位配合,确定需要更新改造设备的明细。
第十四条各单位申请更新改造项目的程序:
1、使用单位填报《新购设备申请表》;
2、公司工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年度更新改造费用确定是否列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
第十五条各车间用维修费购置二类机电产品只需填报《设备购置申请单》交设备购置部门即可。
第十六条投资额在20xx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须报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
第十七条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要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进口设备的立项,需报董事会公司审批。
第十九条设备选型。
设备选型由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遵照“选用国家推广的产品,不选用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的原则,认真选型,必要时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与意见,最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组织外购。
第二十条设备选型的要求。
(三)工作精度能稳定地满足工艺和产品设计的要求;
(四)可靠性、适应性、维修性良好,标准化程度较高,维修资料齐全;
(五)操作简便,能改善操作者的劳动条件;
(六)尽量考虑与公司现有设备相关联或成套;
(七)设备投资的技术经济效益高;
(八)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九)能耗低,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规定;
(十一)自制专用设备按《自制专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管理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在进口、大型、精密、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型时,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严格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产品工艺和生产发展的要求,初步订出所选设备的型号、规格、价格,并向制造部提供购置设备的技术条件及必要的参考样本;在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的组织下,由使用单位、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制造部及有关单位对初选设备进行选型考察,其结果由制造部牵头共同填写《设备选型调查表》并由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审定。运输、理化、检验、计量、电算、福利、办公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统一由制造部购置或由制造部委托归口单位购置。
第二十一条制造部与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如对所选设备有争议时,由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仲裁解决。
第二十四条国产单台或成套设备的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进口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1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关键设备要求以招标议标方式采购,具体招议标工作由公司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组织,有关使用单位参加,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按公司《设备购置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国产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100万元以下,进口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10万美元以下的一般设备,具有一定批量的应组织集中采购,不具备集中采购条件的可由公司有关部门在广泛论证、货比三家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比较后择优选择。
第二十六条设备购置权限。
3、凡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由设备部门主管领导牵头组织三人订货小组,向不少于两家的供货单位询价、进行价格性能比较,并将询价选择情况报告生产和技术副总,由生产和技术副总审查决定供货单位。
第二十七条凡未经设备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擅自签订的订货合同,一律无效。对私自购置的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原则上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设备购置合同的要求:
(一)设备订货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二)设备订货合同必须内容完善,双方承担责任明确,文字准确;
(五)设备订货合同的法律审查、审批、签约和合同登记管理,必须按公司有关的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进口设备到达后制造部要及时申报商检,组织开箱检查,由使用车间与制造部共同认真填写开箱检查记录,及时联系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三十条大型、精密、引进设备应实行预验收制度,预验收一般应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和使用车间参加。
第三十一条设备的入库验收、库存保管、出库移交等管理工作,现按《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的要求办理。设备技术资料由制造部及时归档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安装的工作内容包括安装计划的编制、实施、安装调试和验收。
第三十三条设备安装工作的要求。
2、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提供安装平面位置图与工艺要求。制造部负责提供基础图并委托设备动能公司或其它单位负责设备安装。
3、其它被委托安装设备的单位根据安装计划与使用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协调工程进度,具体组织实施搬运、上位找平、配电、配水及气管等工作。
4、设备安装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有关机械动力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
5、精密、大型、关键、稀有及进口设备的调试由制造部组织,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等参加。
第三十四条、设备试运转一般分为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三个阶段。设备试运转和各项精度检验的记录要齐全。
第三十五条、对于无法调整及消除的问题,从设计、制造、安装及调整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反馈信息,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整台设备试运转要做出评定结论,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生产的手续,并注明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及日期。
第三十七条、设备安装的最后验收,必须在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生产安全主管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做出鉴定,填写有关施工质量、精度检验、试运转记录等凭证及设备安装验收竣工单。
第三十八条、设备安装验收竣工单一联交设备购置单位存档,一联交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档案室存档,一联交使用单位存档,一联交财务管理部作为列入固定资产的凭证。
一、设备使用初期管理是指设备从安装竣工投产到稳定生产这一段时间(一般为半年左右)的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大型、精密、关键、稀有及进口设备的管理。
二、设备使用初期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进一步观察和记录设备投产初期运行情况,设备加工精度、性能稳定性及可靠性;
(五)、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对设备投产后的经济效果进行分析,以评价设备选型工作的质量;提出改善措施,以提高设备的经济效益。
第四十一条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的检查,不仅要检查系统的纵向连续性,而且要检查设备的横向的协调性,渠道是否通畅。按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制处理,涉及面较广的问题报请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处理。
第四十二条由于设备可行性分析论证错误造成设备规划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选型责任者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由于选型不当投资效果达不到论证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选型责任者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对大型、精密、关键、稀有设备要考核固定资产完成后的实际效果是否达到论证报告预定指标(即投入产出比、资金回收期)。对一些初期管理好的设备要建议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五条前期管理的协调由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负责。初期管理结束后,由公司领导组织对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管理标准检查与考核办法》,结合公司方针目标、部门工作计划、个人工作标准,纳入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八
为保障在线课堂教学应用更加常态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在线课堂教师教学应用操作规范。
1.主讲教师、辅助教师要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依次开启在线课堂终端、电视机、计算机、投影机、无线麦、音箱等设备。
2.主讲教师登陆在线课堂系统,双方进行测试,互相检测视频、音频接收效果。辅助教师重点检查主讲课堂的教师视频是否清晰、跟踪是否正常,以及教师的声音是否清晰,音量是否适中。
3.主讲教师根据室内光线情况,决定是否开灯或关闭窗帘,调节室内光线;检查接收教室的光线情况、摄像机拍摄角度是否合适、音量是否合适,通知辅助教师及时调整,确保双方音视频效果良好。
4.若遇到突发问题,对照《在线课堂常见故障解决办法》进行处理。仍无法解决的,需及时调整课程,并联系管理员进行咨询、报修。
1.画面切换。
主讲教师要熟练掌握画面切换方法,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切换主画面呈现的内容。
2.教师站位。
教师上课时尽量在跟踪摄像机有效拍摄范围内(跟踪范围为黑板宽度),不频繁走动,不要走下讲台。
3.教学互动。
教师讲授或提问应关注对方回复情况,如果超过3秒没有回复,应重复一次。切勿说完话就迫不及待地重复呼叫,这是网络直播的特点,需要教师掌握。
4.授课要求。
教师表情适度夸张,并可适当辅以肢体语言,以保证学生可以看清楚表情;教学设计时要减少教学内容和环节,减轻教学难度,同时授课语速和节奏需要适当放缓,让学生听清教师的授课内容。
1.授课结束后,双方教师相互交流反馈,提出授课改进意见和作业批改建议。
2.退出在线课堂系统,依次关闭在线课堂终端、电视机、计算机、投影机、无线麦、音箱等设备。关闭总电源,不得在未关闭设备的情况下直接断电。
3.双方教师填写在线课堂使用记录。
4.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和防尘、防水等工作。锁好门窗,做好安全防盗工作。
在线课堂教师使用规定。
1.要熟知在线课堂“教学应用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在线课堂设备系统。
2.要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按规范要求依次开启在线课堂设备和班班通设备。
3.在使用在线课堂设备系统时,不得随意挪动设备,不得卸载、删除系统软件,不得变更系统参数。
4.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准擅自动手拆修,情况紧急要立即关机,切断电源。
5.教育学生爱护设备,注意安全,不得触摸摄像头、电视机、音响、线路等设备。
6.下课时要按照规范要求依次关闭设备,投影仪一定要等灯泡冷却自动关机后,方可切断电源。
7.课后要填写好在线课堂使用状况和教学效果日志。
8.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事务或聊天、玩游戏、浏览不雅网站等。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在线课堂教室的管理。管理员必须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维护保养能力。
2.学校要对在线课堂的各种设备设施进行分类编号,逐一登记入帐。
3.在线课堂设备系统必须由主讲、辅助教师和管理员操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4.非企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相关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相关参数。
5.做到在线课堂教室防火、防潮、防尘、防盗等。要保持在线课堂教室卫生整洁,安排定期打扫。
6.管理员要做好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假期要定时开机;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应提前关闭设备电源及门窗。
7.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由管理员负责记载在线课堂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
8.对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的设备遗失和损坏,学校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实训室属于实践性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管理部门,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教学为中心,直接为教学服务。
2.实训室的工作要适应教学需要,根据教材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配合理论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设备,完成实验、实操、实训教学任务。不断完善、提高实验实习教学能力。
3.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实训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实训教学计划,确保实训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4.实训室教学由实训负责人负责,每次实训课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管好仪器设备,并做好教学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和实操实训实验效果的考核工作。
5.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6.对实训室财产实行专人管理、定人使用,做好资产的登记、保管、维护等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7.实训室的管理老师要定期检查仪器使用情况,确保其仪器的正常使用和稳定性,使仪器设备能处于完好状态。
8.实训室要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按照实验实训教学轻重缓急的原则每年提出必要的设备购置计划,逐步完善实训室的建设。
9.建立实训室的仪器设备报废制度,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废旧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告知国有资产办公室处理,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拆改、丢弃和变卖处理。
10.凡属不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使用保管不当,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11.每天定期对实训室卫生进行打扫,对设备进行除尘。
12.实训室要加强本室辅导教师的自身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13.实训室属重要教学场所,非教学实验人员不得入内,各种仪器用具不得外借,实训室人员不得将任何仪器设备私自使用。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十
现代教育设备是学院开展多媒体教育教学、络化办公和无纸化办公的物质保证。为了管理使用好现代教育设备,使现有设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避免流失,减少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代教育设备应一式二份统一登记入账,分别由现代教育中心设备技术部和部门保管员留存。
二、所有使用现代教育设备的老师,在使用设备时必须履行借用手续,填好借用的时间与归还日期,并按时归还。
三、使用设备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做到操作规范无误,并及时记录好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四、交还设备时使用者和保管员同时验好设备的完好程度,若有损坏现象发生,填好报告单等候处理。
五、任何老师不得随意将借用学院的现代教育设备再转借他人,更不准拿回家使用。违者按有关规定论处。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酌情赔偿)。
六、现代教育设备是为教学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用于教学为名,用其参与社会商品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学院现代教育设备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应报请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同时要履行借用手续。
八、对语音室、微机室、微格室、多功能教室的使用,任课教师务必要按学生的学号顺序入座,相对稳定座位,责任明确。学生不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调机换座,下课后任课教师填好"设备使用记录",以备设备正常使用。
九、贵重设备(如摄相机、录相机、多媒体外设备等)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借还手续,并在使用期间妥善保管,确保安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让设备在库房以外的任何地方过夜,应当天借用当天归还。
十、现代教育设备管理人员、老师和实验实训教师,要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关心爱护每一台设备,随时注意提高防范意识,养成人走关机、关灯、关窗、关门的良好习惯,并经常搞好室内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十一、在设备基地,未经批准不得带领外单位人员来操作,不准任课教师利用学院设备私自搞培训(以赢利为目的)等活动。
十二、教师若使用设备,要求提前三天约好,以便协调使用。
十三、设备出现故障,不得私自拆卸,不得私自更换器件,最少两人在场且在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维修,以确保机件的完备性。
十四、实验教师、保管员及有关教研室要经常检查电源情况出现问题应及时反应给有关方面,争取及时解决问题。
十五、任何人不得在库房、机房内吸烟,保持室内卫生。
十六、凡属淘汰、报废设备不得随便丢弃,各种仪器设备要清点记账,应妥善保存,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适当处理,并及时销账(一式二份)。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更好地保证泵站设备长周期运行,贯彻以维修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狠抓责任制、包机制,充分调动操作工,维修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设备完好水平,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1)每天定时上岗检查自己所负责设备的运行情况,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运行记录。
(2)发现设备缺陷,若不停车可消除的应立即组织消除,需停车消除的,及时向设备管理员反映,由设备管理员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消除之。设备缺陷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3)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齐全。
(4)检查设备运行,跑、冒、滴、漏及整洁情况,防腐、防冻、保温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5)检查设备操作压力、温度等,是否超负荷运行。
(6)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润滑部位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7)做好当天的设备运行及检查、维修记录。
(1)坚守岗位,按设备巡检路线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2)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若发现润滑油液位低于最低限度时要及时补充,发现润滑油变质或乳化时,应立即换油。
(3)对于动设备要定期切换,备劝每天要盘车。
(4)保持设备整洁及周围环境卫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业法”。
(6)积极支持维修工的工作,及时向维修工反映设备运行情况。
(1)定期抽查操作工和维(检)修工的巡回检查记录及现场情况,对执行巡检制度好的单位(个人)有权向上级部门推荐,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执行不好的给予批语和适当的经济制裁。
(2)对站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苗头及不正常状态,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尽早消除。重大隐患而暂时又未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及时研究消除缺陷的对策。若缺陷严重,而又危及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操作使用不当,致使设备出现故障,从而破坏了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要投入不该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杜绝野蛮违章操作设备的不良行为。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以及持证上岗操作制。
第三条为使设备能够得到合理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四条设备的完好主要靠勤维护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来实现,操作工要增强责任感,保护设备就象保护眼睛一样,爱惜和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
第五条各级领导要提高管理意识,克服和改变只重视生产的完成,忽视设备及维修保养,甚至拆散设备的不良倾向,正确处理好设备与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六条各项目负责人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设备的技术状况,杜绝拆设备,野蛮、违章操作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操作工的思想教育,合理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提高设备管理意识,严格按章指挥,制止野蛮违章、操作,对野蛮、违章操作实行者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严肃处理。
4、对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制,并保证相对的稳定性,严禁指教未经技术培训者上岗操作。
5、加强对操作工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
6、设备出现故障本区无法修复的,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尽快修复,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设备故障的扩大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7、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的交接班,润滑保养,运行记录等有关规章和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操作工的执行情况。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为操作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设备的合理操作和正确使用。
第七条操作工工作职责。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加强对设备的日设备的.日常点检,润滑,维护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增强责任感。学好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三好,'四会'的合格操作工,用好,维护保养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
5、严禁野蛮,违章操作,要爱惜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搅拌机,砂浆机等设备每次用完后应将其清洗干净,经常保持设备的整齐、清洁。
1、新职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基本功的培训。
2、操作工人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和'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切故障)的素质,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使用设备。
3、设备的使用应实行定人定机制,认真填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填现写运行纪录,多人操作使用的调备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负责人负责该台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备维护保养。
1、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定加(换)油;
3、加强日点检,运行中的设备操作工要随时观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故障的扩大。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十三
1、生产班要严格煤机、运输机等设备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现的问题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压死车、煤机卡死等现象,因隐瞒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隐瞒者负责。向检修班交班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煤机停放位置合理 ,应尽可能停放顶板完好,高度较为合理地段;
(2)、煤机清扫干净,煤机里帮浮煤清扫与至千斤顶以下,否则罚煤机手30元/次;
(4)、各部设备(运输机、转载机等)电机、齿箱上无浮煤杂物,否则罚司机30元;
(5)、刮板,链条内有异物没有处理罚相应司机50元。
2、要严格完成值班人员布置的做煤机大棚窝、准备延车、掐车条件、运溜槽等任务,否则当班队长罚款50元。
3、不得在运输机停止运行时抵车,因此造成的压死车由当班自行处理,检修班不与打倒车,并罚责任人50元。
4、不进行放炮,煤机强行割坚硬砂岩的罚命令人5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班负责。
5、煤机割坏电缆、抵坏电缆、放炮崩毁电缆的,视情节、后果罚责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电,影响时间按50/小时累加,由当班跟班人员酌情确定最终数字。
6、运输机内有大块矸石或压死车时强行开车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以下对应处罚:断链条100元/次 、 断刮板100元/块、液力耦合器坏100元/次。
7、严禁抵车点放在电机、齿箱或其他不可抵车的位置上,否则100元/次。
8、因抵车距离不符合规定造成运输机部件损坏,煤机割铲煤板的,50元/次。
9、严禁单体直接倒向电缆槽,单体使用中造成电缆槽等损坏的50元/次。
10、矸石过大不处理造成安全网、破碎机憋、卡,部件损坏的视情况罚50~200元。
11、煤机离合器应正确操作,因高速时硬挂造成煤机损坏的罚煤机手500元,并适当追究队长责任。
12、拖节链掉运输机里罚当茬50元/次,班中拖节链断煤机手应及时连接,否则不得运行,强行运行罚责任人每次50元/处。
13、不得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运行煤机、运输机等,强行走沟的罚当班电工及生产班相关责任人200/次。
14、煤机出现漏油,运输机错花等明显故障时应停车检查,不得强行运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煤机手、司机及当班队长负责,罚款范围100~500元。
15、煤机截齿实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齿缺少的每块100元。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使实训基地仪器设备更好地服务于培训和实训教学,规范实训基地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仪器设备的维护。
(一)实训基地应根据厂家提供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周期,责任人按期对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清除故障隐患。
(二)每次使用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校验和复原等维护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终止使用,严禁带病运行;带电设备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按要求详细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起因、故障现象等信息。
(四)仪器设备保修期内,不许随意拆启封签,不许擅自拆卸改造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的维修。
(一)维修工作应本着按质按时、节约资金的原则进行,采取自修、院内维修、院外送修相结合的维修方式,立足自修,鼓励院内维修。
(二)任何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都应查找原因,防止再次损坏和预防性维护。
(三)凡无法自行维修的仪器设备,由实训基地统一协调,由厂家或代理商进行院内维修或院外送修。
(四)仪器设备的维修应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维修的申报程序。
由使用人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交维修主管部门存档)并向实训基地领导提出维修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进行维修。仪器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验收合格,并报告本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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