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保护各方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共识达成一致。如果您在合同起草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查阅下面的合同示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处理问题。
借款抵押合同篇一
地址及联系方式: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典当取得当金的行为,借款金额即为典当金额,借款人也称当户。
2、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典当相关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当笔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综合费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典当相关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合同为准。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按本合同之约定足额支付利息费及综合服务费,并按期偿还借款本金。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来源有任何约定,均不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 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典当给贷款人,为贷款人在本合同中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如下:
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全部本金、综合费用、利息( 包括罚息、复息等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它合理费用。
2、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 权利 )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6、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低押人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含展期 ),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的2‰支付日违约金。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4、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 本 )的;
(13)发生偷( 逃 )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 撤销 )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 查询、披露 )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二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__年_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5、利率为月息‰。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三
五、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合同规定借款期内。借款方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实提供有关资料借款方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六、保证条款。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得挪作用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七、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按照《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四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__元,借款期限为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
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
借款抵押合同篇五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丁x(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x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1.2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 担保条款
3.1 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3.1.2 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1.3 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连带保证担保
3.2.1 丁x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2 丁x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2.3 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x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x的保证责任消灭。
四、声明与保证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
(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 a 、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 乙方:
借款抵押合同篇六
乙方(借款人):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丙方(出质人):______。
丁方(保证人):______。
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1甲方同意借款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1.2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2.1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2.2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1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3.1.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1)。
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3.1.2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1.3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连带保证担保。
3.2.1丁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2丁方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2.3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方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方的保证责任消灭。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
(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
a、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4.2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七
鉴于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种类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长期或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2.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3乙方向甲方提供3.1条借款时,实际借款日期与还款日期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或者汇款凭证记载的日期为准。
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借款日起计息,利息确定为年利率为____%的固定利率,若利率需要调整,乙方应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第五条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5.1甲方应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及利息,还款方式为。
第六条担保及抵押
6.1为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实现,甲方以其个人所有的房屋作以抵押,该房屋基本信息如下:
房屋位置:
房屋性质房屋结构及现状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房屋所有权署状况:产权人:;拥有%的产权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该房产所涉土地使用年限:
6.2甲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权属无争议,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并承担借款本金总额的%的违约金。甲方承诺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不再增设其他抵押债务,否则给乙方造成债权不能实现的损失部分,甲方应向乙方足额赔偿。甲方承诺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一切相关抵押房产的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6.3鉴于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或乙方另行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手续或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日内或贷款人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甲方拒绝在上述时间内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由此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乙方予以足额赔偿。
6.4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期限:
6.4.1抵押担保的范围: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约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4.2抵押担保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6.5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6.6鉴于抵押物的现状,甲方应将关于该抵押物的买卖合同等相关信息原件在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前交由乙方保管,并且甲乙双方同意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交付由使用,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甲方使用该抵押物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关于该抵押物的维修、自然损毁应由甲方承担。
6.7抵押权存续期间,若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乙方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6.10条的约定处理。
6.8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6.9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6.1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注销预抵押登记手续。
6.12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将抵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甲方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乙方在行使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甲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甲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搬离该抵押房屋。
6.1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甲方。
6.14乙方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抵押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甲方应当在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临时住房,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6.15乙方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7.1.2甲方提前还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补偿乙方的预期收益损失及其他费用;
7.1.3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1.4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1.5积极配合乙方对其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1.6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7.1.9抵押物共有权人发生变化、或者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发生其他债权债务诉讼、仲裁的,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
7.1.10其他
7.2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2对甲方逃避乙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7.2.3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2.4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2.5借款期限届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清偿债务及利息,对于甲方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7.2.6其他
第八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贷款本息,赔偿损失;
9.2.1甲方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乙方债权的实现;
9.2.3甲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欠息或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9.2.4甲方如要求贷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0.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借款抵押合同篇八
保证人(丙方):______。
乙方因购买房屋资金紧张,现向甲方请求借款,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金额:______元。
借款期限: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月利息为______%。
二、还款方式:
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
三、逾期付款责任:
借款到期后,乙方未按约定归还本金,逾期每日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利息。
四、抵押担保责任。
1、乙方自愿同意将其购买的位于处的房屋套作为还款保证抵押给甲方,若乙方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甲方有权就该抵押房屋进行变卖、拍卖。
2、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还本付息,丙方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五、其它约定。
1、在借款本息未付清之前,乙方自愿同意将抵押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全部钥匙及产权证等交甲方保存,在乙方付清借款本息后返还乙方。在付清借款本息之前,乙方对抵押房屋进行装修、使用等须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前述自愿担保行为拒绝缴纳抵押房屋的物业管理等费用。
2、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九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合同,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流动金并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若有其余合伙经营者,同时提供合伙人证明;保证资金用途合法,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出借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月日止。利息支付以合同为准,本金到期日以实际放款日为计算基准。
第三条: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为%(年息%(季息月息),办理借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按协议支付。
第四条:利息结算:
第一次付息:时间:,金额(人民币)计元;。
第二次付息:时间:,金额(人民币)计元;。
第三次付息:时间年其余费用按委托协议、保证合同及付息清单支付。
第五条:本金支付:以实际放款日所订立的借据为准。
第六条:延期违约金:借款人如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八支付本金违约金及利息的千分之六支付利息违约金给出借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借款利息及保证同项下逾期违约金正常计算。借款人如果有一次逾期且从应付之日起超过十五天未支付借款利息,出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不需另行通知,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合同数额(本金、利息、违约金),借款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如果违约,则出借人可就此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借款人主张,借款人并承担本合同下的利息违约金、本金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计算)及出借人主张本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资金交接:他项权证或网签办好之日起两日内将所借款项交付给借款人,三日内不能全款交付的,或出借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反悔的,按借款额的10%赔偿给借款人,并支付为办理借款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由于借款人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或不及时接受所借款项时,按借款额的10%赔偿给出借人,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实际使用借款时间不得少于时多支付30天的利息作为对出借人的补偿;出借人才予以配合借款人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十条:出借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时应通知借款人即抵押人;借款人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及债务责任,除借款人在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履行义务及债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出借人不参与借款人的经营,不承担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债务风险、违法风险,和其他任何风险。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不及时承担债务责任,或其他担保法规定的影响所借款项安全因素出现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含逾期息、违约金等;而出借人无需为借款人的任何损失负责。
第十三条:为确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合法房产的权利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履行该合同的担保。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11日止。抵押房产位于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抵押权人享有第一顺序抵押权。
第十四条:在抵押期间,该房地产由抵押人掌管,抵押人应该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可以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房地产。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应提前清偿借款本息。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五条: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已设定他项权利、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等情况的,抵押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造成出借方或其他保证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含交通费、律师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视其行为无效,抵押人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均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提供房地产或增加其他担保。
第十七条: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实行产权调换的,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二)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立即清偿债务,否则抵押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上述情况,抵押方应当在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办妥,否则抵押权人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享有该抵押物拆迁的各项权利,直至本合同各项权利偿还清为止。
第十八条:由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1
2、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4、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5、抵押人违反规定或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第十九条:抵押权人申请终止处分的,可以终止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二十条: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
第二十一条:该房产在抵押期间,若债务人未有违反本合同行为,债权人无权处置抵押房产。当事人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出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而需处置抵押物时,抵押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借款合同到期且未达成借款延展协议时,尚未全部清还借款本息,本人愿意无条件搬出,即同意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本人自行解决生活住房,或者按照本合同下第二十一条第5项安置办法执行,不提出任何异议。
2.如抵押房屋处置后不足以实现全部债权,本人保证按合同继续偿还剩余债务。
3.抵押人与借款人上述承诺完全处于自愿,在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时,将严格按照上述承诺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处置行为。
4.本人对上述承诺的法律效力完全知晓,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人另用一套住房位于,作为抵押房产偿还不足情况下的担保。
第二十三条。
1、借款本金及利息,根据出借人提供的对账凭证、借据等资料确定,此证据在法院执行阶段向法院提供。
2、债务人有银行欠款的,若合同到期债务人不能偿还债权人本金、利息。在资产处置时,可由债权人或债权人委托的理财机构先行垫资,所垫资金和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从抵押房产的处置所得款中扣除。
3、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出借人不采取法律措施追偿或不协助我公司履行重新签订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承诺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署,到吴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组成部分中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共六页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房地产抵押登记处、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借款双方一致认可,本抵押房产作价人民币,大写:用于抵押。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
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时间:年月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乙方(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丙方(抵押担保方):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并以甲丙双方共同公司股份份额中,丙方自有股份份额为乙方进行抵押一事,经三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借款合同条款,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将此笔借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如乙方在借款期内发生下列事项,则甲方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
(二)丙方擅自将抵押股份份额变更、变卖或因抵押股份发生其他变故可能对甲方的权利造成损害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与借款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丙方作为乙方借款人的担保方自愿以其在的所占()股份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进行抵押担保。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抵押权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还,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优先顺序受偿本抵押合同内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额。
三、股权抵押担保人丙方保证该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权人,甲享有优先顺序受偿的权利。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因违约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担保人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股份。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及抵押合同条款自借款抵押协议三方签订后生效。
二、本合同属于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三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违反约定,愿。
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见证人各留一份。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见证人: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见证人:丙方(抵押担保方):见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借款方):
乙方(项目方):
现因等项目开发建设急需资金,特以该项目股权做抵押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核乙方项目资料后同意借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核准机关:
三、项目建设地址:
四、项目借款规模:贰亿元。期限:三年。
五、项目借款利息:年利率15%。第一年利息在借款到账时一次性付清。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二
(身份证: )借款人民币 万元(小写: )用于 ,借款期限 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借款人 同意将本人 牌小汽车作为借款抵押,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借款人 在 年 月 日前如期还清借款, 应将作为借款抵押的汽车归还给借款人。
借款人 在 年 月 日仍未能偿还借款的,借款人
须将作为抵押的汽车到车管所过户到 的名下,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
此借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三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及保证人之间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用于经商。
(三)借款金额(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四)借款限期:12个月,自20xx年5月13日起至20xx年5月13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六)还款方式:合同终到期时,借款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本息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
第二条借款人及保证人承诺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三)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不中途终止合同。
第四条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公主岭市房权证怀房字第xxxx号)由xxx保管,合同履行结束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贷款人有权取得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抵押物。
贷款人:_____借款人:_____
保证人:_____
20xx年05月13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四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五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个月。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六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xxxx正本、机动车销xx统一xxxx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2上述《保xx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xx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xxxx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xx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xx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x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月日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七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____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____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
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电话:身份证号码:____日期:
借款人:电话:身份证号码:____日期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八
债权人姓名:电话:
借款人姓名:电话:乡(镇)村身份证号:
担保人姓名:电话:乡(镇)身份证号:
第一条:
1
2、借款金额:大写: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一定用现金还清债权人借款。
2、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诺签名:
第三条: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责任。
2、担保范围:所借现金数额和债权人的费用。
3、我自愿担保,如借款人还不清借款,有担保人负责还清所有现金和一切费用。承诺人签字:
第四条: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如不按期归还所借现金,从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给债权人百分之1违约金(万元每天100元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债权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间人签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签字(指印):电话:
借款人签字(指印):电话:
担保人签字(指印):电话:
中间见证人签字(指印):电话:
签约地点:
借款抵押合同篇十九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
3.价值: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银行______分行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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