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热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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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热门21篇)
时间:2023-12-11 17:25:05     小编:LZ文人

总结的过程需要我们克服主观偏见,客观地分析和评价自己的表现。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是一个需要我们思考和探索的问题。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的主题和内容,有助于我们拓宽思路,提升写作水平。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泸西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根据《市区xx关于在全区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提升效能为重点,效能监察为手段,积极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环卫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苏子。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环卫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四)推行一线工作方案,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分为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提高巩固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实施方案阶段。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在充分了解分析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环卫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及各项配套措施,同时开展好各项学习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组织保障和舆论宣传准备工作。

第二步:组织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具体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开展好工作。

第三步:提高巩固阶段。在逐项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缺补漏,及时整改提高,切实巩固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实施成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各有关部门对我局实际工作的指导。

四、具体措施。

按照《市区行政机关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建设工作。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区环卫局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在学习过程中建立完善培训报备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培训登记制度、培训抽查制度。通过各项学习制度的建立,全面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保证学习效果。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变机关作风,强化法制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础工程。我局针对工作实际,通过规范行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尤其注重规范行政处罚的行为。主要采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方式,按照《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及《市区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我局实际情况的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方案。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全面梳理现代管理理念,通过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执行力的提高。一是确定重点管理目标,从本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几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二是实施目标倒逼管理,按照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监督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对经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倒逼管理;三是进行目标成果检查,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随时进行自检自查,及时纠正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我局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

我局作为一个职工众多的单位,处理好一线与机关的关系,才能更好的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所以要建立一线工作制度,建立一线职工民意沟通制度,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五、工作要求。

行政能力提升时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工作领导。

小组,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由局领导担任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门部门,制定专人主抓,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制定计划,细化方案,做到扎实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贯彻落实。

我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项推进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抓落实,从根本上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痕迹备案。

在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备案,做好工作档案的管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根据《市区政府关于在全区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提升效能为重点,效能监察为手段,积极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环卫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苏子。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环卫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四)推行一线工作方案,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分为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提高巩固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实施方案阶段。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在充分了解分析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环卫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及各项配套措施,同时开展好各项学习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组织保障和舆论宣传准备工作。

第二步:组织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具体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开展好工作。

第三步:提高巩固阶段。在逐项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缺补漏,及时整改提高,切实巩固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实施成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各有关部门对我局实际工作的指导。

四、具体措施。

按照《市区行政机关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建设工作。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区环卫局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在学习过程中建立完善培训报备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培训登记制度、培训抽查制度。通过各项学习制度的建立,全面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保证学习效果。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变机关作风,强化法制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础工程。我局针对工作实际,通过规范行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尤其注重规范行政处罚的行为。主要采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方式,按照《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及《市区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我局实际情况的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方案。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全面梳理现代管理理念,通过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执行力的提高。一是确定重点管理目标,从本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几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二是实施目标倒逼管理,按照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监督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对经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倒逼管理;三是进行目标成果检查,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随时进行自检自查,及时纠正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我局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

我局作为一个职工众多的单位,处理好一线与机关的关系,才能更好的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所以要建立一线工作制度,建立一线职工民意沟通制度,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五、工作要求。

行政能力提升时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工作领导。

小组,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由局领导担任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门部门,制定专人主抓,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制定计划,细化方案,做到扎实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贯彻落实。

我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项推进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抓落实,从根本上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痕迹备案。

在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备案,做好工作档案的管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四

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金政办发〔〕31号)、《xx县国土资源局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国土资发〔2011〕30号)及《xx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有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我局严格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一年来我们做了许许多多的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政能力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有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确实加强对我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领导。同时,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了单位效能政府总方案及各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贯彻落实目标,提出了保障措施,并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二)强化学习,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科室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州、县全面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精神实质,重点学习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把学习教育贯彻于各自工作中,并准确掌握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接受部门监督。自觉接受县人事局的监督,并妥善处理好实施行政能力提升与推进业务工作的关系,精心部署,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三是按时上报情况。认真将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推进情况,报县人事局和州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本部门的做法和经验。

(三)认真落实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各项任务。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有序推进。具体措施按分项任务落实:

1.全面建设学习型机关。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活动中,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紧扣“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主题,围绕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专栏、简报、板报等宣传工具和阵地,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学习材料、开办专题栏目、选读好书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目的意义,使创建学习型机关达成全员的共识,切实达到对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认知、认同和参与的统一,牢固树立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学习的理念;学习就是素质,学习就是效率的理念;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理念;继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学习创造幸福、终身学习幸福一生的理念。一是为党员和干部职工订购了《“五学五比”杨善洲》、《“桥头保战略”实施》、《目标与时间管理》、印发了新《保密法》等书籍供大家学习。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xx县行政能力提升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建设学习型机关培训专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金人社〔2011〕28号)要求,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严格按照我局上报的《xx县建设学习型机关培训专题计划》,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杨善洲精神,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活动为契机,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理论业务学习培训、分别在分别在5月24日、7月13日、9月14日、11月8日在局机关大会议室,利用10个学时,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土地卫片执法理论基础、“兴地睦边”农田整治业务知识、地籍管理基础知识,参加培训已达700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业务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州、县各类学习培训班,全年共参加省级培训30人次、州级培训35人次、县级培训700余人次;四是组织干部参加县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我局围绕培养一支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加强岗位业务的学习。把学习融入工作之中,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学习中提高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适应科学发展的实际本领。五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每个干部职工要明确学习重点,并要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通过有计划的自学不断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为核心,认真开展提高干部职工行政能力各项活动。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内容,确定编制我局行政审批项目,报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确认后,通过行文和电子政务办公网向社会公布。二是根据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程序,优化行政审批职能,明确责任,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完善管理、强化服务。三是推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以办公室为窗口服务,全面受理部门统计调查、民间统计调查事项,实行窗口受理、一次告知、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整治违法违规行政审批行为。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整治活动。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一是梳理执法依据编制目录。梳理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确定处罚事项,并将现行有效的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和标准、幅度)编制成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一是拓宽和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积极宣传、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和《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特别是涉及相对人权益的执法文书,用规范化格式文书的形式确保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坚持公开听证,实地调查,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行政复议及时纠正国土资源部门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发挥行政复议的内部监督作用。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通报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对具有共性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吸取教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共同点,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引导群众选择行政复议解决争议,减少上访成本和上访率。通过规范,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执教能力全员(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培训要求,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执教能力,积极促进干部教师素质提升。市根据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和教师的特点,从2008年开始开展对全市中小学教师执教能力培训,至今已进行3年。市通过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统筹规划、有效开展中小学教师执政能力培训,经过共同努力,提高了教师整体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

新课程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教师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需要教师引导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所以现代教师所面临的挑战,不但具有高度的不可预测性,而且越来越找不到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应变办法。因此,教师必须随时对自己的工作及专业能力的发展进行评估,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反思,对自己的知识经验进行重组,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变革。

围绕市教师教育“十二五”计划,以新课程改革理念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更新教师的教育思想,以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素养成为向。通过此次教师执政能力培训掌握本学科教书育人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知识,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执教能力水平,培养有新的思路,有新的突破,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二、取得成果。

通过此次教师执教能力专题培训,使市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巩固“素质提升”培训的成果,自觉更新教学观念,调整教学思路,改革教学模式与方法,使新课程理念转化为教师的课堂教学自觉行为。首先通过执教能力专题培训,使教师了解、掌握教师执教能力建构的一般过程、方法和策略,逐步提升自己在新课程教育理念指导下,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开发课程资源、整合重组教学内容、有效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和素养。其次通过执教能力专题培训,使教师逐步形成大胆构想、敢于创新、注重实际、乐于探究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乐于合作交流的教育品质,逐步提升为人师表能力、组织教学能力、知识更新能力、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总结反思能力等,形成适应新课程教育理念的崭新的教学风格。

1。县打造教研训一体化特色,不断提升教师执教能力。

县教育局领导高瞻远瞩,于2008年度将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室合并,在县级层面搭建了教研训一体化的基本框架;并提出了“实施有效教育”的基本理念。在这一过程中,县师训部门与全县中小学一道,不断探索、不断实践,逐步形成以团体课题为引领,校本研训为载体,深化课堂教学常规为抓手;努力探索教研训一体化路子,倾力打造教研训一体的特色品牌。经过三年时间的实践,取得了一些效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升教师执政能力。

3.团体课题引领——努力创建“教研训一体”的特色品牌。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是广大教师孜孜以求的目标,在团体课题引领下,各校教研训一体化模式初步形成,课堂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三、区以教师执教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区教师进修学校在区教育局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重视下,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通过座谈、会议等形式进行学习,细化任务,合理分工,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并全面实施了中小学教师以执教能力为重点的三年教师培训工作。构建了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制度,大力推进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和教师自主研训,促进了全区中小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为了使校本培训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努力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教师进修学校在健全培训网络、搭建培训平台上做了一定的尝试与努力,并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

一、制订规划,加强领导,保证实施实效。

二、强化服务,加强宣传,保证人人参与。

三、构建“四模块”的校本培训管理体系。

四、搭建校本培训平台。五、根据实际,放眼全区,避免培训差异。

六、依托载体,创新方法,落实培训对象。

七、关注质量,服务课堂,提升教师执教能力。

八、完善制度,科学考核,激励教师主动参与。通过努力,全区中小学教师的校本培训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四、县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教师执教能力培训工作。

为使县中小学教师执教能力培训顺利实施,按照市教育局具体要求,县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市培训中心建立了市、县、校三级培训体系,落实培训任务。积极准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培训基础性工作,狠抓组织机构、培训方案、工作职责“三个落实”,确保宣传发动、师资培训“两个到位”,从而为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积极准备,周密部署;

二、是抓县级培训的全程管理——协作体(共同体)教研组长培训;

三是抓校本培训的指导和管理;

四是抓培训的考核评价工作;五是抓档案管理。教研组做到12个字方针:“搭建平台、专业引领、强化管理”。三年来,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县教师进修学校主动发挥培训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专题研修、培训引领工作。参加培训学习的中小学教师放弃休息,认真听课,积极参与。各校也精心组织校本培训,形式多样,灵活开放。到2011年3月,通过考核,全县近千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了培训,人均培训120学时,达到了培训计划中提出的要求。通过这轮培训,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教学理念进一步更新,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省、市、县优质课获奖,国家级、省、市、县级论文及课题获奖等年年递增。

五、区建立培训“六项”制度,确保执教能力培训有效实施。

区学校领导把如何通过校本培训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这一工作列入每学期的学校工作计划中,学校行政在校务会议上专题讨论相关培训工作,校长多次在教师会议上提出要求,召开了全体教师参加的培训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事宜。全区小学、初中都成立了执教能力校本培训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为学校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各处室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层层落实,分工明晰,职责到位。

一、强化组织管理,组建“四层”管理网络,强势推进执教能力研训。

二、强化激励机制,建立培训“六项”制度,确保执教能力研训有效实施。

三、创新培训模式,搭建“双网”(网格与网络)研训新平台,增强执教能力研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成立专家团队,送教服务校本研训,剖解学校缺乏名师示范引领难题。

五、开展特色研训,共享教育教学智慧,促进全体教师专业成长。

六、部分学校培训工作特色、亮点采撷。区执教能力全员培训的开展,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了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区学校执教能力全员培训的开展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教师们的执教能力大幅提高,教学风格呈现出万紫千红的可喜局面,促进了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

教师执教能力全员培训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应该是教师继续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培训必须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执教能力培训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培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新课程的实施;促进各学科的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提高。教师执教能力培训之路必将漫远,我们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再接再厉,争取推进教师研训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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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六

有人说,未来职场最需要的是“t”型人才。何为“t”型人才?先要解释一下“t”的内涵:“t”中的“一”代表掌握知识的宽度,“t”中的“1”代表专业技能的深度,“一”和“1”组合成的“t”则代表在宽泛知识结构中拥有某一专深技能。这种拥有“既专又宽”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能适应未来快速变化的社会发展。

职场是与社会发展脉搏最合拍的一种组织生态。“t”型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漫长的学习与实践过程,刚入职场的年轻人,未来想成为“t”型人才,首先要掌握职场四项基本功。如果没具备这四项基本功,你甭奢谈以后高深发展,更不要说成为“t”型人才。

以我的体验和观察,“听、说、写、做”四项基本功,是任何一种职业都需要的入门能力。这四项基本功,跟我们初学一种语言时的要求和内涵不同,我将与朋友们一起分享我的心得:

1、听,即倾听的能力。

“倾听”是职场中最重要的一项基本能力,它代表青年人的悟性与潜力水平,其核心关键词是“会意”。我们在学生时代都做过数学题,“倾听”犹如“审题”,如果我们一开始没能理解题目的意思,就无从下笔;最可怕的是,如果我们把题目理解错了,即使是演算过程和最后结果都正确,但这不是出题人需要的答案,只能给我们打个叉。在职场中,同样是这个理,如果我们不会“倾听”,经常不能正确理解老板或领导的意思,做的事与他们交代的本意相差甚远,那我们的职场生涯就会注定平庸。

职场中哪些场合特别需要用到“倾听”呢?我总结一下,有三种场合:(1)领导向你单独布置工作时,这时,你要带上笔记本,静静地听候领导交代的事情,迅速记下每项事情的关键点,并在离开领导办公室之前,重复一下自己理解的要点,请领导给予补充与完善;(2)同事与你交流合作时,你首先要静下心听明白同事需要你配合做什么,自己能够帮助配合一定要主动配合,以后你有什么事情需要他们帮忙时也好开口;(3)领导向下属了解工作情况时,这种场合下倾听是高级管理者的一种必备能力,拥有良好的倾听技巧,能够让领导有效地获得下属的信息与信任。

2、说,即说话的能力。

“说话”是职场中一种重要的传递信息方式,其核心关键词是“场合”。我们有一句俗话是“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这说明说话分场合非常重要。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听众,我们说话首先要有针对性,考虑到对方的特殊心理和需求,这样说出的话别人才爱听。一般来说,说话要考虑三种场合:(1)公众场合的演说,你一要事先了解现场听众是谁,他们的需求是什么,爱听什么内容;二是做到不怯场;三是密切关注现场动态,根据动态随时调整自己演说策略与内容。(2)工作协调的沟通,你关键是要学会把注意力放在结果上而不是情绪上,不能因为情绪问题,导致沟通出现障碍,影响做事的结果。(3)向领导的口头汇报,你要事先清楚领导一般会关注结果或逻辑,要掌握汇报工作的金字塔原理:中心思想明确,结论先行,以上统下,归类分组,逻辑递进;先重要后次要,先全局后细节,先结论后原因,先结果后过程。

3、写,即写作的能力。

“写作”是职场中一项重要的书面表达能力,其核心关键词是“条理”。职场中的“写作”,不是文学创作,不倡导主观随意,只强调客观适当。职场中“写作”类别主要有工作总结、方案报告、知识备忘、会议纪要、文件通知、领导发言等,这些内容的写作,要求具备概括提炼能力,没有较高的汇总、提炼、表述能力的人,一般做不了文秘、助理等工作,更不要说高级管理者。要提高职场写作能力,推荐大家看一本书《金字塔原理:思考、写作和解决问题的逻辑》,作者是原麦肯锡公司咨询顾问巴巴拉・明托女士(barbaraminto),该书主要内容是教导大家如何在职场写作中运用到金子塔原理。

4、做,即做事的能力。

“做事”是职场中表现一个人执行力水平的标识,其核心关键词是“细节”。职场中,很多时候是细节决定做事的成败,一些刚入职场的年青人,不太注意做事的细节,常给人以不踏实之印象。比如,很多年青人在做事的过程中经常忽视这样一个细节,即领导交代他办一个紧急事情,他不懂得及时回报进展情况,以致要让领导亲自打电话追问;有时,追问之后才知道事情没办好,耽误时间让领导痛骂一顿。我的做法是,每当老板单独交代我办一件事,我总在办好事情之后第一时间给领导发个告知短信或打个电话;如在办事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在第一时间告知,和领导一起寻找解决办法,这样既不会误事,又能在领导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任务。

“听,说,写,做”四项基本功,只能保证你在职场江湖里游起来,至于你是否能持续游动或游到前头,那还有许多技能需要修炼。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七

四项制度颁布实施以来,我乡高度重视,按照《洱源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基本情况?

县政府在全县推行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以来,我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三力”建设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及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作为打造人民满意的诚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周密部署,强化责任,扎实推进。

通过八个月的工作,我乡贯彻落四项制度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及时制定和印发了《牛街乡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牛街乡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村委会和乡级有关部门,成立了以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办、乡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为成员的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组,并在乡政府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组织宣传、督促检查和考核等工作,为我乡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机关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

接待群众来访进一步规范,广大部门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拉近了机关干部与群众。

之间的距离,让到政府机关办事的群众感到顺心、舒心,以民为本、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新形象在群众中得到树立。

三是政府职能有了转变。

根据《条例》,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工作职能、服务承诺,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热情为公众服务,不推诿扯皮,不马虎了事,不视而不见,不高高在上,全面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四是办事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通过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工作有了紧迫感、危机感;纪律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形成了想干事、干好事,想作为、有作为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截止10月底,全乡财政总收入完成64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数56.7万元增收7.3万元,增长12.8%;全乡农林牧渔总产值完成10814万元,同比增长12.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71万元,同比增长25.8%;工业倍增计划总产值完成5200万元,同比增长30%。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是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前提。

一是抓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同时,要求乡级各部门及各村委会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为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宣传发动。

知,而且注重社会面上的宣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发放了“四项制度,给您带来清新政风;为民政府,让您办事简便快捷”的四项制度宣传资料250份。

同时,还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实行首问责任、杜绝推诿拖延”,“践行服务承诺、建设诚信政府”,“实行限时办结、提高服务效能”等通俗易懂的标语出现在全乡的街头巷尾,人民群众对政府强化责任、勇于承诺、为民服务的新政风给予了好评。

三是抓学习培训。

县政府配发我乡《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10册后,我乡及时将手册下发到全乡各个基层单位,并在乡政府干部职工例会学习上组织学习。

同时,43名公务员及政府部门人员按要求参加了全县的统一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四是抓具体落实。

把四项制度的要求作为乡政府行为准则的重要内容。

强调绝不能停留在用制度贯彻制度、文件贯彻文件、会议贯彻会议,而是要将四项制度的各项要求真正转化为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具体行动,从接待群众的文明用语做起,从办文、办事、办会工作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真真切切地使群众感受到作风在转变,服务在改善,效率在提高。

(二)严格问责是四项制度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

在实施行政问责过程中,我们不仅注重畅通问责信息渠道,规范问责程序,严格实施问责,同时还注重与具体工作相结合。

威慑力。

(三)以民为本、为民服务是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灵魂。

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最终要落实在为民服务上,我们牢固树立和落实“尊民、敬民、爱民、亲民、为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以民为本、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新形象。

为方便群众找人办事,我乡认真制作了《牛街乡政府便民服务手册》下发到各村民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服务(投诉)电话等;我乡还实行周末、节假日领导带班、24小时留守值班制度,确保群众在周末、节假日前来办理业务都能找到人;为便于群众监督,我乡在政府大门醒目地点设置了意见建议箱,每周一上午由乡纪委书记及纪检干事共同开箱处理群众意见建议;针对乡镇工作的具体实际,即整个部门下乡时间较多,我乡着力推行预约制,在办公室门口张贴预约启示,让群众了解工作人员去向,避免群众来回空跑和“吃闭门羹”。

窗口服务部门是整个单位的形象,要求配备最熟悉业务知识、最具标准的服务行为规范的工作人员,我乡窗口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为群众服务时都力求做到更好。

如党政办、信用社等部门标有清晰的结构示意图、办事流程图及醒目的窗口业务标志,让群众进门就知道如何办理业务,并利用报刊架摆放各类办事的法律法规书籍;办公桌摆放席卡,便于群众辨认和监督;服务场所随时保持环境卫生,并为群众提供座椅、饮水等设施,设置服务咨询台,每天均有一名部门领导值班。

在实施服务承诺制方面,一是将服务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纳入服务承诺内容。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在态度上体现尊民、敬民,在为民办事时应该有良好的服务礼仪。

我们严格按照《大理州行政机关为民服务规范》,明确要求工作人员要在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同时,认真遵守“办事十则”和“服务准则”,提倡使用“谢谢、请进、请坐、请走好”等文明服务用语,杜绝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禁忌用语。

二是在机关统一制作有照片姓名、有职能职责的便于群众监督联系的岗位亮牌监督台,在乡政府办公室门口向社会进行公示,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是将服务承诺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积极在办公场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载体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在办事窗口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查询服务,向群众亮出依法行政的标准和依据,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同时积极推行“114政府信息直通车”制度,全乡确定了1名联络员,作为本单位提供政府信息的责任人,并每月上报两条以上的四项制度信息。

在实施首问责任制方面,要求做到“人人都是首问接待人,人人都是形象代言人”,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来访人员和服务对象提供积极帮助,并根据不同情形明确了多种形式的首问责任人:一种是面对面的首问责任人。

群众来机关办事咨询问到的第一人就是首问责任人,如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进行解答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也应当积极主动引荐到相关部门,不能让群众为了办一件事而几经往返。

另一种是不见面的首问责任人。

公民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或办事的,我们确定首先与群众通话的人员或文件收发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八

在实施限时办结制方面,我乡各部门已按要求作出了限时办结的承诺,对承诺内容进行了公示,并针对行政服务具有相对性的特点,要求各部门要在群众经常来办事、容易知晓的场所进行公示,保持服务承诺的常态性。

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结时限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时限办结,严禁超期办结,同时,不论有无时限规定都要“提速增效”,杜绝推诿扯皮,将高效务实作为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

此外,在推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方面,根据县人事局《关于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干部进行服务承诺内容考试的通知》要求,我乡于7月11日上午组织乡政府机关及其部门43人进行了考试,通过考试这一有效形式,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干部服务群众的自觉性。

同时,我们还要求将下级完成上级的工作安排也纳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的重要内容,对不按承诺和时限要求完成的,将实行行政问责,以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

问责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约束和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从而能更好地为民谋福利。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虽然在前一阶段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桌)的现象,无法在每个办公室门口设置规范的服务公示牌,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等等。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努力形成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

一是深入学习《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大理州行政机关为民服务规范》等,并将四项制度融入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努力做到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由“上级推动”到“自觉自愿”的转变,让遵守四项制度成为每一名工作人员的习惯和自觉行动。

二是以领导问责为抓手,促进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等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实施四项制度情况的督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单位自查、群众测评、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异地探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是认真总结、分类指导,突出工作的实效性,针对行政机关、服务窗口、基层单位等不同特点,树立不同的“标杆”,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努力推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着力改善单位硬件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与建立更好的监督平台。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九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必要通过试点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为做好有关工作,xxxxxx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征求意见稿,并发送地方和xxx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2016年12月30日,xxxxxx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由xxx办公厅印发。

为什么要重点推行“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经过合法性审核,守住法律的底线,使执法者不能越过权力的边际。

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可以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不仅要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还要切实加强行政机关执法案例指导,以案释法,加强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等制度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推动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有效保障执法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xxx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永平县2019年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全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同时对全县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均需按照要求不折不扣把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实行归档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根据省、州关于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对全县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涉民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按一般程序实施的)共计23件,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认真进行评查,并选取了10件案卷按时上报至州级参加评查。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要求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各乡镇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配备好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在三项制度落实方面,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制度要求虽然都对任务进行分解,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

(一)三项制度的推行存在不平衡现象。经常执法的部门推行落实情况较好。而且部分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习惯于传统的文字记录模式,只有重大疑难案件,才将音像记录作为必要的记录手段,对三项制度工作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二)三项制度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时效性还不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在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执法单位在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方面,专业人才不足,兼职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审核流于形式、质量不高,需要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上级要求公示公开系统分散、多,系统不够完善,资源不能共享,造成重复录入,影响工作成效。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硬件设备需要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各单位由于工作经费紧缺,执法记录硬件设备的配置、使用及维护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兄弟县市经验,进一步明确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加大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建设的指导。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为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及时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完善推广,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三项制度工作机制并得到有效实施,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已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现场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检查指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执法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定期检查每年一次,不定期检查作为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相应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执法检查工作。

第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义务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条现场行政执法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五)执法中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

(六)执法活动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

(七)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第七条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现场执法活动中存在着明显违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和监督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

(三)对下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履行。

第八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拒不接受执法监督检查或执法监督决定的,上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建议或直接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自10月1日起施行。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有效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把我局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有关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公示如下,广泛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条例。

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负责国土资源规则、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土地、矿产资源的具体措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矿产利用计划和测绘计划;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监督检查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建设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其本农田保护;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报市、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的审查、报批;检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本文来源于文秘知音网站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和全市基准土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等工作。

7、加强土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的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蓄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管理。对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都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年检;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土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1、组织协调并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2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批发证、年检和申报乙、丙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基础和专业测绘;负责需出版或展示地图的审核报批,审查发用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测绘市场,保护测量标志;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直接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1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1、态度热情。对来本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不怕难,不嫌烦,工作人员使用文明语言、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防止“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发生。

2、工作认真。单位和个人报批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等申请登记发证行为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对符合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一次讲清需补办的手续,待材料补齐后即行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解释,说明原因,让申办者理解和满意。

3、方便群众。廉洁、高效地办理各种申办事项。明示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各科室的岗位职责须上墙公布,办公台上置放《服务卡》,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并贴上照片和岗位职责。

4、执法规范。坚持办案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1、凡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报批材料齐全、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规定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凡需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在受理上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受理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材料、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的一般在受理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审核、批复。

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本局直接办理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能按期办结的,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报告办理进度;对转办的信访案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结果。

4、依法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在30日内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在执行处罚或处理决定后15日内结案。

2、未按本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许可事宜的;

3、不按法定程序或不认真审核有关材料,错办审批事项和错发证件的;

4、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查处而未查处的;

5、违反本局廉政建设规定的。

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对晋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的违纪行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投诉电话: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xx区行政中心各部委办局办公区域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有序,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请示区领导同意,特制定xx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制度(试行)。

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外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相城公安分局、xx区行管局共同负责,除四套班子大楼外的行政中心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各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建立治安保卫门岗值班制度。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一)制定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四)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五)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六)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一)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检查、登记进入本单位外来人员的证件;

(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巡逻和检查并进行记录;

(四)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五)督促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技防设施建设和维护。

各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区级机关年度考核(安全保卫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五

1、警卫人员对于出入人员、车辆、物品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如无批准条和放行单放行,每次给予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则根据带出物品的价值罚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时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检查记录,每周无记录,按5元/次罚款。

4、做好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保管工作,如有丢失、错发等情况出现,则按物品原价赔偿。

5、对于公司档案进行储存、归档、借阅的登记,如发现有未登记或档案资料不齐,按10元/次罚款,一般资料造成遗失罚款200元,重要资料遗失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6、对于报刊信件的收发不能及时传递,按5元/次罚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时投递,一般信件、专递在一个工作日内投递,延误投递时间按5元/次罚款。

7、对于小车管理,凡无出车手续或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罚款50元/次。

8、职工食堂必须严格管理物资进出,有专人过秤验收登记,未验收登记者不予报帐。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个人及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一经发现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个人卫生者,罚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

10、保持生活区及行政卫生环境,一经发现一处未清洁,罚款5元/次。

11、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未及时维护、修理,按5元/次罚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资料罚款200元,重要资料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12、及时做好办公耗材的采购及设备维护,如申购耗材不及时而影响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罚款。

13、没有按规定和程序私盖公章或开出介绍信造成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做好上级与公司的文件及时传阅和电话通知,延误一次罚款10元。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六

(一)参加的人员:。

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参加。

(二)决策的内容:。

(1)确定管理目标:。

确定总的管理目标,这是饭店长期的,带有战略性的管理目标。确定总的管理目标后,会议还要研究长期的、中期和短期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研究世界先进饭店的特点、它们的优点和缺点;本饭店的优势和短处;吸取优秀饭店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办法,克服自己的短处,发挥本饭店的优势;树立信心和决心;一步一步接近和达到管理目标。

(2)确定利润目标:。

确定年度营业计划和营业指标包括利润指标。确定还债能力:对饭店的贷款、投资总额等,决定是按期还是提前还清贷款或投资。

(3)确定市场发展方向:。

根据市场调查和本饭店客情分析的情况和数据,决定业务拓展目标和方向。确定价格政策。

(4)确定饭店的发展:。

确定饭店的发展是指扩大饭店经营范围,使饭店业务横向发展。如成立管理公司,发展饭店管理业务,在其他地区建立或联营新饭店等。决策会议的内容还有许多,如机构的决策、人事的决策等。

业务会议是指总经理主持召开的某专业部门,或几个部门一起开的业务会议。业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领导意图、发挥群众智慧,共同分析和策划业务活动,进行业务沟通、达到加强管理、实现管理目标的目的。

(一)市场销售会议。

这是总经理主持召开的,由销售部、餐饮部、客务部、房务部、订房中心、财会部等部门经理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商讨有关市场及其销售问题,各业务部门向总经理和会议报告并提供下述资料,以便总经理掌握情况,进行决策。

(1)提供市场信息和分析报告。

(2)提供同行业主要饭店的市场推销情况,它的经营政策,手段和方法。

(3)提供本饭店的客情分析、外联、客房预定等情况的报告。提供本饭店商品信誉的报告。

(4)提供同行的饮食信息和市场情况,宴会开座率及其客情分析。

(5)提供本地区各公司、单位业务活动中的订房、订餐情况报告。

会议通过上述提供的资料和情况报告,进行业务分析和综合研究,确定市场拓展方向和目标,展开业务“公关”和市场销售活动。

(二)房务会议。

这是总经理召开的,由房务部、客务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经理参加的业务会议。参加会议者必须提供下述资料和情况报告:。

(1)提供开房情况报告,如开房率,住客国籍分析、客情报告。

(2)提供长住客和常客的情况报告,以及客人的要求,客人对饭店商品的评估等。

(3)提供房间状态报告,如好房、坏房、已修理房、待修理房等等。

(4)提供房务管理、员工素质、员工状况的报告。

(5)提出各部门在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

会议根据上述资料、报告、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向各部门提出工作指标,帮助部门解决疑难问题。

(三)餐饮会议。

这是总经理召开的有关餐饮方面的会议,参加人员以餐饮部经理、餐厅经理、行政总厨、大厨、酒水部经理等为主。参加人员必须准备下列资料:。

(1)饮食销售的市场情况,同行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情况。

(2)本饭店饮食经营情况的资料、各餐厅营业状况,营业额及完成指标数、成本控制等情况。

(3)提供客情分析报告、常客、散客、宴会、酒会、团体包餐等情况的分析报告。

(4)提供餐饮部的服务、食品质量、客人的投诉等情况报告。

(5)饮食的销售和市场拓展情况,饮食销售活动中的新招等。

通过召开饮食业务会议,了解和掌握情况,进行业务决策和工作策划,使饮食销售、饮食服务、食品质量、利润指标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工程会议。

这是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有关动力工程方面的专业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以动力工程部、总工程师、工程师或经理及各部经理或负责人参加,参加者必须准备下列资料:。

(1)设备的更新、更迁、维修保养、技术状态等资料。

(2)有关饭店基本建设方面的新建、改建、扩建资料。

(3)有关饭店改造、装修、翻新等资料。

(4)有关动力、能源等资料。

(5)有关绿化工程方面的资料。

动力工程会议可以是就某个专项进行开会研究,也可以是综合各部就动力工程方面的问题进行开会研究。通过会议传达总经理的意图,沟通各方面业务联系和情况,使饭店经营活动建立在稳定安全可靠的基础上。

(五)其他业务会议。

除上述会议外,饭店还有许多其他业务会议,如人事会议,财会会议,培训会议,仓库管理会议,采购会议、重要接待任务会议、安全保卫、消防会议等等。

这是总经理及各部经理参加的利用早餐时间而进行的碰头会,一般用十分钟至半个小时左右,通过早餐碰头会形式,就某些问题和事项进行决策。

(一)进行饭店上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业务沟通。

(二)就某项业务工作进行策划和决策。

(三)除每人担负的正常的业务工作外,总经理就当天需急办的事情,进行分工。

(四)总经理传达自己的工作意图和工作指示。

(五)总经理因事外出而交办事情。

这是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饭店各部门经理都参加的业务会议,通过这样的会议发展纵向和横向联系,进行业务沟通。这种会议一般一周或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有:。

(一)总经理进行工作讲评,策划和决策。

(1)将会议周期间客人的表扬、投诉、建议的处理结果进行讲评并提出指令性意见。

(2)将会议周期间发生的事端和管理活动中的一些情况,如对治安、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方面进行讲评和指出指令性意见。

(3)将会议周期间管理活动中的经营状况,如销售活动,服务管理,卫生管理,食品质量及其他等等事项进行讲评和提出指令性意见。

(4)将会议周期间巡查、批阅文件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讲评和提出指令性意见。

(5)将决策会议,业务会议,早餐例会和其他会议的内容进行传达和贯彻。

(6)宣读和传达有关的文件资料。

(7)会议上总经理就某些事情进行决策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策划和安排。

(二)部门经理参加会议的要求。

(1)准备有关投诉及处理结果的情况?正报。

(2)汇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工作中需部门协调的要求,和需总经理决策的问题等等。

(一)部务会议。

这是由部门经理主持召开的对本部和各部门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沟通、策划和决策的会议。参加人员以部属各部门负责人为主。部门例会一般一周或两周举行一次。

(1)参加会议人员要准备自己部门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资料。

(2)对上一个周期进行的工作策划和决策进行检查,对未完成的,经理可提出咨询,部门负责人要解答,理由不充分者要受到批评或处罚。

(3)对下一个周期进行工作策划。

(4)对总经理的工作策划和经营决策进行传达和安排、布置实施。

(5)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策划和决策。

(二)业务例会。

这是按业务系统由部门经理主持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所谓业务系统指的是几个密切联系的部门会议。如饮食部的中餐部各餐厅、中厨各厨房、宴会部、管事部、酒水部等;西餐各餐厅,西厨各厨房、宴会部、管事部、酒水部等,其他部门亦同。这种会议主要是进行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协调,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准的目的。

(三)业务会议。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七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双方均属于晚婚者,按国家规定的休婚假18天,婚假3天内不扣工资及绩效,3天以上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2、已婚职工女满24周岁,男满26周岁生育第一胎者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职工应将结婚证、户口簿原件交到医院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查验,并留复印件留存方可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3、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双生另增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规定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3、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4、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7、自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8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儿童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50%。

8、根据赣市五院【20xx】29号文规定并结合医保政策,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内一孩,可享受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按文件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4、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5、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6、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1、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引产休假1个月。

2、在确定怀孕3个月内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由双方单位及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未办证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3、已婚育龄女职工,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要求一胎上环,给予假期3天。带环怀孕、产后因避孕失败,首次人流,休假7天,按公假处理,费用报销。第二次人流作病假处理,手术费及药费自理(均凭医院诊断书办理)。

4、生育一胎后42天放环,超过42天不宜放环的要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暂不宜或不宜放环证明,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5、本院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院职工子女无单位、配偶也无工作单位、户口在本院),每年进行一次环孕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孕检并将孕检证明交院办公室(计生办)保存备查。

调人我院的已婚男、女育龄职工,其中已生育一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同志必须携带计划生育奖惩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等证明,到院办公室(计生办)备案。

对请长假、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在办理手续前需做一次环孕检、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请长假、停薪留职的男职工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总务科负责管理承租店面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环孕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办理辞职手续时,一并到医院办公室(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八

着装仪表规范。

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工作行为规范。

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员工手机应保持上班时间畅通。

行政部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发生。

保守企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公司有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严重的将以辞退。

工作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集体利益,爱护集体财产,严禁将集体财产居为私有。

加强学习,学习型组织是分公司的追求目标,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各种学习活动中来,不能以各种理由逃避和拒绝学习。

办公室人员执行签到的考勤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购置回的办公用品统一放在办公室管理、登记和发放。

领用办公用品用具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提交oa《办公用品申请(领用)表》。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行政综合部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所有职员不得代签到。

出勤规定。

周一到周六上班,周日休息;。

所有职员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

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

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员工请假不超过12小时,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12小时需报经理批准。

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

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公司实行例会制度,主要包括周会、月例会临时性会议和其他部室会。

周会在每周一上午9:30召开一次.周会须有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月例会每月月末召开一次,会议由经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门人员参加并签到。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在会后一天完成,同时分发各部门。

各部门临时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时间召开,但原则上要务实简单。

每次会议凡通知到的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形成书面理由,主管签字后同签到表一并留存。如未请假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现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会议期间,避免频繁进出或早退,并主动将手机调至静音。

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

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第五章出差。

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第六章行政接待。

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类似的礼貌用语,做好电话记录。

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体公司形象。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十九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第二十四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乱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做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做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条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四十一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法。

第四十二条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同时废止。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二十

一、分类:

(一)、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

(二)、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登记、收文。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三、发文。

(一)、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行政部登记签发。发文须填写《发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四、分文。

(一)、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五、会签。

(一)、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

(二)、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三)、文件收文后,再依“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行政部。

第二条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一、审批。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部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二、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发文卡、正本留行政部归档存查,由行政部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三条撰写文书格式。

一、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二、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

三、文书规范格式。

公司的标准字体为宋体和仿宋,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文件执行《公司文件写作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条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常规会议、专题会议。

第二条会议通知。

一、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部通知各参加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自行通知并报行政部说明原因。

二、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部门级会议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会场安排,会议准备须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会议纪律。

一、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二、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三、公司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参会者按每次扣款50元给予处理,迟到者按迟到规定进行处理;公司例会上,手机铃响,按50元/次给予处罚。

四、公司临时性会议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会后需向行政部门补交说明,由上级领导签字。

第五条会议记录。

一、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群空间,便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会议纪要文字记录(附签到表)交行政部存档。会议表决的重大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在公告栏公示。

二、公司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三、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第三章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员工办公用品配备按其部门办公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第二条办公用品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第三条办公用品配备、领用。

一、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时,每人配备笔记本和签字笔各一,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岗位配备标准予以配备。

二、销售部、预算部、工程部员工所需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至行政部集中领取,其他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领取,并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三、员工领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办公设备管理。

一、个人办公设备。

(一)、员工入职或转岗时,行政部根据其岗位要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二)、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需爱惜并妥善保管。由于自然磨损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以旧换新,申请时需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附表三)并报部门领导批准。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或故意损坏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公共办公设备。

(一)、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及各部门需求统一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配备。

(二)、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借用及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以上公共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已收录财务固定资产账,由财务部对公共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的核查盘点。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劳保用品管理目的。

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从而提高车间劳动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条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并对规范进行执行和监督,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二、行政部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与本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一、行政专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提报《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于当月27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并完成发放。

二、当月10号(含)之前入职人员,当月享受劳保待遇,10号之后入职人员,下月享受劳保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领用人需至财务部付款,凭财务开具的收据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劳保用品;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才能领用。

四、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本班组长带领该员工到仓库管理员处按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定。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存档保管。

(二)、员工入职后可根据岗位需求发放基本劳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浆车间员工双选期满即可发放其它劳保用品。

(三)、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工作服,试用期内可自愿领取旧工作服,转正后以旧换新。工作服使用期届满后不再收回,员工中途离职需将使用期内的工作服清洗干净后交行政专员,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余使用时间扣除工装费。

(四)、临时上岗员工口罩、手套可以随岗位及时发放。

(五)、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六)、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需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

(七)、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第九条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类钥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一条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档案分类。

一、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

八、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归档。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二、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档案要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附表四),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行政部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部。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四、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第四条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二、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三、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四、行政部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五、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第五条档案的使用。

一、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附表五),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二、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三、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档案销毁。

行政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部必须填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附表六),经归属部门审核,行政部领导审批确定,重要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将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印章管理。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印章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发展需要需印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财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表七),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财务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专管员)。

二、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销毁。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上缴印章并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后方可离职,不得将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六、印章专管人员如将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上报总经理,依法将遗失的印章公告作废。

七、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密码应保密。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

一、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财务部登记并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涉及到投资、筹资活动的合同、及初次签订的采购合同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九),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用章。

二、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公司盖章的文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批后,可由个人直接至财务部登记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三、印章专管员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表》(附表十),由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借,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专管部门人员与经办人二人同行。

五、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财务部销毁。

六、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邀请函等加盖公司印章。

第六章证照管理。

第一条证照管理的范围。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等;。

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证照原件均归财务部档案专管员统一保管;。

第四条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四、任何机构及人员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七条证照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借阅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第七章车辆管理。

第一条公车管理条例。

一、公司公务车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管理事务,配备各部门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须填写《车辆派遣单》(附表十二),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使用人凭《车辆派遣单》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部门经理应综合考虑,审慎签字。使用人如实填写《车辆行车记录表》(附表十三)。

三、行政部负责公务车的保养、维护、维修等相关事务,并负责公务车的年度检验及保险的购买工作,每周一对公务车进行检查,并交检查表存档保存,以备查询。

第二条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一、天然气、汽油、柴油车按以下标准:

2.0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

个油);。

2.5升以上汽油车按16个油计算补贴。

二、电车按不含购置税的购买价进行补贴:

10万元以下:(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0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9个油);。

40万元(含)以上:按16个油计算补贴。

其他类型车辆另行规定,因公过路费与停车费全额报销。其他产生费用(含但不限于。

保养费、磨损费、修理费)自理。

第三条驾驶人员的工作条例。

一、驾驶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降低油耗,减少洗车费用开支,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

三、未经同意,不得交由他人驾驶,如未经同意,擅自交由他人驾驶,途中发生的一切负责事故,均同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及事故责任。

第四条车辆的损伤维修及事故处理。

一、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负责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护费由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全部承担。

二、公务车在非公务途中发生事故,所需赔偿费用维修费,除保险赔偿外,差额由驾驶人承担(最低承担额为500元),如保险全部赔偿处罚驾驶人500元。

三、因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需赔偿及维修费,按下面规定执行:

(一)、事故负责人属驾驶人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80%(最低承担额为300元),公司承担20%。

(三)、保险公司全部赔偿且事故责任人属驾驶人的,处罚驾驶人100元。

四、严禁未经批准驾驶公务车办私事,违者罚款50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及维修费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五、车辆使用人承担违章罚款。

第八章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条员工入住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入住员工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携眷住宿;。

四、三次以上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劝不改的。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时,其对宿舍的使用权终止。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清理干净,离职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最迟第二天搬离公司宿舍,逾期按20元/天缴纳滞留金,辞退员工当天搬离宿舍。

第四条员工宿舍缴费办法:

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员工宿舍每间每月基础用电量30度,用水量4吨(1吨/人),由公司负担。每个房间用电量超过30度,个人用水量超过1吨/人次(按房间实际人数计算)由本宿舍入住人员平摊。

二、公司由专人每月底抄表记录数字上墙,予以公示。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每周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进行相关奖惩。

二、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药、管制刀具、煤油炉、汽油等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夜间原则上最迟应于23时前就寝,每日23时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加班人员回宿舍后应尽量做到轻手轻脚,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入睡。

五、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在洗漱间倾倒饭菜。杜绝将杂物、垃圾等扔进厕所,造成堵塞,影响使用,疏通管道所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六、员工发现宿舍水、电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七、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各自负责,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八、禁止在宿舍墙上乱钉、乱画、乱写,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九、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上述规定,公司派专人负责检查并记录,一经违反查处后罚款50元并全厂通报批评。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处以100元罚款: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三)蓄意破坏室内公用物品者;。

(四)未经公司许可擅自留宿外人;。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偷窃他人财物者(严重的报警处理)。

第六条行政部将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第九章食堂管理。

第一条公司食堂为住宿员工提供一日三餐,每月每人缴纳50元;为非住宿员工提供免费午餐,非住宿员工早、晚不得在食堂内就餐。遇有加班等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第二条食堂财务预算。

一、食堂采购员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

二、食堂采购预备金按照标准核定,如遇物价大幅上扬或降低,或其它情况需要调整预备金,可由行政部据实调查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经理批准,增加或减少预备金。

三、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

第三条食堂进货管理及物品管理。

一、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验收人员要把好验收关,严禁腐烂、变质的原料入库,以防止食物中毒。验收人员要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食品采购清单,详细登记菜品、食物名称、价格及购买地点。

三、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四、行政部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

五、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向外租借或出售食堂物品。

六、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由行政部依据《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条食堂人员及饭食操作管理。

一、食堂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炊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随公司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者,方可在食堂工作。

三、炊事员应尽量结合就餐人员的口味及饮食习惯和喜好,精心选择相符合的菜系和菜品,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第五条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一、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二、做好食堂安全工作。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三、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食堂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六条员工就餐管理。

一、中午开饭时间为每天12:0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行政部应尽量将每餐就餐人数提前告知炊事员,以避免剩饭和缺量等情况的发生。

二、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三、为保证用餐卫生,盛饭菜时,要使用食堂提供的公用饭勺,不得直接使用个人筷子或勺子;违者将给予20元的处罚。

四、员工应在公司内完成就餐,严禁将食堂饭菜带出公司。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扣款50元的处罚。

行政制度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监督本局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和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的投诉受理范围:

(一)认为本局执法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不合法、不适当的;

(二)认为本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按照规定程序行政执法的。

第三条、凡已进行行政复议或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不服而投诉的,不予受理,其投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由预算科受理,在核实和调查后,报局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有关执法机构执行。

第五条、对投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搪塞、推诿或刁难,对口头投诉,受理单位应作规范的记录,所有的投诉要登记整理入卷。

第六条、受理的追究行政执法过错及要求赔偿的投诉案件,由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局各执法机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认真办理投诉案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并报局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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