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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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精选13篇)
时间:2023-12-11 16:54:12     小编:薇儿

我们需要总结过去的经验,以便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在总结过程中,可以提出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建议。以下是一些相关案例分析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一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合同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交往方式,并且内容纷繁。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现如今随着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小到买卖、借用、赠与,大到、租赁、承揽、融资等方方面面,无不有合同的身影。学习合同法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我对劳动合同法有了更深的认识,给我感触比较深的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前我们总是认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关紧要,尤其是当我们的条件十分不成熟的条件下,我们常常处于被动情况,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或者是其他的条件,我们总是理所当然地选择接受,可是却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侵犯。而现在我们懂得“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在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签订事关重要,涉及劳动者的方方面面。

合同签订之后,并不是就成为了一纸空文,根据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根据合同的要求实现其义务。这就是所谓的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最关键的是要全面、适当,这是合同归于消灭的最理想方式。“全面”就是履行合同中所有应该履行的,“适当”也就是说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去履行,并不是说只要做了就算是履行。比如,一建筑公司于学校之间签订合同,规定建筑公司要为学校粉刷教学楼墙壁和操场观众席成白色。也就是说建筑公司要粉刷教学楼和操场范围内的所有区域为白色,既不能只粉刷教学楼或者操场,也不能粉刷成除白色别的颜色。否则建筑公司都将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合同的履行是要以合同生效为前提的。如果有效,当然要正确适当的履行,否则就是违约。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因为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被欺诈或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签订了不平等合同,从而被认定无效,此时,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则双方都负有返还义务。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合同双方出于各自利益,相互串通故意订立违法合同的,应将收入收归国库。

合同的签订其实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超前的约定,正如法经济学家所说,合同是为了节省成本,是为当事人作出的某种预见。所以要理解合同法就要理解合同法所要追求的是什么。我国的合同法强调的既要追求经济效率,又要追求社会正义。也就是既要有利于合同主体的发展,实现双方的利益,又要保证不同社会阶层,不同人群在作为合同主体时能够程度的实现公平。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新一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劳动合同法,确实是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文。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社会责任”、“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出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政府机关人员不作为给劳动者造成危害应担责赔偿”这几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维护劳动者弱势群体的地位。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二

“学习法律知识”这个话题对于普通人来说,很有可能会感到畏惧和陌生,但是,如果你对法律好奇或者有相关的需求,学习法律知识也不是什么难事。在个人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经验和感悟,希望与大家分享。

一、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

学习任何一门知识都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计划,因此,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一定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首先,需要确定学习的课程或者知识点,然后按照时间和重要性逐一列出,确定每一天的学习进度。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时间和质量要求,不能过于匆忙,也不能太过迟缓。

二、选择合适的法律学习书籍和资源。

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书籍和资源的选择非常关键。首先,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入门教材或者法律书籍。其次,要选择信誉良好,权威的法律资料和数据,比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在选择电子资源的时候,要注意来源和真实性,避免盲目从网络上胡乱搜索和下载。

三、加强法律实践经验和交流。

个人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实践,只有通过实践经验才能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和流程。因此,学习者可以参加相关的法律实践活动、实习或者实地考察,同时,也可以加强交流,借鉴其他学习者的经验和成果。在交流和实践过程中,还可以获取对法律知识的新鲜认知和更新最新领域知识的机会。

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方法。

个人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要有明确的计划和目标,还需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方法。要有一定的自我反思和评估,发现自己在学习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和调整。同时,要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建立系统的知识框架,以便在学习过程中逐步拓展和扩展知识结构。

五、坚持不懈的学习和反思。

个人学习法律知识不是一日功成,也不是一帆风顺,需要有坚毅的耐心和意志力。学习者要始终保持学习的激情和动力,遇到困难和挫折,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和稳定的情绪。在学习的过程中,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视野和认知范围,随时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加强反思和总结,及时调整和修正学习策略。

总之,个人学习法律知识需要踏实而认真,坚持而不懈。学习者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选择合适的法律学习书籍和资源,加强法律实践经验和交流,并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方法。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不懈的学习和反思,不断积累和沉淀知识。只有如此,才能在学习法律知识的道路上越走越宽,越走越有味道。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三

首先,衷心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次难得和宝贵的学习机会。我们参加此次学习的共有5人,现已学习了《高效执行力》、《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情感营销》、《沟通与解决问题》、《企业文化与流程再造》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特别是授课老师形象、生动的实例讲解,进一步启迪了思维,开拓了视野,细细品味感受很多。下面,我就部份学习课程的感悟和同事们分享:

一、通过学习《高效执行力与精细化管理》,我的体会是:执行作为管理者来说就是让你的员工把事做好。如何把事做好?就要取决于意志动力、能力素质、热情耐心、评价标准、外部资源、方法和程序,每位员工都具备了以上这几个条件,那么这个企业必然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执行力就是把上级的命令和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果,没有任何借口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提升执行力,就必须学会在遇到阻碍时不找借口而是积极的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二是执行需要培养自己的自觉习惯,摒弃惰性。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形成习惯,而习惯左右着我们的成败。在工作中常有的状况就是:面对某项工作,反正也不着急要,我先拖着再说,等到了非做不可甚至是领导追要的地步才去做。一旦习惯成了自然就变成了一种拖拉办事的工作风格,这其实是一种执行力差的表现。执行力的提升需要我们改变心态,形成习惯,把等待被动的心态转变为主动的心态,面对任何工作把执行变为自发自觉的行动。三是执行需要加强过程控制。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每项工作都制定进度安排,同时要检查计划实施的进度,久而久之,执行力也就会得到有效的提升。四是执行更需要团队精神。大家都听过三个和尚喝水的故事:当庙里有一个和尚时,他一切自己做主,挑水喝;当庙里有两个和尚时,他们通过协商可以自觉地进行分工合作,抬水喝;可当庙里来了第三个和尚时,问题就出现了,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愿意干,其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水喝。这则寓言使我们认识到团结的重要性,在完成一项任务时,缺乏团队协作的结果是导致失败。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在做工作时,需要相互协作,相互帮助,相互提醒,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是一种认真的态度,更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在企业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就是对工作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精益求精,做每一件事哪怕是小事,都要持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培养个人扎实,严谨的工作风格。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查,时时有计划,事事有总结,杜绝管理上的漏洞,消除管理上的盲点。精细化管理要重在强化遵守和落实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就指每位员工都要遵守管理制度;精细化管理还要重在强化责任意识,企业在落实任务时,先要落实责任,只有强化责任意识,才能有效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通过学习《情感营销》课程,我的体会是:针对我们客运企业来说,对待我们的上级、下级以及过往的旅客都要用真情、用智慧和真诚对待。比如说:客运站“三品检查”处准备的雨伞,就是对旅客的一种情感营销,一种感情服务,我们的微笑、我们的服务、我们的安全等都是情感,从方方面面代表企业的窗口形象,如同大家在坐的各位昨年学习的董事长荐文中有一条内容是:情商的'重要性是智商的9倍。

“你离你的员工有多远,你就离成功有多远”。不管你身处企业哪个工作岗位,你要善于倾听,从倾听中了解你的下级或员工的心声和真实想法,这样你才能真正理解员工,拉近你和员工的距离。专注别人说话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和相互间的沟通,通过情感沟通,沟通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相互间沟通时要体现你的真诚,在清松愉快的沟通中把握好“尺度”,你才能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

三、学习《企业文化与流程再造》课程,我的体会是:每个企业文化都不一定相同,富临就是“以人为本、诚信敬业”作为它的文化,公司要以人为本,信任和尊重每个员工,关注员工的成长,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合适的发展空间。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要关心员工,善待员工,让员工有安全感和归宿感。员工之间要发扬团队精神,建立和谐亲密的人际关系。诚信敬业是企业的核心,诚信文化理念,就是要求我们自觉地遵守诚信的原则,完全以诚信的文化理念来指导自己的一切活动。诚信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发展的动力、行为的准则、成功的核心。

企业还有安全文化、创新文化,领导的执行力也是一种文化,我们公司申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好多条件都达到,而且条件还非常好,就因为的“7、7”事故,这是一个硬性指标,影响到今年都没条件评选。

流程再程,我的理解就是一个循环过程,是指一种从根本上考虑和彻底地设计企业的流程,使其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关键指标上取得显著的提高的工作设计模式。比如我们企业的每个岗位的工作都是一种流程,我们的安检岗位、三品检查、五不出站等等都是我们企业管理中的流程。

以上是我个人通过学习后的一点体会,每个人学习和理解力不同,他的体会也就不一样,请同事们指正。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四

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五

法律常识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保护我们的权益,还可以指引我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人们对法律常识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个人的学习经历中,我意识到学习法律常识是一项必要且持续的过程,它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提高了我在社会中的规划和决策能力。

第二段:增强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在当代社会,法律常识不仅仅是律师和法官的专属领域,而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随着法治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增强对法律意识的重视,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通过学习法律常识,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侵权行为,同时也能够更加理解和支持社会公正的发展。

学习法律常识并不需要每个人都成为法律专家,而是要有一定的基本知识和技巧。首先,我们可以通过阅读法律相关书籍、报纸和杂志,了解法律条文及其解释。其次,参加法律讲座、研讨会和公益法律咨询活动,可以直接获得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此外,互联网也是获取法律常识的重要渠道,我们可以通过在线法律资源和社交媒体平台了解法律案例和法律新闻。同时,通过个人努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法律实践,可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学习法律常识不仅使人们对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还能够培养我们的思辨能力和判断力。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什么是正义和公平。与此同时,学习法律常识还可以培养我们的责任感和义务意识,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此外,学习法律常识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应变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使我们能够正确应对各类法律纠纷和风险。

第五段:结尾。

在我个人的学习法律常识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它对个人的价值和社会的意义。学习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使我们的思维更加开阔,做事更加理性,行为更加合规,维护我们的权益和利益。因此,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增强对法律常识的重视,提高学习法律的意识,我们能够共同构建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和谐的社会。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六

为了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创设了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普法学习常抓不懈、努力实现法律素质的新提高。

1、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

利用例会,主题班会学习时间,主要学习《交通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安全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采用集中学习、法制讲座等学习制度,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测试等。

2、加大法制宣传与整治力度。

组织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法规,加强道德德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言行。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与青少年保护条例的宣传;开设法制讲座,请派出所指导员来校讲课,题目是《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

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陈出新,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途径。

1、大力开展传统形式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学校广播、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观看录像、开座谈会、讨论、培训、讲座、写心得体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教师法制学习。通过黑板报评比、主题班会、文艺表演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

2、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出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特别是加强《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3、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

结合本校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制教育计划和学法内容,使学校的普法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起来。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指导,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总结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典型,提高辐射作用,形成一种学习典型、争创先进的良好局面。

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抓实抓好,切实促进办学水平新提高。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坚持实行执法责任制,制订了各条线、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控制乱收费、乱办班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的监督机制。本校被评为校务公开先进学校。

2、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使我校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为零。

3.坚持做好行为偏差生的帮教工作,把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和转化帮教集合起来。采取结对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转化工作,切实控制在校学生案发率,力争青少年学生刑事案发率为零。

4.加强学校安全,建立了学校安全报警系统,加强防范,使我校的案发率降到了最低。从而保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将是我们当今乃至今后普法工作的重点。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普法工作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更加认真履行我们的义务和责任,及时学习和总结好的经验,不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努力争创依法治校先进校。

同学们通过一个又一个深动的法制教育活动,逐渐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七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学习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八

7月初,在市教育局的组织下,我与福州幼教界的多名园长共同参加了幼儿园园长培训班,这次的学习机会异常难得,所以我格外地珍惜。参加此次培训,特别听了多名教育界专家的精彩讲座,真是受益匪浅,感慨颇深。

因此在这次学习中我懂得了很多,更有很多值得我反思的地方。印象深刻的是教育学院钟老师为我们上《幼儿园安全教育》通过这次深入的学习,使我的心情极为沉重,是啊!幼儿园的安全是我们民办园的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这几年间,全国各地幼儿园相已发生了如此之多的事故,让人深感不安,一个幼儿园如果没有了安全,怎么能谈得上育人?作为园长我深感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每次听到某些幼儿园发生事故,都会辗转难言,浮想联翩,把我幼儿园目前的方方面面在脑中过一遍,如安全设施,大型玩具,角角落落,教职员工等等,并及时召开教职员工会议,通报此事,提醒大家加强自我的道德修养学习。讨论这些事事故的行为,提示大家一定要自律,我们是教书育人,必须具备为人民为国家未来培养下一代的的责任感,进一步明确肩上的责任,用我们的爱心来关注下一代的成长。

我园听取了钟教授谈了一些触目惊心的幼儿被伤害案例,让我深感幼儿安全是多么值得重视的工作,这比让孩子学好知识更是重中之重;也必将是幼儿园教育中永恒的话题。而幼儿园是众多幼儿集体生活的场所,虽然平时教师们都是小心提防,处处留意;但天性活泼好动的幼儿们却还是时常在危险中不知不觉,伤害也必然是在所难免了。

每次在网上或在朋友间听说有关于幼儿受到伤害时,我的心都会揪作一团。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同时我也是一名母亲。我清楚的明白,当一个还需要妈妈去保护的弱不禁风的小生命受到了伤害,一位母亲的心里到底会翻滚着怎样的痛楚,此时一种无形的压力围绕着我。

如果幼儿的爸妈早上送来的是一样活泼好动的小天使,晚上接回家时我们也同样完璧归赵时,对幼儿园和家长来说那应该是多么幸福美好的一天呀!为此,我想在班级里多开展一些关于幼儿安全教育的活动。可通过游戏、讲故事和使幼儿身临其境地感受危险来学习预防伤害的方法。小朋友间也可以互相提醒与监督,让幼儿在平时的生活实践中主动分享、交流自己所理解的安全知识与求助方法,远离火、电、锋利的利器及高处跳跃,积极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人的天性都是都未知的东西充满好奇的,有些东西越是藏着掖着,不让孩子真正理解与尝试,危险还是时时存在的。所以应该在教师做好了安全防范与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鼓励幼儿接触了解一些危险活动,让其在脑海里记忆“危险后果”,并产生防范与警惕心理。适当的“冒险”也将会更利于幼儿对安全意识更加的理解与掌握。

在幼儿安全事故的教育上,家长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平时教师在与幼儿的接触中,如发现个别幼儿的一些不良形为(即可能造成安全危险)时,在与其耐心讲解利害关系的以后,也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让家长在家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指导,内外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达到教育宣传效果。

总之,幼儿园开展安全活动也好,生活中安全小常识的有机渗透也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孩子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学习自我保护,保证其安全和健康。这不仅是孩子幸福成长的基础,更是千万个家庭及全人类和谐美好发展的基础与源泉。

“幼儿安全”这是家长们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也是孩子们在成长中最不能忽视的问题。在生活中安全隐患是无处不在的,所以与其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孩子做到远离危险。毕竟家长和老师都不可能时时刻刻照看着孩子,特别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越来越大,更应该让孩子们明白生活中哪些危险是一定要远离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但更希望的一定是孩子的安全能有保障,这就需要家长和幼儿园配合起来时刻正确的教育孩子基本的安全知识。

1、关于火灾可以通过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让孩子记住玩火的危险性和如何安全逃离火场。(故事可以编的短小一点,主要是把重点插进去)。

2、关于不要跟陌生人走可以在和孩子强调重要性,然后进行提问看孩子如何回答,最后进行“考试”。(比如父母躲起来,让同事扮演陌生人和孩子说话,看看孩子怎样应变,然后再给予指导)。

3、关于和父母走失了怎么办可以经常考考孩子,让她记住父母的姓名、手机号、和详细的家庭地址等等。

4、关于用电、烫伤等等一要经常在生活中通过碰到的实例让孩子有深刻的印象。

5、考虑到孩子已经满3岁了,决定在今年夏天让她初步开始学习游泳,这也是自我保护的重要环节。

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到位,学生具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许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反映出我国当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加强的地方。另外,目前我国安全教育还存在急需规范的地方,如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方面的课程设置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内容大多偏重于学生安全知识的传授和认知能力的发展,缺乏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对安全行为的训练;教育行政部门也缺乏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与开展安全教育相适应的综合保障机制;部分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实施不力、随意性强,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等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已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是构建中小学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需要。根据“科学预防,积极预防”的方针,要一直把中小学安全工作重心放在预防为主上,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使学生在认知、技能和行为三个层面树立安全意识,获得安全知识,学会在生活实践中应用安全知识和技能,养成规范的安全行为习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均提出了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和提高学生防范、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巩固和健全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减少灾害的发生,降低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承担者是教师,主体是学生,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利用各种时间、场合;利用各种资源,各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要包括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特别是那些容易被学生忽视不注意的方面,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同时要教给学生一定的安全防范常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掌握一定生存避难技能和日常生活安全常识。只有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才有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才有教师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最后,让我们常敲安全警钟,常绷安全警线,让我们的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第一实验幼儿园杨靖“幼儿安全”这是家长们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也是孩子们在成长中最不能忽视的问题。在生活中安全隐患是无处不在的,所以与其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孩子做到远离危险。毕竟家长和老师都不可能时时刻刻照看着孩子,特别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越来越大,更应该让孩子们明白生活中哪些危险是一定要远离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但更希望的一定是孩子的安全能有保障,这就需要家长和幼儿园配合起来时刻正确的教育孩子基本的安全知识。

1、关于火灾可以通过生动有趣的童话故事让孩子记住玩火的危险性和如何安全逃离火场。

2、关于不要跟陌生人走可以在和孩子强调重要性,然后进行提问看孩子如何回答,最后进行“考试”。

3、关于和父母走失了怎么办可以经常考考孩子,让她记住父母的姓名、手机号、和详细的家庭地址等等。

4、关于用电、烫伤等等一要经常在生活中通过碰到的实例让孩子有深刻的印象。

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到位,学生具有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许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反映出我国当前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加强的地方。另外,目前我国安全教育还存在急需规范的地方,如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方面的课程设置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内容大多偏重于学生安全知识的传授和认知能力的发展,缺乏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对安全行为的训练;教育行政部门也缺乏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与开展安全教育相适应的综合保障机制;部分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重视不够,实施不力、随意性强,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等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已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承担者是教师,主体是学生,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利用各种时间、场合;利用各种资源,各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要包括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特别是那些容易被学生忽视不注意的方面,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同时要教给学生一定的安全防范常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掌握一定生存避难技能和日常生活安全常识。只有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才有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才有教师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最后,让我们常敲安全警钟,常绷安全警线,让我们的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这学期我们增添了一门幼儿教育法规课,从而让我知道《幼儿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通过课程的学习,可以使我们掌握学习幼教法律法规的方法,具备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正确履行教师的法定职责,增强依法治园的意识,水平和能力。

在学习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幼儿服务的,吃点亏不算什么,现在我不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一个人都要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要遵守的行为规范,一切严于律已,处处“身正为范”教师的责任是教育幼儿,然而幼儿的思想品德,在很大程度主要不是教出来的,而是感染出来的。教学中依赖的是富有感染力的课堂气氛,以及教师的人格力量和起表率作用的言行举止。推进教育教学的融合管理的根本保证是有一支思想过硬、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这支队伍要全员有意识、人人有责任,人人都要成为幼儿心目中的道德权威。教育是心灵与心灵的交流,对幼儿道德纪律的实施需要借助的是教师的道德权威,而不是行政手段,更不是纪律强权。道德权威来源于教师的师德,教师的人格力量。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教师,要有一种不满足于已有知识的意识。素质往往是个体在强烈的探索欲望驱使下大胆尝试才能获得发展。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导方面,因而教师的学识对教育技能的掌握情况直接影响着保教质量。平时注意多读书、争取观摩的机会、开展多渠道的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努力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工作中勇于创新实践,善于总结反思。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不断进步,跟上教育发展的步伐。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把研究学习和提高保教能力相结合,在教育教学实际中去发现和提炼现实问题,针对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真实的具体问题,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幼儿的发展水平,尽心尽责地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最好,慢慢地让自己在磨练中成长、提高!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九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每个人都应该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尊重。在日常生活中,我所经历的一些法律问题和亲友的法律困惑,让我深刻领悟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在个人法律实践中,我体会到了法律带给我和身边人的保护和安心感,同时也认识到法律适应社会变化的必要性。通过更加深入地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我坚信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首先,我深知法律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是不可或缺的。在过去的一次交通事故中,我成为受害者,但幸运的是,司法机关秉持公正和权威的原则,迅速调查我遭受的损害,并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及时进行了赔偿。这次经历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权威和可信赖,并对司法机关产生了巨大的尊重。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我可能无法得到公平对待,损害也无法得到赔偿。因此,遵守法律不仅是个人的义务,也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其次,从亲友的法律困惑中,我体会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易变性。经常有人向我咨询涉及法律问题的困惑,例如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在这些困惑中,我发现法律不仅可以解决问题,也可以预防问题的发生。通过与律师的沟通和咨询,我清楚地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制度的实施重要性。同时,我也认识到法律的易变性,因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使得法律不断地调整和修正,以适应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因此,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以保护个人的权益和应对突发的法律挑战。

再次,我深知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责任。法律的存在和实施,不仅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更是为了建立一个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每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所应遵守的法律,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责任。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法律的完善和发展中,例如参与立法或提供法律意见。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法律,并尽可能地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我们才能共同建立起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最后,通过个人的法律实践和对法律的思考,我意识到法律对每个人的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了解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并通过与律师互动和咨询,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和挑战。此外,法律的存在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安心的环境,使得我们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享受公平、自由和安全的生活。

综上所述,通过个人法律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法律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易变性、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责任,以及法律带给我们的保护和安心感。只有深入了解法律知识,积极遵守法律,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公正、安全、和谐的社会。同时,法律带给我们的保护和安心感也应激励我们更加积极参与到维护法律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活动中来。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十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十一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实施“法律进机关”工程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厅政策法规处与厅机关党委的精心组织下,在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学习活动有序开展,现将个人的学习情况和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1、积极参加厅机关集体学习。参加了2次由厅政策法规处与厅机关党委组织的学法用法专题讲座,就国家新近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主要精神进行了学习。观看了1场警示教育录像片,通过片中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形式,直观地展示了违法行政的下场,增强了学法、知法、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集中学习。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了“法律进机关”相关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要求每一名公务员提高对活动的认识,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在集中学习过程中,能够做到踊跃发言,主动与同志们交流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3、个人自学。能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到这次学习活动中,在工作之余自觉学习由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系统地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在整个“法律进机关”的推进过程中,我珍惜每次学习的机会,在学习的过程都能够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由于在机要室工作,保存了不少国家秘密文件,在平时的工作中更应该加强对保密管理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自觉遵守《保密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杜绝过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是作为公民懂法、用法、守法的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体制和方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学习型政府的需要。作为教育部门行政人员,更应该自觉增强学习法律的自觉性,规范办事程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人生是一部法律的舞台。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不论是追求正义,还是保护个人权益,法律都是我们推动社会进步、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工具。通过长期与法律的接触与思考,我认识到个人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也体会到它在现代社会中的广泛应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对法律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规则平等公正(约300字)。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使人们的交往有规可循。在法律的眼光下,人人平等,规则公正。正是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在一个和平、安全的环境中生活、工作和发展。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我们需要始终遵守法律的规定,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我们才能在公平的竞争中通过正当手段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利益。

第三段:维权的责任担当(约300字)。

每个人都应该明白,法律不仅是制约我们的条条框框,也是我们维护个人权益的保护伞。当我们遭遇不公正待遇、侵权行为或其它法律问题时,我们有责任担当起维权的责任。这不仅要求我们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我们勇敢站出来,为自己、为他人维护正义。只有当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法律的实践中,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法治的落地和社会的进步。

第四段:价值观的反思(约300字)。

法律是社会的准则,它对个人行为和社会关系产生着深远影响。个人对法律的尊重、遵守与否,也反映了个人的价值观和道德底线。长期的法律实践让我认识到,无论是从社会责任感还是从个人幸福感角度出发,遵守法律是一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保护,我们才能够在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追求自己的理想,享受幸福的生活。

第五段: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约300字)。

在如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法治建设作为社会进步的基石,正日益受到重视。个人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不仅是每个人应该做的,也是现实社会建设的需要。当每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时,社会秩序就会更加良好,社会运行的效率也会更加高效。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培养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通过长期接触与思考,我认识到,个人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是每个人应该关注和积极参与的事情。法律是社会的纽带,它维护个人权益、保护社会稳定。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遵守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并参与到法治建设中,社会才能更加美好。我们要勇敢站出来,为自己和他人维护正义,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学习法律个人心得篇十三

法律学习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法律学习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法律学习心得精品3篇】,供你选择借鉴。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小学生,是走到的殿堂的梯子。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学校组织了法制讲座活动,我受益匪浅。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吸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6岁,湖北省仙桃人),____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伙同夏某、陈某、黄某等人经过事先预谋,由陈某携带一把西瓜刀,四人窜至厦门湖里某处的路面,寻找作案目标,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治安巡逻队发现,当场抓获。刘某锒铛入狱。

听了这次讲座,我深刻地明白了不能冲动、不能不懂法、更不能不守法。我国每年有15万左右18岁以下的少年犯罪,不知把多少花季少年送进了少管所、工读学校,或许有人认为,反正未成年人犯了法会从轻处罚而无所谓,但是可曾想到这会使多少父母悲痛欲绝,给多少家庭蒙上了阴影,有的简直是对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呀!我们这个年龄段是最危险的年龄段,易违纪、易上当受骗、易掉以轻心等,若不严格要求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则易造成违法甚至终身遗憾的犯罪行为现在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升高,就是由于我们遇事不冷静,心灵不成熟,判断能力弱,防范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等造成的。

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民族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专业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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