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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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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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一

年末岁首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界首市应急局严格落实《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推进界首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并有序开展2021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一是加强力量调配,组织机关人员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利用一周的时间对9个非禁放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开展了全覆盖检查;二是严格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审核,对申请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场所,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的要求,严格把关准入安全条件,共核查安全条件合格零售经营场所202处;三是专题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合格的202个零售申请人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四是加快许可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实现申请资料梳理、许可证颁发同步,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发放工作,助力零售经营户持证安全经营。

一是逐一对接批发公司,强调旺季安全的重要性,督促批发企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建立健全了“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一般隐患问题12条,已整改12条。三是严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界首市三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自1月20日起,市应急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在9个禁燃禁放乡镇和街道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巡回宣传工作。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将严格按照《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依法查处。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二

为持续贯彻落实《洛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全面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偃师区安委办多措并举,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等情况发生。

1、全面排查,消除风险。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逐商户逐场所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储存,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销毁,并彻查来源和销售渠道,坚决切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2、强化职责,联合督查。偃师区安委办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细化职责,抽调人员组成六个督导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3、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学校、社区、物业及人民群众的整体力量,实现共同参与;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信、短信等方式,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倡导广大居民以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各类节日,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禁燃禁放有关规定、政策普及宣传到每个村庄、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4、举报有奖,力度加强。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兑现举报奖励政策,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对泄密和报复者坚决进行严厉打击;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逐一核实查办,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民防线。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三

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09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xx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禁放工作,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降低火灾、环境污染等危害,春节期间,泾川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严格落实各项管控巡防措施,常态化组织民警对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治理。

结合日常街面巡逻防控,民警对辖区各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逐一查阅销售商家经营、进货台账,并对存储烟花爆竹仓库是否有醒目的危险警示标识、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到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资格培训及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合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要求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有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销售超标、伪劣、假冒烟花爆竹产品。同时,民警还向群众宣传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营造警民共防共治的.良好局面。

通过常态化检查整治,有效提高了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最大程度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了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陆河县20xx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打取缔生产“私炮”、非法储存经营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和遏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制定了《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了全县9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采用突击检查、联合执法方式等方式开展检查行动。

我局牵头组织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到河口、东坑、新田、水唇、螺溪等镇开展执法行动。行动中,共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24箱,违法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门店3家,结合《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二批)》行政执法职权调整对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交由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督促落实整改并立案查处。

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合法储存经营,后续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县春节、清明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六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芦山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保障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我县实际,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零售点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总结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准确把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治理。

四是认真制定芦山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切实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七

1月9日,湘潭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紧急提示,春节临近,各地应急部门应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从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入手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彻底查清来源、销售和运输渠道,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近年来,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通过网络方式推销烟花爆竹渐成扩大趋势。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有的是在抖音直接推销,有的是以直播带货方式推销,有的是以发布朋友圈形式推销,有的是在各类微信群推销。这些新型销售方式,可能隐藏产品来源不明、非法销售、非法运输等诸多违法情形。

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湘潭市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发布重要提醒,特别是针对网购烟花爆竹这一新情况中可能存在“非法销售主体通过非法运输手段销售非法生产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的重大安全风险,要求各地超前应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分类处置。

如何分类处置?市应急管理局介绍,关于推销主体,以网络方式开展烟花爆竹产品推广宣传的,只要不涉及直接销售行为,按照“法无禁止均可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视为合法行为;但是如果在推广过程中直接销售产品的,其销售主体应当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方为合法。关于送货手段,网购方式应为购买者到合法销售店(点)自提,且遵循少量的原则。如果销售者送货上门,则应办理并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并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在产品方面,网上不得推销非合法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得推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违禁产品,不得推销过期产品。

从1月6日起,湘潭市在全市范围启动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发现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拨打12350或12345电话举报。一旦查证属实,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八

优秀作文推荐!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震慑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8月24日上午,县公安局精心组织,会同县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和烟花爆竹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在龙潭镇芙蓉山一废弃塘口内,对查缴的非法及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的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确保此次集中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县公安局组织人员提前对销毁场地进行实地勘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销毁方案,从非法烟花爆竹出库、装车、运输、卸车、现场销毁等全程安排警力进行有效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整个销毁进程的安全、有序。销毁活动中,民警对销毁现场进行安全警戒,实行定人定岗,确保安全距离。组织人员携带专业装备在销毁现场周边进行警戒,随时做好处置可能出现突发情况准备。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和腾起的滚滚浓烟,查缴的2016件非法烟花、爆竹,历经三个多小时最后化为灰烬。活动结束后,该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对销毁场地进行了妥善的后续处理,以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此次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任务。

通过此次集中公开销毁活动,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有力地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氛围。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上级领导指示,我交通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区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我交通局成立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管辖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为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我交通局对辖区内运输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

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乡严格县委、县政府精神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

我乡及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会议、村组干部会议,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十分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行动小组。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对全乡16个隐患点实行了“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做好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用心参与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在全乡6个村集中宣传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开采等相关通告,并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乡党委、政府建立了值班巡查机制,要求全乡干部深入到村组和群众中去,及时掌握非法违法生产动态,对专项行动的进展状况、查处结果及时上报,进行公布,处理到位,并建立好隐患排查档案。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0000000),专人负责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分类进行查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行动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乡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素质高、潜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各村、各单位,采取下发整改书、,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河道采砂、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红食品药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进行了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乡查处14起违法交通事故,8家违规施工、3家消防设施不到位,共依法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大检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齐打击一齐,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企业单位进行相关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到达预期效果。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18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三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四

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县安监局依法对**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县安监局对**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

通报。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五

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乡严格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

乡及时召开了党政联席、干部职工、村组干部会议,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行动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李智辉同志任总指挥,乡长欧石雄同志任组长,乡政法书记邓纪良同志、党委委员张小勇同志任副组长,各驻村领导干部、安委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对全乡10个隐患点实行了“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做好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在全乡8个村(居委会)集中宣传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开采等相关通告,并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乡党委、政府建立了日常值班巡查机制,要求全乡干部职工把深入到村组和群众中去,及时掌握非法违法生产动态,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查处结果及时上报,进行公布,处理到位,并建立好隐患排查档案。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行动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乡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乡各村、各单位,采取断电、下发书面拆除设备文书、强制拆除电线等手段,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河道采砂、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红页岩开采、食品药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进行了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乡查处3家违法生产企业、4家非法洗锰厂和1家非法开采沙厂,共依法下发责停通知书8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大检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企业单位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六

近日,荆角乡组织应急办、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联合检查组重点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储存点、烟花爆竹零售店、超市等可能出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行为,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知识进商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打非治违”积极性。

据悉,荆角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排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细抓实。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2台,联合出动人员10人,排查烟花爆竹储存点1个、烟花爆竹零售店4家、各类经营商户16家,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和防范意识,有效维护了我乡社会安全稳定。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七

近期高温持续,为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2日,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联合望城区应急管理局连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行动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违规存储销售、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者是否执证上岗、是否超量存放等,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商铺、门店等容易出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逐一核查,并向商户宣传了烟花爆竹禁售的相关政策,强调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并引导广大群众举报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街道前期对辖区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门店进行摸排,并下达《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通知》,责令停止违规经营行为,限时完成烟花爆竹下架清退。”乌山街道相关人员介绍,对辖区内未整改的商铺、门店,执法人员将坚决予以收缴。

此次行动突击抽查销售门店3家,查获违规无证经营烟花10个、盘鞭72个、条鞭2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了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下一步,望城区乌山街道将继续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加大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深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辖区安全平稳态势。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八

按照《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镇安全生产办及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指挥、部署、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坚持以预防为主,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迅速掀起“打非治违”工作高潮。

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针对烟花爆竹、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人口密集区和安全生产重点单位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着力打击各行业和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加油站点进行了一次详尽的摸排。此次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部摸排,又重点治理,既打“预防针”又打“消炎针”,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找出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少数体制、机制不健全、安全投入十分不到位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措施,并限期要求其落实到位,帮助企业或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了企业、单位的标准化建设,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了生产安全。

1、因无执法权,对违规单位无法取缔。

2、企业主因单纯追求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忽视。

3、少数单位打游击,应付检查,态度不端正。

虽然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生产中违法违规各项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20xx年9月5日。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篇十九

根据《关于印发靳寨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乡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曹陆军为组长,乡安委会成员、乡派出所、安监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在我乡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制定下发了《靳寨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行动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采取对所有铺面逐户走访入户的方式,重点对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进货渠道、超量储存和“三无”伪劣产品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经营业户暂停营业,及时补全相关手续。对设置不规范、布局不合理、摆放凌乱等现象,当场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及措施;对无产地、无质量保证及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等产品,当场进行了查扣。这次行动共排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28个,消除安全隐患15处。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销售网点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多数销售网点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销售网点,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1、因乡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网点、商户无法取缔。

2、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3、少数经营户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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