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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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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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问题和目标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案来解决和实现。其次,我们需要详细分析和评估当前的情况,包括资源、环境、竞争等因素,确定可行性和风险。方案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一

根据安字【xxx号《关于印发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局作实际,特制定本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及近期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组织保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落实“打非治违”活动的各项任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公路施工现场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我局x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是6月到10月。其中:

6月份是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

7-8月份是集中整治阶段。

9月份是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10月份是巩固阶段。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x年“打非治违”行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

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整顿和查处下列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越许可范围和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生产经营的;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其他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等。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x年6月)。该阶段工作主要是宣传动员局属各部门积极加入“打非治违”工作中,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使群众充分了解认识到“打非治违”重要性,加强群众“打非治违”的意识,为治理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的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汽车站、出租车公司、游船公司、渡口、公路施工现场等各安全生产单位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出发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映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7月-8月)。从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执法局、公路站、交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顿交通运输秩序,整顿营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对于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经营和生产行为予以查处;重点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水路运输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平稳流畅;同时加大对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x年9月)。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以全面抽查我局属各安全生产单位的安全隐患为主,重点抽查整治非法营运等。

(四)巩固阶段(x年10月)。重点抽查阶段过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以车站、出租车公司乡镇渡口、游船公司等有关部门日常管理为主,继续进行联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和通报。

(二)做好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请局属各部门于9月27日前将“打非治违”活动总结报局“打非治违”办公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二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统一领导,负责组织调度,派出所、综治办、村建中心等相关部门要与安监办密切配合,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范围。

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和无证无照企业。

三、重点内容。

(一)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假释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

(三)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清理自拆。

乡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将符合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有关情况报送至乡安监办。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违法违规企业自行关停,立即整改,需要拆除的,督促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二)集中执法。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监站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排查行动,认真整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清理取缔非法违规企业,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应取缔逾期未拆除的企业,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集中清理取缔联合执法队伍,对其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阻挠执法、拒不拆除、造成污染事故及较坏影响的,按照有关本站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检查验收。

乡政府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开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202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崇义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xx(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xx(乡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员:xx(乡党政办主任)。

xx(乡派出所副所长)。

xx(乡安监站站长)。

xx(乡综治办一级科员)。

xx(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xx(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xx(乡科教中心主任)。

xx(乡财政所所长)。

xx(乡水利站副站长)。

xx(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xx(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乡残联理事长)。

xx(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xx(乡卫生院院长)。

xx(乡中心校校长)。

xx(寨蒿供电所工作员)。

xx(乡安监站工作员)。

xx(乡派出所交通协管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工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xxxxxx。

六、工作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乡安监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把上级关于“打非治违”的精神宣传贯彻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乡村和企业,形成全乡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要妥善处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要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对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反复打击、打击反复”的原则,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死灰复燃。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三

(略)。

“打非治违”行动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交通运输领域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切实维护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大局。

1

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

3

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船,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公交管理站。

1

严格落实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审查负责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实行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

2

严格按照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控量测设置救生通道等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3

严查严罚转包非法分包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等问题,以及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行为。

责任单位:工程管理股、养护中心、公路站。

1

严格整治挂靠经营以及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行为。

2

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凌晨。

2

时至。

5

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凡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3

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

4

2015。

年底,对现有。

800。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线路,不能避免凌晨。

2

时至。

5

时运行的,必须实施接驳运输,否则在经营期限结束后,不再许可延续经营。

5

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坚决取缔。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线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严格查处,督促整改。引导农民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6

严格客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2014。

8

31。

日前,仍未按要求接入系统的车辆,停业整顿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取消车辆营运资格。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公交管理站、检测站。

1

严格查处危险货物托运人未依法将危险货物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承运危险货物的行为。

2

所有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在。

2015。

年底前装紧急切断装置,自。

2016。

1

1

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

严格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出许可承运的危险货物类别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在充装场所加强对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行为的监管。

4

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

5

认真开展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运管站、路政大队。

责任单位:运管站。

1

严格落实《加强公交车辆安全防范工作十条要求》,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

2

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和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城乡客运一体化延伸出城公交车辆的超载超速运输。

3

24。

小时值班制度,重点监控公交枢纽站、运营车辆、加油站,对重点时段、重要节日期间,要增加人员、加密频次。

责任单位: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1

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

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其他小型客运车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3

严厉查处在车站宾馆医院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上下班高峰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4

联合质监等部门,加强对车用气瓶的检测,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1

加强单位内部重点部位和区域安全监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

2

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全力做好全县普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货运场站的三级达标创建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达标。

责任单位:运管站、出租和城市公交管理站。

2015。

8

1

日开始,到。

10。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

.各单位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

.各单位要督导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整治的十类行为的,要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

1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

各单位要组织业务骨干对本行业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十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已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检查而未检查,应督查而未督查的实行“事前追责”,对发生事故的要实行“倒查问责”。

2

.组织开展突击检查。

各单位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抽调精兵强将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执法,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要真打真查,敢于碰硬,查出实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

1

日开始,县局将组织领导带队对局属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执行率达到。

100%。

市局对各县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每县检查。

3

家企事业单位,执行率达到。

100%。

12。

月底前报县局法制股。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发现符合“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所列违法违规情形的,特别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对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在。

1

2

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责任。

8

1

日开始,每月。

25。

日前报本月整治情况;督导检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报督查报告;

10。

月底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中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情况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工作会议和《县集中开展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规范安全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1、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非法经营a级礼花弹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2、商场、旅业重点整治: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各基层社、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用多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来。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10日至6月31日)。各基层社、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适应的自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行动。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至8月)。县社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企业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事项和内容,如有行动没按要求开展的,或开展不彻底的,将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回顾,总结好经验,为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根据此次行动的安排部署,县社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股负责人和各基层社、公司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社业务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落实等有关工作,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对此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在供销系统开展活动的影响性。

(三)边查边改,标本兼治。本次专项行动采取“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全面治理”的工作原则,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建立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上报县社。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六

为切实做好全乡交通运输领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农村“黑校车”非法载客、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以及醉驾、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等行业乱象,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我乡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xxx乡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乡党委书记)。

xxx(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xxx(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xxx(派出所所长)。

xxx(交警二中队队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交管站站长)。

xxx(卫生院院长)。

xxx(中心小校长)。

其余全体民警、各村村“两委”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xxx同志负责资料收集及汇总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22年3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

四、整治方式。

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突击检查、巡逻盘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

五、整治内容。

(二)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三)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五)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六)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和出租汽车运输的,尤其是校园周边“黑校车”;

(八)非法停放带来安全隐患且造成环境污染的(货场)。

六、工作要求。

加强与公安交警二中队、发耳派出所及周边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全面开展好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盯重要路段和重要领域。

即日起,派出所加强警力配置,合理调配警员力量,确保辖区内各重要路段、路口(各校园路口)有人值守、查缉,确保工作不形成真空,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各路段形成责任分解,分解表于2022年3月13日24时前交乡党委备案);交管站要严格按要求对人车户籍化信息进行及时录入,同时加大红白喜事打招呼、隐患路段的排查上报,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依法执法。

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提高执法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信息反馈。

明确责任人及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数据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省、市、县和上级公安机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xx县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的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全县道路交通、危爆物品、消防监督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和问题严重性,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坚决守住底线,从严从实抓好“打非治违”责任落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子上解决隐患问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非法经营,从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坚决遏制新的较大事故,努力实现“减量控大”目标(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各派出所所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指挥中心,黄永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光军、许光华、文军任副主任,马玛、罗密林、万姗姗为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资料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共性部分。重点打击治理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四是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七是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八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九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十一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十二是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十三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公安领域部分,打击整治以下行为。

1、道路交通领域。(1)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载监管装置的,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2)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3)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开展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和违法经营车辆的巡逻检查和设点检查工作;(4)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对发现的涉嫌非法营运、违法经营的车辆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5)统筹协调查处道路运输市场涉黑涉恶组织、“马仔”“黄牛”非法组客、强拉强运等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配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对“灰名单”车辆实施布控打击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移交的交通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牵头部门: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2、民爆物品领域。(1)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实现100%按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规范处置盲炮、残炮。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民爆物品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1)打击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2)严格按照2021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3)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特别是集镇要严格限制允许燃放品种、规格和燃放时间、地点,减少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切实维护正常的燃放秩序。(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三)其他领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按照《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四)1。消防安全领域。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修订《消防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各派出所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定期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老旧居住小区、“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治安巡查等常规工作,对辖区经营单位和群众开展常态化的消防提示性宣传教育。对居民、农户和派出所未列管的小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宣传提醒、劝阻消防违法行为,拓展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在农村、社区等区域的覆盖面,确保xx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城镇燃气。(1)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打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2)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

3、森林草原。治安大队、森林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区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林区外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灭火宣传。

4、其他监管领域。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按照公安机关监管职责职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挂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安业务监管行业、场所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22年3月——10月。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结合部门职责于3月22日前制定部门“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以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为主体,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原因,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的,要严格落实倒查问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专项办的组织优势,协调应急局、综合执法局、消安办等部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对于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挂牌督办,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县局将成立督察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和督察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谎报瞒报的从重处理。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八

各市州具有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分析梳理道路运输行业中涉及客货运输、站场、维修、驾培等领域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危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作为,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予以打击、整治,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7.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9.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两客一危”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营运车辆未按规定通过年审,继续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

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班线客运车辆在未经许可(备案)的站、点违规上下客,站外揽客、甩客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道路运输源头企业(站场)、车辆、驾驶员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经营行为;

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违法违规的网约车平台、车辆及从业人员;

汽车客运站违规接纳无客运经营资质和经营牌证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

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xx年3月-4月)。

按照统一部署,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组织实施(20xx年5月一12月)。

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有序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省运管局运政稽查科。

巩固提升(20xx年1月—2023年12月)。

结合各级道路运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贵州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3月13日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把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一项重大工作责任,结合麻尾镇实际,特别作如下通知。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管”工作要求,特成立麻尾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张治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黎建芝、伍万林、陆祖光、孟亚美。

(一)、严厉打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镇安委会负有监管职责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煤矿。主要打击:

(1)对已封的天力和拉乱煤矿死灰复燃的及私挖滥采的。[麻尾自然资源所牵头,镇应急办、麻尾派出所、各村(居)配合]。

建筑施工。主要打击:

(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

(2)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交通运输。主要打击:

(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的;

城镇燃气。主要打击:

(1)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及灶具的。

(2)燃气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

非煤矿山。主要打击:

(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的矿种、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非煤矿产资源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水害等隐患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3)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承包单位,或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

消防。主要打击: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条件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主要打击: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未经审批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

民爆物品。主要打击:

(1)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

(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

旅游。主要打击:

(1)麻往花海酒店、景点未达旅游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

生态环境。主要打击:

(1)冶金工贸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非法排污的;通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非法排污的。

(2)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工贸。主要打击:

(1)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

(2)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的。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森林。主要打击:

(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

(2)在林区和草地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

3)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点烧隔离带的;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的。

(4)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牧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发生态屏障。[镇农业服务中心(原林业站)牵头,麻尾派出所、镇应急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配合]。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4月10日)。各企业要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对发现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4月11日—9月)。各工作组要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销号;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入排查深层次问题,做到边查边改。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各工作组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地安全生产水平。

(一)、加强监管执法。各工作组要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本辖区重点领域要“开小灶”督办。对于传统高危行业领域,既要始终盯紧看牢大载客量车、10人以上群租房等,也要高度关注小矿山、小化工等“小散远”单位和各类新风险。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单位派专人驻守。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该停的必须要停并制定整改方案,已经关闭的要严防死守。

(二)实施联动整治。各工作组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要科学把握安全生产风险与金融、政府债务等风险的内在联系,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工作组要结合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官僚作风、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下真功夫解决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监管执法浮于表面和走马观花、整治盯不住等问题,深入一线排查重大风险,全程跟踪问题整改,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四)做好宣传发动。各工作组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用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和群众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

(五)严肃问责问效。各工作组要把“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动态巡查,实施“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对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给予约谈、警示、通报等,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综治安全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共、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和学习环境。

组长:倪立祥。

副组长:李细初、刘西城。

成员:黄高如、王石罗、石沉、周新建、汤卓。

周治平、姚国军、李铁良、汤艳明。

(一)健全制度,确保教育大局稳定。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文明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实行经常性排查、阶段性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做到每月一排查,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要时段随时排查,排查情况纳入台账管理。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的防范及化解工作,重点做好对突发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工作。

3、全面推行稳定风险评估。科学建立并全面推行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定、实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从源头上减少教育系统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开展风险评估或评估执行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4、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进行必要的演练,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天气、环境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校园伤害事件或群体性的事件的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加大重点目标的整治力度。

5、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月至6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6月至7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网吧”以及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网吧的专项整治行动。

6、开展集中整治行动。7至10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校综治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学校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校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治安刑事案件。

7、配合做好专项整治行动。11月至12月,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管理等部门做好禁毒、禁赌、“扫黄打非”、互联网服务场所整治、打击传销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改善育人环境。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8、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安全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从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不断总结推广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经验。12月,进行省、市两级安全文明校园的验收评估工作。

9、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一批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10月—11月,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一轮“11.9”学校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

10、着实提高人防和技防水平。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xx〕75号)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保卫机构建设、保安配备和技防建设。要在20xx年落实校园监控系统、保安配备的基础上,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起来,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校园监控系统、保安配备的覆盖面,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1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令《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校园交通标识和设施设备,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四)加强考核,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13、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的考核检查,建立健全考评台账,公平、公正组织考评。

14、奖励先进与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一

(二)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根据安委办“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确定了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按分类分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危险化学品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按照《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条例》、《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进行了审查,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水平。

(三)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及端午节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的惩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二、问题和不足。

一是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二是个别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个别从事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甚至无证作业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依然存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们先后查处了5起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的违规行为,突出表现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上。

三是中小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突出表现在,经营管理者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能力素质偏弱,安全保障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千方百计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管理者和企业负责人对安全责任不够重视,只片面地追求利润,而舍不得安全经费投入。

三、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组织好危险化学品“三进”宣传教育活动。在前段开展“三进”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工具和多种宣传方式,将安全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有利于保持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二是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

在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结合季节性变化特点,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今年8月以来,我镇按照市、区的工作安排,对照我镇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1、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内容。根据市区打非治违的共性问题,结合我镇产业结构和地域位置实际,专门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和划分,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三场所二企业、特种设备、锅炉使用企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落实专项行动,根据安委会人员组成,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职责双明确。

3、建章立制,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化。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还专门建立了月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和隐患报(抄)送制度。镇主要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月度例会,掌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方法,查找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向纵向发展。

二、横向到边、分工明确,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1、交通运输方面。因我镇毗邻化工区,经常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开展了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的行动。目前,镇交警中队共查处违规运输危险物品2起(其中闯禁令1起,超载1起,已移交危险品车辆检查大队)。同时,因我镇辖区内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还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无牌机动车11起、三超-疲劳28起(其中超载14起,非营运性客运车辆超员14起)、酒后驾驶15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

2、消防隐患方面。因我镇外来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且房屋老旧等特点,开展了消防隐患专项排查。目前,镇派出所共检查消防重点企业单位75家,对辖区内7家幼儿园进行了抽查,其中口头责令整改企业25家,幼儿园2家;同时,针对辖区内企业还开展了三合一、多合一排摸工作,目前排摸到三合一生产企业1家(金莹箱包厂),疑似三合一、多合一企业4家(海天中频、华联超市、老顺风箱包厂内、友联模具),已督促整改。

3、建筑施工方面。针对近年我区建筑安装领域亡人事故频发的情况,我镇对9个未纳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三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外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施工用电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各施工企业建设项目手续、资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安全定期检查记录以及台账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7个大项方面。总共检查发现隐患问题43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督促整改。

4、安全生产方面。目前,我镇共有有限空间作业2家、可燃爆粉尘作业12家、喷涂作业12家、涉氨制冷企业1家、轴承清洗企业4家。针对三场所二企业等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我镇重点推动专家上门巡诊常态化,让专家深挖细找、解剖诊断、帮助规范提高。

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排摸发现12家,责令整改2家,停产整顿1家;开展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2家。此外,我镇还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开展了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对全镇15家锅炉使用企业进行了二次排查,发现隐患47条;开展冲压设备专项检查,已检查企业14家,发现隐患62条,开具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二

按照省安委办通知要求和《抚州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街道市容秩序,排除违规广告牌带来的安全隐患,近日,崇仁县城市管理局市容中队对辖区户外广告牌进行了前期排查,建立了排查工作台账,开展了清理拆除专项整治工作。

11月22日,市容中队对道南路(金域蓝湾)一处存在安全隐患、破损的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在拆除之前对该周边拉起警戒线,并调用一台重型大吊车入场,近二十米高的吊臂伸向一栋商品房,由几名专业拆除工作人员使用气焊将广告牌切割,脱离后装货车运走,并清理现场。

下一步崇仁县城市管理局市容中队将结合巡查工作台账,继续对其它路段违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对以整治过的路段进行“回头看”和常态化监管,将进一步加大巡控工作力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区街道的空间品质,美化城市环境,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打好基础。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xx〕47号)》要求,我区精心组织,措施得力,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等突击检查方式,我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45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119家(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90次,共排查隐患144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奖励举报1人,执法处罚罚款104、9万元,“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油气输送管道方面。以油气管道企业为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加强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对全区燃气管线全面开展复查,督促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4项安全隐患整改,其他42项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非煤矿山方面。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8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1家次(生产企业26家次,经营企业22家次,加油站23家次),烟花爆竹门市5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3处,立即现场整改107处,发出整改指令书4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道路交通方面。对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普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交通在建工程、渡口渡船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截至目前,共开展了1110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3处,已完成整改123处,专项行动整治中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405宗。其中:客运班车违停越线152辆次;出租车违规经营54辆次;蓝牌车非法营运12辆次;扬撒8辆次;危险货物运输3辆次;无从业资格13辆次,超限超载车辆运输163辆次,卸货12150吨。另外,我区还制定印发了《惠阳区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惠阳安办〔20xx〕86号),对全区校车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有效规范我区校车安全管理。

(五)建筑施工方面。出动检查人员211人次,检查在建项目39个,下发整改指令书34份,并对2个项目4家企业8名管理人员进行动态扣分。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违章违规施工行为69项,现完成整改62项。

(六)消防安全方面。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重点,主要检查各类场所审批手续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等。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各类单位26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55宗,完成整改240宗。

(七)涉尘企业方面。我区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涉尘企业专项检查和复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涉尘企业54家次,发现隐患20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18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制鞋企业方面。我区组织对对制鞋企业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的厂名、厂址、合格证情况,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2家(其中2家已经关闭),出动人员55人次,下达整改指令书14份,发出复查意见书14份,原辅料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已全部通过复查。

此外,我区还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与铝镁制品加工企业、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建立了基础台账。截止目前,我区共执法检查企业16家,发现安全隐患221项,下达整改指令书16份,现221项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安监、消防、交通、交警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同时,我区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区“八打八治”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在8月12日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9月22日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11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惠阳分会场上,我区均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了重点部署。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惠阳区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四个重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部位、重点时段时期、重点隐患问题)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三)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各镇办、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打击整改一处,确保不留死角。

(四)多管齐下,务求实效。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区将“打非治违”与“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与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结合预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坚持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

(五)加强督查,强化整改。一是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专项督查组,聘请了相关专家,分别于10月、12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八打八治”专项督查。完成了9个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20家企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综合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此次行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已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综合督查组整改意见,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和验收,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六)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我区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今年8月以来,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518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电气安全基础、机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职业卫生、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聘请专家,组成宣讲团,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13场以新《安全生产法》“万家行、万家学”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采取了“领导带头、表率先行”,“法入万家、层层渗透”,“专家宣讲、全面推进”,“当好'三员'、新法践行”等四项措施,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安”工作,培训人员1500多人。三是致企业一封公开信,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将《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转发至各镇街,职能部门和本地区、本行业监管企业负责人,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法守规、履职尽责。四是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继续联合宣传部、新闻单位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主流媒介作用,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一股宣传强势,确保宣传深入人心。

三、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需强化;二是执法不严,执法巡查工作需强化;三是职责不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需强化;四是“三基”不实,安全生产“三基”建设需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来,我区将全面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并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进行经验推广和能力提升,确保“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尾不收场。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柳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和《吉林省安委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学校安全隐患,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校园内及其校园周边环境。

1、成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永良。

副组长:沙俊国。

组员: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由校长组织并部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做到分工明确,讲求实效,形成制度,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3、加强消防安全排查。

学校领导小组要对学校教学楼内、食堂、学生宿舍的用电线路和用电负荷进行细致的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灭火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4、排查校园交通安全:

(1)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

(2)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3)班主任是否经常对走读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排查校园校舍安全:

(1)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2)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

(3)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4)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5)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室外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排查校园饮食卫生安全:

(1)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校园内食堂、卖店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3)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4)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损坏。

7、校园治安及学生安全管理:

(1)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

(3)领导带班、及更夫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

(4)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

(5)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

(6)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

(7)是否定期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

(8)是否制定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预案。

8、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1)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校园安全工作预案。

(2)是否对雨季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

(3)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进行踏查。

9、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安全教育”四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

(2)学校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

(4)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

10.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情况:

(1)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情况。

(2)是否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学校自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8月24日—8月30日)。学校结合实际,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集中精力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期限,逐项予以整改,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

(二)迎检阶段(8月31日—9月11日)。根据县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理备案,能整改的学校自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上报教育局。

(三)整改阶段(9月12日—9月23日)。学校按照教育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学校迅速成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认真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教育,提高能力。学校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坚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观看视频等有效形式,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认真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20xx]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jl-x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x标局指项目部、gl-x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x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xxx,联络人:xxx;gl-x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xxx,联络人:xxx;gl-x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xxx,联络人:xxx。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4、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201x]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七

今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宁波实际,我市集中开展了以打击、治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单位)7.3万家,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823家、暂扣或吊销证照442家、关闭取缔447家,纠正违规违章20万多条(不含道路交通违规违章),经济处罚5700多万元。8月5日,温州无照生产作坊粉尘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8月7日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情况,夏宝龙省长专门做了重要讲话,对全省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我市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创新方法,全力以赴,集中开展了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县(市)区安委办协调,以乡镇(街道)、村为主排查,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共同治理无照生产经营建设的“打非治违”新模式,受到省安委会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王辉忠书记、刘奇市长均明确提出要求,刘奇市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夏省长讲话精神,要切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打非治违’一定要坚决,要稳、准、狠。”8月21日,市政府召开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陈仲朝副市长对全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了再次动员和部署,主动将深化“打非治违”行动时间延长至年底(与后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将今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延长至年底完全吻合)。10月18日,陈炳荣副秘书长组织召开了各地区、重点部门参加的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交流推进会,交流经验、增强信心,推进隐患治理。各地成立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市按照“抓机遇、除盲区,破难题、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在工作重点上,突出城镇、城乡结合部、农村无照生产经营小作坊、小加工厂和无照非法建设(装修维修)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作。在工作方法上,按照要求明确、操作简便、责任明晰、绩效可测的原则,精心设计了重点突出、内容统一、操作简便、查治结合的工作程序,建立了网络报送和统计信息平台,以镇(街道)和村级协管员为主,逐村逐居逐户逐个进行排查,力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防控一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在时间安排上,分为排查和治理两个相对独立阶段,11月之前排查为主,11月后治理为主。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突出重点、防控一般以及取缔一批、规范一批、防控一批的`原则,开展有序治理。为了搞好“回头看”,结合工作进度,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见》,明确了查漏补缺、深化整治、完善机制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及时对有关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根据市政府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为抓好工作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制定了信息统计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督导检查方案、课题调研方案,加大督查力度和宣传工作力度,真抓实干,确保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全市全面迅速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11月22日11:00,全市共排查出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20932家,其中加工制造6091家,服务贸易10795家,非法建设1941家;其中,多合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高风险单位11391家。对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排查出的无照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各地安委会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强化治理责任和落实,积极组织县(市)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分类治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多和一”等高风险点明确了部门责任、治理措施和期限,对一般安全风险较低的无照生产经营建设因地制宜,进行规范、取缔,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安全风险心中有数、可防可控。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市安委办在一个多月时间连续3次发出通报、意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在安监局网站上开设“打非治违”专题、专栏,编发专题《安全生产简报》28期,及时反映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媒体舆论宣传,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声势和氛围。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努力把“打非治违”和淘汰落后、企业转型、产业升级有机结合起来,许多地区都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工作程序上,从排查记录、书面告知、乡镇录入、部门抄告、治理确认,形成了一套闭环工作流程。开发了专门的软件信息系统,为明晰情况、方便操作、落实责任、统计分析、隐患治理提供动态性、实时化的信息技术保障平台。组织工商、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基层综合运行法律、行政、信用、村民自治、经济等方法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防范无照生产经营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开展了涉及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矿山资源监管联动机制、生产经营建设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等“打非治违”长效课题研究23项,为探索和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打非治违”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锦教通字〔〕45号文件《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锦屏县教育系统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学校(片区)研究决定在本片区内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我片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文茂龙。

副组长:吴礼鑫。

成员:杨信周承朗龙冠臣罗安高吴礼胜龙立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八受小学,吴礼鑫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文茂龙同志负责主持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吴礼鑫同志负责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办公室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杨信同志负责八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周承朗同志负责便幌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冠臣同志负责雄黄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罗安高同志负责者姑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吴礼胜同志负责留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立榜同志负责苗埂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工作范围:全片区六所学校。

重点内容:学生用车(乘船)安全、校舍安全。

1、大力加强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图片展览、发送资料等教育方式,努力使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开展各种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普及防火、防爆、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大力加强学生用车(乘船)安全管理。一是各样加强对师生乘车安全整治,重点督查各学校师生是否有乘车上、放学的习惯,乘坐车辆是否证件齐全。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安全驶龄,是否超载等。二是八受小学加强对乘船渡口的整治、管理,检查是否有学生私自过河、下水。

4、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易发治安问题的地点,对广大师生群众关心和反映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商店、食堂、宿舍、围墙、建筑施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设施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5、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研判“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针对暑期学生溺水、冬季取暖等出现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本次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深入排查摸底,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30日)。

此期间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学校要要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到位,各校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情况。清查学校师生上学、放学乘坐车辆的各种问题是否到位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各校要落实责任到人。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下,各学校查缺补漏,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片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

片属各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把这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好,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乡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从机械、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加强管控,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社会、文化等手段,减少或杜绝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巩固清理违规发放牌证成果,有效治理瞒报谎报事故等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清理的牌证继续年检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村、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非法违规”现象,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二十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7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5号)、《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7号)的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经区市政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市政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摸清在建市政项目、道路市政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成立雨花区市政局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易光明、吴喆。

副组长:李普得、孙三林、宋兴武、王志爱、周清香。

成员:李勇、易佳、曹伟夫、徐英、王素萍。

张传清、周玲、胡建雄、王继华、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力度,组织各类维护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立即着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政系统正在实施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列出重点检查及定期督查的项目和区域。

3、由局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已排查、摸底出来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市政窨井)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护施工交通疏导、施工围挡及设立施工警示标志工作,杜绝违法施工,切实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5、抓实市政道路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政务值班、应急保障工作。

1、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上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中层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参加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分段分区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落实整改、亲自过问追责,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将严格予以问责,扣除绩效并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篇二十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盐政安电[20xx]1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盐办发电[20xx]10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对照《盐城市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标准》,突出危化品存放和使用、校车安全、消防、食堂食品安全、工地施工安全、传染病预防及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

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则”的原则,对管辖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对照方案内容和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各部门、各年级组要对照安全管理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学校组成综合督察组,结合《盐城市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及《江苏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实行专人跟踪督查,实行每日汇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一l2月31日)。各部门、年级组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校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校长室研究制定有针有性的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学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张杰生同志任组长,徐东琪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严格检查督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学校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上报区社会事业局。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综合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查清学校安全状况,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检查结果负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一律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所有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要一定期限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盯守,严管严控,确保安全可控。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广播站以及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大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管理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依靠和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织教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充分发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把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与个外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学校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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