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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一
为切实抓好春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关于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补充的通知》(阿食药监电[20xx]4号)、《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拜安委办字[20xx]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拜安委办字[20xx]6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动员部署节日期间工作任务,全面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依照城区街面道路分布,对18条街道分布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从《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量化分级管理、餐具消毒、冷荤操作间储备、库房及操作、从业人员和废弃物处理等情况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全面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一月截至当月30日,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5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6份。责令整改12家,查处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达1.4万元。查处违法使用添加剂餐饮单位5家次,使用其他不合格原料的餐饮单位4家次,使用病死亲畜肉餐饮单位3家,使用不合格食用油餐饮单位1家,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行为的餐饮单位有13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餐饮单位在限期整改后进行复查监督,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二)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同时,统一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过程,进一步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严格对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查处使用违法添加剂案件,杜绝餐饮市场非法违法行为。
(三)餐饮环节病死禽畜肉及非法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从12月11日起,我县局大力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饮禽畜肉食品及非法添加剂专项检查。通过联合畜牧局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火锅店、大盘鸡店等禽肉消费餐饮场所监督检查的方式,督促餐饮单位认真执行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类制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禽类产品。严格按照添加剂管理要求督查餐饮单位禁用非法添加剂。共检查火锅店、大盘鸡店等餐馆60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0余份,没收非法添加剂及可疑掺有非法添加剂食品约5000g、可疑变质食用油15kg,立案查处5家。此后,在节前及节后监督检查工作中,继续督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食品情况,严厉查处使用非法添加剂行为,没收非法添加剂及超过保质期的原料食品。
(四)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菜谱名单备案管理。通过年夜饭菜谱名单备案管理及食品留样监督,保障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确保食物中毒事件能够追根溯源,责任到人。截至1月31日,备案了6家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菜谱复印件。同时,在节前监督检查中进一步督查该餐饮单位食品留样情况,并要求做好留样记录。
(五)安排24小时值班表,确保春节期间应急渠道通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春节假期值班值守过程中,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和其他突发事件重要信息。
(六)联合检查,齐抓共管,保障节日期间市场安全稳定。1月22日,联合工商局执法人员清查了校园周边商铺的“魔爽烟”类食品。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检查了7家零售商铺,发现有1家商铺存在销售“魔爽烟”类食品的行为且该食品已售出20包,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剩下的10包,并对“魔爽烟”类食品的危害性进行现场教育和宣传,禁止商贩再采购和销售此类危害青少年健康的食品。让市场商贩认清了此类食品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危害性,震慑了市场销售“魔爽烟”类食品的商贩销售此类不安全食品的行为。1月23日,由食安办组织督查小组开展春节前联合检查行动,对餐饮环节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城区3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餐饮后堂环境较差,未能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中一家餐饮存在2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其立案处置。1月26日,我县食药局联合工商局执法人员,重点对日新市场食品流通环节各类“年货”,城区承办“婚宴”、“年夜饭”等宴席的餐饮店餐饮环节进行联合检查。清查食品销售、采购中索票索证落实情况,杜绝一切非法违法行为出现在春节期间食品市场各个环节。此次联合执法共检查了8家餐饮店和11个食品销售摊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产品及禁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一是重点对县人民医院、维吾尔医医院使用的特殊药品的管理,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双人双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按规定及时将购、存、销真实数据及时上传特药监控信息网,杜绝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发生。二是对各级医疗机构和新疆佰晟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使用的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产品购进渠道、产品资质、进货验收记录、全程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卫生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四是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强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确保销售流向明确。五是加强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应用,逐家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管理上有所放松,存在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完整、驻店药师不在岗、中国电子监管系统未应用等问题,对3家违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警告1起、立案4起;二是医疗单位药品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医院药房药品摆放比较混乱、药品进货验收记录不规范。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以经营保健食品的专兼营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针对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批准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违法添加药物和夸大广告宣传等方面开展大检查,我局有计划、有重点的对我县保健品市场进行梳理检查。主要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大型超市及医疗机构,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涉嫌违法宣传、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了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标识标签、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购进验收记录等。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单位62家,在我县辖区内没有发现文件所成列的28种涉嫌违法保健食品产品。发现无证销售有“国药准字”字样药品10余种,依法查处零售单位药品50余盒。大检查过程中发现保健食品存在无法提供索证索票材料和供货方资质等情况,县食药局针对检查中发现保健食品索证索票材料不全情况,采取当场指导并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购进保健食品验收制度和卫生养护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我县保健食品市场质量安全。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二
220xx年“春节”期间,我乡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的食品安全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广泛深入地宣传了食品安全,有效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安全法制意识,现将我乡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我乡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详细制定了“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继续贯彻上次乡政府“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按照“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督检查不到位而导致的重大食物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坚守制度的落实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我乡特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落实了应急处理措施,强化了节日期间值班制度的.落实,保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联络沟通,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加强了对超市、副食店的监管,开展了对糖果糕点、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监管,防止了“三无”、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对两节期间的农村家宴进行了严格的督查,检查一次300人就餐的农村婚宴;加强了对大宗食品采购索证、储存安全卫生、人员健康的管理;乡村社干部和乡村疾控医生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广泛宣传工作并对各村农村家宴和群体性聚餐进行了有效的监测、监督工作,业主们做到了购食品入台帐,厨师们也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规范操作,防止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少数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
2、个别地方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乡已经通知有关负责人,要求及时整改。总之,通过这次“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以安全促生产、以生产促发展的理念,营造了干部、群众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思想氛围,为促进安全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好转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监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三
为防止我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互助县“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互食安协办〔20xx〕20号)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互助县“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师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利用班会课、安全教育课、团队活动,通过讲座、宣传册、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宣讲了食品安全知识。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有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经常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使食堂保持清洁;建立了食堂定期消毒制度,配备了消毒柜,配置了杀虫剂、消毒液等消除病媒生物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检查了食堂的通风、排烟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4、认真检查了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查验情况,健全了各类记录;检查了库存食品及原料的标识情况,坚决不适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及原料。
5、重新审查了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供货商的资质,检查了索证索票情况,食堂每次进货都有票据。
6、食品粗加工彻底,生熟分开,坚决杜绝了交叉污染;要求分餐人员佩戴衣帽,经常检查,保证了衣帽的整洁。
7、建立并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尝饭制度和炊事员与学生同食同餐制度,要求值班领导必须每天、每餐、每个品种先于学生品尝食用饭菜,严禁炊事员开小灶。每天、每餐、每个品种的饭食留样,食品留样保存48小时。
8、建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小组。
9、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没有配备专或兼职保健老师。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四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县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局于20xx年12月中旬制定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切实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饮食安全。
一是对大、中型餐饮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针对大中型餐饮企业人流量大、易出现群体事故等特点,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进行严格检查督导,对人员的培训、个人及环境卫生、原材料的购入贮存加工、餐饮具的洗消等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力求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对小型餐饮企业进行抽查监督。主要是对人流量相对较大的车站、商场、农贸市场周围的企业及相对顾客较多的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环境卫生、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节日期间,我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检查过程进行报导,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对新许可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意识。
节日期间,我局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要求值班人员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由于措施到位,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五
xx年“春节”期间,我乡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的食品安全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广泛深入地宣传了食品安全,有效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安全法制意识,现将我乡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我乡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详细制定了“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继续贯彻上次乡政府“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按照“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督检查不到位而导致的重大食物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坚守制度的落实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我乡特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落实了应急处理措施,强化了节日期间值班制度的落实,保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联络沟通,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加强了对超市、副食店的监管,开展了对糖果糕点、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监管,防止了“三无”、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对两节期间的农村家宴进行了严格的督查,检查一次300人就餐的农村婚宴;加强了对大宗食品采购索证、储存安全卫生、人员健康的管理;乡村社干部和乡村疾控医生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广泛宣传工作并对各村农村家宴和群体性聚餐进行了有效的监测、监督工作,业主们做到了购食品入台帐,厨师们也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规范操作,防止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少数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
2、个别地方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乡已经通知有关负责人,要求及时整改。总之,通过这次“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以安全促生产、以生产促发展的理念,营造了干部、群众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思想氛围,为促进安全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好转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监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六
春节期间,我镇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镇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详尽的安排,落实了各责任口的安全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均做好了节日值班工作,并按要求每日向镇政府值班人员汇报当天情况。
由于当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卫意识淡薄,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农村成了伪劣食品的倾销地,严重恐吓了农村群众的健康安全。我镇充分运用各种会议、广播、标语、传单、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把健康的生活方式送到了千家万户,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卫意识。
各职食堂、场能部门按照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在节日前执行了一次拉网式检验。镇食安办重点检验了集贸市场、超市、学校镇餐馆,镇安办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执行了检验。检验中未发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节日期间,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了值班工作,并按照规定每日上报值班情况。全镇没有出现一例食品安全事件,让全镇人民在欢乐、详和中度过了中秋、国庆佳节。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七
根据《楚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食安办发【2017】4号)文件和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全镇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鹿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营养餐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检查结果统计表明,各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食品留样率100%。
二、开展中秋节月饼和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中秋节、国庆节前,鹿城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彝海工商分局和鹿城镇安监办、鹿城镇卫生院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各大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摊位的月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中秋月饼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了对辖区商场、超市以及零售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横到边、竖到底 ,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加强了对鲜肉、熟肉制品、水发产品、糕点等节日重点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期间共抽检样本8例,合格8例,合格率100%,有效保障了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食品卫生监督协管员对鹿城辖区的餐饮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32家餐饮单位、7家农家乐,6家药店。餐饮业检查内容是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操作间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布局、原料仓库、食品冷藏、餐具消毒措施、“三防”设施、食品原辅料索证资料、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
药店检查的内容是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认证情
况、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四、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针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的特殊性,节前我镇加强了对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牢固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的自觉性;通过电子显示屏、媒体等对学校、旅游景点周边地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营造了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卫生监督规范,管理相对人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态势。
同时,彝海工商分局和兽医站还加大对富民街、黄泥坝这2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地区的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
报电话,及时查看12345投诉举报系统,为消费者提供第一时间的`帮助和服务。其次鹿城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严格执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没有空岗、脱岗现象。
中秋国庆期间,我镇共出动执法力量35人次,机动车4车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65户,抽检食品样本12例,合格率100%。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其中卫生监督员对2家无证经营的农家乐和餐馆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各1份;对10家健康证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过期的业主要求立即体检、培训,下达整改通知1份;对1家无hiv检测卡和健康证的旅社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要求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药店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的意义,遵守法律法规,重视食品药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通过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学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食堂、营养餐和商店的管理,全力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场所卫生工作质量,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让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通过以上几项卓有成效的专项检查及监管措施,鹿城镇在“两节”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在这次检查活动中也发现了几个较严重的问题:
1、部分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活动在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周围,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食品流通领域、餐饮卫生领域。
2.流动摊贩活动在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如青龙杨基屯),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餐饮卫生领域,时间是在中午11-12点午餐时间;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及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存在较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鹿城镇政府及鹿城镇卫生院无处罚权,只有监督、管理权,打击比较困难。少数经营户多次监督无效,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亦无济于事,采取检查时关店门或欺骗等手段违法经营。建议由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楚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楚雄市工商局、鹿城镇人民政府、鹿城镇卫生院、鹿城镇青龙社区、彝海社区共同参与,进行一次大型的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确保我镇辖区食品安全。
鹿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八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木安生办字(20xx)24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区、州“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委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4日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此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此次大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组,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落实了工作责任,强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进行,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相应的组织保证。我委在此次检查中扩大了检查范围及检查事项,深入屠宰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对生猪、牛羊、家禽及大畜和狗、驴等牲畜屠宰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定点畜禽屠宰证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两证两章”出厂制度等等事项。对酒类批发企业严格四查(查证、查单、查牌、查账)制度。目前,已深入重点企业检查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没收未经检疫肉品狗肉25公斤。
检查期间我委还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企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在节日期间各相关企业也做了许多工作例如:保持车间卫生、坚持进行自检自查、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加强值班值宿等。杜绝有安全隐患的鲜肉,流入学校、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放心节,吃上放心肉。
我委及各相关企业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在节日期间,进行了值班值守安排,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门联系人员,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此次检查,对定点屠宰企业重新排查摸底,对证照过期的督促换证,无证无照的取缔关停,对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守法经营意识不高的提出学习要求,切实排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九
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结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节日期间海岛人民和上岛游客的饮食安全。现简要总结如下:
食安办发及时印发了关于《关于加强20xx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长食安办发[20xx]23号),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节日消费特点,着重加强油、肉类、蔬菜、酒类、饮料、月饼等重点品种的监管。9月22日上午,县政协杨瑛副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在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县《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9月29日,县委书记郝明在县政协关于视察《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政协信息》(第7期)上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庆将至,请加强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另,各类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也请继续认真抓好,确保万无一失。”9月29日,县政府代县长陈广胤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以及发改、商务、农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对国庆食品市场进行了视察。陈县长一行先后视察了君健长海商场、紫枫超市、新万达超市等单位,对粮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饮料、调料、糕点、儿童食品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询问。在商场、超市,陈县长详细询问了各种食品的供应和物价情况,并要求各企业加强责任意识,强化企业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各监管部门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农林、海洋渔业、经贸、工商、卫生、质监等监管部门都能够认真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农林部门加强生猪宰前宰后检疫工作,确保猪肉安全。质监部门以豆制品、肉制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着重加强了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检查工作。卫生部门着重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渔家旅店等监管。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站所健全的优势,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个乡镇村屯,深挖细究,彻底清查,不留死角。“两节”期间,各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单位368户次,检测总批次335批次,合格率98.81%,查处违法行为1处,立案1起,罚款0.2万元。
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一是利用长海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报道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强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中的宣传培训。
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县食安委办公室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及信息通报和首报负责制等各项制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能积极配合,认真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通报等工作,保证“两节”期间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无事故。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十
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保证高、中考的顺利进行,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20xx]11号)要求,确保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xx食安办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考试期间食品安全零事故。现将此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区制定了《xx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把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制定了具体检查方案,明确监管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排查,消除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了考试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高、中考期间的特殊性和夏季气候特点,重点加强对添加剂、饮料、熟食、即食食品、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高、中考期间,相关部门加强了各考场(考点)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餐饮单位(摊点)、饮用水、考场所在学校的食堂及考生就餐食堂的专项监督检查。农委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突出重点,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要求各镇街道监管站加强对辖区内蔬菜、水果及干果的监督抽检;加强对“三品”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大中型超市销售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有效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商以校园内及周边小超市、食杂店、现场制售场所为重点单位,以饮料、奶制品、火腿肠、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条件是否与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经营者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是否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散装食品是否按法定要求标注等。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强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在整治过程中,注重与辖区学校的沟通与联系,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舆论宣传,对整治过程中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果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周密部署,提升整治实效。截止目前,改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76户,查处食品案件2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对接待考生的酒店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按照《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要求,与接待酒店负责人签订《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强化酒店负责人责任意识;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接待酒店发出《重大活动接待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派驻2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对接待酒店实行驻点全程监督。食品安全监督员提前进入接待考生的酒店,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区中、高考期间饮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督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详细了解每道菜肴制作原料、制作过程(工艺)、制作时间、制作责任人、制作地点、暂存位置、出菜时间、供餐方式,并实施监督。
商务局结合部门实际,重点加强了肉及肉制品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了群众吃上放心肉。
由于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周密,此次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中考、高考期间,我区食品市场总体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十一
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xx县各乡(镇)场、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县提早行动,县食安委于20xx年1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12月23日,我县召开20xx年第三次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对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节日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管理区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以粮油、肉类、蔬菜、酱油、醋、水产品、豆制品、水果、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部位,对各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小型餐饮单位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节日期间我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41人(次),车辆436车(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网点3080户(次);抽检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179个样品,合格176个,合格率为98.3%;检疫待宰生猪14189头,牛330头,羊74只,检疫畜产品8891.12吨,无害化处理病害猪肉370公斤,使进场待宰检疫率达100%,出场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10份,莱克多巴胺5份;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7件,收缴罚没款9250元;查获不合格食品733公斤。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节日期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管理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共深入全县11个乡镇,112个次自然村,召开群众会36场次,标语展板20xx条次,广播电视宣传25次,设咨询点25个,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专题培训农产品种养殖大户385人次。
(四)加强信息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食安委办和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区密切配合,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由于措施到位,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紧缺,检验检测设备落后,监管执法人员不足,制约了对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由于监管体制、客观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因素,加之对农村监管力量薄弱,农民群众安全意识相对较差,识别食品真伪能力不强,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较大。
(三)食品安全源头整治难,打假任务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部分是小养殖户、小种植户、小作坊、小加工点,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难度大。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知识缺乏。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十二
20xx年,根据《xx县人民政府对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办法》,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乡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乡政府在年初就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各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能确保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全乡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稳定。
2、在全乡每个村都有以村两委其中一人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第一责任人,以各组组长为安全员上报5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给协管员,协管员亲自到现场监厨,取食品样品用于食品留样,包括环境卫生。截止11月22日,各村总共上报了48起群体性聚餐事件。
3、乡食品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学校的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提供给学生奶制品等一次性食物的保质期及是否有变质等,其次是检查饭菜的留样,再次是检查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每月还不定期的随机突击检查乡的4户副食店,确保即将过期和已经过期的食品永不上架。
我乡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困难和薄弱环节:
1、我乡镇各村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
2、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仍需进一步加强。
3、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4、部分经营者、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
5、食品安全信息来源及信息量偏少。
6、个别村存在着漏报的情况,个别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个人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环节监管、分兵把守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监管到位,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强化各村协管员的个人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做到各村能及时上报群体性聚餐,做到不漏报,瞒报等。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十三
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欢度“两节”,丹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总结如下:
“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事故易发多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节日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把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各单位部门以及各村(居)对应各自职责范围,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针对节日期间人员集中聚餐多的特点,将食品安全宣传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加大了《食品安全法》、《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镇村组微信群、“人文丹山”公众号、文艺汇演、文明劝导、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消费者、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并及时组织核查,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良好共治氛围。
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对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督查,未发现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掺杂掺假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二是重点检查了大米、保健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未发现大米重金属超标、保健品虚假宣传、校园及其周边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问题。三是对餐饮行业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原辅材料的购进与储存等进行检查,未发现构成隐患的环节。四是加强了“年夜饭”、农家宴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食物制作流程的监督指导工作,镇域范围内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镇执法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农村“坝坝宴”、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等场所为重点,对酒类、食用油、冷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和节令热销食品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食品违法法规行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两节”期间百姓能够吃上放心食品,我局制定了《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对重点食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加强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桂平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45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结篇十五
根据《县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及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执法局按照方案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障工作,县执法局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市、县关于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文件。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辖区中队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流动食品摊贩、夜市烧烤的监督力度,督促商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组织执法力量加强了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重点加强了对魁山公园、景区、永逸广场及各城区主干道周边等人流量密集区的'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对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进行清理规范,确保食品安全。元旦春节期间,县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纠正各类流动食品商贩6800余人次,督促60家业主对摊位周边卫生进行了清理,有效保障了城区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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