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自己经历的一种记录,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分享。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制定下一阶段的目标和计划。总结需要提炼出核心要点,简明扼要地表达出来。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一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学校学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饮用水学生采用各楼层直饮机供水,饮用水设备统一由区教体局招投标采购。
2.由设备供货商专人负责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每学期定期开展对学校饮水机相关设施必要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更换滤芯等耗材,并统一做好记录。
3.学校每天由保洁员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保洁,进行监测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故障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对饮水水质异常的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师区教体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总务主任和食堂主任联系组织卫生的纯净水或食堂单独烧开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二
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恩阳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指挥机构的编成及任务。
在市环保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成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应急指挥部,指挥和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城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2、办公室职责。
(1)根据"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提供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科室间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3、环境监测站职责。
(1)加强对我区饮用水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质监测。
(3)在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及时进行现场监测,为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
(4)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评价工作,确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范围、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保护环境和公众的措施和建议。
4、污染控制科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3)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生态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5、自然生态科职责。
(1)根据生态区建设目标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出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2)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污染控制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将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6、法制宣传科职责。
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发布事故处置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并核实后,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快速出动。
各有关单位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要携带污染事故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的`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种类。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故现场的监察、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指挥部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七)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事故警报解除。
(八)调查取证。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区应急指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区应急指挥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三
副组长:xxx。
组员:全体班主任、校医后勤。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学区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篇2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水污染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预案本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建立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水污染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1)综合协调组;
由组长程希印负责全面工作,由刘玉明组织,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应急处理组:由副组长林洪信负责,由罗福军、冯守成组织,应指挥调集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调集储备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维护治安,保证正常秩序。
监测报告组:由副组长鲍国庆、林洪信负责,由罗福军、雷凤刚刘京军组织,牛国玲负责报告,班主任认真做好晨检日汇报。
(5)健康教育组:由副组长鲍国庆负责,由罗福军、雷凤刚组织,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二、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及报告原则和内容1、责任报告单位:朝阳市财经学校。
2、报告人:牛国玲。
3、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和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时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1、明确责任。
疫情。
报告人。
2、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学校、教育局和卫生行政机构报告。
3、在生产和供水过程中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机构,同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污染严重水质无法改善时应停止供水。
4、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卫生监督人员应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并作为水污染事故现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和治疗。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污染源、污染环节和供水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四
为有效防止和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机构的编成及任务。
在临水镇政府和县环保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临水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临水镇政府张玲光镇长担任,镇卫生院、派出所以及水厂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应急指挥部,组织前方指挥所,派员参加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镇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张玲光(临水镇镇长)。
副指挥长:黄盟(临水镇党政办主任)。
周青(临水镇宣传委员)。
成员:潘同涛、潘勘(水厂负责人)。
李振瑞(临水镇卫生院院长)。
邵英海(临水镇派出所长)。
叶文俊(水厂技术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城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各相关股室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根据"636xxx"举报中心(镇值班室)提供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科室间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2、县环境监察职责。
(1)负责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接报告后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对事故作出初步判断,并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可能地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2)如果发生特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察人员应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采取迅速、果断的行动和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影响,以利控制污染的扩大和蔓延。
(3)积极参与救险,消除污染危害,并负责做好急救、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安定群众情绪和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负责依法定程序对相关肇事者进行处罚,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5)负责对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案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立案及适用法律、法规终审和案卷的存档工作。
3、县环境监测站职责。
(1)加强对我县饮用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质监测。
(3)在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及时进行现场监测,为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
(4)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确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范围、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保护环境和公众的措施和建议。
4、管理股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3)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生态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5、宣传股职责。
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发布事故处置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一)迅速报告。
局办公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并核实后,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县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快速出动。
县局各有关单位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要携带污染事故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种类。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故现场的监察、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指挥部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向县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七)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事故警报解除。
(八)调查取证。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己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县应急指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县应急指挥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本县应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五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组长:吕扬文。
副组长:程明辉、林曙绛、李海东、董蕾、曹仁敏、孙永辉。
成员:
(1)学校生活用水。
(2)师生用直饮水。
(2)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
(3)水源性疾病暴发。
当发现有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时,发现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吕扬文校长报告。吕扬文校长为水污染事件向上级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经吕扬文校长分析确认后,以最快的方式将情况向栖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栖霞市教育局及庄园街道相关部门报告。如果吕扬文校长因事不在校时,则按领导小组人员顺序依次报告。
(1)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件时,设备管理员应立即关闭供水系统。
(2)第一负责人立即召集应急小组会议,进行安排布置。
(3)协助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
(4)设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负责对供水系统进行监控,不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接近该系统。
(5)立即联系栖霞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水质检测,积极查找污染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作好消毒药品和其它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6)发出紧急通知,告知师生有关注意事项,出现身体异常情况者尽快与医务室林红萍联系,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7)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络,安排医务人员或120等到现场防备和处置紧急情况。
(8)派人负责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协调安排送水车,为学校送水,保证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作好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决后,分析总结事发原因及今后预防措施,并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培训,将分析总结报告报送卫生和教育主管部门。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六
1、有食品安全规划。
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根据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时间进度、经费保障等。
2、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政府(或食安委)责任、部门责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无缝隙全程监管责任体系。
3、有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
连续三年的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
4、有部门例会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
牵头(或协调)部门、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和例会制度。
(2)环境卫生。
1、经营场所选址。
距离暴露垃圾场(站)、污水池、旱厕、粪坑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环境和场所卫生。
内部地面平整完好,无垃圾及积水;墙壁及吊顶清洁完好,无灰尘及污物。外部地面硬化、绿化及平整,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门窗、外墙和牌匾清洁,无乱贴乱画。
3、专用垃圾容器存放、无外溢。
垃圾存放容器配有盖子,密闭存放,无外溢或散落,外部清洁无污垢。
(3)食品采购。
1、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
随机抽取5件食品,注意查看保质期及存放条件。
2、购货发票或供货凭证。
证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所供食品相符。加工厂、大型超市、批发商还应提供食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检疫合格证。
查阅检疫合格凭证,品名、日期和数量与所查相符。
4、进货台账。
随机抽取2件食品,反向索取购物凭证和进货台账。
(4)食品储存。
1、库房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
所有食品不能直接与地面和墙壁之间接触。食品与杂物、吸潮的食品与青菜及有异味的食品和吸味的食品在同一空间内存放。
2、生、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生品:需经清洗、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半成品:不需清洗直接、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成品不需要清洗和加热直接能够食用的食品。
3、密闭防污染措施。
食用前不能清洗直接入口性食品及散装食品原材料都需密闭加盖存放。
4、储存条件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标识储存条件的食品,按标识的条件存储,易腐食品应放在8℃以下或60℃以上保存。
(5)食品加工。
1、流程布局合理。
车间是否从原料到成品方向布局,人流与物流界限清晰,内包装间、冷荤间、分餐间、洗手、消毒是否符合规定。
2、无腐败变质、过期或禁用原材料。
查看食品及其原料有无过期、变质、生虫及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无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容器混用、摸过生食或污物的手未经清洗消毒直接接触熟食的问题。
4、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使用的包装袋、一次性餐饮具进行索证、索票。
5、运输车辆专用、清洁、温度符合产品要求。
运输食品的车辆是否专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冷藏车厢内温度低于8℃,冷冻低于-18℃以下。
(6)食品添加剂。
1、专店采购。
检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2、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查看有无专柜、是否加锁和有专人保管。
3、专用称具。
称具维修保养完好,称重精准,能够正常使用。
4、专用台帐。
查看记录的使用日期、添加剂品名、添加量和添加比例、记录人等。
(7)食品检测。
1、产品安全标准齐全。
所生产的食品分别由对应国(行)标、地标或企标,企标有备案证明。
2、设备满足标准检测需求。
检测设备与检测指标一一对应。
3、人员经过培训上岗。
资质证件与本人相符,证件真实有效,与所从事的检测工作相匹配。
4、检测记录齐全。
检测记录的数据结果与检测报告相一致。
(1)行政许可。
1、亮证经营。
悬挂在店堂前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无超范围经营。
(2)量化分级管理。
量化分级公示率、公示级别与标准相符。
(3)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及个人卫生、按规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原料采购。
有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发票或供货凭证,肉类检疫合格证、有进货台账。
(5)食品加工。
流程布局合理;无腐败变质、过期或禁用原材料;防交叉污染措施;餐厨废弃物定点清运。
(6)食品添加剂。
专人采购、保管;专柜存放;专用称具;专用台帐。
(7)病媒防制。
消毒设施齐全、场所内无鼠、苍蝇和蟑螂。
(1)管理。
1、实施定点屠宰管理、落实检验检疫制度、实施宰前、宰中、宰后检疫管理。
(2)屠宰场所。
1、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操作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检验检疫档案资料齐全。
(1)管理机制。
1、生活饮用水安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查看城市发展规划是否包括生活饮用水安全的有关内容。
2、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查看同级财政预算是否包含生活饮用水监管经费。
3、集中供水实施许可管理制度。
查看本地区集中供水的许可管理制度或者有关工作的通知方案等,对集中供水单位应实行卫生许可管理。
(2)集中供水。
1、建立企业内部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饮用水操作工艺流程。
查看集中供水单位的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内容完整齐全。根据不同的水质处理工艺,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反应、絮凝、沉淀、集泥、排泥、集水、配水、过滤、反冲、排污、消毒等净化处理设备工艺是否符合要求。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不得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连接。
3、持有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饮用水操作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5、生产区30米内无生活区或污染源。
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m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集中式供水单位的供水为地下水源时,单独设立的泵站、水井、沉淀池、清水池的外围30米内有无污染源。
6、水净化处理设备符合工艺要求。
应配备符合净水工艺要求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和相应的消毒设施,保证正常运转;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7、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清洗、消毒。
查看清洗消毒记录档案,是否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8、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
购买或者使用的输配水设备、水质处理器、防护涂料、水处理剂以及其他涉水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进行存档备查。
9、有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具体应急预案,定期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配备专职水质检测人员。
应配置必要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检验。
11、检验记录完整清晰。
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水质检验的项目、频次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并保障供给的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12、设备设施符合工艺要求,运转正常。
供水环境、水质处理、清洗、消毒工艺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正常运转。
(3)二次供水。
1、从事二次供水人员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查看二次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
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尤其不能与消防水箱相连或共用。
3、水箱周围无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4、设施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二次水箱供水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水箱应有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应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厘米以上,且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应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的用水量。二次供水设施有无水质消毒设备且正常运转。无负压供水新设备与市政供水管线连接处是否设倒流防止器、防污隔断阀以及相应防止局部污染的措施,自来水进水压力应不低于0.15mpa,使用该设备对自来水管网串接处产生的压降差小于0.01至0.02mpa,新设备的稳流补偿和管道过滤装置应设有便捷的清洗管道及阀门,使用单位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供水设备及用品,是否可能对水质产生污染。
5、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
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二次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6、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年应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对水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以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4)小区直饮水。
1、原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的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许可批件。原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采用反渗透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要求;采用纳滤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净水水质标准》(cj94)要求;采用其他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要求。每台设备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有检测报告。
2、净水、配水设备卫生许可批件。
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及其更换的滤芯滤材应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机身须有产品铭牌并注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等。比照经营单位提供的卫生许可批件核对安装的现场制售水机的名称、型号等。
3、定期消毒、更换滤材。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应对制水设备的安全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测,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制水设备巡查一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根据制水设备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消毒、更换滤材、开展检测,并将消毒、更换滤材、检测、每天巡查等卫生相关信息及的在制水设备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管理。
设备的放置应远离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设备的安装位置地面平整固化,具备废水排放设施,周围不得积水。供水设备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相通,与生活饮用水连接处须装止回装置。原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卫生要求与管道直饮水相同。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七
凤河―龙河是跨京津冀三省(市)的重要流域,起源于北京市大兴区,全长175.38km(北京段长为89.33km、河北段长为46.94km、天津段长为39.11km)。龙河上游分为大龙河、小龙河,于大兴区白塔村东汇合,汇合后称龙河。凤河和龙河于天津市武清区大南宫村汇合,汇合后称龙凤河,流入永定河,最终汇入渤海。
凤河―龙河流域环境安全风险主要来自储油罐站、化学制造、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如发生生产安全、违法排污等事件,极可能造成凤河―龙河流域水体污染,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另外,通过凤河―龙河流域跨河桥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存在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引发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可能。
为妥善处置凤河―龙河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增强联合应对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等有关规定,结合凤河―龙河流域环境安全风险分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完善机制,联合管控。相关行政区域环保部门应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凤河―龙河流域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定期组织联合排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早消除,筑牢环境安全防线,提高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能力。
(2)属地为主,协同联动。当凤河―龙河流域发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时,在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属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处置;各邻近相关行政区域环保部门按照《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的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在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时,要及时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在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应对。
(3)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凤河―龙河流域流经的各行政区域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按照就近调动、快速反应、迅速到达的原则,调动京津冀应急资源,实现现有应急资源共享使用的最大化,为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凤河―龙河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专项预案,适用于凤河―龙河流域流经的行政区域发生的和经研判可能发生的跨界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当未发生跨界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时,启动属地相关应急预案。
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为应急处置的最高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属地相关部门和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小组”)的应急处置行动。
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小组在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挥环境应急专业处置行动,指挥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担任。
各级联防联控机制的日常机构设置在环保应急部门,负责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检查,开展应急演练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发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时,联防联控机制的启动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实施。
3.1监测
凤河―龙河流域流经的各行政区域环保部门根据辖区内跨境断面和环境安全风险源分布情况,制定联合监测方案,联合组织环境监测,共享监测数据,提高流域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撑。
3.2预警
3.2.1预警与信息发布
凤河―龙河流域流经的行政区域环保部门要及时研判可能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根据事态发展趋势按属地应急预案要求及时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邻地区。
当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可能产生跨界污染时,由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发布预警信息。加强相关舆情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2预警响应
(1)分析研判:及时收集、分析有关信息,组织开展污染源的调查,了解相关资料和发展态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组织开展分析评估工作。
(2)监测监控:加强环境监测,加密布置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频次,预测并监控水质变化趋势,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3)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和事态发展。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及时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
(4)应急准备: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
3.2.3预警解除
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由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宣布预警解除。
4.1信息通报
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接到凤河―龙河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查明污染源及污染的基本情况。按照事发地属地应急预案的要求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发生跨界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时,事发地省(市)环保部门要在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及时通报情况,适时启动联防联控机制。
通报的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类别、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污染物种类和性质、可能影响的范围、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属地采取的措施等。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应积极主动开展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对事发地周边敏感区域进行交通管制,设置安全警戒,及时疏散受影响群众。属地环保部门在属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先期处置情况应随时报告上级部门。
4.3联动机制启动
发生跨界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后,事发地立即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实时将发展态势、污染及先期处置情况通报其他省(市)人民政府或环保部门。适时组织联合会商,制定联合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事发地政府现场指挥部的请求派出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在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4现场指挥部
事发地现场指挥部由属地人民政府组建,指挥员由政府部门相关领导担任,负责指挥属地环保、水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小组在现场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协调水污染应急监测、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提供专家咨询技术支撑、调动应急专业处置力量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5应急响应
4.5.1事发地上游行政区
事发地上游环保部门在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调动环保应急队伍赶赴事故现场,配合事发地人民政府进行应急处置。
4.5.2事发地行政区
(6)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制定信息发布方案,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小组起草水污染信息发布新闻通稿,做好各省(市)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新闻发布保障工作。
4.5.3事发地下游行政区
事发地下游环保部门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相关部门和专业处置力量,对受污染水体进行综合处置,并收集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4.6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征求上下游行政区人民政府意见后,宣布应急终止:
(1)事件现场危险状态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2)确认事发水域及下游污染物指标已经降低到常态水平;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和二次污染的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应急终止后,必要时应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5.1损害评估
应急终止后,受污染行政区人民政府应委托相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进行污染损害分段评估,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应委托相关机构组织污染损害综合评估。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
5.2调查处理
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和责任区分,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总结评估
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属地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并形成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对总结评估报告。
(1)资金保障
凤河―龙河流域联防联控保障资金由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纳入流域流经行政区属地人民政府保障体系之中,统一安排使用。
(2)物资保障
凤河―龙河流域联防联控应急处置装备及相关物资由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纳入流域流经行政区属地人民政府保障体系之中,统一安排使用。
(3)通信保障
建立联防联控联络通信机制并实施动态调整,确保联络畅通。
(4)培训与演练
凤河―龙河流域流经的行政区人民政府应掌握属地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专业队伍的培训和演练,着力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属地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本预案由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并发布,由三省(市)环保厅(局)环境应急部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八
医院污水处理方法和工艺流程是根据处理对象而确定的,其处理对象有悬浮物、飘浮物、有机物、放射性同位素、病菌、病毒、酸碱等。其中危害较大的是病原体,兹分述如后。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处设置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其中比重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离,发酵消化。在沉降过程中也夹杂一些病毒病菌随之沉降,故污泥也应作相应处理。化粪池出水仍会携带一部分漂浮物和机械杂质进入消毒池,这将影响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因此,污水进入消毒池前应得到充分沉淀和简单的过滤。
医院污水的有机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o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将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较高的地表水体、风景区等时,则对其有机物要进行处理,一般多采用生物处理法。
由于原子核自发蜕变产生射线,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无法人为的改变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强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释或浓缩的办法来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对于这种污水可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半衰期长短来决定其处理方法。对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储存的方法或用稀释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法处理,将其先从污水中分离出来。根据调查,目前一般医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较短者,而且污水量较少,故通常采用储存法处理。
寄生虫卵来源于粪便中,其比重大于粪便污水(约1.02-1.04),故可通过沉淀将其从污水中分离。一般用蛔虫卵作为寄生虫的死亡标准,即当蛔虫卵死亡时,便认为其它虫卵均已死亡。蛔虫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发酵环境中,生命期则大大缩短。在堆积的粪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个月以上,寄生虫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发酵环境中杀灭。
病毒是一种远比细菌小的物体,他们没有完整的细胞结构,必须在一定的活细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类的传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来说耐冷不耐热(但肝炎病毒对热、干燥和冰冻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热56℃,1小时以上;乙型耐热60℃,4小时以上),不过所有病毒对高温煮沸和强氧化剂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浓度的氯使其灭活。
传染病菌的种类很多,但其活动规律则大同小异,一般在ph值5-9.6范围内生存,当ph值超出此范围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个多月,但在粪便污水中生活时间较短。这是因为:
a.粪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杀菌作用;。
b.大便分解还能产生某些灭菌素使细菌灭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伤风为厌氧菌外)都是好氧的。利用这一特性,如将水池加盖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机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补氧困难,导致污水中溶解氧减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灭。
此外,在化验室、检验室中还有铬、汞等重金属存在,可用化学方法去除。
综上所述,医院污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采用常规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
近来发展起来的臭氧水处理技术,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上被广泛应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强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杀死包括氯不能彻底杀死的所有细菌、病毒等;可将某些重金属离子pb、hg等氧化沉淀达到分离的目的;另外臭氧还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od)和化学耗氧量(cod)、去除亚硝酸盐和脱色、除臭等。经此处理的医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标准,甚至可返回作为非饮用水使用。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用水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公司成立管道直饮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小组,统一负责管道直饮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
成员:工程技术部经理、客户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由工程技术部经理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应急小组随时掌握集公司所管理直饮水系统水质、水源、管网等动态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遇有影响危及直饮水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应急小组报告。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供水的事件,应急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小区直饮水供水安全,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领导,以便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时,客户服务应立即利用各种渠道通知业主突发事件处置的进展,同时告知业主采取适当措施。
(一)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范围:公司经营管理的直饮水社区
2、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产品水进行常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水质应急防范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产品水进行检测,每隔十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3)如果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应急小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总值班电话:2297090。
(二)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1、供水管网抢修范围:直饮水供回水管网。
2、供水管网抢修设备:热熔器、电缆线、水泵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供水管网抢修时限:管道白天10小时以内,夜晚20小时以内。
4、供水管网消毒杀菌处理:管道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三)设备抢修应急预案
1、设备抢修范围:制水设备、供水设备、杀菌设备
2、设备抢修器材:备用供水泵、制水主机高压泵备用件、测试仪表、o3发生器用紫外线灯管、安定器。
3、设备抢修时限:白天24小时以内,夜晚36小时以内。
4、设备抢修后消毒处理:设备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开阀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突发减突发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1、本预案由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公司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是制定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既要依靠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理,实行由公司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各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污染事件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加强水资源监测和保护,以预防为主,杜绝人为诱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4.系统联动,应急迅速
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宏祥盛物业青岛疾控中心项目部内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避免和防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对学校食品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产生影响,确保我校师生的饮用水安全可靠,维护正常校园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为保证本校饮用水安全,将水污染对食品安全和师生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点,特成立万峰湖中学水污染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校水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邓东
副组长:邓徽
成员:罗瑜、杨林、吴仕平、罗仕坤、黄剑、贺兴龙
1.负责对水质实施预警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合格达标。
2.严密监控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水质污染,按下列程序操作:
b.将污染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3.对水污染产生的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危害进行调查和先期处理;
4.搞好文字材料的综合。及时做好应急工作文字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上报材料要数据准确、事实确凿,严禁虚报、瞒报。重要的汇报和总结材料要经领导小组审阅后方可上报。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二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学校后勤处应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及卫生监督,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
(三)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发动全校师生参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布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统一发布。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三
农技服务中心向子昂负责我乡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预警工作,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4566003。多渠道获取全乡乡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乡政府及县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并随后补报详情。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四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并报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
1.学校后勤处根据需要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等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立即前往事件现场,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
2.学校后勤处办公室负责通知并督促各应急行动组到位开展工作。
3.学校后勤处、各相关单位、事件责任部门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系,互通信息。
(二)响应程序。
1.学校后勤处办公室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控制现场、救护和事件初步调查等基础处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决定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按预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应急行动组就位。
3.学校后勤处办公室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件调查、事态控制和新闻发布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协调。
4.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意见及时分析判断,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三)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根据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适时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受害人依法索赔,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四)调查和总结。
1.安全保卫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和各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对造成事故的生活饮用水经营服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惩处;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五
收集整理常州市近几年来水污染事故的有关资料并对发生原因进行分析;收集整理佳木斯市近几年各类水源水质监测数据资料,并进行分析。
根据《常州市肠道传染暴发疫情疫区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将饮水污染事故划分为三级暴发疫情(详见工作规范),当发生疫情时,实施相应等级的预警。
二、分级管理。
饮水污染引起的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事故的疫区处理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由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暴发疫情的疫区处理,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适时参加或负责处理,并对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疫区处理工作予以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查。(一)三级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以所在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二)二级暴发疫情以所在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区疾控中心参加调查处理,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查。两级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三)一级暴发疫情发生在县(市)的,同二级暴发疫情的分工;一级暴发疫情发生在市区的,以市疾控中心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疫情所在地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六
(一)长沙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领导组织机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预判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校内相关部门处置学校内突发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现场指挥部工作的相关保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相关信息,对处置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和报告,并提出可行性预警与建议。
(二)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应急行动组。
应急预案启动后,成立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总指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的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团委、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院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七个应急行动组。各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学校分管副校长负责,党政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及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事件动态,分析事件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对事件受害人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后勤处负责,相关学院及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在事发后迅速组织和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实行首诊责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类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诊、治疗和转诊、转院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3.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后勤处、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维持秩序和疏导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造成的影响;在职责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对潜在危害继续实施监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事件调查,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采取临时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确保用水安全。
4.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处、保卫处、事件责任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报学校领导签发;统一信息发布和上报口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
5.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团委、相关学院参与。主要职责是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涉事学生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在事件发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散布不实言论扩大事态。
6.新闻发布组。由宣传部负责,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工作,建立事发初期、进展期和事后信息发布、报道的良好机制及相关规范,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新闻,统筹协调发布基本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并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控及管理,及时化解网络舆情。
7.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负责,党政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药品、物资和应急生活饮用水,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保障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费用;及时组织运力保障急处置指挥部和卫生部门调配使用;编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通讯录。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七
1.常州市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饮水污染事故引起的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登记制度,保证疫情电话畅通,《暴发疫情登记薄》填写完整,接报疫情处理及时。接报化学污染事故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报程序执行。
2.常州市疾控中心接到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报告后,要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报告,并视疫情的分级、发展变化和调查处理的不同阶段随时报告疫情。同时要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夜间或节假日扣除路程所需时间,不超过2小时到达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现场。
二、信息反馈。
要及时将有关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汇总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事件的发布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涉及暴发疫情的有关文字资料要按“机密”密级管理。特别重大疫情可根据政府要求提高密级,书面报告要标明密级;在处理暴发疫情时,不得通过模拟信号的对讲机、无绳电话、移动电话或公众场合使用数字移动电话或有线电话叙述暴发疫情的内容。
三、应急措施。
对重大饮水污染突发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需报同级政府核准后,停止供水;对二次供水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停止供水期间,应解决好居民临时供水问题,并保证饮水卫生安全。
(二)清除污染源。根据不同污染源,采取不同的相应措施。
(三)对供水设施(如水箱、管道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供水企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四)要加强对水质监测检验频次,密切注视水质变化情况。
(五)对患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六)做好居民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居民不喝生水,增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十九
1.负责对水质实施预警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合格达标。
2.严密监控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水质污染,按下列程序操作:
b.将污染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3.对水污染产生的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危害进行调查和先期处理;
4.搞好文字材料的综合。及时做好应急工作文字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上报材料要数据准确、事实确凿,严禁虚报、瞒报。重要的汇报和总结材料要经领导小组审阅后方可上报。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二十
学校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体系,由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维护管理员和后勤处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组成;二是监测体系,对生活饮用水服务网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机制。对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早解决。
后勤处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管职责的行为。
学校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报告。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报告,学校应立即调查处置,并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报告。
(2)报告范围。
对师生生活饮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
(3)报告方式。
学校后勤处办公室接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学校后勤处办公室的相关信息和报告应由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领导签发;学校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通报。
(4)责任报告单位(人)。
学校生活饮用水服务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发现)单位;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从事生活饮用水服务的从业人员以及消费者;行使职责的学校后勤处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病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和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篇二十一
为保证本校饮用水安全,将水污染对食品安全和师生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点,特成立万峰湖中学水污染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校水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邓东。
副组长:邓徽。
成员:罗瑜、杨林、吴仕平、罗仕坤、黄剑、贺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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