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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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实用16篇)
时间:2023-12-10 17:10:14     小编:JQ文豪

演讲稿的撰写需要充分准备,包括对话题的深入研究和素材的收集整理。编写一个成功的演讲稿需要耐心积累素材和精心组织结构。欣赏他人的演讲稿可以帮助我们学习到更多的表达技巧和思路;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喜欢读书,因为书是开阔视野的海洋。我的书有很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它里面装满了知识,只要翻开它,就会看见它神奇的大千世界。

有一次,妈妈在收衣服的时候叫我帮忙,只见妈妈拿来一件衣服,嘴里念叨着:“怎么每件黑衣服上都会有苍蝇和蚊子的粪便呢,真是奇怪了。”我把衣服拿来看了看,还真是这样,这是为什么呢?我就去请教我的老师——《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以后我恍然大悟。原来,蚊子多半喜欢弱光,因为黑色衣服反射的光线比较暗,而蚊子正好喜欢这样的光线,黑色容易吸收太阳光,穿黑色的衣服会比穿浅色的衣服感觉热,流的汗也更多,汗液里含有一种叫乳酸的物质,也是蚊子喜欢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享受知识带给我的快乐。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二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 的题目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一首《曹操》掀起了三国热。这时,一位学者跳了出来,在《百家讲坛》他用他独特的眼光为我们解读了三国的历史,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他仍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欢迎,这个人就是易中天。

因为易中天,我终于抵不住诱惑,买下了这本目前最畅销书《品三国》,再次对这段既熟悉又陌生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以前读《三国演义》时,“三国”中的人物给我的感觉是“智勇忠义”交织而成,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孙权、周喻是何等英姿焕发,刘备桃花三结义是何等重情重义。会为张义德单骑伫立长板坡,“身张义德也,谁来共处决”吓破敌胆而拍案叫绝;会为关羽败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被孙权所害而破涕大哭;会为周瑜久不得胜,吐血身亡而深感惋惜。

当时感到陌生是不知易中天教授对我熟悉的人物是何等的评价。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品三国》,百感交集,千丝万缕的感慨,犹如喷发的火山,是那么强烈,合拢了书本,平静了心情。在易中天教授的引领下,我犹如梦回三国,曹操的奸雄,孙权的深湛远虑,刘备的重情重义,不但让人触手可及,而且古老的历史已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谚语曰:“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中的曹操这个“奸雄”不再是“坏蛋”的代名词,易中天让我更为理性的认识到这是历史的必然产物:东汉末年,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耽四州,曹操运筹帷幄,鞭挞宇内,拥百万雄师,挟天子以令诸侯,为统一大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时世造英雄,这顺应了历史潮流。看事物要一分为二,辨证统一,“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让我更加理性地去认识这段历史、认识这个世界。 周瑜原在我心中是小气的。他处处为难诸葛亮,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结果却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了(也就是所谓的“三气周瑜”)。易中天为什么又说周瑜性情开朗,气度宽宏呢?看来那只是小说,那么真正的周瑜才是如此。我不禁改变对他以往的看法,反而多了一些敬佩之情。他不仅容貌俊朗,而且文武双全,把仗得十分漂亮,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就是“把战争变成艺术”。我想当时他一定是意气风发,叱咤风云地站在战场上指挥着千军万马。真的,周瑜不愧为江东名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历史的车辙已碾过千年的光阴,那些立马横枪,驰骋沙场的英雄们也已化为点点繁星,点缀着浩瀚的历史苍穹,千年之前的是非对错谁又能说的清。

静静的秋色,微微的风,看繁星点点,思索着书中的收获,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不会再看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场景,但你不能让灰尘蒙蔽了双眼。

读一本好书会让你更为理性的认识事物,了解生活,感悟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来阅读书籍,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三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书,我呢?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枕边书》。这本书会用爱和智慧为我们献上一份美味大餐。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讲一讲其中的一份美味佳肴吧!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爱树的人》。主人公是小明,他种了几棵小树苗。他每天都会来欣赏这些绿油油、水灵灵、惹人喜爱的小树苗。

有一天,小明看他邻居家的孩子特别淘气,他非常担忧,为什么呢?因为小明怕他们弄坏了自己的.小树苗。于是,他一起都守着树苗,直到夜晚,他才安心地回去休息。但小明还是很担忧,因为晚上的天气很恶劣。于是小张就把它们连根拔起,放到了屋子里。从今往后,他总是担忧小树苗会受伤。因此,他每个晚上都要把树苗搬到屋子里,早上再咱回去。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样细心呵护的小树苗,他们居然一棵也没有成活。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是:爱也要选择恰当的方式,否那么就变成了害。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四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女与野兽》作者是谁我不知道,我只看到书皮上写着迪士尼经典故事。是有一天我和妈妈逛书店,我被这本书封面上美丽的公主吸引住了,我让妈妈买给我了。

这本书我最喜欢灰姑娘的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女孩名叫仙都瑞拉,她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爸爸娶了一个后母,她的后母对他非常不好,后母的两个女儿也经常欺负她。仙都瑞拉在家里给他们当佣人。有一天,国王要给他的儿子举行一个盛大的舞会,国王让所有的少女都到王宫里。可是,后母不让仙都瑞拉去参加舞会,小老鼠们知道了,觉得仙都瑞拉很可怜。所以给仙都瑞拉做了一件五颜六色的裙子到了晚上,舞会要开始了,后母和两个女儿去皇宫的时候,两个姐姐看见灰姑娘穿着漂亮的裙子,两个姐姐很生气就把灰姑娘的裙子拉破,灰姑娘很伤心,所以就哭了起来,跑到花园里说:“我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事了。”仙都瑞拉哭的时候看见了一位老婆婆,老婆婆说:”我是你的仙女教母,我可以帮你实现愿望。”只见仙女教母舞动魔棒,小老鼠变成了四匹马、南瓜变成了一辆马车,仙女教母把灰姑娘的裙子变成了美丽的裙子。灰姑娘终于参加了王子的舞会,和王子结婚了。灰姑娘的梦想终于成真了。

通过这本书,我觉得公主们个个都纯洁善良,勇敢坚强,富有爱心,勇敢追求幸福。她们过上幸福生活之前,都经历了痛苦、烦恼和挫折,但是她们都勇敢接受命运的挑战,最后终于得到了幸福。我也要向公主的优秀品质学习。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7号参赛选手薛梓夕。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进步的阶梯。对于一名小学生来说,书更是必不可少的。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眼界开阔,读书使我思维活跃,读书让我茁壮成长。每本书都是有生命的,她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每看一本书,我就仿佛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我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自由翱翔,流连忘返。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大作家曹文轩的著作——《青铜葵花》,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无比澎湃,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主人公的友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在大麦地认识了一个哑巴少年————青铜,不料葵花爸爸意外身亡。贫穷而善良的青铜一家人认领了他,全心全意的呵护她,青铜也成了葵花的哥哥,为她奉献了自己的全部:为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学校梦;为让葵花拍照卖掉了自己的芦花鞋;为让葵花看精彩的马戏让她骑在自己的`肩上。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辍学为奶奶挣医药费,上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青铜和葵花一起经历了幸福也一起经历了苦难。牛死了,生病的奶奶也离开了人世。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青铜整天站在高高的草垛上,远远的眺望着,一瞬间爆发的情感竟使哑巴喊出了惊心动魄的一声:“葵花!”那声音如洪钟般嘹亮,承载着太多的情感,随风飘到葵花想到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无比激动,他们之间的友谊使我热泪盈眶,我为他们之间这种坚不可摧、互帮互助的友谊感到钦佩,感到天地间天长地久的情感。

听了我的演讲后,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青铜葵花兄妹俩人呢?在此,我提倡大家,要做一个互帮互助、知恩图报的人,共同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

同学们,生活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人生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漫漫人生路上,书是一个人精神上的朋友,是这个世界馈赠给我们最好的礼物,让我们带头多读书,读好书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六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一首《曹操》掀起了三国热。这时,一位学者跳了出来,在《百家讲坛》他用他独特的眼光为我们解读了三国的历史,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他仍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欢迎,这个人就是易中天。

因为易中天,我终于抵不住诱惑,买下了这本目前最畅销书《品三国》,再次对这段既熟悉又陌生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以前读《三国演义》时,“三国”中的人物给我的感觉是“智勇忠义”交织而成,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孙权、周喻是何等英姿焕发,刘备桃花三结义是何等重情重义。会为张义德单骑伫立长板坡,“身张义德也,谁来共处决”吓破敌胆而拍案叫绝;会为关羽败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被孙权所害而破涕大哭;会为周瑜久不得胜,吐血身亡而深感惋惜。

当时感到陌生是不知易中天教授对我熟悉的人物是何等的评价。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品三国》,百感交集,千丝万缕的感慨,犹如喷发的火山,是那么强烈,合拢了书本,平静了心情。在易中天教授的引领下,我犹如梦回三国,曹操的奸雄,孙权的深湛远虑,刘备的重情重义,不但让人触手可及,而且古老的历史已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谚语曰:“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中的曹操这个“奸雄”不再是“坏蛋”的代名词,易中天让我更为理性的认识到这是历史的必然产物:东汉末年,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耽四州,曹操运筹帷幄,鞭挞宇内,拥百万雄师,挟天子以令诸侯,为统一大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时世造英雄,这顺应了历史潮流。看事物要一分为二,辨证统一,“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让我更加理性地去认识这段历史、认识这个世界。

周瑜原在我心中是小气的。他处处为难诸葛亮,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结果却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了(也就是所谓的“三气周瑜”)。易中天为什么又说周瑜性情开朗,气度宽宏呢?看来那只是小说,那么真正的周瑜才是如此。我不禁改变对他以往的看法,反而多了一些敬佩之情。他不仅容貌俊朗,而且文武双全,把仗得十分漂亮,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就是“把战争变成艺术”。我想当时他一定是意气风发,叱咤风云地站在战场上指挥着千军万马。真的,周瑜不愧为江东名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历史的车辙已碾过千年的'光阴,那些立马横枪,驰骋沙场的英雄们也已化为点点繁星,点缀着浩瀚的历史苍穹,千年之前的是非对错谁又能说的清。

静静的秋色,微微的风,看繁星点点,思索着书中的收获,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不会再看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场景,但你不能让灰尘蒙蔽了双眼。

读一本好书会让你更为理性的认识事物,了解生活,感悟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来阅读书籍,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快乐读书吧!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七

高尔基曾经说到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然而在我的心目中书就像是一杯浓浓的咖啡,越品越香,越读越有趣。所以在我的身边有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书陪伴着我,在这些书中国,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是一本虚构的小说,吴承恩先生用八年心血蔡编写的一本宏篇巨作。在这本书中有四个主要角色,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经历。

其中,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他是一只可爱的猴子。他率真、勇敢无畏。他很单纯,也很无邪,就像雪白的玉璧一样,不留丝毫杂质。当孙悟空从一块奇妙的灵石中蹦出来时,我们就已经看出来他命运的不平凡。他争做美猴王,固执且无畏。当他去探索长生不老之术的时候,他已经被羞愧拒之门外,他笑眯眯的去拜师学艺,学会了七十二变,练就了一身本领。

孙悟空同样有难过和欢愉两种情感。当吃到美味的桃子时,他开心的大笑,绽放纯净的笑颜;当师父冤枉他而将他逐出师门时,他委屈的泪水在眼里打转,但依然任性地腾空而去。

悟空的“空”,便是领悟空旷的世界。看到天空的广阔,了解世界的神奇,“空”这个字眼,同样指孙悟空的内心空空如也,他的思想空静如水,他的心里空明澄澈。

然而,这里的其他角色,我也看到了他们不平凡之外。猪八戒,在我看来他其实不是那么贪财、好色,我看到了他辛苦的一面。沙僧他勤勤恳恳,心无旁骛,忠心耿耿为师傅效劳,他一集没有几句台词,顶多是劝师父原谅大师兄,他沉稳、宁静,表情总是那么安静慈祥,不被世俗的名利财色所诱惑。他在沉浮的世间,以一种宁静的心态得以升华。

这里的各种情节被作者描写的栩栩如生,令人拍案叫绝,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有人喜欢充满乐趣的搞笑小说,有人喜欢有着王子公主的经典童话,还有人喜欢充满科幻的科学故事。而我,却喜欢四大名著中的《三囯演义》。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如爱民如子的刘备、粗中有细的张飞、意志坚韧的关羽、深不可测的曹操、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心细如尘的貂蝉、有勇无谋的吕布等。

这本书还讲了许多的事,个个都耐人寻味:如英雄桃园结义、大战吕布、张飞醉酒失徐州、过五关斩六将、三顾茅庐请诸葛、赤壁之战、草船借箭、孔明空城之计、诸葛暗渡陈仓等,又不禁让人拍案叫绝。

在这些人物和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刘备,虽然他没有曹操机敏,没有曹操勇猛,也没有曹操的文治高深。但他的品质——谦虚、仁义、爱民等实在让我不得不佩服他。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张飞醉酒失徐州》,因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能马虎、大意,小小的一点差错都有可能酿成大祸。学习上也一样,就算是一个小数点都不能把它给忘了。

总之,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无完人,孰能无过”,我们只有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才能实现心中美好的理想。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八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十岁小男孩——安迪。在安迪小时候,外婆就死了,在他4岁时奶奶也死啦。所以安迪很伤心。有一次,他爬上苹果树发现:外婆竞坐在苹果树上,就这样安迪开始了他的幻想之旅。但不久又来了一位新奶奶,她十分乐观。在她们俩个中,安迪懂得了许多道理。

我的想法是:要是我能拥有像这两位老人一样的`奶奶和外婆,那真是太幸福了!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九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说的。人不可缺少书,书可以帮我们解决疑问,而且我觉得看一本书其实是一件很享受,很幸福的.事。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书分很多种类,从小到大我都很喜欢看《安徒生童话》,这里面有许许多多有趣感人的故事。虽然看过很多遍,但每次都能给我许多感触。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总是有一股魔力,这股魔力吸引了我。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赤着脚卖火柴,最后没人买而冻死在街头,当中它滑动三次火柴每划动一根火柴都会有一个美好的幻想,这些美好的幻想与她现实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并没什么感触,只是单纯的觉得卖火柴的小女孩好可怜。却并不知道这个故事真正想告诉读者一个什么样的大道理。

后来,我又重温了好几遍这个故事,每次加深印象时,就越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上《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从而我也慢慢理解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中蕴含的真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是想表达出一种对旧社会的不满,想引起人们心中那可贵的同情心。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可怜的人,他们多么希望能有人去帮助他们,但社会上总是有一些无情之人,不管人有多么可怜,多么无助,都不会去管。我比卖火柴的小女孩幸运得多,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吃有穿,还有爸爸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做个有同情心的人,不能无情,因为如果这个社会上没有了感情,那么这个社会将多么的悲哀啊!

我之所以会喜欢《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是因为它很有趣,总能教会我大道理,总能打动我。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看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听了我介绍《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有没有想去了解《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其他的故事呢?如果想的话,就赶紧去看吧,只要你看了就一定不会后悔的!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十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非常爱读书。

《月轮熊》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小月轮熊在瀑布潭下面玩,被两个人看见了,他们想把小熊活捉。于是,他们向小熊靠近,小熊尖叫着爬上一块大岩石。与此同时,传来熊的大吼声。那两人吓了一大跳,只见母熊站在瀑布对面的岩石上。他们说:“瀑布有三十多米的落差,下面到处到是大石头,如果跳下去的话就会送命。这回一定能把小月轮熊活捉。”可是,月轮熊妈妈却勇敢地跳了下来。后来,它慢慢站起来,带着小熊离开了。

月轮熊妈妈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真令人感动。

从这个故事中,我感受到了月轮熊妈妈对小熊的爱。母爱是伟大的.,天下的妈妈都是伟大的。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故事既精彩又让人感动。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十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读过许多许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惊人的巧合》这本书。

《惊人的巧合》这本书里涵盖了许多有趣的故事,有“神奇的石头”有“戏言成真”还有“子弹的记忆”等。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9。11事件中的巧合”文章讲了这样的几种巧合:

第一种是美国民间广泛流传的解释的说法,说“9。11”是美国报警电话号码,选择9月11日是对美国政府的挑衅行为,是在嘲笑美国警察的无能。不过还有一种比较可信的说法,说美国国防部所在的五角大楼是在1941年9月11日动工建造的,与“911恐怖袭击正好相隔60年,选择在这一天实施袭击,是在向美国国离部示威和宣战。

不过还有更巧合的,那就是911恐怖袭击与彩票中奖号码的关系。据美国媒体报道,就在911恐怖袭击一周年之际的20xx年的9月11日,位于纽约的一家彩票中心开出了9——1——1的中奖号码。当时,这件事在纽约闹得沸沸扬扬,因为911事件带给美国民从的阴霾还没有散去。

这种巧合就连那家彩票中心的负责人也很震惊,为了避免被人误解,他只能一再地解释这只是一个巧合。但美国民从不这么认为,911事件是他们心中永远的痛,在他们看业,这一周睥纪念日,彩票开出这个中号码实在不合时宜,多少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相信你们看了也会喜欢上的!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十二

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

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与助手米夏游历拉丁美洲时的所见所闻,旅途中三毛以自己犀利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风格迥异的城市,诉说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故事。她坚信自己的前世是印第安人,于是整部书中充满了三毛对印第安的高度赞扬,与在高原反应“索诺奇”发作时对乘机欺压的人表示冷嘲热讽形成鲜明的对比。旅途中也时有险情,从玛丘毕丘返回古斯各的火车遭遇了大水,有蛮横的旅行团空位不让人上,不作为的警察。在三毛等一群人的努力下,最终带回两百多个老百姓,可更多人了无音讯。还有那一场雨中动人心弦的夜戏、洪都格拉斯的“青鸟”巴士、那些在异乡的同胞们……一点一滴都是温暖的色彩。如果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

一开始,我对三毛的了解不深,并不是很能体会她的情感与思想。后来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她的人生经历,可以说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这时候重新再读,她的痛、她的伤、她的种.种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我认为三毛在创作这部作品时较《梦里花落知多少》心境已有了较大的平复,但是这“平复”并没有真正愈合伤口,她只是藏起来了,所以在文中也有许多明暗迹象表达出三毛对亡夫荷西的悼念与内心的哀痛。她很爱她的故乡,再吸引她的地方也留不住她的脚步,对她来说,大概只是生命的一站停靠,旅途的目的地永远只属于她的故乡。她走走停停,边行边思,旅行于她而言应该是“镇痛剂”,她兴高采烈地去旅行,但是痛苦一直在延续。疲倦,从脑海中的对她的印象图中隐隐透出,她的身体本就不好,心绪又总是起伏不定,可是她的解脱到底在何时?在何处?这部作品是我现今已读过的她的作品中最喜爱的一部,像是涅盘之后的泪。游历时见到的风土人情与感受、心境交织,融情于景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万水千山走遍》,谢谢大家!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十三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有一天,王子要在全国的适婚女子中选一位美丽的姑娘当他的妻子,听到这个消息灰姑娘高兴极了。可是恶毒的继母却撒了一碗豆子在地上,让来姑娘一颗颗地捡起来放到碗里,否则灰姑娘就参加不了王子的选妻活动。可能小鸟们也看不惯继母的做法,就帮助灰姑娘捡豆子,并且送给灰姑娘一套漂亮的舞裙。当灰姑娘去参加舞会的时候,王子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整个舞会都和她跳舞,当12点的钟声敲响的时候,灰姑娘急忙奔出,不小心把一只水晶鞋丢在了舞会上。王子拿着鞋子到处寻找灰姑娘,终于找到了灰姑娘,和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格林童话》这本书让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也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十四

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十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祥瑞园小学一(3)班的岳子尧。

上学后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爱心树》,那是范老师奖励我带回家与爸爸、妈妈一起读,因为我是班上第一个读懂这本书的孩子,是眼泪汪汪的听完那个故事的。书中的图画吸引了我的眼球,"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烬成灰泪始干"正是爱心树的真实写照,孩子走过的每一个足印离不开父母与老师的心血,我明白了一名学生的责任,学会了感恩。一颗种子在我心中升根发芽,慢慢得我喜欢上了书。

每晚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会说话的卷心菜,机智的小猪战胜邪恶的大灰狼伴我进入甜甜的梦乡。随着识字量的增加,以及对知识的渴求,妈妈鼓励我自己读书,虽然有时读了后面忘了前面,短短的一页纸,往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我多么希望妈妈能读给我听啊!可是妈妈总是说:"熟能生巧,读多了自然就熟练。"在妈妈的鼓励下,渐渐的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从书中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小说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童话让我感受到美与丑、真与假……每读完一本书,我都受益匪浅。

《乌丢丢的奇遇》,一个没有身体、没有灵魂的小脚丫乌丢丢,用传奇的童话故事告诉了我们因为爱获得了生命,更应用爱去回报让生命更美丽。当我国云南、贵州等省遭遇百年一遇的大旱,昔日的鱼米之乡变成黄土高坡,面对近20xx万人饮水困难,我流泪了,做为一名小学生,我积极响应"甘露——为旱区孩子送水公益行动",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奉献一片爱心。

我爱读书,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并激发了我写作的热情,用稚嫩的笔法写下了月亮象一只亮闪闪的船,星星象一盏亮晶晶的灯,星星是月亮妈妈的宝宝,星星是多么的闪,月亮是多么的亮,合起来就太闪亮了。爸爸还没有找到,也许是月芽的时候妈妈看着宝宝,圆月的时候是爸爸看着宝宝。共创作了幼儿诗作20余篇,大家称赞我是小诗人。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月亮将星星洒进我的小屋,变成了书橱上各种各样的书籍,就像真诚的朋友,陪伴我,给我欢乐,伴我成长!

谢谢大家!

我最爱的一本书的演讲稿篇十六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使人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读书,能使人陶冶情操,使我们心情愉悦,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爱读书,我总能被优美的语句所感染,总能被书中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总能被书中生动的人物所感动。“喜”“怒”“哀”“乐”伴随着我,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掉下几滴泪,有时,我又能开怀大笑。就这样,我与读书相伴。就这样,我在成长着,在经历着,在感悟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吴州星的著作——《红舞鞋》。

这本书讲述了《红舞鞋》以十二岁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主人公李莎莎。虽然李莎莎不聪明,也不漂亮。但我喜欢的是她的坚强和她的善良。在这个故事中,李莎莎有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叫张茜。她也在舞蹈队训练。张茜自幼聪颖,舞也跳得非常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跟李莎莎结为好友。后来因为李莎莎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去参加舞蹈比赛而跟李莎莎绝交。并当着大家的面伤害了她。坚强的李莎莎没有和张茜闹翻,而是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胜任这份任务。她每天总是最早一个进校门,最晚一个出校门。她不仅要学习,还要跳舞。但她坚持下来了。最终李莎莎和张茜重拾了友谊。

李莎莎还很善良。她在私底下帮助自己的老师涂老师生重病的儿子小宝,给报社写了一封信,呼吁大家帮助小宝治病。并帮自己的叔叔找回了了爱情。

本书的题目来源于舞蹈队的老师夏老师送给李莎莎的一双美丽的红舞鞋。李莎莎将这双鞋子视为珍宝。穿上红裙子和红舞鞋准备去参加舞蹈比赛的李莎莎,仿佛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属于她的花期已经轰轰烈烈的来了。

舞台上,序幕已经拉开。站在舞台上的,将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善良而坚强的李莎莎,经历了误解、背叛和伤害以后,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最终由一只自卑的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只要我们坚守自己的梦想,不要因为别人的风言风语而放弃。属于你的花期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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