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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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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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可以提高自我认识和自我反思能力的写作形式。写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更易于理解和接受。范文中的例子具有代表性,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式。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让干部群众进一步关注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乐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工作。

抓好教育培训,掌握法律援助新要求。一是党组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周其林从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四个方面对法律援助法进行了解读,有利于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法律援助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组织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原文的学习及时熟悉法律援助新制度、新要求,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法律援助法,要求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法律援助法的重点和精髓,积极运用法律援助法保护好困难群众、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抓好法治宣传,扩大知晓率。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海报、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进一步关注、了解、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向全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全县各部门发放包含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咨询热线、案例以及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电话等服务内容的《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5件,为2941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2235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抓好新媒体,丰富宣传手段。以县司法局为主干,各司法所为分支,以点带面,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告牌、led、法治橱窗等载体,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通过悬挂横幅、播放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法》宣传的深入和广度。活动期间,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1000余份,《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500余本,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标语50余条,宣传横幅25条,惠及群众5万余人。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2022年7月19日上午,海南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暨手机号码支付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在青海湖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契机,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法》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海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法律援助法》《党建+公益法律服务》等内容的宣传横幅,展出了《法律援助法》、青海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为内容的宣传展板4个,并向在场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海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藏汉双语版、《农牧民法律服务手册》《疫情防控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向在场的群众讲解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介绍了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同时设立了法律援助咨询处,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法律知识、解疑释惑的方式向在场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扩大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本地区农牧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和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的同时,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xx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办理力度,基本实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既定目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9件,总计为2405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88.93万元,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525件。

在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我市提出了"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法律援助三零目标,不断强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

去年,我市通过建立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档案,将近年所有法律援助案件根据案卷质量和意见反馈情况评分,登记在册。建档后,不仅可以通过补贴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奖惩机制,来促使办案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指派案件,还可以全面掌握每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水平、案卷质量,在指派案件时,便于中心选择责任心强、在案件的专业领域有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来承办案件。

为了更好服务民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

一是拓展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3日内报送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推出四项承诺。即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等4项承诺。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是建立援调对接制度。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代理其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行提起诉讼或仲裁。对调解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申请,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代理其参与调解。

五是落实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通过与公检法三家联合制定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制度,建立了快速、高效的法律救助双向通道,两年来,共为法律援助受援人申请到缓交诉讼费六十余万元,减免诉讼费二十八万余元,使困难群众能真正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

去年3月,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xx召开后,我市及时通报了规范化建设达标的情况,督促尚未达标的三个县(市)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完善功能、运作高效"的要求,对照省厅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逐项逐条落实。通过努力,我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已提前一年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在构建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依托乡镇建站率和村(居)委会联系点设立率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在社团组织以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步伐。同时,为了切实发挥了部门、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中心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沟通,根据各工作站的实际情况,定期派驻工作人员,给予业务指导。如:考虑到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市中心委派了两名律师驻点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半个月,期间为百余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追回了五十余万元拖欠工资。

为了更好的保障"12348"热线的运行,我市推出了三项举措:

一是完善专线管理制度。出台了《"12348"专线管理细则》,要求市、县两级法援中心都设立专线接听场所,组织安排专业人员值守热线平台,确保线路畅通。市中心通过每日对各县市"12348"接听情况进行抽查,每月进行情况通报,加强业务指导,率先实现了专线的省、市、县三级无障碍转接。

二是定期培训接听人员。专线开通后,及时组织了接听人员的培训,提高接听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接听人员的表达技巧。

三是确保解答咨询质量。市中心开通了两个"12348"专线坐席,聘请了两名资深社会律师值守,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咨询解答。

为了更好的落实对疑难问题的预约答复制度,我市成立了由律师协会专业委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团,对疑难问题,预约专家为群众提供专业领域的咨询服务。

为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我市组织开展了"大走访下基层,法律援助促和谐"活动。活动中,通过走访部分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农民工家庭等弱势群体家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程序和咨询电话;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合法维护权益;简化程序,现场受理农村贫弱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为低保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使持卡群众直接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情况报告各类报告近年来,我市活跃着一支百余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主要是由大学法律专业在校师生组成的,专业素质较高。为了充分发挥了这支队伍的效用,每个季度都会组织志愿者进行宣传活动,主要是到城区中心广场或周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和社会调查,在法援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为了丰富宣传形式,展现法援工作成效,我市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和报纸,陆续报道了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办理效果较好法律援助案件,系统地宣传了法律援助制度和取得的可喜成绩。通过和媒体的合作,感觉这种形式的宣传是老百姓非常喜闻乐见的,具有广泛的宣传效果。

于是,市法援中心联系xx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法治xx》栏目,并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拟制作了10期专题系列报道,全面报道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向社会充分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扶贫、助弱的服务宗旨和现阶段的工作成果,目前已制作了6期。

201x年,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在多方努力下已经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服务,扎实工作,真正把法律援助这项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办好、办实,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近日,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满足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联合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部门,在我市步行街夜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咨询答疑等形式,面对面零距离为过往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通过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维权途径等方面的大力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引导群众合法维权,提升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市法院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办理案件或者相关事务中,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将法律援助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营造浓厚的民生工程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xx县司法局按照《xx市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xx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x年“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安排,科学部署,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xx县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并确定由分管领导牵头,法援中心、法宣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具体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督查,确保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宣传效果令人满意。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民生工程专题网页等平台,介绍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政策措施;组织农民工维权、妇女儿童维权、残疾人维权等系列专题报道,对农民工维权典型案例等进行系列深入报道;在《xx周刊》重要版面时段、县电视台《xx民生》频道刊播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公益广告、播放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利用网站、微信等转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措施、新闻稿件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度。

10月16日,xx县电视台记者到县司法局采访办案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制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题片宣传我县法律援助工作。10月27日,xx县委政法委聘请传媒公司和邀请省电视台记者到xx县采访拍摄制作法制宣传片。宣传月期间,各级新闻媒体登载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信息近20余篇。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上街下乡宣传活动。联合民生办、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送法上街下乡活动。10月30日,xx县司法局组织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律师、法援志愿者联合xx县民生办在xx广场开展以“实施民生工程,建设美好xx”为主题的民生工程大型宣传活动。

10月份,集中组织律师到全县24个乡镇举办法制讲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联系卡和现场政策解答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及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群众知晓率。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册1万多份,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率。

三是开展送法进农家,走访“面对面”及电话回访活动。国庆长假后,县司法局发文要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对辖区内受援人集中开展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活动,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基础性工作,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经过一周努力,24个基层工作站人员对我县今年受理的400多件法援案件受援人进行了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回访和走访主要是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了解群众满意度及案件判决、协议履行等情况,积极与受援人沟通,模拟调查社情民意,答疑解惑,争取受援人的配合支持。

10月份,继续组织律师或律师团,并邀请妇联、残联、当地政府等单位对各乡镇上报的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走访面对面”上门服务活动,律师亲赴矛盾所在村或居民家中,依据法律法规,疏导、化解纠纷并面对面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

四是借用短信平台,发送法律援助相关信息。xx县司法局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沟通,借助新农合管理平台向全县广大新农合参保人员发送短信,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借用乡镇政府短信平台,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受援人等家庭成员发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短信,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知识。

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目的在于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让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体免费享受法律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xx县司法局本着让法律援助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的原则,将宣传重点向基层倾斜,让广大群众及外出务工人员人人知晓法律援助,人人宣传法律援助。

活动末期,为检验宣传效果,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回访了部分法律咨询人员和普通百姓,结果均知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90%以上,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xx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xx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区局20xx年度工作总要求和主要目标及镇党委、政府年初三级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我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所一年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借力《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整合调解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区率先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真正形成了镇、村(居)、组三级调解网络。20xx年全镇三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6余起,调处成功135多起,调成率达99%以上。着力化解了八起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和闹访缠访案件,成功率达到了100%。无一起因调处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摸底排查,澄清了刑释解教人员底子,并全面落实了帮教措施,实施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平台管理,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乱源。全镇两劳刑释解教人员已全部得到安置帮教,无一起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二是全面启动社区矫正,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要求,我们通过强化培训,外出取经,部门沟通,已经完全具备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各项工作正在按照上级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司法所将依法担负起对五种罪犯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今年,我镇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基础上,高水平地启动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既要创新普法形式,又要落实普法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依法治镇和法律六进等各项活动正在扎实推进。20xx年我们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十二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40000多份、悬挂普法宣传条幅56幅、制作宣传法制宣传版面36块、受教育群众达60000多人。此外,我们还与xx电视台联合制作一期《法制之窗》普法专题栏目,对于推动我镇依法治镇工作起到良好的效果。

我们以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提升服务质量,尽量延伸服务触角,为政府当好参谋,为百姓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下大力规范服务市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政法队伍形象。今年七月份,我们根据市、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大力气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规范管理。共依法取缔了私自设立的法律服务网店六个,并整合资源,新成立了xx法律服务中心所,把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全部纳入中心所管理。这样从源头上控制了非法上访苗头。xx法律服务中心所自7月19日成立以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疏通群众思想,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百姓解难。半年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起,积极参与处理镇重大上访、群访和突发性事件6起,使我镇的信访案件较以前有明显减少,为建设平安和谐xx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扎实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弱势群体,密切联系群众,真正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全面完成上级分配给我所为民办实事的法援任务。20xx年,我所已超额完成领导交给的为民办实事的法援任务。

总之,20xx年我所在各项工作当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明年的工作中,我所将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维护xx镇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月21日下午,佛坪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干部,赴袁家庄街道肖家庄村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宣传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材料及手册等方式,向村民重点宣传了《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汉中市掌上“12348”微信小程序,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掌上“12348”的操作流程进行了答疑解惑,还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吸引了众多村民的关注和参与。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200余册,解答群众疑惑20余条。

下一步,佛坪县司法局将以送法进乡村为主要形式,开展系列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受理与困难群众相关的法律援助案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每一个受援群众都看到法律援助的价值,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xx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为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日前,双龙街道组织司法所、综治办联合盘龙区司法局、云南杜昊律师事务所、双龙街道庄房社区在庄房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专题:一是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识讲座,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讲座特邀云南杜昊律师事务所杨永强律师对新颁布的《法律援助法》做专题讲解,讲座中,杨永强律师对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辖区实际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积极引导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援助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讲座结束后,杨永强律师及普法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到庄房社区金盆小组“民法小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及宣传袋、宣传搪瓷杯等宣传小礼品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发放宣传袋、宣传搪瓷杯等法治宣传品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人次。通过本次活动,让辖区居民对法律援助有了一定了解,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群众对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期,湟源县司法局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1月12日,东峡司法所开展“促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送法进机关活动,在新春来临之际为辖区机关干部送上法律知识和美好的新春祝福。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各50余本,发放宣传海报40余张,同时向基层干部宣传宪法及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旨在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他们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活动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传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读本很有益处,他们将在闲暇之时学习知识读本,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1月13日,日月司法所联合日月乡政府到东科寺开展“法治宣传进寺庙”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为寺院僧侣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在法律宣传栏上粘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品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东科寺寺院僧侣纷纷上前咨询与自身实际相关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一作出解答。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在场僧侣讲解宣传了《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

1月13日上午,申中司法所在申中乡卡路村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此次活动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普及宣传,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扫黑除恶宣传彩页、各类法治宣传品,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和申请程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知识的知晓率,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农民工解答有关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并为群众介绍推广“法治湟源”微信公众号及12348法网,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法律援助在身边”的良好氛围。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有效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强了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湟源县司法局将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以法治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全县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

1、强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一是严格把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关。严格按照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程序程序,圆满完成20xx年考核任务。目前,我区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律师所9家,个人律师所2家;拥有执业律师122名,其中专职102名,法援律师7名,兼职6名,新执业7名;管理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22名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是积极开展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制定《金安区律师行业集中开展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于4月30日上午,召开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布署会,强化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区司法局于5月7日—8日,到辖区11家律师事务所督查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全面了解掌握各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和执业表现,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三是不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印发《金安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通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全面督查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开展执业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和非公组织党建情况等全面工作;开展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能力、政治意识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四是开展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于20xx年7月21日开始,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了为期两周的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8月18日至20日,区司法局对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开展的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整顿情况督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和管理。

2、发挥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依法依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帮助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复产复工。二是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意见》要求,积极参与3月5日全国第57个“学雷锋纪念日”、第21个“中国志愿者服务日”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读本、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讲解民法典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参与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活动。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选派业务精湛的专业律师进驻西商集团公司,就公司hr制度,规范人才招聘、用工、绩效、薪酬、培训、奖惩、竞业限制、离职等各个方面多维度对所涉及的基本法律背景知识进行介绍、分析,做了专题法律培训讲座,提高了西商集团用工法律意识。四是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安徽中皋律师事务所与三里桥街道金裕社区签订《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共建协议书》,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指派律师定期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主动参与社区举办的公益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该所主任赵刚律师受邀六安交通音乐广播电台“一路顺风”栏目,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五是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持续开展“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由区司法局带队,深入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六安佳合服装有限公司,开展法律体检,解决企业法律难题。六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根据六安市司法局《关于对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督察情况的报告》反馈的问题,进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督察整改“回头看”,梳理尚未进行法律顾问资格审查、备案登记工作的单位,敦促相关单位及时登记,监督指导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出庭应诉、代理行政案件。七是有序推进非公党建工作。以开展“双强六好”、“双比双争”创建活动为抓手,引导非公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为律所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截止2020年底,我局律师行业共有独立党支部4个,联合党支部1个,党员律师26名,在律师事务所新确定党员发展对象3名。20xx年,英锐律师事务所和中皋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赵刚获得全省“律师基层党组织示范岗”和“律师党员示范岗”,知勤律师事务所获得“五抓五送”奖补。此外,疫情期间安徽英锐律师所党支部、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安徽徽安良第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按照局党总支《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倡议书》要求,向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安市红十字会等法定机构捐款55065元,并向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献血2200ml。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覆盖率、使用率。补齐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大力推广使用“六安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我区律师,基本实现法律咨询和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20xx年我区英锐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大力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建设。20xx年,区司法局积极协调联系辖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相关村(居)签订村(居)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实现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的比例达100%。村(居)法律顾问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村(居)治理等,为人民群众解决了身边的问题,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1、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领导和支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2、创新新形势下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形式,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优化发展。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一

北屯工商局广告工作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状,认真履行广告监管工作职责,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商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区局领导20xx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北屯工商局贯彻落实区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北屯工商局20xx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并结合北屯工商局20xx年硬性指标任务,按季度进行了细化分解及责任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任务,量化业务指标。为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方向。

二、强化广告监管,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一)严把广告准入制,规范广告市场主体行为。

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广告经营登记做到严格审查,依法登记、审批,进一步强化对广告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时限、程序严格审查和依法登记户外广告,建立和完善本辖区户外广告登记档案。20xx年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0户,做到台帐齐全和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广告经营资格审查及信息摸底。

按照“数据准、责任清”的要求,对北屯辖区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截至目前北屯市域范围内共有广告经营单位63户。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1、为了净化广告市场,严查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创建文明城市,北屯工商局召开广告经营单位约谈会。

在约谈会上,北屯工商局副局长胡浩同志向与会人员通报了目前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商部门如何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企业如何自律等问题作了强调。同时要求市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相关媒体单位对违法虚假广告进行自查,暂停播出医疗、医药、保健食品等广告,对所有拟播出广告内容进行重新审查,确保真实合法,不做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强化行业自律,共同为净化广告市场做出努力。通过约谈会,工商部门广告监督工作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实现了工商部门与广告经营单位面对面的沟通,达到“零距离”目标。

2、根据《北屯市整顿虚假违法广告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广告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北屯工商局共查获违法广告案件1起,案值0.1万元,罚没款0.2万元。

3、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借助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宣传平台,对新旧《广告法》进行全面比对分析,梳理新法修订亮点,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开展新《广告法》培训,对新《广告法》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入讲解。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我局干部利用日常巡查、登记注册、深入企业、走近校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广告法》关于广告管理、广告发布、公益广告等方面的新规定,普及广告法律知识。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播放刊登相关信息和在人群密集场所组织宣传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为新《广告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加大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把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查虚假违法广告。约谈广告发布单位,要求其对已经发布的广告进行回头看,主动整改涉及新法调整的违法广告行为。目前已约谈广告发布单位12家。

三、广告协会因为条件不成熟暂未设立。

四、开展广告监测工作情况。

20xx年,我局共监测广告经营单位2家,监测广告325条,其中:药品广告5条,医疗器械广告0条,农兽药广告0条,食品广告1x条,酒类广告23条,化妆品广告24条,医疗服务广告0条,房地产广告20条,金融广告0条,家用电器广告20条,减肥食品广告0条,其它商业广告173条,非商业广告45条,基本能够按照《广告法》发布广告。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二

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提升广大牧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近日,河南县司法局在那达慕广场开展主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此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中,司法局法律工作者以通俗易懂的地方语言,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并结合实际案例向人民群众重点讲解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财产纠纷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者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和疑惑,向人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得到在场群众的普遍好评。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增强了牧区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积极性,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下一步,河南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优势互补作用,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宣传方式,使普法宣传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让法律知识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必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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