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集锦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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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集锦范文(20篇)
时间:2023-12-10 15:13:10     小编:FS文字使者

总结是一种反思过去,为未来做准备的重要方式。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结构。通过阅读他人的总结范文,可以发现共同的经验和问题,借鉴他人成功的经验。

读书心得集锦篇一

也许是深为女生的缘故,我看过不少爱情小说,也总薄情别人的故事,但是夏洛蒂的《简爱》却能让我读上一遍又一遍而不见腻味。也许你认为夏洛蒂仅仅是为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但我想说,你错了。夏洛蒂重点并非如此,而是女性的独立意识简从一开始开端,就被迫的生活在孤独之中,这使她渴望情感的包容,珍惜一切,虽然她曾经被压抑自己的意志和理智,但她最终还是从中解脱出来,独立的抉择自己的生活。

最初我曾为简的悲惨命运而痛苦,但在一次有一次的阅读中我发现:那是挣脱命运枷锁的必经之路。追寻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最关键便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的那份倔强,独立。也许也只有如简一般的人才能经历如此还保有自我吧。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是这样的一个结局,却使我觉得那是最完美的结局。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恋人都拥有着王子和公主的美好,但是那份幸福并不会因此而改变。

《简爱》自87年问世,至今已过去多年。但是时光并不影响它的光芒,它诉说着一个永远不会褪色的道理:

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平等需要自己去争取,要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便会有回报。

阳光下,我希望鲜花里会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读书心得集锦篇二

《童年》主要讲述主人公阿廖沙从3岁到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经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童年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通过对高尔基的《童年》的阅读,我被主人公阿廖沙凄惨的童年生活深深刺痛了:高尔基笔下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幸亏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会用自己胳膊为阿廖沙挡鞭子,尽管每一次会被抽得红肿,他也不后悔。最后这个善良的,强壮的人,却被活活的压死了,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我觉得阿廖沙的童年是令人窒息的,那时候的人没有亲情可言,他们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如果不是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的支持和爱护,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就更加黑暗了。

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真是太幸福了,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还有老师慈母般的温暖,欢乐的音符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跳动。我问过许多同学,“挨打”是是什么滋味?他们都说不知道,因为我们的父母从来不会真正的毒打孩子,我们自然无法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但是我从书上的描述中可以知道那一定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入骨髓的痛苦。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里,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暴力,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在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的过程中茁壮成长,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幸福和快乐的。

天哪,不比不知道,这样一比较,终于明白了“天壤之别”这个成语的意思了。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爱包围着……但是我们总是不知足,总是想奢求更多。

从现在开始吧,我决定不再奢侈,不再浪费;开始为长辈着想,为他人着想,体谅他们,爱护它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为自己的童年生活留下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

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这是我第二次阅读《童年》了,我脑海中隐约记得有人说过“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般,读新书就像交了一个新朋友,读老书就像和老朋友重逢。”那我这次就算与《童年》再度重逢了。即使是已经读过了一遍,但第二次的阅读仍然让我有许多收获。

童年每个人都有,都经历过。童年是我们每个人的回忆因为她美妙、快乐、幸福……所以她值得回忆。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那么的恐怖、悲惨、充满仇恨,甚至令人不敢去回想。我相信当高尔基在写他的“童年”时,他的心中一定是惧怕的、抵触的、哇凉哇凉的。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这是高尔基最真实,最简洁,最动人心扉的内心独白。高尔基幼年丧父之后,母亲又抛弃了他,把他扔到了外祖父家里。他童年中的恐怖、悲惨就是从这一瞬间,这个外祖父,这双绿眼睛开始的!他暴躁、贪婪、自私。才足以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高尔基,有次竟把高尔基打得失去知觉,生了场大病。这不仅仅是家庭的不温暖,冷酷无情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冷酷无情。

就在这时,外祖母来了。“她微笑的时候,那黑的像黑樱桃的眼珠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她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的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个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眼睛,她的内心却折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的腰弯的几乎成了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的也像这个动物。”这是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在《童年》中这样的文字数不胜数,这足以证明外祖母对高尔基的深刻影响与印象。足以让他在多年之后,还能回忆的如此清晰。

在童年时,她是高尔基的灯塔。她的善良、乐观,心里那无私的爱影响着高尔基,也让高尔基和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她相信善总会战胜恶。最最重要的是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常常讲给高尔基听丰富了高尔基的内心。比那个暴躁、贪婪、自私的外祖父可好的多了。

“小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这是对小茨冈舞姿的描写,虽然小茨冈是个被遗弃的孩子,争强好胜,喜欢逞能。但他也算是高尔基的知心好友吧。可他最后还是因为舅舅的自私,在一次搬十字架的时候,被压死了。

高尔基不向丑恶势力屈膝,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他还十分坚强和勇敢。

最近,我读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之一童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父亲去世、弟弟夭折之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因争夺家产打架争吵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还有母亲在失去丈夫和儿子后整日的闷闷不乐。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阿廖沙的童年生活真是太悲惨了!他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殴打,舅舅们的谩骂,还有同龄人的戏弄。幸运的是,他有一位善良、慈祥的外祖母。每次在受伤后,外祖母都会给予他心灵上的慰藉,还为他上药、包扎,让他重新找回生活的自信。

作为21世纪的新少年,我们要努力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将来为自己的理想而拼搏、奋斗,为人民、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还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明天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去捍卫美好的生活。

读书心得集锦篇三

《中国通史》讲的就是中华源远流长的历史,中华的兴衰,纵跨中华五千多年历史,上起先秦,下到澳门回归。中国通史这部作品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你看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中国通史的观后感四百字优秀范文,欢迎阅读。

今天上午,我看了一部纪录片,他的名字叫《中国通史》的第27集《丝绸之路》。

当时在汉朝的时候,皇帝打算派一位使臣去远方的西部,可是,没有人敢主动出来,有一位名叫张骞的人,他却主动站了出来,并要求自己可以去西藏,为东西两部的友谊作出贡献。就这样,张倩带着一个大部队,前往去西部的路上。可是当时的地理位置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况且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此行要去的目的地是哪里,而且要前往去西部的路上,还必须经过一条必经之路,这条路就是匈奴的领地,他们必须小心翼翼的,要不然就得被匈奴抓住了。他们还是没有躲过难关,被匈奴抓住后,流放到了一处十分寒冷的地方,当天和他的团队。靠着坚强的意志,成功摆脱了这次难关,他们还是没有来到西部,而是来到了一个很临近西部的一个小国家,名叫大菀,这儿的皇帝十分欢迎张骞一行人,好好的招待了他们,这里的皇帝十分乐意能与汉国建立好友情。但是张骞他们还是没有找到西部,所以只能无功而返。

第一次前往区西部的路上,就是12年,但是张骞还是不想放弃,因为他能不能在历史上名垂千古,就靠这一次,第一次去西藏十分顺利,但是在他回来一年之后,他就去世了,班固的弟弟班超,十分像第二个张骞,他们翻过崇山峻岭,像中国的养蚕,缫丝,冶铁,造纸,凿井,灌溉等技术带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叫那里的葡萄,核桃,石榴,蚕豆,黄瓜,芝麻,无花果等食品带到我国,还有狮子,犀牛,良马等动物,也传进了我国。我国的音乐,舞蹈,绘画,雕刻,由于吸收了外来的文化的长处,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美轮美奂。

因为当时一些国家之间的交易都是用一些名贵的布匹,也就是丝绸,所以这条路就叫做丝绸之路,丝绸之路连通着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情意,丝绸之路能使我国和其他国家紧密相连,让我国变得更加出色。

我们中国人应该让丝绸之路更加发扬光大。

中国通史共有十本,是从史前一直到清代的一些故事和文物。

第一本先概括了中国古人类化石,又说了想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草和尧舜禅让等史前神话故事。接下来是夏、商和西周中的一些事,我感触最深的是残暴的商纣王和烽火戏诸侯。商纣王为了一个爱妃不理国家大事,还心胸狭窄,连别人为自己叹口气都要坐牢。还有烽火戏诸侯,周幽王为了让褒姒(爱妃)笑一笑,就戏弄各个诸侯,让诸侯不相信他,最后还是百姓遭殃。

第二本和第一本很相似,讲了春秋、战国和秦国。春秋时期的宋襄公自称是个仁义之师,根本就不知道兵不厌诈,还屡次丢掉胜利的机会,说自己不能用卑鄙的手段取胜。在春秋时期还出了不少名作,比如孙武的`《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老子的《道德经》。春秋后是战国,秦魏楚燕赵齐韩七国展开了一场和长达254年的大战,其中也有不少有趣的小故事。商鞅变法讲了商鞅在南门竖一根三长高的木头,说谁能把它抬到南门,就赏金10两,过了一会儿,又改成了赏金50两,有个汉子抬到了,真的得到了五十两,后来人们都相信官府,秦国就变强了。

第三本也差不多,不过是汉代很三国。汉高祖刘邦能大败西楚霸王项羽,正如他所说的一样:要比运筹帷幄,我不如张良;要比治理国家我不如萧何;要比领兵打仗,我不如韩信。而我只是善用这些人。刘邦宽容守信,可他的妻子吕雉却卑鄙狡诈,在刘邦死后擅自纂权,杀了刘邦的四个儿子,还立最无能的刘盈为太子。还有三国时代的董卓专制、曹操起兵、桃园结义、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等。

后面还有七本,讲的分别是隋、南北、晋、唐、宋、五代、辽、金、西夏、元、明和清的故事、我就不一一给大家讲了。

翻开《中国通史》这本书,首先看到的是前言,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所说:“一个人如果能身处在历史感悟之中,他就一定是获得真知的人,因为历史的经验是最为丰富的一座智慧之库。”面对风云变幻、迅速发展的当今世界,只有了解历史,才能更好地把握现在,充实人生,创造未来;只有借鉴历史,才能更好地完善自己,充实人生;只有学会反思历史,才能更好地认清未来。随之翻到目录,这本书写的是从有人类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间的事。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延绵不绝的历史传承,强大的凝聚力和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是中华民族历劫不衰,必将复兴的坚实基础,并造就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命底蕴。历史蕴含着一个民族世代的兴衰更替,以及透过事件表象所饱藏着的成败之道与内在规律,以历史作为审视现实的一个视角,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正视的课题,学习历史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懂得中国的历史,才能使我们无愧为中国人,才能对我的民族、我们的国家有信心,才能是我们拥有中国人应有的优越感,但是正如先前所说,中国的历史书籍多如牛毛,又多以古文为主,对我们这些对古文向来不怎么“感冒”的人来无疑是一味难咽的苦药。《中国通史》以白话文的形式对中国历史进行阐述,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送来了一场及时雨,滋润我们那早已干涸的历史细胞。历史蕴含着经验与真知,它记录了人类社会的成功与失败、兴盛与衰退、辉煌与悲怆、交替与更新,也预示着人类的未来。

我们不是搞历史的,不许对中国的历史有细致入微的理解与独到的见解,然而我们却不能容忍对我国历史的无知,《中国通史》对中国历史进行一简要描述,对于增加我们的历史文化素养还是很有帮助的,就我个人认为非常值得看。

这个暑假我看了中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部历史专题片——《中国通史》。《中国通史》是一部百集纪录片从第一集中华道路,第二集中华祖先,第三集农业起源,一直到第一百集帝制的终结。从远古社会到封建帝国的败落,一集集,一段段,为我们展现出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光辉历史。这部纪录片堪称一本完整的中国历史。

看了这部纪录片完全改变了我内心对于历史这门学科的偏见,或者说,终于满足了我内心对于历史的需求。以前我认为历史十分乏味,无趣,但现在《中国通史》这部纪录片让我看到了一个生动的历史,一个生动的中国。

在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十六集“孝文帝改革”,从拓跋鲜卑的改革努力,到首次尝试失败,进而回溯为什么要入主中原,再忽而转到今日生活在苦寒之地的大郡一家。而后,由孝文帝与冯太后的亲民之举,带出春耕传统、大同附近保存至今的黄糕习俗、秦汉以来的籍田活动等。因而有了横纵大背景与个体人物事件交织的逻辑,让用“穿越”去了解历史不再只是无厘头恶搞,而变成了一种精彩的叙事手法。

逻辑线索的另一个好处,是提供给观众更多自修的可能性。看完第三十三集“魏晋风度”,我第二天就去搜出了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看完第三十九集“魏晋佛教”,忍不住查了查慧远和尚的《沙门不敬王者论》。这些史料,除非专业需要,很少有人会主动想起去研读。

在看到《中国通史》的最后几集时,基本上已经没有人评论,观看量也很少。但其实每一段历史都会给人们带来一份独特的感受,一份别样的体会,所以让我们珍惜每一段历史,别让它被埋没,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中国历史的辉煌。

作为一个历史迷来说,非常喜欢看历史题材的纪录片。这部纪录片以前在央视六套上没看完,近几日一直在从头开始补看。总体来说还是制作得相当不错的,呈现了中国历史的大致脉络,从中华文明的起源讲到了封建帝制的覆灭,全面地讲述了整整五千年的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过程。

夏商周、秦,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辽、金、西夏、两宋、元、明、清。每一个王朝的兴起、经济文化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朝代的衰弱更替都是由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造成的。每看完一集后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触,感受到古老的文化和古人的智慧。直到如今,古人的智慧和他们所具备的高尚的品格还依旧有很大的影响,这些早已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融入进了中华文明中,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说:”一个人如果能身处在历史感悟之中,他就一定是获得真知的人。因为历史的经验是最为丰富的一座智慧之库。”每一个人都可以从无数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中获得许多的感悟,然后以史为鉴,从而更好地把握现在。这才是历史的留给后人的真正价值,它真正的的意义。

风轻轻吹过广阔无垠的沙漠,一支商队正在缓缓前进,留下一串悠扬的驼铃声……。

丝绸之路是一条伟大的路,一条极具历史意义的路。怀着敬佩与自豪之情,我观看了《丝绸之路》这部纪录片。本片生动形象地讲述了丝绸之路的诞生与发展。闭上眼睛,络绎不绝的商队,高鼻凹眼的西域商人,五彩缤纷的绫罗绸缎,频繁往来的各国使节,像电影一般在脑中放映。眼前似乎又见到了那个商旅不绝,繁华兴盛的黄金时代。而这一切,都因为一个张骞的郎官。没有他的探险,就没有伟大的丝绸之路。

历史上,每一次的探险几乎都改变了世界。

几百年前,一位叫麦哲伦的探险家带领他的舰队环球航行。从这一刻起,人类首次证明了地球是球体。首次对地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科学的种子渐渐生根发芽。几十年前,一位交阿姆斯特朗的宇航员小心翼翼地在月球迈出一步。从这一刻起,人类自诞生起就存在的登月之梦被圆上,人类航天技术被推向巅峰,地球为之沸腾。正如阿姆斯特朗所说:“这对一个人是一小步,但对全人类是飞跃.”几年前,一位交吴京的演员拿自己的全部身家进行探险。从这一刻起,无数国人爱国的心熊熊燃烧,促使中国快马加鞭地前进,全世界也随之而改变。几个月前,一位叫阿瑟·阿什金的物理学家获得了诺贝尔奖。从这一刻起,由于他在物理学上的探险为我们观察和控制生命体的内部结构创造了全新的机会。

探险,创造了丝绸之路。探险,改变了我们的世界。

今天我看了中国通史,虽然我看了,可是我真的不确定我看的是不是对的,不过,这不影响。我看的是三国时期诸葛亮到魏晋佛教。

一开始,他是从刘备托付给诸葛亮国家大事开始的,当时,魏国大败蜀国,而诸葛亮又是当时的大臣,所以他要把蜀国的经济重新恢复。所以他先要平定南方。南方一直有很多豪强乘着刘备去世来造反,可是蜀军在诸葛亮的统帅下,很快就打败了那些豪强。现在就只剩豪强的首领孟获了。从此就有了七擒孟获的故事,最后,孟获终于臣服诸葛亮了。现在没有威胁了,诸葛亮决定发展经济,所以他改进了盐井,本来是战乱时期,盛产盐的属国现在在战乱时期根本没有经济来提取盐,后来经过诸葛亮的改进,盐井比以前的产量又高了。他还做了很多改变经济的事情。改变了经济,就又要去北伐了在此之前,他一共出征了五次,只有一次打败南方的时候成功了,其他事事都失败了,所以他决定再北伐一次,可是这一次北伐却成了他人生最后一场出征。司马懿和他对战的时候,还是采用原来的战术,只是死守。诸葛亮,不管怎样到曹营门前骂,结果司马懿还是死守。这样诸葛亮也没有办法呀,所以才重病了,之后诸葛亮就病逝了。

诸葛亮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啊!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打了很多胜仗,可是最后也是因为担心国家而病死了。

我只说了诸葛亮这一个段落,还有其他的几个段落,但是我觉得诸葛亮这个我感触最深。

读书心得集锦篇四

《简·爱》是19世纪英国最出色的小说之一。它描述了人一生中最渴望得到的几样东西,那就是勇气、爱与尊严。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简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认认真真地阅读完了世界名著《简爱》。这本书内容丰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我们看了能真切地感受到简爱的生活是多么不幸!故事主要讲了:

简爱出生后不久,爸爸妈妈就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可怜的小简爱从此就生活在了冷酷无情的舅妈家。简爱天生性格倔强,是个讨厌的坏孩子,为此,舅妈整天对无辜的小简爱发脾气。导致哥哥、姐姐和妹妹经常欺负简爱。后来,舅妈把简爱送到了学校里,这个学校是专门管女孩的,简爱在学校里认识了第一个朋友——海伦。伯恩斯,但不久,伯恩斯被无情的肺结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简爱18岁时,离开学校,到了桑恩费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经过种种磨难,最终,简。爱和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中有两个情节,使我深有感触。

第一个情节是:简的舅妈请来了学校的总管——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我还记得布罗克赫斯特刚来时,与简的一段对话。布罗克赫斯特问简。爱:“你知道人死了会去哪吗?”“下地狱。”简神态自若地答道。“什么是地狱?”“是一个火坑!”“你愿意去吗?”“不,先生。”“好,那么你该怎样预防呢?”“永远保持健康,永远不要死去!”“听说你是一个说谎的孩子,所有的说谎者,都会落到燃烧着硫磺烈火的湖里。”“我不骗人。”“你再说一遍。我不骗人,我不是一个骗人的人!”听到简这么说,我并不认为她是一个坏孩子,我反倒觉得她是那么有勇气,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话,她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

第二个情节是:简来到学校,布罗克赫斯特先生让简站在凳子上,命令大家不许和她说话,不能跟她玩,三天不给她吃的。然而,只有海伦。伯恩斯趁晚上睡觉时,偷偷把吃的东西递给简。爱,从此,她俩成了好朋友。学校很严格,斯卡查德女士每天都要检查学生是否讲卫生,如果不满意,就用树枝狠狠地打手。一天,简让海伦把帽子拿下来,因为她想给海伦画张相。海伦天生就是一头红艳艳的卷发,很漂亮。可却被布罗克赫斯特给看见了,他竟然说海伦的头发是虚荣,他二话不说,就用剪刀把简和海伦的头发剪了下来。过了些天,海伦。伯恩斯被可怕的肺结核夺去了生命。我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要让善良的海伦离开人世,她是那么有爱心,那么美丽善良,当别人不给简吃东西时,是她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了简,当没人和简玩耍时,又是海伦主动和简在一起,她是多么好的女孩呀!

读完了简爱,有些怅然若失,她得到一大笔遗产,顿时觉得激励人心的劲头不那么足了,她之前经历的种种苦难和在磨难中培养的坚韧果敢聪慧朴实,给任何一个上帝的弃儿带来了道路的指引和心灵的蔚籍。

有了丰厚的钱财后,总觉得她的人生已不能为我驱逐黑暗,灌溉热情,播撒希望。或许智慧及一切美好的品质都存在于痛苦和磨折中,一旦它光鲜靓丽便只会金玉其外内里空空了,再不然是能量和动力只能从比自己更糟糕的人身上散发出来,且这人有着人们所赞扬而缺少的东西,我们才能更好的感受并汲取这力量。可简有了钱并未任性挥霍,平分给了自己和另外三个表兄妹,她后来的幸福生活(--和罗切斯特终成眷属,这位先生是位小有资产的绅士)也是因不俗的才情和非凡的魅力,得了一点点上天的机缘才获得的。为了使结尾不那么唾手可得,作者硬生生的把那位高大睿智的绅士变成了瞎子瘸子,或许以此模糊的血肉之躯算进爱情的筹码之中,我们中的某些人能更直观的体验她们感情的深沉吧。

与简失散中的罗切斯特茫然无助,对自身残疾日夜萦绕于心,重逢后,两个彼此真切关心的人儿互为一体,他有了她的眼她的腿,他又是个健全的人了。()汤显祖说:生而不能死死而不能生者不可称为爱情,也许真正走进爱情的人,另一个贫穷至极丑陋不堪在你眼里却完美如璧。这太高尚了!回到她财富的问题上,像她那么个父母早亡,做个家庭女教师的姑娘在那个年代很难有发家致富的机会,幸运的是叔父孤身一人将财产全留给了她,读到这时,我不免叹息了,我怎么没有个这样的叔父,或是某天从律师处寄来封信函说是你的某某人留与你的资产,…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么安排,简经济独立了,年轻(她才十九岁,罗四十多岁)有才华,够不上美女最低也有中上之资吧,告诉我们她嫁给他没有半点别的目的除了爱他,他的爱似乎不需去证明了,两人关系中,他一直是强者(从所谓的现实因素看来),有地位有见识,精神上两人一直对等的暂不说了。到最后,让我耿耿于怀的她的一页暴富平淡了好多,谁让我也喜欢钱呢,故事总要有个结尾来收场,在印象中挥之不去的还是她一路的艰辛,不会伪装的表情,饱满得精神。

看完《简爱》,我的第一感触是简是一个很平凡同时又是很伟大的人,最先听说简爱是在初中时候吧,以为简爱是简单的爱单纯的爱的意思,现在明白简爱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的名字,书中的主人公名为简,姓为爱。听到周杰伦的那首简单爱我还是回想起这本书,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想这样简简单单的没有悲哀,歌词当然也写得很棒。这本书吸引人人的地方有一部分也归功于它的书名吧,正是由于一个巧妙的歧义,读者会关注这本书,然后再知道简爱是主人公的名字。

《简爱》是勃朗特的作品,写了简从8、9岁被舅妈收养,到18岁遇到罗伯斯特先生,在到与罗伯斯特先生的相知相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最终相守。我挺佩服简的,看到书,我仿佛会看到一个拥有不屈灵魂的一个女性。

在舅妈家的那段日子确实难熬,舅妈与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舅妈收养她完全是因为她舅舅的遗嘱,我看过一点电影,但是电影表达的不如作品好,因为电影中的简眼神传达不出书中表达的那种倔强。简终于忍受不住表弟的虐待了,她决定反抗,但她收到的惩罚是被关进红屋子,害病,当她反抗时,我暗暗为她加油,(我发现好像我也有点小小的叛逆)。在哪个收养院里,间的生活确实是很艰苦,与其说是艰苦不如说是贫苦,但我们不能否认,在那里简确实学到很多东西,从他好朋友身上学到的,从她的老师身上也学到了很多,不光是知识,还有品德,这也为她以后从事家庭教师打下了基础,虽然家庭教师很卑微,但是没有相关的知识是不行的。简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再说她和罗伯斯特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简就深深地爱上了罗伯斯特这个"怪人",只是简隐藏的较好,所以很长时间内未被发觉。罗伯斯特从在向简倾诉自己的内心时其实已经喜欢上简,只是他自己也没觉察出。但简选择离开他是因为他的欺骗,这也表现出简的倔强和坚强,我更佩服就简了。再后来,见碰到了一个牧师,牧师并不爱他,就想娶她完陈一个形式,仅仅她的内心的几点符合他的标准,仅仅如此,虽然罗伯斯特的眼睛失明了。但简依然爱着他,于是简又回到他的身边。一个完美的结局。祝福简。

作为女性,必须强大起来。虽然可能做不到像简那样去追求爱情,但至少应把自己武装起来,用知识,用才能,是自己走的更远,飞的更高,加油亚非!

每一种成长都与寒冷为邻“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漫漫人生路,不如意之事比比皆是,但我们仍要逆流而上,逆风飞翔。

简·爱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无法想象,一个豆蔻年华中的女孩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朋友的陪伴,没有新衣相衬。只有无尽地谩骂、轻视和欺辱,她是如何敢于向命运抗争?我也无法想象,这么一个面貌丑陋的女孩,是如何敢于向上层人士示爱,且又离开的如此决绝?我更无法想象,一个受尽人生苦难的孩子,是如何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我无法想象,而她却做到了。为什么?因为她有理想,她比我们更坚强。正如居里夫人曾说“人类也需要富有理想的人,对于这种人来说,无私的发展一种事业是如此的迷人,以至他们不可能去关心他们个人的利益”如醍醐灌顶般,我明白了,也羞愧了。

我们不是简爱。我们拥有完整而幸福的家庭,有着优渥的物质条件。可有些人却选择挥霍。他们没有理想,更不能受挫。他们习惯于成功法人人生,无法面对失败。其实,我们每个人,包括作者夏洛蒂。勃朗特,都希望有一帆风顺的学业,两情相悦的爱情,平步青云的事业。可上帝不会给每个人准备一条阳光大道,你走的那条很有可能是条崎岖小路,但你也该庆幸,吃过苦,你才会坚强。流过泪,你才会真正懂得快乐的真谛。

没有苦难,贝多芬也不会奏出震惊的交响曲;没有苦难,司马迁也不会完成巨著《史记》。没有苦难,苏东坡也不会成为千古文豪。火以炼金,逆境磨炼人。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人生路上坎坷重重,吃苦是必备的生存技能。吃过苦,才能更加明白生活的意义,存在的价值和成功的喜悦。当我们遇到挫折时不要抱怨,因为每一种成长都与寒冷为邻。

《简爱》就是这样一本书,从中我们领略了激情与诗意,也感受了积极的力量。千千万万的读者迷上它,其中便有一个我。

乘着暑假这么长的日子,我把我一直很期待看却没有勇气看完的《简爱》看完了。因为这本书故事很长,我一直怕我没勇气看下去,现在想想我当初真的想多了。因为故事情节虽然有些复杂,但是很好理解,而且故事曲折,描写生动,更好的是还让我学习了很多知识。

故事就是这样,一个自尊自立自强的女性的选择的生活的原则。她教会我,人要有自尊自立自强自爱自重的品格,就像简爱一样。

当我们遇到生活的不平生活的困难,一蹶不振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这不可以改变事实逆转裁判,一而再再而三的努力才是我们选择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努力都适合,我们改变不了世界。所以我们适合的时候,可以试试改变自己。选择另一种方向,选择自己真正想追求的去生活吧!

读书心得集锦篇五

今天我看完了《金银岛》这本世界著名小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金银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金银岛》是世界四大科幻探险名着之一。讲的是关于探险寻宝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一个十来岁的少年。

吉姆家经营着名叫“本葆将军”的旅馆。一天旅馆来了一个自称船长的客人,这个客人叫比尔。比尔有一张藏宝图,他引来了许多穷凶极恶的海盗。不久比尔因饮酒过多一命呜呼。吉姆在找回比尔的欠款时,无意中得到了藏宝图。吉姆把比尔的藏宝图交给了李沃西大夫和乡绅特里劳尼先生,然后他们就一块去寻宝,特里劳尼先生准备了一艘叫“希斯帕若拉”号的大船,又招募了船长和水手,其中有一个做饭的独腿水手,叫西尔弗。

在行船中,吉姆无意中听到了西尔弗谋反的计划。吉姆把这个消息告诉船长他们。当大船来到宝岛,一部分人上了岸,大船被反叛的水手占领。吉姆在岛上遇到了流放犯本冈恩。李沃西大夫一伙人来到了木寨。本冈恩告诉吉姆他有一条兽皮艇,并说出了藏艇的地方。吉姆找到了兽皮艇,乘着它,割断了大船的锚索,又上到大船上,杀死了船上的看守海盗,把大船开到了安全的地方。

吉姆回木寨时发现木寨已被海盗们占领,并且,他们还获得了藏宝图,自己却被当场抓住。第二天,海盗们带着吉姆和藏宝图就去寻宝,却被李沃西大夫他们打死了很多。原来本冈恩早把宝藏转移到别的地方了,而大夫他们就埋伏在海盗们要经过的地方,给了海盗们有力的伏击,使海盗们彻底失败,只有西尔弗没被打死。

消灭了叛军后,他们终于把宝藏装上了大船,运回了英国。

在这个惊险的寻宝故事中,小吉姆凭借自己的善良先后得到了海盗比尔和西尔弗的信任,使自己身处虎口而安然无恙;又凭着聪明机智把西尔弗反叛的消息告诉了同伴,还夺回了大船,解决了他们安全离开小岛的后顾之忧;他还在小岛上结识了流犯本冈恩,得到了他的巨大帮助。这些都是他们战胜海盗的关键因素。

故事中的众多人物里,李沃西大夫有正义感。例如他在“本葆将军”旅馆和比尔的对视,毫不畏惧,用自己的威严战胜了亡命之徒比尔。而西尔弗是一个两面三刀、反复无常的人。他开始时,表现出一种伪善的面孔,尽职尽责、和善待人,但不久就联合其他水手叛乱。失败后,又装出一副和善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最后又原形毕露,偷走了一部分财宝,逃之夭夭。所有这些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法国思想家笛卡尔说:“阅读优秀名著就像和高尚的人进行谈话,这些伟人在谈话中向我们展示的是他们的智慧和思想。”暑假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罗·路·斯蒂文森的作品《金银岛》,深深地被这充满异国情调的惊险故事所吸引,同时也被主人公的智慧和勇敢而折服。书中主人公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与其他人一起乘船开始了冒险之旅。但是以西尔弗为首的一群海盗也扮成水手前往金银岛。在岛上,正义和邪恶展开了生死搏斗。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还有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拿到宝藏,平安返航。

精彩的故事情节看得我如痴如醉,一边看一边替吉姆捏了一把汗,直到他终于安全地回到了英国,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特别喜欢《金银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心与友谊。从吉姆的身上,我学习到:做一个勇敢的人,要有勇气,既能面对困难不退缩,又能面对自己的缺点不逃避,勇于正视自己。回想我平时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难解的题目,就直接请教老师、家长或同学,或者逃避困难,或者等着别人来帮自己想办法;有时我做错了事或者说错了话,又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总是找各种理由想把责任推给别人。看了《金银岛》我受益匪浅。

最近两天,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金银岛》。

史蒂文森,1850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很好学,总是随身带两本书:第一本是读的,第二本是记笔记的。史蒂文森有许多代表作,《金银岛》就是其中的一部。香港著名企业家霍英东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小吉姆是他年轻时的偶像。下面我们就来探索这本宝书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获得一张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他就和他的几位朋友登上了一艘名叫“西斯盘纽拉”的大船,这艘船将会带他们到金银岛上。但是谁也没想到,这是一艘海盗船!在去金银岛的途中,吉姆无意中听到船上的一位厨师西尔维要谋反,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朋友们听后默不作声,光凭他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怎么可能战胜那么多海盗嘛!最后,吉姆他们在最危急的时候战胜了海盗,夺回了“西斯盘纽拉”号,返回了故乡。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少年的智慧、勇气,还有他们的正直:绝不和海盗讲和,这一个特点正好体现出他们的一身正气。

读书心得集锦篇六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向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我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貌的野心,但必须以往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我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应对着自我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感情观相悖。但都之后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我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我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我,没有人理解自我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仅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我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贴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明白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仅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终他在监狱里研究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应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我的心。

但好多职责,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上天赐给他了漂亮的脸蛋和出众的才能,却忘了给他地位与荣耀。在这个时代,能让他飞黄腾达的就仅有两条路,一个是穿上红色的军装,另一个是披上教士的黑衣,即红与黑。

从远处看,他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害羞、内向,苍白的脸上偶尔泛出些红晕。可如果你走近,看着他漂亮的黑色眼睛,你就会发现里面闪烁着与众不一样的东西——燃烧着的火焰般的热情,还夹杂着浓浓的轻蔑与不屑。

他是于连·索莱尔。

有人说,《红与黑》是讲一个麻雀想爬上枝头当凤凰却失败的故事,他们大错特错了。与践踏着灵魂与感情的嘉莉妹妹不一样,于连有一颗高尚的心灵。他所觊觎的不只是金钱,因为他不仅仅拒绝了有大笔遗产的爱丽莎的求婚,也拒绝了朋友富凯与之合伙经商的提议,他口口声声地说自我想要的是“飞黄腾达”,可内心真正渴望的是荣誉,是英雄事业,更是征服。出身低微的他疯狂地崇拜着拿破仑,因为“这个卑微的人凭着一把剑就成为了英雄”;他当过市长的家庭教师、侯爵的秘书,却从未向他们摇尾乞怜,从未阿谀奉承、虚与委蛇,而是从心底里鄙视他们、仇恨他们,即使是最全面的礼节也遮不住他轻蔑的眼神,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

足了这两个条件。

又立刻为自我的感性感到生气,质问着自我:“他们会怜悯一个第三等级的人吗?”在收容所所长的聚会上,他又心疼起关在隔壁的乞丐们来,对贵族卑鄙可耻的丑恶感到恶心;无论是在市长家里还是在侯爵府上,他总是虚伪地掩饰自我的真实内心,用心计报复这些贵族们,可他无法玷污的纯洁与高贵的心灵总是打破他的计划,让他不断暴露在肮脏的封建社会中被鞭笞、折磨,到头来,他也只可是是个十九岁的孩子啊。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以往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以往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确定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经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一样。随着于连对自我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到达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构成鲜明比较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终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证明自我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能够挽救,可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我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我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能够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能够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我的英雄情怀,自我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杯具,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可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终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明白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先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以往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感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一样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感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我强的对象的征服欲,并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终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可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终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我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境,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终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可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当摒弃的部分。我们应当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我的梦想。

读书心得集锦篇七

《雷雨》毁谤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家庭。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雷雨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那么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朴园对侍萍仍有感情,可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最受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假期间趁着闲暇读了曹禺先生的《雷雨》,以前在语文课本上曾经选过其中的一个片段,选的是鲁侍萍来周宅寻找四凤的时候,遇上了曾经抛弃的自己的情人周朴园,彼时周朴园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有着雄厚的产业,是他负了侍萍,却没有一点对侍萍的愧疚,甚至质问她来周公馆干什么。当时只是读了其中的那部分片段,对这部话剧的了解还不甚深,如今又将整体重读一遍,只觉给我的内心带来巨大的波涛。

戏剧中最让我同情的是四凤:她懵懂无知,却最终成为周繁漪报复周萍的牺牲品,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片赤诚,她是如此单纯,将自己的一颗心都付与周萍,然而对于周萍来说,这片赤诚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纵然我相信周萍是真的爱着四凤,但是却总感觉有一种遭人利用的感觉,他与自己的继母私通的时候,只觉得繁漪是自己最爱的人,全然不顾自己的父亲,当他遇见了四凤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一丝不妥,总觉得是有些虚伪的,他把四凤当成是一块遮羞布,来掩盖自己曾经做过的龌龊之事。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配不上四凤的,纵然他是周家大少爷又如何,纵然四凤是个下人又如何,四凤的心灵比他要干净多了。当最后所有的丑恶被揭露的时候,四凤采取了最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或许越是单纯的人,就越是容易走上极端,那晚的雷声,就像是一把利刃,狠狠的插在周萍身上,也插在所有人心上,仿佛是对这丑恶最极端的厌恶。

最让我觉得无奈的是侍萍:她原本就经历了不为人知的痛苦,她尽着一个母亲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的女儿,然而世事终究是无常,谁曾想鲁贵是那么一个贪财势力的小人,偏偏就将自己的女儿送进了周公馆,偏偏又与大少爷相爱,偏偏又与大少爷有了孩子,这种乱伦是她这个母亲所不能容忍的,可是她终究是个母亲,她不想孩子们受伤害,她宁愿他们不知道真相,就这样苟且下去,至少他们能幸福,可是谁又曾想,当她准备悄悄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周繁漪和周朴园同时出现,将所有的真相都抖露出来,她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在场所有人中,除了四凤和周萍,最痛苦的莫过于她,她在承担着自己痛苦的同时,又承担着两个孩子的痛苦,这也就为后文侍萍的疯癫埋下了伏笔。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假使她坚决不同意四凤跟周萍在一起,或许就没有周繁漪的报复,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真相的出现,但是这样做却是违背常理的,她不是一个狠心的母亲,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温柔善良,面对四凤的以命相逼,她又如何能狠下这颗心来,她逼了自己,却终究下不去手去逼四凤,以是这悲剧性的结尾却又似在情理之中。

最让我厌恶的莫过于周朴园:他虚伪、道貌岸然,用鲁大海的话说,他如今的光鲜亮丽不知道是多少工人的血汗堆起来的;他专制,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家里,他不允许任何人反抗他,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周冲也是如此,他自己板起面孔教训孩子们,却抱怨孩子们不跟他亲近;他无情,当年狠心抛弃侍萍,多年后回首再见,不但没有一丝愧疚,甚至喝问侍萍为何来到周公馆,他以为侍萍是来闹事情来了,纵然做错了的是他自己,他却仍然那么理直气壮,直叫人恨的牙痒。在整部戏剧里,所有的事情起因于周朴园,结束于周朴园,整个悲剧的结果就是由他一手造成的,然而他作恶多端,最终却只有他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身体康健,头脑清醒的活着,繁漪疯了,侍萍疯了,四凤、周冲、周萍相继而死,却只有他还好好的活着,这个结尾让人有些意外,却又蕴含深意,或许所有人都不记得曾经发生了什么,所有人的意识中已经无法留存当初的丑恶,但是还有周朴园,还有他还清清楚楚的记得,记得这后果是由他一手造成的,老年的他无儿无女,妻子疯癫,身边再无一人陪伴,而留他一人反反复复的想起自己所造的孽,午夜梦回时反反复复的愧疚和谴责自己,或许这正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让我最惋惜的,是周冲:他是那样一个明媚的少年,他的心中有着诗意一般的远方,他对这世界抱着无比美丽的幻想,他对四凤亦是,他渴望同四凤去追逐他的理想,他已明白爱,但却不知道自己的爱寄托于何人。他是那样的单纯,在他的眼中,周朴园是严父,是爱他的;繁漪是慈母,更是那个关心爱护他的,视他为宝的母亲,他以为世界都是美好的,是如诗一般的,可是这一切在真相揭穿之时,轰然崩塌。他意识到,他的父亲,是那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他意识到,他的母亲居然把他当工具一样来阻止四凤和周萍的爱情;他意识到,四凤爱的原来是周萍;他也意识到,自己爱的也绝非四凤,他只是为爱而爱。这一连串的打击如何让他承受的住,而他也不可避免的走上了死亡,他的死,最令人痛惜,却又在情理之中,就像是一切抱着幻想而活的人,被现实的残酷所撕碎,仿佛上帝对迷失的人们所下的诅咒。

最让我厌烦的,却是繁漪,这一点让我颇感意外,因为曹禺先生说,他对繁漪是最下了心血的,是最抱有期望的,曹禺先生对繁漪的评价,可谓是相当高了,可我偏偏不喜欢,或许作为女性来看,繁漪的境界太小,她性格中最鲜明的一点就是敢爱敢恨,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失去的时候就彻底毁灭,或许有人说这是一种率性,但在我看来却不够大气。爱应当是无私的,不应该是自私的,就算被抛弃了又怎样,转身离开就是,何必为那不值得的爱搭上自己的性命,天下之大,难道还无处安放这一颗赤诚之心吗?但是想想,又或许是我的眼光太狭隘,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繁漪就如深陷泥沼的人,周朴园的专横和压迫,周家的阴沉,都使得她失去了活力,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点唯一的亮光,唯一一个让她活过来了的人——周萍,她就会像行将溺水的人一样,死死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所以她必须死死抓住周萍这根稻草,哪怕,只是一根稻草。

不得不说,曹禺不愧是戏剧大家,他说,他希望观众能够带着一种悲悯的感情,去俯视这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我不得不说,他的确做到了,他为这部戏注入了一种独特的美丽,让人想要反复的去品味,反复的去推凿,而这也正是他希望的,也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雷雨》,“一个封建社会能有什么才是真爱”这个问题在我脑中徘徊了好久。为什么故事的结局是如此的悲情呢?只能说旧封建的家庭不改变思想,主动就是一部悲剧。

很多人看完《雷雨》后,都会有一个疑问,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周朴元是爱鲁侍萍的,但那种爱仅仅存在于年轻时的那个鲁侍萍身上,即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看完书本后,印象最深刻得是繁漪,一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勇于追求真爱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可能这是她最好的下场了。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

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

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

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

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读书心得集锦篇八

炊者不立。自视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曰:馀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古人有言,“炊者不粒”。意思是说,“炊者”是一个懂得奉献的人,因为她做饭不是只给自己吃,而是给更多的人吃。

即使一个家庭,炊者都是奉献者,不懂得奉献的人也成不了“炊者”。同样的道理。一个以获得显赫名声为目的而奋斗的人,就像做饭只给自己吃的人,成不了“炊者”。也就是,成不了真正“名传千古”的人。

真正“名传千古”的人,获得的名声只是他们在为国家、民族、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后的副产品。一个只为自己能够得到明悟而修行的人,成不了著名的“思想家”。只有自己觉悟了,又能指引更多的人一起觉悟,才是公认的著名“思想家”。

一个只为自己享受炫耀而建功立业的人,成不了大功于社会、国家、民族和人类的人。只有他的功劳深远地影响了很多人,能够被很多人长久称颂,才是真正有功之人。

一个只为个人荣誉而修炼技能的人,成不了绝世高手。只有用自己的才能做出更多贡献,让人折服,才是绝世高手。

上面五句话都包含着“道”,它们共同的道理,可以归结为:“做多余的饭,做多余的工作,是只有奉献,没有直接回报的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人厌恶,所以一个只为名利而奋斗的有欲者,不会去做这些多余的事情”。

读书心得集锦篇九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读完了这本《骆驼祥子》。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骆驼祥子的身上具有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具有坚韧的精神。祥子来到城市,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是他付出了诸多努力才换来了的。但是,车刚拉了没几天,就被官兵给抢了去,他们凭什么这样欺侮人,凭什么啊!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一次次地破灭。但他仍然不肯放弃,不断地振作起来,再度坚持……终于,他买到了车,但这却是以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

“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如是写道。他是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

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社会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

社会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

《童年的秘密》是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索利撰写的,经过我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得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成人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经过对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童年的秘密》全书分为三大部分,介绍了儿童生理、心理各阶段的发展,儿童的教育,爱的智慧,成人与儿童的冲突等等。蒙台梭利从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的角度为我们提示了童年的秘密,让我们得以更深刻地了解和理解儿童。

蒙台梭利讲到的关于对幼儿的教育,无一不是以尊重幼儿为前提下,尽量让幼儿在最自然的环境下,在自愿与自己选择的条件下进行的,从而总结经验,完成自我认知的提升!我想,这时,孩子的心里肯定是最简便愉快的,而我们明白欢乐容易产生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只要孩子有兴趣,还怕他不会学习吗所以,作为一个孩子的教育者,首先就要调动孩子的学习兴趣,有了兴趣,会让你的.教育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只是一味被动理解教育,势必会造成烦躁与抵触的心理,即使是成人也不会有什么学习热情,更不要说是孩子了!

在读全书的过程中,有一种情感一向在深深地吸引着我:成人对儿童缺乏理解。"教育和生活本身的目的就是一个理性的人能够支配自己的行动,使得他的行动不仅仅因为感官的刺激而本能地应用,而是受理性本身的控制。如果一个人无法到达这个目的,他就不能获得理性的人所渴望的那种人物主角的统一。成人无法理解儿童对感兴趣事物的热爱,他们对一切都习以为常,并认为自己了解这些事物。所以他们感到乏味和疲倦,他们对工作不再热爱,开始被动行事,儿童的那种专注、探索、发现和创造也自然随之消失。

成人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常常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本事只能理解,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趣味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系鞋带,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可是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终穿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完全由成人代劳。而蒙台梭利很重视儿童的基本生活技能训练,她做了专门用于训练儿童扣扣子、系绳子的工具。

作为教师,我们无疑是深爱着自己的学生的。然而,很多的时候,我们总是在抱怨,我们那样的辛苦那样的劳累那样的甘于清贫那样的不计名利,而学生们应对我们的良苦用心却似乎总是无动于衷。其实,这一切的尴尬都只因我们对学生的爱过于武断、包办与专制。对学生,爱是立场,爱的智慧则是境界。

苏霍姆林斯基说:要像对待荷叶上的露珠一样,细心翼翼地保护学生幼小的心灵。晶莹透亮的露珠是美丽可爱的,却又是十分脆弱的,一不细心露珠滚落,就会破碎,不复存在。学生的心灵,就如同露珠,需要教师和家长加倍呵护。这种保护就是一种教育。

所以,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学习对幼儿进行心理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我们教师对幼儿的引导将会游刃有余,还怕孩子调皮,会造成教育失败吗长我相信,教师的行为、教育方法及理念无疑会潜移默化的传导给家长,从而影响到一代人的一生。儿童内心的真实景象,它与我们对儿童习以为常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这就是"童年的秘密"。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一

在建党97周年之际,纪实文学《梁家河》一书的出版发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这是又一部展现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的成长足迹,也是全体党员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导读物。

水流千里必有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人生第一步所学到的都是在梁家河,不要小看梁家河,这是有大学问的地方。”“无论我走到哪里,永远是黄土地的儿子。”细读《梁家河》,可以强烈地感受到领袖的成长不是偶然的,领袖思想的形成是有源头的。

细读《梁家河》,坚定理想信念,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人生的道路要靠自己来选择。如何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关键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否则,环境再好照样会走错路。”“15岁来到黄土地,我迷惘、彷徨;22岁离开黄土地时,我已经有着坚定的人生目标,充满自信。作为一个人民公仆,陕北高原是我的根,因为这里培养出了我不变的信念:要为人民做实事!”正是这份大地情结、人民情怀,他在梁家河打出了第一口吃水井,建立了第一个铁业社、缝衣社和第一座磨坊、淤地坝,建成了陕西省第一个沼气池等等,为梁家河脱贫致富作出了重大贡献。从西北山村到华北县城,从东南特区到执掌一省,从直辖市市委书记到掌舵“中国号”巨轮,总书记为我们勾画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就是理想信念的力量。我们应该倍加珍惜这个催人奋进的新时代,撸起袖子加油干。功成不必在我,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

细读《梁家河》,坚守党性宗旨,头顶上有国家,心里头有人民。在担任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期间,总书记是“有泥土味的基层干部”,心里老惦记着“让乡亲们饱餐一顿肉,并且经常吃上肉”。时光飞逝,初心不变。无论身在何处、身居何位,总书记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总书记心中时刻挂念着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一脉相承。从梁家河时“要为人民办实事”到当前“小康路上一个不能掉队”,这种思想贯穿始终,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讲不忘初心,人民群众就是最大的初心。只要心里装着人民,干事创业才有方向、有激情、有底气。我们要向总书记看齐,头顶上要有国家,心里头要有人民,任何时候,党的传统不能丢、使命不能忘!

细读《梁家河》,坚持奋斗作风,不用扬鞭自奋蹄,只留清气满乾坤。习近平总书记对“奋斗”两个字,情有独钟,身体力行。在梁家河,总书记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干活从不撒尖儿”,带领乡亲们打坝造田、战天斗地,干一件成一件,“奋斗”让乡亲们过上了好日子。同时,自己上山放羊揣着书,锄地休息抱着书,深夜挑灯啃着书,“奋斗”淬炼了他优秀的个人品质。梁家河的经历,是总书记提出“为幸福而奋斗”、“在奋斗中谋幸福”、“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成就价值”等一系列论述的实践基础和思想来源。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正如总书记所说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我们要践行“干”的文化,同时还要倡导“争”的文化。我们要把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有技术撑腰,用创新说话,才能站得直,有底气!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二

《以爱之名100封优秀廉洁书信》不仅让更多的人重温了书信这杯陈酿,更让人们感受到了真爱如山般的厚重。下面是本站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阅读以爱之名100封优秀廉洁书信。

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营销无处不在。我现在写这篇文章,也是和别人做交流,也是在营销自己。营销的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沟通的过程。当我们和其他人或其他组织交流时,不管是当面或非当面的交流,既是沟通的过程,也是营销的过程。

小女孩波莉安娜丧失父母、身无分文,只能同脾气怪戾而冷傲的姨妈一起生活,但她偏偏能在每一个困难与打击面前欢天喜地地去发现快乐,并诚心诚意地去享受这快乐。

我们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古典诗歌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古典诗歌犹如灿烂群星,以其独具的魅力一直传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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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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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中记述了18世纪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中世纪著名画家、雕塑家米开朗琪罗,19世纪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位伟人的痛苦和磨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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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读书摘抄心得体会一对于成长于文化断层年代的我们,胡适先生似乎只是历史的一个符号,他曾经走在文字改革的先端,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等,由于种种原因,难得看到胡先生的文字,对于他的了解多来自片段性的轶事或宏大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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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

《好教师是这样炼成的》有感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汪家余寒假期间,利用闲暇时间好好读了一本书《好教师是这样炼成的》,读完后,深有感想。作为老年教师,我认为除了多读书之外,还要多结合优秀教师的经验,不断的学习,打磨自我。

《孝经》,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述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指出孝是诸德之本,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

高尔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读书对于每个人同样重要,因为书的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人的素质,智慧和财富。书上的知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智慧就是靠自己从书上积累。所以我认为:书就是智慧。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三

寒假有幸拜读了薛法根老师的《为言语智能而教》,我被薛老师的教学智慧深深震撼!

1.导入“清简”且富有生活情趣。薛老师采用词语块听写、“不教”词语,运用生活化简单谈话,迅速将学生带入教学情境,没有录音、动画、音乐等,却牢牢抓住学生,展现了语文的美丽。

2.“一课一得”。每堂课要使学生有所得,薛老师的课堂强调习得,引导学生从文质兼美处、陌生处……获得智慧与能力,可以是听、说、读、写的能力,可以是学生创新思维的能力,也可以是为人处世的智慧。薛老师在教授《狼与小羊》时,学生能从羊的话语中明了对话的礼仪,能从狼的话语中知道无理者的嚣张气焰,能从小羊的结果知道争辩是需要看对象的,进而引申到生活的智慧,学生能在具体的生活场景中机智应对。

3.有温度的教学评价。薛老师的课堂上没有批评,没有“你不对”、“你错了”等否定式评价,都是“你真好”、“进步了”等鼓励性的评价,他鼓励学生“百花齐放”,珍视学生的智慧萌芽,倡导学生提问。

薛老师的做法使得我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反思今后的教学该如何展开。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首先要摒弃的就是“缓入”的导入方式,开篇揭题,直入情境,用最有效的方式导入新课;其次,碎片式提问要整合成主问题,在主问题之下让学生再自我提问、自我反思,给学生方法,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酝酿和探索,将时间交给学生;再次,深挖教材,理性思考,反复推敲,挖掘文本的教学价值,联系实际,重组教学内容,将课堂延伸到生活,让每堂课落到实处,实现“一课一得”“得得相连;最后,课堂内外要多用表扬性词语,肯定学生优点,释放学生的灵性,创新教学评价。

薛老师说:教学是“慢”的艺术,我们要“吝惜”的是知识,“浪费”的是时间。他的课堂,具有清简、睿智、厚实的鲜明个性,更是值得我学习。现在以他执教的《三打白骨精》为例,谈谈我从中受到的启发。

《三打白骨精》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教授这类文本时,教师很容易从表面“滑过”,没有发现文本的价值,而薛老师的这堂课却是我们学习的典范。

首先,这篇文章的教学目标简明,“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本课通过“三打”,分析了孙悟空的人物形象,围绕这个核心的目标,将课堂划分为三个板块“学习生字词”、“复述故事”、“分析人物性格”,每个板块重点解决一个问题。在教授第一个板块时,采取“三不教”原则,书写课文中的关键词语,单刀直入,直接进入课堂;在教授第三个板块是,选取了核心人物孙悟空,而唐僧这个人物还有留白,给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整堂课下来,就是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个黑板刷,没有花哨的教学方法,师生在高质量的对话中就解决问题,整堂课十分“清简”!

其次,这也是一堂“厚实”的课。在“学习生字词”板块中,薛老师留了一个空行,让学生写出一个你认为文中最重要的词语,锻炼学生提取关键信息的能力,同时借学生提取的词语巧妙的揭示了故事发生的特定环境和故事发生的原因,在师生对话中,学生明白了关键词语蕴含关键信息,学生说话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语文教学也从课堂走向了生活;在“复述故事”这个板块中,由白骨精的“三变”引出孙悟空的“三打”,运用关键词、关键人物引导学生复述故事,这实际上是一个提取语言信息、融合语言材料、发展语文能力的过程;对比学生的复述,完善个人的复述,这又是一个提取新的语言信息、融合新的语言材料、改造学生自身语言的过程。“润物细无声”,学生在乐学、好学的氛围中轻松实现能力的提升,言语智慧得以充分发展;此外,在《分析人物性格》的板块中,薛老师为了还原一个真正的孙悟空,在“三变”、“三打”、“三责”中重点选取了“三打”,由三个问题展开:(1)为什么孙悟空要打村姑、八旬老妇、白发老公公?(2)孙悟空为什么要到第三次才把她打死?(3)孙悟空把妖精打死了,是好事还是坏事?这三个问题层层递进,将孙悟空与白骨精、唐僧对比,使得孙悟空的性格更加丰满,真正给学生留下形象,这形象中蕴含着学生与孙悟空的情感联系。

最后,薛老师的课是充满智慧的。在本节课中,薛老师引用了原文描写美貌村姑的片段,师徒四人的反应恰恰是人物性格的真实写照,在学生纷纷表示不喜欢唐僧时候,抛出了“留白”——你们还没有完全读懂《西游记》,唐僧最可贵的一面被你们忽视了!一语激起千层浪,学生课后自然会去读《西游记》,进一步了解唐僧,自然也就明白要多层次、多角度感知人物形象。

看!薛老师的课堂就是这样,每个环节都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我愿沐着这智慧之光,努力生长!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四

书籍是知识的海洋。阅读对每个人都很重要。它甚至可以影响人们的生活。阅读可以改变一个人的道德,改善一个人的思想,锻造一个人的灵魂。通过阅读,我们了解生活的真谛,陶冶情操。坚持阅读是教师的最低专业底线,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学习社会化的时代。只有阅读才能超越“工匠”的局限,不断提高自己,提高生活品位,促进专业发展。阅读可以促进教师的精神成长。

人们,最可怕的是灵魂的空虚和精神的萎缩。由于生存的压力和物质利益的诱惑,每个人都把目光和精力转向了外部世界,不再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结果,灵魂在萎缩和空虚,世界上只剩下一个忙碌的身体。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悲哀的了。避免陷入这一困境的最可行方法更可悲情境是阅读。

书籍将使教师不再愿意平庸庸俗。书籍中那些充满活力和智慧的大师们的言辞和超然的情感将使我们变得极其开放、灵活、开放、乐观和豁达。一个远离书籍的人,无论他如何刻意地包装书籍,总是很难做到潇洒。只有通过书籍的渗透,才能超越自我,发展自我。

当我们独处时,享受阅读的乐趣,享受阅读带来的优雅和风度,当我们创造教学生活和生活时,享受阅读的魅力。这时,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书中金色的思想和奇妙的智慧是支撑生命和生命的一部分。苏霍姆林斯基说:“这是一场灾难;对书籍力量的无限信念是我的教育信念的真正含义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教育家的成长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作为传承文化的使者,教师必须通过阅读来发展和超越自己。

阅读可以让教师成长专业智慧。阅读是课程改革的需要。新课程的实施对教师素质提出了尖锐而有力的挑战。新课程不再像传统课程那样统一、机械、常规。它很少灵活,但有许多不确定性。如果你不阅读,你就不了解当今教育观念的巨大变化、教育形势的快速发展、你的教学观念落后的程度以及你过去的教学是多么的悲哀和可笑。只要你读了它,你就会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你的心就会更加明亮。

阅读《教育改革理论》、《优秀教师教学经验总结》、《哲学、文学、历史、科学》等,在与大师、优秀教师的对话中反思自我概念、自我教育和教学实践,把阅读与思考结合起来,阅读与教学、阅读与研究等。如果你读更多的书,提高你的理解力,你将有一个实践的方向。有了信心和力量,你就能让你的教学充满智慧和创造的魔力。教育需要知识渊博的教师。教育应该培养聪明的人才,只有知识渊博的教师才能培养聪明的学生。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五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史记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在我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了《史记》的故事,从此,我一直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史记》见面,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我高兴极了,连忙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史记》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的历史学术,它记述了从黄帝一直到汉武帝时代的历史事件。在《史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国最早的皇帝——秦始皇这个人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功劳很大。

在政治方面,秦始皇废除了分封制,改郡县制,还颁布了新法;在经济方面,秦始皇统一了全国币制度、量衡制度。还修筑了“东通海边”、“南入吴楚”两条大道,一但有叛乱,可以随时派兵镇压;在军事方面,秦始皇派兵出击匈奴,将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起来,修筑了万里长城,另外,在文化思想上秦始皇也统一了文字。可秦始皇虽然对历史做出了贡献,但他对劳动人民却很残暴。他“焚书坑儒”,将儒生等四百余人坑杀于咸阳,又下令烧掉诸子百家著作,给中国历史造成了巨大损失。

读完《史记》,我还了解到其它的历史人物,如屈原、陈胜与吴广起义、楚霸王项羽等等,历史画面如在眼前。这本书让我增长很多知识,现在我知道《史记》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一本深奥的文学作品。《史记》,让我感受到中国历史文化是多么宏伟,同时也使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知识增加自豪感。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故事,如:为人们尝百草的神农氏(炎帝)、平定天下大乱的轩辕氏(黄帝);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治水英雄大禹。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射伤齐桓公,但还被齐桓公重用,完成了齐桓公当时的春秋霸业,这体现出了齐桓公的大度,才让诸侯臣服他;廉颇与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故事,蔺相如在渑池相会上维护了赵惠文王的尊严,赵王让他当了大官,他也知道廉颇嫉妒,但为了国家利益忍气吞声,最后竟让廉颇主动负荆请罪。辅佐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的大将军韩信在少年时因别人威胁,忍受了胯下之辱,也受过一位漂母的恩惠,当上大将军后不忘报恩,送了那位漂母许多酒菜,还赏给她一千两黄金。

看完《史记》就仿佛看了一步宏伟的历史巨片,深深的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了,也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不愧是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今年暑假,我读了《史记》,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书中许多历史故事给了我启迪,历史人物给我教育。其中关于项羽的故事,我印象很深。“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是,当我读过《史记》中关于项羽的内容后,我对项羽有了自己的看法。项羽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可以冲锋陷阵,转瞬间就能杀敌百人,他用兵大胆,敢于“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佩服他的胆略和勇猛。观看秦始皇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千古英雄,谁敢如他一般出此豪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英雄。但项羽更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注重文化学习,只崇尚武力。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已经足够了。可他没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无知都会成为绊脚石。其次,我觉得他不善于用人,不能把握好时机,无知使他不知人,更不善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能知人善任,使这两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最后把自己打得一败涂地,总算有个谋士范增的才智也给浪费了。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

《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

《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六

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与想象中完全相反的例子,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虐待,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让我感慨万千。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童年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自传体的三部曲,他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代表。主要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

作为一部自传体的小说,《童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书中的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事业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记得他刚来到外祖父家的时候,他的舅舅为了争夺家产而吵架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的反应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残暴。随着家业的衰落他的外祖父变得更贪婪残暴吝啬,而且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但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中宽厚善良的外祖母给予了他无限的温暖。高尔基在文中写到“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外祖母和阿廖沙相依为命的一段时间里,阿廖沙用捡垃圾赚来的钱来补贴生活费,说明了当时的阿廖沙已经很懂事了,懂得怎样生活了。

这本书让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让人为他小时候所受的虐待而心痛,但一想他长大后的成就就为他感到庆幸,庆幸他遇到了这么多帮他的人,庆幸他遇到了外祖母。

我们要像阿廖沙一样在恶劣的环境中磨练意志,永不放弃,坚强成长;我们要像外祖母一样,对任何都要忍让,要有像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热爱生活聪明能干。

一阵沧桑,一阵悲凉。那就是读完《童年》我的感受。

这本书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让我迫切地想读下去。

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两个人物:“好事情”和外婆。

“好事情”是一个人的绰号,他是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时招的两个房客之一,他是一个科学家。通过他的语言我能想象出他是一个随和而具有智慧的人。他亲切地称呼阿廖沙为“小弟弟”,并且在生活上关心阿廖沙,教会他许多生活的道理。而阿廖沙是唯一一个和他好的人。其他的诸如外公等人都看他不顺眼,认为他是巫师、药剂师,逼迫他早早离开。

“好事情”搬走时,阿廖沙应该是伤心而又无可奈何的。看到这里,我的心里抹上了一层悲凉。纯真的友谊被拆散,无疑是可怜而悲哀的,而“好事情”恰恰是阿廖沙为数不多的关心他的知心朋友之一。从字里行间,我读得出每次阿廖沙遇见“好事情”的时候都是快乐的。

阿廖沙的童年见证了人间的艰辛:父亲逝去、犯了小错被外公无情鞭打、失去好朋友,然后又失去母亲。这便是俄罗斯下层人民的艰苦生活。想想他们,再想想我们。不禁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如此优越的环境里!我的童年,是阳光快乐的童年。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童年》讲述了五岁的阿廖沙因父亲去世,跟随外祖母、母亲投靠外祖父。在那里,阿廖沙尝尽了人世间的辛酸;外祖父蛮横、喜怒无常,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孩子。两个舅舅因为贪图外祖父家产,常常打架,甚至谋害家庭成员;他们谋害阿廖沙的父亲和“小茨冈”。但是尽管生活中有很多品德败坏的人,但也有一些优秀的人在影响着阿廖沙,如和蔼的外祖母、“好事情”、“小茨冈”等。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既需要包容,也需要爱。小说中,阿廖沙的舅舅为了个人利益随意伤害他人,给他人带来痛苦,最终让所有人都憎恨自己,不仅是家人不容纳他们,这个社会也不容纳他们。这是很不幸,也是很可悲的。作为人,与别人一起相处,如果只想着如何从别人身上得到利益,不想着别人的感受,这个世界将会淹没在战乱硝烟中。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爱、理解,只有相互之间的仇恨,这个世界将会非常可怕。

前几年的伊拉克战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美国为了得到丰富的石油,不择手段,在伊拉克开展了一场毁灭性的战争。这使得伊拉克的人民痛苦不堪,妇女儿童遭到伤害,父亲、丈夫、儿子为了保护人民而牺牲,原本美丽的伊拉克也变得“伤痕累累”。不仅是伊拉克的人民遭殃,就连美国、英国自己也深受其害;许多士兵在战场上牺牲,孩子失去父亲,母亲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这是多么可怕的灾难啊!

但是如果我们放下利益,放下武器,放下自私,用爱去维护我们的世界,那么不仅是一个社会会受益,整个世界都会受益。到处都会充满欢笑,鲜花会到处开放,人们都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只要有爱,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也能想兄弟姐妹一样生活。

让我们放下私心,用爱来经营这个世界吧!!!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向我们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同时,这本书真实的照射了作者高尔基自身的坎坷经历。

阿廖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其中,有一句令我为之感动的一段话“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或许这正体现了高尔基面对生活的艰辛却依旧努力的向前看齐,义无反顾的为了创造美好生活而奋斗的人格魅力。他提醒着我们那一个最简单,也是最难做到的一个道理。这也许是作者在批判当时社会和讲述自身经历之外的另一个写作意图吧。高尔基能成为著名的作家,并不只是才华的横溢,更多的是人生的阅历和对生活的独到看法。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七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边城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这篇小说以川湘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二三十年耐的恬静生活为背景,叙述了一个悲剧故事。

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在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70岁的摆渡老人和15岁的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翠翠美丽纯洁,情窦初开,她爱上了城中管码头的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麻烦的是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最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女儿的陪嫁,正托人放口风,要求傩送作女婿。

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愿意让翠翠自己做主,因此没有直接答应天保的提亲,待天保明白傩送也爱翠翠,同意傩送提出的公平解决办法,兄弟俩轮流对翠翠歌唱,谁唱动了她的心,她便归谁。结果,天保自知不敌傩送,赌气乘船下行,不料溺水而亡。顺天家以为这样的事发生与老船夫有关,傩送也以为他做事“弯弯曲曲”,不爽快,面子上对他冷淡了许多。老船夫陷入了不为人理解的孤独。

傩送父子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脾性,当年女儿悲惨的死,全部综合在一起,“命运”仿佛给了老船夫当头一棒,他终于无力再抵抗,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伴随白塔的坍塌而死去了。

后来翠翠终于明白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她因此明白了祖父活着时所不提的许多事,她把事情弄明白后,哭了一个晚上。她终于独守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可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解释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城人民淳朴善良的心灵。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美,只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良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表现渡船老人,表现顺顺及两个儿子之间的关系。拿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有。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

另外就是人性之美。人性所表现出的这种诗意,一个是善,一个是美,这种美实际上是沈从文在《边城》里所强调的一个重点——诗意,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如果我们把《边城》看作是一个完美的诗意的中国形象的造型,那么这个人性之善,人性之美是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它构成了《边城》的乐园图式的核心。

《边城》的结局是悲剧,但这里也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比如从现实的方面去理解《边城》的悲剧性,就是作品里面碾坊和渡船的冲突。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以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面,实际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样一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死去,两人没有结合,都有与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的冲突有密切关系。

第二个层面,就是这种命运感,也是《边城》的这种忧伤和悲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就是这种宿命感,它在作品里呈现的是非常丰富的。

悲剧的发生,实际上最显见的一个原因是一连串的误会造成的。

初读《边城》,给我这样的感觉。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美丽的小城里的动人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仿佛离开了城市,来到了一个幽静凄美的小城,听作者娓娓道来这样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开始读边城,在赞叹茶峒淳朴的民风。那里依山傍水。老船夫,翠翠,黄狗,三个人物过着安逸的生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老船夫坚持摆渡不要客人的钱,客人坚持要给,船夫也去城里买上茶叶,烟送给那些过客。翠翠天真烂漫,帮爷爷摆渡,带着那条黄狗。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傩送抓鸭子,种种的描写,都看出茶峒这里质朴的民风。作者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让我们看到一个美丽的边城,一个纯净的边城。这些就是抛开《边城》的故事我所能看到的。

这本小说不仅仅是对茶峒小城的景色的描绘,同时也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偶遇了傩送,翠翠的心中就有了这么一个人,傩送也记住了翠翠。看到这里我觉得这件事情一定是美好的。但大佬和傩送同时喜欢翠翠,他们说好了轮流给翠翠唱歌,谁的歌声能打动翠翠谁就娶翠翠。后来大佬的死,老船夫的死,傩送的走使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悲剧。翠翠和傩送的爱情并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没有太多的跌宕起伏。他们的爱情也像这本书一样,平实,他们的爱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老船夫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操尽了心,在一个风雨夜遗憾的死去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活着就是为了翠翠的终身大事,这个是支持老船夫活下来的精神支柱。老船夫的独生女因为一桩老船夫看起来很失败的婚姻死去了。所以老船夫就尤其的关心翠翠的婚姻大事,他希望翠翠能找个好人家,不要像自己的女儿那样。老船夫的后半生就是为翠翠活着。大佬和傩送的竞争虽然是残酷的,但是他们也有着边城人们都有的质朴。他们用唱歌这种方式比试,追求翠翠。而翠翠对待感情的羞涩使得大佬溺水死去了,使傩送走了。傩送该不该回来呢?傩送他爱翠翠,可是他抹不去哥哥死去的伤痛。如果他回来了,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哥哥死了,他却娶了翠翠,这绝对不是傩送这个讲义气的人会做出的事情,也许经过时间的洗礼,傩送会回来的,也许不会。作者也没有给我们这个答案,故事发展到了悬疑的顶端戛然而止。作者说:“也许他明天就会回来,也许他永远也不会再回来。”只留下可怜的翠翠孤单的,凄凉的思念着,思念着傩送,爷爷。这部书的风情,故事,人物,景色都是美的,最美的我觉得还是它的结尾,因为无论傩送回不回来这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凄美。试想:过了几十年,已经人近中年的傩送终于出现同样也变老了的翠翠的面前,多年的等待终于换来的结果,会给人怎样的感动?如果过了几十年,傩送始终也没有回来,翠翠一直孤独的等待着他,翠翠会永生不嫁,以祭奠她那死去的爱情和那坟墓中的心灵,这样的结局依旧很美,因为回忆才是永恒。等的滋味,只有心中有期待的人才会体会。等到何时,又如何等待,忍受着自己执著的苦味,肆任时光流逝,倔强地不惜失去本应属于自己的美好,只是默默等待那个或烂漫或无言的结局。等到海棠花落,共看日落月生、风起云涌,是不惜等这一遭;等到事与愿违,无奈沧桑已变、物是人非,是可惜荒废这半生。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不是追悔不及的泪水,而是应属她的那份幸福。

早几年前读《边城》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它有多么特别。可是,近期充实拾起它的时候,却带给我一种淡淡的忧伤,字里行间有一种让人向往的淳朴与简单。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倒下的白塔就这样,在唏嘘中久久地立在我的心里。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宝也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宝和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宝溺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有一座边城,它既是我们的枷锁,也是我们的归宿。我希望,我能在自己的边城里面不断地寻找,而不是等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翠翠,你是否还站在斑驳的小木船上,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你的心是否早已随他徘徊于远端的垂阳,久久不归呢?我明白世上最苦的味道便是等待,静坐在那儿,等,等着生命的流逝却无法挽留。等时过境迁,却不流一滴眼泪。你曾告诉过我,你喜欢等,因为等能让你感觉你正一步步与他相遇。你喜欢等的味道,因为它是时间,记忆沉淀而酝酿的。

这湘西边远的小城原本是静谧的;这破旧的渡口原本是残缺的;这时间流淌的故事,原来是没有的;然而因为渡口承载了他和你的承诺,故事因为有了你的等待,这小城开始布满了馨香。你难以忘记你和他邂逅的那一刻,那一刻你和他交换了生命的誓约,从此你用等谱写人生的奏鸣曲,你每天闻着等待的味道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的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的他!

流水坠月,遮不了山的青葱;寂静忆风,盖不了水的闲适;时间流淌,带下走你对他的等待。你一直在等待的味道中,一直地等,等着他再次出现于渡口。等....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个性鲜明的人物,就连那青涩而又纯美的爱情也在萌芽时渐渐没了影踪。一切是那样平淡,就在这平淡之中,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卷——小溪,渡船,溪边的白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位老人,一个女孩儿,一条黄狗。

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太阳西沉,小船收渡。祖父守着翠翠,开着渡船驶过十五载春秋,笑看花开花落,风起蝶舞。不收船客的钱,却时刻准备好热茶供船客解渴,这样的淳朴,这样的善良,在溪水的柔波中漾开,缓缓地流进每个茶峒人的心里。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近乎原始的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与那温柔的溪水、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优美意境。

《边城》有着一种深邃的品格和魅力。沈从文先生用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恬淡的乡村小景。这里寄予了他的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在优美中流露出对生命的无奈和悲悯之情。他用一种叙述的语调,为故事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引出了翠翠心中难言的“薄薄的凄凉”。

“二十年来生者多已成尘成土,死者在生人记忆中亦淡如雾,惟书中人,俨若可以不死。”

那样一个少女,在古老、寂静的水乡叙述着她羞涩的爱情。在那样一幅山水迷蒙的画卷中,永远印刻着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那老人永远想要保护那女孩,而那女孩永远需要那老人的呵护,因为那是她唯一的亲人。

黝黑的皮肤,清明如水晶的眼眸,让两位年轻人爱上了她;如燕雏般渴求的眼神、寻求依靠的目光,让爷爷不忍离开她,并为之操劳终身;不知不觉到来的青春,蒙上羞涩,带着些许萌动,最终却无法掌握命运。

翠翠,翠色如翠竹,亦脆弱。

爱情来得如此简单,几面之缘就让爱苗滋长于心。然而旁人的促成似乎更多于本人的意志。旁人并没有强加,而他们其实早已心意相通,只是不曾表露。隔着山水,这感情来得如此朦胧。

爱情却进行得如此艰难,没有兄弟间的角逐,只有全身而退。是为了翠翠的幸福而退出这场游戏放她走,还是为了兄弟间的情谊,不忍抹杀。最终牺牲自己,让爱成为一把匕首,将自己的心割裂。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在这个寂静的水乡,从未说出口的“爱”字,从未流露过的感情最终让一切心绪归于平静,却让人心如止水,望眼欲穿。

纵有“有情人终成眷属。”,却也有命运弄人。为命运所掌控,让他们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离,悲剧早已奠定,让所有臣服者绕着既定的圈走,默默无言,只剩泪水。

为何只剩守候,为何要守望幸福,为何让萌动的心羞于见天际?若是成为命运的掌控者,也许一切都会艳阳高照,照开愁云密布,照亮城里城外,照亮左岸右岸,照亮山水两头。水的一头会有鸳鸯共双溪。

全境抑郁到不能自已,然而让人不忍逆转……。

左手萌动,右手羞涩,独属《边城》,独属“翠竹声声,不闻其声”。

一个人,一座城;一边憧憬,一边失落。梦,何时驻留?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八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乎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湛兮似若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此章老子开始描述道的体象,冲,是指虚空的状态,但与真空又不同,冲,是一种带有张力的表达,是冲而虚之,这种虚空是两种力量的平衡所张扩出来的虚空,而这两种力量是哪两种力量呢?我觉得应该就是“有”和“无”,也就是说,道,是冲和了有和无的,有和无尚未分化之前的状态,是道的本体,因此说道冲而用之,道,是在两种矛盾力量相抵触均衡的状态下冲扩出来的一个空间,而这个空间则是十分的有用,可以化生万物,它不是纯虚空的,是有很丰富的内涵的,但是它也不是盈满的,既有又无,既空虚又丰富,渊深丰富好像是所有万物的根本来源,好像这个时候老子体会感知到了宇宙大爆炸之前的奇点,但奇点是没有尺度的高维空间,老子看到的是一个有着广大空间的体象,所以这个道还是成长到一定程度的道。

说实话这个状态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了薛定谔的猫,既生又死的,既不生又不死的状态,就是这个状态,纠缠态未分化之前的状态,我不知道这样解释道德经的描述是否合适,但我本人确实比较反感将各种学科真的割裂开去思考,道德经绝不纯粹就是个文学作品或者哲学论述,它应该是一部早期人类认识宇宙的科学笔记,一种思维方式,一种体验传记。

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这四句在描述道的内部是怎样一个状态,“其”字应该是一个虚化的意义,不具体指什么,可以说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意在描述道体的一种整体性,未判性,内涵及其丰富,却又没有什么分化,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应该说老子对这种整体性的觉知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优点,也是贯穿道德经全文的核心要旨,应该是道德经最根本的要义之一。

后世的很多诠释总是喜欢非常快速的就把《道德经》里面的话语跟世俗社会,国家治理,人际关系处理等等话题联系在一起,这点我不是很赞同,我觉得老子根本不是在直接去说很具体的社会生活处理原则,他对道的体验是最为巅峰的体验,值得他全部的话语进行各维度的描述,读后感.而看似在说社会现实的表达其实都是在比喻。这里面的挫其锐,解其纷,何其光,同其尘,竟然被一些学者理解为在表达一种缓和矛盾,处理冲突的社会世俗事件处理哲学,我认为是在矮化老子的思想境界,压缩了其更为深刻的哲理内涵。

湛兮似若存,湛这里是深而清晰的意思,深而清晰,而老子又说似若存,好像不是很确定,好像存在,这可能是老子对道的这种状态的体验之后在表达语句上的一种模仿,明明知道它清晰的存在,却只能说是“若存”,而不去肯定它,老子不会说“确存”,这正体现着老子对道的理解。

最后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不知谁之子就是说“道”就是玄元之始,没有人可以做道的父母,道本身就是本身的父母,上面不再有其他的祖先了,连天帝也在道的后面,道在象帝(天帝)之先。这里暴露出老子,或者说中国古人先哲的一个思维特点,就是拟人化过强,总是拿人,具体的人物关系作为思维的辅助,连道这样的事物也要拟人化一下,可能反映了中国古老宗教的一些特点吧,似乎带有一些人格化的倾向,宗、子、母这些人称代词的应用,可能是用于对道这一事物理解的人格化辅助手段,否则便很难表达吧。

读书心得集锦篇十九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和别人无关。

有人曾经问我,人类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既然我来到这个世界,尝到了应有的痛苦,流了无数次的眼泪,生活仍然不好,那么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仔细回忆了过去,似乎没有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失去财产后,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他。在少年福贵转变为少爷之前,他不得不承担父亲的负担,承担这个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生的第一个重大变化让他认识了作为丈夫,学会了支持整个家庭。

住在毛草屋里,妻子永不放弃,为他庆祝。虽然丈夫曾经很困惑,但他毅然用自己的生活演奏了爱和责任,理解和宽容。傅贵去找医生,但他被拉成了一个强壮的人。两年的`流离失所,在战争的洗礼中,逐渐理解了生存的意义:家乡有自己的亲戚,只要你活着,你就能看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去世了,女儿因为高烧不会说话,但至少四个人团聚了。由于饥荒,他被迫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家了,他们再也无情了。首先,他的妻子病倒了,然后他的儿子死于献血过多。很难有一个勤奋的女婿,女儿死于分娩。他的妻子很快就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孙子。

我勉强能过上好日子,但我女婿因为施工现场的错误失去了生命。福贵拉着孙子长大,但因为一个他不敢相信的错误——豆子煮得太多了——孙子被吃死了。

就这样,亲戚们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这样的经历是痛苦的。他沉浸在痛苦中,拒绝走出来,眼泪浸湿了他的裙子。

福贵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像被刀割伤一样痛苦。他深深地割伤了它。全身疼痛,血液流出……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比以前更洒脱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

读书心得集锦篇二十

《人生》写的是一名青年高加林人生中的一段经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人生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若你能听见岁月的拨弦。

依然能感觉你从未消失过。

一直在我身边。

像一阵春风吹过我的侧脸。

像一场细雨落在我的鞋尖。

不被察觉每天。

无声无息你的出现。

像秋日大街那纷飞的落叶。

像漫漫长夜某盏灯又熄灭。

没形状的思念。

逝去的人不曾走远。

小说的背景离我们似乎很远,可是本质其实都一样的。只是现在的局限可能和过去有很大的区别,作为一个沉思者,面对命运的安排,该如何选择呢?高加林或许就是作者的一个化身,当自己的工作被顶替了,心里是充满了愤怒,与无力。作为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来说,似乎只有把自己的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农活中,不甘而没有办法,面对周围人的嘲笑,“不能文不能武”。挣扎,迷茫,绝望。而这时,一直暗恋他的巧珍出现,给他带来很多的安慰。随之高加林的叔父的转干,高加林调入市里工作,自己任然爱着巧珍,但是和亚萍交往的赶脚,有让自己对来自农村的巧珍有一些厌倦,后和亚萍恋爱。

最后,由于自己走后门调到市里工作的事,被人揭发,而又一次丢掉公家的工作,重新做农民。而巧珍已经嫁人。

正如小说开头所说的那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本来一直就纳闷,为什么不强调“选择”?一部《人生》看下来,似乎高加林没有任何的选择,唯一的选择就是,他主动放弃了爱他的以及他爱的巧珍。。。。。后来,可能作者是想表达,如果你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你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你仅仅只能顺从生活,而不是生活去顺从你的想法。这或许是马云,18岁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最大的感触吧?假如高加林考上大学,估计就不会有小说中的经历。对的,那个时候是考上大学?现在是考上什么或者说你具备什么资本,你才有选择生活的机会呢?虽然社会已经有很大的变化,但是本质上,我个人赶脚一样。自己早晚会遇见一群“愚昧的人”,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而又特别想逃出的地方”,一个“巧珍”,一个“亚萍”。ps,路遥的作品还是对农民很尊重的,我也是。书中的一个老农民感觉就很可爱,德顺叔有点类似世外高人的赶脚:

根是要扎在土里的,不能像豆芽一样无根飘。每个人都应该有理想,但不能脱离生活的现实。

高加林的心态其实正好比较符合我们现在这个年龄段的人,总是想要一些“理想”,而不知道一些东西很厚重,现在的自己是没有能力得到的,即使得到也是昙花一现,重新回归到自己本来的面目。自己尽力的提升自己,让自己以后的工作环境,以后的邻居,以后的朋友,尽量在一个频道。虽然没有选择权,但是,主要争取一些主动性吧。

写了这些操蛋的话,我还是想说一句话,真同情巧珍。

唉,可能现在的像巧珍的爱情真的很难得。

昨天看完了路遥的《人生》,细细品味之下,不仅感叹作者紧扣主题的写作水平之余,也为高加林(《人生》的主角)、刘巧珍(《人生》的角色)感到悲哀。

《人生》讲述了主角高加林因为高明楼(农村书记)要安排自己的孩子当教师,从而被迫从教师这一神圣职位到返回农村劳动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起初的高加林,是一个皮白肉嫩的读书人,而刘巧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丽善良的农村女,从小就喜欢着拥有才华的高加林,终于在一次两人并肩回县城的路上,高加林感受到了刘巧珍的热爱,在经过思想上的斗争后,高加林和刘巧珍在一起了。

尽管家里人不停的反对,但刘巧珍的坚决和对高加林的爱不曾动摇半分,就在谣言和反对声将戛然而止时,峰回路传,高加林的舅舅高玉智回来了!随之而来的是劳动局局长这一身份,虽然高玉智谨守党的纪律,不让高加林走后门工作,但奈何手底下的“聪明人”把高加林推上了县城里的“通讯干部”,从此高加林大展身手。

黄亚萍是高加林的高中女友,在得知高加林来到县城后,旧情复发,与现男友张克南分手,与高加林在一起。高加林在一次与刘巧珍的聊天中,发现自己对于刘巧珍所念叨的琐事已经感到厌烦,就像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在对话,最后决定和她分手和黄亚萍在一起。

故事的最后是凄美的,高加林被张克南妈妈举报走后门,被遣回农村劳动,并且发现自己喜欢的是刘巧珍,在愧疚与后悔之下,与黄亚萍再次分手,但当他回去后,刘巧珍已经结婚了。

有时候,一错过,就是一辈子。轰轰烈烈不是爱,平平淡淡才是真。

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思考后,他最后理解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取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理解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在外照顾好自己,但是泪水却流下了脸颊。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

“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个性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能够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能够影响一生’’这是写在《人生》扉页上的一段话,路遥借用柳青的这段话概括了高加林的人生,当然,也启发了我们的人生。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

高加林在人生不得意的时候依然点燃理想的火种,照亮了生命里漆黑的路途。他的生活道路真的遇上很多岔道口。之后,他凭着真才实学平步青云了,但在感情这个岔道口前,他走错了——他抛弃了昔日和他同甘共苦的爱人巧珍。

是的,在未来的生活里,我们也会遇到许多的岔道口。我们在持续生活热情的时候,或者,真的要增加一些自我反省的力量!

最后,引用路遥写在《人生》序言里面的一段话,让我们共勉,同时这也是我要对我自己以及和我一样处境的人要说的话。

性格也不完全是天生的,主要是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构成的。我们不仅仅要在工作实践中,更重要的是就应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寻找困难,在不断克服各种困难的过程中锻炼自己的性格。不要羡慕安逸和享乐,不要陶醉在一时的顺利和胜利中,我们应不断的强迫自己自找苦吃!

对生活就应永远持续热情!……”

人生就如一阵风,它是能穿越荆棘的。只有穿越过荆棘,这阵风才能吹绿万山遍野,才能吹来万紫千红,才能迎来人生的春华秋实!

这天,我读了路遥的短篇小说《人生》,故事情节深深地感动了我,多次流下眼泪。巧珍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她漂亮、善解人意、要强、有眼力,个性是当她爱一个人的时候,那种彻头彻尾的劲,即使他负了她,可他仍执迷地去爱他,默默地,执迷地去爱他,并为他做事。她又有坚强的一面,当高家林和她断绝恋爱关系与另一个女孩相爱后,她毅然的理解了这个现实,尽管她深爱高家林,在别人看来,她不寻短见,也会神经病的,但是她非但没有,反而比以前更能干了,她热爱生活,每每看到绿油油的田地,她什么都忘了,用书上的话说:大地能包忍任何痛苦。

我想,我也要像巧珍一样,爱一个人就去爱他到永远,我之所以多次掉下眼泪,可能也在于我想到了自己的处境吧!读完书后,真痛快。记得小时候,每当看完一部电视剧,我总期望有个完美的结局,总期望每个人的结果都像自己头脑中的一样理想,否则,自己会很生气,觉得不美,可此刻,也许自己长大了,对于什么样的结局都能认可,都能理解,有时,作品的杯具会更美!

本篇日记写于99年12月5日,当时自己正值大学一年级,八年后的这天,初为人母的我,重新翻开日记,感慨颇深,抄写过来,与大家一齐回忆一段大学读小说的时光!

读完路遥的《人生》,有几个小感触,虽然我的阅历有限,但是这其中的道理似乎也明白!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那么几步,个性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口的,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无论哪一个,走错一步,能够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能够影响一生。就像《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其实所有的路都是他自己选取的。

人们常说,浮的高,跌得重。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做人的根本不能丢……。

说得再俗一点,我觉得人生就像打麻将,不管手里的这副牌是好是坏,亦或是不留神发错一张牌,你都得按照排场的规矩认认真真的玩下去,不能随便就把牌一推,说,不玩了!

所以,我们都要好好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利用这一切去创造我们魅力四射的人生吧!20_。

年,祝福,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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