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实施方案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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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实施方案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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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或任务都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确保顺利完成,否则可能会陷入混乱和无效的行动中。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预测需要进行充分的实验和数据分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方案。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一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中心镇。

二、整治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节日秩序、城市安全运行、禁放烟花爆竹等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巩固20__年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成效,坚持工作劲头不减、管理标准不降,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完善市容秩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领导,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管控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相关具体问题。整治工作根据市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市直园区分工,实行局领导挂片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管控方面。

1.规范户外占道经营。及时纠正制止临街商铺、游商摊贩违反我市出台的支持户外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遂城管办发〔20__〕8号、9号、11号)规定,未经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备案登记的擅自占道经营行为。(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2.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规定数量投运车辆,及时清理在机动车道、绿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禁停区域停放的共享单车,规范未停进非机动车停放区以及在停放点内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教育引导其他非机动车使用人在停放区内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船山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规范广告信息张贴。运用数字城管平台语音警示系统整治乱张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规范管理便民广告信息发布栏,督促责任单位(人)及时清理乱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向公安部门及时移送卖药、办证等违法小广告线索。(责任领导:刘迎春,责任科室:市数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规范公共空间秩序。及时劝阻制止新安装违规的外置式防护栏(网)和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占道设施,清理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污损广告、店招、布幅,坚决拆除未经审批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占道设施,保证城市空间秩序和运行安全。(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1.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监管。逐一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六必须”“六不准”防尘降尘措施,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后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施工单位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陈绍荣,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安居区城管执法分局)。

2.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执法监管。严密管控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散装建材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对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以及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3.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常态化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宣传推广油烟在线智能监控工作,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4.认真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落实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销售和沿街兜售烟花爆竹、高香大蜡的行为,对在非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行为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市容和环境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三)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根据《遂宁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督促市政环卫作业单位增加清扫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洒水降尘频次,及时清理遗撒路面的砂石、渣土、垃圾,确保城市道路路面干净。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及时纠正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责任领导:陶敏,责任科室:综合督导科,责任单位: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四)违法建设管控方面。春节期间是违法建设的高发期,要切实落实违法建设治理各项防控措施。督促社区和物业管理企业做好落实防控职责,城市管理网格人员坚持执法巡查全覆盖,做到报告及时、制止有力,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出现。(责任领导:陈绍荣,责任科室:规划和建设执法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县(市)综合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特点和各自职责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突出开展整治工作。春节放假期间,各基层执法单位要按照不少于70%的标准配置在岗执勤人员。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宽严适度、审慎包容”原则,春节期间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更加注重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一切执法行为都要做到既严格规范又公正文明,既实现干净、整洁、平安、祥和的良好效果,又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不能发生重大执法负面事件。

(三)严格督查问责。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由市局综合督导科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管理要求时紧时松、管理标准时高时低的现象和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差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机关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市局办公室存查,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坚持突发事件“零报告”和一日两报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程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情况。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二

耕地安全利用是净土保卫战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1号),扎实推进我市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逐步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xx〕37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以耕地为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目标,以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定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为重点区域,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策、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推广适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和治理修复技术,加强耕地重度污染区域用途管理,统筹产品产地一体化管理、用地养地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突出风险管控,强化监测评价,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建立我市耕地可持续安全利用长效机制。

(一)完成设定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

(二)突出问题导向。将全市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类区域,建立分类清单,针对问题突出区域提出技术措施,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三)分类综合治理。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按照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措施综合治理。优先保护类耕地要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主要是农艺调控类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种替代种植、调节土壤酸度、开展水肥调控等,在农艺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土壤调理、开展原位钝化、实施生物修复等。严格管控类措施主要是针对重度污染耕地,可依据特色农业或具有较成熟链条的相关产业,改种或实行休耕及退耕还林还草,逐步退出超标食用农产品生产。

(四)动态类别调整。随着耕地环境质量数据资料的不断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如突发事件导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与修复的耕地等,将类别变化耕地适时调整到相应类别;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根据生态退耕检查验收和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经上级部门同意,以实际退耕面积核减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

一是完成莱州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管理清单。二是编制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莱州市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包括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建设,建立核心试验区,开展安全利用技术、治理修复技术和种植结构调整等技术筛选、集成、验证、示范和推广,完成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实现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三是开展效果评估和安全利用率核算。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跟踪监测方案,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完成莱州市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效果评估和安全利用类核算。开展技术推广应用,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一)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管控。

1、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2、对于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3、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

4、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环办土壤〔20xx〕53号),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基础上,综合应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历史调查的土壤和农产品数据,在企业污染源、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行政边界等矢量数据及最新高分遥感影像数据的辅助下,针对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指标,初步划分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结合农产品调查数据和实地踏勘、边界确认结果,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清单,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绘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三)全面落实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结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责任目标,逐一确认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面积、主要污染物等特征,编制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各镇街因地制宜选用农艺措施、修复治理、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休耕等措施分类施治,以实现土壤安全利用率达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在相关镇街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五)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xx年起,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措施前后,开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加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增加农产品监测样品量,建立监督抽查和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长效机制,对落实了安全利用类措施的耕地开展农产品抽测;对落实了严格管控类措施的耕地,采取检查台账、实地走访等形式,现场查看严格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办法(试行)》等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评估,20xx年12月底前,将核算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核算过程,报送上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依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技术措施,实时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20xx年6月底前,在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莱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实施方案》,开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培训,对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安全利用各项技术措施,开展小麦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同时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对玉米播种期集中实施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技术措施。

20xx年7-8月,玉米田完成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技术措施。

20xx年9月,对污染耕地土壤和产出的玉米进行抽样检测,对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效果进行评价,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说明核算过程、编制总结报告,并逐级上报。

20xx年11-12月,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实现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开展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及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班,各镇街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切实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调查评估、科研试点、推广示范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推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制订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技术优势,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各地要加强相关技术培训指导,编制安全利用推荐技术目录,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水平。

(五)突出监督评估。对开展安全利用的区域,先期进行耕地—农产品污染情况综合评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标。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开展阶段性绩效考核和终期评估,保证实施前有目标、实施中有监督、实施后有效果。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六)做好宣传培训。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提高队伍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四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耕地的数量保护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耕地的质量保护包括以下几方面:

1、国家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贫瘠化等;。

2、实现耕地环境保护。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是指确定一定区域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规范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耕地保护工作行为,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的制度。自1990年以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设在全国范围由点到面、由部门到政府得到逐步推进。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外,还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等形式。

目前,全国近2/3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后,根据各地区情况,分解耕地保护指标,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上级国土部门与下级国土部门分两条线逐级签订耕地保护。

责任书。

明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指标。由上级政府及国土部门定期考核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建立耕地保护奖惩制度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部将在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反映各地工作实际效果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省(区、市)耕地保有量和耕地占补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考核结果,使目标责任制切实对耕地保护起到促进和保证作用。

(一)中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中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粮食问题备受关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xx年全国夏粮总产量为9622万吨,比上年减产240万吨,减2.4%。1999年-20xx年,中国粮食连续3年减产,20xx年仍是产不足需。但与此同时,粮食需求持续增长。所以必须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有日趋减少的趋势。近年来中国耕地面积逐年递减。无论是从经济建设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解决中国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给问题,必须主要立足于国内,这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的方针,从来没有动摇过。为了切实贯彻这一方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扭转耕地减少过快的势头。正是出于这样的战略考虑,我国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管理工作必须把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为首要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务院批准的《1997-20xx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到20xx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950万亩,全国耕地面积减少要求控制在9661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应控制在19.2亿亩。根据预测,中国人口即将达到13亿,到20xx年,人口将达到14亿。届时,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即使耕地面积保持不减,人均耕地还将减少。中国在法律法规上对耕地采取了世界上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三)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中国耕地本不富余,但很多地方不能很好处理城镇化进程与粮食生产的矛盾,挤占了不少耕地。随着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征地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一是征地规模过大。全国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达3.5万平方公里,圈占的耕地有43%闲置。二是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甚至把农民的土地作为生财之道,违法违规征地时有发生。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这些问题暴露出中国现行征地制度方面的缺陷。因此,党的xx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一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要强化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把用地规模限制在规划数量、范围之内。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土地用途一旦划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改作他用。二要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要把为公益性项目而进行的征地与一般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分开,缩小征地范围。征地权是国家的强制性行政权力,应当主要用于水利、交通、国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检法设施等国家重点公共设施建设,一般不能用于商业开发,更不应变成企业行为。要慎用征地权力,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工商企业需要用地,应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向国家、向农民集体购买、租赁等市场方式取得,价格由市场决定。三要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可征可不征的尽量不征,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必须征和必须用的尽量少征少用。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也要节省用地,减少征地。城镇建设要尽量盘活存量土地,控制城区过分扩张。企业用地多少,应当和产业特点,投资规模挂钩,防止投不多的钱,办不大的厂,占很多的地。四要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低,土地增值分配不合理,是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也是造成耕地占用多的重要因素。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城市化和工业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城乡差距。要调整土地收入分配结构,确定补偿安置最低标准,给被征地农民以及时、合理的补偿,并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办法。农户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土地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权益,要保障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五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稳定全市耕地保有量,切实保障我市基本农田数量,促进市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国。

18。

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战略决策,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五不准”,做到耕地管理“六必须”,坚决杜绝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乡(镇)长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

380938。

公顷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39953。

公顷。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

2015。

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组织签订

2015。

度乡(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和村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加大对乡(镇)动态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各乡(镇)要采取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板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国“

6

·

25。

土地日”,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合力,为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10。

167。

)

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具体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并按要求完成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一是加强利用计划管理,对占用耕地量大的一般性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把好用地预审关,要做到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三是在农用地转用报批中,通过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

2015。

12336。

举报箱设在市国土局一楼办公大厅。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核实并进行查处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认真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十一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把耕地保护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落实到位。

1

),对全市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参照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本乡(镇)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七

关键操作技术及安排:

(五)落实绩效考核。

20xx。

年对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区里对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要。

明确专人。

23。

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调度和督查情况。

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现场督办、通报、预警、约谈、挂牌督办。

20xx。

12。

10。

日前。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对各乡镇、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调查评估。

评估结果的运用按。

20xx。

年区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查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思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思农房办法[20xx]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摸排,查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查清农村违法占地,重点是20xx年1月1日以来全镇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

摸排范围。全镇农村范围农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务类用房、产业类用房及其他建(构)筑物违法占地建设情况。

省级以最新国土调查有关数据为基础,制作下发相应图斑作为摸排辅助,对图斑以外应纳入摸排的,据实开展摸排。

对下发图斑中按照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不纳入摸排范围的,在相应图斑中填写基本信息和用地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信息、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用地手续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违建别墅整治情况后,不纳入摸排范围,可不进行外业摸排。

(二)摸排内容。摸排内容包括主体信息、占地面积、土地来源、建设时间、地类信息、规划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具体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镇级摸排登记信息平台要求填报的内容摸排填报。

利用省级统一开发的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组织镇村干部以外业摸排和内业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摸排。

(一)外业摸排。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村,在编干部、村级干部包图斑和房屋(建、构筑物)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要充分利用脱贫攻坚、人口普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调查成果,减少重复工作,加快摸排进度。

外业摸排人员按照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摸排技术规程》,准确全面查清每一个摸排对象基本信息。单户住宅类房屋以宗为单元,其他类(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无房屋的建构筑物类)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和填写信息。

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实测,影像图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图上勾绘等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

外业摸排人员查清相关信息后,通过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上如实填报,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或建(构)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数据库。

乡(镇)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数据实行每天一次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返回进行现场核查。

项目为线性工程等跨区域的,不由乡(镇)开展外业摸排,由县级统一组织或由市、州指定县(市、区)填写相关信息。

2.内业信息填报及审核。县级利用最新国土调查成果以及遥感、测绘、地理信息等技术成果,统筹利用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城乡(村庄)规划等现有资料,对外业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填写管理信息(地类面积、规划情况、用地合法性、行政处罚等)。

外业摸排、内业审核和管理信息填写完成后,由乡(镇)政府以村(居)为单位对摸排结果、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复核。

镇级建立成果数据汇交平台,形成全镇工作台账。要边组织摸排、边开展成果审查、边进行数据汇交。数据汇交采取从一线开始逐级汇交的方式进行,每一个图斑或建(构)筑物摸排、审查完成后均可进行数据汇交。汇交后发现存在问题的,经上级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级应及时对下级汇交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指出并返回纠正。逐级审查完成后通过数据汇交平台报送镇级汇总。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须单独上报,不得在汇交平台填报。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完成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建立摸排基础数据库,下发摸排辅助图斑,培训下发摸排技术规程。组建专门摸排队伍,完成摸排培训,做好摸排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

各村(社区)开展外业摸排、管理类信息填报,市、县完成初步内业审核和外业抽查,确保数据完整、真实。

(三)初步成果上报(20xx年10月31日前)。

于20xx年10月20日前通过镇级汇交平台向县汇交初步摸排成果数据。

(四)最终成果上报(20xx年11月30日前)。

省、市、县以内业审核、外业抽查方式开展核实纠正。市、州政府于11月20日前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情况及分类处置建议、试点县名单书面报省农房办,11月底前省向国家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工作队长、支部书记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村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完成摸排任务。

(二)明确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细化部门责任,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对一线摸排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县级以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提供摸排图斑,指导摸排。摸排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统计、项目情况等资料,相关部门应按规定配合提供,镇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摸排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强督查,保障成果质量。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镇农房办设置专用咨询服务电话(xxxxxxxxxx)为各村(社区)解答有关问题。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对摸排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对打着专项整治名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问责并公开曝光。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有关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切实增强农民耕地保护工作红线,强化农民对耕地保护意识,珠市乡不断加强宣传和进行正面引导,为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定期召开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专题调度会,传达上级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坚决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压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各村、各部门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巡查,并建立相关的巡查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通过召开全乡干部职工会议、村支两委群众大会、院坝会,加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入户宣传讲解,通过大喇叭播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严禁,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营造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氛围,对违法乱建人员达到强力的威慑作用。

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宣传工作。坚决制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不仅要从面上进行制止,还要强化思想上的高度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做到从源头上防控,做到线上线下兼容并蓄、有条不紊,线上通过微信、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线下通过张贴海报、宣传车、拉横幅、印刷宣传标语等渠道进行宣传。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十

今年以来,先锋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部署,通过试点示范、政策支持、激励扶持等一系列措施,增强农民撂荒土地整治复耕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压紧压实责任。一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动员会、专题会、推进会形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及时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制定印发了《先锋镇撂荒土地整治工作方案》,形成网格化、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到位。先锋镇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撂荒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因村制宜,分类施策。一方面鼓励和引导有耕种能力的群众复耕复种,另一方面动员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代耕代种,解决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的撂荒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仪陇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恢复荒地耕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的自觉性,激发农民群众种地热情,引导群众有序复耕复种。

发挥榜样作用。在翻身村建立面积百余亩的示范点,为全镇撂荒土地整治树立了标杆样板,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充分调动了村民整治撂荒地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为实现“荒地变良田”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有效基础。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迎江区长风乡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坚持科学谋划、集中调度、精准施策,多举措强力推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监管职责,统筹调度。制定并印发了《长风乡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长风乡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村级耕地保护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求实效。在村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册、出动宣传车、播放电子显示屏、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政策措施的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是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处置及时。乡城管中队、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村级网格员联合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相关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十二

4月8日,我局召开了惠东县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区)分管领导、农办主任等参加会议,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小明同志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罗永茂同志通报各镇(含街道、区,下同)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目前完成情况,并对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助申报方法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迎检台账编制方法进行培训指导。

会上,根据当前各镇政府(含街道办、管委会,下同)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完成情况(据统计,截至4月8日,全县20xx年早造撂荒耕地复耕备耕面积已达10996.13亩),对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且完成任务进度快的高潭镇、宝口镇、吉隆镇,给予通报表扬;九龙峰、安墩、多祝、白盆珠镇任务重,完成进度较慢,给予通报批评。

会议强调,一是耕地撂荒问题是市委乡村振兴专项巡查反馈意见中一项重要的急需整改的问题,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参会的各镇分管领导会后要迅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会议内容,接下来县政府还将对进度偏慢的几个镇召开“小灶会”推动工作;二是各镇要建立挂图作战图,采取强有力措施,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全面完成县下达各镇的复耕复种任务;三是各镇要加强交流学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经验,通过印发简报、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以点带面,营造良好氛围。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十三

近日,黔西南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同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西南州住建局赴兴义市、兴仁市、安龙县、册亨县、望谟县对农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卫片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座谈会上听取了县(市)政府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汇报,就前端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宅基地审批、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相互交流。实地查阅了工作档案、宅基地审批档案和强制拆除建房卷宗等材料,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主要存在印证材料不完整,宅基地档案和强制拆除建房卷宗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杨惠要求:一是压实责任,加强前端管理,网格化管理要到位,将网格化管理做实、对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小。二是党委政府必须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不是突击性开展工作,各执法部门要长期性、常态性的开展执法,同时规范执法程序;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三是宅基地审批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坚决不能出现违规审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罗启荣强调: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督促指导各业务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履职尽责;二是增强依法用地意识,依法依规用地;三是增加法律意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档案卷宗必须依照法律程序严格落实。

督导组实地抽查了几类违法图斑,现场了解图斑还未整改完成的具体原因,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了处置意见,在给出指导意见的同时也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及时规范档案卷宗。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8月31日,鹤壁市鹤山区纪委监委检查组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最突出的8种问题,深入鹤壁集镇梁峪村、姬家山乡土门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检查。

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相关部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为耕地保护提供有力纪法保障。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在“清风鹤山”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专区,畅通举报电话,与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建立定期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调研分析等机制,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及背后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对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以及监督检查不严格、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坚持“一案三查”,同步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保护耕地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是统一的,要深挖严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绝不姑息!”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华民表示。

耕地保护实施方案篇十五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据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xx〕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xx〕116号)、黄山市人民政府《黄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黄政〔20xx〕25号)和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方案》(皖土壤办〔20xx〕5号)要求,全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工作,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的系列部署安排,以耕地为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目标,推广适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加强重度污染耕地区域用途管理,突出风险管控,强化监测评价,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绿色发展。

20xx年底前,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清单,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1427.15亩、严格管控面积1131亩,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

(一)建立分类清单。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完成歙县的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任务,并于8月中旬前将歙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分类图件、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等汇总、审核后提交省农业农村厅。

(二)全面摸清底数。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结合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户调查行动,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农田地块,确认到具体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准确摸清受污染耕地20xx年以来种植制度、田间管理记录等基本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1),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账(包含工作记录、文件、方案、合同、经费资料等所有与工作相关的书面材料)。入户调查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

(三)推进措施落实。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制定《歙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方案》,深入分析受污染耕地特征与成因以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程度,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xx年版)》(农办科〔20xx〕14号),分区分类分级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对于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采取石灰调节、优化施肥、深翻耕及种植结构调整等农艺调控类技术措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安全利用类措施难以奏效时,再选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修复治理类措施,修复治理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于严格管控类耕地,主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风险管控措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议选择改种蚕桑、麻、花卉苗木,以及经过安全评估的特色水果、玉米、糖料作物、油料作物、饲用作物等农作物。严格管控类农产品超标严重区域,要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技术导则(试行)》(农办科〔20xx〕3号)要求,提出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无论安全利用或是严格管控方案,但凡涉及食用农产品种植,都应包含农产品监测方案。制定的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备案,7月中旬前完成方案论证和报备。

(四)强化监测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及时掌握受污染区域农作物种植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过程、治理效果进行评估,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完成受污染耕地水稻等样品采集、制备等任务。

(五)做好安全利用率核算。要依据国家出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开展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自评估。12月上旬前,全面总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整理工作台账,报送工作总结。

(六)加强源头防控。各乡镇要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耕地造成的污染。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源头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是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的攻坚年、考核年。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根据本地区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争取国家及省专项资金支持和地方财政保障,确保相关调查监测、方案制定、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等工作正常开展。对已经下达和即将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及专家团队的作用,在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安排下,拟聘请业内高水平专家团队为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根据我县种植制度和耕地安全利用重点任务,切实梳理一批适合不同区域的安全利用模式,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经营主体、农民等参与的积极性。强化新闻媒体正向宣传,为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数据管理,严防信息泄露事件。

(五)加强监督考核。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工作台账和推进机制,注重文件、照片、会议纪要、报告等证明资料收集归档,为自评估及考核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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