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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一
法律价值论文对对东西方法律价值的主要观点进行概述,其次界定了法律价值的含义,最后提出完善法律价值的基本思路。
关键字:法律价值;观点;思路。
一、概括东西方法律价值的主要观点。
(一)西方法学流派关于法律价值的观点。
1.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这一学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继承和发展康德法律思想为特征的资产阶级法学派别,主要流行于意大利、德国等国。
他们把法律价值看做是仅凭信仰去把握的领域,界定为法律理想或者是法律理念的境界,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分配的公平正义性。
在新他们把法律价值界定为法律理念或法律的理想境界,看成是只能凭信仰把握的领域,其内容就是分配正义原则。
在新康德主义法学看来,法律价值是相对的。
2.新自然法学派。
这一学派也是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亦可称之为复兴自然法学派。
该学派认为,在自然法的理论体系当中,法律价值既可以指它具有的意义和应发挥的作用;也可以指实在法所赖以生存和得以产生的基础;还可以指对其评价的标准和所用追求的理想境界;而把这三者综合起来就是所谓的自然法。
还指它应追求的理想境界和对其评价的标准;而这些不同方面的统一,自然法。
在这一学派法学家眼里,法律价值所包含的内容很多,是绝对的,但是其最高价值还是正义。
3.社会法学派。
这一学派是19世纪末以来资产阶级法学派别中的一个派别,又可以称之为社会学法学派。
它强调19世纪末叶以来资产阶级法学中一个派别。
又译社会学法学派。
社会法学派更强调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影响,他首先承认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发展决定了法的发展,但同时强调法对社会能动反作用。
认为能够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作用,即实现立法目的和对人力社会有积极推进作用的法就是真正的法,反之就不是真正的法。
他们认为法律价值是一个社会评价和制定法律的依据和标准,而这个标准只能是从经验所获得,并通过理性来安排行为和调整关系,使得其在浪费和阻碍最小的情况下,使得整体大局利益得到最大的优化和效果。
(二)东方法学流派主要是我国学者关于法律价值的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法的价值的本质在于满足主体的内在的需要、效益和利益为内容,并且法律的作用、变化和存在于法与主体的统一关系当中。
法与主体的统一是由主体性为主导来决定的。
表现在外在形式上,是指一种法律制度所包含的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和它所包含的价值量的大小。
所以,法的价值指的是法的什么作用和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促进和满足人们所需要的最佳的生活方式。
2.第二种观点认为,法律的价值在于在主体的有用性和满足其需要的积极的作用。
法律不仅仅是只具有服务性和工具性,它本身也具有其自己的价值,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调节器。
法的本身的价值,指的是法的保护机制、调整机制和程序机制,还包括各种各样的法律手段所赋予的特殊的文化价值,所以说法律的自身价值是指它能够实现其工具使命所应当具有的素质。
如果离开了其工具性的价值,那么我们讲的法律价值就无从谈起了。
3.第三种观点认为,法律的价值是指法律与社会当中人的关系的一个范畴,而与人的这个关系又是法律对人的效用、意义和作用和人对于这个作用的评价。
他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一种主客体的关系论。
说的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机制,是课题的作用、属性和存在等对于社会当中的人的意义和效用,也可以说是这种客体所能满足的主体的需要。
人的关系说,强调价值不能够离开主体也不能够离开客体,而与此同时他们又认为价值不是主体的一种需要和满足,不是客体所具有的属性。
这样一来,对法律价值的概念的解释就模糊化了。
二、法律价值的含义。
(一)法律价值概念不能等于法律的效用,不是一个属性的范畴。
法律的本身所包含的法律的强制性、阶级意志性和发挥的何种作用等等都仅仅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条件和基础。
虽然法律的所具有的客观的属性对理解和解释法律的价值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相比而言,法律价值的内在的尺度和主体才是其主导因素。
武步云先生认为:法律价值应该指的是这样一种将法律满足主体意志、需求和愿望和其本身的作用、功能相结合所形成的“第三种东西”。
这一说法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他在后来的阐述中则认为:法律价值总的来说指的是法律对社会的有序性的增进和维护。
这样一来,就使得法律的价值和法律的有用性相混淆,有点狭隘。
(二)法律价值的概念相比于商品价值等等概念更为特殊和复杂。
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客体是劳动产品。
在这一价值关系当中,主体和客体都是确定的。
而法律价值的客体指的是法律,它不仅仅属于一种精神客体和现象,还是一套价值的规范。
由此,人们可以从了两个不同的层次上来研究法律价值:一是把法律作为评价的工具,即人们自身的社会关系和行为当做是客体而把法律作为价值的规范来研究;一是把法律作为评价的对象,即把法律看作是客体来进行研究法律的价值。
应当说明的是上述两个不同层次来研究都是数以法律价值的必要内容,但是,法律价值是否仅仅就只是包括上述两个层次呢?很多学者不太赞同,大多数学者认为,法律价值的根本意义在于法律如何来为人们服务,我们所倡导和弘扬的是人的主体性的法律价值。
三、实现法律价值的基本思路。
(一)创新法律制度。
一是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大胆地立、改、废。
适时地进行法律的创新和修正工作是不断完善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的体现。
科学合理的立法工作始终是建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认真亚久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之上的,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对现有的法律制度进行反思,并且最找法律制度的规律及其程序,大胆地进行法律制度的创新。
二是用法律制度去完善社会的控制机制。
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的分析我国当前所出现的社会各类的违法和矛盾冲突,健全各种相关法律机制,并在法治的基础之上进行解决和调节,使矛盾和冲突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更新法律理念。
一是,要明确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当中的使命。
法律史适应当前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要求而产生的,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由于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一时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饿立法的重点就是要在为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础之上,最好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公正。
二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法制理念。
法律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解决矛盾,协调关系和促进社会和谐。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落实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和建立的助推器,而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得以进行的首要环节。
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当中,依法治国在发挥法律价值的作用和满足人们的需要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和策略,致力于法律文化的构建和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人们的法律素质,从而实现守法的自觉化。
参考文献: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二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人的天赋素质相近,个性差异主要是因为后天教育与社会环境影响(“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因而人人都可能受教育,人人都应该受教育。他提倡“有教无类”,创办私学,广招学生,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把受教育的范围扩大到平民,顺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
他主张“学而优则仕”,学习了还有余力,就去做官。他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从政的君子,而君子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修养,所以孔子强调学校教育必须将道德教育放在首要地位(“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孔子在教学方法上要求老师“有教无类”、“经邦济世”的教育观,“因材施教”、“启发式”的方法论、注重童蒙、启蒙教育。他教育学生要有老老实实的学习态度,要谦虚好学、时常复习学过的知识,以便“温故而知新”、新知识引申拓宽、深入,“举一而反三”。
孔子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礼”和“仁”。其中“礼”为道德规范,“仁”为最高道德准则。“礼”是“仁”的形式,“仁”是“礼”的内容,有了“仁”的精神,“礼”才真正充实。
在道德修养方面,他提出树立志向、克己、践履躬行、内省、勇于改过等方法。“学而知之”是孔子教学思想的主导思想。在主张不耻下问、虚心好学的同时,他强调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同时还必须“学以致用”,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
他最早提出启发式教学。他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意谓教师应该在学生认真思考,并已达到一定程度时恰到好处地进行启发和开导,他又是在教学实践中最早采用因材施教方法的教育家。通过谈话和个别观察等方法,他了解和熟悉学生的个性特征,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个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培养出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多方面的人才。
孔子热爱教育事业,毕生从事教育活动。他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仅言教,更重身教,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感化学生。他爱护学生,学生也很尊敬他,师生关系非常融洽。他是中国古代教师的光辉典型。
孔子的教育活动不但培养了众多学生,而且他在实践基础上提出的教育学说,为中国古代教育奠定了理论基础。由于孔子保守的政治态度,因此对待经济制度的改革也反映了保守的思想。
比如鲁宣公十五年(西元公元前594年)实行“初税亩”,从法律上承认私田的合法地位,是春秋时代的重大经济改革;但是据《左传》说,孔子修《春秋》时记载“初税亩”,目的是批评其“非礼也”。而民众不富足,国君没有富足的。
在《论语·尧曰》中还记载,孔子主张“因民之利而利之”,即对民众有利的事情才去做。另一方面,他又主张赋税要轻一些,徭役的摊派不要耽误农时。
《论语·述而》记载,孔子还对当时的为政者进行说教,要求为政者不要过于奢侈,要注意节俭。他说:“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也,宁固。”同时,还主张“节用而爱人”。这里面包含了把孔子“仁”的思想运用于经济领域。
孔子三大教育方法。
循循善诱,启发教学。
2.因材施教,各取所长。
论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子路与冉有向孔子请教同一个问题,听说了一件事,要不要马上去做?孔子对子路说:“有父兄在,不可以如此。”对冉有却说:“可以去做。”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公西华对此发生疑问,孔子解释说:“冉有退缩,故鼓励其进取;子路则勇于进取,故使之知有所退缩。”这个故事就是比较典型的因材施教的例子。如上面所说,孔子的学生之所以各有所长,也正是他因材施教的结果。再则是要有一个老老实实的学习态度。孔子教育子路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再如教育子张以“多闻阙疑”、“多见阙殆”。这种老老实实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行为,是合于“礼”的规范的。孔子入太庙而每事问,有人提出质疑:“谁说他知道礼呢?入太庙而每事问。”孔子答以“是礼也。”就是说这种态度本身就是合于“礼”的规范的。其三,重实事教育,包括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时人、时事的评价以及孔子自己的立身行事,都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对人、事的品评在《论语》中有很多的篇章,不再赘述。至于孔子的立身行事,孔子本人这样对学生说:“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这就是说我之行事,对你们没有什么隐瞒的。孔子之行事,《论语》中也记载得比较多,有学生引以为荣的,也有使学生发生质疑甚至于为学生所诟病的,但这种无所隐瞒的坦荡胸怀亦足以为人师表。
3.有教无类,诲人不倦。
孔子以前,“学在官府”,只有贵族子弟有权受教育。因而也只有贵族子弟才有当官的资格。但到了孔子的时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都在下移,这就为私人办学提供了机会。孔子正是抓住了这一机会,开始了其创办私学的职业生涯,希望通过兴办教育来培养“贤才”和官吏,以实现其政治思想。在教育的对象问题上,孔子明确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有教无类”的本义是无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国界与华夷,只要有心向学,都可以入学受教。孔子的弟子来自鲁、齐、晋、宋、陈、蔡、秦、楚等不同国度,这不仅打破了当时的国界,也打破了当时的夷夏之分。孔子吸收了被中原人视为“蛮夷之邦”的楚国人公孙龙和秦商入学,还欲居“九夷”施教,就说明了后一点。孔子弟子中有来自贵族阶层的,如南官敬叔、司马牛、孟懿子,但更多的是来自平民家庭的,如颜回、曾参、闵子骞、仲弓、子路、子张、子夏、公冶长、子贡等。而平民教育更能体现孔子“有教无类”的精神实质。孔子“有教无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其“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人性论。“性相近”说明了人皆有成才成德的可能性,而“习相远”又说明了实施教育的重要性。正是基于“人皆可以通过教育成才成德的”的认识,孔子才作出了“有教无类”的决断。“有教无类”思想的实施,扩大了教育的社会基础和人才来源,对于全体社会成员素质的提高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在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三
摘要:妇女主义是艾丽斯・沃克为治疗美国社会的各种顽疾――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环境恶化等问题提出的一套实验性的解决方案。它倡导人们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秩序,一个男人与女人,各种肤色人种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的精神家园和物质家园。妇女主义对诸多现实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与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内涵不谋而合,是现代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的具体再现。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四
毫不夸张地说,体育是一面镜子,国家、社区、男人、女人通过它看到了自己。《全球化世界中的体育和外交政策》的编辑们和作者们都遇到了挑动神经的言论和巨大的挑战。出版这样一本书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之一就是需要平衡所选登的文章,这是因为投稿人数众多,且他们的写作风格、理论视角和写作目的各不相同。读者认为编辑者的介绍性综述尤为有用。它对读者识别各位作者的核心论点有重大价值。这种综述是为了评述这些按主题分类的文章而编排结构的。马奎尔认识到了图希所忽略的东西,也就是后工业国家在定义全球化的意识形态和运转方式时的优势。熟悉马奎尔的研究的人会认同他之前有关劳动力迁移和体育运动的大部分论述。本文是这本书的很好地总结概况,能吸引读者去阅读作者在该论题上的更多研究。可以论证的是,在全球体育偶像这方面,马奎尔的立场很有差别。
马奎尔写到北京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无疑会立马成为名人,享受那几分钟的名气”,而对中日外交关系的分析表明,最有实力和最值得获得名气的中国运动员或日本运动员很可能不会得到邻国的祝贺。特勒、基德和唐纳利在《体育对外交政策的追求》的文章中论述了运动在追求和平和实现基本人权的过程中能起到的干预作用。虽然这三位作者的主题相同,但他们的论述方式有不同之处。英格丽特勒详细叙述了联合国为实现和平与发展的目标而采取的相关举措。虽然读者会发现文章中对联合国的特别工作小组的报道、出版物、目标和目的的叙述有一定作用,但却没有对结果进行任何分析。诚然,提出解决像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要怎样对抗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民众骚乱、暴力事件和战争这个问题的方案固然是好的。但是,由于缺乏成功或失败的证据,剩下的就是行政“愿望清单”,而没有“最佳实施”的实例。
基德和唐纳利的文章极大地平衡了特勒论文的描述性本质。正如特勒像一个志愿者一样工作,而布鲁斯基德就像国际体育运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一样不知疲倦地工作。基德的论文中包含了一些描述性数据,但作者进一步针对发展,运动员获得更好表现的练习,以及对体育强势集体和处于劣势和组织不利的集体同台竞争的这种根深蒂固的任人唯亲的直接记录,提出了论述充分的建议管理方案。很明显,基德的任人唯亲记录涉及到了赞比亚官员,这些人掌控着一个国家的体育事业,能够削减体育资金支持,也能够为之申辩。彼得唐纳利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奥组委这类重要国际组织采取的可识别原则和失败的成功证据相比。因此,人们了解到,邀请参加或参与体育竞技比赛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采取的一种基本人权,但是欧洲国家的所有竞技运动只吸引了不到一半的那些经常参赛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阅读这三篇文章的一个起点就是注意唐纳利的推荐,“参加体育比赛的机会可能会使各个阶级的人群为赢取人权斗争的胜利而学习技巧和动机,证明这种情况的.更加系统的证据。”对体育强势集体和处于劣势和组织不利的集体同台竞争的这种根深蒂固的任人唯亲的直接记录,提出了论述充分的建议管理方案。很明显,基德的任人唯亲记录涉及到了赞比亚官员,这些人掌控着一个国家的体育事业,能够削减体育资金支持,也能够为之申辩。彼得唐纳利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奥组委这类重要国际组织采取的可识别原则和失败的成功证据相比。
马奎尔认识到了图希所忽略的东西,也就是后工业国家在定义全球化的意识形态和运转方式时的优势。熟悉马奎尔的研究的人会认同他之前有关劳动力迁移和体育运动的大部分论述(见《全球体育竞技场》)。本文是这本书的很好地总结概况,能吸引读者去阅读作者在该论题上的更多研究。可以论证的是,在全球体育偶像这方面,马奎尔的立场很有差别。马奎尔写到北京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无疑会立马成为名人,享受那几分钟的名气”,而对中日外交关系的分析表明,最有实力和最值得获得名气的中国运动员或日本运动员很可能不会得到邻国的祝贺。简而言之,正如马奎尔所强调了劳动力迁移和全球化之间关系的复杂性,马奎尔和麦科特之间的不同视角同样表明了超越国界的全球体育偶像的复杂性。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五
纵观人类发展史,除了蛮荒的母系氏族阶段之外,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和艺术是一个男性建构的社会,可以说是一部以男性为主体书写的历史,历史进入互联网时代,一个透明的信息时代,如果继续沿用男性主导的社会规则而忽视女性的存在和感受都是背离多元时代的特质。事实上,女性不仅一直存在,而且运用自己的特殊方式在默默地书写。后现代哲学大师利奥塔在《后现代状况》中指出:“向总体性开战,让我们成为不可表达之物的见证人……”这里的不可表达之物,笔者以为来自非主流的声音或者边缘的声音。艺术进入后现代发展阶段,艺术家通过展示失控的身体,对身份、法则等总体性概念发起攻击,挑战了我们身体的完美形态,并重新演绎了人性的心理伤感、创痛、迷恋和恐惧。
女性主义艺术率先发出边缘的声音。美国女性主义艺术先驱汉娜威尔克在作品《姿态》中对传统审美意义上“美丽”的概念进行辩证反思,什么是美丽?什么又是性感?汉娜威尔克直面镜头,挤眉弄眼,以各种重复特写和连续动作,或者让两眼凹凸变形、用力搓揉脸部、拉扯皮肤,或者咧嘴吐舌、痛苦微笑。她把身体当做一种雕塑原料;一方面借以讽喻人类任意改变身体形貌的意志暴力;一方面又改变身体的物理属性成为具有“意志媒介性”的文化身体。为了解除女性身体固化的定性符号以及女性身体在男权目光审视下的脆弱和无助,尝试将身体的“不舒适”和艺术的“唯美感”对立起来,打破传统艺术的桎梏。苗族是一个被称为“穿在身上的史书”的民族,而这本“史书”就是由苗族女性共同“书写”的`,是苗族女性“用针做笔、用线当墨、用布做纸”这种特殊的方式书写的史书,这在世上是独有的,也是难能可贵的。苗族刺绣艺术既是服饰的主要装饰,又是独立的工艺品。面对儒家文化的主流声音发出了自我边缘的声音,在苗族刺绣中依稀可见远古大战的刀光剑影,有偏居西部的迁徙声音,在后代今人的技艺传承中,题材的选择没有限制,来源于人们对自然和生活的感受,渔猎生活和农耕生活中的人物、动植物、自然现象都可以成为苗族刺绣的对象,活泼生动,生活气息浓厚。她们常在家务之余,默默地穿针引线在造型和纹饰图案中书写苗族女性对于生活风俗的记忆、眷念和希望。
二、隐形的声音。
琳达诺克林在对女性画家历史的挖掘中,17世纪女艺术家简蒂莱斯基就是一个例子,她的作品《苏珊娜和长者》长期被误认为出自男性艺术家之手。简蒂莱斯基的个人生活经历凄惨,创作艰辛,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荒谬地实施酷刑。《苏珊娜和长者》取材日常所见的宗教题材,却提供了多种阐释的可能性。作品以戏剧性的场面展示了男性压迫与女性反抗的历史事实,隐晦地流露出自己的感受,表述了男性的色情目光和女性的受伤身体关系。苗族刺绣隐含着苗族世代族群的风俗人情和历史变迁。为了使黔东南苗族完全纳入汉族的“大一统”的范围,使其完全汉化,各个朝代曾千方百计甚至不惜使用粗暴的手段强迫苗族女性易服改装,遭到了苗族人民的强力反抗。热爱自己民族历史与文化的苗族女性想尽办法百折不挠地把自己祖辈传下来的刺绣艺术遗产保存了下来。最后采取了“男降女不降”的策略,苗族男装基本汉化,而苗族女性的服装并没有多少改变。可以说,苗族女性不仅用一生在书写民族的历史与文化,而且用生命和行动在捍卫和传承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例如:黔东南丹寨的上衣肩背纹样必有图腾崇拜的“窝妥”,在苗族人心里,服饰纹样就是一个民族的特征,如果纹样变了,死后去了阴间祖神也不会相认,这种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心照不宣的既定符号。在这个过程中,苗族刺绣运用隐形的声音,记录和传播刺绣的古老技艺,有苗民迁徙的历史,有对故土家园的热爱,有对图腾崇拜的传承,更有苗民对待生活的美好期望和憧憬。由此可见,女性主义艺术的隐形符号传达女性反对男性与苗族刺绣的隐形符号传达边缘对抗主流的声音有着相似的观念。
三、多元的声音。
相对于男性的阳刚与主动呈现的积极与张扬来说,女性的阴柔与被动呈现的包容、谦卑、安静、细腻等特质是这个浮躁的时代稀缺的元素,所以我们需要弥补和改变单一的男性主导的社会,走向多元宽容,利于人类多种文明的共同发展。从女性主义艺术的作品中,我们可以发现多元的声音。在材料、技艺、形式与观念上展示的多元性成为后现代艺术发展的趋势。例如:美国艺术家朱迪芝加哥的作品《晚宴》,本身是一个假想的晚宴场景,使用了多重的女性相关元素,三角形象征女性,等边形象征平等,以陶瓷替代大理石传统材料(象征男性),并且在白色陶瓷地板上书写999个女性的名字,而桌上的39个陶瓷盘以女性生殖器官的花朵形状加以呈现,每个单元配置有刺绣、餐巾、餐具和玻璃酒杯。按照次序从平面逐渐变成高浮雕,意味着现代女性的逐渐独立和平等。朱迪芝加哥运用纺织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对抗纯美术,消解了纯艺术与工艺美术的界限,男性艺术与女性艺术的界限,以此来表达对女性的礼赞和致敬。
苗族刺绣艺术工艺复杂,材料多样。通过衣肩、衣袖、下摆、腰围等展示出来。就材料而言,传统的苗绣以自织自染的黑色亮土布为底,自制的蓝靛,再加上黄豆水等材料反复染色、捶打,平滑发亮,很难褪色。就技艺而言,至少20多种工艺,主要有平绣、堆绣、辫绣、锡绣、马尾绣、破线绣等。以丝线、棉线为主进行制作,有时添加金线、银线,呈现色彩斑斓的视觉美感。比如,辨绣主要流行于黔东南台江、西江等地,平时便装与节日盛装有所不同。总体特色是层次分明、厚重粗犷。刺绣进入当代,苗族艺人为了增加表现力,常在绣面上装饰不同材质的小饰品,比如玻璃纽扣、有机亮片等当代材质,只要能够美化装饰苗绣,可谓无所不用。苗族刺绣艺术不仅针法繁多,技艺精湛,同时,还能与时俱进,呈现多元的声音,令人惊叹和赞赏。从边缘的声音、隐形的声音和多元的声音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苗族刺绣艺术不仅传承古老的技艺,还需要现实的开拓,它的发展不再仅仅是程式化和类型化的表达,而是基于当下时代的思考,应该是全球化互联网时代的刺绣艺术。而女性艺术不再仅仅是政治的诉求,而是回归到女性身体特有的感受和表达。由此可见,女性主义艺术与苗族民间艺术在不同的语境之下上演着相似的戏剧,描绘着相似的场景,通过比较研究更加坚定本民族的艺术选择,对于当代艺术的发展和人类文明多元化、丰富性都有着深远影响。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六
赵世栋法学100348400316。
摘要:人们很早就重视逻辑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对法律领域里的推理与论证的规律和规则也进行了许多研究。法律具有不确定定性,有开放的结构,执法的人在寻找可适用的法律原则或规则的时候,会用到法律的推理。并且法律推理在发现、重构、填补与创制法律,法律解释、漏洞填补和法律续造时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法律逻辑法律推理推理模式方法现实运用。
概述。
在法律分析过程中,法律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法律有开放的结构:
上看是一目了然的,人们对其不会发生误解和争议。但是,语言的概念总有不确定性,有些法律条款是笼统,抽象,不具体的,是需要进一步明确或确定的。2.法律皱褶:“法律反差”“法律冲突”“恶法”。法律皱褶分为三种情况:其一,对于具体案件而言,法虽有明确之文但是法律文字与立法本意,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精神有抵牾或者相悖之处,一旦直接适用法律定或规则会造成违背或违反立法本意、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精神的结果。这种情形称为“法律反差”。其二,或者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存在多个可适用于同一个具体案件的规定或规则,这些法律规定或规则却是彼此矛盾,彼此冲突,相互抵触的,法律条款的通融性、一贯性、匀称性发生了断裂或者扭曲,彼此矛盾、冲突、抵触的规范是不能被履行的。履行其中一个规范,就无法同时履行另一个规范,记者种情形称为“法律冲突”相应的案件称为“冲突案件”。其三,或者法虽有明确第一文库网规定,但一旦直接适用该规定或规则会带来明显有悖于情理的,显失公平争议的结果,因而有些不合理或者不妥当,有正当理由拒绝适用它。3.法律漏洞:“法无明文规定”。对于具体案件而言,法律无规定或者“法无明文规定”,没有提供明示的名直接相关的,可直接适用的规则;实在法不能回答或涵盖具体案件,存在法律的漏洞或空白,存在法律的缺乏或空隙,法律实然不及应然,法律不完备或不圆满,这些情形统统称为“法律未规定”,相应的案件称为“未规定案件”
正因为有法律的不确定性的存在,所以要求相对法律推理的存。
在。
法律推理有以下模式:
社会的习惯或惯例、社会效用或社会利益、社会公共政策以。
及社会公平正义观念,探寻法律条文的“确切含义”,对法律。
条文加以明确化、确定化和具体化,界定法律条文的界限、
限定法律的所指、确定法律的具体内容,澄清法律条文的含。
混和疑问。
2.还原推导。所谓还原推导,是指在遇到“法律反差”即法律。
文字与法律真实意思、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精神存在发差。
或相悖时,根据法律的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对法。
律的条文加以限制或除外,重构法律条款,还原法律真实意。
思,消除法律文字与法律真实意思或意图的发差,避免出现。
与立法本意或法律意图不相符的结果。
3.辩证推导。所谓辩证推导,是指遇到“法律冲突”时,根据。
法律的逻辑结构、法律的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社。
会习惯或惯例、社会效用或社会利益、社会公共政策以及社。
会公平正义观念,寻求一种选择或者平衡,解决或化解法律。
的内在冲突与抵触。
4.衡平推导。所谓衡平推导,是指在遇到“恶法”,即一旦发现。
对于当前的具体案件,寻在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规则,但是,
如果该规定或规则直接适用于此案,就明显有悖于情理,会。
造成显失公平、公正的结果,法官基于对法律历史、社会习。
惯或惯例的考查,法律意图、目的、价值取向的考量,社会。
利益或社会相应的衡量,以及社会公共政策或社会公平正义。
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等,对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规则制定一。
个例外,或者说为其拒绝适用、背离该规定或规则找一个正。
当理由,回避、淡化该法律规定或规则的缺点和难点,对法。
律规定或规则予以补救,从而建立起裁判大前提,对于个边。
案件衡平公正,实现个别公平。
5.演绎与类比推导。所谓的演绎与类比推导,是指在遇到“法。
无明文规定”时,运用演绎法或类推法,从法律的“明确规。
则”或“明示规则”推导出法律的“隐含规则”或“类推规。
则”,发掘其“隐含意思”与“深层含义”,消除其法律“缺。
乏”,填补其法律“漏洞”或“空白”。
1.形式推导:“形式或结构论”的方法。是指通过探寻制定法条。
文语法上的结构与逻辑上的关联并以此为依据来解释与推论。
法律,也称为形式推导。
2.目的推导:“意图或目的论”的方法。是指探寻立法本意、法。
律意图与目的并以此为依据解释与推论法律,也称为目的推。
导。
3.价值推导:“结果或价值论”的方法。是指探寻法律的价值取。
向并以此为依据解读会推导法律,也称为价值推导。
现实运用。
现实应用。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在能动性司法方面已经发挥了较为突。
出的作用。法官运用法律推理是司法性质决定的。法律是对社会关系共性的调整,它不能直接适用于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柏拉图在《政治篇》中指出:“法律绝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个人都真正最有利的命令,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个成员作出何谓善德、何谓正确的规定。人类个性的差异,人们行为的多样性,所有人类事务无休止的变化,使得无论是什么艺术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制定出可以绝对适用于所有问题的规则。
但是,有时候,法律推理法律推理在审判实践中极度匮乏,法官。
对法律推理不敢大胆运用。即使本能地法律推理,也只是运用形式推理。
我认为,在当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时期,法律推理应当受到。
更高得重视,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司法水平与公正。
法律具有稳定性,而社会生活却充满了变动性,这种矛盾虽。
变化发展趋势的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在维护法律规范权威性的前提下,适当地变通司法,有利于在动态微调中实现社会实质正义的要求。
法律推理具有一般推理的预测功能。例如,律师可以通过对。
各种可能情况的分析推理,预测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能会作出何种判决。并且,法律推理的实际过程可以改变原来的预测结果,使法律决定朝着有利于诉讼某一方的方向转变。法律推理的预测功能来自于各种要素的综合作用,目的标准、操作标准以及评价标准的正当性、公开性、公认性等赋予了法律推理预测性;法律推理的预测功能还来源于逻辑的力量,逻辑的确定性使预测成为可能;此外,法律推理主体的能动性也是预测功能的重要源泉。法律推理作为一种理性思维工具,可以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司法的目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正确评价司法行为的正当性、权威性和效率,弄清法律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思维误区,使自己的法律活动成为符合法治原则、符合科学认识规律的自觉的思维和实践,从而能够更加理性地认识外部法律现象,公正、合理、高效地处理法律案件,成功地指导法律实践。为了尽快提高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的法律思维素质,应该对其提出更高的掌握法律推理科学方法的要求。
营销部新员工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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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七
“乌托邦”(utopia)一词源自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作家托马斯・莫尔的小说《乌托邦》。“乌托邦”的词意含糊dd既表示努力追求“福地乐土”的崇高,又表示寻找“乌有之乡”的徒劳dd反映了乌托邦思想固有的含混性以及它同历史的含糊不清的关系。乌托邦精神正是女性主义的根本精神。因为,在历史上真正的两性平等从来不曾存在也从未被实现过,这正是一辈辈女性的生存现实,所以女性主义精神所追求的是一种“乌有之乡”;但乌托邦精神也是女性主义的本质所在,因为女性主义者总会揭示出当前社会的种种矛盾和丑陋,男权主义、等级压迫、种族主义、生态危机,勾画与现实世界形成强烈对比的未来世界――“福地乐土”,并且提供了一系列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和途径。现代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的思想内涵可概括为三点:第一,消灭社会性别压迫,代之以人的全面发展;第二,消除种族压迫和等级制度,代之以民主和平等;第三,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妇女主义”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具体内容。
20世纪60年代后期,伴随着美国的民权运动,女权运动也空前高涨。1970年米利特的《性的政治》这一女权主义经典作品的问世,激发了一批反映女性意识觉醒的作品。女权主义小说在高峰期主要以妇女在传统的社会结构中的各种见解为“内容”,因而出现了大量描写妇女的性生活和受*待的日常事务小说,其表现比过去更为袒露,更富有同情意味,但手法上并无新颖之处,某些小说只是成功地公开了一般属隐私的妇女生活的某些方面。而艾丽斯・沃克在创作中常以揭露黑人女性的悲惨境遇为主题,以寻求改变黑人女性命运的良方为己任,对美国民权、女权运动的问题产生深入思考,针对美国社会中存在的性别主义、种族主义、生态危机,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解决方案――妇女主义(womanism)。沃克在散文集《寻找我们母亲的花园》(insearchofourmother’sgardens,1983)的扉页上写下妇女主义的奋斗宗旨:“妇女主义者热爱音乐,热爱月亮,热爱自然之灵,致力于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完整,包括男人和女人”。这一主张的终极目标已经超越了种族、性别局限,甚至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消解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它倡导人们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秩序,一个男人与女人,各种肤色人种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的精神家园和物质家园。这些主张都与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内涵不谋而合,是现代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的具体再现。
(一)消解两性二元对立关系,消灭社会性别压迫,建立新型两性关系。
艾丽斯・沃克在作品中描写的黑人男性充满在白人社会的价值标准与理想幻灭的扭曲下失去理性、绝望、痛苦的个性,而他们的绝望与愤怒往往会转化为对黑人妇女的残酷粗暴。这种传统女性是在南方黑人社会中常常出现的――善良、任劳任怨、逆来顺受,对于男性来说,黑人女性永远只是他们满足性欲的对象和工具。事实表明,充满性别压迫的父权制社会体制才是黑人女性几百年来悲惨命运的始作俑者。
以黑人女性的遭遇为例,沃克向所有女性提出了拯救自我的方案――妇女主义。首先,沃克启发女性形成意识觉醒,摆脱父权制社会规定给她们的传统角色,重塑自己的性格形象。我们在沃克1976年的小说《梅丽迪恩》中可以发现主人公就是这样的一位觉醒女性。
第二步,沃克向女性同胞们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法――姐妹情谊。在黑人妇女有限的生存空间中,来自于周围男性――父亲、丈夫、兄弟和白人男性的只有暴力和压迫。要想拯救自我,她们只能求助于自己的母亲、姐妹、其他女性朋友。沃克提出女同性恋的方案只是为了让女性们能相互信任、相互团结、共同抵御男性压迫,这一手段的提出也是为了从根本上摧毁父权制社会的存在根基。妇女主义思想就是要用女同性恋的方案来颠覆男性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让女性取得心理及生理上真正独立成为可能。
第三步,妇女主义者在取得了独立自主之后,并不是要与男性彻底决裂、对立。沃克在著名小说《紫颜色》中就成功的塑造了这样的妇女主义者――茜莉,她们对男性抱着一种宽容的人文主义关怀,通过实现自己的独立来帮助男性们改变对女性的看法和态度。对男人们之前奴役、*待自己的行为不计前嫌,协助男性调整自己,重塑两性之间平等、宽容、尊重、和谐的新型关系。
沃克的妇女主义思想重新考虑女性的价值和生存状态,以改变女性的现状为己任,勾画了一个两性和谐共存的理想未来。它目的是取消男权中心体制,同时“走出激进女权主义的狭隘空间,清楚地向人们表明:女性受难的同时男性也在受难,女性解放的同时也是男性的解放,它探寻的不只是女性的解放而是全人类的健康发展。”
(二)消灭种族主义,瓦解人类社会等级制度,实现各种族人民的和谐共处。
在美国现存的社会状态下,种族歧视就是等级和特权制度存在一种典型体现。艾丽斯・沃克的妇女主义者也以反对种族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剥削关系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从17世纪初期的奴隶交易开始,黑人民族的悲惨命运就被锁定其中。整个黑人民族一直都有着追求自由、平等和非暴力的美好梦想。作为被压迫的对象,黑人妇女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她们要接受来自于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的整体剥削。因此,对她们而言反对种族主义与反对性别主义的斗争是交织在一起的,她们的独立和自由是与整个黑人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的。妇女主义者的的奋斗目标是“致力于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完整,”这是妇女主义者对全人类美好未来的一种勾画,也正是她们伟大的跨种族、跨性别的宽容情怀的一种体现。为了实现人类最终的和谐共处,妇女主义者首先要学会把这些昔日蹂躏、*待她们的、被白人折磨的扭曲变形的黑人男性团结成为平等、独立的男性战友和同事,妇女主义者不是分裂主义者,她们对渴望改变和寻求进步的男性有着强烈的宽容情怀。
(三)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寻归自然,主张人类与其他生命形式的平等共存。
女性主义乌托邦思想认为: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和掠夺,与对女人的压迫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沃克的妇女主义主张是女性主义乌托邦思想的再现。妇女主义者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统治和压迫,主张人类与其他生命形式之间建立一种平等、稳定、和谐关系。沃克指出:“妇女主义者热爱音乐,热爱月亮,热爱精神…”。由此可见,“自然之爱”是妇女主义者的根本之爱。她们“热爱精神”,这里的精神是指创造并维持万物的无所不在,保罗万象的无形之物,万物皆有灵。妇女主义者认为,大自然的花草树木,虫鱼鸟兽都是与人类一样拥有灵性的,无贵贱高低之分的。在小说《梅丽迪恩》中,主人公对自己曾祖母有这样一段描述中,她生活在名叫“圣蛇”的农场里,一天当她站在一块洼地中间晒太阳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自己好像进入到另外的一个世界,她感觉到内心深处无比的喜悦空灵,好像自己已经离开地面飘飘欲仙了。这种感受让曾祖母好像获得了新生,从此她拒绝一切信仰,到暮年时只喜欢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的沐浴阳光,因为太阳是她唯一信仰的神灵。
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只有尊重自然,回归自然,才能感受到自然的灵性,进而得到心灵的进化和修复,人们的精神世界不会再混乱和困惑,生活也会变得宁静,和谐。从生态角度来看,人类只有视自然为朋友,尊敬自然万物,才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否则会造成对自然无穷尽的掠夺,引起生态危机,恶化人类生存环境。沃克在小说《父亲的微笑之光》中曾流露出这样的观点,人类“以金钱和欲望为基础的发展观和生活方式必将给真个世界和自然带来各种不幸和灾难。”妇女主义思想中对人类不断恶化的生存境况及未来进行冷静思考,提出消解人类中心主义,回归自然的方案也是现代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具体体现。
三.结语。
妇女主义是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的真实再现,对现实诸多问题提出理想的解决方案,因为高于现实,是一种没有实现的理想,具有“乌有”之精神特点,但是乌托邦的真正意义不在它对理想社会的具体规划和实际可行性,而在于内在的乌托邦精神,即批判性,超越性和目标性。批判性指对美国现实各种问题不满,激励人们对理想进行生生不息的追求;超越性和开拓性指它提出停止对女性、弱者、地球停止剥削,实现人类生存完整和人与自然和谐稳定的美好蓝图。虽然超越现实,却可以成为一种清晰明见的目标,使人们的行动从被动过渡的趋势变为主动争取的自由。
参考文献:
[3]walker,alice.bythelightofmyfather’ssmile.newyork:randomhouse,.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八
:《紫颜色》是爱丽丝沃克的代表作,通过对女性意象和男性暴力的描写来揭示女性在男权社会中所遭受到的伤害,从而表达出强烈的女性主义思想。本文主要对小说《紫颜色》中女性主义思想的表现进行了分析,以期能够帮助读者加深对小说思想的理解。
爱丽丝沃克的《紫颜色》主要是通过描绘当时生活底层黑人妇女的生活状况来表达妇女在生活、政治上的平等,追求妇女的人格独立和精神解放,也就是作者自己所坚持的妇女主义,这种思想在爱丽丝沃克的很多作品中都得到了相应体现,《紫颜色》是其中的代表作。
从文本上来分析,小说《紫颜色》中女性主义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一是在小说语言的运用上,《紫颜色》中运用的是美国黑人常用的方言土语,与一般小说中的标准英语语言不同,由于《紫颜色》中主人公是一名黑人女性,因而在选择语言时作者也特意选择方言土语来作为主要的文本语言,一方面是能够通过黑人方言来表现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运用方言来表现小说内容和内部故事架构也能够推翻以白人文化为中心的一种文化现状,而这一点对于女性主义的表现也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在文本结构选择上,小说《紫颜色》采用书信体结构方式来表现小说内容,这种书信体能够将小说要表达的女性声音直接表现出来,并且利用女性之间对于书信的好感来增强女性之间的联系纽带。而且《紫颜色》在书信体上也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女主角不是与周围人或是小说中其他角色进行通信,而是用黑人土话来向上帝写信,将自己的困惑、愤怒等向上帝情书,而后在主角的女性主义观萌芽之后,她的写信对象也发生了改变,从上帝变成给普通人写信,从给男人写信变成给女人写信,从给白人写信变成给黑人写信,而最终的写信对象就是黑人妇女,其实就是主角自己,充分表现了女性主义观。
(一)、女性和自然一样都是男权等级社会的受害者。
这一观点在当时妇女运动中表现的比较明显,生态女性主义观认为女性只有通过将生态运动和妇女运动充分结合起来才能够树立起正确价值观,才能在社会上获得一定地位,获得女性权利,将女性和生态自然放在相等的位置上。在小说《紫颜色》中这一点也得到了体现。女主角西丽从麻木到后期觉醒独立经历了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当时那个社会黑人妇女的社会地位是最为低下的,受到诸多压迫,女主角西丽就是这样一位黑人妇女,从小就肩负着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同时还要承受来自继父的性压迫和侵犯,这种经历使得西丽变得沉默寡言,而在之后继父更是将她嫁给了一个老男人,而结婚之后的西丽生活并没有发生好转,西丽在遭受虐待和侮辱时,往往要求自己和树木一样不说话、不反抗,和树木一样沉默遭受着来自外界的压迫,西丽和树一样都是当时那个社会的受害者,这一点在西丽的信中也可以看出。此外,在西丽妹妹奈蒂的叙述中,树木也是大自然遭受人类工业文明伤害的主要象征。男权主导下人西方文明唯利是图,这种高速的发展往往是以破坏大自然和人类原始、质朴的生存方式为代价的。在奥林卡村树木遭到大面积的砍伐,这种经历与主角受到压迫的经历非常相似,因而从这里可以看出爱丽丝沃克有意将女主角和自然生态直接联系起来,让其拥有相似的经历,从而表达自然生态和女性一样都是受害者,人类对自然的压迫也是现实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表现。
(二)、女性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和谐关系。
生态女性主义观认为女性和自然生态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来表达现实中女性所受到的压迫和不公。在小说中,西丽在一开始受到欺凌时常常自我安慰自己是一棵树,以此来获得心灵上的安慰,而当西丽女性主义思想觉醒之后,她决定摆脱当前的这种生活状况,离开黑人丈夫,这时她在信中高喊着“我坚信我就在这里”这句话是西丽对于自己存在的肯定,也表明西丽的内心在发生变化,而导致这种变化出现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于自然界的鼓励。西丽在自然界中发现了自然生态的美好,认识到这个世界上还是存在美好的,自己要努力发现周围的美,并勇敢地认清现实争取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因而西丽在内心思想上也与之前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表现在外部上则是不再一味自我安慰,而是通过改变衣着和穿戴来改变自己,这也表明西丽对于生活还保留着激情和热爱,而这份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都是自然给予的,由此可以看出,小说中西丽与自然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是西丽生活的支柱。而在小说其他方面的描写上也表现了这种女性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像是西丽信中提到的奥林卡村妇女,她们居住的地方、耕种的田地都是来自于大自然,这都显示了女性与自然之间的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小说《紫颜色》的最后西丽认清了男性对女性压迫、剥削的实质和基督教的麻痹性,不再逆来顺受,而是做起了自己生活的主人。奈蒂和其他传教士也回到美国,不再试着以基督教改造信仰大自然的非洲文明,这充分表明了爱丽丝沃克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将精神和命运与大自然相联系是爱丽丝沃克女性主义的主要精髓所在,而小说《紫颜色》则将其充分表达了出来。
[1]雷唯蔚.浅析书信体小说《紫色》的双重性叙事艺术[j].艺术科技,2015(04).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九
一、教师角色得以转变。
中国几千来尊师重教的传统,把教师定位于“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赋予了教师极高的地位和权利,于是,拉开了教师和学生之间教与学的距离。因此,教师只仅仅就是腋下夹一本教课书,手中捏着一支粉笔,一副严肃的冷面孔,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的“授课”机器,学生则是“填鸭式“的被动地接受知识的施教机器。在这种教师唱“独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角戏”、“一言堂”的课堂氛围中,学生一味养成了总是看着教师的脸色行事,没有十足把握不敢轻言,不敢尝试的陋习,哪里还谈得上自主学习?可想而知,在这种死气沉沉的课堂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也是千篇一律,毫无棱角可言。
自从我接受新课程实验任务后,总感觉走进语文课堂,迎面而来的是一种全新的气氛,其的角色不知不觉地改变了:不再是居高临下的权威,而是“学习共同体”中的“平等中的首席”,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合作者,语文课堂成了师生共有的互动活动场所。在课堂上,我始终面带笑容,动不动就走下讲台,让学生自主、探究、分组、合作学习;俯下身子,与学生互动、交流、点拨、帮助学习。
时而俯下身子,倾听学生天真地回答;时而对学生独到的见解,大加赞赏;时而和学生融为一体,或读或演……即使学生误解了,说错了,也不大声斥责,而是耐心解释,引导其弄清真实情况,并对其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表示谢意,感谢他(她)能把老师当作朋友一样而说了心里话。他们不仅听得进学生的不同意见,甚至是批评之声,而且对自己做得欠妥之处也能勇于承认,真诚检讨。正是因为我与学生处在了一种平等的地位,在这种“自由、安全”的课堂环境下,师生之间处于零距离状态中,我始终以对话的方式就某个问题彼此间不断地交换着意见。我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了;学生则把对老师深沉的爱转化为学习语文的积极性,毫无顾忌,畅所欲言,自然是思维更活跃,情趣更高涨,学习效率更高了。
我认为:教师角色的全新转变,还体现在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中。我常常尝试这样的课堂语言:“孩子们,你们准备好了吗?我们可以开始了吗?”“请同学们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朗读课文。”“你这一遍比前一遍读得好多了,再来一遍会更棒!”“你理解得真透彻,比老师说得更有道理!”“你的想法真奇妙,还能想出不同的办法吗?越多越好”……在这种商量的口吻中,自主的前提下,耐心的引导中,赏识的激励下,学生的兴趣,能力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在学生的心目中,始终感到的是老师是自己可以依赖的大朋友,是来帮助自己学习的,学生在学习中有什么困难、想法,也乐于大胆地提出来,和我一起讨论,共同解决。整个语文课堂你一言,我一语,气氛热烈,生动活泼,各种奇思妙想,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常常令在座的老师为之振奋,来自童心的精妙回答时时令旁听者拍手叫好。“我在背课时怎么就没有设计到呢?”这是教师们课下交流时经常感慨的。学生动了、课堂活了,这才是真正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发展,语文素养的提高,创新精神得以培养、创造能力得以提高,这是我走进新课程的第一收获。
二、学生学习方式得以改变。
“语文课程标准”的重要理念之一是让学生真正成为语文学习的主人。过去,由于受老师、知识、应试等旧观念的影响,带着问题读书的这种学习方式逐步被异化为教师用陈旧、琐碎的提问牵着学生走的“一问一答式”的方式,使语文教学由“满堂灌”继而转入“满堂问”的被动学习的误区。整个学习过程缺乏生气,学生也疲惫不堪,兴趣荡然无存。我在新课程实验中,倡导的是“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让学生带着问题走进课堂以激发兴趣,带着问题走出教室以拓宽思路。在我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引导下,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合作意识得到有效培养,能够大胆质疑,人人参与活动,个个品尝成功。
比如:《雨点》一课的教学我是这样设计的':一开始导入新课,我就让学生看课题,提问题,主动为自己制订学习目标,创设“悬念”,学生能够提出:“学了这篇课文,我想知道雨点都落到了哪里去了?它去干什么?”有的学生还提出:“雨点还会落到哪里,有什么作用?”“雨点是怎样形成的?”等等。带着这些问题,让学生自读课文,自主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读去感悟,还不懂的地方做上记号,以便组内合作、交流时,向会的同学请教,相互启发,取长补短。在进一步深入学习的过程中,采用“小组合作”形式,让每个学生参与学习,首先由小组长整理组内同学的疑问,并有秩序地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你看,每个学生都有了充分参与和表现的机会,形成了主动参与、互动互帮的局面。虽然学生的回答还很幼稚,考虑还不周全,但那种强烈的表现欲令人感动。然后各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推荐代表在全班交流,汇报本组合作学习的情况。最后,我在此基础上,评价哪个小组讨论得最好,介绍得最生动,提出的问题最有价值。这样既激发了个体思维,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又达到了集思广益,收到了互帮互学的效果,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进入质疑环节,有的学生还提出“雨点是怎样形成的?”等问题。虽然超越了教参、教案和教材,但这正是学生通过参与学习,积极动脑,进而思维活跃,求知欲增强的结果,何等可贵呀!这也是以往课堂教学中所缺乏的。由于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了改变,使得整个语文课堂更显得生机盎然。
三、学习习惯得以培养。
以前在语文教学中,我过多地注重了知识的传授是否扎实、到位,而忽略了与语文学习相关的有关习惯的培养。参加新课程培训后,才知道学习语文虽是一辈子的事,要循序渐进,日积月累,但也有一个捕捉最佳时机,形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扎实根基的问题。小学生可塑性极强,是打好学习基础、养成良好习惯的最佳时机,抓好这个时机做工作,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予重视,一旦形成一些不良习惯,再想去改变或矫正,就事倍功半了。
走进新课程,我首先感到眼前豁然一亮的是:语文课本,每册教材都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作为教学内容,并以专门篇幅呈现在书的开篇,形成了整个小学阶段的“学习习惯”的系列。这是落实《新课程标准》中关于课程内容改革的具体举措,是语文教学内容革新的突出表现,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形象性、整体性的特点,这也是以往教材中不足的。教学内容的丰富,必然导致教学观念的更新,教师在用好教材,用足教材的同时,也自然而然地注重了习惯的培养。于是,我在课堂上,除了关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以外,还在不断地提醒学生应注意像读写姿势、握笔、听讲、发言这些小问题,很是令人欣慰。你千万别小看这些“小问题”,这些小问题抓出成效,才能抓好其它方面的习惯,学习习惯夯实了,才能对语文学习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其它学科的学习,乃至终身学习都有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记得王尔德有这样一句名言:“起初是我们造成习惯,后来是习惯造成了我们。”学生时代播下优良的种子,便可羸得未来的丰收。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是一种长期行为,绝非一日之功。
正如叶老所言:“要养成一种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习惯,必须经过反复的历练。”走进新课程的教师已重视到了这一点,并正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地加强习惯方面的培养,他们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一点一滴地加以引导,满腔热忱地给予鼓励。我深信:只要教师在进行学习习惯培养的过程中,有恒心、耐心和爱心,“反复抓,抓反复”,一定会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进而激发起他们喜欢读书、写字、交流、探索的欲望,帮助他们树立起学习的自信心,使他们终身受益。这也是当今语文课区别于以往语文课的一个亮点所在。新一轮课程改革,已经让我倍享其“鲜活”的灵性,也为学生们撑起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
语文教学“鲜活”的魅力,已经变课堂为学堂和乐园,使师生在共同成长中,共享语文教学的快乐!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十
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与抑制防范机制未能相互照应,存在着一定程序的脱节。
因此法律谈判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显著的新颖性和高效性。
一、法律谈判的基础。
(一)法律谈判的概念。
法律谈判是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代理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对纠纷的解决方案进行沟通和妥协,是由律师代理当事人参加,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对法庭诉讼的各种可能后果进行全面评价后,借助律师的技能(如法律研究技能、案情研究技能、证据挖掘技能、答辩技能、代理技能等等)和谈判技巧实施的庭外博弈。
(二)法律谈判涉及的主体。
法律谈判一般涉及四方主体: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
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以及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和对方律师之间,即使在相同的法律与职业规范约束之下,对纠纷的性质、纠纷解决方案的预期及其相互认可程度不可能完全一致。
(三)法律谈判的前提。
法律谈判的前提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基于谈判愿望所形成的“互赖关系”,即当事人通过确立希望达到的目的与要求,并结合对方的目的与要求以共同实现目标的相互依赖关系。
正是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相互信赖关系为法律谈判的开始、进行乃至成功奠定了基础。
二、法律谈判的原则。
(一)法律谈判的结果。
解决纠纷的法律谈判有两种结果,一是达成谈判协议;二是谈判限入僵局,但达成协议是当事人的共同愿望或期待。
显然,只有认真并准确地把握法律谈判的过程,才能达成当事人彼此满意的协议。
谈判的最后阶段也是目标预期即将实现的时候。
谈判双方或多方从要达到的目标与利益实际出发,本着实事求是与互谅互让的态度,在沟通中了解,在竞争中协作,最终才能达成双方或多方满意的协议。
这种结果是博弈的结果,是双赢的结果,更是和谐的结果。
(二)法律谈判的主要原则。
坚持平等互利,主动追求互动,力争把自己的利益要求与对方一起放入一个共同的愿景之中加以修正、变通、权衡,是达成纠纷解决合意的最佳或现实路径。
平等原则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对等的内在要求,也只有在这一原则下的协商一致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互利原则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目标利益对等的内在要求,也只有在这一原则下的协商对话才不至于损害双方或第三人的利益。
但是,平等互利并不意味着双方在利益上的收获是均等,而是承认其在合理基础上的不等。
无论是平等原则,还是互利原则,其实现过程均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文明对话进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理性的对话是形成合意的基础。
因此,要真正实现法律谈判的平等互利原则,就必须确立互信与包容、竞争与协作、和谐与共享的谈判观念,在协商对话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追求双赢。
三、法律谈判的优势。
第一,法律谈判是纠纷各方可以通过“妥协”解决纠纷。
和诉讼、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不同,法律谈判基于感情和理性的对话模式,在法律范围内主动地实现互动,各方不断从各自最初的立场和要求向对方靠近,通过妥协,以平等、和平及尽量友好的方式解决纠纷。
这种非对抗的方式解决矛盾,有利于维护需要长久维系的商业关系和人际关系。
第二,“妥协”并不是法律谈判的惟一结果。
在对话的过程中,各方会对自己原有的要求做出一些修改或变通,为实现各自的目标而创造出解决的方案,这体现了一种不计前嫌、共谋出路的精神。
这种纠纷解决的态度就在于保持社会平衡。
这种对故有关系的巩固和对外来关系的发展的纠纷解决途径,符合了我国当前对于求和谐、促发展的要求。
第三,法律谈判对法律的反作用促进了其应用力度的扩大。
法律谈判对法律规范及其边界的影响和作用,在解决民事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交易甚至可以反过来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许多规范或原则都是在此消彼长的谈判中逐步形成的。
纠纷当事人追求以较小的成本获得较合理的结果的目标,扩大了对法律谈判的应用需求。
通过法律谈判避免和减少可议纠纷进入司法领域,缓解诉讼压力。
四、法律谈判的注意事项。
法律谈判的最大危害或禁忌莫过于代理律师过于相信自己的知识资源与技能水平,往往是仓促上阵打无准备之仗。
为了掌握谈判的主动权,代理律师必须认真做好谈判前的相关工作。
首先,要知己。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应细致疏理案件材料,倾听委托人的陈述与要求,并作好记录,然后分清案件的性质,如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轻微刑事纠纷、征地补偿或房屋拆迁纠纷、各类事故纠纷、涉外商务纠纷等等。
其次,要知彼。
律师接受委托后,还必须搜集与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及对方代理律师的基本情况,如对方的经营、习俗、信仰、诚信、资信、财务等因素,若是涉外商务纠纷,还必须弄清楚对方的法律制度、政治宗教状况、文化背景等。
同时还应仔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效活动范围,即是否有权处理谈判事项,谈判利益是否合法,对所要争取的目标与利益是否存在第三方利益等等。
再次,要明确谈判目标。
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律师必须与当事人商量通过法律谈判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通常情况下,谈判目标的设定包括三个层面:理想目标、折衷目标、基本目标。
理想目标就是对目标实现的最好预期,也是律师最大限度的工作目标,这种目标是谈判实践中很少达到的;折衷目标是比较满意的一种目标预期,如果这一目标实现了,法律谈判也就成功了;基本目标是在谈判情势不利或对方处于明显弱势的情况下的一种目标预期,法律谈判必须要有这种保底式的目标预期,因为在谈判过程中随时会出现种种难以预计的不利因素。
尤其要指出的是:在遇到对方综合情况明显处于弱势情况下的两种预期:一是如果不及时达成协议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是体现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少受惠者”原则,这一点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与提倡的。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和谐社会建设,建立一套系统的、有效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十分必要也是必然的。
我国现已初步形成了以诉讼为主,兼容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地消弭了绝大多数社会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基本稳定。
在经济全球化与法治现代化的背景下,国际商务、劳动争议、人身侵权等纠纷日益凸现,建立并形成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法律谈判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其价值理念及运用效果在我国当前的主要纠纷解决方式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同时,对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也起到了协调与互补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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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沈恒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
法律谈判的研究【2】。
法律谈判在欧美国家,它是指由律师代理当事人参加,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对各种可能后果进行全面评估后,借助律师技能和谈判技巧实施的庭外利益博弈。
当法律谈判被被翻译并介绍入中国时,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认真思考。
一、法律谈判在我国的本土化。
(一)谈判与为什么要谈判。
按照一般认识,谈判是人们为了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满足各自需要,通过协商而达到意见一致行为和过程。
谈判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它存在于我们生活和工作中的各个方面。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十一
摘要法律方法是作为法理学中的一个日益凸显的概念,自本世纪以来受到了法学研究者的密切关注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研究。
本文通过概述法律方法的研究进程及热度,并着重对现阶段法律方法基础问题、法律方法内容等方面存在的主流观点及一些有代表性的新兴观点进行综述,以求为关注法律方法的研究者提供的较有意义的参考。
在21世纪前,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学术界关于“法律方法”的研究与探讨,但那时的“法律方法”与当下法学界的法律方法的截然不同的,在当时主要是指“通过经济法制对国民经济领导机关的管理活动和经济组织活动所进行的法律调整。”随着西方解释学在我国学界的广泛传播,我国的法学经历从宏大叙事到微观论证的研究转换,以立法为中心的研究视角正逐渐为以司法为中心的研究取向所超越,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一种重要进路,而这一之研究取向跟法治秩序之建构甚相契合。
学者们日愈意识到,应该超越对法治价值及其必要性的呼唤,对法治的研究进入到如何操作的阶段。
现代大陆法系的法律方法,已经历了从法律涵摄、法律解释,到法官续造,直到法律论证的嬗变轨迹。
但是由于我国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外的研究成果和思想,研究起步晚,且司法哲学的欠缺,有学者认为我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司法原则的法律方法基本属于一种法律涵摄方法。
陈金钊教授在《法律方法论》一书中开篇就说到“在中国法学界,关于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刚刚起步,法律方法论自身的‘合法性’问题还没有解决,却又遇到了‘内外交困’的情景。”对于此,我们无需胆怯,而是更应清醒得看待我国法律方法的研究现状。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十二
摘要: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提升法学专业学生法律知识、实务能力的同时,培养了大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也使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公益服务需求得以实现,提升了学生的律师实务能力及对职业的热爱程度。
但是,目前诊所式法律教育面临着缺乏资金支持、教师精力有限、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学生热情度不够等困境。
针对困境提出了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鼓励教师参与诊所式教育、严格按照内部规章执行、建立多渠道激励制度激发学生热情的建议。
关键词: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法学专业。
大学生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临床法学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它作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一种典型模式,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起源于美国。
为生活贫困却十分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帮助,为其法律问题进行“诊断”,开出“处方”,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加深了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理论的理解。
这种模式的优点体现在能培养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提高职业道德观念方面,特别是针对律师职业技能,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有效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法律诊所的起步较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7所高校直到才先后在其法学院引进该课程,并将该课程正式命名为“法律诊所”,其影响较为广泛。
目前已有50余所高校开设“法律诊所”,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和政法院校几乎都在其中,法学教育改革也将该项措施和内容纳入其中[1]。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主体是法学专业大学生,以法律援助为手段,通过当事人的求助,使学生接触真实案件。
河南科技学院法律诊所成立于12月,3月开设法律诊所实践课程。
在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一年多来,不仅促进了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运用以及再学习,还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拓展了学生的思维能力,提升了学生的实务能力,并且提高了学生的人际交往、协调沟通和组织能力。
(一)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务能力。
法学专业大学生要想具备处理、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力,除了平时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的积累外,还需要不断接触、学习法律实务知识。
目前,大学生知识的学习都是按照教学内容进行划分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等分课程学习的,缺乏对综合问题的分析能力。
诊所式法律教育促使学生接触实际案件,从而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
在诊所教师的示范和指导下,学生接待当事人。
在接待过程中把当事人关心和疑惑的问题记下来,事后经查阅资料、小组讨论并经过指导教师批阅后,再回复当事人。
在整个过程中由学生发现自身知识方面的欠缺,然后通过再学习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积累实务经验。
长此以往,无形中就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实务能力。
(二)丰富社会经验,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大学生在没有真正进入社会时,看待问题多停留在书本、学校、教师引导的个人主观方面,不能很好地自我认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或者不能十分明确地表达自己对某件事的看法。
除此之外,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有些学生甚至连基本的接人待物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诊所式法律教育依托法律诊所平台,使学生见到了很多求助于诊所的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当事人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诉求。
在这里,法律不再是停留在课本上的空洞理论,它存在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和日常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样无形当中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经过这些真实案例的接触,学生见识了社会百态,全方位地增加了社会经验,缓解了与社会严重脱轨的情况。
(三)培养学生“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诊所式法律教育事实上类似一个律师事务所,是学生亲身经历司法实践的过程,强调“在实践中再学习”,那么就要求学生具备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包括如何处理和当事人之间、律师之间、法官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培养律师技能、职业热情等。
在处理当事人案件的过程中,学生真实亲身经历法律职业技能的运用过程,以此查漏补缺,弥补自身法律知识储备的.不足,同时,这也使学生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得以提升[2]。
(四)培养学生的公益服务意识、奉献精神。
通过代理案件,培养学生的公益心、奉献精神,满足大学生的助人需求和奉献需求。
209月,法律诊所承接了一起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在索要押金无果的情况下求助法律诊所,诊所学生热情接待。
接待过当事人之后,迅速成立讨论小组,对该案件进行分析、收集资料,形成了多项诉讼方案,最后筛选融合成一份最佳方案。
在教师指导之后,学生积极投入开庭准备,由讨论小组组长作为代理人进入诉讼程序。
在开庭完毕之后,小组成员对该案件十分关注,经常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
当得知审理结果令当事人十分满意后,诊所学生十分高兴,因为帮助当事人捍卫了自身权利。
不难看出,诊所学生放弃了自己休息时间处理案件,并且对自己的付出没有物质报酬却没有丝毫怨言的表现,正是满足了学生的公益服务意识[3],深度升华了学生的奉献精神。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法律诊所在实施过程中,虽然得到了学院领导的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境,这些困难给法律诊所的日常工作造成了很大障碍,并制约着法律诊所的进一步发展。
(一)资金支持缺乏。
诊所式法律教育依托法律诊所,采用的是在接待真实案件中促进自主学习,也就是学生接待当事人咨询并代理出庭。
由于法律诊所具有非盈利性,所以为了体现公益性,避免市场化收费,诊所承诺不收任何费用。
然而,学生代理案件时,必要的交通费、通信费、午餐费、文印费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的经费没有着落,全靠学生的公益精神支撑。
一个案件需要大约100元启动费用,每名学生一年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诊所还需要办公用品及硬件设施等。
目前,河南科技学院给诊所提供了硬件设施及办公用品,其他都是教师和学生自己想办法解决。
(二)教师精力有限。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律师事务所类似,学生作为律师亲身经历司法实践,实现了“在实践中再学习”,但也离不开专业教师的指导。
目前,河南科技学院的诊所指导教师均由本校法学专业教师兼任,因此诊所教师在承担法律诊所教学的同时担任法学专业的教学工作;再者,案件的进度不以教师或者学生的意志决定,指导教师必须随时“待命”、随时指导,使其失去更多的个人休息时间。
这就要求指导教师除了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外,还必须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学院提供给教师的仅仅是每学期30个左右课时量,这与指导教师的付出远远不对等。
因此,教师的作用就很难进行下去。
(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诊所指导教师大都同时担任本校法学专业教师,因此诊所教师不仅承担法律诊所教学工作而且还担任法学专业任职教师,没有过多的时间,不能任何事情都亲力亲为。
学生存在惰性心理,若不按照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易使当事人产生怀疑。
如诊所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接待当事人时提出的任何问题不能立刻回答,一律需要小组讨论后,由指导教师指导后才能给当事人答复。
可是学生常常犯这样的错误,第二天发现回复有误,重新电话通知当事人。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十三
浅谈课堂教学中“互动”的魅力论文。
唐凯英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中心小学(535599)。
当前,时常听到教师抱怨学生上课不配合,课堂气氛沉闷,老师出于无奈,只好唱独角戏,大部分学生则听得呆若木鸡、无动于衷。这种现象是与新课程的教学观背道而驰的。新课程教学观认为:教学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交往互动是教学过程的本质,这样才能逐步培养学生探求新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课堂教学中有效的“互动”,能使课堂充满生命的活力。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我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的:
1巧设问题,让学生乐意与老师互动。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学生会产生疑问,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提出适当的问题,让学生带着疑问,利用问题进行互动,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疑问可以开展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还可以利用疑问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沟通,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
如教《我的影子》一文时,文中内容提到了光学知识,低年级的学生对于这个问题不能很好的理解,有的学生问:我为什么有影子?有的.学生问:影子有多大,别人踩了我的影子我还能动吗?面对学生提出的各式的问题,教师可以将学生带到操场上,让学生真切的感受一下对影子的感觉。学生们在阳光下看着影子,争相说着自己的看法,这时适时的向学生提出问题“太阳在我们的上面,影子在哪里”“太阳在左边,影子在哪里”“在树荫下,影子呢”等问题,学生们抢着回答,在疑问中学到了知识,这种带着疑问式的互动交流方式很好的展现了教学内容,提高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再如《浅水洼里的小鱼》,请学生开展小组内讨论交流。品味小男孩努力地救鱼的词句。问:你从哪些词语知道小男孩努力地救鱼。有的学生:从“他走得很慢”,知道他怕把鱼儿踩死和生怕漏掉任何一条小鱼。有的学生:我找到“不停地弯下腰”,知道他会很累,但他没有停下来,没有放弃。有的学生说:我找到“用力地扔”,知道他是多么想小鱼儿能顺利地回到大海里快乐的生活啊。同学们通过互动讨论,都成了学习的小主人。
2注重引导,让学生主动与老师互动。
在课堂阅读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阅读文本这三者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教师是教学过程的引导者,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源,直接发送信息给学生;同时也是信息的接受者,接受来自阅读文本和学生的信息。学生是阅读的主体,既接受教师和阅读文本发来的信息,又是信息输出者,向老师输出信息,而阅读文本是教与学的中介。在思考、探究如何使课堂阅读教学既成为学生体验作品、培养合作探究能力又显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的基础上,我结合学生的知识结构及新课标的教学指导,构建一个互动的语文阅读教学课堂。这种互动的阅读教学方式能使这三者达到高度的和谐统一,从而达到实现课堂阅读教学的显著效果。
我认为,互动的语文课堂阅读教学是语文阅读教学过程中既能体现教师引导作用又能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的一种教学方式。传统语文课堂阅读教学中,教师着力于讲,学生注重听,教师在课堂上滔滔不绝,学生在课堂上默默接受。在这样的教学中,教师辛辛苦苦,而学生依赖性越来越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日渐消失殆尽。互动课堂阅读教学改变了以往这种单向的教学模式,使课堂教学具有多向的、三维互动的特点。该教学方式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人意识,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探究的时间和空间,注重学生在阅读中的情感体验,充分体现了新课标下的语文阅读教学理念。
3融入情景,使学生自觉与老师互动。
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融入情境教学,不仅增进了师生之间的交流,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主动探索学习内容的能力。所以调动学生情感因素,在情境中开展充分的想象力,让学生带着一种高涨的、激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的具体做法是:创设环境激发学生情感。以教师的情带动学生的情。在介绍完课文背景后,用抑扬顿挫的语调进行饱含情感的朗读,我的情与神不由地把学生带入了浓浓的氛围中,学生便深切体会到了上课、写字这种反抗行为的悲壮。接下来,学生的朗读、讨论、回答问题等无不是在自己的激情诱导下进行。教师始终以自己的情感拨动学生感情的心弦,教师的情感成了联系文章作者与学生感情的纽带。注重丰富学生生活体验。不同的情感体验,不仅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审美情趣,更促使他们自觉地与老师配合,形成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效率。
如在学习《揠苗助长》时,在学生熟练的朗读课文后,先将课文以故事的形式讲出来,让学生了解文章的写作环境,当学生还回味在故事里时,请学生根据课文内容进行表演,有的学生演老农,有的学生演禾苗,还有的演旁人,我负责旁白。学生之间的互动表演提高了对学习的热情,更有“老农”在做“拔苗”动作时,前两排的同学配合着“长高一截”的情形,令全班同学忍俊不止。这种情境的方式很好的诠释了课文的内容,师生、学生之间通过交流合作,提高了教学的互动性。
4激活思维,让学生有兴趣与老师互动。
在上课开始,极大部分教师都已经注意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其实仅作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兴趣应该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甚至延伸到课堂之外。因为兴趣是最强大的动力,也是最好的老师,学生求知的兴趣一旦被调动起来,他们就会积极参与,努力探索,乐此不疲。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由于年龄低,自制力差,注意力容易分散,在教学中创造地开发教材,为他们营造生活中的语文空间,让学生一次又一次的心动,真正让语文课堂走进生活,走向社会,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情感的熏陶,从而体现语文的教学观。
学生与老师配合与否,极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师提出的问题。如果问题难易适度,且学生感兴趣,是他们关注的热门话题,那么教师就会轻而易举地抓住学生的心,激活学生的思维。只要他们积极动脑了,何愁不与老师配合互动呢?我设计问题注重做到“三个联系”,即联系旧知识,联系社会热点,联系已有的生活体验。另外为使学生对问题感兴趣,我还让他们自己根据课文内容提问,我则把他们的问题加以整合,再反馈回去讨论。
5自主探究,使学生与学生交流互动。
小学语文课程不仅要重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同样重视对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和思想创新意识的培养,课程教学中培养学生有话可说,敢于表达自己思想的个性发展,在教与学的互动中,除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以外,还要培养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互动,锻炼学生敢说敢做的精神,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导,在游戏中学习,在学习中创造,在创造中思考,促进生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例如口语交际课《应该帮助他们》,教师可根据课文中的两幅插图,引导看图,角色说演。创设情境是为了生生间的双向互动,教师先提出“假如你在路上遇到了一位需要帮助的残疾人,你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是不是只有残疾人需要帮助?还有哪些人需要我们帮助?你会怎样帮助他们?”等问题,让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交流,自主探究,可以让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再让其他学生进行补充,使学生在双向互动中学会帮助他人。
总之,互动式的语文课堂教学搭建了教师与学生、生与学生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通过互动式教学培养了学生与人交流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的能力,使课堂学习变得轻松愉快了,学生学习语文知识的兴趣更浓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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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十四
【文章摘要】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是杨映川小说创作的主要方式,她的小说刻画了在21世纪中国现代都市大背景下,诸多在物欲与爱情之间痛苦交织的男女形象,特别是打造了一系列游走在都市爱情中的女性形象群。本文尝试从生态女性主义批评视域观察杨映川小说中的女性,以《淑女学堂》这部长篇小说为例,通过对文中女性形象生命原型的审视和解读,打破男性与女性强弱分明的二元对立,实现女性的文化自觉和性别自觉。
杨映川出版的长篇小说《淑女学堂》,以两名艺校毕业的女性宋紫童和龙婷婷单枪匹马在都市奋斗的生命史为主线,揭示了更为鲜明、深刻的两性生存悖论,具有强烈的生态女性主义色彩。本文尝试寻找作者笔下女性形象的生命原型,挖掘生存悖论的源头所在,以此实现人类与自然、男性与女性共生的生态女性主义终极目标,从而求得女性真正意义上的的独立和解放。在人类为中心的现代高度文明的社会中,男性中心主义的文化传统渗入人类骨髓,女性被驱离她们的身体,同时也被禁锢于她们的身体。女性形象作为“他者”处在弱势地位,承载着太多的苦难,从中国社会发展的的现代化进程中追踪女性的生命价值和意义,梳理在“人类-自然”、“男性-女性”二元对立冲突中的生命原型,发掘女性形象带血带肉的生存经验和审美体现,体现女性个人生命真实的生态和本质,从而“改变人们对女性与自然的态度,以期能够改善全人类、其他生物以及整个地球的生存状态”。
1家园意识——女性精神家园的缺失。
中国本土的女性写作有着自己独特的精神资源和传统,在融入西方生态女性主义文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文化中阴阳和合的自然观,提炼出当代女性“她,何以为家?”生命原型。“家园意识”立足于女性自我的生态整体主义的宇宙观,从中提炼出女性形象与生态命题,寻找到女性她的灵与肉在当代社会纷繁芜杂的深穴中幽突奔走、颠沛流离的根源。《淑女学堂》中的女性在都市奔走的的目标正如宋紫童在与龙婷婷吃辣椒酱拌饭时恶狠狠的说:“我们算是投错胎了,我们一定要努力呀,将来我要穿名牌,我要开小车,我要住别墅!”女性在大都市闯荡,出于人对生存现状的不满,因而总会不断地迁移或者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因而,生态主义叙事中的“家”意象始终不自觉的出现在女性作家以及她所描述的女性形象身上。鲁枢元在出版的《生态文艺学》(出版)中提到,(西方)“现代文明中的一切偏颇,一切过错,一切邪恶,都是由于女性天生的严重流失、男人意志的恶性膨胀造成的结果。”因此,女性在社会中“算是投错胎”,谋求一份职业或创造一番事业异常艰难,因为“这些职业打上了纯粹男性文化劳动的标记。”小说中宋紫童、龙婷婷艺校毕业之后在求职的道路上历经坎坷,连生存都难以保障,在这由男性掠夺自然创造的现代文明中,虽然女性天然地具有大自然的生态特征,但并没有得到另眼相待。现代文明照耀下的“家园”,并没有给予身处在其中的自然与女性一个美丽的“家”,相反带给女性的是畸形、残缺的身体。小说中野心勃勃的宋紫童,将“嫁得好”作为寻找精神家园的途径。现实中的“家”是残缺的,母亲的早逝,父亲宋承业只是个卖油豆腐的小贩,作为父亲,他鄙俗、自私自利,他所创造的“家园”悬挂在父权、男权制度下。按照传统,孩子读书所需的学费、生活费等,父母责无旁贷。但在这个家庭中,女儿要想上大学必须要和父亲进行谈判,甚至用到威胁不给他养老才说服父亲给出学费。而宋紫童上大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的名字改掉了,将父母起的名字“宋艳丽”改成“宋紫童”。改名事件象征着男女两性博弈中女性的胜利,宋承业是衰落的父权象征,但同时也是悬挂在宋紫童头上的无形的“包袱”,不断提醒自己的处身和在家中的地位。父权制度营造下的“家园”不适合女性的成长,甚至给女性带来创伤,宋紫童潜意识追求的爱情、事业双丰收恰恰是因为家园的破碎造成的。
2身体意识——女性肉体、情感的发现。
在科技文明急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女性/自然遭到男性/人类的掠夺和占有,重新成为依附性的存在。女性要通过自己的美貌、身体、才华吸引男性,以期男性给予她们爱与希望,给予她们一个家园,本身就是一个可悲的现实。小说中的“淑女学堂”开设的`是琴棋书画、家庭理财、家庭教育等课程,目的是培养具有传统气质的淑女形象,这是男权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要求。用“女人帮”的话说是将女人推到一个最卑微的境地,教会女性依附家庭,取悦丈夫,而女性自我的发展并没有放在主要地位。男权文化秩序的规约影响了女性性别角色、性别气质的塑造,使淑女学堂培养的女性成为男人的审美对象,这是对女性内心深处一种更为有力的无形束缚。故“淑女学堂”的存在恰恰是现实社会的映射,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庸,并按照男性的标准来塑造自己,培养出一个个标准淑女,正是男权社会给女性带来的身体束缚和心理束缚。生态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自我的发现就在于承认、维护女性源于自然的肉体、情感存在和发展的独特的生态权利,以女性自我的生态主义的价值立场维护两性之爱的合乎自然的精神向度。因而,当这种要求遭到父权制的世界观和生产方式的统治时,两性之爱变成了相互对立,自然与女性共同被排斥于主流文化之外,成为缺乏灵性的、被动的“肉机器”,遭到严重的贬抑和无情的控制。恰如小说中“女人帮”理事覃亚敏被出轨的丈夫葛铁山抓到现行的时候说的话,“男人是用橡胶做名声,摔不破打不碎;女人是用玻璃做名声,稍有磕碰便粉身碎骨。”女性被男权社会的等级制、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统治而无情边缘化了。小说无情的揭露了这样的社会现实,为女性敲响警钟。小说中“女人帮”的出现寄托着作者深切的希望,“女人帮”的姐妹们一方而坚守着传统道德规范,另一方而又成为“小三”“二奶”的受害者,她们集结在一起相互交流经验,相互安慰取暖,共同对付负心男人和情敌。作为家庭主妇的覃亚敏遭遇丈夫的背叛,不得不求助于“女人帮”。在“女人帮”姐妹们的开导下,覃亚敏开始关注自己的发展,有了自己的事业,能够坦然地而对丈夫的背叛,甚至迎来了爱情和婚姻的第二春,嫁给了小自己一轮的男人,女性自我主体得以确立。杨映川在此倡导的是一种自立自强的女性价值观,呼唤长久以来埋没在家庭中的女性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唤醒处于弱势处境的女性,强调女性不要将生活的重心放在男人身上,要为自己活,而不是为男人活。
3母性意识——母性家园的寻找。
现代人对自然总是保持一种对立的态度,现代文化是在克服和征服自然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逃离地方”,逃离生养之地,去投奔另外一片热望之土:城市。现代人逃离地方的过程也就是逃离自己所嵌入的自然和文化的背景的过程,同时,也是在人化自然中重新创造和建构文化自我的过程。小说中的女性们远离故土,奔跑于更大的城市,在逃避自己和逃离家园的同时,也在新的城市建立起新的“自己”以及新的“家园”。小说中从故土带来的自卑感一直萦绕在宋紫童的心理,尽管她通过代理名牌服装,跻身中产阶级,从自卑慢慢走向了自信。她倾心于苏璜,为他学习做蛋糕、弹钢琴、学茶道、懂时事经济等,经过不断的修炼,脱胎换骨,举手投足尽显优雅,俨然成为一名真正的淑女。但宋紫童在苏璜的母亲这个真正的大家闺秀面前,无所遁形,苏母一眼就看清了宋紫童的本质,“打她进门的那一眼,我就看出她的出身了,尽管她很漂亮,表面上也很懂事,其实啊,说白了,还是俗气。”“由很多东西是后天学不来的,她再把自己装点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更显得她是个功利的女子。”当代女性主义美术评论家岛子在探究女性主义艺术学理中发现,坚持女性的性别差异是以回归母性秩序——女神时代为指趋的,母性秩序亦为家园意象。故以亲历的此在来思考彼此,真正开始触及自身的真实历史和身份,是小说文本在生命知觉的表现中发现并坚持女性本质、寻找母性家园的重要指征。宋紫童骨子里的“家园意识”是她极力想掩饰的,似乎通过“淑女学堂”的学习来达到去掉“家园”带给自己的女性本质,但最后功亏于溃。究其根源,母性家园的丧失促使宋紫童对家园的无感,甚至极力摆脱真实的历史和身份,她妄想通过“淑女学堂”的历练来弥补母性家园的缺失,但最终以失败告终。杨映川塑造的宋紫童、龙婷婷在进行不断地超越,她认为女性成长不再是纯然的性别对抗,更注重的是对人性悖论的发现,女性的挣扎与奋斗恰恰是生命原型的诉说。女性作为在现实社会中的“他者”,只有重新确立对性别体制的反思,探寻遗失的家园意识、身体意识以及母性家园,找到归属地,才能寻找到“我是谁”以及“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价值追问的答案。家应该是天下最幸福、最温暖的地方,女性只有追问到家的人性根源:相爱的两个人的生命、情感、灵魂的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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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篇十五
但与之相匹配的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应的后续教育机制也不够完善,造成了学生的法制观念薄弱,严重影响着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因此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教育成为当下刻不容缓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中职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的深度剖析,深入探讨了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根据个人实践经验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重要使命,而作为中职学校的学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可或缺的主要力量。
目前,我国对于中职院校给予很多政策性的支持,如湖北省在20通过了《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单独招收优秀中职、高职毕业生,促进中、高职衔接贯通,同时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鉴于中职院校的重要性,对中职学校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是高素质的建设人才必不可少的条件。
通过对中职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工作的重点,从而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推进到一个更深的层次。
一、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1.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孩子走向社会生活的起点,会给他们的个性、人格、德性留下难以磨灭的烙印。
中职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418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