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优秀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10 08:25:14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优秀14篇)
时间:2023-12-10 08:25:14     小编:BW笔侠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有助于实现自己的梦想。总结的结构应该清晰且条理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想写一篇好的总结,不妨看看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帮助和思路。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一

三月,你用轻盈的雷声,唤醒沉睡的每一朵花,每一株草。

三月,柳芽抽绿,蓓蕾含苞,万物新生。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伴着三月的春风春雨,红领巾广播又与你们见面啦,老我是主持人李尚。

说起三月,你知道三月都有哪些节日吗?

这个问题可难不倒我: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八日是“妇女节”,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

可不止这三个节日哦。还有:三月三日是“全国爱耳日”,三月十四日是“国际警察日”,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十六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统一行动日”,三月十七日是“国医节”,三月十八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等等等等。

那今天我们讲一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吧!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好像和我们学生关系不大吧?

这你就说错了!关系大着呢!我们学生其实是一个很大的消费群体。比如:我们经常要买学习用品,买一些玩具,那都是在消费,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的身体健康。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选择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我们作为小学生也要做一个明白的消费者,要用好好利用“四项权利”保护自己消费利益。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二

当灿烂的晨曦温暖着整个校园,采撷一缕阳光,编织成七彩的花环。留住一阵清风,播撒出希望的明天。付出一份真诚,打造出温馨的世界。带走一丝烦恼,让快乐与我们同行。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主持人:牛亚欣。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次主题是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专家认为,所谓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同学和家长们在购买食品时,最先接触的是食品的包装,而包装标识的正确与否也关系到食品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有必要教给同学们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

(1)食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而没有标识的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力口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应到大型的、信誉好的食品店或超市购买名牌厂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并要索取发票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作为索赔凭证或诉讼的依据。

(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

时间过得真快,红领巾广播站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期待今后我们的思维在这里交汇、碰撞,让我们的生命永远充满活力,让我们的活动永远充满朝气!

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

合:再见!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三

合:大家好!红领巾广播站又和大家见面了。

崔:我是六年级四班的崔梦雨。

周:我是五年级一班的周正扬。

崔:就在刚刚过去的315打假日,你们有没有好好了解一下呢?没关系,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周: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崔: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周;我国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在1988年正式提出以纪念315为主题,在这之前86、87年3月15日都曾举行过,直到近年,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才让这个节日在中国真正的浮出水面。对于假冒农资,我国长期以来一直给予严厉痛击。3.15就是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日子。

崔:但是,3.15打假只能说是打假的一个缩影,而最有影响的就是20xx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正式命名为“红盾护农”行动。20xx年,针对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假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

周:同时,领导人对农资打假问题更是坚定不移。20xx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湖南省衡阳市生产经营劣质化肥问题,第二天,国务院总理温总理就此事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直接查处并公布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全国化肥市场立即部署一次普遍检查。

崔:据不完全统计,在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中,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各类农资市场达3.82万家;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案件31389件,案值4.4亿元,其中种子案件4953件、案值5334.51万,化肥案件14922件、案值25353.80万元,农药案件7022件、案值8689.22万元。

周:20xx年,农业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行动包括:(一)召开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三)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四)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五)组织开展农资知识竞赛活动。(六)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

崔: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是吊销一批严重违法经营者的执照,净化农资市场主体;扶持一批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龙头农资经销企业做大做强,使农资市场秩序初步达到规范。

崔:时间过的可真快呀,又要和大家说再见了,先来了解一下最近几天的天气情况吧!

周:星期四微风多云3到12度。

星期五晴西北风3到4级3到15度。

星期六晴西南风3到4级7到21度。

崔:本期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赵毅杰)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光荣小学红领巾广播又与您见面了!欢迎您的收听。我是播音员赵毅杰。

(韩卓璇)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李沂函)我国在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也在1988年正式展开以纪念3.15为主题的活动。今年,是第三十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所推出的年度消费主题是“消费与安全”。中消协表示,这就需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信心是扩大内需的保障,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李沂函供稿)。

(罗莹)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

(熊佳)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熊佳供稿)。

(孙巧玲)在我国目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于市,服务质量不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缺乏对消费者权利的强有力的保护,缺乏对损害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严厉打击和惩罚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政府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权利,那么,那些靠制造假冒伪劣产品,靠欺骗消费者赚钱的企业和个人就无法生存下去。大多数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充分保护,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靠正当经营,正当竞争来提高经济效益的良好商业道德。这样就有利于促使企业努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社会进步。(孙巧玲供稿)。

“快乐书吧”栏目。

(熊佳)同学们,欢迎进入“快乐书吧”栏目。今天我向大家推荐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汪莉供稿)。

“健康你我他”栏目。

(李沂函)接下来是“健康你我他”栏目,我是播音员李沂函。

春意盎然的四月,是人们外出旅游的最佳季节。出游固然是件好事,但也有数据显示:由于不注意营养和休息,及路途上的劳累,有不少人因为出游而病倒。

交游我们应当做到六防:

(韩卓璇)一防远。春游以近郊为好,最多不超过两天的路程。过远春游,舟车之累,身心疲惫,既不利于健康,也减少了兴趣。

二防急。春游观光大自然、人文古迹,要缓慢而行,最好是边走边谈,谈些天南海北、古今中外的传闻逸事,以助游兴。

三防繁。春游所带物品应尽量减少,除去日用品及常用药品外,尽量精简。否则多一点东西多一点负担,负担太重,影响旅游效果。

(赵毅杰)四防盲目。春游是一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但如果漫无目标地游荡,只能打发时光,不能引起浓烈的游兴和日后美好的回忆。因此,春游前,最好对目的地、活动内容等做出具体计划。

五防火灾。春游野炊的游客,一定要小心,做到人走火灭,并将灰烬用土掩埋,以免死灰复燃,引起火灾。

六防冷食。旅途中由于生活习惯有了改变,所以一般易患胃病,而冷食又易诱发肠胃病,因此,不吃冷食为好。(赵毅杰供稿)。

“节日纪念”栏目。

(孙巧玲)老师们,同学们,阳春三月,虽然春暖花开,但我们的心情却是沉重的。因为,在1962年的这一月里,一位共产主义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战士牺牲了,他就是雷锋。

自从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后,全国各地涌现出无数学雷锋的先进代表,他们中有的舍身救人,有为保卫集体财产而不怕牺牲,有的身残志坚、刻苦学习……雷锋精神成为我们民族的瑰宝,它激励和鼓舞着亿万炎黄子孙为建设伟大的祖国而辛勤工作。

(罗莹)三月以来,我们学校也掀起了学雷锋的热潮。在这个月的活动中,同学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创新性地开展了学雷锋活动,内容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扩大、形式不断创新。我们创作了学雷锋。

黑板报。

开展了学雷锋主题班会。大家也积极争做活雷锋:当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地上的果皮纸屑总有人去悄悄地捡起;教室里的喇叭坏了大家也争先恐后地去修理;同学感到不舒服很多同学都跑过去嘘寒问暖……我也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关心他人谁有学习上的困难我会耐心地为他讲解谁丢了铅笔橡皮我会毫不吝啬地借给他……学校里如此生活中也是如此。给老人让座扶老人上楼让老人先上车我都一一能做到。我也很荣幸地被同学评为小小活雷锋。

(李沂函)三月即将过去,但学习雷锋精神的活动不会从此结束,我们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以雷锋精神为鼓舞,帮助、关心人们,让世界布满无数个“活雷锋”吧!(罗浩宇供稿)。

“每周一歌”栏目。

(熊佳)让我们乘着歌声的翅膀,度过每一天快乐的时光!欢迎大家收听“每周一歌”。我是播音员熊佳。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谢谢您的收听!祝您快乐!再见!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四

b:是啊,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

a: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人最重要的是健康,然而,在生活中,总有一些黑心的商家,为了赚取黑心钱,把自己的黑手伸向广大的消费者,他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广大顾客,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b:现在我们一起来聊一聊3.15的来历。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a: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b:只要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心明眼亮,不贪小便宜,不买假货,制假售假者就没有市场;只要我们全社会携起手来,形成一种抵制制假售假的社会氛围,那些黑心的商家就会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a:亲爱的同学们,为了我们身心的安全与健康,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将维权进行到底,将诚信进行到底!

b:下面为大家诵读两篇关于诚信的文章,希望借此文章,我们大家都能讲诚信,做一个诚信的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五

齐: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伴着三月的春风,我们这一期的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xxx。

乙:我是xxx。

齐:今天我们红领巾小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三月份的有关节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些什么节日吗?

乙:这可难不倒我——三月三日是“全国爱耳日”,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八日是“妇女节”,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三月十四日是“国际警察日”,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十六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统一行动日”,三月十七日是“国医节”,三月十八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等等等等。

甲: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乙:昨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这次主题是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甲:同学们,下面我们教大家《如何辨别食品包装及标识》。

专家认为,所谓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同学和家长们在购买食品时,最先接触的是食品的包装,而包装标识的正确与否也关系到食品质量的好坏,因此我们有必要教给同学们一些必要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在购买食品时有所帮助:

乙:(1)食品包装一定要具有标识,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而没有标识的食品希望同学们不要购买。*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力口标识的*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甲:(2)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月、日”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没有这三项内容的属于"三无产品",建议同学们不要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品,也不要买"三无"食品,应到大型的、信誉好的食品店或超市购买厂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并要索取发票凭证,以便发现问题后作为索赔凭证或诉讼的依据。

乙:(3)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

甲:(4)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例如大米、面粉、酱油、食醋、植物油),其包装上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记。以上五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没有大写英文字母"qs"(意思是质量安全),请同学们告诉家长不要购买。

乙:(5)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

甲:(6)食品标识应当标注有效的产品条码。

乙:最后我们呼吁大家:要买食品尽量去超市,千万不要去买路边摊和无证小店的东西,记住这个和我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

音乐起。

(甲乙):今天的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六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七

(背景音乐)。

甲:尊敬的各位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甲乙:大家中午好!

让你温暖。

乙:总有一种声音让你回味。

甲:我们把真诚融入电波,我们把真情化成祝福。

乙:放飞儿时的梦想与荣光,绽放童稚的微笑和清亮,把心灵放梦于远方。

甲:一种宁静,一刻豪放,一缕芳香。

乙:很高兴我们能在广播中相约,愿红领巾广播站与你共享精彩好时光。

甲、丙:我是小小播音员xxx,

乙、丁:我是小小播音员xxx,

甲:愿我们的广播给大家的业余生活增添光彩,能在大家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之余为你带来欢笑和舒心。

乙:今天的广播分为三个板块:《安全之声》、《佳文赏析》、《爱心点歌台》。

乙:当然知道啦!每年的3月23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还知道,为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降低少年儿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1996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浙江省将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

甲:哇!你知道的还真不少!现在,我们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更应值得重视。在我们的校园里,越是高年级的同学越是不注意安全。尽管学校每学期都对大家进行了“安全教育”,可有些同学总也听不进去,做了一些危险的事。

乙:是啊!~我觉得青少年应该时刻注意安全,爱惜财产,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情,别人不注意安全要提醒;多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选择适当的环境,了解一些生活常识,如防火、防水、防盗、防电、防毒;做事先考虑后果,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甲:我们一定要记住:每个人心中第一的是安全,第二的是安全,第三的还是安全。

乙:安全是每一个人在做事前考虑的第一要点,因为只有安全了,才能使宝贵的生命不受到伤害。

甲:安全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为了安全,人类进行过艰苦拼搏。

乙:安全是一门奇妙的科学,为了安全,人类经受过长期探索。

甲:安全关系生、关系死、关系生活,为了安全,人类战胜了无数灾祸。

乙:安全关系你、关系我、关系祖国,为了安全,人类经历了多少战火。

甲:安全,一个永恒的话题,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是安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是安全在维护我们生存的利益;是安全在为我们注入无限的力量。交通安全更是与我们密切相关。

乙:同学们,安全隐患莫小瞧,安全意识更重要,在校园里,我们更要注意安全。只要时时注意,刻刻留心,我们才能生活得幸福。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八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3、《反不正当竞争法》。

4、《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6、《商标法》。

7、《产品质量法》。

8、《食品卫生法》等。

(二)消费者申诉的受理、解决。

1、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书面材料。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

3、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受理申诉,可以立案,填写申诉立案报告表,同时附上有关材料。

5、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6、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四)受理部门。

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九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倡导诚实守信,共担消费责任。

3、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4、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绿色消费,造福子孙。

5、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6、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7、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8、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9、积极宣传贯彻《消保条例》,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10、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11、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12、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13、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做诚信经营的模范。

1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5、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6、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7、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18、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9、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20、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十

(背景音乐)。

甲:尊敬的各位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甲乙:大家中午好!

甲:总有一种声音让你温暖。

乙:总有一种声音让你回味。

甲:我们把真诚融入电波,我们把真情化成祝福。

乙:放飞儿时的梦想与荣光,绽放童稚的微笑和清亮,把心灵放梦于远方。

甲:一种宁静,一刻豪放,一缕芳香。

乙:很高兴我们能在广播中相约,愿红领巾广播站与你共享精彩好时光。

甲:我是小小播音员,

乙:我是小小播音员,

甲:愿我们的广播给大家的业余生活增添光彩,能在大家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之余为你带来欢笑和舒心。

乙:今天的广播分为三个板块:《安全之声》、《佳文赏析》、《爱心点歌台》。

二、安全之声。

乙:当然知道啦!每年的3月23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还知道,为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降低少年儿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1996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浙江省将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

甲:哇!你知道的还真不少!现在,我们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更应值得重视。在我们的校园里,越是高年级的同学越是不注意安全。尽管学校每学期都对大家进行了"安全教育",可有些同学总也听不进去,做了一些危险的事。

乙:是啊!~我觉得青少年应该时刻注意安全,爱惜财产,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情,别人不注意安全要提醒;多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选择适当的环境,了解一些生活常识,如防火、防水、防盗、防电、防毒;做事先考虑后果,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甲:我们一定要记住:每个人心中第一的是安全,第二的是安全,第三的还是安全。

乙:安全是每一个人在做事前考虑的第一要点,因为只有安全了,才能使宝贵的生命不受到伤害。

甲:安全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为了安全,人类进行过艰苦拼搏。

乙:安全是一门奇妙的科学,为了安全,人类经受过长期探索。

甲:安全关系生、关系死、关系生活,为了安全,人类战胜了无数灾祸。

乙:安全关系你、关系我、关系祖国,为了安全,人类经历了多少战火。

甲:安全,一个永恒的话题,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是安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是安全在维护我们生存的利益;是安全在为我们注入无限的力量。交通安全更是与我们密切相关。

乙:同学们,安全隐患莫小瞧,安全意识更重要,在校园里,我们更要注意安全。只要时时注意,刻刻留心,我们才能生活得幸福。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十一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

工作计划。

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十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总部设在海牙,后迁至英国的伦敦。经过发展,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加入了ci。同时,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也受到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联的代表已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使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进入了一个更加蓬勃发展的阶段。

中国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2017年“3.15”标志的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节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3.15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3.15”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各国情况。

日本是较早通过系统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之一。1968年日本颁布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基本法》对消费者的自我保护、防止哄抬物价和抑制通货膨胀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印度也早已制定和实施了《生活必需品法》、《打击伪劣食品法》、《药品法》和《商品重量法》等一系对法规。印度中央、邦和县三级政府还成立了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委员会。

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一套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体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有《贸易准则法》、《版权法》、《商标法》和《价格监督法》等。

美国消费者联盟于1936年成立,现拥有工作人员258名。设有三个倡议办公室,代表消费者在立法、司法、制定规章方面提出意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十三

合:雏鹰展翅任翱翔,实小伴我共成长。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欢迎收听红领巾广播。

甲:本次广播由四(8)班为您主办。我是主持人小焱。

乙:我是主持人小妍。

甲: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身在校园,心系天下。欢迎收听本期的天下大事。

乙:我是播音员徐冰妍,下面就由我来。

为大家。

播报天下大事:

小洋:你知道的真不少,阳春三月,春暖花开,下面我也来。

给大家。

侃侃校园新闻吧!

小文:我知道,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乙:小诚,你还有补充吗?

张:我还知道一些: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4月26日。

中国。

中国。

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

2010。

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小羽:我还有补充:

中国。

2014。

年的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体现了新《消法》创新的立法理念。其内在含义突出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其核心是新权益、新责任。

乙:那么作为消费者,到底享有哪些权益呢?小洋,你知道吗?

小洋:我知道,消费者有这样的8项权益: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者应有充分选手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

提供。

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

(6)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即时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讲一个小故事:

我的维权小故事。

前几天,我在我们板桥小镇的一家诚信玩具店里,买了个玩具。回到家后我打开包装,发现这个玩具少了好几个零件,于是我拿着购货发票去找那个老板退换。

我对老板说:老板,你这玩具少零件,我要退货。凭什么!老板气冲冲地问我。你看,这是我的购货发票,就凭这,而且你这货上明明写着少一赔十、假一赔百,你该不会不退吧?笑话!你以为我是三岁孩子啊!我只是卖的,这又不是我生产的货!黑心老板脸上没有丝毫畏惧,看来这家伙已经是犯惯了。你行,我手指着那个老板说:好,现在我把工商局的叔叔叫来,让他来给我们评评理!那老板以为我撒谎,说:哎呀,你叫呀,我好怕怕呀!好吧,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是你自找的!我立刻拨打电话12315向工商局的叔叔投诉,5分钟后,我把在工商所的叔叔找来,叔叔了解事情经过后,还向我们讲解了:经营者的义务及消费者的权力,让黑心老板退钱给我。

临走前,我对黑心老板说:你真对不起诚信玩具这个招牌呀!干脆换个招牌好了,别污染了诚信二字。

顾:我知道: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甲:本次播音到此结束,我们下周同一时间不见不散。

乙:不见不散。

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播稿篇十四

1、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2、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7、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8、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

9、倡导诚实守信,共担消费责任。

10、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11、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2、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3、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5、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绿色消费,造福子孙。

16、服务民生,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和谐。

17、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9、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21、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22、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23、贯彻落实《消保条例》,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24、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认真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5、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6、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7、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9、积极宣传贯彻《消保条例》,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30、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31、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2、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33、科学、合理、安全、文明消费。

34、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35、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36、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37、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8、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39、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40、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41、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42、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43、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44、认真学习《消保条例》,做诚信经营的`模范。

45、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6、认真学习贯彻《消保条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7、认真学习贯彻《消保条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48、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9、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50、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1、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54、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55、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56、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5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8、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60、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62、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3、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4、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5、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66、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67、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68、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69、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70、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71、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72、重视消费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73、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7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380355.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