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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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优秀16篇)
时间:2023-12-10 06:48:25     小编:紫衣梦

生活中的各种机遇和挑战需要我们不断去适应和应对。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的客观评价,不抄袭他人的观点和经验。在阅读以下的总结范文之前,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下自己的总结写作技巧和方法。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一

交通局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业的管理。下设办公室、人事部、综合部、财务部、规划基础设施部、政策法规部等6个职能部门,共有8个市级直达运输机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

一年来,交通运输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011年1-11月,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事故275件、死亡和失踪233人、沉船157艘、经济损失共计37654.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9.2%、23.9%、11.3%和上升35.4%。水上安全形势稳中趋好,死亡人数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道路营运车辆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事故情况略)。

截至11月份底,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981次;协调派出救助船舶7659艘次、飞机365架次;救助遇险船舶1963艘,其中1569艘船舶获救;救助遇险人员17596人,其中17003人获救,救助成功率96.6%。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等活动。

2011年,我部继续深入推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把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到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开展了调研,加强对央企安全生产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召开了2011年全国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制定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下发了《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交安监发〔2011〕107号)、《关于开展201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6号)和《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1〕432号)。建立完善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制度》。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印发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交安监发〔2011〕322号),就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了部署,正在制定达标标准、考核办法、考评程序和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等。

(二)坚决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今年以来,我部认真贯彻国务院165、167、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多次召开部党组会、部务会、安委会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召开了两次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道路客运、桥梁隧道、水路“四客一危”等现场座谈会,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行了重点部署。认真开展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重点对道路长途客运、桥梁和水路“四客一危”、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组织开展了20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并在9月份组织开展了省际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互查活动。

今年以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共有28746人次参加安全隐患排查,出动船舶19176艘次,出动车辆143591辆次,共检查了4500多个客运站,8.7万多辆客运车,1600多座重点桥梁,2400多个渡口,2100多家危险品运输重点企业,共自查排查安全隐患约296.5万项,整改率达95.3%。

(三)注重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打非”和专项治理行动。

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部注重把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稳定的重要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5号),从4月初至9月底在交通运输系统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交通运输系统共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6.5万多起。二是开展了道路货运超载、长大隧道、钢管拱桥、砂石船运输、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消防“防火墙”、“清剿火灾”、平安工地、防坍塌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部组织了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会,总结“平安工地”开展以来好典型、好做法,部署下一步工作。三是与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部署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四是深入研究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对策措施,并出台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四)强化预防预控,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工作任务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稳定。

年初,我部在认真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形势的基础上,针对今年的重点时段、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超前防范措施。一是全力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1号),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较去年明显好转。二是及时部署汛期、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下发通知部署防汛防台措施,并认真落实,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提前部署了国庆等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化了长途客运、城市客运、渡船渡口、危险品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四是全面完成了深圳大运会交通运输安保工作。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升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快。截至今年11月底,共投入资金24.3亿元,完成了2.7万公里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二是大幅增加了公路危桥改造和治理投入,共投入资金120亿元,改造危桥4277座。三是投入了2.5亿元用于各类应急抢险,投入2.48亿元建设船舶应急设备库,12个在建项目中有10个项目即将完成。四是投入10.83亿元用于安全监管、救助船舶和基地建设,购买、建设监管救助船舶16艘、飞机10架、指挥车30辆。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加大了投入力度,加强应急运输能力建设,配备了应急运输和救援装备设施。五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与应急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全年共安排资金1.93亿元,水上安全通信开始建设国际海事卫星第四代星北京关口站,道路运输的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建设即将完工。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对路网、通航水域、重点桥梁、长途和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船的动态监管和管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基本安装了自动行车记录仪。

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今年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我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注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放在首要位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安全得不到保障,交通运输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责任没有荣誉,必须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第三,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抓好责任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点多、线长、涉及面广,保障任务繁重,工作责任重大,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立足基层夯实基础。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和着力点在基层、在一线,而保障安全的关键在于基础扎不扎实,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把切实做好基层基础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第五,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大投入。必要的人财物投入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条件,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装备的建设,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安全管理手段,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综合实力。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企业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一些船员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欠缺,责任心不强,守法意识差,不遵守航行值班规定,造成事故发生。部分长途客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安全上岗证持证率不高,项目合同履约不够严格,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能坚持常驻现场,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安全基础不牢。部分省份农村道路安保工程欠账多,危桥大量存在,由于地方配套资金匮乏,导致一些地区农村道路安保工程进展缓慢,危桥整治乏力,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在一些地区,基层安全监管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非法违法不力,非法违法从事渡运、砂石运输等行为依然存在,农用车船非法载人导致的事故还时有发生。公路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今年因超限超载导致的桥梁垮塌事故呈上升势头,对公路桥梁以及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一些地区路面执法力度减弱。部分企业(车主、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一些企业和车主、船主受经济利益驱动,不顾安全条件超能力运输、设备带病运转、冒险航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航运企业对运输船舶存在代而不管的现象,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营运客车承包、挂靠的管理模式,未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是安全保障不足。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部着重加强了道路水路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救助能力建设,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但现有的监管和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难以有效适应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的需求,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和现代化手段缺乏等矛盾比较突出,应对重特大灾害和事故能力较弱,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存在缺口。海上远距离、抗风等级高的巡逻船艇、救助船艇仍比较缺乏,内河水域监管设施设备仍比较陈旧落后,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和救助。

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思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为重点,以强化“双基(基层、基础)”建设为切入点,围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对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重点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以及“双基”建设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下发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切实抓好2012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大型企业安全工作会议。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并下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约谈机制,组织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四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以及考评程序、考评机构和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尽快启动客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五是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好节假日、重大活动和冰冻雨雪、寒潮大风、大雾、防汛抗台等极端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做好元旦、春节、春运、“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水上客运、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继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等专项治理工作。继续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大隐患治理工作力度;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继续开展“打非”、道路客运、砂石船运输、治理超载等专项活动。

七是加强全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船员、施工作业人员等一线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由于近期国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特别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居高不下。面对当前严峻形势,我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要求,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紧急部署安排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各单位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查找安全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治理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挂牌督办,目前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监控和监管:

道路运输是我县的主导性、基础性运输产业。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发展。目前,已拥有客运车辆640辆,年客运量达380万次;货运车辆5765辆,年货运量达1300万吨,从道路运输安全形式来看,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汽车运输公司召开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安全生产培训会议,恒安公司、公交公司召开了线路负责人安全生产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所有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重点开展了以车辆技术状况、机械设备、监控系统、从业人员资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保证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专项治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县运管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开展了执法安全检查,对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逐人逐车逐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专职机构制度等14项安全制度和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档案、事故车辆档案三类车辆档案,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同时,结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行动”和“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等活动,着重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突出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开展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执行夜间停车休息规定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及时执行新的政策规定,迅速落实到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内部明电《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长途卧铺客车必须安装车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县汽运公司等企业及时行动,正在筹备安装视频动态监控系统,由运输企业实行24小时监控,凌晨2时至5时选择合适的中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叮嘱和告知制度。

(四)严格落实安检制度,杜绝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发挥运管所驻站办的作用,所有乘客携带物品必须通过安检设备检测,由驻站工作人员和公司安全员确认安全后方可携带上车,杜绝人为因素导致客运车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及乘客安全,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把好源头,筑牢防线。

近几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县农村公路等级和“村村通”道路里程取得了质和量的飞跃,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了有力的交通保障。同时,加强道路通行安全保障工作也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

(一)强化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县地方公路局对全县沿河、依山、傍水等易遭水毁破坏的路段、桥涵、防护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投入资金,组织施工力量,清除县道塌方10000立方米,修复水毁桥涵5座,实施村村通安保工程700余公里,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全县县乡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县地方海事处加强库区渡口、码头和航道的检查,清除了网箱等碍航设施,新设了航标十座,确保水上船舶航行安全。

(二)强化养护施工现场监管,确保通行安全。施工养护现场设立了相关警示标志标识和防护措施,施工养护人员按规定穿戴标志服装实施养护作业。同时,养护现场建立了完善的车辆通行预案,确保养护施工人员和通行车辆的安全。

(三)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源头治超成果,保护公路安全。以***街源头治超检测点为依托,将源头治超工作向农村公路延伸,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超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超载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确保公路的完好畅通。同时加强了治超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既要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更要安全执法,确保管理相对人以及执法人员的自身安全。

今年我局紧紧抓住实施危桥改造民生工程的重要机遇,对全县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积极申报计划、争取项目,对河口桥等一批桥梁进行了新建改建。在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和验收每一环节都从严把关,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所有工程确立责任领导和专职技术负责人,各施工企业都配备了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施工操作方案,并实行施工安全专业论证。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道路工程、桥梁施工企业也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在施工现场设立了醒目的安全标示标牌,规范现场管理,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二是为在建的11个工程项目部订阅了两百本《一线工人必读》、《专职安全员必读》等“平安工地”建设口袋丛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三是制定印发了《***县交通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在建重点项目督查,确保交通工程施工安全。

总之,交通运输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在此重要时段和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落实隐患整改,狠抓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确保货运安全。

强化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坚持每月2次对政府确定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驻点巡查监管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巡查监管12次,与1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签订不超限不超载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现场纠正2辆超限车辆,把好了货运源头装载关、出场关。截止目前,共计出动交通运管执法人员880人次,执法车辆131辆次,检查货车1360辆次,处罚擅自改装、拼装、加装货运车辆158辆,处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散货运车32辆,与16家货运企业、1840户个体运输业主签订不超限不超载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二)继续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道路运输市场和维修市场监管。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开展了"两客一危"专项整治、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寄递物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非治违"等行动,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散等进行专项治理。

出动执法车1800余辆次,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车480余辆,其中:非法营运车"15辆次、擅自改装车158辆、客运车违法超载3辆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散车32辆、维修企业出摊占道经营6家,依法取缔非法洗车摊点1家,收缴非法广告牌5个,其他违章292次,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了道路运输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由于今年汛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和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领导部门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了切实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保障我县所辖国道108线和各条县道安全畅通,我局在汛期前便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抢险应急分队,制订出了地质灾害保通预案,落实责任到每个人。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道路安全巡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了解道路实时安全状况。

同时,我局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行多次全面排查,制定并实施整治措施,保障过往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现将具体排查结果和治理措施汇报如下:

(一)地质灾害点排查情况及治理措施。

1、国道108线k2414+000(梭板岩)路段,内侧(右侧)山体高岩易发生整体断层垮塌事故。整治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几子岗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变化情况。

2、国道108线k2419+700(干沟岩)路段,内侧(右侧)山体高岩易发生垮塌事故。整治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几子岗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变化情况。

3、国道108线k2434+050(三大弯)路段,内侧(左侧)山体易发生山体垮塌事故。目前治理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花滩管理站专人观察状况,及时报告情况,如有垮塌及时清理。

4、国道108线k2435+000(三大弯)路段,内侧(左侧)山体有大量裂缝,易发生山体垮塌事故。目前治理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花滩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变化情况。

5、国道108线k2442+600-k2442+800(抗头岩)路段,内侧山体高岩为破碎风化岩,易发生大石崩塌。目前治理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同心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情况,如有垮塌及时清理。

6、国道108线k2445+100(白家河)路段,内侧山体易发生高岩塌方。目前治理措施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安排养护段同心管理站专人观察山体状况,及时报告险情。

(二)防汛抢险保通措施。

1、我局在汛期前便制定了详细的防汛抢险预案和相关制度,将责任明确到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工作做到"早安排,勤排查,重防患,责任明,制度全",各责任人务必履职尽责,分工合作,合理布置,科学防患。

2、组建应急抢险分队,成员为局各股室负责人、机驾班全体驾驶员和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全体驾驶员等,共计120余人。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应急抢险分队队员进行应急演练,强化安全抢险思想意识,提高抢险保通战斗水平。

3、我局储备了30万元的抢险保通经费,用于保障抢险机械油料供应及抢险物资储备。投入各类抢险机具17台,其中3台装载机分别停放在养护段桥溪管理站、花滩管理站和城区停车场,发生险情时及时调用最近的机械赶往现场救灾。其余4台挖掘机和10辆运输车辆统一停放,如有需要随时调用。近期我局将购入麻袋、警示锥等抢险物资,存放于养护段各管理站。同时与道路沿线砂石料场联系,预购存储部分砂石材料,遇险需要时就近运输至现场。

4、加强道路巡查工作,不定期进行全线道路安全排查,养护段各管理站每天进行管辖路段巡查,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着重观测。结合天气情况,坚持"雨前查沟,雨中查险,雨后查路"的"三查"制度,突出检查重点,保证及时排查出隐患。同时我局与交警部门联动检查,每月相互沟通隐患排查情况并现场核实,互助互补,确保及时治理各种隐患,保障道路畅通。

5、我省正在建立国省干道大型桥梁、隧道和地质灾害点远程联网监控观察点建设,我局已上报安设大型桥梁观测点4处,地质灾害观测点7处,如能顺利实施,将大大提高我局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采取设点宣传、宣传车宣传、散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条)幅、在客运车上张贴标语、在客运站和公交及出租车led上滚动播出、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形式,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及安全知识宣传。到目前,参加县交通运输局及自身组织的安全、法制等宣传活动7次,参加宣传人员51人次,接受群众咨询29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5000份,悬挂横(条)幅6幅,张贴标语225条,在客运站和公交车及出租车led上滚动播出安全标语、警示语56条、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座谈13次,极大提高运输企业、运输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

(二)强化客运源头安全监管,确保源头客运安全。

加大客运站源头安全监管,到目前,对客运站安全检查6次,结合市处、各级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限期进行了整改,并组织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通过gps监控和道路巡查,对3名超载客运驾驶员严格按"六严禁"规定对车辆进行停运、对驾驶员进行下岗学习的处理;对经营期限到期的3辆农村客运车进行报废更新和重新许可;督促或参加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7次,参培人数累计1575人次;经"三品"检查,查缴白酒、烟花炮竹等违禁"三品"19起;通过安全例检,消除一般安全隐患31起,把好客运源头安全关。

(三)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客运站源头一般安全隐患50起,督促企业进行整改50起,整改率达100%,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对全县5条已开通和4条准备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路况通行条件进行勘查和隐患排查,共排查道路隐患12处。

(四)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活动。

在全县客运、公交、出租、驾校等企业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活动,召开动员会1次,企业从业人员100余人参加,争创全市"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岗位明星"、"安全行车明星驾驶员"、"爱岗敬业教练员"、诚信经营客运企业、品牌驾校,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安全文明、优质服务。

2016年,交通运输局在去年完成国、县、乡52公里波形护栏安装任务基础上,继续加大安保工程建设,并通过了省级部门的考核。截止目前,国道108线已完成波形防护栏3.2公里,县、乡道12公里波形防护栏正在实施安装中。总计完成投资300万元。

今年是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最后一年,按照《xxxx县坚守灾后恢复重建"六位一体"工作底线专项检查方案》(荥重建办〔2015〕7号)文件精神,我局加大了对在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针对xxxx大桥、附城大桥两座桥梁建设工程,业主代表每日深入现场对两座桥进行全面监督,对工地的安全标志设置情况、现场用电情况、机械车辆维修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料厂拌合楼使用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安全标志设置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确保了整改到位,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操作规程,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等不良行为,提高了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水平。业主代表每日、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海洲新城二期高层区工程,位于海安镇长江西路九号,该工程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共8栋高层建筑,其中我项目部承建13#、17#16层、26层施工面积32268㎡,施工任务重,工期紧,承包班组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型机械多(2台塔吊、2台人货电梯),洞口临边多,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多,底板混凝土施工中不仅遇到了持续高温天气,及来自各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的干扰,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可想而知的难度,但在集团公司、锦达房产和工程项目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能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回顾工程开工以来,主要做了以下我们该做的几项工作:

一、目标明确,落实责任制,齐心协力抓管理。

二、注意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工程开工后,我们首先请锦达房产公司和海洲建设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领导做全体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再教育工作,施工中坚持每周星期一早上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安全生产现场讲评会,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讲解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布置下周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工作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授安全生产的知识、技能,同时积极响应集团公司的号召,深入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在项目部掀起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的高-潮,转变了职工观念,使“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极大地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了“三违”现象。

三、方案齐全,检查认真,整改到位。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编制了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了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技术员负责人,安全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立杆间距偏大,连墙件不到位、隔层封闭防护不严密等,都要求架子班认真修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后,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塔吊、人货电梯安装人员除进行验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外,还由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项目部管理人员24小时吃、住在现场,做到一般隐患亲自处理,确保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良好。对屡教不改的班组和个人,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处罚制度,进行罚款处理,有效地控制了“三违”现象的发生率,特别是进入砌筑阶段后,班组增加,人员增多,立体交叉作业增多,我们除做好安全教育外,重点加强对洞口临边的防护工作,脚手架的隔层封闭防护工作,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在创建盛市文明工地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盛市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整改、道路两旁搭设围挡,布置绿化景点,材料按规定分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对脚手架、洞口临边、临时用电、大型机械等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在集团公司、房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项目部统一指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进行现场布置、整改,使整个施工现场的面貌焕然一新,与2011年4月29日顺利的通过了南通市文明工地验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也赢得了领导、业主、监理的表扬,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存在问题,如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木工任意拆除防护措施部分洞口临边防护不及时恢复现象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为海洲集团年初提出的双20亿产值而努力工作。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三

从2月16日开始由我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临边防护进行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项目部落实春节后施工班组的调整措施,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建立新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做好新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建立合格作业人员档案的准备工作,使他们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减少一定的人为因素的安全隐患。

对施工现场临电设施进行了整改检查,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及漏电保护装置进行了细致检查与更换,确保动作灵敏可靠。宿舍临时用电存在乱拉乱接现象,检查后已整改完毕。塔吊及施工机具检查调试情况良好。

项目部组织架子工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对年前张挂未到位的安全网进行了增补,脚手板进行了加固,脚手架各连接部位的.节点扣件螺丝也进行了检查拧紧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定,确保脚手架的安全。

我项目部经过全面检查整改治理完毕,已经做好春节后复工的准备工作,计划在2012年2月20日开工,特此报告。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四

为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部署,按照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要求,我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安排部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镇建委立召开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由镇农委、镇建委、镇城管中队和交警大队组成的寨里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合工作领导小组,xxx任组长,xxx、xxx、xxx、xxx任副组长,配置巡查车辆1辆,加大对镇域范围内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和xx路的道路安全巡查,重点加强对违反道路安全驾驶和运输行为的查处。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的宣传,积极利用xx镇工作微信群,按照管区、部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让各经营主体和广大村民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严禁各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围绕“平安农机”建设,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对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手进行日常安全宣传,强化人员安全责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将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平安驾驶落到实处。

我镇城管中队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我镇集市的.管理和停车场加水点巡查,出动警车1辆,安全巡查车1辆,针对各集市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行为,违规停车场和加水点及时制止和清理,排除道路安全隐患。

对我镇矿山、运输物流企业和在建项目,下达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监理单位靠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车辆、机械上路行驶及操作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督促整改,严格按照省、市、区、镇领导部署,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结合当前组织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施工用车辆、机械加强监管,严禁非载人车辆载人,车辆及机械操作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强调人员安全责任,严防上路车辆、机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冰雪天气,路面行驶安全隐患大,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交通事故。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区领导的工作要求,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五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首先我代表漯河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来我公司进行城市供水企业水厂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现将迎检情况向各位领导及专家汇报如下:

一、坚持深化管理,确保供水安全。

保障供水安全是城市供水企业第一要务。首先是抓好安全保障措施。对此,公司从硬件设施投入、制度建设、职工教育等方面常抓不懈。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制,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坚持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二是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化危物品事故处理预案、深井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在人员、物资、信息等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分别定期进行了演练,增加了保证供水安全的实战能力。

三是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每月组织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是供水企业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优质供水的重要保障。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实施多种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大对水质监测站的投入力度,先后原子吸收、气相色谱、原子荧光、放射性测量仪、液相色谱仪等精密分析仪器,水质监测能力和技术力量得到加强,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由过去20个常规项目指标到目前检测指标达到65项,出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三是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设置警示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严格监控和管理。

四是狠抓全员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聘请市安监局讲师到公司讲授安全生产教育理论,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各生产岗位,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实现持证上岗,加强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五是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每年组织两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抢修队员的业务能力,同时也发现自身不足,及时改进。六是做好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六

春节复工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部门的领导下各项目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措施落实,发挥群策群力保证了春节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具体措施如下:

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实行风险抵押金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安全管理目标、安全事故、“三违”现象的考核力度,实行每月对各类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制度,将个人的效益奖金和安全考核结果直接挂钩,通过以上各项措施使安全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相关制度,形成了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现了全面依法管理为复工后的安全管理目标保驾护航。各项目部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职责分解,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案。

复工后公司安全科、项目部把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节后复工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别是当前的三级教育和培训工作。复工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做到有针对性、细致化。特别加强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在选择分包单位时择优选用对分包单位资质、人力资源、技术力量好的分包单位,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查,保证分包资质单位和分包内容相符合。

2、加强分包单位安全基础台账管理,开工前安全活动台账要有特殊工种台账齐全有效,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加强施工过程考核和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1、根据工程施工内容,项目部提前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价、针对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分别制定相关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案。

2、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四个关键”即抓好关键时间、交接班前后、节假日前后、指挥人更换前后、吃饭前后、受表扬批评前后,树立全天“后”安全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消除关键时间对安全的影响,b抓好“关键部位”对重要危险源部位作业实施重点监控。c抓好“关键人员”对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保证“百分之百”持证上岗。d抓好“关键设备”对大型机械实行重点管理,操作人员符合持证上岗要求,塔吊要定期检查,每月请有资质的.机械安装单位派人检查一次。

1、每个项目部要设专职安全员。

2、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检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问题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保证各项措施整改到位,对检查不力或者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予以经济处罚。

项目部在施工中全面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业化、定型化。

1、严格临时用电硬件设施管理。

2、现场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钢筋加工堆场等实行标准化,使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更加有效,同时对文明工地的创建起到了推动作用。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项目部在开工前精心策划,组织编制的《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作为指导项目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项目部在抓好安全生产同时,努力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成立项目综合组织保持消防、治安、卫生防疫等综合治理工作的系统管理。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七

今年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我公司为积极响应上级管理部门的部署,不乱停乱放车辆,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推进文明出行,争做最美衢州人。

20xx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在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和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扎实,经营发现降到最低,确保企业安全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狠抓源头管理,严把制度落实:

人,车两个源头:通过人,车两个源头管理来达到车辆技术安全,运行安全,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制度均实可行的制度来堵塞漏洞,确保安全,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规范制度,狠抓落实。对不符合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律清除出公司队伍,对有病车,有问题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

二.加大安全培训力度:

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素质,20xx年要进一步强化技术安全培训工作,使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技能进一步提高,要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使驾驶员真正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真正树立起抓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问责的安全观,提高驾驶人员服务水平。

三.要强化公司各项管理制,把规范化管理作为今后工作目的。

四.要继续秉承诚信服务,为我们乘客出行提供最优质服务。

五.抓好重大节日及专项安全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工作,提前部署。严格监控,严查违章,违纪行为。尤其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揭制。

六.对上级管理部门部署的各项任务要落实到位。

七.今后我们公司会再接再厉,使员工年年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让我们员工齐心协力,上下同心,共创20xx年的辉煌。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海洲新城二期高层区工程,位于海安镇长江西路九号,该工程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共8栋高层建筑,其中我项目部承建13#、17#16层、26层施工面积32268㎡,施工任务重,工期紧,承包班组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型机械多(2台塔吊、2台人货电梯),洞口临边多,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多,底板混凝土施工中不仅遇到了持续高温天气,及来自各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的干扰,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可想而知的难度,但在集团公司、锦达房产和工程项目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能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回顾工程开工以来,主要做了以下我们该做的几项工作:

一、目标明确,落实责任制,齐心协力抓管理。

本项目部成立之初就制订了较高的安全目标:年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杜绝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达到jgj59-99合格标准;确保南通市文明工地,争创江苏省文明工地。围绕这个目标,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由项目经理与所有管理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员与承包班组长签订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管理目标考核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每月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各班组的五大绩效进行考核、评比,张榜公布,奖优罚劣;从而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注意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工程开工后,我们首先请锦达房产公司和海洲建设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领导做全体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再教育工作,施工中坚持每周星期一早上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安全生产现场讲评会,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讲解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布置下周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授安全生产的知识、技能,同时积极响应集团公司的号召,深入开展“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在项目部掀起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的高潮,转变了职工观念,使“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极大地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了“三违”现象。

三、方案齐全,检查认真,整改到位。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编制了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了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技术员负责人,安全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中发现立杆间距偏大,连墙件不到位、隔层封闭防护不严密等,都要求架子班认真修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后,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塔吊、人货电梯安装人员除进行验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外,还由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项目部管理人员24小时吃、住在现场,做到一般隐患亲自处理,确保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良好。对屡教不改的班组和个人,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处罚制度,进行罚款处理,有效地控制了“三违”现象的发生率,特别是进入砌筑阶段后,班组增加,人员增多,立体交叉作业增多,我们除做好安全教育外,重点加强对洞口临边的防护工作,脚手架的隔层封闭防护工作,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在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整改、道路两旁搭设围挡,布置绿化景点,材料按规定分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对脚手架、洞口临边、临时用电、大型机械等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在集团公司、房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项目部统一指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进行现场布置、整改,使整个施工现场的面貌焕然一新,与2011年4月29日顺利的通过了南通市文明工地验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也赢得了领导、业主、监理的表扬,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存在问题,如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木工任意拆除防护措施部分洞口临边防护不及时恢复现象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为海洲集团年初提出的双20亿产值而努力工作。

海洲新城工程项目。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九

根据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壤府办函〔2022〕104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7月至9月底,在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庚既制定相应的交通系统检查方案,现将此次检查工作做如下总结:

为确保能扎实、有条不紊的推进此次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成员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将此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对此项工作,做到了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意识,预防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活动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在人口密集地、流动人口场所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驾驶安全驾驶教育培训,主要采取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横幅、搭建安全宣传咨询平台,摆放安全宣传展板和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达到以事故推动宣传教育的目的。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1期,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1次,发送安全提示短信495条,出租车led滚动宣传32次,向驾驶员发放安全行车资料120余份。

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活动期间,我局组织运管所对车站进行了安全源头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是对驻站人员是否履职进行检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制度执行力度进行检查、车辆的例检、二级维护工作进行检查,对gps动态监控系统执行力度和gps违章处罚记录进行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都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通过安全源头检查,切实将安全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车辆380余辆次,处理违章违法行为20起,罚款5570元,强制下客18人,没收非法线路牌5张。

汛期以来,我频繁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导致部分路段交通状况多处存在安全隐患,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影响。自开展此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局分管领导携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全干线公路进行了排查,主要是针对沿线极易发生垮方、飞石路段、路基沉降、路面坑凼、边沟堵塞等灾害的'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对不能及时整治的,摆放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确保过往群众车辆生命、财产安全。截止目前,共上路巡查20天,排查公路地质灾害隐患42处、危桥2处,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标牌70余副。

严格执行了24小时的领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优化道路交通运输结构,加大对道路交通科技、教育的投入,保障道路交通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相协调。

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规划、市政、建设、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学习内容,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第七条本市实行以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运输企业、机动车所属单位应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进行道路交通活动时,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和扶助。

第二章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

第九条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安全、畅通的原则。

新建、改建道路必须配建相应的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应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有关部门在审批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移动、涂改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损毁、缺失的,设置部门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养护、维修道路及其设施影响正常交通的,养护、维修部门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交通。

道路出现损毁、坍塌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其他情况,道路建设、养护部门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除日常养护、维修道路作业外,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须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施工,有关单位应于5日内予以审批。占用、挖掘道路需中断交通的,批准部门应当提前5日发布通告。因抢修地下管线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当同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占用、挖掘道路时,须在现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警告标志和交通引导标志。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按规范标准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十三条树木、线杆、架空管线、广告牌、标志牌、井盖及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缺损或倒塌可能影响交通时,维护单位应及时整修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主管部门可先行排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维护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需开辟通道与城市道路连接的,审批部门应征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下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一)挤占人行道;。

(二)排水、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渣土;。

(三)从事维修、擦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设置停车场(点);。

(五)随意停放机动车辆;。

(六)擅自设置含有交通指示内容的标志、标线;。

(七)在车行道兜售、发送物品;。

(八)擅自在道路交通设施上张贴、悬挂广告、标语、旗帜;。

(九)其它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

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员。

第十六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区域或一定时间内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畜力车、三轮车、人力车等交通工具挂牌、行驶。

在鼓浪屿区,严格限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挂牌、行驶。

第十七条设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必须持有专用号牌、行驶证。下肢有残疾但身体其他部位不影响操作的残疾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残疾人专用车辆操作证后,方可驾驶。

禁止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转借、伪造、冒领、涂改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二)擅自安装或使用特种车辆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三)使用拼装、报废和未列入国产车辆产品目录的机动车;。

(四)使用挪用、伪造、冒领、涂改、失效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五)非营业性客运车辆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

(六)非法拆卸或扣留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八)不按规定安装或故意遮盖、损坏机动车号牌;。

(九)其他违反车辆管理的行为。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和个人承修外观碰撞损坏的车辆,应建立机动车修车台帐。发现有肇事逃逸嫌疑的车辆,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因交通事故造成车架、发动机、制动、转向等重要安全机件损坏的机动车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按规定的申领条件、考试办法、发证手续办理。

外地驾驶员受雇驾驶本市机动车辆的,须向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驾驶营业性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客运车辆)的,还须将驾驶技术档案转入本市。

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从业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服务证,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驾驶证驾驶或驾驶资格丧失后驾驶机动车辆;。

(三)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无驾驶证和饮酒后的人员驾驶;。

(五)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作用下驾驶机动车;。

(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

(八)驾驶机动车时相互追逐或故意危及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

(九)驾驶摩托车时手中持物或在车把上悬挂妨碍驾驶的物品;。

(十)向车外投掷物品;。

(十一)其他足以影响驾驶的行为。

第四章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二条行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设施的指示行走;。

(二)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或其他行人通行设施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五)不准翻越、穿越或跨越交通隔离设施;。

(六)不准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溜冰鞋、滑板、踏板等工具通行。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道路上行走时,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带领。

第二十三条乘车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驾驶员或售票员许可,不得强行搭乘车辆;车辆停稳前,不得上下车;。

(二)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饮酒或无证驾驶的,不准乘坐;。

(三)在道路上乘车不得从机动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

(四)不得指使、强迫驾驶员违章或冒险行驶;。

(五)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

(六)乘坐二轮摩托车不准侧坐或倒坐;。

(七)不准在机动车道上拦乘客运车辆;。

(八)在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站点的路段,不得在站点外拦乘客运车辆;。

(九)不得妨碍驾驶员操作。

第五章车辆通行。

第二十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必要、合理和有利交通畅通的原则,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和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等交通管理措施。采取限制区域通行方式等重大交通管理措施时,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于实施5日前公告。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确保安全,谨慎驾驶;。

(二)非遇危急情况,不准突然减速、停车;。

(三)严禁超速、超载行驶;。

(四)禁鸣区域内不得鸣喇叭;。

(五)遇行进方向公共交通车辆驶离站点时,应主动避让;。

(六)市区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不得持续使用远光灯;。

(七)城区平面交叉路口最高时速30公里;。

(八)不得持续跨压二个车道行驶。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道路受阻时,须在本车道内依次等候,不得超越、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不得驶入交通管制的车道、非机动车道或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不得在人行横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第二十七条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应当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一)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离开机动车道时;。

(二)牵引和被牵引时;。

(三)由公安警卫车辆护卫时;。

(四)夜间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和需要报警求助、抢救病人外,机动车不准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时,应当在人行横道线外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有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学龄前儿童横过道路,或行经学校门口遇有学生上学、放学、集体活动,或者在道路上遇有横过道路的队列时,必须停车让行。

第二十九条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应当按照核定的路线行驶。在城区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点的路段上,客运车辆必须在停靠点依次停车上下客。在其它未限制停车的路段上,可顺向停车上下客,停车时右侧车轮应距路沿50厘米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第三十条在设有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路段,公共交通车辆应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上行驶。遇有障碍时,公共交通车辆可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公共交通车辆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准许借道通行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就近出入,避让公共交通车辆,不得停车或逆向行驶。

第三十一条载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按规定悬挂危险物品标志,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和场所行驶或停放。

第三十二条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指挥灯信号和停放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第三十三条驾驶非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准逆向行驶;。

(二)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人行横道上骑行;。

(三)不准在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四)在市区道路,自行车只准附载一名不满十周岁的儿童;。

(五)在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滞留;。

(六)不准三辆以上自行车并排骑行;。

(七)非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

(八)转弯时,让直行车辆先行;。

(九)不准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六章交通事故救援和处理。

第三十四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立即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及时恢复交通。

在城区道路上发生的车辆损失不大,无人员伤、亡,事故责任明确且双方无异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互相抄录对方车辆号牌和驾驶证后可自行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可协商解决,或将事故车辆驶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过错的,机动车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对符合保险给付条件的交通事故伤者的救助医疗费用,保险机构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给予预付。

第三十七条对可能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肇事者或肇事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对无法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暂扣肇事车辆。

第三十八条设立交通事故伤亡援助金,用于援助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者生活困难需要援助的人员。具体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三)、(五)、(六)、(七)、(八)项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七)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十)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驾驶员,依照国家规定,给予交通违章记分和考试。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客运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连续五次记分满分值的,两年之内不得从事客运驾驶。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依法须给予拘留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七条公安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停止执行职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二)接到交通阻塞或交通事故的报警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

(三)不按规定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其他证件的;。

(四)暂扣车辆、证件不按规定时间上交的;。

(五)处罚不出具票据、处罚决定书,暂扣车辆、证件不出具暂扣凭证的;。

(六)故意损毁当事人证件、物品的;。

(七)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八)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一

一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工作格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召开系统安全工作会议16次。传达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制定下发了交通运输系统年度和各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年初局安委会与4个股室及下属单位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各部门和重点岗位签订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抓节假日期间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做好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高峰时段的安全工作历来都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每逢节日来临前我们都将提前谋划、完善预案、精心组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道路桥梁、公交场站、车辆、渡口、船舶、公路、桥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从而保证了春运(春节)及清明、五一、中秋、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没有发生因组织不力而导致旅客滞留,影响社会稳定现象发生。

(三)抓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注重预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先后下发了《20xx年xx县交通运输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及《xx县交通运输局“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对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及公路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内容、检查频次、责任分工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全年全系统累计检查项目及企业40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38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整改隐患138条,整改率为100%。投资674。6846万元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16。536公里,其中隐患里程79。023公里。继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高度重视汛期预警工作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保障应急管理工作。

根据银川市委、xx县委主要领导关于“8。28”道路交通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及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协调公路管理段组织人员对全县境内79条公路进行了隐患排查,其中排查国道1条、省道2条、县道4条,乡道28条、村道40条、专用一级公路条4条,主要按照“一灯一带一牌”工程建设要求,具体为“完善农村公路平交口主路警示爆闪灯和农村公路平交口支路减速带、交通标志”等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隐患整治内容包括:补充完善交通标志366套,其中补充一柱一牌标志361套、补充一柱双牌标志2套、补充一柱三牌标志3套;安装警示爆闪灯588盏;划设路面热熔标线5970平米;设置橡胶减速带4525米;安装绿色作文网防护栏221米;更换示警桩61根;经测算,共需投入资金215万元,计划分2批实施,20xx年底实施100万元。

(四)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运管所、公路管理段等多个执法单位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严查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维护交通行业安全秩序。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通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查处大型超限货运车辆70辆次、转载货物1000吨。

为了预防滨河大道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了对滨河大道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力度。由公路管理段和交警大队联合根据滨河大道事故发生情况特点,对有安全隐患的点段进行了实地查勘,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投资30余万元补充更换标志牌面37块、标志牌面换膜8块、拆除标志4块,更换爆闪灯52块,施划路面标线989。96平米、减速震荡标线2856。60平米,安装反光道钉4022块。截止目前所排查隐患点段已全部治理完毕,通过整治,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事故发多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五)抓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载体,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各项宣教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活动,向过群众印发交通安全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待现场咨询100余人;二是广泛开展媒体及公共场所宣传,充分利用各级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全局安全生产方面累计上传宣传稿件31篇;在车站、码头、公路及施工现场等醒目处悬挂横幅或展板14条(块)。三县安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安全培训,累计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培训5次,共计125人参加。

二、存在主要问题。

总结分析上半年的安全工作,虽然总体形势保持了平稳态势,但事故苗头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公路安保设施仍不够完善。由于我县农村公路等级普遍偏低,很多平交路口没有减速带和爆闪信号,安保设施还没能完全到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进一步加快整治力度。

二是安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理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少数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力量不足,安全监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不清,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理顺。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公路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根据县政府年度下达的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和督办的事故多发点段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是继续做好节假期日间运输安全工作。针对今年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谋划、精心准备,确保节日期间公路水运的安全有序。

三是继续做好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督查工作。对照上级与本局与下属单位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内容和重大安全事项,认真组织督查,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二

根据《安全生产法》、《xx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xx、盛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

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

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

4、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科处室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指导、支持工作。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三

一、城镇化项目全面推进。我区共有新型城镇化项目76个,总投资约25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29个,房地产项目22个,保障安居工程6个,物流项目4个,文化旅游项目3个,其它项目12个。共有38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50%,累计完投资60.88亿元,投资完成率24%。20上报市级新型城镇化项目重点项目38个,投资128.58亿元。市级重点项目开工24个,开工率63%,已完工项目3个:商务中心、萍高路改造(路老线)、319国道改造,完成投资25.8亿元,完成投资率20%。

二、建筑业管理成效显著。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上半年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41个,总投资52551万元,其中公开招标11个,邀请招标30个,其中国有资金控股应招标项目招标率100%,进场率100%,公开招标项目上网公告率100%。通过招标为区财政节约资金956.7万元。二是加强施工许可、建筑节能、图审备案、竣工验收管理。上半年办理施工许可证9本,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外省市施工企业备案14个建筑节能专项验收2个,图审查备案10个;竣工验收备案4个。三是加强建筑安全工作。上半年共进行了6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在建工地25个,受检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19份,停工2份,安全检查记录2份,查处安全隐患97起,现场消除安全隐患32起,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配合市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工作。四是加强燃气行业监管。开展了打击超期未检钢瓶充装的违法经营活动,会同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查处了无证经营且安全隐患严重的液化气站,配合市建设局对非法销售灌装煤气窝点和倒气现象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消费者得到保护。按照市建设局燃气办的要求,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五是加强工资拖欠调解。共调解纠纷2起,主要是小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和公租房施工单位与农民工工资结算纠纷。通过我局认真耐心做调解工作,这些纠纷已妥善处理,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任何工资拖欠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人防工作稳步发展。上半年新开工人防工程2个,建设人防地下室面积21542平方米,其中景胜豪庭二期17042平方米,翡翠城4500平方米,按程序办理了《省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审批人防设计条件个;进行了世纪花园三期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省办、市办进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检查6次;严格按标准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上半年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49799元;对人防指挥所工程建设进行了前期准备,并就有关问题到规划、土地、流万管理处等单位进行了衔接。

四、保障房建设大力实施。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20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224套74820平方米,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廉租住房490套24500平方米,投资3920万元;公共租赁房280套14000平方米,投资2240万元;棚改户454套36320平方米,投资5840万元。廉租房:市长运小区30套,已完成主体四层;市毛巾厂小区24套,已完成主体一层;戴家冲泰安花园小区拟规划设计484套(廉租房436套,公共租赁房48套),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土地平整、方案设计和项目立项,预计8月20日前完成招标,8月底动工。公租房:高坑周家坊小区144套,正在基础施工;成功三期126套,正在内外墙粉刷;金河小区10套,正在五层施工。棚改户:市长运小区180套,完成主体四层;市江发小区274套,已完成主体施工。二是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情况。上半年租赁补贴资金发放662.81万元,发放7842户,23134人;受理审核新申请租赁补贴250户;清退不符合资格家庭351户,909人。四是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情况。上半年收取保障性住房房租及押金共计19万元;做好了配镇平安小区101套配租、成功小区二期96套公共租赁住房的交付使用;审核廉租住房申请表500余户,复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300余户,受理了和谐二期及秀湾小区廉租住房报名516户,经济适用住房报名168户;维修保障性住房房顶收缩缝、排油烟管道及厨房卫生间渗漏56户。五是农房改造情况。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数为166户,争取到资金125万元。到目前为止,已将第一批分配任务下达给各镇、街、管委会,进行了初步摸底。

五、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了“学先进、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抓好部门党建工作。积极夯实组织基础,发展预备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6月份,我局1名同志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时,落实好了党组织“九个有”的工作要求,设立了党员电教中心,添购了一批党员理论学习读本和器材。积极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与基层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先后与高坑镇村易优胜等5户困难群众开展了“一帮一”结对帮扶。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四

今年以来,在县安委会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安全监督管理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有效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我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制定了《x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及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目标管理体制。坚持实行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局属各单位也每月组织召开了一次安全会议,做到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交通运输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验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各项举措,安全活动有序开展。做好以安全生产各项活动为载体,推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结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以来,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除隐患、保安全”、平安船舶创建、安全生产月万里行、平安交通、”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自查行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广大民众安全意识得到大的提升,安全举措到位,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查。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突出重点,通力协作,强化水上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等重点车辆监管。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的市场监管。加强对班线客车乱线、乱班经营及途中倒客、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驾驶人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人货混装和普货危货混装非法违法经营等违章行为,严格落实执行长途凌晨2点至5点强制落地休息制度的规定,各运输企业gps和4g视频监控平台使用规范、正常。强化驾驶人员、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各项会议记录完善。

二是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客运船舶载客及非法渡运现象,全县渡船适航、渡工适任,船舶证书齐全有效,消防、救生设备均按要求配备,确保了全县渡运安全。

三是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加大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力度,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及时清理农村公路沿线路障,确保了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四是开展非法营运、超载超限专项整治。

交通运输局积极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等单位配合协作,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矿山、采石场、砂场等料场源头管理,从路面运输、货物装载、非法改装企业等多个源头加大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测车辆4553多余辆,超载处理车辆60余台,改装车辆30余辆,依法卸载转运超过1970余吨。

五是狠抓了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和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狠抓了春运、两会、清明、五一、端午、汛期、中秋、国庆双节、元旦等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及高考期间考生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接送。在这些重点时段,我局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疫情防控安保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节假日及特殊时段由我局会同交管、港航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全县水上及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

(二)加大巡查,及时整治,全力排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我局加强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紧密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扎实开展道路水上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年初到至今,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月万里行、平安交通、”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自查。各单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及时排查整改水上及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根据我县农村公路线长面广和渡口多的特点,我局在节假日或重要时段会同交警、港航等部门并适时组织局属有关单位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客运站场和渡口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能整改的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遏制和防范了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

为营造一个”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良好氛围。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安全第一”思想深入人心。

一是积极部署。由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安全工作被摆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成为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我们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在对上级文件进行及时转发的同时,继续坚持安全例会制度,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了解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查摆问题,发现情况,积极寻求解决途径,争取将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交通安全运输安全的特点,我局积极部署春运、”五一”、夏季高温防汛期、6月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有效的把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及时传达到一线,保证了安全工作的”军令”畅通。

二是强化培训。为提高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大量安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运管部门分多次对乘务人员,从业人员,维修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180人次;九江长运xx公司、xx顺祥公交公司、各道路运输公司、水运企业也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广泛培训,从而有效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为预防安全事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大宣传。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今年以来,以”春运”、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月万里行、平安交通、”打非治违”等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周密计划、强力宣传、广泛教育,采取拉横幅、出动宣传车(艇)、广场咨询、散发传单、在车厢内外张贴安全宣传画等形式向社会民众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如在春运期间,我们继续开展了”和谐春运、平安xx”的主题活动,在全县148辆客运车辆上张贴标语。25个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春运期间分别打出不同的春运宣传横幅,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春运氛围。以及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和安全月期间,安排专人对我县道路水上运输行业包括客运企业、货运企业、渡口码头、客货驾驶员及从业人员、维修企业、驾校进行广泛宣传,召开了宣传动员会,认真组织安排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整治氛围,努力扩大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1、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及微博微信等宣传舆论工具,大造整治声势。2、深入车站、码头渡口、港区等地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扩大社会知晓率。3、利用现场监督检查时,向社会和司乘人员、船员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精神和要求,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们共散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艇)8辆(艘)次,张挂横幅40余条,展板12个,播放安全警示片2部,开展警示教育2场,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

四是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出行信息,营造温馨、文明的服务氛围。公布投诉电话,在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应急预案《xx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xx县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各单位职责更加清晰、机制,更加完善、应急响应速度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

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了道路水上运输企业消防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成功检验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快速反应、应急处理和协同作战能力,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和人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将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全力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努力遏制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交通活动。

二是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着力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管。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的力度,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着力抓好客运站场、危货运输企业、渡口渡船及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强化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船舶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县水上及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四是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以及考评程序、考评机构和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细化《标准》内容,积极、有序地推进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设。

五是不断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安全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推进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专项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五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的领导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创建平安工地”各项措施为主线狠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强化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力度确保了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运行和公路的畅通无阻全年无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为推动覃塘区取得稳定发展提供了交通安全保障。现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工作成效:

(1)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工作成效显著。辖区共有乡镇便民渡口码头12个,客运渡船25艘(含车渡船)沿江岸线68公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任务较为繁重。据统计,今年来在水上交通安全方面共检查船舶980艘次(含港南渡船77艘次),检查渡口636个次,车渡船162艘次,组织检查人员849人次,联合上级检查24次,发现安全隐患5件,整改5件,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无水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范化管理的要求,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分类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积极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年170万吨港口货物吞吐量工作任务。为了确保完成全年任务,我局选派了一名得力的船管理员长期在辖区砂场做好河砂交易量的原始记录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了河砂吞吐量189.2万吨,超额完成19.2万吨。

2、道路交通安全:

(1)全年,我局管养的县乡道为395.41公里,村级道路为90公里,路线安全管理责任重大,今年以来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公路管养力度。截止目前,出动车辆清理辖区公路堆积物63处570平方米,共查处路政案件181起,依法索赔收取路产赔(补)偿费4720元,依法对居仕至樟木k15+300和学心至古平k8+150、k9+150等三处路段擅自架设横跨公路的龙门架进行拆除,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公路设施完整、安全、畅通,维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确保了全年道路安全畅通无阻。

(2)通过努力争取上级公路部门资金的大力支持,共投入8万元对我区部分道路、桥梁缺失的(限载、限高、限速)的标志牌共81块进行重新埋设,以及巩固完善县道、文明样板路等重要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牌设置。

(3)投入1万元对324线至贵港军分区大古岩仓库公路(军民共建文明路)两侧新增设置了安全标志牌25块、道口警示桩8根,在学校入口处设置热熔减速带1处共15平方米,彻底地消除道路上的安全隐患,为贵港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创造了社会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工作措施:

安全是实现水路、道路交通运输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条件,也是我们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前提与关键。在工作中,我局主要工作措施是:一是成立了覃塘区交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领导机构;三是加大交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力度,做到时间、人员、车辆三落实,使交通安全工作长抓不懈,确保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全年无道路水路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具体做法是:

1、水路方面。

(1)明确职责,完善管理责任制。

为了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年初,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到有船舶的乡镇,督促乡镇、村委、船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促使责任落实到位、船管员到岗,形成了“四级”安全管理机制的落实。同时,强调了所有船管理员每逢圩日、节假日、客流量密集时都必须深入所管的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渡口秩序,疏通乘客。另外,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完善安全台帐,对渡船、渡口、船主重新立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2)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宣传与培训。

到渡口码头召开船主、驾驶员会议,进一步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有条件的渡口设置了《渡口守则》,并且还利用节假日在圩镇或有渡口的村庄张贴大标语120多份、宣传横幅24幅,发放宣传资料450多份,把安全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船主和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使渡运人员能自觉遵守渡运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渡运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了比较上档次的两次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由区交通和贵港海事局工作人员讲解安全管理问题和培训有关操作技能,覃塘区安监局亲临培训和指导,为水上安全驾驶提供了重要保证。

(3)发挥局职能,严格检查和监督。

为了抓好“安全生产年”工作,我局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沿江和水库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检查客圩渡船、对渡工的证照是否齐全,安全救生、消防设备是否配置,是否存在非法渡运行为等,确保客圩渡船持证营运率达到100%。在检查中,我们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处理)意见书,责令经营船主先停航再整改。对发现的“三无”船舶、渔船、农用船等非客渡船从事渡运的,积极与海事部门及乡镇政府沟通协调,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取缔。在全年的水上安全检查监督中,我局坚决做到工作有制度、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渡运安全有保障。

2、公路方面:

在所管辖的公路,根据不同节假日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工作措施是:

(1)措施到位。今年上半年因雨水多的影响,对公路造成了一。

定的损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努力争取上级资金的大力支持,对部分渡口岸线边坡塌方及水毁涵洞进行了加固修复。

(2)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宣传巡查的力度,共出动宣传车12台次,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宣传横幅10条,安全生产宣传栏2期。路政管理人员坚持每月不少于15天的上路巡查制度,特别对重要桥梁、涵洞等设施每月坚持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消除,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三、主要存在问题:

1、辖区渡船分布比较散,航线长,渡船超装滥载、超航线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乡镇船舶管理员工作不到位。按照规定,每逢当地的圩日、农历节日,船舶管理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控,但从平时检查中发现,存在着部分船舶管理员未到职到位,渡口安全监督工作有时处于挂空现象。

3、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工作目标。

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对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一、全面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对水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记录档案,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与安监、海事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检查监督,尤其是做好重要节假日、民间传统节日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三无”船舶非法经营及超装滥载等违章行为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做好汛期和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通过深入渡口码头,用不同的形式向船主和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做好防范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继续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船员(渡工)的培训工作。

五、继续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集资金,特别是努力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我区石卡江南、大岭浏公、江兴渡口码头改造和东龙禄袍02号、石卡江平28号渡船更新工作,改善渡运安全条件。

六、继续抓重点工程、重点路段的安全监控工作,把安全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篇十六

我单位根据和田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中央《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单位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通过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监管履职能力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抑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下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全面推动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具体措施。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我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推动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建设公正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机构等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特责任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事实就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重点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提出防范措施,堵塞漏洞,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完善和落实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定期分析等制度。

(三)深挖生产安全事故背后腐败问题。

我单位要把查处腐败问题贯穿于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严肃查办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特别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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