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的方案(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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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的方案(优质15篇)
时间:2023-12-10 06:29:18     小编:LZ文人

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制定的合理性和执行力的强弱。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了一些经典的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一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统一领导,负责组织调度,公安、电力、市场监管、安监等相关部门要与安监办密切配合,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建材、人员密集场所、电力水利设施等行业领域,无证无照企业。

(一)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假释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三)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四)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经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五)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六)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七)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八)“无证无照散乱污企业。重点清理取缔小电镀、小造纸、小油毡、小颗粒、小炼油、小轧钢和烤花企业。

(一)排查摸底,清理自拆阶段。

镇安监办及有关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将符合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企业有关情况报送至镇安监办。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违法违规企业自行关停,立即整改,需要拆除的,督促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二)集中执法阶段。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监办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排查行动,认真整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清理取缔非法违规企业,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应取缔逾期未拆除的企业,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集中清理取缔联合执法队伍,对其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阻挠执法、拒不拆除、造成污染事故及较坏影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

镇政府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开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镇安监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把上级关于“打非治违”的精神宣传贯彻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乡村和企业,形成全镇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要妥善处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要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对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反复打击、打击反复”的原则,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死灰复燃。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二

为扎实抓好全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和《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七星安办〔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底线,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确保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刘晓玲,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绍森,党工委副书记。

刘芳,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成,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张烈,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驰,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

孙兆,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邓勇,派出所所长。

成员:樊剑秋,党政办主任。

周运,卫生院院长。

孙孝,安监站站长。

杨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高启,林业环保站站长。

顾韬,综治办副主任。

李清绪,中心校校长。

严绍清,水务站负责人。

冯莉莉,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食安站工作员。

王万龙,国土所所长。

聂伟,规划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潘驰任办公室主任,孙孝、支从选为联络员,负责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全办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主要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和无证上岗的。

(6)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10)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问题。

1.道路交通。

主要打击:

(1)过境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货车、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的。

(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

(3)非法运输危险物品,以及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4)行人违法上高速,行人破坏高速路隔离护栏,违规进入高速行走,违规横穿高速放牧、从事农业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整治铁路沿线违法放牧,破坏铁路沿线护栏,燃烧秸秆,非法穿越铁路,红线范围乱搭乱建,偷盗铁路设施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五里坪社区、桥头边社区、长征社区、迎宾社区)。

2.建筑施工。

主要打击:

(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

(4)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风险隐患。(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3.城镇燃气。

主要打击:

(1)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在输气管道安全距离范围之内乱建、乱挖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

(2)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3)燃气管道存在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消防。

主要打击: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3)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派出所、各社区)。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主要打击: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

(2)危险化学品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3)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确保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实效,现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

6.非煤矿山。

加强贵州省毕节市水泥厂石灰石矿巡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发生。(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国土所)。

7.工贸。主要打击:

(1)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专项行动,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做好工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

8.森林防火。

主要打击:

(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地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

(2)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

(3)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

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发生态屏障。(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林业环保站、各社区)。

除8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自然灾害、食品药品、水利、铁路等公共安全行业领域,由各职能单位牵头,落实工作措施,明确打击重点,认真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办实际,拟定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在3月份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对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集中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有关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做到边查边改边打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立即行动,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要落实责任,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企业要加强管理。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点(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时限未整改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注重统筹推动。各分管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四)转变工作作风。各分管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下真功夫解决监管浮于表面和走马观花、整治“盯不住”等问题,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全程跟踪问题整改,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综合治理。要以通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掌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三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和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以下乡镇打非治违。

希望可以帮到你~!

根据省、市、县对今年安全生产活动的统一部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使这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通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扭转我镇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侯元胜。

组长:侯美珍。

常务副组长:欧阳忠胜。

副组长:彭桂才、刘五平、廖国栋、谭志全、彭朝佳。

成员:周芳、彭海军、廖江涛、袁磊、国土所长、派出所长、供电所长以及镇政法组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欧阳忠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上旬起-7月上旬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底)。成立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形成强力的打非治违舆论攻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6月上旬)。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六个不留”标准,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对全镇范围内非法、违法矿产企业和交通、建筑、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对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促,对有反弹的非法违法生产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和完善各种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镇社会长治久安和矿业秩序和谐发展。

(一)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做好非法、违法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台帐,下达全面停产关闭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专门打击队伍,党政领导挂帅,镇全体干部职工和镇直执法单位人员全程参与,根据情况随时调度和安排。

(三)加大打击力度,用铁的手腕、铁的行动、铁的纪律强力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无藏身之地。

(四)加强值班备勤。制定值班安排表,所有干部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完善应急措施,加强与执法队和派出所的衔接,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全力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攻势。

近年来,全镇上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在我镇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应引起全镇上下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201x年继续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1.严厉打击9类非法违法行为: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的。

2.深入排查治理17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和转包分包、各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17)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18)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

镇安委办要深入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镇人民政府将作为主体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镇安委办要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第一轮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打非治违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对各责任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镇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学秋任组长,罗灿军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安委办,具体负责全镇“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村(社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二)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镇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同时我镇将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驻企业督导工作。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打非法违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不力导致严重非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前问责。

(四)切实注重统筹兼顾。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整顿关闭、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发区、办事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办事处安委会***【20xx】20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经研究,**社区居委会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第一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

成立由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牵头,辖区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xx年4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人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二阶段协调行动、集中整治。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6月-7月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始终要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隐患、违法违规操作未进行整改的行为进行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并及时将有关问题书面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三阶段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8月份“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和提高“打非治违”成效。

9月份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8月30前报送办事处安监办。

附件:**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居委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五

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领导小组: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xxx。

副组长:

成员: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十大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按照〔饶县安委会发〕(2019)15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集中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彻查非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抓到位,着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成立田墩镇田墩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陈志军担任组长,副书记童培魏、杨海峰、常务副镇长江代彪、党委委员邱自兴、王雨辉、综治专职副主任李道兴、派出所长汪民、皂头中队长郑勇、田墩市管分局长肖辉等为副组长,安监站长王世光、中小学校长、各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自兴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行动范围:以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内容包括:

(一)共性方面。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未按要求复产复工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4.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6.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个性方面。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爆破、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事故隐患整改未按照“五落实”及闭环管理。

2.交通运输。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校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强行拉客、甩客、倒客、站外组客等违法经营行为。

3.矿山。未按设计实施项目建设的(地下矿山主要巷道、设备与设计不符;露天矿山基建顺序、运输道路与设计不符,台阶超高超陡等);超设计范围、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违规取砂,放矿、筑坝违反设计要求;未按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履行备案手续就投入试生产的;重点监控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施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要求;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

5.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运输、储存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批发经营企业违规“六严禁”、零售点违规“三严禁”的行为;采购、销售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行为的专项整治。

6.消防。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7.特种设备。重点打击气瓶的无证充装等非法行为,整治违规充装、超期未检等问题;打击无证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非法行为,整治特种设备的违规使用、超期未检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实际,相应明确打非治违重点内容。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9年7月底至8月中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措施、集中整治(2019年8月中旬至9月底)。把开展“百日行动”同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凡是发生事故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查整改、落实责任(2019年9月底至10中旬)。一是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百日行动”开展不力、辖区内存在大量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凡在“百日行动”期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百日行动”结束后,经镇政府同意,报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七

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福鼎市教育局【鼎教安】《福鼎市教育局转发关于集中开展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强化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学校平安稳定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成立校园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金雄任组长,李孝斌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按照通知指示精神及学校安全检查考核目标,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

(2)对学校各处室、场所、校园周边和学生上放学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所查的内容做了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了解决.

(3)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贯彻落实(鼎教安〔xxxx〕23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及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学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安全保卫检查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2)全体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三防”,做到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了学校财产的安全。

(3)学校同时严把门卫的出入登记工作,校门是防止学生受到校外人员伤害的第一道防线。校外人员进校要履行会客登记手续。要求门卫保安严格限制与学校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特别是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寻衅闹事,确保师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治理,清除了周边环境的不安全隐患。

(4)在5月24日--5月25日两天时间对我校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教学楼、各处室、电脑室、实验室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

(1)学校利用校会、升旗仪式、少先队主题会、班会、晨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救能力。把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到广播、橱窗等宣传阵地,定期出版墙报、专栏,通过多种途径将安全教育渗透到班级教育、课程教学和学生各项活动中,保证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

(2)坚持学生路队制度,从小培养学生讲秩序,讲文明的好习惯,让学生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同时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

(3)各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进课堂。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加强集体活动时,要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做好预防保护.

(4)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时进行疾病防控教育.

(5)加强了对学校教学楼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特别是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不安全隐患。坚持每学期开展防震防火减灾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能力。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初)。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以校园安全、疾病防控、火灾隐患治理和交通安全教育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限期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学校要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之上,约请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

(三)认真总结、迎接检查阶段(8月—9月)。

学校就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打非治违”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锦教通字〔〕45号文件《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锦屏县教育系统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学校(片区)研究决定在本片区内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我片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文茂龙。

副组长:吴礼鑫。

成员:杨信周承朗龙冠臣罗安高吴礼胜龙立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八受小学,吴礼鑫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文茂龙同志负责主持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吴礼鑫同志负责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办公室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杨信同志负责八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周承朗同志负责便幌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冠臣同志负责雄黄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罗安高同志负责者姑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吴礼胜同志负责留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立榜同志负责苗埂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工作范围:全片区六所学校。

重点内容:学生用车(乘船)安全、校舍安全。

1、大力加强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图片展览、发送资料等教育方式,努力使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开展各种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普及防火、防爆、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大力加强学生用车(乘船)安全管理。一是各样加强对师生乘车安全整治,重点督查各学校师生是否有乘车上、放学的习惯,乘坐车辆是否证件齐全。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安全驶龄,是否超载等。二是八受小学加强对乘船渡口的整治、管理,检查是否有学生私自过河、下水。

4、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易发治安问题的地点,对广大师生群众关心和反映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商店、食堂、宿舍、围墙、建筑施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设施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5、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研判“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针对暑期学生溺水、冬季取暖等出现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本次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深入排查摸底,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30日)。

此期间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学校要要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到位,各校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情况。清查学校师生上学、放学乘坐车辆的各种问题是否到位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各校要落实责任到人。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下,各学校查缺补漏,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片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

片属各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把这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好,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九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资料。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资料。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学校安全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校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危及校园安宁、师生安全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食堂、交通、校园安保、消防用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改内容主要有: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保安、门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落实等。

2.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设有固定安全法制宣传橱窗(栏)等。

3.校园技防设施建设:校门口、楼梯口、操场、围墙周界、校内主要道路、网络教室、实验室等部位的监控、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要全覆盖,视频监控能正常使用,图像资料贮存不少于30天等情况。

4.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配备情况。

5.安全检查正常开展:开学初、节假日、月初开展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且有文字记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建立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每辆接送车落实交管责任人、每天交管记录、定期召开家长、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情况,以及联合镇政府、交警四中队开展接送车安全检查情况。

2.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督查。是否有“黑车”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现象,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审批备案情况。

3.学生上放学乘车秩序和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情况。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食堂的防蝇、防鼠、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操作间、食堂视频监控等情况。

2.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等情况。

(四)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校舍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园周边、闲置的校舍封闭措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设备设施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消防安全。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室、微机房等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每间教室、教学楼、图书室、微机室的逃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

4.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市教育局加强校园安全稳定二十三条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2.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安全教育周(日)、安全教育月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反邪教工作扎实且有详细记录,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寒暑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交通、防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消防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六)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三室一厅一吧”。

2.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整治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消防安全、学校安保、危险化学品、学校食堂食品及饮水卫生、学校建筑、学校周边安全等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xx年6初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月)。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此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成立精干的组织领导机构,校长亲自挂帅,师生全员参与;二是根据教育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打治重点及保障措施;三是全面启动自查自纠行动,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四是通过广播、会议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宣传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联动、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7月底)。

在学校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要结合暑期、汛期等特点,集中精力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安全办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校长要经常检查,督导落实。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与镇教委密切配合,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我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学校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5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同时,学校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部署今后的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牵头,密切联系当地镇党委、政府及公安、交通、卫生、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校长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自查自纠,针对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每个季节、每次集中行动的特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三是与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把握学校安全工作规律,推动建立安全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四是与学校安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实效。要结合安全月、安全日等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严格责任追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广大师生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积极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违规问题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学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查与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构建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乡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从机械、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加强管控,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社会、文化等手段,减少或杜绝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巩固清理违规发放牌证成果,有效治理瞒报谎报事故等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清理的牌证继续年检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村、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非法违规”现象,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建设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项目建设中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实施。

二、整治原则。

整治工作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项目办统一部署与各参建单位分级实施相结合,项目办督查与各参建单位自查相结合,强制措施落实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部署,我驻地办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四)项目办下发《现场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五、整治范围和内容。

1、路基工程。

公路路基施工地段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戒标志,按工程大小设立1-2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并懂得安全生产知识。因路线与旧路重叠需修建便道或斗幅施工的路段、施工单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标牌和隔离栅,搞好便道的养护及维修,并派专人指挥交通,防止交通堵塞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承包人在靠近城镇或边通车边施工路段或国道交叉干扰路段施工时,施工现场应采用塑料隔离板封闭。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四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反建设项安全设施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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